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2023詳解!(小編推薦)

Posted by Ben on November 27, 2018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

答:時薪人員是有出勤才有薪資,沒有出勤就沒有薪資,因此沒有像全時人員補休仍支付薪資的情況,因此國定假日出勤就直接支領加倍薪資,較直接了當。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是計算加班費,請病、事假等等最重要的依據,原則上就是原本的月薪總額除以30天再除以8小時,例如月薪36,000元,除以240小時為150元。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2023 這邊將介紹兩種不同的時薪制勞工的休息日加班費算法,一位是全職、一位是兼職,兩者的差異主要是因為出勤日上限的規定而影響到加班費的計算,其他皆相同。 黄維琛解釋,勞工獲得的「補假」,原則上,要在造成「例假」延後的因素結束後實施;假設1月26日,有個勞工臨時被要求出勤,他的「補假」時間,會是2月27日,因此,其他國定假日,就會往後挪,讓該勞工從1月27日,一路休假至1月30日。 打工的工讀生和全職員工相同,只要和雇主簽訂了勞動契約,就必須遵守打工的工作守則、保護營業或技術上的機密,欲離職時也須遵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期間」,依據年資提前預告雇主,並不能夠因為自己是工讀生,就可以想要任何時候離職就離職。 首先請企業注意,務必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2月18日之原定休息日與2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

此外,例假日的合法出勤條件為:【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只有滿足這種極為特殊的情況,雇主才可以使勞工停休出勤,且雇主需在需在 24 小時內詳述理由向各地勞動局核備。 例假日停休,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倍工資,事後也必須再給一天補假。 惟基於健康考量,每日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且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 例假日(一例一休)

依據法令,國定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許多企業參考「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上班日,提前補假1日於9月9日,形成3天連假(補假當天的性質為國定假日,原週六、週日則屬性仍為休息日、例假日)。 [4]      《勞動基準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 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之行業者,因所處公司並非參考政府的辦公日曆表出勤,仍要依照勞工和雇主之間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及例假出勤。 若是時薪制勞工朋友,國定假日當天就依出勤時數直接給予雙倍薪(例如:時薪180元,出勤4小時=180元×4小時×2倍=1440元);若為月薪制員工,則可參照下面這張表計算出勤薪水。 此外,勞動部在今年10月底發布一則新函釋「3人以下企業不需開勞資會議」(原先規定即使勞工人數3人以下仍要舉辦),也就是說3人以下微型企業只要徵得個別勞工的同意就能實施變形工時,但僱用4名員工以上的公司,仍然得召開勞資會議和員工協議調整工時。

  • 2023年基本工資調漲,時薪將從168元調漲到176元,調幅4.8%;月薪將從25,250元調漲到26,400元,調幅約4.56%,並在元旦1月1日實施。
  • 我們同時找到一些地方主管機關的說明文件,也支持這樣的看法,認為時薪制人員,若國定假日未排定出勤,沒有出勤義務,就不用另支薪水。
  • 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曾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76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因此時薪制的勞工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 至於按日計酬約定之日薪,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如不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數額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比照按時計酬者辦理。
  • 基本工資每年不斷上調,雇主要支付員工的薪資成本也不斷上升,但一般企業為了營運需求,往往會僱用兼職人力來更彈性運用人力。
  • 例假日停休,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倍工資,事後也必須再給一天補假。
  • 正確來說,計算加班費的基準是每小時平均工資,而根據勞基法第 2 條第 3 款的規定,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 調整休假日:若企業因人力因素有調整挪移國定假日需求,必須徵得員工同意,並, 契約明定調整休假日期,若約定休假日仍須上班,依舊得依上述規定發給加班費。

