若為下修選舉、被選舉權年齡門檻,須動用修憲程序,過程勢必會耗費極高的社會成本。 反方認為,我國不必一味跟從國際趨勢,應須考慮自身條件與政治環境。 為平等對待國民權利與義務,因此有必要將相關選舉權行使年齡,也下修為18歲,以完善18歲青年之權利與義務,使青年世代為國家付出努力的同時,也要負起責任。 因本次修憲案聚集起來的力量,會回到各地耕耘;面對這個結果,倡議團體不會放棄任何可能的行動方案,仍會透過提案、法律解釋、修法等管道繼續嘗試,讓青年和世代正義的議題成為未來政策討論的重要面向。 依新加坡憲法規定,參選總統的條件包括在提名日當天不是任何政黨成員。
不過,在某些國家,特別是斯堪的納維亞國家,投票年齡一般都比21歲要高。 不過,18歲的國民無法參與這次的修憲複決公投,需要等18歲公民權修憲公投通過以後,才有參與修憲複決的資格。 對於不同意票約4成五,台少盟理事長林月琴分析反對者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認為孩子不成熟,18歲要投票會不會被人操縱、政治力會不會滲透到學校;第二是擔心被選舉權,認為年紀輕輕就可以被選舉,這怎麼得了,自己都管不了自己、無法照顧自己,怎麼被選舉。 我們呼籲,憲改應慎重考量18至20歲的青少年意見,推動下修公民權至18歲,既呼應「公民審議由下而上,憲改主體是人民」的主張,也讓青少年有機會替自己與下一代,許一個光明的未來。 想像一個18歲考上大學的北漂青年,不能租房、不能辦助學貸款,可以買樂透、卻不能買運彩 ,18歲可結婚,但不能組社團,這些都是日常限制。 時代走到這裡,大家今天坐在這,這位同學剛剛說,他下課回家想買ps4回家玩,但不能自己去買,凸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造成的諸多不便。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總統:全球性議題 期許台日青年世代參與找解方
目前已內國法化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就明定,兒童應享有集會結社自由,然而目前《人民團體法》、《政黨法》、《集會遊行法》對於發起人、負責人卻都仍以20歲作為限制。 林彥廷呼籲,應修法與評估降低各法規中的年齡門檻,並儘速完成保障不限年齡結社自由的《社會團體法》立法,讓兒少、青年權利不再因陳舊法規受到限制。 因此,葉柏廷呼籲並期待,台灣這座島嶼能成為一個更加友善青年的環境,讓青年更完整的參與社會,讓社會公平的對待青年,「法律應是保障權利的工具,而不是用來限制早已身處與過往不同時代的現代青年」。 立委洪申翰指出,台灣是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志婚姻的國家,但卻是東亞現唯一將投票年齡訂在20歲以上的國家,台灣是婚姻平權的價值輸出國,卻在國際推動投票年齡下修的浪潮中吊車尾。
設立投票年齡的主要原因,是他們認為在這個年齡之下的人未具有足夠能力去獨立決定投票意向。 根據CIA The World Fact book資料,全球約有180個國家18歲以上國民擁有投票權,例如日本、韓國、泰國、馬來西亞,以及美國、歐盟、紐西蘭和澳洲等。 現行憲法第13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對此,青民協質疑中選會未完善選務人員的教育訓練,違反選舉公告的「領、領、投」流程,也可能降低複決的整體投票率。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2023 另有選民反映,投候選人和複決票的投票所竟在不同地點,要投票形同跑「大地遊戲」,徒增行使成本和困擾。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約會課程屢傳PUA污名,拍拖開課卻不同
尋求連任的綠營嘉義縣長翁章梁,晚間7點半自行宣布當選,他以過半逾13萬票贏國民黨對手王育敏,超越上次得票率50.95%,... 九合一大選持續開票中,新北市長侯友宜陣營稍早表示,侯友宜得票數104萬票,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約62萬票,侯友宜大... 《今周刊》是台灣最具影響力的財經媒體,2018、2019年蟬聯金鼎獎「最佳財經時事雜誌」、屢獲亞洲卓越新聞獎(SOPA)等大獎肯定。 專注掌握國內外財經脈動、深度報導產業趨勢、推動台灣進步,備受各界肯定。
