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假8大優勢2023!(震驚真相)

Posted by Jason on December 22, 2022

補假

若按原「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之彈性調整放假範圍,2024年原先有分別適逢週二的中秋節及週四的國慶日,皆可連放4日,但須補班2次。 A:公立各級學校依教育人員法令進用之兼任、代理或代課教師,因其相關權益係依教育部所定相關法令規範,並非前開指定適用之「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範疇,尚無勞動基準法之適用;無勞動基準法規定休(補)假的問題。 1.公私立學校之工作者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7條之休假規定,應以其是否為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對象為準,與是否加保「勞保」,並無直接關聯。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民國 111 年 6 月 7 日公布「112 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各月放假日為下圖紅底。 2023 年端午節為 6/22 (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安排原上班日 6/23(五) 彈性放假,6/22(四)~6/25(日) 放假 4 天,需於 6/17(六) 補班 1 天。 因 4 月 4 日兒童節、4 月 5 日清明節連假逢週二、週三,4 月 3 日改為彈性休假日,因此 3 月 25 日需進行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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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例,依規定,農曆除夕前一日(2月8日)適逢星期四,調整為放假日,於2月17日(星期六)補行上班,農曆除夕及春節(2月9日星期五至2月12日星期一),因含2日例假日,於2月13日至14日(星期二、三)補假,又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毋須調整。 同步提醒企業雇主,如要調度「中秋節補假」的休假日,原本的9月10日、中秋節當天之屬性為休息日(星期六),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除應達成勞資協議之外,也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行政院核定113年(西元202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4個,分別為開國紀念日(3日)、農曆春節假期(7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及端午節(3日)等。 今(25)日行政院討論「202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含彈性調整放假及連假規劃)」,拍板明年起彈性調整放假範圍,由現行「應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調整為只於「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清明節」彈性放假;補行上班原則由「提前於前一週星期六」,調整為「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 2023 連假共 37 天,補班日 6 天,有 5 個月週六需上班。

補假: 勞動節為受僱勞工的法定權益,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該如何自救?

如將國定假日與工作日事先對調,就無需另計加班費,但重點是需要事先和員工協商取得共識。 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當天為上班出勤日),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因 2023 年國定假日多在平日加上彈性放假,連續假期可達 7、8 週。

公務機構之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以及非依公務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可依法休(補)假。 若對照2023年行事曆可知,明年度將於1月7日、2月4日、2月18日、3月25日、6月17日、9月23日進行週六補班,分別補農曆春節、228紀念日、清明節、端午節、國慶日的連續假期。 ※註:(1)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規定,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 (2) 公營事業單位如係勞動基準法之適用行業,有關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除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免提繳外,其餘勞工皆比照一般適用勞基法之行業,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由於部份產業應屬性特別,仍需在假期間堅守崗位維持營運,如餐飲業、客運業、批發零售業、醫療業等等,勞動部特別提醒,請事業單位務必確實保障勞工權益,即便當日出勤、也需依法辦理,並和勞工確實約定補休日。

補假: 1日「勞動節」休(補)假相關疑義問答

下文將整理元旦連假、農曆過年、兒童及清明節連假、勞動節放假、端午節連假、中秋節連假、國慶雙十連假天數及補班日期,還有行政院行事曆可免費下載。 同步提醒企業雇主,如要調度「勞動節補假」的休假日,原本的4月30日屬性為休息日(星期六),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補假 根據規範,由於中秋節補假性職仍屬「國定假日」,若逼不得已在勞動節補假假期當中勞資雙方約定出勤,由於當天屬性為「國定假日」,薪酬計算與平日有異、經勞資協商取得共識後,出勤者應加倍發給工資,意指「除原有工資,當日工資不論工時多久,均統一多給一日工資」。 A:勞動部提醒,包括5月1日「勞動節」在內的任何一個國定假日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均應依法辦理。 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撥打「1955專線」申訴,以維權益。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

