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雇主有給薪,依同條例第4條規定,可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加倍減除。 員工若接獲主管機關通知接種疫苗,自5月5日起,得向雇主請疫苗接種假,請假期間為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企業得不給薪,但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但若是雇主要求勞工接種疫苗,則應給予公假,工資照給。
- 根據勞動部於 2021 年 11 月 10 日說明,未感染新型冠狀肺炎但是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特別休假」,或是與雇主協調工作時間。
- 但若是雇主要求勞工接種疫苗,則應給予公假,工資照給。
- 勞工確診需要隔離治療情況,若是因職業上原因造成確診,屬於職災,可請公傷病假;若是個人因素,則請普通傷病事假或特休假。
- (一)依「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停止工作至退燒至少24小時(未使用退燒藥)且相關症狀緩解,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評估與病人接觸之適當性。
- 根據 勞基法第 2 條,勞工的工資是指所有因為工作所獲得的「經常性報酬」,包括工資、薪金,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支付的獎金、津貼、任何其他名義的報酬。
COVID-19疫情未歇,近期本土確診案例大增,導致居家隔離人數急劇攀升,關於勞工如遇居家隔離狀況,勞動部表示可請「防疫隔離假」,雇主須給假但可不給薪,若居隔期間發病,自發病日起可改請病假領半薪,或可利用自己的特休假領全薪。 至於快篩陽性勞工如有症狀需要請假休息,勞動部的指引中提出:可持「快篩陽性證明」照片,向雇主提出申請住院普通傷病假,病假日數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雇主應發給半薪;快篩陽性的勞工請病假,自篩檢陽性日及次日起5日內,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教育部也將持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及疫情發展之判斷,適時調整校園防疫措施,鼓勵各級學校教職員工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COVID-19疫苗施打劑次儘速進行疫苗施打,共同守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及安全。 針對以上的情況,勞工如果請「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請假期間的天數、薪水都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雇主在計算資遣費、退休金或職災補償時要特別留意喔。 下面將已整理好員工假別一覽表讓您對照,請繼續看下去吧。
隔離價: 「防疫鬆綁新制度」,請假規則常見問答
此外,打滿3劑疫苗的勞工,如果選擇「0+7」方案,7天代表的是自主管理,與「3+4」的4天、染疫者「7+7」的後7天相同,可以依照自身情況請病假、事假或是特休假。 因此若依上例的舉例,A勞工居家隔離期間總共花費12天完成治療,期間的前3天為不支薪的「防疫隔離假」,第4天起可請病假(領半薪)或特休假(領全薪)。 勞動部舉常見的案例:如雇主不可要求勞工必須快篩陰性才可返回工作場所,若雇主片面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之後指揮中心指出,目前疫情穩定下降,因此維持原定的日期(3月6日)開始推動校園新制,不過仍須觀察約一週時間,看看放寬防疫措施是否造成整體疫情波動,若沒有發現明顯反彈,大約近期記者會將預告下波鬆綁新制,如輕症免隔離等。
(2) 因為每 2 週應至少有 2 日的例假日,因此第二週的週六、週日必須為 2 日的例假日,勞工在第一週與第二週最多可連續出勤 12 日。 而在第三週,勞工將在週四達到每 4 週的 160 小時工時上限,因此從第三週的週五開始,因為休息日、例假日以及免出勤日合計,總共可有 10 日連續免出勤。 對此新聞報導,行政院於28日表示將針對國小以下的孩童與國高中特教生共約250萬人,按人頭計算,編列每人1萬元(共計250億元)的預算作為「家庭防疫補貼」。 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的疫情變化,教育部於日前公告停課標準:當中小學出現確診個案,所屬班級同學均會被列為「密切接觸者」而停課10天,其他校園接觸者則停課1~3天等待疫調結果。
隔離價: 申請澎湖縣居家檢疫住宿費補助應備文件:
2.另一種為因公染疫可請領「職災傷病給付」:自不能工作第4天開始算起,給付方式按照前6個月你的平均月投保薪資100%發給。 居家照護是指無症狀或輕症的確診者,年齡未滿69歲,且無懷孕或血液透析(洗腎)狀況。 因確診人數越來越多,且以輕症為主,目前指揮中心也採輕重病症分流,請輕症者實施居家照護。 綜合上述資料,接受隔離檢疫的單日費用總和約為6千至7千元,民眾只需負擔費用總和的10%,其餘部分則由健保支出,較不會發生因金額過於龐大,導致民眾無法負擔的情形。
Q15:自主健康管理者已被要求自主量體溫、醫生也提醒不要外出、不要上班等,卻不能領防疫補償,不公平? A15:防疫補償適用對象,是持有各級衛生、民政主管機關所發給的居家隔離或檢疫通知書者。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不可外出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違者處以罰款,對人身自由的限制及規範程度不同。 請注意,【防疫補償】需符合以下兩個條件才可請領:1.
