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日,臺中市市長林佳龍說,「一例一休就是周休二日」,但制度上缺乏彈性,恐導致立法美意變形,甚至可能損害弱勢中小企業主與弱勢勞工權益;過去社會未落實《勞動基準法》規定,因此不能將《勞動基準法》的所有問題全部推給一例一休;他將建議中央,延長一例一休宣導期,做好配套措施,努力創造勞方、資方、政府三贏局面[77]。 2017年5月24日,林美珠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說,一例一休才剛施行,勞動部仍按照「宣導、輔導、檢查」三階段進行,持續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協助勞工瞭解自身權益;任何工資工時的規範,勞資之間必須有相當的共識,談到修法也應審慎聽取勞資意見,勞動部「目前並無修法的打算」[72]。 上述法案於修正時,同時刪除勞基法原有規範的七天國定假日[7],因此元旦翌日、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以及行憲紀念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6](中華民國國定假日法源仍是依據內政部訂頒之《紀念日與節日實施辦法》)。 針對工作年資滿6個月之勞工由原規定無需給予特休提升為應給予至少3日特休;年資滿1年未滿2年維持至少7日特休;年資2年以上未滿3年由原規定給予至少7日特休提升為給予至少10日特休;年資3年以上未滿5年由原規定給予至少10日特休提升為給予至少14日特休;年資5年以上未滿10年由原規定給予至少14日特休提升為給予至少15日特休。 至於勞工加班換補休,《勞基法》明定勞工加班後,可依其意願選擇要加班費或以1比1換補休時數,其補休最終期限則比照特休假,例如周年制、曆年制、教學單位之學年度、事業單位的會計年度或勞雇雙方約定年度期間;超過最終補休期限,雇主須給付工資給勞工。
第三是台電、中油及台水相關人員,於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可以適用輪班間隔等。 勞動部日前已公告,包括製造業、石油煉製業、水電燃氣業等12個行業可在「時間、地點、性質、狀況」等4大特殊情況下適用七休一之鬆綁,亦即可連續上12天的班。 多年的服務經驗也讓伊甸深刻理解,唯有以「家」為核心去了解、去協助,才能提供照顧者與身心障礙朋友適切的服務。 已經推動多年的《身心障礙者服務計畫》核心服務包括個案管理、雙老家庭支持、支持性就業、日間作業設施、日間照顧服務,社區居住服務,以及居家修繕、交通接送、輔具服務等協助。
做一給八什麼意思: 勞工休假制度有4種: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假
2017年4月24日,國立中央大學台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吳大任說,一例一休影響勞工對所得的預期,有勞工面臨老闆不讓加班的情況;年金改革是年輕人看到基金要破產,會影響到對未來所得的看法,待退休者不敢退,已退休者因面臨退休俸減少而不敢消費[146]。 2016年12月6日深夜,工鬥青年產業後備軍、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等青年團體突襲總統官邸,在官邸大門噴漆「砍假總統」、「民主資進黨」抨擊民進黨靠攏資方,並宣告徹底與民進黨決裂[123][124]。 2018年10月26日,國民黨推出募款撲克牌「民進黨幹話撲克牌」,黑桃A為蔡英文所稱「勞工永遠是民進黨心裡最柔軟的那一塊」[111]。
企業取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每月加班工時可延長至54小時,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在105年的勞基法修法時,為了達到全面週休二日的目標,採取了「一例一休」的休假模式。 如果休息日加班,老闆必須付比平常工作日加班「更高」的加班費;而且為了確保勞工的休息日可以更完整,如果加班4小時以內仍以4小時計算加班費,超過4小時到8小時仍以8小時計算加班費,超過8小時到12小時間則以12小時計算加班費。
做一給八什麼意思: 工時與休假
[34]同日,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批評,民進黨過去以「委員會中心」為國會改革的核心,但民進黨此舉顯然與此核心背道而馳[35]。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四項所定雇主應發給工資,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發給工資之基準: (一)按勞工未休畢之特別休假日數,乘以其一日工資計發。 (二)前目所定一日工資,為勞工之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一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 其為計月者,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 (三)勞雇雙方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四項但書規定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按原特別休假年度終結時應發給工資之基準計發。 二、發給工資之期限: (一)年度終結:於契約約定之工資給付日發給或於年度終結後三十日內發給。
