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離婚訴訟或其他原因致需與相對人分居,且另行租賃住宅者,檢附切結書或離婚訴訟等相關文件,申請租金補貼。 一、因離婚訴訟致需與相對人分居,且另行自建或購置住宅者,檢附離婚訴訟等相關文件,申請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一、核發租金補貼核定函時已附齊第十七條規定文件,且其租賃契約仍為有效者,自核定函之日所屬月份或次月起,按月核發租金補貼一年。 (三)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之建物,其主要用途為「商業用」、「辦公室」、「一般事務所」、「工商服務業」、「店舖」或「零售業」,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所載全部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都發局表示,中央自2022年起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南市合格戶2萬1328戶,相較2021年合格戶9573戶大幅成長。 今年內政部推動2.0精進措施,更方便民眾申請,南市今年7月3日開辦以來目前申請數已達3萬3203戶,再創新高。 各縣市不動產公會認為,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者,規範「當不可歸責於雙方時由建商負責」,但建商何嘗不能主張,是消費者購買第二戶才會成為央行限縮對象? (五)前款貸款利率之基準利率自111年3月23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減少調升0.125%;另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由內政部住宅基金補貼0.25%,惟轉貸之借款人不適用之。 自度住宅補貼自購住宅貸款之承貸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以及壽險公司,Money101列出各家銀行給大家參考,詳細承貸單位可以點擊👉這裡。 南市都發局表示,目前推動包租代管計畫,係內政部為活絡民間空屋使用,透過委託廠商開發民間空閒住宅,媒合出租給租屋需求者,並提供稅捐優惠與修繕費等補助獎勵予房東,南市目前執行第3期,計畫戶數1600戶,至7月底執行率已達91%。
111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房市交易熱絡 建商卻笑不出來 專家分析:「營建成本漲幅高」
申請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於申請日前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三款或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取得住宅並移轉予申請人者,該住宅登記原因不受第一項第三款或前項第三款之限制。 一、申請時使用執照核發日期應在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本貸款申請日之後或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本貸款申請日前二年內。 三、承貸金融機構如依本辦法及因徵信、授信規定等因素駁回核定戶之申請時,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核定戶並副知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但因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信託登記,或以權利變換方式參加都市更新而辦理信託登記,於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不在此限。 一、經核定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以下簡稱核定戶),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之日起一年內,檢附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與承貸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契約。 四、申請人持有、其配偶持有或其與第二條第四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家庭成員共同持有之二年內自建或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自建或購屋貸款者,檢附該住宅之貸款餘額證明(如附表一)影本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影本。
111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內政部
第二十一條 租金補貼期間遷居至其他直轄市、縣(市)另行租賃住宅,應於遷居後三個月內,檢附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文件、戶口名簿影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財稅機關所提供最近年度全戶所得資料及財產歸屬清單,以書面方式向遷移後租賃住宅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租金補貼遷移申請。 111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第二十四條 申請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案件之審查,以申請日所具備之資格與提出之文件為審查依據及計算基準。 但審查期間持有住宅狀況、戶籍之記載資料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之相關文件經審查不符申請條件或有異動致不符申請條件者,應予以駁回。
四、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或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租金補貼、為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承租戶,該家庭成員切結取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承租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 111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受租金補貼者死亡、入監服刑、勒戒或經由非公費補助入住安置教養機構,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原申請書表所列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於收受通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申請辦理受租金補貼者變更,續撥租金補貼至原核定期滿之月份止。 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變更取得利息補貼證明者,核發證明之日期以變更後之日期為準;變更後之受補貼者,應按原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餘額及剩餘期間,接受利息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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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111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23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視需要隨時或每年對受補貼者之家庭成員擁有住宅狀況予以查核。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予以建檔,必要時並得於查核前請申請人依限檢附最新有關資料送查。 取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於接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前或後死亡,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原申請書表所列符合申請條件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於收受通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申請辦理變更取得利息補貼證明者、接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以下簡稱受補貼者)。