此次修法將人民團體之發起人、工業團體及商業團體之會員代表、教育會之個人會員,其年齡限制由「年滿20歲」修改為「成年」,可促進18歲至20歲間青年結社權,鼓勵我國青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 至於適用期間,則是配合民法本次部分條文修正上路,將自112年1月1日起施行。 羅秉成表示,民國18年在大陸時期訂定的民法,這91年來,不管教育普及、青年心智成熟程度等,都無法相提並論,時空環境不同也要符合國際潮流,加上青年參政權、選舉罷免年齡是20歲,立法院朝野有高度共識應該修憲下修,在國際潮流及國內共識下,行政院有責任在政策上統合處理。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法務部等14部會擬具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18歲法案,將成年年齡由20歲修正為18歲,並齊一男女結(訂)婚年齡,原規定女性訂婚年齡為15歲,修正後男女訂婚年齡均為17歲;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修正後男女結婚年齡均為18歲。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不過國民黨黨團大會上午決議將進場投同意票,支持18歲公民權入憲;民進黨團、台灣民眾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在表決前已多次宣示,希望朝野進場投下同意票,讓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通過,交由公民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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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眾議院於二○一四年五月九日通過《國民投票法》修正案,投票年齡將於四年後,從年滿二十歲下調至「年滿十八歲」。 這項決議,讓全世界的民主國家,只剩台灣,仍卡在二十歲投票權門檻。 根據美國中央情報局網站統計,全世界二三五個國家或地區中,有二一六個投票年齡低於二十歲,其中奧地利等六國十六歲,印尼、北韓等四國十七歲,歐洲、美國以及泰國、菲律賓等開發中國家,共約二○五國都是十八歲,韓國為十九歲。 目前只剩台灣、日本、巴林、喀麥隆、諾魯都是二十歲才能投票;四年後,日本也將退出這個落後行列。 就世代正義而言,台灣人口老化情況嚴重,三十年前,六十五歲以上人口比率僅四.
預計21日舉行專家會議後,於23日由中央政府正式做出決策與宣布結果。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總統大選腳步將近,與選舉相關的話題受到關注。 近日有一名「柯粉」在網上發文,自稱因為支持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與家人鬧翻,沒想到卻被其他網友抓包根本是「創作文」,引起熱議。 一名曾經被誘騙進入色情產業的女性對法律是否能讓其他人避免她所歷經的狀況,打上一個問號。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公民複決是什麼?
複決案未通過,張育萌表示,這代表台灣的公民投票制度到了應該通盤檢驗的時刻。 他認為近半數的不同意票,不代表民眾真的反對下修公民權的年齡門檻,而是對實際的法律效果不夠理解,例如選前有許多錯誤資訊,修憲案從成立到投票,可宣傳和溝通的時間也不足,讓社會沒有足夠的基礎能進行立場釐清和實際對話。 在2006年奧地利立法議會選舉之後,勝出之社民黨-人民黨(SPÖ-ÖVP)聯盟在2007年1月12日提出把全國各級議會選舉的投票年齡皆下降至16歲的動議[12]。 動議在3月14日通過[13],並於5月2日向奧地利國會提交修憲草案[14][15]。 6月5日,國家議會通過草案,並向憲法委員會提交建議[7][16][17]。
全案公告半年後,需再經公民投票複決程序,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約965萬票,便會正式通過生效。 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台少盟於2005年起推動「18歲公民權」,從最初18歲投票權修憲案,接續參照聯合國兩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公民權涵蓋投票權以外的各種公共生活的參與及發聲,故擴及推動下修公投年齡、民法成年年齡至18歲,同時賦予結社自由的權利等訴求。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根據我國憲法第17條訂定,公民享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利;而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第1項也指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須交付公民投票複決。 NGO與公民社會針對「選舉權、被選舉權、修憲門檻」及「未成年/限制行為能力」價值共同商議研討,為民主的台灣、正義的未來尋找出路,並針對各主題討論提出的方案選項,進行投票表態。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日本擬24日排福島核處理水 環團:遺憾失望
