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23詳解!(持續更新)

Posted by Tommy on June 19, 2023

囤房稅

現行非自住單一稅率1.5%,已預告修正《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草案,將非自住房屋稅率調整為持有3戶以下,每戶稅率2.4%;4戶以上每戶稅率3.6%,若順利經市議會審議通過,預計2022年7月1日施行。 除已施行的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等三縣市以外,台南市已提出囤房稅草案,目前已通過市議會初審,未來將針對持有五戶以下(含五戶)每戶按2.4%課徵房屋稅,六戶以上(含六戶)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若完成三讀,估計可如期在2022年7月上路,2023年5月繳房屋稅適用。 台中市已經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2022 年 7 月 1 日起,在台中市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將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估計可增加 3.8 億元稅收,用於幫助青年、弱勢族群租金補貼。

空屋稅的目的主要是讓建商將房價壓低或使持有閒置房屋者出租房子;囤房稅則是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使投資者無法藉由炒作房地產得利,兩者都是為了穩定房屋市場的供需平衡、維持健全的房地產市場而存在。 只是很多人認為,這些成本加起來不到國外房屋持有成本的 10% ,所以才會造成投資客有恃無恐,不停囤房,炒高房價。 2021 年被財政部評點為房市熱區的新竹縣、新竹市,兩個地方政府的囤房稅三讀版本都是五戶以下2.4%、六戶以上3.6%,預估新竹縣的囤房稅,將1.3萬戶房屋受影響、增加稅收1億元,新竹市的囤房稅則對1.4萬戶有影響,增加稅收0.5億元。

囤房稅: 房屋稅單來了!稅率如何計算?三招繳納省稅撇步

初步規劃,基準應會區分「直轄市」、「縣市」、「離島」3大模組,訂定不同標準;待囤房稅完成修法,財政部會儘速公告相關基準。 ※本文有關稅法、計算公式、稅率等參考資料來源為全國法規資料庫、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及各縣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網站,如有異動以官方公告為準。 無論是空屋稅或者囤屋稅,都是政府希望房地產趨向穩定發展而實施的策略,進而落實居住正義,而各縣市政府每3年也會重新評定房屋課稅現值,於每年徵收一次;弄懂其中內涵,除了能清楚稅額,還能作為財務評估參考,亦可避免逃漏稅風險喔。 而所謂的「囤房稅」就是除自住房屋外,又有 1 間以上非自用房屋所徵收的稅率(各縣市稅率各自不同)。 如《房屋稅條例》中,房屋稅把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

對於有餘屋的建商也將受到衝擊,尤其是餘屋量大的建商,將負擔更高的囤房稅。 不動產業者表示,調高的囤房稅稅率,建商有可能將持有成本轉嫁至房價上,但在目前買氣低迷的房市氛圍下,高房價勢必更難銷售,建商為避免被課徵更高的囤房稅,後續是否會出現降價加速餘屋銷售,值得觀察。 此外,持有5年內新屋的影響遠大於舊屋,因新屋的房屋評定現值高,再乘上「囤房稅2.0」的累進稅率2%至4.8%,稅負將大幅增加,因此,對於持有5年內非自用新屋的所有權人影響最大。 所謂自住住宅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設立戶籍於三戶房屋內,皆認定為自住用途,適用較低的1.2%房屋稅率。 非自住住宅部份,第四戶以上或不屬於自住用途的住宅,才符合俗稱的「囤房」,並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1.5%至3.6%不等的較高房屋稅率。 答:為鼓勵釋出房屋、降低閒置空屋,只要房東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適用稅率將為1.5%至2.4%。

囤房稅: 囤房稅2.0方案影響36萬戶 6大關鍵問答一次看

根據《房屋稅條例》,住家用房屋可分為「自住」及「非自住」,「自住」限三戶,稅率為1.2%;第四戶起則屬於「非自住」意即囤房,由各地方政府視所有權人持有的房屋戶數,自行訂定1.5%至3.6%的差別稅率。 囤房稅 囤房稅 房產越多,稅負越重,俗稱「囤房稅」,計算方式是以「稅基」乘以「稅率」。 行政院會6日通過財政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把原先囤房稅以縣市各別歸戶,改為全國歸戶。

