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假日週六2023懶人包!內含例假日週六絕密資料

Posted by Dave on October 24, 2021

例假日週六

信義居家表示,有的社區管委會也會訂裝潢管理辦法,可規定裝修期限,裝潢公司需離開社區的時間,在固定時間內完成裝潢,不僅讓新進住戶主動維護社區安寧,也可以讓住戶之間不會因裝潢產生的噪音而生嫌隙。 (2)2/11(六)及2/12(日)也要加班,此時B因已於2/5(日)出勤,2/11(六)就不能於出勤了,但可於2/12(日)出勤;但是A→於2/5(日)未出勤,因此2/11(六)出勤是可以的,即可解決2/11(六)和2/12(日)都要有人出勤加班的問題了。 至於做二休二等特殊班表,理論上全年的國定假日都已打散分配了,單純看二月份未必準確,不過無論如何,國定假日12天是在原有的休息日與例假日天術基礎上,另外外加的。

  • 不過110年的農曆除夕前一日(2月10日)功能性調整放假,原本應該於前一週之星期六(2月6日)補上班,但考量各級學校寒假起迄日為1月21日至2月10日,所以調整於後一週之星期六( 2月20日)補上班。
  • 勞動人權協會理事長王娟萍大聲質問白正憲,「所以你支持砍七天假?」白正憲沒有當場回應,下台後向其他勞工團體代表說明自己的立場;但其他勞團代表認為白正憲背叛勞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陳素香上台發言時點名批評「白正憲,你當了民進黨的樣板傀儡」。
  • 2017年10月30日,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勞動部法規會委員邱駿彥參加勞動部法規會委員會議,外聘委員都認為行政院版《勞基法》修正草案不可行,會議主席、前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指出「一定要通過」。
  • 主管機關的立場,其實是以每七天一個週期的概念,但是原則上前後兩個例假應間隔六個工作日,代表其原始意含,希望這個例假日是不能隨便挪移的,也就是俗稱的七休一。
  • 2016年10月6日,民進黨立法委員林淑芬在審議一例一休法案時,只簽到出席,隨即離開;《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隨即在facebook撰文,批評林淑芬「雙面人」,並公開林淑芬兩名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其後在林淑芬抗議下,曾韋禎把文中的兩名子女名字隱藏,隨後向林淑芬道歉。
  • 加班第 3 個小時 (上班第 11 個小時) 之後,加發原本時間 2/3 的薪水,也就是原本時薪乘以 1.67。

勞動部說明,去年10月施行的函釋主要是避免勞工連續上班超過6天,因此第7天用休息日或例假斷開連續出勤日數,讓勞工休息。 若是勞資雙方經過協議挪移例假或休息日,只要遵守「7天週期間有1天例假」與「勞工不得連續出勤6天」兩個規範,原則上並不違法。 這也是為何主管機關從來不敢說四周變形工時連續工作24天是違法的,因為只要第1、2日排為例假,就是14天之中有兩個例假,再把另兩個例假排到第27、28天,這是第二個14天週期內也有兩個例假,中間四天休息日都加班,就形成連續工作24天了。 5.最後假設公司所排班表星期一~星期五為正常出勤工作日,星期六為休息日、星期日為例假日,在休息日與例假日未經勞資協商調整情況下,星期一即為第一天,星期二為第二天,依此類推。 (1)2/4(六)及2/5(日)公司皆有出勤需求時,可徵得A與B同意,調整A與B的例假日,A→2/4(六)出勤,那2/5(日)就是例假日了;那B→2/5(日)需出勤,經徵得B的同意可將2/4(六)調整為例假日;2/5(六)為休息日,即可解決周六及周日皆需員工出勤的問題了。

例假日週六: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3行事曆(民國112年)

