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相關管制措施隨時都會視疫情調整,倘未來疫情更趨嚴峻,政府會依照疫情發展狀況,對相關國家採取各類必要的管制措施。 指揮中心指出,義大利目前確定病例數已達400例,12例死亡,病例擴及9個大區,且逾9成病例目前尚未釐清感染源,評估已有社區傳播,並已輸出病例至法國、北馬其頓、希臘、巴西、西班牙、瑞士、阿爾及利亞、克羅埃西亞、奧地利及德國共10國計18例。 義大利已宣布對發生不明感染源個案之城市或地區採取停班停課、暫停公眾活動、限制交通等防治措施。
指揮中心指出,境外檢驗的目的,在於讓航空公司於旅客登機前可瞭解旅客個人健康狀況,並依據旅客防疫風險,於機上採取適當預防措施,降低傳播風險。 此外,如入境後才採檢,亦可能造成大批旅客在機場滯留等待採檢,增加感染機會。 指揮中心表示,自印度入境旅客不需支付集中檢疫場所費用,請旅客誠實申報14天內健康狀況及旅遊史,以確保自身健康,共同維護國內防疫安全。 指揮中心再次強調,邊境檢疫措施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請民眾務必遵守檢疫期間相關事項,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指揮中心重申,邊境檢疫措施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籲請民眾務必遵守檢疫期間相關事項,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指揮中心提醒,全球疫情雖有持平略降趨勢,惟疫情瞬息萬變,籲請旅客抵臺後仍務必遵守各項檢疫、防疫措施。
邊境管制: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邊境嚴管」措施,外交部駐外館處在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將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
因應全球旅遊疫情建議提升,我國將強化邊境管理及進行回溯性擴大篩檢等措施,以確保國人安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宣布,4月10日零時起(航班抵臺時間),旅客如過去14日內具英國、南非共和國或史瓦帝尼王國等國家旅遊史(含在當地轉機),入境後恢復自第三級流行地區抵臺旅客之檢疫措施(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14天),無須再入住集中檢疫所,後續仍應落實7天自主健康管理。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邊境嚴管期間目前外籍人士得申請入境的類別為境外學生、國人外籍配偶暨未成年子女、印尼籍移工、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含外國人、陸港澳人士等,不含移工及學生)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及具有緊急或人道考量等經專案許可者,駐外館處將據此受理特別入境可(簽證)之申請。
基於國人至當地有感染風險,指揮中心宣布除已公布列第三級之美國華盛頓州、紐約州及加利福尼亞州外,自3月19日零時起提升美國、加拿大、澳洲及紐西蘭共4國(皆含轉機)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國人應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自第三級國家及地區入境者,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另於台灣時間3月19日零時起,所有入境者需居家檢疫14天。 指揮中心截至今日已宣布(含未來生效)列入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之國家共計97國1地區,包括中國大陸(含港澳)、中國大陸以外亞洲20國、中亞9國、申根國家26國、英國、愛爾蘭、東歐14國、中東16國及1地區、北非5國、美國、加拿大、紐西蘭及澳洲,另列入第三級國家係包括其海外屬地。
邊境管制: 外交部 「武漢肺炎(COVID- 」資訊專區【請由此進】
另協助滯留疫區返台國人專案包機執行定泊檢疫8架次及專案團體回台入境作業等措施,以加強具感染風險者管理,有效遏止疫情進入社區。 截至6月1日,我國邊境開立居家檢疫通知書逾150,000張,入境有症狀旅客就地採檢逾6,000人,境外移入351人確診個案中有138人,近4成由邊境攔檢及確診。 指揮中心表示,邊境檢疫各項政策與措施成功為社區整備爭取時效與維護醫療量能,應歸功於各部會橫向合作、公私協力共同聯防與國人的配合。 考量目前部分國家防疫措施鬆綁可能造成疫情再度擴散,為降低境外移入風險,我國現階段仍採邊境風險嚴管政策,行政院會擇日再召開跨部協調會議,審慎評估國際疫情風險、必要商務性質、國際交流、經濟活絡、入境管理及檢疫量能等相關面向後,決定開放時機及開放程度,以保全國內社區安全及醫療量能,守護國人健康安居的環境。 二、14天內無「重點高風險國家」旅遊史之入境旅客,自空港或海港入境時皆須配合採深喉唾液及進行PCR檢測,並搭乘防疫車隊前往防疫旅宿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場所接續完成14天檢疫,且於檢疫期滿前(檢疫第12至14天)PCR檢測,另增加第10至12天以「家用快篩」採檢一次。
答案: 相關規範是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疫情訊息,以及歐美和鄰近國家所採取的入境管制措施所訂定的,並將視疫情發展隨時調整。 此外,美國除上述3州外,其他州之旅遊疫情建議則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提醒民眾前往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返國後需落實14天自主健康管理。 駐外館處受理特別許可,除符合前述事由外,尚包括重大緊急人道考量,以及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等,確有必要急需來臺者。 邊境管制 備註:自12月27日起,自英國入境旅客及過去14天有英國旅遊史者(含轉機),入境後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並採檢,於檢疫期滿前再次採檢。 邊境管制 指揮中心統計,今年4月迄今,自印度入境我國之確診者計有7名個案,其中1名為本國籍(案1117),6名為印度籍(案1072、1073、1077、1088、1095及1126)。 目前印度COVID-19確診數已超過1,900萬例,近一週新增確診數為全球第一,今年5月1日單日確診數達40萬例,顯見該國疫情極為嚴峻。
邊境管制: 開放持我國有效居留證非本國籍學位生外籍眷屬申請來臺依親簽證