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前開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補休日期可由勞資雙方協議。 過年放完10天連假,緊接著2月就有2天週六得補班(2月4日、2月18日),公司若比照「政府行事曆」直接要求員工補班,就不用給加班費嗎?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2023 若是排班制、實施變形工時的餐飲、零售服務業,公司通常會要求員工在連續假期期間配合出勤上班,春節連假期間加班費如何計算才正確?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 德國經委會主席:如果習派兵台灣 必須減少與中國經濟聯繫

原住民勞工每年多一天的國定假日,各族歲時祭儀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為準。 此外,部份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可能維持一段期間,則由勞工於期間內擇一天放假。 1.調移(如上述1/3)或補假後的國定假日,如果又再使勞工出勤,則仍要依國定假日規格,加給一倍工資。

  • A:勞動基準法有關國定休假日規定之意旨在保障有出勤義務之勞工當日免於出勤而雇主工資應照給之權益,至原約定無出勤義務者,自無工資請求權。
  • 建議雇主有經營急迫需求,主動和員工協商調整特休日期,或制定在合理天數前預告特休假的規定,避免員工同時請特休人手不足的問題,也能夠事先協調人力支援。
  • 但另一方面,以上颱風假情況適用於居家辦公的條件是勞資雙方事前就已經約定好。
  • (2) 公營事業單位如係勞動基準法之適用行業,有關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除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免提繳外,其餘勞工皆比照一般適用勞基法之行業,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 講白話點,員工旅遊如果是不強制參加的 那麼雇主可以與勞工協議要排特休或是排事假,但不可以強制排休或直接強制以事假扣薪。

勞資雙方可另外約定一天補放國定假日;若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行事曆出勤,則會在例假/休息日的後一天或前一天補假。 答:按時計酬者係以其約定之每小時工資額(以不低於176元)為基礎,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 以目前現有規定,雇主很容易採取事先排班的方式,主張國定假日該時薪制的勞工沒有排班,導致該勞工喪失了國定假日應有的權益。 但是,我們從勞基法這幾個條文之中,實在看不出時薪制勞工有被法律排除應有權益的狀況。 第39條所謂的休假日,在施行細則裡講得很清楚,是指37條的國定假日與38條的特休日,在這兩種假日出勤,應給予多一倍的加班費。 假設月薪30,000元,某月的國定假日加了一天班,加班費1,000元,若該月沒有其他的加班日,那麼該月的薪資共計31,000元。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 月薪制勞工的休息日加班費計算

碰上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這四種日子,不用出勤也有一天的薪水。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2023 根據勞動部的定義,部分工時勞工指的是工時比企業內部的全時勞工(通常是法定工作時間)工作時數短的人員,因此,只要每週工作時數少於40小時就算部分工時。 基本工資每年不斷上調,雇主要支付員工的薪資成本也不斷上升,但一般企業為了營運需求,往往會僱用兼職人力來更彈性運用人力。 以及請您特別留意,若事業單位希望透過「8週彈性工時」調換工作日(改為9月11日補班、9月20日休假),應先完成相關程序,否則仍有可能被視為違法遭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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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惟如加班超出8小時以上者,第9-10小時者以時薪乘以1.34;第11-12小時者以時薪乘以1.67之標準核發加班費。 2.惟為示派遣人員與公司正職人員有所區別,建請於人事資訊(HR)系統《身份欄》中,註記為《派遣人員》,以資識別。 1.派遣人員雖非要派公司所聘人員,但要派公司有指揮監督及管理權,人事資料當然要列入公司人事檔案中,以資列管。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 同步提醒:4/1、4/3性質屬「休息日」出勤應加給、4/2為例假不可要求勞工出勤

