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在 1 月 12月放假 1 日開始就加入的員工,會依照比例來計算特休的天數。 Anna 和 Nancy 都在同一間超商上班滿兩年,雖然年資相同,但因為勞動時數的差異,特休計算的方式也不同。 2010年1月13日,立法會正式否決將孔子誕辰日定為公眾假期的議案。 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表示,推動孔子思想及改動假期是兩回事,並認為是否把這日子訂為公眾假期必須有社會的共識。
至於民國111年12月31日會放假,則是因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規定。 不過,明年也有補班日,人事總處並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除特殊情形外,以前一週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111年2月3日農曆初三適逢星期四,依上開規定,調整2月4日為放假日,並於明年1月22日(星期六)補上班。 當時與星期六重疊的公眾假期(或其補假日),每年最多可達6天,最少也有3天,因耶穌受難節翌日、英女王壽辰、8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一之前一個星期六,均鐵定於星期六。
12月放假: 行政院公佈2022年行事曆!明年過年放9天、3天以上連假有7個
有少數族裔學生的學校可能會專設特定族裔、宗教假期,或要由學生自行請假。 個別國際學校會設立與聯繫國家相關的節日(如國慶)為學校假期。 綜上所述,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月1日:元旦)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給假並給薪。 若事業單位因業務需求要求勞工當日出勤提供勞務,依法應加倍發給工資。
其後,學院財務長劉月娟補充,政府曾回覆,只要宗教界達成共識,對有關假期變動持開放態度,但政府需時籌備,並將建議交由立法會通過。 1999年,由於電腦千年蟲問題,政府應香港銀行公會的要求[69],特別把1999年12月31日列為額外公眾假期,相關動議在7月8日獲立法會通過[70],全年共18天公眾假期。 2013年農曆年初一(2月10日),為該修訂生效後,首次農曆年初一與星期日重疊,故以農曆年初四(2月13日)星期三補假,也為該修訂生效後首次實行。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結束英治時期,進入特區時期後,兩度取消若干公眾假期,但同時新增相同天數的公眾假期,故始終維持每年17天。 1974年1月,廢除《工業僱傭(有薪假期與疾病津貼)條例》,有關法定假日的條文則納入《僱傭條例》內,使《僱傭條例》涵蓋的所有僱員,不論是否受僱於工廠,一律享有法定假日,法定假日的數量其後數度增加。
12月放假: 香港節日的演變
法律明訂特休假為勞工權益,雇主僅能在因為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時,與勞工進行協商。 而現行勞基法並沒有明確規定特休須於幾日前提出,因此原則上即使勞工臨時提出特休申請,雇主也不能隨意拒絕。 根據 勞基法第 38 條,如果雇主需要勞工在已經排定的特休日出勤,需要事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國定假日支付 加班費。 長遠來說,兩個制度可享有的特休天數是相同的,但是對於兩個同樣時間入職的員工來說,可以使用特休的區間不同。 也因為曆年制有遞延給假的特性,所以雖然曆年制是合法的,但仍然建議勞資雙方在勞工入職時可以特別說明與約定,避免日後造成爭議。 為了爭取社會的廣泛支持,該學院將於2007年發起「一人一信」及簽名運動,爭取將「孔聖誕」作為公眾假期,而湯恩佳亦已去信政府,申請將孔誕列作公眾假期,並促請政府接納建議[77]。
- 2023 年端午節為 6/22 (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安排原上班日 6/23(五) 彈性放假,6/22(四)~6/25(日) 放假 4 天,需於 6/17(六) 補班 1 天。
- 國務院辦公廳於每年下半年發布通知,對來年節假日的放假調休日期作出具體安排。
- 一些學校大型活動(例如運動會、家長日、旅行、畢業禮等)翌日、國父孫中山先生誕辰紀念日(公曆11月12日)等,亦可能會放假一天。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民國 111 年 6 月 7 日公布「112 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各月放假日為下圖紅底。
- 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表示,推動孔子思想及改動假期是兩回事,並認為是否把這日子訂為公眾假期必須有社會的共識。
