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台灣2023全攻略!(震驚真相)

Posted by Jack on October 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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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目前只佔全球約10%的電力,換言之,每人只需節省 10% 的電力就可以淘汰核電,生活上簡單如冷氣調高一度,就可以節省約10%的電力了。 危險性最高的核廢料即是從核反應爐中移出的高階核廢料(High Level Waste,HLW)或用後燃料棒(spent fuel),其放射性可維持達數萬年之久。 雖然三次事故的成因看似不同,但都可以歸類為在失去完美的外部條件導致的一連串錯誤,釀成不同類型的核災,有爐心融解、反應堆爆炸,也有氫氣爆炸,而結果,同樣是大規模的輻射污染。

目前討論聲浪最熱烈的「核四」,因預算不足而無法採用大多數核電廠的「統包」方式,轉而將貨就價採「分包」作法,將核四建廠由台電自行進行統籌施工與整合,分拆給美國、日本等跨國公司負責不同部份的施工,最後。 因為分包關係造成元件與元件間的介面複雜程度提高,系統不一致且難以整合,而這不穩定的系統整合,最後卻交由過去沒有相關整合經驗的台電處理,讓許多電力專家擔憂核四的安全性。 核電廠台灣 核電廠台灣2023 這個過程不是直接使用柴油或汽油機,就是使用電網提供的電,而這些電可能是通過燃燒化石燃料產生的。

核電廠台灣: 祕密一:防護衣只能防汙  無法防輻射

而本次提案為2018年最初提案的主文之一,提案理由為:「以核養綠」公投通過,政府仍決定持續推動非核家園;政府以核廢料處理、重啟等問題誤導民眾等等。 大部分的人都不清楚核電廠內部的實際情形,很多人都以為穿上「防護衣」就可以防止輻射,今天我就告訴大家,「防護衣是防汙染,不是防輻射的」。 要防輻射有三原則,第一就是「屏蔽」──擋起來;第二個是距離──盡量遠一點;第三個是時間──盡量縮短時間。 這就是防護的三大原則,而我們一般看到的黃色防護衣其實僅是綿織品,它的功用就是防汙染,真正要防輻射則需要鉛毯。 我在核電廠工作時,我與夥伴們也曾經像日本福島勇士一樣,先在外頭演練,再進到高輻射地區做短短幾分鐘的維修。 我曾經穿過兩層防護衣,也有人曾經穿過三層,但是包括帽子、鞋子、衣服整套的防護設備,僅是防汙染、防粉塵,目的是讓你不要把輻射帶出來,並沒有防輻射的效果。

過去美國賣電廠給我們時,曾經簽契約,契約上有講,美國要幫我們處理核廢料,但是後來呢? 核電廠台灣 美國賴帳,台電也曾經想把核廢料運到北韓或中國處理,但是現在國際公約規定核廢料不能境外處理,所以境外處理已經沒希望。 2011年2月24日,商業週刊報導,核四反應爐為美國設計,日本製造,台灣安裝的拼裝車[48]。 實際上不管火力、核能電廠,因工程龐大,皆會由不同廠商提供設備來進行建造[51]。 而負責核四電廠配套系統設計與全廠設計界面整合工作的石威公司,係因財務問題聲請破產保護,而由Shaw集團併購後成立石威公司接續執行相關工作。 但由於Shaw集團接手後頻頻要求台電修約,考量石威公司進度落後,且對於施工需求的配合度不高,無法滿足台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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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為台灣十大建設之一,相較於龍門電廠(核四廠)以所在地「龍門里」來為核電廠命名,「第一核能發電廠」則因當年避免敵軍得知核電廠位置,因此以台灣第一個核電廠的次序命名。 由於台灣核電技術源自於美國,40年運轉執照期限,則是源於美國反托拉斯法避免商業壟斷行為發生,而設下此限,並非核電廠壽命只有40年。 臺灣政府目前以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為再生能源主要發展項目,並預計在 2025 年達到總體發電量的 20%。