補假

擁有勞動節放假資格是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也代表只有屬於勞基法規範的受僱者,在勞動節當天才能享有補假或放假權利。 政府公務員、學校老師、代課教師及約聘人員都不能享有勞動節補假,所以在5/2(一)當天還是要正常上下班。 通常補休假沒有硬性規定要補哪一天,可以由勞雇雙方協商,也可以比對銀行業能在勞動節隔天5月2日補休一天。 勞動節是屬於「受僱勞工」的國定假日,因此簡言之是所有「適用勞基法」的產業適用的假日;反之,如該行業別或工作者並不適用勞基法,則無勞動節的假期。 4/2(週五)放假也是依此新制補假原則;今年「4/4兒童節」與「清明節」剛好都在同一天,也碰巧是本來就休假的周日;所以需要補兩天的假期,一個節日(兒童節)往前補放,另一(清明節)則往順延補放,所以4/2(週五)跟4/5(週一)就放假了。 接續的4/2(周五)和4/5都不是國定假日還是能放假;也因為政府這樣的休假政策規劃,讓「見紅就休」的上班族,擁有小確幸,可以多幾天假期休息或者做旅遊的規劃。

補假: 銀行

2023農曆除夕為 1/21(六),春節為 1/22(日)、1/23(一)、1/24(二)。 補假 因除夕、農曆初一逢例假日需於下個上班日補假,加上 1/20(五)、1/27(五)彈性放假,春節連假為 1/20(五)~1/29(日)共放 10 天假,需於 1/7(六)、2/4(六)補班 2 天。 補假 學生不屬於勞工也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所以5/2勞動節補假,學生與老師同樣都不能放假,依舊要正常上課。

  • 其中依內政部函釋,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為同一日,並適逢星期日,於4月2日(星期五)及4月5日(星期一)補假,因此,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有4日連續假期。
  • 另一方面,國定假日的放假規則其實有2大原則:第一,補假方式「如遇到週六就往前補週五休假一天、遇到週日就往後補週一休假一天」;第二,彈性補班方式「放假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
  • A:依公務機構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人員,以及依公務員法制進用之公務員,並非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對象,無勞動基準法規定休(補)假的問題。
  • 全台灣當天僅台北故宮郵局提供外幣兌換、各類集郵票品與代售商品販售服務,其餘郵局一律停止營業,但連假期間,仍可照常投遞快捷郵件,至於若有其他郵政業務需求,得提前辦理。
  • 若對照2023年行事曆可知,明年度將於1月7日、2月4日、2月18日、3月25日、6月17日、9月23日進行週六補班,分別補農曆春節、228紀念日、清明節、端午節、國慶日的連續假期。
  • 勞動部表示五一勞動節剛好是星期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5月1日勞動節也算國定假日,雇主必須依法令給予勞工放假或補假並給薪。
  • 以及請您特別留意,若事業單位希望透過「8週彈性工時」調換工作日(改為9月11日補班、9月20日休假),應先完成相關程序,否則仍有可能被視為違法遭開罰。

以2024年為例,農曆除夕前一日即小年假為2月8日,適逢週四調整為放假日,補班日為2月17日週六。 而農曆除夕及春節為2月9日至2月12日,因含2天例假日,於2月13日至14日補假。 2023 年除了春節放 3 天,其餘如開國紀念日、除夕、228和平紀念日、國慶日、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兒童節均放假 1 天,部分配合假期彈性放假,共計補班日 6 天。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民俗節日「中秋節」(111年9月10日)為應放假之日(即俗稱的「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人事行事總處表示,各界關注的農曆除夕及春節連續假期是否固定放假9天部分,經邀集相關機關討論後,並且在全年總放假日數不變的大前提下,於除夕前一天調整放假,再擇期補班,以適度舒緩年節交通。 依照勞動部規定,補休雇主也要照常算工資,要是在勞動節或補假上班出勤,也要先徵得勞工同意,並且要加倍發工資,同等於當天工資照算外,雇主還要額外發一天的工資給勞工。