今年(2020年)的中秋節是10月1號,10月2號彈性放假。 中秋連假時間是:10.01(四)~10.04(日),9/26(六)補班。 台灣政府其他部門曾經發佈過一次性法定假日,通常在發生緊急狀況時發佈,比如颱風襲擊,政府有權利以任何原因發佈一次性法定假日。 2023 年 51 勞動節為 5/1(一),適用勞基法之勞工享放假 1 天,與 4/29(六)、4/30(日)合併連休 3 天。
12月放假: 國定假日、過年連續假期天數及補班日期
而2021年的1月1日正好是星期六,按照規定,應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而2021年的12月31日剛好是星期五。 英治時期結束後取消,曾新增性質類似的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公眾假期(8月第三個星期一)(不是法定假日),雖然同為紀念二戰時對日戰爭勝利,但非紀念英國恢復管治香港,而是紀念1945年8月中旬日本無條件投降,中國抗日戰爭勝利,故日期定於8月中旬的第三個星期一。 僅實行了兩年(次),即1997年8月18日及1998年8月17日,1999年起,新增勞動節及佛誕為公眾假期,由於政府堅拒增加每年公眾假期,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不再是公眾假期,名義上與重陽節「合併」[32],實為取消,官方紀念儀式改為重陽節在香港大會堂紀念花園舉行。 2015年適逢中國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宣佈該年的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即9月3日,為法定假日,全國放假一天。 香港特區政府亦跟隨做法,把同年9月3日定為公眾假期,同時是法定假日(僅限2015年一次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定義,為1945年9月2日簽訂《降伏文書》的翌日,即9月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節假日最初由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規定,全國法定節假日為新年、春節、勞動節和國慶紀念日,共計7天。 1999年,國務院修訂《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慶紀念日改稱國慶節,勞動節、國慶節的假期均改為3天,共計10天。 2007年,國務院第二次修訂《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1],將春節假期由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調整為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節、端午節和中秋節新增為法定節假日,勞動節假期改為1天,共計11天。 2013年,國務院第三次修訂《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將春節假期恢復為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12月放假: 中華民國節日與歲時列表
2015年,適逢中國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國務院在5月13日宣佈將同年9月3日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列為法定假日,全國放假1天,香港特區政府亦跟隨做法,建議將當年9月3日定為一次性公眾假期及法定假日[71]。 相關條例草案於7月9日獲立法會通過,政府在同月17日於刊憲《特別假期(2015年9月3日)條例》[72],全年共18天公眾假期,平了1999年記錄。 1999年,取消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和國慶日翌日公眾假期,新增勞動節(5月1日)及佛誕(農曆四月初八),一直至今。 1945年8月30日英國恢復管治香港,節假日的習慣得以恢復。 1947年1月10日,香港政府修訂《公眾假期條例》,新制訂的假期有在1946年已成為假期的8月30日香港重光紀念日。
此外,若上開應放假日適逢勞雇雙方約定之休息日或例假日,雇主應再給勞工補假。 最後,因民營事業單位經營特性並不一致,無法做統一性規範,有關勞工工作時間及假期安排,可以依企業經營特性及勞工需求,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及調整假期[2]。 此後,放假3天的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均採取類似操作,形成每年三個「黃金周」假期。 直至2007年《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再次修訂,2008年起,春節「黃金周」由正月初一至初七調整至除夕至正月初六,五一勞動節「黃金周」因假期縮短而取消,其他放假1天的節日則與鄰近雙休日通過調休的方式形成三天的「小長假」。