提供試算資訊:當天若出勤在1-8小時以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而8小時以上則應再給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2023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作為「加倍發給」的相關措施。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 小編劃重點:請注意,時薪制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當天的工資應為「出勤時數 × 兩倍工資」。 如將國定假日與工作日事先對調,就無需另計加班費,但重點是需要事先和員工協商取得共識。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當天若出勤在1-8小時以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而8小時以上則應再給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作為「加倍發給」的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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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薪資計算結果來看,若在平日僱用部分工時人員且每週工時為20小時,對雇主而言約定基本工資「月薪」較「時薪」划算;反之,當兼職人力的排班時數越高,以基本工資時薪來約定薪水,薪資成本都會遠高於用基本工資月薪來約定給薪。 在進入正題之前,要先提一個多數人常搞混的概念,那就是「約定薪資給付」的方式。 我們可以看到,原本6月3日的端午節已經調移到5月30日了,這時候如果員工是在6月3日出勤的話,因為當天已經變成一般工作日,公司就不需要給予國定假日加班費了。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 工讀的「加班費」怎麼算?

如「2週彈性工時」,雇主與勞工協議後,將2週內2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到其他工作日。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2023 但分配的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也就是說單日的正常工時最高可以到10小時,但相對的,2週內一定有某天的正常工時最高只能為6小時。 而調整後單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但必須要有1個例假,而且週期內要有2天例假日與2天休息日,且不能使勞工連續出勤逾6日。 雇主如有使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工作之需要,須先事前徵求勞工的同意後始得讓勞工出勤,若是日原屬勞工工作日,則應依法加倍發給工資;若原屬休息日,則應以休息日計給加班費;若原屬例假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則不得使勞工出勤。

4.國定假日出勤,不屬於「延長工時」,但還是可以由勞工在加班後從加班費與補休之間二擇一。 只是不可忘了,在補休入法以前,主管機關對補休就已經要求「加班費權利不可事先拋棄」,必須是在加班「後」才能由勞工選擇補休。 關於國定假日出勤、關於國定假日出勤、調移,還有加班費計算,你都清楚嗎? 本文將就相關概念進行重點整理,讓勞資更了解法令規定及實務;也讓HR面對出勤管理議題時,可以更加從容應對。 1.所稱加班及勞基法第24條所稱之《延長工作時間》,係超過每日正常工作時間八小時以上者方屬之,已有繼續工作之意涵。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 工讀生在國定假日上班的薪水計算?

即便經勞資協議、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出勤8小時以內者,雇主就應於原月薪外,另再加給1日工資。 從事服務業、餐廳工作的勞工朋友,因為工作為排班制,要看10月10日星期一當天的出勤班表來計算薪資和是否有補休。 若國慶日未調移,當天安排工作日則可放假一天,薪資照給;但如果當天遇到休息日或例假日,老闆就必須另外安排一天補假(在工作日)給你,若雇主沒給勞工補假,可被裁罰2-100萬元,你也可以主動爭取自己的休假權益。 再者,事業單位應保障勞工休假權利,如需勞工於元旦期間出勤,應該要依法給薪或另行議定調移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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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制人員:由於月薪制人員即使國定假日或休息日、例假日未出勤,公司還是會給予一日薪資,因此所謂的加倍給予,指得是加給一日,讓其國定假日出勤當天的薪資變成「1+1」的概念。 國慶日為國定假日,適用勞基法的朋友們依法都能放假一天,但連假期間要上班的朋友們也別難過,小編整理了這篇有關國慶日加班、補假等勞工的權益,讓週休二日或排班制的你們都能一次搞懂。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 但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之出勤模式,欲比照政府機關出勤,以形成本次民族掃墓節及兒童節之5天連假,可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今(112)年3月25日之原定休息日與4月3日之原定工作日調整互換。

時薪人員國定假日出勤: 勞資Q&A

如有需要繼續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在9月的30天內需要排入4 個例假日與 4 個休假日,以及本次的中秋節國定假日補假。 同步提醒企業雇主,如要調度「中秋節補假」的休假日,原本的9月10日、中秋節當天之屬性為休息日(星期六),若當天真的有需求要勞工於當天出勤,除應達成勞資協議之外,也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其僱用之勞工(包括工讀生、部分時間工作者等)均受該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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