2016年12月2日,民進黨發表聲明,譴責立法院外勞工團體追打柯建銘的「暴力行為」;但批踢踢網友翻出2008年11月6日蔡英文在facebook官方專頁聲援野草莓學運、批評馬英九的文章〈馬英九逼人民上街頭 才是最大暴力〉,諷刺民進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網友也紛紛上蔡英文facebook官方專頁「朝聖」瀏覽該文[105]。 中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說,民進黨曾經稱讚這群勞工朋友是「民主的捍衛者」,暴力為民進黨所用就是「抗暴」,暴力不為民進黨所用就被民進黨譴責,「雙重標準髮夾彎真好用」[106]。 2016年11月4日,社會民主黨發言人呂欣潔說,民進黨這半年來的轉變令人傻眼,不知道民進黨受到什麼威脅而要用這麼強硬的方式砍除勞工權利,寧願得罪千萬勞工也不願意去溝通,無視勞工與青年的抗議,反而每個月都跑去跟工商大老聚餐密會談條件,逼迫勞工最後要用絕食來阻擋一例一休法案[100]。 2017年7月14日,蔡英文於民進黨縣市黨部主委聯誼會中表示,她是法學博士,但她研究一例一休的修法之後覺得非常複雜,「很多法條看3遍也看不懂」[59][60][61]。 2016年10月25日,2016工鬥連線與其他勞工團體合組「123大聯盟」,於本日發動三千人遊行,反對砍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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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說,當初民進黨對七天國定假日的態度反覆,最後擋不住資方壓力而大砍七天假,引發民眾反彈、人心流失,才會有2018年九合一選舉民進黨慘敗;希望勞動部盡快返還七天假,不要對勞工聲音「左耳進、右耳出」,否則2020年民進黨「等著被當掉、丟掉政權」[99]。 做一給八什麼意思2023 2017年3月22日,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本年1月薪資與生產力統計:受廠商發放年終及績效獎金影響,1月含固定月薪、獎金、紅利及加班費等薪資,平均每位受僱員工可領到新台幣93144元。 外界批評,主計總處公布薪資「平均數」,無法完全反映真實情況[68]。
希望透過訓練生活自理、教導一技之長等方式,幫助身障者重拾生活與選擇的能力,也提供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創造喘息空間、減緩長期照顧壓力。 藉此強化家庭互助能力,使身障者和照顧者擁有良好生活品質,一起「安心變老」。 意外與疾病總是來的措手不及,許多父母親只好咬緊牙根,無怨無悔地把苦難重擔一肩扛起,但也因此瀕臨崩潰邊緣卻不自知。 如此一來,才能在雙重老化來臨時,正確的解決自己與家人所面臨的困境。
做一給八什麼意思: 特別休假
可是:105年修法就是說為了不要讓老闆「拿翹」,休息日動不動就叫你來上個一、兩個小時班,害你整天休假的心情和計畫被破壞掉,所以才要求「做一給四」,讓你的休息日不要被加班給零碎化。 本次修法確實就是背離原本期待讓勞工好好利用休息日休息,盡可能不要加班,就算加班也要優渥計算加班費的初衷。 近年來因產業變遷,經濟活動愈趨複雜多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之類型日益增加,與傳統或固定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場所提供勞務之型態不同,常有工作時間認定或出勤紀錄記載等爭議情事。 2017年10月31日,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溫朗東諷刺,七休一在國民黨執政下的《勞動基準法》只活了二年就夭折,民進黨執政只花一年多就讓七休一回棺材,「勞工果然是蔡英文心中最軟(土深掘)的一塊」[110]。
2016年11月1日,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說,許多人批評時代力量在立法院沒有透過議事杯葛、佔領主席台等方式成功阻擋一例一休法案,但他想說,時代力量「不想走到那一步」;若民進黨真的硬闖,他還要跟時代力量其他立委討論怎麼應對[82]。 2017年4月24日,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說,較難從就業市場與失業率看出一例一休對勞動市場的影響,但本年1至2月加班工時僅較2016年同期微增2.6%,本年1至2月加班費增幅12.5%為七年來最高,顯然加班工時、加班費、受僱員工人數會有影響[71]。 2018年12月17日,民進黨全國黨代表陳筱諭投入2019年臺南市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黨內初選,在台北市五院附近高掛廣告看板「還我七天假」直批一例一休,認為一例一休修法失當使勞工與年輕人對民進黨失去信心[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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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民進黨主導的修法方向為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例假日可在14天週期內調整,每2週內的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4日、每8週內的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16日[156][157]。 