12月放假: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因農曆除夕前一日(2月8日)適逢星期四,調整為放假日,因此於2月17日(星期六)補行上班;而農曆除夕及春節(2月9日【星期五】至2月12日【星期一】),又因含2日例假日,因此於2月13日至14日(星期二、三)補假,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毋須調整。 這6天假期就是「法定假日」,因初期實施時的適用對象關係,所以也俗稱「勞工假期」、「工廠假期」等[33]。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1條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
英國租借新界後,1899年起港府每年將農曆年初二亦宣佈為假期,[14] 到1923年,將這安排立例。 [15] 華人的其他假日例如冬至、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及重陽節等傳統節日及節氣,也會進行一些應節的活動,但是不會放假。 1999年起,新增勞動節及佛誕為公眾假期,同時取消10月2日的國慶日翌日及8月中旬的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公眾假期(除非10月1日與星期日及/或中秋節翌日重疊,則會於10月2日以國慶日翌日名義補假),以保持公眾假期每年17天。 2023 連假共 37 天,補班日 6 天,有 5 個月週六需上班。
12月放假: 行事曆 2024年行事曆 319首頁
六、人事行政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人事總處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業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核定111年(西元2022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5天,其中3天以上的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開國紀念日等7個。 較特殊的,是1983年至2010年間,農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節翌日,與星期日重疊的補假方式。
承上,提醒事業單位,自111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新台幣24,000元調整至25,25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由160元調整至168元。 以及「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雇主如有使勞工從事值日(夜)工作,一律認屬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計入延長工時時數並給付加班費,最後,請人資夥伴小心留意,以免觸法。 於元旦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不論是強制出勤、未依法支付加班費,均可開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 除元旦出勤及工資給付事宜,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倘若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將有專人進一步處理。 2019年,行政院為考量分散春節輸運,核定於2020年起,除夕前一日(即小年夜)也調整放假,但另擇一星期六補班、補課,自此春節假期將至少長達7天。 2023 年端午節為 6/22 (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安排原上班日 6/23(五) 彈性放假,6/22(四)~6/25(日) 放假 4 天,需於 12月放假 6/17(六) 補班 1 天。
12月放假: 連假 民國113年 國定假日, 行事曆|請假攻略
若勞工在年度終結時尚未休完特休假,勞基法第 38 條 規定以折為工資發給勞工為優先,或是可在勞資雙方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延續到下一年實施。 但若是推延過一次仍然沒有休完特休假,雇主應該要將特休假折為工資發給勞工。 2009年3月,香港道教聯合會表示希望在2010年,申請把道祖誕(即老子誕辰日,農曆二月十五)列為公眾假期[67],但此事之後一直不了了之,再無下文。 1977年,新增元旦、農曆年初三、重陽節、1天浮動假期(由僱主選擇何時發放,下同),即增至每年10天。 1968年9月,立法局通過新的《僱傭條例》,同時把中秋節假期從正日改為翌日,即農曆八月十六日放假,以配合華夏傳統在中秋節晚上慶祝及賞月。 公眾假期17天,法定假日11天,法定假日為其中9天公眾假期,另加2天浮動假期,由僱主選擇何時發放,如僱主無明文指定,則通常於英女王壽辰後第一個星期一及8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一發放。