報導指出,屆時若傳染病等級下修,新冠肺炎防疫限制也將隨著實施「第二階段恢復日常」政策而解除。 部分醫療業內人士擔憂,如此一來政府對於新冠肺炎的篩檢與治療費用補助將因此中斷,患者篩檢意願降低將導致疫情升溫。 另外也有人認為,不應該完全解除戴口罩義務,至少在醫療院所等容易感染高風險族群的場所須戴口罩。
而在高齡化社會,政黨為討好選民,往往競相提出包括年金、津貼等買票式的政策,導致債留子孫,這是世代不正義。 近年來,我國政府在保障人民投票權上雖有顯著進步,但在投票年齡的討論上並不積極。 全世界168國中,除了南韓規定19歲,大部分國家都在18歲以下,連原本與我國一樣維持在20歲的日本,也在去年五月通過《國民投票法》修正案,下修投票年齡至18歲。 在台灣,以「年齡」作為公民參與門檻的「年齡政治」思維,不只存在於18歲的投票權,更遍佈在各級法律中。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投票年齡
「我們要做的是讓政府政策都納入青年意見,」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林彥廷說,2018年公投年齡門檻已下修到18歲,青年的公民參與逐漸受到重視,希望藉由下修投票門檻,讓50多萬的18、19歲青年人口一同參與政治,使青年有更多發聲機會。 「改變年輕人的處境,就是改變國家的處境。堅定向前,讓國家因改革而偉大。」其實除了高房價、長照制度、年金破產及振興經濟外,轉型正義的民主政治亟需翻轉的就是建構健全、權利義務平等的憲政體制,讓18歲青年得以透過合理的參政權利,用選票參與每個與他們切身相關的重要政策決定。 去年,眾所期待包括「18歲投票權」的修憲公投票,面對極高的修憲門檻,雖過關斬將,最終仍宣告破局。 根據政大選研中心2021年「台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TEDS)的數據,發現各年齡層對投票年齡下修的意向,支持度皆未有過半。 根據中選會公告,這次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投票權人數為1923萬9392人。
例如,依憲法及現行法律規定,40歲才能參選總統、23歲才能參選立委與里長,並不是說只要修憲過,18歲就可以參選總統、立委與里長。 公投票以白色紙印製,上方載明複決修正案全文,可圈選「同意」或「不同意」[6]。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2023 蘇貞昌說,青年是推動社會發展重要力量,全世界有110個國家採取18歲成年制,這是世界潮流,為促進青年獨立自主、鼓勵參與社會事務、強化青年權益保障,使其權責相等,這次修法將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一併修正相關法案。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投票攜帶物品及流程是什麼?
回顧大陸歷史上數次房市風暴、衍生的救市行動和宏觀調控政策,包括1988年海南島房地產泡沫,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直到2000年才迎來住房改革的房地產繁榮發展。 「App上果能夠找到伴侶當然很好,但有些人使用一週,都還沒有配對或者還沒開始聊天,」這就會是交叉銷售、吸引用戶實體約會的契機。 同時,因為手握大筆App資料,團隊知道如何撰寫自我介紹、以照片展現自我,才能得到大量右滑,因此約會團隊可以提供建議,這會是向上銷售、提升客單的機會。
在十八歲以前,熟習民主政治的運作、憲法基本原則與法治原則,但卻被要求二十歲才能擁有參政權;各校雷厲風行推行高中學生自治,學習團體決議與理性尊重,卻直到離開高中前,滿腔熱血,更甚培養不少論述、思考能力的學生卻只能打轉在不足四頃校園內的扮家家酒。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2023 目前民主國家如英國、美國、加拿大、德國,選舉權行使年齡均為18歲,鄰近日本、韓國,也於近年相繼調降選舉權行使年齡,選舉權行使年齡定為18歲,為民主國家普遍採行,與國際潮流趨勢一致。 此次青年公民參與議題受到各界重視,在網路上掀起一番激烈論戰,《ETtoday新聞雲》整理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之行政院意見書,與網上正反方支持、反對的主要理由與疑慮,讓讀者一次瞭解。 而《選罷法》規定的直轄市、縣市首長、立委、民代議員、里長等公職年齡門檻,究竟是否更動,仍須視後續立院黨團討論。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台灣沒有幸災樂禍的本錢
