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用電大戶條款」已於2021年1月1日正式上路,KPMG安侯建業於今(17)日主辦「用電大戶採購綠電實務工作坊」,邀集國內用電大戶企業參與,針對企業ESG治理、台灣綠電市場發展現況、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的商務與綠電交易合約之法律實務議題進行熱烈討論。 經濟部能源局已於去年公告「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也就是俗稱的用電大戶條款,並在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法規要求契約容量5,000 kW以上的企業需將10%用電轉為再生能源,預計有300多家企業受到影響。
(一) 因憑證交易衍生之營業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契據之印花稅(印花稅法)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稅法)等,須依相關法規向主管稽徵機關繳納。 而所謂買綠電憑證、工廠使用100%綠電,就是說你跟台電買了多少度電,再買相同度數的綠電,就可以宣稱100%綠電,抵扣「用電產生」的碳排放,這只限制使用在範疇二碳排放,跟碳權能使用的範圍也有差別。 你買到電這個商品本身(也就是「電」),同時買到它的正面環境效益例如低碳(也就是「綠」)。
再生能源憑證: 綠色企業宣告專區
REC是由已經在系統中註冊的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依據每千度的發電給一個特定的數字,當REC被交易的時候就加以記錄,並且可以在提出主張(claim)後撤除(retire)證書。 因為每個一千度電都有唯一的識別號碼,並且任何時候都只能在一個所有者的帳戶中(只能用一次),這減少了所有權糾紛和重複計算的可能性。 在美國也設有十個REC區域追蹤系統(regional tracking system),確保追蹤的資訊是正確的。 為了比較美國與我國的REC制度,下表一整理成較精簡的比較內容。 因此,以企業平均電價為3.38元計算,則透過憑證來使用綠電的總成本為每度7.98元。
- 購買有憑證的綠電,除了展現企業社會責任、並用於溫室氣體盤查外,由於T-REC已經獲得100%再生能源倡議組織RE100、碳揭露專案(CDP)評比等承認,在國際上也有助於爭取綠色供應鏈的訂單。
- 其次,在我國出口市場中,對美國及歐盟的出口值各占15.7%及7.3%。
- 協助修訂《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專長非市場價值評估,也就是幫沒有市場的東西估價,目前擔任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及綠學院綠色帶路人。
- 綜觀學子們的心得分享,可發現瞭解業界實務需求、享有實作機會及建立人脈,是參與本次活動最主要收穫。
- 從REC的內容以及所依據的法律來看,這REC是以電力作為關注的標的,並不是以溫室氣體減碳的成果作為關注的主體。
- 本文作者楊允仁,電機專業,畢業後即投身能源業,成為推動臺灣能源轉型的第一批先鋒者。
(二)單獨交易之再生能源憑證,賣方開標時需決定以現貨(零售、批售)或以預售(零售、批售)方式出售,並揭露憑證出售相關資訊及上傳相應的投標須知作為買方投標依據。 再生能源憑證 A.如您未使用本網站電子交易功能進行出售,您需於簽訂完成再生能源憑證購售契約或相關讓與文件後,依據契約內容向本網站提出讓與申請,以利本網站辦理憑證移轉手續。 1.你須先在本網站註冊成為會員,並進一步提出再生能源憑證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相關表單可至本網站數據資料庫>文件下載區進行下載),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將進行文件審查及現場查核,核准您的設備登錄並核發設備查核報告。
再生能源憑證: 台積電挺綠電!買下 99% 台灣綠電
接軌國際,擴大我國再生能源憑證市場與應用,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指導下,由台灣經濟研究院、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主辦,台灣再生能源憑證產業發展與推廣協會協辦的「2020能源科技論文與再生能源憑證應用國際研討會」15日在南港展覽館一館圓滿落幕。 從上表的比較就可以發現,我國REC制度跟美國的制度相較之下,最大的差異在於我國REC並未與RPS制度相配合。 我國REC的制度中因為沒有搭配RPS制度,沒有把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發配給各相關部門,僅採用FIT制度擴大再生能源發電之裝置容量與發電量,沒有發展上限,也沒有發展種類的區分。 所以只要有再生能源業者願意申請,主管機關就應該沒有限制的一直、持續的核發REC。