隔離價: 居家檢疫14天如何計算,何時才能安全出門?
根據勞動部於 2020 年 1 月 22 日的說明,未感染新型冠狀肺炎但是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特別休假」,或是與雇主協調工作時間。 周登春說明,家裡有配合防疫需要照顧幼童學童,可請無薪防疫照顧假或家庭照顧假,也可請有薪的特休假。 遇到勞工自主健康管理,依身體健康狀況,若有COVID-19以外的其他病徵,可請傷病假或特休假;但若是雇主要求勞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在家隔離,應照給薪資,勞工也不必補服勞務。 (中央社網站)COVID-19本土疫情未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滾動更新防疫措施,6月15日起入境居家檢疫改為3+4,規定再放寬。 Q12:家長於育嬰留職停薪假期間,照顧領有居家隔離通知書之孩童,未違反隔離規定,可否申請照顧者防疫補償?
P.S.勞動部在4月8日發布解釋令,4月8日以後確診者請普通傷病假天數需併入「住院傷病假」天數計算(住院傷病假+未住院傷病假2年內最多可請1年)。 另外,一般情況下勞工請病假扣全勤獎金不違法,但因確診因素請病假,公司不能扣全勤獎金,如已扣發也要返還獎金。 此外,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若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家長也可比照向僱主申請「防疫照顧假」。 小編劃重點:「防疫照顧假」是家長其中一人可申請的「防疫應變」休假權益,但並非公假,雇主應配合準許、但並未強調應付薪資,故可不支薪。 由於之前在三級警戒後有部分家長詢問:家中有小學6年級學童但已滿12歲,可否申請「防疫照顧假」? 隔離價 經縣市政府函文勞動部,並與教育部商討確認後,定案作法為:12歲(含)以下,家長只要需要照顧未滿13歲的孩童,均可申請防疫照顧假,意即孩童就算「12歲364天也能申請」。
隔離價: 防疫期間,受隔離、檢疫者、照顧者可申請「防疫補償」
由於新冠病毒 Omicron 傳染力強,考量到同住生活的人染疫機率高,因此指揮中心決定放寬居家隔離的標準,可在加強清消的情況下,一人一室共用衛浴。 但境外移入之家人或同住者,因為是剛回來,這段時間沒有同住,故不適用此規定,還是必須遵照一人一戶隔離。 例如共用門牌之連棟建築物、頂樓加蓋、透天厝、同門牌地址不同樓層、農舍、工寮、倉庫等,若是可做到上述 3 項即符合規定,但在公共區域須注意不可逗留。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提醒,居家檢疫通知書載明,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58 條規定,民眾應詳實填寫通知書,並配合居家檢疫措施。 拒絕、規避、妨礙、填寫不實者或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將處以罰鍰,且不得申請防疫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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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價: 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怎麼請?有薪水嗎?完整請假資訊1張圖看懂
勞雇雙方如仍有相關法令疑義,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洽詢。 勞動部於日前發布解釋令,核釋《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所定平均工資之計算,於勞工請「防疫隔離假」及「防疫照顧假」期間之工資及日數均不列入計算,並自109年1月15日生效。 根據《紓困條例》規定,當受雇者符合以下2個條件中的任一項,雇主「應該」要給「防疫隔離假」。 而請假流程則照公司內部的規定,只要假別選擇「防疫隔離假」即可。 無薪,且會併入事假天數計算,事假1年可請14天,其中可包含家庭照顧假7天,但和事假差別在於,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不能扣全勤(請事假雇主可扣全勤)。