補假: 今年可放8次連假爽翻天?補班天數、請假攻略先記下來

依據法令,國定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許多企業參考「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上班日,提前補假1日於9月9日,形成3天連假(補假當天的性質為國定假日,原週六、週日則屬性仍為休息日、例假日)。 政府機關5月1日仍正常上班,但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勞動節」為勞工應放假之日,也就是俗稱的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他指出,今年勞動節星期六,若遇上勞雇雙方原約定休息日,勞雇雙方如約定於4月30日補假時,補假當天(4月30日)性質為國定假日、5月1日為休息日,若這時候雇主要求勞工出勤,必須額外給予相對應的工資。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 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104職場力》提醒您,「勞動節」的屬性為法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依法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碰上國定假日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讓勞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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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行事曆,110年行事曆】國定假日,連假補班㊕110年元旦過年春節.. A:公私立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屬教師法規範範疇,尚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無勞動基準法規定休(補)假的問題。 3.前開加倍工資得在勞工於5月1日出勤後,經與雇主協商合意後,得以補休取代,惟雇主不得逕命僅得補休,拒絕加給出勤工資。 2.雇主如因業務需勞工於該日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工資並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之外,再加發一日工資。 事實上,勞基法規會設立「特休假」的初衷就是希望讓所有的勞工朋友充分休息、恢復勞動力,因此當你進入公司後,待滿一定年資就能享有法定的特休天數,甚至有的幸福企業還會開出比《勞基法》更優渥的休假天數,譬如:一到職就享有7天年假。

補假: 勞動節放假對象?

小編劃重點:以每小時工資額150元為例計算,勞動節補假日出勤的員工除原薪資外,可額外再獲得:(每小時工資)150元×8小時=1,200元,等於「原薪資+1,200元」的單日薪水。 因此,補假日的出勤工資需比照國定假日加班費辦理,即「當天原訂薪水照給,此外不論出勤幾小時,皆已8小時計算加班費、加發工資」。 補假2023 補假 人事總處指出,未來將由現行「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調整為「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補行上班原則由現行「提前於前一週星期六」,調整為「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以落實週休二日意旨。 A:依公務機構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人員,以及依公務員法制進用之公務員,並非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對象,無勞動基準法規定休(補)假的問題。 A:5月1日係現行勞動基準法所定休假日,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均可依法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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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範,由於勞動節補假性職仍屬「國定假日」,若逼不得已在勞動節補假假期當中勞資雙方約定出勤,由於當天屬性為「國定假日」,薪酬計算與平日有異、經勞資協商取得共識後,出勤者應加倍發給工資,意指「除原有工資,當日工資不論工時多久,均統一多給一日工資」。 1.5月1日「勞動節」係現行《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如適逢該日,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 行政院人事總處日前公布明年度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除了總放假天數116天,3天以上連續假期更多達8個,特別是農曆春節還能一口氣連休10天。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在9月的30天內需要排入4 個例假日與 4 個休假日,以及本次的中秋節國定假日補假。 5月1日為勞動節,由於今年勞動節遇上星期六、是週休二日勞工的休假日。

補假: 勞動節公務員能補假嗎?

為了實施連續假期,人事行政總處過去填性調整放假,一年大約因應補班3次,但今(2023)年有6個補班日,引發部分民怨。 另一方面,國定假日的放假規則其實有2大原則:第一,補假方式「如遇到週六就往前補週五休假一天、遇到週日就往後補週一休假一天」;第二,彈性補班方式「放假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 2023 年休假天數為 116 天,包含紀念日、節日及週末 2 天;勞工整年多勞動節 1 天,共放 117 天。 (莊董的生活情報讚 整理)

除此之外,也因為《勞基法》在105年底修法後,已將特別休假的日期排定權交給員工,因此,屬於「有薪假」的特休假,如果雇主限制你只能請休哪幾天,又或者拒絕讓你連假前休特休,將可處2萬~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 2023 年 228 和平紀念日為 2/28 (二),原上班日1/27(一)彈性放假,2/25(六)~2/28(二) 放假 4 天,需於 2/18(六) 補假2023 補班 1 天。 全台灣當天僅台北故宮郵局提供外幣兌換、各類集郵票品與代售商品販售服務,其餘郵局一律停止營業,但連假期間,仍可照常投遞快捷郵件,至於若有其他郵政業務需求,得提前辦理。

補假: 【2021行事曆(民國110年)】國定假日,連假補班,農民曆/,國慶連假,元旦..