今年各地方政府都紛紛調整了非自住房屋的稅率,但因為房客的需求彈性比較小,房東有可能會漲房租,將囤房稅移轉給比較弱勢的房客,導致稅負效果被抵銷掉。 台北市自2014年起率先施行囤房稅率,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2戶以下(含2戶)每戶按2.4%課徵房屋稅,3戶以上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 台北市自2014年起已施行囤房稅率,台南市囤房稅還在審議中,預計2022年7月起施行。 台北市囤房稅針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兩戶以下(含兩戶)每戶按2.4%課徵房屋稅,三戶以上(含三戶)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 A:目前台北市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兩戶以下(含兩戶)每戶按2.4%課徵房屋稅,三戶以上(含三戶)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 不過根據房產專家透露,國內大部分的房東出租房屋並未報稅,囤房稅稅率拉高仍會增加房東的持有成本,還是有機會將成本轉嫁到房租上。

囤房稅: 囤房稅2.0修法重點1:上限提至4.8%、採累進課徵

財政部表示,草案預計9月送行政院審查後,交由立法院審議,盼能在年底前完成修法,預定明年7月正式上路,並在隔年2025年5月正式開徵。 新方案通過後,將改採全國歸戶,意即不分縣市、於全台共持有4戶以上住宅者,非自用部分將被課徵2%至4.8%的囤房稅。 持有3戶以下房屋視為自住,房屋稅每戶課徵1.2%;第4戶起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之間,又稱為「囤房稅」,由各縣市政府決定是否採用差別稅率。 以台北市為例,若甲擁有1戶非自住用住宅,房屋現值20萬元、囤房稅率2.4%、持分比例為1/1、課徵月數為6個月,經過囤房稅試算後,甲需要繳納2400元的囤房稅。

囤房稅

除此之外,房屋稅是以月結算的,是故若你想節省房屋稅,只要在每個月 15 日以前, 申請變更使用情形為稅率較低的目的,該月份起就能適用變更後稅率計算, 因此若你所持有的房屋已改為住家使用時,要立即申請 0.6% 的住家用稅率, 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換句話說,房屋稅率的結構是按房屋現值,再依照房屋目的與數量採差別比例稅率。 以台北市來說,持有2戶以內的非自住房屋費率為2.4%,但3戶以上費率即為3.6%, 另一方面,非家用包含營業、醫院的持有稅率則是 2% ~ 3% 。 房屋稅是一種地方稅(代表除了財政部制定的法定稅率,地方政府也可依法定稅率的範圍內制定徵收率), 指的是房屋所有人在「持有期間」所課徵的財產稅,開徵時間為每年5月, 繳納期間為5月1日~5月31日。 我同意你的看法,畢竟房價還會受到土地供給、購屋需求、資金供給、收入水準、通貨膨漲、政府管制政策等各種影響,不可能單純提高稅率就能解決所有問題。

囤房稅: 台北市住家用房屋稅率表: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滯欠稅款經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機關得就欠稅人的各類所得及財產強制執行。 囤房稅 今日曝光的修法草案,除前述加重囤房稅率外,更從多方面防堵漏洞,希望落實修法目的,讓囤房族課到該課的稅。 陳建宏提醒,房地產相關稅目中多有提供自住優惠,但各自適用要件不一,除了不能出租營業的基本條件外,戶籍登記規定各不相同。 本網站所提供之交易資訊來源皆為「內政部實價登錄」,房價資訊均已排除特殊交易及極端值。 本網站對資訊之正確性與即時性不負任何責任,所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無推介買賣、投資之意。

囤房稅

囤房稅是房屋稅率的一種,就是除了自住房屋外,還持有一定數量非自住房屋的人,就會依照持有數量額外加稅,最低稅率為1.5%。 囤房稅是房屋稅的一種, 囤房稅就是除了自住房屋外,還持有一定數量非自住房屋的人,就會依照持有數量額外加稅,最低稅率為1.5%,最高會到每戶3.6%。 韓國曾經實施囤房稅,而日本則是實施空屋稅,其他國家似乎查不太到資訊,所以以下就針對韓國的囤房稅來說明。 如果將這個理論套用在囤房稅,那麼房東也有可能將全部或一部分的囤房稅移轉給房客,透過調漲租金,讓房客去負擔囤房稅。

囤房稅: 囤房稅2.0如何計算戶數?

