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課稅年度中結婚,辦理結婚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選擇與配偶合併申報或分開申報。 因此,111年結婚夫妻於今(112)年5月份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就夫妻兩人的所得、扶養親屬及扣除額等資料,先利用申報軟體分別試算夫妻分開申報及合併申報之應納稅額,再選擇最有利方式申報,即可為您的荷包省下一筆稅款。 1.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102(含)以前年度納稅義務人配偶的所得,要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其中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是可以分開計算稅額,但仍然要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自103(含)年度起,納稅義務人除可依前述方式選擇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外,並可選擇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的第14條第1項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戶籍如果不在一起,仍須合併由納稅義務人或配偶的一方向他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申報。 五月報稅季快來了,夫妻配偶雖然必須合併申報所得稅,但計稅方式可以分開計算,民眾可依夫妻收入狀況選擇「合併計稅」、「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各類所得分開計稅」三種當中最節稅的一種來申報。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先生在2021年間投保年金保險,並以甲先生本人為要保人,其子為被保險人,甲先生在2021年將保單的要保人變更為其子乙先生,不過沒有申報贈與稅。 經國稅局查獲按變更日保單價值核認贈與金額約400萬元,因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除了補徵甲君贈與稅額約18萬元外,並依相關規定裁處罰鍰。 今年稅改新制上路,四大扣除額調高,包括標準扣除額從由9萬提高為12萬元(有配偶者24萬元);薪資所得、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12.8萬元提高至20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也從每人2.5萬元大幅提高至12萬元。 國稅局指出,夫妻離婚,婚姻關係就消滅,自離婚次年起,就不得將前配偶申報為「配偶」,應該分別單獨申報。
報稅配偶: 夫妻報稅 合併計稅還是分開計稅好?
另外,稅法明定夫妻必須合併申報,但分居、離婚、新婚夫妻,報稅也不同。 新婚夫妻在法律的規定上,是以「登記日」為主,如果新婚夫妻去年登記結婚,今年年報稅可以選「合併申報」或「各自申報」,但下一年度就一定要合併申報,否則會有罰鍰。 報稅配偶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報稅季即將來臨,高雄國稅局彙整今年綜所稅申報10大利多,包括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基本生活費、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額、課稅級距及醫事人員費用率調高等。
修正草案中,為因應電動汽車發展,在多個項目進行調整,例如:契約載明價金總額,不能片面調整價金,並明訂影響車況的重大事項,包含泡水事故的程度分級,以及車況瑕疵擔保與相關保固責任。 報稅配偶2023 家族辦公室專欄提供家族傳承接班與治理相關議題及KPMG的觀點等,使讀者(尤其是家族企業的成員)能夠思考這些重大議題的影響,並盡早規劃準備。 四、衛生福利機構場所使用,包含老人福利機構、護理機構、精神復健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等場所。 四、合建(合建後階段,與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簽訂合建契約,而買受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合建後分配之住宅)。
報稅配偶: 綜合所得稅怎麼報?一文搞定夫妻報稅計稅方式
還有分居、離婚日定義也要弄清楚,才不會誤把另一半所得、扣除額列入,屆時變短報,遭補稅更划不來。 離婚也是以「離婚登記」日為主,若是法院判決離婚,則要以「判決日」為主。 去年離婚者,今年報稅可以分開或合併申報,但隔一年必須各自獨立申報。 而分居夫妻要在申請書上註明「已分居」,條件是分居半年,並向法院聲請財產分別制、分居半年,且法院依法裁定未成年子女扶養權、取得通常保護令或暫時、緊急保護令。 國稅局說明,適用20%稅率要件為個人或配偶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屋、土地已辦妥戶籍登記並居住,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但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情事,或是符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4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須離開原工作地而出售該房屋、土地者。 高雄國稅局舉例,王明與配偶張美列報扶養6歲兒子及70歲父親,王明薪資收入160萬元,利息所得4萬元,扣繳稅額1.59萬元,張美無所得,父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在相同情況下,王明2022年度應自行繳納稅額1萬300元,較2021年度1萬3980元減少3680元。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今年所得稅申報期限1個月,自5月1日至5月31日。 為鼓勵民眾在家使用網路或手機申報111年度綜合所得稅,並透過e化方式辦理繳退稅,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聯合舉辦「在家e報稅 好禮大Fun送」3大好康抽獎活動,今天下午3時在財政部進行公開抽獎,由律師見證下,以電腦隨機抽出全部獎項計1萬1836名。 舉例來說,一對新婚夫妻在2018年初舉行婚禮並登記,同年5月就合併申報,被國稅局以虛列免稅額、扣除額補稅處以罰鍰。