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60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將這兩個假日視為「有給薪休假」,因此時薪制勞工比照月薪制勞工,在休息日出勤時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時薪制勞工通常一週工作時數不會多達法定的 40 小時,但雇主仍須讓勞工每 7 天有 1 日的例假日+1 日的休息日,因此,若雇主要求勞工連續工作超過五天,在第六天(換句話說,就是要求勞工在他的休息日上班)時應以加班費計算,算法同月薪制勞工。 這邊介紹兩種不同的時薪制勞工的休息日加班費算法,雖然一位是全職、一位是兼職,相異點主要是體現在出勤日上限而影響到加班費的計算,其他規定皆相同。 意思是,當雇主已排定好班表,而法定休假日(國定假日)當天遇到員工排休息日、例假日,都必須另外在「工作日」安排員工補假一天,不論「全職人員」或「兼職、工讀生」都適用,而補休的日期沒有硬性規定何時才要休,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決定,但必須明確約定好補假日期。 當然如果最後因為人力因素,原本訂好該補假的那天最後無法讓員工休息仍要上班,加班費要用「國定假日加班」情況計算,依法要加倍給薪。 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日工資,此乃因勞工於假日工作,即使未滿八小時,亦已無法充分運用假日之故,與同法第三十二條延長每日工時應依第二十四條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成或加倍發給工資,係於正常工作時間後再繼續工作,其精神、體力之負荷有所不同。

例假日週六

政府後續會協助產業升級,改善整體經濟,讓勞動所得跟工作條件能夠不斷提升。 延長工作時間為雇主認為有必要,再經過勞工同意才可以進行,若貴公司正常工作日為週一至週五,則週六應屬於休息日/例假日,休息日出勤時數皆納入加班時數,且該日加班費計算標準較高。 2.休息日如事業單位有工作或生產排程之需求,經徵得勞工之同意有出勤之必要時,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1/3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2/3以上。

例假日週六: 國定假日遇到員工休假日該怎麼處理?3個重點告訴你

2017年5月22日,首都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說,一例一休對汽車客運業最大的傷害是長久建立的勞資和諧起了「化學變化」:經歷頻繁勞動檢查、加班費等成本增加等過程,現在資方任何舉動都可能被員工解讀是要規避什麼、設計什麼,原本的互信基礎都崩解了[143]。 2017年6月23日,前民進黨立委林豐喜不滿一例一休,大罵蔡英文政府無所不管,「如果管到台灣經濟崩盤,這些人死都沒地方埋」[98]。 2017年3月16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王育敏批評,民進黨強行通過一例一休引發這麼多紛爭,中央部會首長卻視而不見,還說要懲罰抗議一例一休的縣市長,完全就是無能、卸責。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曾銘宗說,一例一休造成全民皆輸、無所適從、天怒人怨,他呼籲蔡英文政府立即修正、回頭,反正民進黨的髮夾彎也不缺這個[94]。 2016年12月11日,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在facebook發文批評,柯建銘在一例一休爭議與同性婚姻合法化爭議「領軍演『一分瑩』、『(同性婚姻)立專法』,讓民進黨、總統、立委的民眾滿意度一路崩跌」[85]。

一例一休在去年12月底上路前,勞動部先在去年10月以新的函釋解釋勞基法「7休1」的原則,並取消一般情況例假可挪移的規定,避免勞工連續出勤超過6天。 不料一例一休上路後,因為無法挪移例假、休息日,造成雇主排班的困擾,勞工也無法依其需要調整假期,造成不小的反彈聲浪。 一般月薪制員工週六的性質為休息日,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第 2 項有關休息日加給的規定方式為:「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勞工局進一步指出,事業單位如採排班制,可經勞工同意將上述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但應確實將調移實施的休假日讓勞工知悉,並於排班表上載明例假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之性質,以免造成勞工誤解。

例假日週六: 台灣許多服務業的打工族、工讀生、兼職人員、部分工時人員大多數都是領時薪,我們很常說時薪人員就是「有做有錢拿、沒做沒錢拿」,但其實這樣的說法不盡然正確!為什麼呢?後面地雞主談到國定假日薪水計算會再揭曉答案喔!