2017年5月22日,民進黨立委許智傑、黃國書、陳賴素美、何欣純、黃秀芳、張廖萬堅舉行記者會公布《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休息日加班改回以實際工時計算,加班時數採「工時帳戶」、上限提高至單月54小時;民進黨立委蘇治芬、林岱樺也分別向立法院議事處提出《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內容類似[96]。 何欣純在其所屬選舉區臺中市第七選舉區參加晚會時曾因一例一休而被拒絕上台致詞,她在記者會上說,一例一休是要照顧所有勞工,而不是轉嫁成本、甚至勞資雙輸[97]。 2017年3月14日,南投縣縣長林明溱表示,要求南投縣政府法務人員找出相關法令讓南投不用施行一例一休,「被糾舉沒差,不被抓去關就好」。 林明溱並表示,觀光是南投的命脈,南投各遊樂區過去都給員工彈性休假,每年5月、6月和11月淡季員工都在放假、只有周休日上班,寒暑假旺季則是全員上班,勞資雙方早就有一定的默契[74]。 花蓮縣縣長傅崐萁建議,一例一休政策暫緩5年,讓台灣經濟壯大後再考慮施行;一例一休已讓「勞資雙輸」,在景氣蕭條之際,全台所有產業正面臨空前劇變[75]。
依據勞基法第24條,寫法是三分之一以上、三分之二以上,而換算成數字,若以0.33或0.66計算,會低於三分之一、三分之二,就屬違法,所以必須是0.34、0.67以上。 因此,若是有計算結果有小數點的,請無條件進位,採用四捨五入方式,捨去的就有可能低於法定標準。 現行一例一休版本,加班一小時要計算為加班四小時,加班費為前二小時150 X 4/3 X2為400元,加上後二小時 150 X 5/3 X2為500元,共計加班費900元。 事實上,礙於年齡及生長環境,雙老家庭接收資訊的管道十分有限,就算有機會接觸相關的社福資訊,其中冗長的規範文字、繁瑣的申請審核程序、過程來回奔波的時間心力,都對雙老家庭相對不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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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出席者包括副總統陳建仁、行政院院長林全、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秉叡、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新境界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邱義仁、高雄市市長陳菊、總統府副秘書長劉建忻、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陳俊麟等。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一、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二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四日。 二、依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 三、依第三十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例假日和休息日都是法律明定勞工可以享有的假期,若是一般月薪制的上班族,通常週一~週五為工作日,並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則為例假,但若勞資雙方有其他考量,亦可協調另訂其他的日期為例假。 而且這月薪總額,不能只算底薪,包含每月固定會發給的津貼、加給、全勤、績效獎金等都應計入。
所以如果你的公司勞工人數根本少於30人(例如許多「中小企業」),根本不可能有依法組織企業工會的可能性。 又或者你公司員工有達門檻,但沒有人主動發起組織工會,你就只剩下勞資會議同意一途。 國定假日與例假日,則是即使出勤1小時,也要給8小時(俗稱做1給8),超出8小時的部分則比照原24條,也就是1.34、1.67倍。 這裡主要是因為,雖然只出勤1小時,也已讓勞工無法完整運用1天假日的緣故。
做一給八什麼意思: 加班費
2016年10月7日,《自由時報》電子報版首頁右側發布聲明稿譴責曾韋禎,「對其個人行為,本報編輯部向林淑芬委員鄭重致歉」[36];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則在facebook宣布已經取消訂閱《自由時報》,並註明「請《自由時報》不要再送報紙給我了,因為我真的不想再看到一份完全缺乏專業倫理道德的報紙」[37]。 變形工時是為了配合不同行業有各自的排班需求,例如:觀光、餐飲、運輸業有淡旺季,或科技業不同時間點處理的訂單量會不同等情形,訂有的彈性工時制度。 做一給八什麼意思 做一給八什麼意思 第一,台鐵乘務人員,期限是自今年3月1日起到108年12月31日期間適用輪班間隔。 第二,經濟部所屬台電、中油、台糖的輪班人員,自今起至108年7月31日期間適用輪班間隔。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意旨在使部分工作性質特殊者,與雇主間有合理協商工作時間之彈性,非可使勞工之工作時間完全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及不另給予延時工資。 A: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故凡適用該法之各事業單位受僱勞工,不論是否屬於計件或計日工人,均應享有上開法定權利。 又第36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為該法第39條所明定,故事業單位應依法發給其所僱計件工例假、休息日及休假日之工資。 原條文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假。