(檢附之文件請看第八題;不具備者,免附。) A:指申請人為65歲以上並經社政主管機關認定者。 A:(一)112年度計畫辦理4,000戶;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計畫辦理戶數請看「112年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計畫戶數」(附件一)。 營建署表示,若符合「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格者,台北市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250萬元、新北市230萬元、其他縣市210萬元,以購屋地點在台北市為例,住宅補貼搭配青安貸款的優惠房貸最高可達1250萬元。 此外,「自購住宅貸款戶」無論新舊貸款戶均比照青年安心成家貸款2.0版,也可自今年8月起享有貸款利率多1碼的補貼,期限至115年7月底止。 四、搭配措施:內政部「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戶,若其住宅購置日期符合本項優惠貸款者,得搭配使用。 三、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相對人申請住宅補貼時,不得以其家庭成員為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受害者或為其子女之權重項目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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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補貼金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九條規定衡酌財政狀況及地方特殊需要自行訂定,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第四款第一目所定第一類優惠利率適用對象為本法第四條第二項所定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第二目所定第二類優惠利率適用對象為不具第一類條件者。 溢領補貼者返還溢領之利息補貼予承貸金融機構,不計算利息;承貸金融機構將溢領之利息補貼返還予補貼機關,亦同。 111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111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A:依住宅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遊民指經各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認定、列冊在案,並認為有安置必要者。 (二)若申請本補貼時,申請人與直系親屬有未連續之世代合計三代(如申請人、其子女、其祖父母),且設籍於同一戶連續滿1年者,亦可列入評分項目之「三代同堂」。 (一)係指申請人育有未成年之子女,該子女須為申請人所生且其監護權為申請人所有(申請人單獨監護或共同監護皆可),惟子女與申請人不同戶籍者,申請人應再行檢附與其不同戶籍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以供查核。
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案件後,應併同戶政機關、財稅機關及相關單位提供之資料予以審查,對資料不全者,應通知限期補正。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受理期間屆滿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完成全部審查作業;必要時,得延長二個月。 三、二年內自建住宅:指申請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自建之住宅,其核發使用執照日期在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日前二年內。 申請人主張財稅資料之利息資料有疑義者,得檢附向利息給付單位查調之資料或各地區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查調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供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核;財產資料有疑義者,得檢附向財產資料主管機關查證之資料供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核。 A:(一)採書面申請方式者(申請流程詳附件四),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第八題規定的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地址及電話詳附件三】,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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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尚未租賃住宅者,免檢附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書件,並應於核發租金補貼核定函之次日起三個月內補件。 二、以配偶或直系親屬持有之住宅辦理貸款者,原申請人應向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申請人變更;申請人變更後仍應符合家庭成員不得擁有二戶以上住宅及不得重複接受二種以上住宅補貼之規定。 第五條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申請人提出申請後死亡,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原申請書表所列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於收受通知之次日起二個月內申請辦理變更申請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變更後申請人之條件予以審查。
房地產專家指出,青安貸款還可以搭配內政部推出的「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相互使用,帶動很多首購族、年輕小家庭的買房意願,對於房市交易量可有所顯著提升,尤其對於目前市場低總價產品,可產生買氣上升的作用。 營建署說,住宅補貼採取評點排定補貼優先順序,對於弱勢家庭及特殊經濟需求的申請者,會額外評點加分或享有較低的優惠利率,第一類優惠利率為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減0.533%、第二類優惠利率為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加0.042%;另外,兩類補貼也可搭配財政部轄下8大公股銀行辦理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 申請人提出申請後,主管機關會在受理期間屆滿後 2 個月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延長 2 個月;經審查合格者,由主管機關按年度辦理戶數於審查完成後 1 個月內依評點基準評定點數高低、順序及計畫辦理戶數發給。 若申請最低評分相同致超過年度辦理戶數時,將就評分相同者以公開或公平、公正之方式辦理抽籤。 溢領租金補貼返還期限最長為一年;補貼機關得依溢領租金補貼者之經濟狀況協議分期返還或延長返還期限,其延長返還期限合計不得逾一年。 家庭成員溢領租金補貼者應先行返還或協議分期返還後,方得申請或接受以後年度之租金補貼。
111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青年安心成家貸款
以未保存登記之建築物申請租金補貼者,提出合法房屋證明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認定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建築物文件,不受前項第一款規定之限制。 依前項第四款辦理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符合規定,得繼續受領利息補貼至補貼期間期滿;未符資格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撤銷或廢止原補貼之處分,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溢領之補貼,由承貸金融機構通知原核定戶限期返還。 三、申請住宅補貼者如因最低評分相同致超過當年度辦理戶數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就上開評分相同者,以公開或其他公平、公正之方式辦理抽籤,並依抽籤結果發給中籤戶租金補貼核定函、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 二、申請住宅補貼經審查合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按年度辦理戶數,於審查完成後一個月內依評點基準評定之點數高低,依順序及計畫辦理戶數分別發給租金補貼核定函、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 (二)同一家庭同一年度只能由1人就「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3種方式擇一申請,並以1件為限;同時申請2種或2件以上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將限期申請人擇一申請,屆期未擇一者,得全部駁回。