韓國於2020年將投票年齡從19歲降至18歲,年滿18歲即可投票選總統和國會議員;日本則在2015年通過公職選舉法的修正案,將投票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目的是因應高齡化社會的趨勢,不讓民意朝特定世代傾斜。 「候選人大多不會針對青少年權益提出政策,端出來的牛肉大多是托育政策、老人長照或是交通建設。」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理事長林月琴指出,下修投票年齡不僅順應國際趨勢,台灣社會的年齡結構也正在轉變,需要讓更多年輕人有機會在政治上表態、反映自身權益。 「如果我們同意他成家立業、使用危險交通工具,那為什麼不覺得他可以投票?」台灣在2020年通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2023年正式實施後,《民法》、《刑法》成年年齡統一訂為18歲。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效同意票要超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才算通過;因此,至少要有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須經立法委員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才算通過。 中選會日前也發出聲明澄清,修憲複決公投將選舉權年齡門檻調降至18歲,通過後是18歲就能投票;但並不是18歲馬上就能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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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18歲公民權公投,是希望將選舉權的門檻從20歲下修至18歲,讓18歲以上公民可以參與選舉投票、修憲公投等,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被選舉權。 未來不論是辦手機、辦學貸、開戶,都無須請家長陪同辦理,18歲就等同於成年! 法務部正準備推動《民法》修正案,將完全責任的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現已送行政院,待院會審查通過,將與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完成修法程序。 18歲公民權複決結果投票率不到6成、其中4成多反對,許仁碩認為投票讓社會真實聲音浮現。 而修憲推動過程的青年動員,顯現台灣社運組織型態轉變,未來如何透過草根耕耘和橫向串聯累積能量是關鍵,這也將成為這一代青年的集體記憶,但敘事還在成形中。 根據中選會公告,修憲複決通過門檻為選舉人總數的一半,以本屆約有1,924萬人擁有投票權來看,必須取得近962萬張同意票,才為通過。
未來立法院不分政黨,應積極推動「降低年齡限制主流化」,將以年齡作為限制的法律進行全面盤點,並提出修法,讓「還權青年」不再流於形式與口號,而是落實到台灣每一位青年的日常生活。 立委周春米指出,民法是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基礎,成年年齡下修,牽一髮動全身,根據法務部盤點,涉及200多條法規修正。 她表示自己在第9屆時積極安排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公聽會,聆聽各界專家意見後,於本屆提出民法修正草案。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2023 此次修正案重點,除了成年由20歲調降為18歲外,亦訂定日出條款,讓行政機關有足夠的準備期。 最後,立委周春米表示,成年年齡調降是國際趨勢,也是朝野立委、民間所關心的事。 因此本週四會來排審成年年齡下修的民法相關法案,讓降低年齡限制門檻的修法往前邁進一步。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政治熱門新聞
在大陸營業20餘年、擁有財務專業的梁祥賢分析,陷入危機的房地產公司若是走上破產一路,由投資人通過重整程序收購困境企業,或是被其他目前沒有出事的優質房企併購,「一破了之!」對於促進市場健康發展反而是好事。 「但是今天碧桂園的政策環境和兩年前截然不同,」《三聯生活週刊》撰文指出,2022年下半年以來,對房地產的調控打壓政策全面轉向,房地產被重新定義為大陸經濟的支柱產業,迎來一輪又一輪政策鬆綁。 重量級房企的危機接連浮出水面,不僅折射出大陸房市的寒意遠超乎想像,也反應了一條經濟發展的鐵律──凡是政府希望通過房地產推高房價、以拉動經濟增長,最後一定會付出沉重的代價。