二、勞工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防疫而自主健康管理,可依身體健康狀況,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休,若雇主要求在家隔離,應照給薪資,勞工也不必補服勞務。 兩者都不影響全勤和考績,但颱風假,企業可依照業務性質,事先和員工約定出勤和給薪標準,而防疫照顧假無法。 隔離價 隔離價 另外,颱風假企業不支薪(依照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也是交給企業自行決定),但防疫照顧假則交由公司評估是否支薪。
隔離價: 健康醫療
另有關檢驗陽性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返回工作建議,將提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討論。 特別條例中規定,請「防疫隔離假」的員工,雇主不得視為曠職、不能扣全勤獎金、解雇或給予其他不利的處分,也不能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如有違反,雇主會被處以 5 萬元以上到 100 萬元以下罰鍰。 這兩種人如果沒有領到薪水,沒有違反隔離/檢疫相關規定,就能申請防疫補償。 但勞動部提醒,一旦雇主有支付薪水,或依其他法令規定領取過性質相同的補助者,就不能重複領取。 防疫隔離假: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實施的措施。
指揮中心指出,有關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則依教育部及衛福部規劃,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如疫情穩定,自3月6日依指揮中心通案性規定,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 舉例來說:民眾於3月20日持3月19日家用快篩陽性證明至醫療院所就診,如醫病雙方均同意3月19日快篩結果且醫師評估為確診個案,仍適用舊版病例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 經調整定義後,如民眾自行使用家用快篩檢測陽性、或因配合醫療院所相關感染管制等相關措施篩檢陽性的輕症或無症狀之輕症民眾,不需通報也不需強制隔離,亦不會收到隔離通知書及簡訊。
隔離價: 因為執行職務而確診…
另依109年3月16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自3月17日起,民眾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國家或地區,亦不得申領防疫補償。 小編劃重點:勞動部指出,雇主如因員工請「防疫照顧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而處罰;若強制要求員工必須用特別休假或事假來申請,則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將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的罰款。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說:「防疫照顧假」是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的員工,同時也不可因員工申請「防疫照顧假」而視其為曠工,或強迫勞工自行以事假處理、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此一特別措施是因應中小學延後開學或依停課標準停課期間的配套,使有12歲以下子女之受僱家長有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指揮中心宣佈:自3/20起將實行「防疫鬆綁新制」,其中最重要的措施是「確診輕症者免隔離」,搭配日前已實施的「鬆綁室內口罩限制」將持續走向正常生活的步調,但上班族關心的議題除了隔離之外,未來如果快篩陽性、該如何請假休養?