1.在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1條第1項有提到:「本法第三十七條所定休假遇本法第三十六條所定例假及休息日者,應予補假」。 2017年4月24日,國立中央大學台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吳大任說,一例一休影響勞工對所得的預期,有勞工面臨老闆不讓加班的情況;年金改革是年輕人看到基金要破產,會影響到對未來所得的看法,待退休者不敢退,已退休者因面臨退休俸減少而不敢消費[146]。 2016年12月6日深夜,工鬥青年產業後備軍、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等青年團體突襲總統官邸,在官邸大門噴漆「砍假總統」、「民主資進黨」抨擊民進黨靠攏資方,並宣告徹底與民進黨決裂[123][124]。 2018年10月26日,國民黨推出募款撲克牌「民進黨幹話撲克牌」,黑桃A為蔡英文所稱「勞工永遠是民進黨心裡最柔軟的那一塊」[111]。 2019年7月16日,臺北市市長柯文哲批評民進黨「說謊成性」,蔡英文跨海回批「常常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例假日週六

後續行政院開始推動修法,並於2018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外界普遍視為一例一休修法之延續,二次修改「一例一休」與2016年「一例一休」修法後經常被混淆不清。 自2016年《勞動基準法》第36條修法,明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俗稱「一例一休」)。 許多勞工和人資都存有疑問:到底計算方式是休息日跟休息日最多只能相隔6天嗎?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勞動部近日發出一份新的函釋,強調只要遵照「7天週期內必須有1日例假」、「勞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兩個原則,例假、休息日只要經過勞工同意,可以在7天週期內任意挪移,大幅增加排假的彈性。 (4)另因2/18(六)休息日係與2/27(一)對調,因此該日即屬正常工作日,B因已連續上班6天致2/18(六)不能出勤,係因配合公司工作安排將原例假日與休假日挪移所致,建請不另請假扣薪或另擇日補班為宜。

例假日週六: 「勞動節」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出勤應給雙倍薪

2022年11月3日,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創盟理事長陳致曉表示,蔡英文每逢選舉就打出「抗中保台」牌來掩蓋蔡英文政府施政問題,包括近年全台灣因土地徵收受迫遷的人數不斷增加、房價高漲、房地產炒作掏空經濟、《勞動基準法》修惡、低薪過勞成為常態;青年人才持續流失、只能赴海外工作,全因政府帶頭採取剝削式的經濟政策掏空台灣[132]。 2017年3月14日,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毛振飛表示,當時勞團反對用一例一休砍掉7天國定假日,因為一例一休發生很多問題,不只工人的上班有問題、公司排班也有問題;既然林明溱不玩一例一休,「就要回復7天假,勞工才不會兩頭落空」[127]。 同日,歷經六個小時的朝野协商,以60人贊成40人反對完成二讀[43],立法院院长苏嘉全成功搶回議場主席台,宣布《勞動基準法》相關修正案三讀通過[6],明訂施行一例一休,年資滿半年勞工新增3日特別休假,並自2017年1月1日實施刪除七天假[44]。 跟例假日一樣,國定假日停休,勞工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日工資,或給一日補假(二擇一)。

106年6月1日未核算,直到年底12月31日才能享有特休,但該員工早已在公司工作一年半。 去年一整年買氣熱絡,也連帶引起一波裝修潮,不過鄰居家中敲敲打打,難免會有一段時間恐受噪音干擾,尤其是周末若施工影響更大,房市專家表示,一般社區的「社區管理辦法」多規定假日不能施工,以維護居民假日在家休息安寧,一般多以社區管理辦法為遵循標準,若是該社區尚無社區管理辦法,則以各縣市政府的噪音管制標準為主。 也就是說,每七天還是週期,但是,加上了第4項的規定之後,是只有經過合法程序,這個「例假」才可以在該週期內挪移。 因此,體系解釋下,如果沒有經過第4項的合法程序,這個例假日就是不能隨便搬動的,必須嚴守每個例假日之間應該要間隔六天才對。 主管機關的立場,其實是以每七天一個週期的概念,但是原則上前後兩個例假應間隔六個工作日,代表其原始意含,希望這個例假日是不能隨便挪移的,也就是俗稱的七休一。 因為112 年 1 月 20 日(小年夜)適逢星期五,調整為放假日,原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1 月 14 日)補行上班,考量 1 月 14 日適逢 112 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若該日補行上班恐因高中補課日數需增加 1 日,借考場更為困難,才調整為1月7日。

例假日週六: 工作時數46小時,禮拜六加班有包括在46小時裡面嗎?