- 他說,青年參政權的爭取走了20幾年,是好幾個世代的接力和努力,才能走到修憲複決的今天,2005年修憲破局時,大家都認為不可能了,但今年3月底,大家一起見證18歲公民權成為台灣第一個有共識的修憲案,這本身就是一段值得寫進教科書的歷史。
- 儘管下修選舉年齡要透過修憲或修法,學界與政界尚無共識,但台灣既已遠遠落後國際潮流,實有必要排除萬難,以保障青少年的公民參政權。
- 民調甚至高達九成民眾反對,但一三年台少盟舉行網路與實質投票,已有超過七成民眾贊成,社會輿論已經轉向。
- 台灣在2017年成功推動18歲公投權,並於2020年底通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訂於2023年元旦正式實施,唯獨18歲公民權入憲礙於修憲門檻高,而難以達成。
- 立憲民主黨成為鹽村文夏表示,「我們已經看到愈來愈多女高中生成為AV演員」,呼籲法律應給予這些族群更多保護。
立法院今天決議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不僅是創舉,也是首度交由公民複決的修憲案。 以約會體驗來說,Alex表示不會像傳統約會服務,安排用戶在小房間約會。 「我們會希望去餐廳,或者參加有趣活動,並且準備特別的菜單。」除相約吃飯以外,拍拖在台灣會和旅遊景點或者夜店合作,也曾舉辦元宇宙約會,其他也有主題公園和水族館的晚間活動,希望實踐「現代約會」的理念,用戶不會像在參加傳統相親。 地方、中央政府已因應趨勢,紛紛成立青年諮詢委員會或青年局,邀請青年一同討論政策。 「年輕人是可以成為解決問題那把重要的鑰匙,並不只是一個需要被保護的人,」葉大華相信,年輕人並不再是刻板印象中的trouble maker(麻煩製造者),而是能帶領我們解決青年集體困境的重要角色。 「世代間在許多議題上可能持有不同觀點,但學生的聲音始終被忽視,」林彥廷舉例說,在台灣認同方面,學生們希望強調本土觀點,然而在2014、2015年課綱微調卻爭論是否要中國化,但學生完全無法發聲。
隨著投票日期越來越近,卻仍有許多民眾沒注意到,其實年底還有這張票。 不少公民團體擔心「18歲公民權」議題聲量小,投票率恐怕很低,加上複決案需達到965萬張同意票,門檻之高,各界都在觀望能否能順利通過。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在上個月通過十八歲公民權修憲案的初審,照這時間往後推,預計最快的話,2024的總統大選,在台灣只要年滿18歲就能投票,對民主進程上的里程碑,不過在這樣的推動下,也有不少學者儘管抱著樂觀態度,但仍點出這當中還是藏有政治算盤在裡頭。 如上段所述,憲法增修條文中,有關被選舉權之敘述明確提到「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指憲法保留給立法者修法的法律保留。
另一方面,政府也會開始重視青少年的聲音,進而制定相關法案及政策。 最後洪申翰也提到,在台灣的民主轉型中,青年學生是台灣推動民主扎根的重要角色。 在過去白色恐怖年代,有許多學生因組讀書會或社團,而被捕入獄甚至是犧牲生命;歷史上幾次學運,也推動台灣的民主深耕,但青年學生卻因為法律上年齡的限制,而被排除在公民參與之外。 若本案不通過,選舉、罷免、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公民複決投票權行使年齡仍維持為20歲,其他公民投票投票權行使年齡為18歲。 修憲重點是下修選舉年齡門檻,讓18歲以上的國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民投票、參選公職人員等權利。
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 日本動畫大師山本二三去世 曾擔任天空之城、螢火蟲之墓藝術總監
行動方案 一、將《憲法》一三○條「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修為「年滿十八歲者」,立法院通過後再交付公民投票複決。 修憲草案的處理程序與一般法律不同,須全體立委3/4出席的85席,還要出席立委3/4同意(64席),而且隨著出席立委人數的增加,同意票數還會往上調整,因此外界近日關注國民黨立委投票動向。 立法院朝野黨團在3月17日進行協商但未達共識,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於22日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攸關18歲公民權部分),列入25日立法院會討論事項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