但是我是親眼目睹那些車子一輛輛載著外頭那些人來清洗,當天給現金,快下班時再把那些人載走。 一直到一九八○年我到了核二廠工作,都還持續聽說找零工、散工來清理核反應爐的事情,當時做出這樣提議的主管後來還高升,他們可以說是台灣「核電廠吉普賽人」的原創人! 不過後來訊息逐漸開放,核電廠也不敢再找臨時工來清洗,而改採發包方式處理。 現在核電廠清潔都由民間的榮福公司來承包,據我所知,這些外包廠商找來的清洗工依然大多是無業、急需用錢,或是領有殘障手冊的弱勢族群。 他們大都不知道核輻射的危險,而這些重大檢修、添料等開蓋後的清潔維修工作,核電廠的人是不做的。

核電廠台灣: 需要核四廠的祕密》每年浪費的電  超過一座核四發電量

核四廠燃料棒於2018年7月開始分批運回美國「異地存放」,台電表示燃料棒已過保固期,因此將燃料棒運至美國存放,然而運出的運費及燃料棒養護及拆解,需由全民買單,為此事之弊端(最後一批核四燃料棒於2020年10月22日凌晨運離廠區)[83]。 大法官解釋文公佈後,1月30日,時任立法委員鄭永金等91人提動議案。 最終以135:70的比數表決通過決議:立法院依大法官會議所作第520號之解釋意旨,再予確認核能四廠預算具有法定預算效力。 反對行政院逕予停止核能四廠興建之決定;行政院應繼續執行相關預算,立即復工續建核能四廠。 同年1月30日立法院召開臨時會,聽取行政院院長張俊雄報告,31日立法院作成核四立即復工的決議,但行政院對此項立法院決議並不接受。 總統馬英九數度公開表示,廢核必須在「不限電」的前提下方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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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中子式反應堆也可以當作增殖型核反應堆,而熱中子式核反應堆一般不能為此。 汽輪發電機組由美國西屋公司承造,汽輪機為三缸四流聯軸再熱式,有一部高壓汽輪機及兩部低壓汽輪機。 發電機為氫冷式,額定發電量為985,333瓩,年發電量高達150億度電。 所發電力經由345,000伏特超高壓輸電線分三路送至大臺北地區匯入系統。 換言之,這還不包含民間團體持續抗爭、立法院凍結預算等過去反核社會運動的手段與策略,又或者經濟部說的找不到零件、重新找到建廠團隊與簽約等過去被視為N年的要件,僅僅要求依法行政完成的該跑的程序,核四重啟能真正發電,至少十五年都是一個樂觀的預估。

核電廠台灣: 核電廠發電原理

廢水對於所有的傳統供電廠,包括煤,石油和天然氣供電廠都是一個問題,因為它們都靠着蘭金循環來產生能量。 核能的反對者認為,建造並運行核電廠的費用加上核廢料再處理和關閉核電廠的費用已經超出了在環境上獲得的利益。 而核能的支持者說,核能是唯一一種將廢料處理的費用考慮到運行成本中的能源,化石燃料的價格相當低是因為化石燃料工業從不考慮廢料處理的問題。 由於核廢料具有放射性,它必須存放在具有輻射防護的水池中(乏燃料池),在這之後它一般會被送到乾燥的地窖或防輻射的乾燥容器中進行儲藏,直到它的輻射量降低到可以進行進一步處理的程度。

  • 但是地震發生後41分鐘的15時27分,從太平洋打來了第一波巨大的海嘯[33],之後又數次襲擊核電廠。
  • 然而,核能發電的整個供應鏈,包括開採、提煉、濃縮、發電,以及燃料棒後續處理,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輻射污染以及碳排放,完成發電後的乏燃料棒(spent fuel)最終處置方法也尚未有最佳解方。
  • 二號機工程較一號機延後一年開工,二號機發電機定子於1978年6月9日吊放完成。
  • 另外地下水位涉及檔土牆、排水等設計,台電只報地下水位5公尺,比起新北市實測的7.7公尺短報60%以上。