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不論是強制出勤、未依法支付加班費,均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勞工需要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和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 2017年3月3日,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與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召開記者會指出,社福產業長期與《勞動基準法》衝突,工時限定過於嚴格,讓社福團體在人力應用上面臨困境。 台灣老人福利機構協會理事長賴添福說,一例一休導致社福機構人事成本增加,原本「配備比」(照護人力與照護人數的比例)符合標準的部分社福機構必須增加人力,但市場上人力已經不足,社福機構只能讓服務萎縮,可能導致很多人被排除在照顧範圍外。 例假日週六2023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行政處處長曾孟儀說,勵馨提供的兒童及少年安置服務是「類家庭式照顧」,工時上限12小時破壞了「類家庭式兒少安置機構的核心價值」。

因此,若是要請員工出勤加班,要留意這幾天不同的性質,其中休息日要給休息日加班費,而例假日非有勞基法第40條規定的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否則不能加班。 依你的例子,每周一休,共有4日先歸到例假日,另外剩餘的兩天排休一日的部分,在一個月當中,其中有一周工作日數來到第6日的就得給付休息日工資及加班費,雇主應付出更多工資。 例假日週六2023 例假日週六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例假旨在合理中斷勞工連續多日工作以避免過勞,對於例假之安排,應以每1週期內至少應有1日例假,但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為原則,勞動部早已於105年9月10日令釋明定。

例假日週六: 對照上圖「休息日加班」薪水算法:加班第 1-2 小時薪水 = 時薪 x 1.34、第 3-8 小時薪水 = 時薪 x 1.67、第 9-12 小時薪水 = 時薪 x 2.67。

月薪制的國定假日加班費是做1小時要給8小時,但時薪制則不是,是要看其出勤多久,直接給予雙倍的工資,因為其沒有另外的本薪。 例假日週六2023 而超出8小時的部分,則也是比照勞基法第24條,也就是1.34、1.67倍來計算。 也就是只要是平常週休二日,照著政府行事曆出勤與休假的行業,都可以適用八週變形工時,也就可以實施彈性放假了。 若一例一休法令通過後,由於不同假別之加班費計算方式不同,建議每年或每個月人資人員可把公司行事曆或班別行事曆事先公布,可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爭議,以不須排班,一周上班五日的企業為例,可以將上班日、紀念日(節日)、休息日與例假日預先作公告。 例假日通常是不能加班的,除非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才能讓勞工工作。 新法施行之目的係為落實勞工週休二日,週休二日有關休息日之規定,以休息為原則,出勤為例外。

例假日週六

2016年12月2日,民進黨發表聲明,譴責立法院外勞工團體追打柯建銘的「暴力行為」;但批踢踢網友翻出2008年11月6日蔡英文在facebook官方專頁聲援野草莓學運、批評馬英九的文章〈馬英九逼人民上街頭 才是最大暴力〉,諷刺民進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網友也紛紛上蔡英文facebook官方專頁「朝聖」瀏覽該文[105]。 中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說,民進黨曾經稱讚這群勞工朋友是「民主的捍衛者」,暴力為民進黨所用就是「抗暴」,暴力不為民進黨所用就被民進黨譴責,「雙重標準髮夾彎真好用」[106]。 2017年1月26日,《新新聞》報導,多數綠營立委與輿論都認為,蔡英文政府為了改革而開了太多條戰線,「尤其一例一休加年金改革,完全掀起社會對立、與撕裂台灣人民」[91]。 2016年11月1日,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說,許多人批評時代力量在立法院沒有透過議事杯葛、佔領主席台等方式成功阻擋一例一休法案,但他想說,時代力量「不想走到那一步」;若民進黨真的硬闖,他還要跟時代力量其他立委討論怎麼應對[82]。