做一給八什麼意思: 假日工資相關函釋
有關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之基本工資及延時工資相關規定,可連結本部網站/常見問答項下查詢。 2017年元旦起,包括運輸、餐飲、醫療等各行各業,藉口一例一休開始實施,紛紛宣布調漲價格、或減少優惠,藉機哄抬物價以及轉嫁人事成本。 2016年12月2日,立法院會議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一開始便提案將一例一休及砍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排入討論議程第一案,意圖挾人數優勢強行表決通過此案。 2016工鬥連線等勞工團體一早便在立法院外集結抗議,抨擊民進黨「左手拿勞工選票,右手拿資方的錢」。 中午休息時間,勞工團體聚集在立法院青島東路側門,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欲返回立法院,繞經人潮最多的青島東路側門,與勞工團體爆發激烈推擠衝突,一度被人潮推倒在地,後續在優勢警力的反制與戒護下才突破人牆、返回立法院。 柯建銘返回立法院後宣稱「台灣民主輓歌已經響起」,其他民進黨立委則給柯建銘英雄般的掌聲[41]。
就像小君媽媽面臨的兩難,到底是帶著照顧斷層的風險,繼續在家中與小君共同生活;還是為了給小君更好照顧,送到全日型的照顧機構? 做一給八什麼意思 或許,只要有更多像伊甸這樣的支持力量介入,改善任何一個照顧環節,小君和媽媽還有第三種、第四種選擇,以希望帶來光亮,終結無解的照顧輪迴。 研究指出,身障者老化速度約提早常人20年,因此在許多個案中發現,30歲後身障者就開始出現老化狀況。
做一給八什麼意思: 工作日(延長工時)加班費計算方式
當社福制度的設計邏輯和弱勢需求相違背,結果便是難以深入角落,為真正需要幫助的家戶提供適切協助。 家庭經濟資源匱乏: 多數雙老家庭缺乏穩定的經濟來源,不只因為照顧者難在求職市場中尋得穩定工作機會,龐大、瑣碎的照顧工作也使得他們無暇經營穩定的經濟來源;另一方面,身心障礙者在經濟上屬於依賴角色,多數照顧物資及資源都仰賴經濟交換,顯見雙老家庭在經濟收入及運用規劃上,也急需協助。 但是老闆很慣也不一定守法,搞不好就「忘了送」,或是根本偷偷「紙上談兵」把假的勞資會議紀錄給送出去了。 所以如果有疑義的話,還是應該主動和勞工局處連絡確認有無送備查。 因為法條是用「每三個月」並非「任三個月」,所以如果前三個月,第一個月加班30小時,第二、三個月加班54小時;接下來於第四、第五個月各加班54小時、第六個月加班30小時為循環,最長就可以有連續四個月每月加班54小時。 這個以三個月為期的「加班工時銀行」制,基本上就是配合雇主的淡旺季需求。
- 為使勞雇雙方能進一步瞭解工時制度,提供相關法令規定、數種工作時間安排型態,現行工時制度下產生之相關問題解釋,本部製作「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期盼對於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均有所助益。
- 2017年7月8日,《自由時報》報導,總統府也遭一例一休波及:總統府工友與司機人力長期不足,已缺額近30人,由於一例一休實施且本年加班費預算不增反減,人力更難調度,本月就有阿卿嫂等3位工友退休,讓工友人力不足問題雪上加霜[153]。
- 勞基法三讀過後,造就了各種不同的「彈性」,極憲焦點整理了8大解析,讓身為勞工的我們了解如何因應,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 其為計月者,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
- 上述法案於修正時,同時刪除勞基法原有規範的七天國定假日[7],因此元旦翌日、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以及行憲紀念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6](中華民國國定假日法源仍是依據內政部訂頒之《紀念日與節日實施辦法》)。
- 2016年12月6日,在立法院正進行《勞動基準法》修正案表決時,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出動1018名警員維護立法院周邊安全,並保護立法委員進出立法院的安全,此外第一次使用「鐵馬」作為路障器材,受到矚目[42]。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台87勞動二字第○三九六七五號函: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 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日工資,此乃因勞工於假日工作,即使未滿八小時,亦已無法充分運用假日之故,與同法第三十二條延長每日工時應依第二十四條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成或加倍發給工資,係於正常工作時間後再繼續工作,其精神、體力之負荷有所不同。 至於勞工應否延長工時或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應屬於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尚難謂有不合理之處。
做一給八什麼意思: Q1:關於「休息日加班費」取消「做一給四」是改了什麼?