報稅配偶: 步驟 2 : 夫妻所得比大小 決定誰作為納稅義務人
這邊指的是必須由法院認證,核實夫妻雙方分居狀況,包含:分居 6 個月且向法院聲請財產分別制、分居 6 個月請法院已判定未成年子女的扶養權、取得緊急保護令 / 暫時保護令者。 舉例來說,若在 2022 年取得保護令,在申報 2022 年度所得稅的時候,可以分別申報所得稅,作法則是填上配偶的姓名、身分證號,並勾選分居項目。 簡單來說,就是先檢視自己家庭的收入來源是下方哪一種,並且再搭配下方夫妻報稅計稅公式一覽的表格來估算,就可以評比出身為夫妻的你們,合併申報還是分開報稅會是最省稅。 從以上案例來看,分開計稅好像比較好,合併計稅的話,通常是夫妻其中一方無薪資,且所得小於每項扣除額的夫妻較適用。 會有這麼多種報稅方式,主要是為了針對夫妻的非薪資所得(如職業所得、股利所得等)過去需合併計稅的方式,導致非薪資所得過高的家庭產生累進稅負過高的情形,因此才出現了能夠將薪資所得、或是其他各類所得分開計稅的夫妻報稅方式。
假如選擇分開計稅,還有幾個選擇題:(一)得選擇要讓配偶中的哪一方作為「分開計稅者」(另一方以「戶」為單位報稅並享申報戶相關的扣免額[註]);(二)「分開計算」的標的是什麼? 可以有兩種,一是只將薪資分開計算,二是「將所有所得都分開計算」。 因此,加上合併計稅的選項,一對夫妻總共會有五種計稅方式可供選擇(新婚夫妻則還有分開申報的選項,等於有六種)。 綜合所得稅是每年 5 月報稅,課稅基準是前一年 1 月到 12 月的所得(以整年收入來計算)。 課稅的基本單位是「申報戶」,如果是單身的話申報戶可以只有自己一人,已婚的話就一定要跟配偶同一個申報戶(夫妻合併報稅,但可以分開計稅)。 我們常討論怎麼報稅比較划算,很大一部分就是在看要把誰納入申報戶(扶養),以及夫妻應該怎麼計稅。
報稅配偶: Q:離婚、新婚、分居夫妻 所得稅該怎麼申報?離婚與新婚均是以登記日或判決日為主,前一年結婚/離婚,則今年可選擇合併或分開,而再下一年結婚者需合併申報,離婚者需獨立申報。分居者符合條件可以分開申報,申請書上須註明已分居。
由於所得稅採累計稅率計算所得稅,許多民眾會擔心兩夫妻年所得相加一起,是否就會由原本 5 % 適用稅率變成 12 % 稅率 ? 其實民眾無需擔心,雖然夫妻得要合併申報,不過,所得稅計算公式仍是夫妻分別依據各別稅基乘上適用稅率,最後才會相加應納稅額。 納稅義務人可以透過線上報稅軟體報稅,系統會列出多條稅額計算公式,並自動以 「 稅額最少 」的算式作為今年度報稅的依據。
- 若不知道怎麼做才是最省稅的方式,那就直接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中的稅額試算服務,只要輸入完基本資料認證,就可以直接於國稅局系統內得到稅務試算服務,屆時選擇最優的方式繳納即可。
- 至於無子女的雙薪家庭(頂客族),財政部內部試算,年所得合計在81.6萬元〈計算方式:(免稅額8.8萬X2)+(標扣額為12萬X2)+(薪扣額為20萬X2)),今年可免繳稅。
- 民眾發現遭已離職公司虛報薪資,而該公司不予理會時,不會求助無門,可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提出檢舉,如經查證確為虛報,除註銷該筆薪資所得外,該公司虛列之薪資費用將剔除補稅並處罰。
- 另外規範買受人在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後發生重大事故者,才可以例外申請核准換約。
- 國稅局說明,適用20%稅率要件為個人或配偶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屋、土地已辦妥戶籍登記並居住,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但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情事,或是符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4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須離開原工作地而出售該房屋、土地者。
以成屋為限,且應符合五大條件之一,一是屋齡30年以上;二是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三是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或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 五是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經核准的重建計畫範圍。 二、都市更新(計畫整合階段買受迅行劃定或變更更新地區住宅;及計畫公展階段屬計畫範圍內之所有權人、實施者、出資者等,買受範圍內住宅;及計畫完成階段,為實施者或出資者與得分配住宅所有權人,簽訂契約買回住宅,或出資者於新制施行前簽訂契約,經公證或認證買回住宅)。 民眾發現遭已離職公司虛報薪資,而該公司不予理會時,不會求助無門,可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提出檢舉,如經查證確為虛報,除註銷該筆薪資所得外,該公司虛列之薪資費用將剔除補稅並處罰。 第一招,注意提示視窗,看到「申報成功」4個字就算成功,舉例來說,以手機報稅者,會看到「申報成功1次」。
報稅配偶: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之所得如何選擇分開計算稅額,才是最有利之申報方式?