財政部長莊翠雲說,若房東為公益出租人(承租者領有租金補貼),房屋稅率則為1.2%。 囤房稅 其中修法草案特別將「使用權房屋」明文納入,也就是說,囤積地上權使用權住宅,也算囤房,也必須納入囤房稅戶數計算,官員解釋,近年使用權住宅由於總價相對低,吸引不少民眾,為使修法更全面,特別明文訂定,讓法令沒有模糊空間。 第三,財政部研議未來參考地價稅課徵方式,改採年度課徵並以基準日持有者及使用情形做為房屋稅課徵對象及稅率,統一課徵,有例外情形再自行提出特殊稅率申請。 陳建宏指出,未來改採全國歸戶,國人在全國各地購置房屋,包含以配偶、未成年子女名義持有將歸戶統計戶數,相較現行做法,將更為精準統一。

持有第4戶以上的房子,都算是「非自住」房屋,稅率從1.5%~3.6%不等,可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設計課徵方式,訂定差別稅率(即囤房稅)。 為了解決年輕人居住的問題,政府希望囤房大戶因為持有成本增加而釋出房屋,所以特別針對這群人訂了不同的房屋稅率。 A:根據財政部近日找來縣市討論結果,除台南市、高雄市逐步推動外,新竹縣市、桃園市近期也表態,有意加入施行地方制囤房稅行列,但稅率與時程皆未確定。

囤房稅: 囤房稅是房屋稅嗎?

另外,宜蘭縣也已對持有非自住房屋兩戶以下課徵房屋稅率1.5%、三戶到七戶為2%、八戶以上為3.6%;連江縣為持有非自住房屋兩戶以下課徵房屋稅率1.6%、三戶以上一律為2%。 全國版囤房稅(地方政府皆反對,暫不推動):日前有立委提議全國歸戶課徵囤房稅,但全台22個縣市皆表達反對,如嘉義縣稅捐稽徵機關指出,嘉義部分地區一戶就相隔數公里,附近都是農田,相比北市一棟大樓住數十戶,實務狀況明顯不同,城鄉的差距不能用相同稅制一概而論。 原本政府提出「新青安」方案嘉惠首購族的美意,竟被房仲或建商拿來變相教民眾「炒房」,祭出「以租金換價差」的話術來勸誘原本猶...

  • 現行非自住單一稅率1.5%,已預告修正《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草案,將非自住房屋稅率調整為持有3戶以下,每戶稅率2.4%;4戶以上每戶稅率3.6%,若順利經市議會審議通過,預計2022年7月1日施行。
  • 其中,「自住」限3戶,稅率為1.2%;第4戶起則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針對「非自住」這個後者,由地方政府決定課徵較高稅額的房屋稅,就是俗稱的「囤房稅」。
  • 所謂「基準」,就差別稅率部分來說,就是以囤多少房為一個級距,而每個級距要課徵的稅率為何;初步規劃,基準大方向上會區分「直轄市」、「縣市」、「離島」3大模組,訂定不同標準。
  • A:目前台北市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兩戶以下(含兩戶)每戶按2.4%課徵房屋稅,三戶以上(含三戶)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

從各縣市施行的狀況來看,除了台北市勇敢的定了最嚴格的累進稅率標準外,也僅有宜蘭縣和連江縣制定了累進稅率。 其餘各縣市都沒有累進稅率的機制,甚至很多縣市直接把非自住使用的房屋稅差別稅率定在法定的最低稅率 1.5%上。 2022 年 4 月 21日經台中市議會三讀修正通過,針對持有台中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4戶以下每戶2.4%,5戶以上每戶3.6%。 將從今年 (2022年) 7月開始實施,稅額會反映在明年 (2023年)5月的房屋稅單。台中市府希望實施囤房稅,以落實居住正義。

囤房稅: 新青安變調 財政部下令行庫要提醒民眾三大重點

除了已施行囤房稅的台北市、連江縣、宜蘭縣,還有準備中的台南市、高雄市以外,桃園市、新竹縣針對非自住屋各採單一稅率2.4%、1.6%,但其他包括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等16個縣市針對非自住屋仍採用房屋稅最低稅率1.5%。 「囤房稅2.0」修法草案今(18)日出爐,祭出四大武器加重囤房族稅負,第一是調升非自住住家用稅率,第二使用權房屋明文納入持有戶數計算,第三共有房屋只要有持分都算一戶,第四授權地方決定是否針對「非住家」房屋(如商辦)課囤房稅。 例如在台北市出租現值200萬元的房屋,以賦稅署公布的111年度北市租金標準為現值20%來看,房東若申報全年租金所得達40萬元以上,則可適用,比一般非自住房屋最多可省稅1.2%、約2.4萬元。 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及「非自住」,自住房屋稅率1.2%,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3戶;非自住房屋稅率1.5%至3.6%,由各縣市訂定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 不過,「囤房稅2.0」改採全國歸戶,且各縣市均須開徵囤房稅,無法透過跨縣市囤房避稅。 「屏東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在 2022 年 6 月 24 日經屏東縣議會三讀通過,對於持有多戶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差別稅率」課徵, 2022 年 7 月 1 日上路後,最快在 2023 年房屋稅中開徵。