例假日週六: 勞動新制的特休該怎麼算?例假日一定要在週日嗎?|一例一休

取得變形工時資格後,例假日、休息日均可在一定範圍內調移(同樣參閱上述專欄文章) 公司若只有維修人員常有調移需求,可僅將維修人員設定不同班表即可 事先約定好例假日與休息日 例如:A週二為例假日、週日為休息日;B週三為例假日、週六為休息日。 時薪制一般屬於部分工時,正常來說是不適用變形工時的,但是若是配合政府行事曆出勤的公司,全公司都彈性放假了,只有部分工時勞工不能比照,這樣反而造成公司管理困擾。 月薪制的勞工,已經有1倍的本薪在月薪中發放,國定假日加班費的部分,是發給1倍。

  • 2017年5月24日,林美珠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說,一例一休才剛施行,勞動部仍按照「宣導、輔導、檢查」三階段進行,持續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協助勞工瞭解自身權益;任何工資工時的規範,勞資之間必須有相當的共識,談到修法也應審慎聽取勞資意見,勞動部「目前並無修法的打算」[72]。
  • 2017年3月22日,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本年1月薪資與生產力統計:受廠商發放年終及績效獎金影響,1月含固定月薪、獎金、紅利及加班費等薪資,平均每位受僱員工可領到新台幣93144元。
  • 2016年12月2日,民進黨發表聲明,譴責立法院外勞工團體追打柯建銘的「暴力行為」;但批踢踢網友翻出2008年11月6日蔡英文在facebook官方專頁聲援野草莓學運、批評馬英九的文章〈馬英九逼人民上街頭 才是最大暴力〉,諷刺民進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網友也紛紛上蔡英文facebook官方專頁「朝聖」瀏覽該文[105]。
  • 如果是,則服務業的雇主可以將週六日設定為工作日,平常日的週一至週五再另外設定休息日及例假日,自無不可。
  • 下文將整理元旦連假、農曆過年、兒童及清明節連假、勞動節放假、端午節連假、中秋節連假、國慶雙十連假天數及補班日期,還有行政院行事曆可免費下載。

工作4小時以內,以4小時計;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8小時計算:超過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以12小時計。 勞動部表示,為齊一《勞動基準法》新制,將採取「宣導」、「輔導」、「檢查」及「檢查後協助改善」4大措施,並結合各地方政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資源,持續以宣導、輔導等多元措施協助事業單位調適及落實法令,以達到落實週休二日、縮減勞工工時之立法目的。 勞動部進一步解釋,當週日為勞工例假,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原因,雇主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時,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即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天工資,並於事後補假休息。

例假日週六: 工時(休息、休假、請假)

1.小虎固定週六為例假日,因10月10日當天為國定假日(國慶日),雇主須另外給予補假一天,雇主可以和小虎協商某一工作日(例如:10月6日或10月18日等)補假一天。 例假日週六 至於2022年的狀況是:勞動節碰上是無特殊情況則不可要求勞工出勤的週日(例假),除了本來就應給予勞工休假之外,調查結果顯示,有5成(佔50.9%)的填答者企業採行作法是:「延後於5月2日(一)彈休一天」;另外有12.5%比例的填答者回覆,公司作法為:「提前於4月29日(五)彈休一天」。 2016年12月2日,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中社、台灣南社、台灣東社(花蓮)、台灣東社(台東)、台灣客社發出聯合聲明,譴責立法院外勞工團體追打柯建銘的「暴力行為」;聯合聲明表示,勞工團體企圖以「情緒」為由合理化暴力行為,「我們絕不接受」[122]。 2016年11月17日,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堦說,蔡英文政府推動一例一休及砍掉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太過急躁,未事先與勞工團體溝通,在拍板定案後又迅速在立法院闖關,「至此和勞工的信任度降至冰點,關係破裂」[119]。