像是私法人參與都更重建部分,則依都更辦理進度而有不同設計規範。 故未來私法人若有購買住宅需求,應檢視其是否符合規範,且購入後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將大幅壓縮家族資產規劃的彈性,建議家族企業應諮詢專家意見,全面性通盤考量資產布局、資金配置及稅務影響與風險管理,以確保家族傳承永續長青。 特別提醒,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依法課徵贈與稅,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條列規定為考量私法人執行業務營運需要,分別增訂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及內政部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9條之1第1項公告私法人免經許可情形兩子法,將私法人買受住宅之情形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許可」二種態樣。 子法研訂規則原則是依照實務上私法人買受住宅的目的與用途,再作進一步的周延規範,將私法人買受取得住宅有其公益性、必要性,且具共識者的9種情形,列為「免經許可」,而私法人為正常經營需要買受住宅者的6種情形,列為「需經許可」。 其中,「需經許可」之住宅,在取得後仍應受五年不得移轉限制,以避免被變相淪為短期炒作之用。
而小資族夫妻選合併計稅較優,有可能遇到一種狀況,就是夫妻收入落差太大,也建議用合併計稅比較有利。 夫妻計稅有三種方式,分別為全部所得合併計稅、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各類所得分開計稅,後兩種分開計稅又可再細分成「以夫或妻」分開計稅,細算下來可以有五種繳納金額。 全部所得合併,就是將夫妻所得加在一起套入公式計算;薪資所得分開計稅以其中一人為主,假如是以先生的薪資所得為主,就是把先生的薪資拉出來另做計算,最後與剩餘所得的應納稅額相加,各類所得分開計稅也是類似的方式,夫妻兩人可以從中擇優申報。 國稅局表示,如果婚姻狀況有變化,民眾申報最常出錯的部份是「儲蓄投資扣除額」,這部份要記得是以「戶」為單位,即是夫妻加起來的利息所得共只有 27 萬的扣除額。
報稅配偶: 夫妻報稅怎樣可以分開報稅?4種狀況可以分開報稅
旁系或其他親屬如如叔、伯、舅、姪、甥等,雖也不必同一戶籍,但必須有長期同居的事實,並有適當文件證明受扶養,如果只是住在一起,每個月固定給予生活費,對於國稅局而言,難以認定扶養事實而無法通過。 金融大小事,什麼都聊,什麼都不奇怪,本節目是由金融商品比較平台「袋鼠金融」製作播出,從小資最關心的生活金融理財出發,探討最熱門、討論熱度最高的時事議題。 最近市場先生開了一堂的「用美股ETF創造穩定現金流」教學課程,這堂課程會從基礎入門、資料查詢到實際操作,教你學會建立一個穩定的全球ETF投資組合,目前累積已經有將近1100位同學上課。 報稅配偶2023 日圓匯率貶值,彰銀今(30)日舉辦今年第二季法說會,彰銀主管表示,日圓兌美元匯價到150元匯價之前,日本央行應不會進場干預,由於彰銀在東京設有分行,日圓匯率貶值會吸引個人或企業海外置產,將持續爭取日圓貶值所帶動的新商機。
註一:全戶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為175,000元,利息所得扣繳稅額為35,000元,全部扣繳稅額合計210,000元。 看到這邊是不是有點昏頭了,沒關係根據不同的家庭組成,我們最後來一個「怎麼報比較省」的重點整理...。 如果你有取得 通常保護令 或 暫時保護令 或 緊急保護令,在保護令期間則可以分開報稅。 這些其實都不用自己算,你只要使用的是網路報稅的方式,都能在政府的軟體或網頁進行試算,系統也會自動帶入最有利的方式。
報稅配偶: 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一覽
再來,離婚也是以離婚登記日為主,若是法院判決離婚,則要以判決日為主,與新婚夫妻一樣,去年年離婚在今年報稅可以分開或合併申報,但隔一年必須各自獨立申報,否則會觸法。 ●如果夫妻所得比較多元,且大於薪水收入,選「各類所得分開計稅」會比較好,且建議以所得較低的一方申報。 舉例來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於2021年3月購入新北市房地,於2022年10月出售,由於持有房屋、土地期間在二年內,適用稅率45%計算,核定房地合一所得稅應納稅額825,869元(1,835,265×45%)。 不過,甲君申請復查主張,購入新北市房地係供父母居住,父親戶籍已遷入該址,但因公司通知須調職至台南市,故將該屋出售,應按調職之適用稅率20%課稅。
前面舉的其實都是相對單純的情境,實際上還有很多情境、很多不同條件要比較,因此建議還是直接拿試算表來玩玩看吧! 報稅配偶 另外,如果你因為依規定隔離等特殊情況,展延期限可以更長,根據財政部更早的一份公告,因武漢肺炎遭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如果無法如期申報,可「延期申報」,或是「分期繳納稅捐」,最長可以延期一年。 報稅配偶2023 這部分公告詳情(包含詢問申請流程窗口電話)可見此連結。
報稅配偶: 夫妻離婚