指揮中心指出,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所有入境旅客均應出示「表定航班時間(Flight schedule 邊境管制 time)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後搭機來臺;入境臺灣旅客應事前安排檢疫居所(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且須於「入境檢疫系統」完成線上健康申報並切結符合相關規定。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今(2022)年7月25日起,除現行指揮中心開放入境事由(探親、依親、就學、研習中文、商務考察、投資、履約、應聘、緊急人道及經指揮中心專案許可者)外,放寬外籍人士得以志工、傳教弘法、研習(宗教教義)、實習、國際交流及度假打工(青年交流)事由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來臺灣。 現鑒於世界各國逐步解封,並陸續重啟經濟活動與國際人員交流,為激發國家經濟動力,並重建國人正常生活環境,外交部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及所定標準,逐步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自本年6月29日起,外籍人士除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外,因其他事由欲來臺者,得備妥相關應備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但學生、研習中文等就學相關事由的來臺申請,將按教育部所定開放程期受理。 臨床醫師應提高警覺加強通報採檢,強化社區監測疑似個案通報或轉介;同時並請地方政府持續督導所轄醫療院所,鞏固醫療院所防疫陣線。
問題5: 外國人是否可向我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函? 外籍人士可向我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函,惟其來臺事由必須符合「外交公務、商務履約,或是其他經特別許可者」,否則仍無法入境。 由於國際疫情持續升高,各國續採取國境及飛航限制,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再自動延長30天,毋需另行申請。
邊境管制: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5月19日至6月18日暫緩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入境,外交部將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表示,義大利近期COVID-19(武漢肺炎)病例數及死亡病例快速增加,鑒於國人至當地感染的風險提高,指揮中心宣布今日起提升義大利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非必要勿前往。 邊境管制2023 此外,指揮中心亦同時宣布,自台灣時間2月28日零時起,所有旅客(包含外籍人士)自義大利入境(轉機除外),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表示,我國長期推動國際醫療服務,不但協助各國來台就醫的病人,並屢受國際媒體報導,藉此也深化國際友誼。 因全球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影響,我國自今(2020)年3月19日實施邊境管制措施,限制非本國籍人士入境,使部分國外病人無法來台而中斷治療。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本部前已宣布自3月19日零時起,來臺的非本國籍人士,除持居留證、外交公務證明、商務履約證明,或其他經特別許可者外,一律限制其入境。 配合上述防疫政策,在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外交部駐外館處將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 目前持有有效停留簽證、居留簽證者於該期間也暫緩來台。
邊境管制: 指揮中心持續監測全球Delta變異株流行情形,自7月18日零時起增列緬甸為「重點高風險國家」
1.新生及未持有效簽證/居留證/中華民國入境許可證之學生,由學校先行造冊送部函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內政部移民署受理學生辦理簽證或入出境許可證。 另外外籍商務人士如果持有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ABTC)者,得於備妥相關商務證明、經國境查驗無虞後入境。 問題5: 政府要如何確認外籍人士在過去14天到過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
外交部針對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已分別在本(2020)年3月21日及4月17日2次宣布延長在臺合法停留期間30天的措施。 外交部針對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已分別在本(2020)年3月21日、4月17日及5月18日3次宣布延長在臺合法停留期間30天的措施。 指揮中心表示,依國際相關研究文獻及過往案例經驗,無症狀感染者經14天檢疫後之採檢結果即使為陽性,其檢體幾已無法培養出病毒,顯示個案已不具傳染力。 但若為檢疫期滿後將至醫療機構、長照機構等提供第一線照護服務者,仍須配合規定接受採檢。 勞動部於本(12)月30日公告,經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確認泰國相關防疫措施已就緒,將自今日(12月30日)起開放泰國籍移工入境。 二、 全面恢復正常簽證辦理流程: 外籍人士得依其來臺事由(含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來臺簽證。
邊境管制: 外交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邊境管制措施調整,自9月29日起全面恢復免簽證國家國民免簽證待遇
指揮中心將持續監視國際疫情、變異株威脅及旅客入境篩檢執行情形,如國際疫情變化且經評估將對我國防疫造成重大威脅時,不排除再重啟此項措施。 問題7: 若航空公司一時不查,讓過去14天內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的外籍人士登機,或外籍人士根本不知道有相關規定,到我國境線上會不會被遣返? 答案: 外籍人士若未遵守我國規定,則於抵達我國境時將會被原機遣返;至於是否會被遣送至第三地,則視各航空公司航班情形及當事人得前往的國家而定。 問題1: 外籍人士如果過去14天內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即使適用免簽、落地簽證、電子簽證待遇,或已持有有效簽證,是否仍無法入境我國? 過去14天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的外籍人士,均不適用以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來臺,亦無法持有效簽證入境我國。
指揮中心說明,其中度假打工(青年交流)是基於我國與外國間所簽署的協議,目的在鼓勵兩國間青年交流,且每人一生僅得申請一次,目前多數締約國已開放我國青年申請;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因此本次也在開放的範圍。 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英國疫情自本(109)年11月中過第二波高峰趨緩後,12月初起再度回升,近1週平均每日新增逾2萬9千例創新高,截至12月21日累計逾207萬例,其中逾6萬7千例死亡。 該國已於12月20日起將倫敦及英格蘭東南部地區防疫等級提升至第4級。 指揮中心指出,目前全臺有49處集中檢疫所,分布於北、中、南等三區,包括各類公務人員訓練中心、軍營、停招的學校宿舍、旅館等,每人每日新臺幣2,000元整,12歲以下幼童與父或母同住一室者,不另外收費。 另為減輕勞資雙方負擔並因應國內急切需求,印尼籍移工原持有簽證效期於上(109)年12月4日至本(110)年5月4日間屆滿者,其簽證效期將自動延長至明(111)年5月31日,不需再向駐外館處重新申請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