而美國能源部的研究指出,重覆處理所產生的核廢料體積會更大,哈佛大學的研究更指出重覆處理的成本比直接深埋高階核廢料的成本高 80%,並不合乎經濟效益。 此外,重覆處理再提煉所產生的鈾元素比直接開採的鈾元素更貴,無法真正應用,而鈽元素更是製造核武的材料,大大增加核擴散的風險。 續建核四不僅高風險,耗費的時間及經費也相當可觀,初估工程費需再投入新臺幣 800 億元以上,並至少花費 10 年才可啟用。 如此不但無法即時解決近期的藻礁危機和臺中火力發電廠空污問題,最終也只能提供 2.7GW 的發電量。 對比臺灣 2035 年前已計劃了 15GW 的離岸風電,加上 20GW 的太陽能,只要配合比核電成本更低的儲電裝置,就可以在避免核四風險,同時節省社會電力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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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核一廠的許多問題,如冷卻機能喪失或一號機連5百蓋爾的搖晃都耐不住等,現在查出是在海嘯來襲之前就已有的,類似問題存在於日本的所有核電廠,至今也都未改善。 目前全世界約有 25 萬噸的大量高放射性用過燃料棒,每一年,全球商用核電反應爐的運轉製造約 1 萬 2 千噸的額外用過燃料棒,這些全世界終究必須去面對、管理的大量高階核廢料,便是為什麼世界各國陸續減少使用核能發電的原因。 簡而言之,核能發電就是利用含有輻射物質的「鈾礦」去取代天然氣或煤炭等燃料以產生熱力發電,但在整個供應鏈中,包括開採、提煉、濃縮、發電,以及燃料棒後續處理,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輻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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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座還要十年、超過兩千億才可能完工的老舊核四,鄰近有活動斷層、施工期間又意外事故百出,都跟全世界在討論的新型態核電有顯著落差,更有極高的安全危機。 在無法解決現況的能源問題下,僅是歹戲拖棚的無底錢坑,浪費社會資源討論、消耗公帑維持,更拖垮台灣能源轉型的進程。 在311福島核災之前,日本全國約30%的電力來自於核能,但災後日本核電無論是否屆齡除役均全部停止,重新檢視安全後,自2015年開始打算重啟部分核電,截至目前為止,雖有九座反應爐宣布重啟,但實際有在運作的核電廠僅有四座反應爐,跟核災前的54座反應爐數量相差巨大。 在COP會議中,僅有核電、天然氣的支持集團,舉辦了周邊活動,可惜台灣媒體不關心主要國家的協商,卻常態性地報導這些由利益集團主辦的小活動,限縮了台灣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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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核燃料種類的不同,這個過程通常要持續幾年到幾十年的時間。 美國大多數的核廢料現在都在短期的儲藏地點,人們正在討論建造永久儲藏地點。 美國尤卡山(Yucca 核電廠台灣 Mountain)的地下儲藏室被提議成為永久的儲藏地點。

美国第一個商用核電廠,宾夕法尼亚州的碼頭市核電站于1957年12月18日啟用。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投在即,是時候好好揭開「擁核者隱藏的真相」,臺灣絕對值得擁有更好、更永續的能源選擇。 宣導核能發電之安全及必要性,展示各種發電相關知識,為台灣北部唯一電力展示館。

