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這個獎金它不是工資,性質是比較是屬於恩惠性給與:端午節獎金、過年的春節獎金或是年終獎金,這個沒有白紙黑字約定在勞動契約說:我一定給你,或者是我一定要給你多少。 不過,勞動部也說,假設雇主在員工未到班期間,都未進行尋找、通知等動作時,也很容易被視為雇主未善盡尋找義務,因此,比較建議的是,不管公司大小都應訂定「工作守則」也就是俗稱的公司內規,且盡量要以書面形式書寫好,在員工入職時告知完整請假程序。 我在一家生技公司擔任業務,公司主要生產化妝品保養品,因為工作表現沒有辦法. 我姑且這麼說好了,如果沒有依照公司規定出勤,且 … 勞基法日薪 就是要告訴大家這只是試用契約),當中提到,工讀生過了試用期之後正式 … 扣薪;未完成之工作期間視為曠職,須按曠職時數乘以兩倍計算之薪資扣薪。 工讀生當然也有照年資計算的特休假,不過工讀生跟全職的年資計算不太一樣,依照勞動部制定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工讀生計算年資方式是加總實際出勤的打工時數,再按比例算出特休時數或天數。
- 所以當勞工曠工多日且音訊全無的時候,雇主應該聯繫勞工的緊急聯絡人或親友,甚至派人前往勞工居所探訪等,釐清曠工的原因,才能決定後續該如何應對。
- 勞動部特別提醒 2022 年基本工資行情,基本時薪(每小時基本工資)$168;若以月薪計算最低薪資須達$25,250;國定假日有安排打工,則須以基本時薪的2倍計算。
- [學員問題]: 以月薪三萬元為例,到職日分別為2/2、3/30及4/5,當月各自要給付多少薪資?
- 除此之外,工讀生也應符合勞工例休假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例假日必須休息,休息日則可以上班,但以加班費計算。
- 最後,小編要提醒雇主們,請病假是員工的權利,若員工有依法規定請病假,則雇主就不能拒絕給假。
你可能是用勞基法12條第1項第4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把他解僱,那是一條路徑。 勞動法上叫做「最低服務年限條款」,勞基法15-1它規定只有兩種情況之下這樣的約定才會有效,第一個就是勞工做的這個職務必須要有特殊的技能,而這個特殊的技能,是雇主用自己的費用幫他培訓出來的。 舉例來說,新進員工在入職當天,公司已有善盡告知請假規則,如有突發狀況無法上班,需在當下告知主管,若當下無法告知,也得在事後補上證明並完成請假手續,員工若有照做那就不構成曠職;若員工都已得知請假規則還未遵守,雇主才能按規定開除。
勞基法日薪: 工時計算懶人包!一篇看懂加班費試算、工讀生時薪計算
而雇主也應該在員工到職時清楚說明請假程序和應附文件,讓員工能有所依循,保障雙方權益。 有些排班的行業會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產生空班時間,像是餐飲業、製造業、運輸業等,小編要特別提醒雇主們,如果空班時間仍受老闆管理或要求,無法好好休息或自由運用時間,那就會被認定是工作時間。 若是月薪制員工,因薪水已包含空班時間(休息時間),就不須另發薪水,而時薪制員工則不計薪。 根據勞基法 §30 規定,一般勞工每天的正常工時原則上不能超過 8 小時,且每週不能超過 40 小時。 在「正常工時」以外的工作時間,就是延長工時(加班),雇主必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意旨在使部分工作性質特殊者,與雇主間有合理協商工作時間之彈性,非可使勞工之工作時間完全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及不另給予延時工資。
一、勞工甲平均工資之計算期間為105年10月1日至106年3月31日(未有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條所定之期日或期間,例如病假等)。 勞基法日薪 直到月初發了二月薪水,才突然驚覺因為二月過年,上班天數少,才領了17K左右,原本228也要上班(沒有兩倍薪水),是老闆讓員工表決,才決定休假,但也是無薪假。 基本工資訂立的目的是保障底層勞工,例如:打工族、中高齡勞工等。
勞基法日薪: 基本工資調漲沒在怕!慣老闆1招讓老員工慘變時薪156
不過基本工資變動也連帶影響健保、勞保、就保,以及勞工最為關心的加班費調漲。 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當天為上班出勤日),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勞動部舉例說明,今(112)年勞動節為星期一,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會形成3天連假。 甚至有些工作在應徵時的勞動契約上,老闆訂有離職交接的規定,若未完成交接會有相關違約賠償責任,因此若要離職仍應清楚並遵守公司的相關規定。 因為打工和老闆(雇主)已形成一種「勞動契約」關係,若要離職(終止契約)是要通知雇主,其契約終止才會生效。
過了幾天我再問HR,因為我預定3/4到職,但3/1-3/3都是假日,所以薪資是領28天的薪資還是連3/4後面的假日還有8天都不計薪,也就是20天的薪資,結果HR回答我只能領20天。 我覺得這樣很不合理,所以想問這樣該公司是否府合勞基法的規範,如果違法的話,我就考慮不到職了。 基本工資是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與休息日,休假日及例假工作加給工資。 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2萬4,0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是160元。 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特別休假當日出勤並發給加倍工資,如果發生在平均工資計算期間內,即應計入平均工資計算。 準此,如果勞資雙方並未特別約定,按上揭函釋與實務慣例,皆係採30日推算勞工一日工資,因此月薪總額÷30即為勞工一日工資,其後即按《勞基法》第2條第3款「工資為勞務對價」之概念,依勞工實際出勤日數,逐日計算、核發勞工當月薪資。
勞基法日薪: 三、工讀生的工資該算時薪還是月薪?有「加班費」嗎?