(二)申請人持有、其配偶持有或其與第二條第四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家庭成員共同持有之二年內自建或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家庭成員均無其他自有住宅。 第六條 接受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者居住之住宅,每戶最大建築總樓地板面積,應符合各地區都市計畫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農舍面積規定。 前項第一款限期補正之規定,於申請人以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之身分提出申請者,其應檢附之文件除切結書外,得於受理期間屆滿三個月內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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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內政部營建署會請財稅或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人家庭成員之年所得、動產及不動產持有狀況等資料,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財稅或相關財產主管機關提供之資料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 為了協助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以下且 2 年內自購住宅並辦理貸款的家庭,內政部提供「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向政府提出申請,經政府審查核定之 1 年內,以自行購買之住宅向金融機構辦理本貸款,並由政府補貼部分住宅貸款利息,以減輕貸款利息負擔。 六、接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住宅移轉予配偶或直系親屬以外之第三人,且未依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辦理。
三、建物登記資料登記原因欄應登記為買賣;如登記為第一次登記,應提出買賣之證明文件(如經公證之建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建物登記原因為拍賣者,得視為買賣。 一、住宅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應在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本貸款申請日之後或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本貸款申請日前二年內。 前項受查核對象有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之停止補貼情事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撤銷或廢止原補貼之處分,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溢領之補貼,由承貸金融機構通知原核定戶限期返還。 Q:同一家庭的成員,可以分別向不同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嗎? 都發局表示,市府除配合中央持續推動租金補貼、整合住宅補貼實施方案及社會住宅興辦等工作,今年更積極針對一定財產所得以下購屋族群提供貸款利息補貼協助。 針對購屋族群8月1日開辦「首次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加碼6萬元,40歲以下青年可優先通過,獲得大眾熱烈回響,申請情形非常踴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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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視為未成年子女數,檢附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前項面積之計算,以建築改良物(以下簡稱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物登記簿之登記為準;受租金補貼者,居住面積之認定,得以租賃契約或切結書為準。 二、家庭成員持有未保存登記之建築物,且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所載全部或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申請人承租之建築物屬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者,免檢附第一項第三款文件,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認定之。
第一項之申請人郵政儲金帳戶因債務關係遭法院強制執行或因其他因素致帳戶無法使用者,得由申請人填具切結書(切結同意將租金補貼費用撥入指定人之郵政儲金帳戶)後,以申請人指定之郵政儲金帳戶作為核撥租金補貼費用之帳戶。 但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六款之社會住宅,及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目的係為活化閒置資產且其租金依市場機制定價,不在此限。 二、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登記資料,其主要用途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七、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除應檢附出入國(境)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外,並應檢附外僑居留證(外籍人士)、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香港或澳門居民)。 第八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九條規定衡酌財政狀況,以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為上限自行訂定補貼基準;因特殊需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之補貼基準逾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A:依住宅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第2款,災民指各級災害主管機關依法認定為遭受災害之人民,且其合法房屋因受災致不堪居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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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今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為1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項目包含「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二、受補貼戶逾前款規定期限未檢附新租賃契約,自出租人死亡屆滿六個月之日起不予核撥租金補貼。 一、受補貼戶應於出租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檢附新租賃契約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
- (前述相對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不包含申請人本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定期查核,申請人經查核已完全持有該戶住宅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停止補貼。
- 公會衷心支持政府打擊囤房炒房的決心,也希望政府的種種舉措,都能讓台灣房地產市場更健全,房價更合理,景氣展望更穩定。
- (四)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之建物,申請人出具主管建築機關核可作第一目用途使用及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相關證明文件者,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所載全部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 第八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九條規定衡酌財政狀況,以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為上限自行訂定補貼基準;因特殊需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之補貼基準逾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A:為了協助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以下且2年內自購住宅並辦理貸款之家庭,提供「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向政府提出申請,經政府審查核定之1年內,以自行購買之住宅向金融機構辦理本貸款,並由政府補貼部分住宅貸款利息,以減輕貸款利息負擔。
- 三、建物登記資料登記原因欄應登記為買賣;如登記為第一次登記,應提出買賣之證明文件(如經公證之建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建物登記原因為拍賣者,得視為買賣。