核電廠台灣: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核一因為是台灣第一座正式運作的核電廠,當時幾乎天天出問題,我因此每天接到檢修聯絡書,必須進到輻射劑量很高的地方進行維修。 在一九七七到一九八四年,這二千五百多個日子裡,我幾乎天天「與核共舞」。 馬英九也舉中國大陸為例,中國大陸規畫2030年前投入5000億美元、興建150座核電廠,總數將達到201座,成為世界最大核電國,另外如產油國沙烏地阿拉伯等也都在興建核電廠,目前全球核電廠有447座,到2030年時可能超過600座。 馬英九致詞時表示,7年前跟當時院長江宜樺共同決定將核四封存,但現在他們要對「重啟核四」表達支持。 當年封存是因為時機不宜,各方意見不一,但現在支持重啟,是因為時機到了;支持重啟核四有4個目的,包括避免缺電、減少電價上漲、減少空污、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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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考量石威公司所負責的電廠配套系統的設計工作已大部分完成,界面整合與配合施工需求的設計修改與調整工作不宜再拖延,所以在96年與石威公司終止契約並另外委聘國內益鼎公司與美商URS公司接手進行後續的工作。 龍門核能發電廠是位於臺灣新北市貢寮區核能發電廠,因所在地名「龍門」而得名,由臺灣電力公司興建營運,為臺灣第4座核能發電廠,故原名第四核能發電廠,2009年4月8日改為現名,其原名簡稱「核四」、「核四廠」較為常用。 廠址規劃可供6部核能發電機組使用,現有2部發電量各1350百萬瓦特(MW)之進步型沸水式反應爐(ABWR)[2],該型反應爐為奇異公司、日立(奇異日立核能)合作設計日立製造之第三代核反應爐,為日本以外第1個使用該反應爐設計的新一代核能發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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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核團體認為核四廠不斷追加預算,建廠費用過高[74],實際上因核能電廠建造期長達8年以上,期間的原物料價格可能會變動,加上核四停工又復工,致使追加預算,核三廠也經歷過工程預算的追加[75],仍正常運轉數十年。 核四在2000年陳水扁政府停建當下就損失了849億,還不包括復工之後需要重新施作的部分,整體而言停建導致核四工程款損失超過千億[76]。 面對2021年12月18日的公投,民進黨開2100場大小場說明會[52],其中副總統賴清德在10月31日於屏東公投說明會評論核四重啟一案,賴清德表示,核安關係到台灣人民的安全,應該審慎視之。 他以遊覽車比擬核四廠,「遊覽車車齡超過 12 年都不能載客人,核四廠已經 22 年了耶!」,並指核四廠不只是古董還是拼裝車,他強調核四重啟,台灣絕對會受害[53]。 副祕書長林飛帆於11月21日表示說核四用了日式核電廠的廠房結構,裡面卻裝了美式的反應爐,發包和施工過程就像「拼裝車」[54]。 龍門電廠的興建,在1980年5月提出,選定廠址在台北縣貢寮鄉(今新北市貢寮區),在1982年至1986年的總預算中也編列新台幣110億元,並執行31億餘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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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到50年前的台灣,1970年全球正面臨第一次石油危機,促成當時總統蔣中正,指示興建核一廠,在歷經近10年工程後,第一機組於1978年12月6日啟用,第二機組於1979年7月16日啟用。 當時正逢第二次世界石油危機,導致石油從每桶13美元猛升至34美元,燃油電廠成本遽增、或台灣乾枯期水力發電劇減期間,所幸有核一廠及時投入,為台灣供應電力。 核能的反對者認為,核反應堆的一個主要缺點就是它面臨着核事故和恐怖分子襲擊的威脅,這樣的話大量平民都會受到輻射線的照射。 在以鈾為核燃料的反應堆當中,中子需要被減慢速度,因為當慢速中子轟擊鈾-235原子核時是更容易發生裂變的。 當水的溫度升高到一定程度時,它便達到了工作溫度,此時它的密度會降低,因此沒被它吸收的少量中子會被減得足夠慢,然後去引發新的裂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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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所邀集地質、地震及防災等領域專家組成「核四地質調查檢核評議小組」,後續補充建議,然後提出「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 前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林宗堯於2011年7月發表《核四論》[65],認為台電未採「統包後監督」而想要「結合經驗薄弱之顧問公司共同設計,並自行採購設備,獨立施工及試運轉」,是讓核四不安全的主因。 核電廠台灣2023 核能管制處則提出回應,該會於98年2月同意台電公司依該原則提出之「核四工程設計修改作業暫行措施」,此一暫行措施於98年11月間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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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擁核團體的說法,理論上核四每年可以發 210 億度電,但真實的發電紀錄只有 3 成左右,即每年僅可以發 66 億度電,依然無法滿足臺灣目前的電力缺口,更何況每座 ABWR 都曾有停電一年的不良紀錄。 因此,以現階段而言,若支持發電量不足且可能會停電的核四電廠,臺灣仍需要另外尋找方法解決缺電問題。 過去20年間,歐盟的風、光電裝置容量與發電量都持續大幅增長,核電卻持續減少,過去10年間新建動工的核電廠大多位於中國,而沒有任何一座位於歐盟。

核電廠台灣: 能源政策

自2014年因爭議開始封存,隨著核四商轉公投不通過,台電預計未來將拆除核能發電廠,並計劃在原地改建成火力發電廠[3]。 到2021年3月,核電廠區域共存有125萬立方公尺的核廢水[108],經淨化系統處理後去除了放射性同位素(除了氚),符合當地排放至大海的標準。 截至2020年11月,共有27%的經淨化廢水達到排放標準,其餘73%需要繼續淨化[109]。 2019年10月,水中的氚含量已達到約856TBq,平均濃度達每公升0.73M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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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亭發表上述談話之際,烏南的南烏克蘭斯克(Yuzhnoukrainsk)核電廠3座反應爐之一將重新啟用。 核電廠台灣 假設北部的核一、核二廠發生核災,疏散距離即使只訂為150公里,台北人得逃到南投縣復興鄉以南;若恆春的核三廠有核災,高雄人得逃到台南新營以北。 福島核災在3月15日之後一週,連在福島核一廠250公里外的東京人和3百公里外的橫濱人,都得往西疏散。