設立國定假日的目的,除了讓勞工能夠有基本的休息時間之外,也是為了能夠符合四時節氣、慶祝民俗慶典,或是緬懷先民、紀念特別事件......等。 暑假到了,最近不管勞方、資方,按慣例冒出不少關於暑期打工的問題。 不過這類所謂「非正職」的名詞相當多,舉凡臨時工、兼職人員、點工、PT、時薪人員等,就連工讀生一詞,都還有不同的性質內涵,使得大家在討論非正職勞工權益時,常常不容易聚焦。
♦民國110年10月15日發布,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5,25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68元。 ♦民國109年9月7日發布,自110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4,0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60元。 ♦民國108年8月19日發布,自109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3,8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58元。 勞基法日薪2023 ♦民國107年9月5日發布,自108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3,1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50元。 ♦民國106年9月6日發布,自107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2,0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40元。 ♦民國105年9月19日發布,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1,009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33元。
勞基法日薪: 工讀生
二、 值得留意的是,事業單位多半用「扣除法」計算未足月薪資,所以3/30到職者,將月薪扣除29日工資後,僅以1,000元計給。 然員工當月實際出勤日有3/30及3/31,應得工資實為2,000元,故若使用「扣除法」,恐違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全額給付規定。 答: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並應由雇主照給例假及休息日工資(亦即雖無出勤義務,惟雇主仍應給付原約定之報酬),按日或按時計酬之勞工,依法亦有上開規定之適用;也就是說,雇主仍應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及休息日工資。
建議雇主事先在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訂定離職與交接的程序,就能減少類似的爭議發生。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在4月的30天內需要排入4 個例假日與 4 個休假日,以及本次勞動節國定假日。 然因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或與工作日對調,個案上可能有所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依據勞基法第21條跟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1條,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應為法定最低基本工資。
勞基法日薪: 員工離職時,薪水如何計算?4個常見錯誤提醒
為避免事業單位不懂法令而觸法,新北市勞動檢查處提供「法令遵循健檢服務」,業者可依需求提出申請。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4款》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只要是「經常性給與」都算。 國定假日: 勞基法時薪計算 原本逢國定假日、節日,勞工都可以休假(勞基法第37條);責任制約定後可以進行變動,但須給予加倍工資或補假。 另一種情況是長期打工,像是應徵7-11長期打工,或是和餐廳打工談好每月固定排班X小時等,通常會在上班前一周或前一個月事先排好班表,班表明確計算薪水也比較沒問題。 A:基本工資調漲,就意味著資方的成本提高,因此雇主也必須從其他地方節約開銷,或者是轉嫁成本,例如漲價、包裝縮水。 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26,400元,上開基本工資係以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週40小時之上限為計算基礎。
部分工時工作者同全時工作者,比照勞基法第30條第1項,每日正常工時上限8小時,每日延長工時不得超過4小時,加班時數同樣能夠請領加班費。 勞基法中無「工讀生」一詞,而是相對全時工時,以「部分工時」計算,包括工讀生時薪計算制或月薪計算制皆可。 而根據2023年基本工資行情,基本時薪不得低於每小時176元;月薪則不得低於每月26,400元。 舉例:每月固定領30,000元,團體獎金5,000元,沒有加班情況,則平均時薪為「(工資30,000元 + 獎金5,000元)÷ 每月30日 ÷ 每日8小時=146元」。 舉例:每月固定領30,000元,個人業績獎金3,000元,只有2,000元在正常工時內售出,其他為加班時售出,則平均時薪為「(工資30,000元 + 獎金2,000元)÷ 每月30日 ÷ 每日8小時=134元」。
勞基法日薪: 時薪90.3元!他工時10hrs「月薪28K→13K」 慣老闆邪惡算法曝
另外也要特別注意,雖然法令有寫說「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但不代表員工沒有提出證明文件前就可以不給假,當然也不能對證明文件有太嚴苛的規定,影響員工請病假的權益哦。 普通傷病假:因個人傷病、生理原因導致無法工作而請的假都是「傷病假」。 勞基法日薪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勞工每年都有 30 天的半薪病假,超過 30 天後的病假雇主是可以不支薪的;而如果有住院,則是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正確解讀法定工時、變形工時、加班時數計算範圍、加班費、加班費轉換補休、天災出勤管理、責任制等有關工時等相關規定,更能於面臨勞動檢查時,化險為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