「夫妻全部所得合併計稅」顧名思義就是加總兩人的淨所得直接申報,而分開計稅則是指夫妻兩人擇一作為納稅義務人,此納稅義務人會先單除計算出應納稅額,接著再將剩餘的家庭淨所得加總,就會是實際應繳稅額。 首先,新婚夫妻在法律的規定上,是以「登記日」為主,如果新婚夫妻在去年登記結婚,今年年報稅可以合併申報或各自申報,但下一年度就一定要合併申報,否則會被罰錢。 就大原則來說,高所得收入的夫妻用分開計稅比較划算,其中,分開計稅又細分成「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如果夫妻收入來源主要是薪資,以薪資所得分開計稅較有利;但高收入夫妻,他們所得結構是額外收入大於薪水收入的話,各類所得分開計稅會比較好。
第三,搞不清分居、離婚日定義,誤把另一半所得、扣除額列入,結果就變成「虛報配偶免稅額」而觸法;忘記將配偶、扶養人所得列入,變成「漏報所得」。 財政部表示,答案是可以,但有三種情形例外,須改用電腦申報,包含去年新婚或離婚,今年報稅可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者,去年申報與配偶分居或無法合併申報者,以及已申請將本人與配偶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者。 現行稅法規定,除特定例外(例如前面講的,新婚第一年),夫妻一定要「合併報稅」,但可以「分開計稅」。
報稅配偶: ( 薪資分開計稅,妻為分開計稅者:約 5 萬
決定夫妻所得計稅方式之後,就到了決定由誰作為 「 納稅義務人 」,另一方則作為 「 納稅義務人之配偶 」 。 以下例子,用 108 年報稅試算表試算,得出「妻子(配偶2)所得分開」的報稅方式最有利(案例僅供參考)。 (2)夫妻收入高且非薪資收入多(包括投資、利息,會計師或模特兒等執行業務所得等),較可能適合所得分開計稅。 從我們提供的試算表單上,可以看出所得稅的計算結構可以分成三個階段: ① 第一步,把所得總額減掉「扣免額」/基本生活費,計算出所得淨額,這是課稅基準也是決定稅率的依據。
財政部表示,網路申報中,手機報稅有超過164萬件採用,較去年成長31.24%,占網路申報案件比率32.78%,顯示手機報稅貼近納稅義務人使用習慣,受民眾歡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理財商品推陳出新,保險更是相當熱門的投資選擇,依《保險法》規定,人壽、年金保險契約的保險利益為要保人所有。 當民眾要將保單要保人無償變更為他人時,意味要保人將保單在上的財產權益,無償移轉給他人,屬於贈與行為的一種,原要保人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 另外也要留意申報扶養的親屬是否必須同居且有扶養的事實,通常列報1位以上,國稅局也會特別關切。 至於無子女的雙薪家庭(頂客族),財政部內部試算,年所得合計在81.6萬元〈計算方式:(免稅額8.8萬X2)+(標扣額為12萬X2)+(薪扣額為20萬X2)),今年可免繳稅。
報稅配偶: 收入較低、扶養眷屬,符合免稅資格嗎?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如果不在同一居留地,可由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合併另一方所得後向其居留地國稅局辦理合併申報。 (二)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其配偶如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可選擇與其配偶合併申報或單獨就其所得按非居住者稅率課徵所得稅。 至其選擇單獨課稅者,其所得不再併入其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身分之配偶之綜合所得總額申報,其扣繳稅款及依規定稅率申報納稅之稅額不得扣抵,亦不得再減除相關之免稅額、扣除額。 (三)如果在年度中結婚或離婚,該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可選擇與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 至於結婚或離婚當年度之扶養親屬,可以在不重複列報原則下,協議由一方或分由雙方申報,否則應由實際扶養的一方申報。 除上述三種毋須合併申報之情形外,外僑居住者及其配偶、申報受扶養親屬的中華民國來源之各類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填寫在同一份申報書內合併申報納稅。
楊建華分析,當夫或妻分別計算個人綜所稅時,累積的所得較低,可以適用較低的稅率,但結婚後,依規定要合併申報,雙方合併申報總所得就會拉高,累進稅率也會跟著提高,所以雙薪家庭採薪資所得分開合併報稅的方式,是比較有利的。 如果你是剛新婚的小資族家庭、或是雙方收入差距大,建議使用全部所得合併計稅;若是雙薪家庭、所得較高,所得以薪資結構為主的家庭,建議使用薪資所得分開計稅,並以薪資所得較高一方作為納稅義務人。 若是所得來源管道分布多元,甚至大於薪資收入,則建議使用各類所得分開計稅,並以所得較低一方作為納稅義務人。 一般來說,夫妻計稅會有三種方式,有「合併計稅」、「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各類所得分開計稅」這三種。 如果選擇了全部所得合併計稅,就是加總兩個人的淨所得來以申報;如果選擇了分開計稅,則必須選擇夫或妻其中一人來作為納稅義務人,拆分並單獨計算應納納稅額,並計算剩餘的家庭淨所得與應納稅額,兩份稅額加總就是最後應納稅額。 以登記日計算,結婚該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可選擇與配偶分開或合併申報,之後就都要合併申報(可分開計算稅額)。