核能發電的整個供應鏈,包括開採、提煉、濃縮、發電,以及燃料棒後續處理,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輻射污染以及碳排放,完成發電後的乏燃料棒(spent fuel)最終處置方法也尚未有最佳解方。 在擴展核能的用途時,一個可能的障礙是鈾礦石的儲量限度,這在建造和運行增殖核反應堆時是必需的。 有些國家以前沒有簽署這項條約,並且有能力使用國際間援助的核技術(經常為民用)來發展核武器(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和南非)。 南非後來也成為了防止核武器擴散條約的簽約國,現在它是世界上唯一已知發展了核武器並被證實將其銷毀了的國家。 [73]在那些簽署了這項條約並通過海運收到了一些零星的核材料的國家中,許多國家已經宣稱或已被指責嘗試着使用應為民用的核電廠來發展武器,比如說伊朗和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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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陸地的礦產開採,深海礦產的開採不僅會嚴重影響海洋生態,更會讓海床變得相當脆弱,諸多環保單位皆提出嚴重警告:「此舉絕對不值得嘗試!」。 為了改善氣候暖化而於汽車產業中所吹起的從油轉電革命,卻因電動車所搭載的電池元件中諸多金屬與稀土的高度使用,牽涉到的電池原料開發與舊電池回收,成為了新的環保議題。 要如何於電池整體使用壽命中達成碳中和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能源資料庫 EnAppSys表示,隨著法國核電廠陸續完成歲修,法國將在2023年上半年,取代瑞典成為歐洲最大的電力淨出口國;相對的,結束核電廠的德國,則增加了電力進口量。 法新社報導,烏克蘭國家核電公司(Energoatom)負責人柯亭(Petro Kotin)告訴記者,入冬前檢修部分反應爐之後,「我們可以使用的所有電力都將提供給電網」。 核能發電從原料的開採、提煉、發電,再到後續核廢料的處理,都有不同程度的汙染,因此雖然核能被稱為「低碳能源」(過程中產生較少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卻不能被稱作綠色能源。

核燃料循環分析評價這個過程消耗的能量(以今天的混合能源來算)並進行計算,它要計算的是在核電廠的整個壽命中,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與核電廠供電多少有關)與排放出的二氧化碳數量(與核電廠的建造和核燃料的獲得有關)之比。 美國每年產生的核能居全世界首位,美國人消耗的電能中約20%來自於核能。 2016年的調查顯示,核能滿足了72%的法國電能需求[15]。 [16]各國的核能政策均各有不同,有些反對依賴核能、有些則利用核能降低成本以滿足社會大眾。 如中國、美國需求龐大,需要仰賴核能補充不足,例如法國可經核電省下來的排碳量賣出,甚至販賣核電給其他人口密集的歐洲小國、部分軍事優先國家則是為了製造核武而興建核電廠、日本等島嶼型國家的能源自主的問題等。 我要說的是,如果按照很嚴謹的步驟及法規去運轉,其實運轉中的核電廠,大致上還算是安全的,但是問題在運轉之後所剩下的高階核能廢料,因為這些核廢料沒有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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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0年,每日流入的地下水、雨水等從2014年的約440 m3降至約100 m3,而每日生成的污染水由2014年的約540 m3降至約140 m3[100]。 因此,在3月12日4時15分,爐心開始暴露在空氣中[58]。 8時41分成功進行了排氣洩壓操作,1小時後,由消防車提供水源,成功通過柴油驅動的消防泵進行了注水。 [58]13時12分換用海水繼續注水,但由於水位不足,頂部的燃料棒仍然暴露在空氣中。 2014年8月6日東京電力發表的重新分析結果中稱,3號機的爐心熔毀從3月13日上午5時半左右開始。 3月14日7時左右,大部分燃料已穿過壓力槽底部而落入安全殼[59][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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