除了採用 4 週彈性工時制度可安排連續出勤日多達 12 日,其他不管是固定工時或是 2 週彈性工時、8 週彈性工時的雇主都須每 7 日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僅可彈性調整休息日。 國中及高中全班性停課措施取消,確診2天內曾到校上課,所屬班級座位九宮格的同學,實施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由學校提供一人一劑快篩試劑。 進行自我健康監測,若沒有出現症狀,可正常生活或上班、上學,但要避免外出用餐、聚會,或出入人潮擁擠、近距離群聚等場所。 2.自主防疫4天:非必要不要出門,若須外出工作或採買,當日須先進行快篩,陰性才可外出。 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但禁止到校上課、餐廳內用餐、聚餐聚會、前往人潮擁擠場所及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2.自主健康管理7天:無症狀者不須快篩就可外出及正常生活,但避免出入人潮擁擠、接觸不特定對象的公共場域,禁止聚餐、聚會、公眾集會等群聚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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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輕症免隔離制度上路後,指揮中心特別說明,未來確診者符合肺炎須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同時要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才是須通報對象。 (2) 因所服務營利事業(營業人、產製廠商或機關團體)受疫情影響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減班休息者。 依據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公布可知,符合請領資格者最快可於備齊文件後30日內領取補償金。 但因目前案件數較多,故現階段需要較長的行政作業時間,最慢會於60日內撥款。 無薪資證明(受雇於公司:請假無支領薪資證明;自營作業、無一定雇主:線上簽名切結)。 近年因爲考量讓適逢週二、週四的國定假日能夠與週休二日配合,設計了「彈性放假」的制度,讓原屬工作日的週一或是週五提前或是事後在休息日補班,讓國定假日能與週休二日形成連假。
📍小提醒:受照顧者如果是學生的話,需生活無法自理,並有年齡限制:未滿12歲或就讀國小;就讀國中、高中、五專前三年之身心障礙者。 民法規定的夫妻財產分開制、共同財產制與法定財產制各有什麼規範與特色? 離婚律師將目前最新的夫妻財產法規通通整理出來,也提供辦理夫妻財產分開流程與應備文件給大家參考,若還有問題,文末或右側也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踴躍提問。 民眾進入「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場所,包含健身房及八大行業、參與宗教活動,如遶境、進香團等,或由旅行社承攬,參加成員彼此之間屬不特定人士的團體旅遊,取消必須完成第3劑追加劑或快篩限制。 隔離價2023 施打疫苗發生疫苗後不良反應,周登春說,無論劑次,都是自接種日後至隔天晚上12時,可申請無薪疫苗接種假。
隔離價: Q3:確診者有哪些情況「不能」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A8:可以申請防疫補償的條件之一是受隔離或檢疫期間沒有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 如果您的雇主只提供半薪,就視為有支領薪資,所以不能申請防疫補償的。 A7:若是民眾因居家檢疫或隔離期滿後,接觸感染者致應居家隔離,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兩者為不同事由,得按次處理,民眾得按次請領防疫補償。 隔離價2023 如果民眾在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因為不遵守規定,而被政府規定接受集中隔離或檢疫,則無法領取。
- 已在集中隔離期、但未滿14天者,剩餘隔離時間的費用按日計算。
- 居家隔離適用對象為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5月8日起以匡列同住者為原則,九宮格座位的同事、同學都不必匡列。
- 財政部配合配合近期疫情升溫,對於符合規定要件者,推出相關租稅因應措施,未來視疫情變化將做滾動式調整。
- 勞動部指出:應視情況而定,如果染疫或接受隔離的原因歸究於雇主或公務,則應給薪;反之若不可歸責雇主,則視勞資雙方協議,並未強制給薪。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指出,確診者請了7天居家照護的病假,因為是政府規定的不能外出,這部分雇主不可以扣全勤、做不利處分;後面7天的自主防疫,因為目前規定是不用快篩就可以正常出門上班,如果員工想要再請病假,就回到勞資雙方協議,沒有規定不可以扣全勤。 換言之,如果適用「0+7」的民眾就不能再請領1,000元防疫補償金。 武漢肺炎疫情近日在臺灣雖然有較和緩的趨勢,但是在其他國家仍然是處於大流行的情勢,也嚴重影響全世界的經濟商業活動。 對於企業主及勞工來說,除了如何做好防疫措施以免公司營運受影響之外,另一個需要關心的重點就是近來因應疫情產生的特殊假別―「防疫隔離假」及「防疫照顧假」,因為這兩種假別所影響的不只是如何支薪的問題,根據勞動部的函釋甚至也影響平均工資的計算,不可不慎。 若員工與指揮中心公布之確診者足跡重疊,被主管機關要求居家隔離,亦可請防疫隔離假,如非因執行職務所致,雇主得不給付員工採檢請假期間之薪資,但雇主不得視為曠職、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奬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如果勞工有家庭成員需要自主健康管理,且需要勞工請假照顧的話,勞工可請「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家庭照顧假的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一年可請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