台灣省不動產開發公會聯合會理事長黃啟倫指出,房價高漲原因眾多,除了重稅外,缺工與缺料也是主因! 他以模板及水電工資為例說,近5年漲幅高達一倍,加上營建人才斷層擴大,缺工缺料使工程嚴重延宕,每建坪造價隨之翻倍。 政府原定興建社宅20萬戶,用來嘉惠青年,立意良好的德政卻也因缺工缺料等問題,至今只興建2萬餘戶而緩不濟急。 但無法依限還款者,經該承貸金融機構同意後,可再展延寬限期,展延期限由申請人與承貸金融機構協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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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其他租金補貼、為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承租戶,切結取得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承租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則可申請本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一)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15條規定:「本條例所定各項家庭扶助之申請,其所需文件、格式、審核基準、審核程序及經費核撥方式等相關事宜,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有關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係由各地方政府依其所定審核基準,據以審酌認定之,符合者,申請本補貼時,請檢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影本,俾憑審核。 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相對人與受害者為同一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申請案之家庭成員,且同一受理期間提出申請時,僅受理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受害者之申請案件。 前項租金補貼遷移申請案件,經遷移後租賃住宅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符合資格且審酌經費可支應者,以遷移後之直轄市、縣(市)租金補貼金額為準,核發租金補貼遷移核定函並續撥租金補貼至補貼期間期滿;經審查未符資格或遷移後無經費支應者,駁回遷移申請案件。 (四)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其他租金補貼、為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承租戶,應檢附該家庭成員放棄原租金補貼、承租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之證明文件。
一、受補貼戶應於三個月內檢附符合第十八條規定之新租賃契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審核完竣之月份或次月起,按月續撥租金補貼。 但承租人間不具直系親屬關係且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認符合基本居住水準者,得酌予增加補貼戶數。 契約內應記載出租人姓名、出租人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或統一編號、承租人姓名、承租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租賃住宅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等資料。 (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相關證明,如保護令影本、判決書影本、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出具之證明文件;以警察處理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報案單、政府立案之醫療院所開立之驗傷診斷證明書證明者,應同時出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轉介證明單(函)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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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貸金融機構基於業務自主、相關資金運用、成本考量及契約自主等因素,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核貸與否、貸款額度及償還方式,由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核定戶與承貸金融機構協議定之。 第一項第四款情形經承貸金融機構轉入催收款項者,其逾期期間已撥付之補貼利息應返還補貼機關;受補貼者清償積欠本息且恢復正常繳息,補貼機關自正常繳息起恢復補貼。 前項第七款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無居留證、居留入出境證或出入國(境)相關資料,或出入國(境)相關證明文件顯示未曾入境者,視為無該家庭成員。 二、補正項目為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第一類優惠利率適用對象之證明文件者:續予審查,適用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目第二類優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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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年內自購住宅:指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購買之住宅,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在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日前二年內。 (二)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與相對人、相對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共同持有1戶住宅、僅相對人、僅相對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持有住宅者,視為無自有住宅。 (前述相對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不包含申請人本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定期查核,申請人經查核已完全持有該戶住宅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停止補貼。
111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房屋貸款知識家 編輯部彙整
一、優惠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依擔保品所在地覈實決定,臺北市最高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新北市最高為新臺幣二百三十萬元、其餘直轄市、縣(市)最高為新臺幣二百十萬元。 A:(一)基本居住水準指平均每人最小居住樓地板面積達內政部訂頒之「基本居住水準」面積標準及具備大便器、洗面盆及浴缸(或淋浴)3項衛浴設備。 (四)貸款利率: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新臺幣500萬元機動利率為基準利率,自112年3月29日起為1.595%,計息方式採一段式機動利率、二段式機動利率或混合式固定利率擇一,一經選定不得變更。 (一)第一類: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存款額度未達新臺幣五百萬元定期儲金機動利率(以下簡稱郵儲利率)減百分之零點五三三機動調整。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南市推動多元住宅政策,其中包租代管執行第3期,計畫戶數1600戶,至7月底執行率已達91%。 另外對於台南市審計處指市府未納入青年及新婚者保障,都發局則回應表示,將會持續推動青年及新婚族群住宅措施協助。
(三)例如申請人與前夫生育1名未成年子女並取得監護權,與現任配偶生育2名未成年子女,則申請人符合「申請人生育子女數-生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之條件加20分;惟若由現任配偶作為申請人,則該現任配偶生育子女數僅2人,故以「申請人生育子女數-生育有未成年子女2人」之條件加10分。 對於台南市審計處指出未納入青年及新婚者保障,南市都發局也說,市府持續推動青年及新婚族群住宅措施協助,為提升租金補貼政策成效,強化拓展宣傳管道,且因應今年申請資格放寬至18歲即可申請,特別重視大專院校青年學子資訊推廣,希望學生租屋族把握機會申請。 111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23 「我的E政府」入口網以使用者需求為中心、人生歷程為軸線,集中列示各政府機關(構)申辦服務,讓民眾不再忙於在各政府網站裡尋找申辦資訊,方便民眾查找服務。 申請內政部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也可同時申請財政部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想了解財政部購屋貸款可點選:《2023年各家銀行安心成家青年購屋貸款優惠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