2017年3月3日,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與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召開記者會指出,社福產業長期與《勞動基準法》衝突,工時限定過於嚴格,讓社福團體在人力應用上面臨困境。 台灣老人福利機構協會理事長賴添福說,一例一休導致社福機構人事成本增加,原本「配備比」(照護人力與照護人數的比例)符合標準的部分社福機構必須增加人力,但市場上人力已經不足,社福機構只能讓服務萎縮,可能導致很多人被排除在照顧範圍外。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行政處處長曾孟儀說,勵馨提供的兒童及少年安置服務是「類家庭式照顧」,工時上限12小時破壞了「類家庭式兒少安置機構的核心價值」。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陳節如說,社福團體的組訓、營隊、會議、研習活動、對外宣導工作都必須在例假日實施,實施七休一「對組織業務造成困擾」[126]。
惟基於健康考量,每日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且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跟例假日一樣,國定假日停休,勞工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日工資,或給一日補假(二擇一)。 月薪制勞工的「休息日」與「例假日」是有給薪的(有薪假的概念)因此「休息日」出勤不需另給本薪,只要給加班費。 工作超過 8 小時,除了加班費外,雇主需補給勞工 4 小時的本薪。 2017年5月1日,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兼2017五一大遊行總領隊莊爵安表示,蔡英文政府執政將滿一週年,勞工相關政策與立法皆偏袒資本家,例如一例一休、硬砍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一例一休本意是避免勞工過勞,政府卻又鼓勵雇主濫用變形工時與責任制[128]。 2016年12月6日,在立法院正進行《勞動基準法》修正案表決時,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出動1018名警員維護立法院周邊安全,並保護立法委員進出立法院的安全,此外第一次使用「鐵馬」作為路障器材,受到矚目[42]。
經本部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2週)、第30條第3項(8週)、第30條之1(4週)規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依各該規定實施彈性工時。 自今日起,休息日加班費及加班工時之計算取消「做一給四」的規定,改由核實計算。 若經工會同意,如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勞工每個月加班最多可以達到54小時,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勞基法》新制今(1)日上路,今起勞工的特休若沒有休完可遞延一年。
本次修法刪除第24條第3項規定,就是直接砍掉這個「做一給四」。 2018年8月4日,和欣客運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王祖明說,一例一休實施後,汽車客運業者必須增加駕駛和票務、站務等人力及加班費,人事成本提高[144]。 2018年12月23日,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台灣工人先鋒協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東吳大學城中跳馬社、高雄醫學大學透明革命、台北市種子清潔勞動合作社、國立政治大學種子社等十多個青年團體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前舉牌抗議,呼喊口號「七天假砍掉、選票一直掉」、「青年爭勞權、還我七天假」[131]。
做一給八什麼意思: 勞動基準法
2017年6月23日,前民進黨立委林豐喜不滿一例一休,大罵蔡英文政府無所不管,「如果管到台灣經濟崩盤,這些人死都沒地方埋」[98]。 2017年3月16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王育敏批評,民進黨強行通過一例一休引發這麼多紛爭,中央部會首長卻視而不見,還說要懲罰抗議一例一休的縣市長,完全就是無能、卸責。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曾銘宗說,一例一休造成全民皆輸、無所適從、天怒人怨,他呼籲蔡英文政府立即修正、回頭,反正民進黨的髮夾彎也不缺這個[94]。 2016年12月11日,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在facebook發文批評,柯建銘在一例一休爭議與同性婚姻合法化爭議「領軍演『一分瑩』、『(同性婚姻)立專法』,讓民進黨、總統、立委的民眾滿意度一路崩跌」[85]。 2017年1月1日,林濁水再批,蔡英文政府改革步調遲緩、價值模糊、決策猶豫、不顧民主程序,在同性婚姻合法化、一例一休、日本核災食品進口問題等爭議完全一樣[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