電證分離,其交易是將「綠」與「電」分開,意思是你可以只交易電這個商品本身(也就是「電」),或是只交易它的正面環境效益例如低碳(也就是「綠」)。 綠電憑證交易性質上是純粹的財務性質之權證交易,財務性的設計是為了擺脫電網傳輸的物理約束,將綠電環境效益交易與電力調度分開以活絡市場,創造達成高效與流動性的交易。 圖一中4B的途徑就是電證分離,自發自用,自己用掉了綠電,但把憑證的「綠」單獨拿出來賣。 企業在導入系統後,最怕的就是人員的反彈,畢竟在已經熟悉上手的工作環境中,突然多了全新的系統要學習及適應,難免會引來抱怨。
再生能源憑證: 經濟日報社論/綠電交易自由化可弭平台電虧損
目前T-REC已被國際環境永續評比權威機構100%再生能源倡議組織RE100、碳揭露專案(CDP)、國內遠見雜誌舉辦之企業社會責任獎、天下雜誌企業公民獎認可,也已納入我國國家永續發展獎、環保署第二類環保標章及國家企業環保獎等各種標章獎項之評比中。 政府購買綠電的價格就是躉購費率,這個價格高於一般電力,就是因為綠電的環境價值,與再生能源憑證代表的環境價值有異曲同工之妙。 因此,台灣的再生能源憑證明確規定,已接受政府躉購的電力「不能」再申請再生能源憑證。
只要再生能源發電量增加,REC的價格就會降低; 也有可能因為收購電價的關係,導致某些種類的再生能源被廣泛的應用,進而影響到用電方採購再生能源憑證的意願,發電量擴大反而使REC的售價變低。 為了避免造假、詐騙或重複計算REC的爭議,REC制度中有設計追蹤系統。 REC就像是網路銀行帳號(online bank 再生能源憑證2023 account),從REC被創造開始到最後被用掉為止,都需要被追蹤。 不管電力是在電網上被用掉或是客戶直接用掉(屬於非在電網上用掉)。
再生能源憑證: 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媒合服務作業程序
惟依規定,為避免憑證之環境效益被重複計算,憑證轉移以一次為限,而宣告後之憑證即不可再使用。 因為有這樣的區別,未來排放交易市場裡面不會把REC放到溫管法所建立的排放交易市場來買賣。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REC 的內容是電力發電與電力使用量,不是減量額度。
台電指出,全世界都在發展綠電,主要是考慮淨零轉型的需要,以及全球產業供應鏈對綠電的需求,不只是台灣政府積極推動綠電,全世界都是這樣。 日前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所提競選政見也希望2050年綠能佔比可以發展到57%,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甚至提出2030年要發展綠電到40%的佔比。 俄烏戰爭導致國際燃料價格持續飆漲,加上長期以來低廉電價影響,台灣電力公司(台電)預計今年底累計虧損近4000億元,快要超越資本額4800億元瀕臨破產。
再生能源憑證: 再生能源憑證應用 接軌國際
隨著規模持續發展,要讓各家店的服務流程及品質一致,勢必需要改善現有的工作流程,讓內部能更有效率地溝通協作,其中人員管理就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根據標準局建議,一張再生能源憑證的「建議交易價格」是每張 1,000~2,200 元間,以此推算,台積電三年來買綠電憑證花費估計達 8.85 億~19.95 億元。 經濟部標準局自 2017 年 5 月發出第一張再生能源憑證後,累計至今年 2 月已核發出 106 萬張,相當於 10.6 億度綠電。 其中「護國神山」台積電購買近 90 萬張,相當於約 99% 的綠電憑證都由台積電買下。 扮演綠色產業的連結者,透過提供綠色知識│社群│加速器服務,解決綠色企業成長所面對的工具及資源挑戰,期許在一個世代之內讓綠色產業成為主流。 上述這種REC是作為推廣再生能源轉化成電能的措施,也是增加利用再生能源所產生的供電量。
此舉不僅為推廣再生能源利用,更確立國內再生能源市場「躉購制度」與「自由交易」雙軌運作模式。 接著要考慮的問題才是出售REC的價格中,電跟碳權是一起計價的? 從REC的內容以及所依據的法律來看,這REC是以電力作為關注的標的,並不是以溫室氣體減碳的成果作為關注的主體。 以往從美國的清潔空氣法案以及我國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條文觀察,減量額度跟電力應該是區分開來的不同法律標的。 畢竟減量額度的計算方式是以實際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數量作為評估的依據,並且有基準年限的要求。 但是電力的計算則不是利用同樣的算法,而是依據設備的效能來評估。
再生能源憑證: 憑證買賣方媒合區