二、買受人於簽約後死亡,其繼承人因繼承辦理契約名義人變更。 三、法人合併或改制後,由合併或改制後存續或新設立之法人,依法承受或概括承受。 四、法人依法解散、撤銷或廢止登記清算後,其賸餘財產之歸屬。 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購入房地後若有減價約定,即使未重新簽訂買賣契約,仍應以實際支付價金為取得成本,若有誤以買賣契約的總價款申報成本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辦理更正並補繳短繳稅款及加計利息,可免予處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規定,因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五年以下之房屋、土地者,房地合一所得稅稅率為20%。 今年報稅季已於5月底順利落幕,針對用網路、手機申報的民眾,財政部端出現金加上電子禮券一共新台幣465萬元,今天抽出1萬多名幸運兒,賦稅署長宋秀玲指出,將研議手機報稅4.0,持續精進編輯修改功能。
報稅配偶: 新婚夫妻
假設雙方薪資收入較低、以儲蓄投資維生,去年結婚的夫妻伴侶也可以選擇分開申報,主要是因為儲蓄投資(利息)特別扣除額27萬元是以「戶」為單位,如果雙方屬利息收入較高,首年還可以多享受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更省荷包。 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一年才使用一次報稅系統,因此多半不熟悉,單身者報稅相對較為簡單,如果變成夫妻合併申報,光是怎麼匯入配偶所得,不少人就「霧煞煞」。 若不知道怎麼做才是最省稅的方式,那就直接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中的稅額試算服務,只要輸入完基本資料認證,就可以直接於國稅局系統內得到稅務試算服務,屆時選擇最優的方式繳納即可。 首先,夫妻雙方需要釐清彼此的收入結構,因為個人綜合所得來源分類相當多元,包含薪資所得、利息所得、執行業務所得、租賃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等等,所以可以參考下方,了解哪一種類型是較符合自身家庭的所得狀況。 依離婚登記日計或法院判決日計算,離婚當年需合併申報,明年開始可以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再隔一年之後分開申報。 至於離婚當年的扶養親屬,可以協議由其中一方申報或分別由雙方申報。
報稅配偶: 綜合所得稅常見問題Q&A
在「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方面,對高資產家族擬採家族投資公司持有不動產之傳承方式更是一大衝擊。 究竟在《平均地權條例》上路後,私法人買受住宅,哪些情況需獲得許可? 本文將進一步針對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度下新增訂子法進行介紹及說明。 國稅局以甲君及其配偶於持有新北市房地期間並未於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尚難認定符合前述財政部公告第1款「個人」或「其配偶」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屋、土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的規範要件,乃予以復查決定駁回。
另外規範買受人在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後發生重大事故者,才可以例外申請核准換約。 而前揭家庭成員的定義,子法亦規定為1.買受人之配偶、2.買受人之直系親屬、3.買受人配偶之直系親屬及4.買受人父母均已死亡,其戶籍內需要照顧之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已成年且無配偶之兄弟姊妹。 其中與家族成員或家族企業息息相關的,主要是「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讓與或轉售」及「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兩大政策。 在「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讓與或轉售」方面,預售屋簽約後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除確認不溯及既往外,並排除四種情形:一、買受人與其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之讓與或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