財政部今日預告《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也就是囤房稅2.0,預告期一個月,蒐集各界意見,後續送政院、立院審查,希望年底前三讀,自2024年7月1日起實施,將反映在2025年5月收到的稅單。 對此美國公共政策顧問機構 Demographia 給出了一個標準表,他們認為只要房價所得比超過 5.1 倍,就是嚴重不可負擔的房價了。 而根據內政部公布的數據,台灣各縣市的房價所得比只有嘉義縣屬於「蠻不可負擔」類別,其他所有縣市的房價都是「嚴重不可負擔」。

囤房稅: 台北市空置房屋稅率表:

囤房稅2.0將進行「全國歸戶」,並以家戶單位(包含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做計算。 2022年將是元宇宙(metaverse)超級年,Meta、蘋果、微軟和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都將推出新的硬體與軟體產品。 囤房稅2023 最近市場先生開了一堂的「用美股ETF創造穩定現金流」教學課程,這堂課程會從基礎入門、資料查詢到實際操作,教你學會建立一個穩定的全球ETF投資組合,目前累積已經有將近1100位同學上課。 所謂的房屋,除一般通稱居住用的房屋外, 其他如工作、營業等固定於土地上的建築物,甚至夾層屋或各種形狀的倉庫、 油槽及加油亭等不動產,均為房屋稅課徵的範圍。

囤房稅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用及非自住用,本縣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為1.2%(以自然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親屬全國合計3戶為限),非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修正前為1.6%。 為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打擊惡意囤房,落實居住正義,並符合量能課稅,本縣已依民意趨勢及政策推動,針對住家非自住用房屋訂定非自住用房屋採差別稅率,5戶以下每戶稅率2.4%,6戶以上每戶稅率3.6%徵收房屋稅,本(112)年房屋稅開徵適用。 高雄市政府為落實居住正義,推動囤房稅,在 2022 年 5 月 10 日 由高雄市議會三讀通過「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確定自 2022 年7月起開始實施。 依據現行房屋稅條例,住宅用房屋分為「自住」、「非自住」,自住房屋3戶以內可享優惠稅率1.2%,第4戶起將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到3.6%,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取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 財政部從兩方向祭出囤房稅修法,首先是從現行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其次是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囤房稅率),由現行的1.5%到3.6%提高為2%到4.8%。 繼台南市議會率先通過《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2022年7月1日起實施囤房稅後,高雄市、桃園市、台中市、新北市和新竹縣市搶在2021年底前,紛表態將跟進實施囤房稅,四戶或六戶以上課徵最高稅率3.6%。

囤房稅: 囤房稅2.0是什麼? 八大Q&A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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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式看來,其實就是你持有的房屋現下擁有的價值,再以不同持有目的或數量, 有著不同課稅稅率(非自用住宅的稅率即為囤房稅),兩者相乘便可得出今年度該繳交的房屋稅。 補充說明: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的看法和我有點像,他認為:囤房稅只是旁支、不是主菜,更不會是特效藥。 以韓國囤房稅為例,韓國財政部規定,在首爾、釜山等熱區持有兩戶者,最高課稅3.2%,且不能在限購區貸款買房。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近期不斷有房市政策出爐,雖然單一政策影響有限,且絕大多數影響的是多屋族、非自用類型的族群,但一般民眾不會清楚理解政策到底影響什麼,尤其下半年又是選前重要時間點,若是高房價問題發酵,不斷有房市政策被拋出,恐怕會「亂拳打死老師傅」。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房東收到新制後稅單的時間點可能在後年,加上10年以上屋齡的房子影響較小,若市場上只有少數房東受影響,不見得可以全部轉嫁出去,後續還須觀察。

囤房稅: 囤房稅磨刀霍霍 小市民恐更傷

目前已經有在實施囤房稅的縣市其實不少,包含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連江縣等 10 縣市已開徵,其它如新北市、台東縣、澎湖縣等將跟進課稅,而未來全台地方政府都必須訂定差別稅率。 財政部指出,修法後,全國歸戶將適用高稅率的有3大族群,包括出租未申報或申報未達租金標準、非自住用、空置未使用者,總計約有36萬戶房屋稅負增加,推估增加稅收為26億元。 今年7月起,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六縣市正式實施「囤房稅」,台灣房屋根據財政部110年度的房屋稅縣市個人歸戶資料,統計六縣市受囤房稅影響的人數,六縣市當中,桃園市因原本非自住住家即採單一稅率2.4%,所以僅持有5戶以上者受新制影響,影響層面為六縣市最低。

囤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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