2023 年中秋節為 9/29(五),與 9/30(六)、10/1(日)合併連休 3 天。 1 月 7 日是補小年夜 1 月 20 日星期五原上班天的彈性放假,最初訂於 1 月 14 日補班,後因逢 112 年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而提前進行。 2023元旦時間為1/1(日),逢假日於 1/2(一) 補休,兩日與 12/31 (六)合併,放假 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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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春節、元旦有兩日逢例假日補休加上彈性放假,這次年假長達 10 天。 打算做年度計劃的朋友,現在即可上網查看行事曆,或免費下載自用。 此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記錄了公職人員上班日、放假日,非公務員之上班族也可自行列印,畫上勞動節放假日、軍人放假日,自製個人適用月曆、年曆。

補假: 今年中秋節適逢週六應補假1日,出勤可領雙倍薪|2022中秋連假排班、工資試算、加班費總整理

連同勞動節假期,郵局也會停止收攬信筒箱郵件及投遞包裹,僅會開放收攬信筒箱郵件及投遞,例如24小時營業的自助郵局、i郵箱與開放式信箱間,就不會受到勞動節連假影響。 郵局行員不算是公務員,所以也適用《勞基法》政策,從4月30日、5月1日勞動節、5月2日補休連假,全台各地郵局窗口都不會營業。 也就是說,週六是國定假日的話,就會提前補至前一天的「上班日」放假(通常是周五),倘若週六是國定假日的話,則延後至「之後的第一天上班日」(通常是週一)。 原因都一樣,其實就是補假,3/1會休假(週一)就是因228國定假日剛好遇上本來就休假的周日,而遞延至次日的「上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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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勞動節:4/29 (六)、4/30 (日)、5/1 (一),連休3天,只限於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朋友才能放假。 2023 年國慶日為 10/10(二),行政院安排原上班日 10/9(一)彈性放假,10/7(六)~10/10(二)連休 4 天。 2023 年 51 勞動節為 5/1(一),適用勞基法之勞工享放假 1 天,與 4/29(六)、4/30(日)合併連休 3 天。 依現行法規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

補假: 勞動節假日能補休嗎?

今年度的5月1日勞動節剛好碰上星期日,當法定休假日碰上例假時,勞工還可額外獲得補休嗎? 補假 請注意因「勞動節補假」等同國定假日,依法出勤應給兩倍薪,5月1日當天為例假,不可要求勞工出勤唷! 其他包括排班制、薪水試算等相關資訊,請參考《104職場力》的整理資訊。

勞動部也提醒,勞動節為勞工獨有的國定假日,勞動部遇到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例如比照金融單位提前於4月30日補假、也可協商延後至5月3日補假。 小編劃重點:4/30是休息日,出勤應領加班費;5/1為例假,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可要求勞工出勤;「勞動節補假」(多數企業選擇5/2)為國定假日,出勤於8小時內應領雙倍薪水、8小時以上時數則按比例領加班費。 人事行政總處配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訂定「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放假之紀念日和節日如逢週二或四,調整放假;小年夜若為上班日為放假日,並以前一週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小編劃重點:9/10是休息日,出勤應領加班費;9/11為例假,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可要求勞工出勤;「中秋節補假」(多數企業選擇9/9)為國定假日,出勤於8小時內應領雙倍薪水、8小時以上時數則按比例領加班費。 補假2023 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110(2021)年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加上週休二日,全年放假總日數為116日,勞工為117天(多一天51勞動節),2021跨年元旦休3天、除夕過年春假有7天連假…總計110年共有8個3天以上的連續假期(不含51勞動節)。 小編劃重點:請注意,時薪制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當天的工資應為「出勤時數 × 兩倍工資」。

補假: 兒童、清明節都在周日 假有少放嗎? 連假補放規則算給你看!

勞動節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遇例假或休息日者,應予補休。 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例假及休假等事宜,應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之。 惟倘勞雇雙方約定係將勞動節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放假,則尚無補假問題。 勞動部強調,勞動節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積欠勞工的加班費等也須補發。 5月1日勞動節今年的情況特殊、碰上星期天(例假日),因此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為讓各企業保持彈性,補休日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勞動部提醒:應確實將調移實施的休假日讓勞工知悉以免造成誤解。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在5月的31天內需要排入5個例假與個4休息日,以及本次勞動節的國定假日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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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五一勞動節剛好是星期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5月1日勞動節也算國定假日,雇主必須依法令給予勞工放假或補假並給薪。 2022 五一勞動節剛好是星期日,那大家也好奇上班族和學生5月1日勞動節能補假嗎?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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