2023 年 51 勞動節為 5/1(一),適用勞基法之勞工享放假 1 天,與 4/29(六)、4/30(日)合併連休 3 天。 2023 年兒童節為 4/4(二),清明節為 4/5(三),原上班日 4/3(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安排彈性放假,4/1(六)~4/5(三)放假 5 天,需於 3/25(六) 補班 1 天。 勞基法第32條第1項: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 若是該社區尚無社區管理辦法,則遵循各縣市政府的噪音管制標準,各縣市標準不一,通常多為規定平日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晚上6時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施工。

例假日週六: 月薪制勞工的休息日加班費計算

本網站不對資料之正確性與即時性負任何責任,所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無推介買賣之意。 小明是其中一名時薪人員,每次排班多為3小時,餐館給他每小時150元的時薪,並讓他在假日時排班。 那我最慘,我是在私立學校,擺明說和公立學校一樣六週,但我們學校就是六週含六日,就是只有42天! 我們學校說那就提出法條上面寫六週是不含六日的,不然我們就是42日產假。 一般來說最佳飛行時間是清晨及傍晚(太陽剛升起或太陽下山前 1~2 個小時),此時氣流通常較穩定平靜,飛行軌道也比較不會偏移喔。 來到『古坑綠色隧道假日市集』不用擔心提車問題,除了有大型付費停車場之外,在入口處也有一些私人空地的停車場,單次進出只收50元,很方便。

例假日週六

至於有採取變形工時的企業,由於例假日與休息日每個月都不固定,所以事先公佈就更為重要,接下來以雙週、四週與八週變形工時分別舉例說明。 根據《職場力》的「2022勞動節適逢週日(例假),您的公司如何給假呢?」票選調查顯示,有五成填答者服務的企業選擇延後在「5/2(一)」彈休一日,以下為我們的調查結果。 2017年7月8日,《自由時報》報導,總統府也遭一例一休波及:總統府工友與司機人力長期不足,已缺額近30人,由於一例一休實施且本年加班費預算不增反減,人力更難調度,本月就有阿卿嫂等3位工友退休,讓工友人力不足問題雪上加霜[153]。 同日,總統府發出聲明稿回應,總統府工友、技工及司機的人力運用問題,是因長期人力補充的結構性因素所造成,與一例一休實施並無關聯;一例一休實施後,總統府特別注意工友、技工及司機的勞動權益,一切都在符合相關勞動法令規範下進行人力調度運用[154]。

例假日週六: 加班費

至於餐飲業者也出現類似亂象,宜蘭縣觀光協會理事長王文新指出,約7成業者依據客源淡、旺收費,將補班日算為平日收費,但也有業者把補班日訂為假日收費;對此,王雅琳說,業者必須充分揭露資訊,主動向消費者說明,以避免消費爭議。 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全國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包括: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農曆除夕、春節、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日,其中春節放假3 天,合計放假 11 天。 前一篇跟大家介紹了變形工時是如何變的,不過因為二週變形、八週變形、四週變形各有其具體條文與規則,可能有些朋友還不是很了解,所以這邊直接以實例來跟大家說明。

2017年5月24日,林美珠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說,一例一休才剛施行,勞動部仍按照「宣導、輔導、檢查」三階段進行,持續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協助勞工瞭解自身權益;任何工資工時的規範,勞資之間必須有相當的共識,談到修法也應審慎聽取勞資意見,勞動部「目前並無修法的打算」[72]。 上述法案於修正時,同時刪除勞基法原有規範的七天國定假日[7],因此元旦翌日、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以及行憲紀念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6](中華民國國定假日法源仍是依據內政部訂頒之《紀念日與節日實施辦法》)。 針對工作年資滿6個月之勞工由原規定無需給予特休提升為應給予至少3日特休;年資滿1年未滿2年維持至少7日特休;年資2年以上未滿3年由原規定給予至少7日特休提升為給予至少10日特休;年資3年以上未滿5年由原規定給予至少10日特休提升為給予至少14日特休;年資5年以上未滿10年由原規定給予至少14日特休提升為給予至少15日特休。 勞動部說明,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當中,須有2日作為休息,其中1天為「例假」、1天為「休息日」。