- 2022 年的端午節假期為 06/03(五)~ 06/05(日),可以再多請 05/30(一)~ 06/02(四),再加上前一個週末,這樣就能請 4 天休 9 天。
- 每逢年底國定假日,常會看到各種 請假攻略 整理如何利用特休與國定假日一起規劃,安排一個長長的假期。
- 注意計算復活節的「春分」和「月圓」,是根據天主教會曆書的定義,和天文學的定義略有不同。
- 行政院人事局的行事曆顯示,民國111年的元旦假期,是從民國110年的12月31日至111年的1月2日。
- 現時不是法定假日,復活節星期一、耶穌受難節和耶穌受難節翌日,將分別於2026年、2028年和2030年起成為法定假日。
1983年至2010年間,如當日為星期日,農曆八月十五星期六將訂為補假日。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在这些日子里,政府机关、外交代表机构和一些商店将关闭。 另林揆昨接受媒體堵訪也表示,大家對勞基法都有不同意見,企業界認為政府偏向勞方,勞工團體認為政府偏向資方,政府會盡量求平衡,讓政策務實可行;當前問題是勞工抱怨有過勞的問題,希望能得到緩和,但政府也希望放假和國際接軌。 除此之外,也因為《勞基法》在105年底修法後,已將特別休假的日期排定權交給員工,因此,屬於「有薪假」的特休假,如果雇主限制你只能請休哪幾天,又或者拒絕讓你連假前休特休,將可處2萬~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 事實上,勞基法規會設立「特休假」的初衷就是希望讓所有的勞工朋友充分休息、恢復勞動力,因此當你進入公司後,待滿一定年資就能享有法定的特休天數,甚至有的幸福企業還會開出比《勞基法》更優渥的休假天數,譬如:一到職就享有7天年假。
12月放假: 假日資訊
另有從事建築材料的市民感到安排不妥,認為復活節有長假期會較好[83]。 而康泰旅行社副總經理陳健鵬則認為,復活節縮短1天並不一定是壞事,因以後每逢公曆9月或10月,便有較多機會出現接連星期六至星期日的3天連假,旅行社將安排不同路線的3天團方便市民外遊,市民亦可安排在非旺季才出發。 而勞工處發言人則表示,本港的法定公眾假期是經過社會廣泛諮詢而釐定,任何修訂均會對各界帶來影響,尤其是工商、金融及教育界影響為甚,故有關建議需經慎重考慮研究,取得社會共識後才推行。 以下為「不是法定假日的公眾假期」:復活節星期一(2025年及之前)、耶穌受難節(2027年及之前)、耶穌受難節翌日(2029年及之前)、佛誕(1999年至2021年)、國慶日翌日、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1997年及1998年)、1999年12月31日、泛英女王壽辰、泛香港重光紀念日。 對日校中小學學生而言,泛英女王壽辰和泛香港重光紀念日這4天公眾假期中,其中1天鐵定於6月的星期一,另3天均鐵定與星期六及/或暑假重疊,因此每年鐵定損失最少3天假期(雖然屬泛復活節的耶穌受難節翌日也鐵定於星期六,但日校中小學學生已因復活節而獲復活節長假期,故此不論)。
在香港,假期則是復活節前兩天(星期五、星期六)的耶穌受難節、耶穌受難節翌日,及後一天(星期一)的復活節星期一(復活節補假日)。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昨(27)日宣布,若《勞基法》11月8日有機會三讀過關,將自2017年元旦上路,今年剩下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2天假日,政院拍板勞工可放到,連同10月31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年底前勞工還有3天紀念節日可放。 根據行政院公布的日曆表,2022年最長的連續假期為農曆春節,總共能休1/29~2/6,共9天,其他則多為2~3天的小假期 ; 而2022年的總放假日數,包括例假日和特殊連續假期,共為115天。 12月放假2023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 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 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12月放假: 放假越多、效率越高!紐西蘭公司週休三日效果驚人,而台灣竟也有這種佛心公司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 據悉,行政院認為,11月8日完成《勞基法》三讀後,仍必須確認法條,且沒有必要急於通過,把勞工二天假期吃掉,否則太難堪,因此與黨團已有默契,施行日期會在朝野協商採修正動議方式,明訂一例一休、全國放假一致性,自2017年1月1日施行。 日本的國定假日數量不少,一年當中有16個,大部分的公司、店家除了基本的國定假日之外,還會有夏季的盆休、新年正月連假,不過業者根據經營型態的不同,公休日也會不太一樣。 像是大型商業設施基本上在新年正月連假期間,僅有元旦當天會休息,其他天都會照常營業。 而像是便利超商這種24小時營業的店家也是365天全年無休,所以如果是都會市區旅行的話,那想找地方買點基本物資不會有太大的困難。 12月放假 第23-1條規定,本法第三十七條所定休假遇本法第三十六條所定例假及休息日者,應予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