若企業選擇採購綠電來滿足法規義務與自身要求,則需與綠電供應者簽署企業的購售電合約(Corporate PPA)。 KPMG安侯企業管理公司副總林文棟分享國際市場常見購售電合約的形式,主要有三,分為直供(On-site PPA)、轉供(Off-site 再生能源憑證 PPA)、以及只購買憑證的虛擬購電合約(Virtual PPA)。 目前用電大戶條款規範企業需購買電力及憑證,兩者不可分離,屬於「電證合一」形式,因此僅購買憑證是無法滿足綠電義務,企業也須特別留意。 企業無論採取何種履行綠電義務或承諾的方式,都會衍生出許多政府法令遵循及交易合約安排的法律議題。 對此,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莊植寧指出,若用電大戶選擇向發電業或售電業者購電並簽訂企業購售電合約,應具體考量包括購電策略、合約期間、購電費率計算方式、合約終止條件、損害賠償等契約因子,且透過適當合約條件來控制再生能源發電量供應不穩定之風險。 若用電大戶選擇設置再生能源案場或購買既有案場,則需充分掌握相關流程法規,並確保諸如租賃契約、承攬契約、漁業或農業合作契約等條款之適切性,以維自身權益。
待再生能源交易活動日趨頻繁而穩健憑證市場後,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可透過再生能源購售電契約確保綠電出售,並促進銀行融資投、融資意願,如此可吸引更多業者的投入來活絡綠電市場,促進自發性的再生能源市場發展,協助臺灣再生能源發展目標之達成。 (二) 單獨交易之再生能源憑證,賣方開標時需決定以現貨(零售、批售)或以預售(零售、批售)方式出售,並揭露憑證出售相關資訊及上傳相應的投標須知作為買方投標依據。 民國108年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明文規定,在一定用電契約容量以上的「用電大戶」,應自行設置或提供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儲能設備,或是透過購買一定額度之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代替設置綠電設備,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者,應向主管機關繳納代金,專作再生能源發展之用。 而用電大戶的認定標準則由法規授權的主管機關認定,初期以用電契約容量大於5000瓩的業者為「用電大戶」的標準定義。
再生能源憑證: 申請服務建議書
台電作為電網的調度者,國家賦予它提供電能轉直供服務的任務,並要求它讓綠電先行。 但其實各種不同發電設備發出來的電,無論是灰電或綠電,上了輸配電系統之後全都混在一起,根本沒有差別,也分辨不出來,對台電來說,眼睜睜看著一個簡單的事情越搞越複雜覺得很無奈。 各種不同發電設備發出來的電,無論是灰電(編按:即化石能源發電)或綠電(編按:由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的電力),上了輸配電系統之後全都混在一起,根本沒有差別,也分辨不出來,只能通過生產追溯的方式來標記,安用戶的心。 再生能源憑證 2.各種不同發電設備發出來的電,上了輸配電系統之後全都混在一起無法分辨。 二、憑證持有人可按其持有憑證之數量,可針對其特定產品、製程、或其提供服務使用再生能源之情形,進行宣告。 您登入平台後,即可以按下方「再生能源憑證使用與宣告指引」及「再生能源憑證使用予宣告操作教學圖表」檔案,進行相關操作。
他們不受限於自己的所學與科系,跨出自己的舒適圈,在同儕們還在領新鮮人薪水時,就已經擁有年薪百萬的收入,還成為了家人朋友以及顧客們的最佳保障守門員。 因此,與其擔心眼前的各種憂慮,不如先從了解自己是誰開始,釐清自己與工作間的關係,並且在嘗試中慢慢摸出職涯之路,並且從中找到發揮才能並回饋社會的方式,薪水的成長與成就感自然會相伴而來。 台電表示,2022 年的總支出為新台幣 9557 億元,其中燃料支出,就達 6163 億元,超過 6 成,占支出的大宗,是過去的兩倍以上。 再生能源購電的支出則為 589 億元,只占總支出 6.17%,可以明顯看出實際上台電虧損的主因,是因為燃料支出大增。
再生能源憑證: ESG永續轉型動起來!永豐銀行領軍,人人都可以是「綠色行動家」
所以對綠電憑證的需求越高,就會鼓勵更多人投入綠電生產,等於是促進在地的綠能產業。 (二)憑證買方登入網路平台,同意使用條款與賣方投標須知後,始可於「買賣方媒合區」投標,填寫投標金額與承購數量(整批出售時無須填寫)後,即完成投標程序。 人才是產業發展的基礎,面對蓬勃發展的太空產業,產官學界未來應持續攜手合作,政府媒合產業對人才的需求及學界對人才的培育方向,讓學生在就學時就能建立實作能力,畢業後亦能成為太空產業的職場即戰力,加速協助臺灣產業在全球太空市場搶得一席之地。 「就整體太空產業來看,低軌衛星地面站是臺灣廠商最有優勢與機會的市場,」鐳洋科技技術長周瑞宏指出,目前太空產業高達一半的產值來自於地面站,未來隨著各國政府益發積極部署低軌衛星,衛星地面站需求也將快速成長,而臺灣在 PCB、半導體等科技製造上累積的多年經驗,使臺廠具有足夠代工設計與製造能力爭取國際訂單。 有些用電大戶並不理解買綠電像極了愛情,不是說你很愛人家,人家就會同樣愛你,現在綠電交易市場需求遠大於供給,再生能源發電業喝德國的嬰兒奶粉很起勁,沒人想要改新配方奶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