例假日週六: 工作日 (平日) 加班

舉例而言,若一名勞工本週的例假為1月10日、休息日為1月12日,按照原本大眾的認知,下一次的例假日與休息日分別為1月17日與1月19日。 但照新的函釋,只要經過勞工同意,就可以挪至該週期中的其他日期,但必須遵守前述兩個大原則。 依公布的112年連續假期一覽表,112年將有7次連續假期,但勞工在勞動節時比公務人員多休一天假,112年勞動節適逢週一,若勞資雙方未協商調移休假的話,則應共有8次的連續假期。 目前法條裡並沒有針對休息日有提到是否能挪移,也沒有如同第4項所提到的調整規定,所以我們若回到第36條第1項來看,休息日在每七日的區間內挪移應屬合理範圍。 據您稱公司是正常班 由此推測您公司可能未採變形工時制度 如公司常有調移例假日的需求,可先確認一下公司適用的變形工時制度,並取得資格。

例假日週六: 如果時薪是 150 元,那麼加班前 2 小時的時薪為 150 x 1 ⅓ = 200 元;加班第3 個小時後的時薪為 150 x 1 ⅔  = 250 元。也就是說加班 3 小時的加班費為 200+200+250 = 650 元。

前項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4小時以內者,以4小時計;逾4小時至8小時以內者,以8小時計;逾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以12小時計。 1.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也就是說,貴公司如非屬2週變形工時或4週變形工時或8週變形工時,則員工連續工作5日後第6日為休息日,第7日則為例假日。 接著回到您的問題: (1)、(2)是一樣的問題 部份工時沒有固定的例假日與休息日,掌握好每七天要有一例一休,就不至於違法 如果每週上班不超過5日、每日工時不超過8小時,應該不太需要擔心 (3)、(4)一起回答 如上所述,部份工時的國定假日調移沒有意義,所以不能調移 沒出勤就不必給薪;只要出勤,就一律以雙倍工資計薪。 根據 勞基法第 39 條,雇主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要求在國定假日出勤,如果勞工不同意,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 雇主除了支付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班費以外,也可在勞資雙方協調同意後,將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以下規定不限於月薪制或是時薪制的勞工。

例假日週六: 上班天數不固定之時薪制工讀生,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之挪移問題?

舉例來說,假設某年的元旦為星期二,對於 比照政府行政機關放假和補班 的企業來說,應該於元旦前一週的週六,也就是 12/29 先補班,讓原本是工作日的 12/31 能夠放假,因而有 12/30 (日) 到 1/1 (二) 的三天連假。 因為先前 Ben 已經和老闆約定好這四天要上班,是所謂的「工作日」,若他不能出勤,應該按照正常的請假程序辦理,老闆也可依照 勞基法第 43 條 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相關規定,減發 Ben 未出勤的工資。 根據規範,由於中秋節補假性職仍屬「國定假日」,若逼不得已在勞動節補假假期當中勞資雙方約定出勤,由於當天屬性為「國定假日」,薪酬計算與平日有異、經勞資協商取得共識後,出勤者應加倍發給工資,意指「除原有工資,當日工資不論工時多久,均統一多給一日工資」。 為使勞雇雙方能進一步瞭解工時制度,提供相關法令規定、數種工作時間安排型態,現行工時制度下產生之相關問題解釋,本部製作「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期盼對於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均有所助益。 2017年5月1日,臺中市市長林佳龍說,「一例一休就是周休二日」,但制度上缺乏彈性,恐導致立法美意變形,甚至可能損害弱勢中小企業主與弱勢勞工權益;過去社會未落實《勞動基準法》規定,因此不能將《勞動基準法》的所有問題全部推給一例一休;他將建議中央,延長一例一休宣導期,做好配套措施,努力創造勞方、資方、政府三贏局面[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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