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節連假共9天,1月31日至2月3日(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1月30日及2月6日為例假日,1月29日、2月4日、2月5日則為休息日。 10連假當中的1月22日(大年初一、週日)和1月29日(初八、週日)均為例假,依據法規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 一、1月23日(星期四)及1月25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勞動部補充說明,民間企業如欲比照本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為7天春節連假,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規定,於「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將109年2月15日的休息日與1月23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 由於調整之後,1月23日已成為休息日,雇主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則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過年出勤薪資2023 勞動部補充說明,民間企業如欲比照本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為7天春節連假,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規定,於完備「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程序後,將110年2月20日的休息日與2月10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 調整後的2月10日已成為休息日,雇主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過年出勤薪資 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之出勤模式,欲比照政府機關出勤,以形成本次春節期間之10天連假,可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1月7日之原定休息日與1月20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2月4日之原定休息日再與1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
過年出勤薪資: 過年加班費怎麼算 3個QA看懂春節勞動權益
工程師這份工作一般給人很操勞、容易爆肝的印象,雖然領的是高薪,卻也高工時高壓力。 一名男網友表示,日前出席大學同學聚餐活動,得知有人在新竹科學園區某系統廠任職,不僅可以準時上下班,上班期間還可以自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每天的實際工時只有2~3小時,而菜鳥起薪就有80萬上下,羨煞眾人。 1、排班方式:透過上方重點一我們可以得知,即使請短期、臨時工讀生仍須遵守勞基法7休1的規定,因此即使連假10天安排新人妹上班,中間必須至少安排1天休息日及1天例假日,另外,也要遵守不能連續上班超過6天的規定。 (3) 1月21日休息日、1月22日例假日分別遇到除夕及大年除一國定假日,依法應補假,補假日期為1月25日及1月26日。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在會中說明春節期間的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 農曆春節有7天連假,除了已有出遊計畫的民眾,也有不少勞工仍得堅守崗位,薪資究竟怎麼算才不會被慣老闆坑?
- 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
- 再者,由於農曆春節前,上班族需於1月22日星期六事先補班一天,並和2月4日進行調移,才能達成過年放9天連假的權益。
- 揚秦(2755)今(30)日舉行法說會,上半年度合併營收為10.21億元,年增13.98%,稅後純益0.63億元,年增2.53%,EPS為2.08元。
- 除此之外,為了不侵害到勞工朋友的休假權益,如果老闆當天有人力需求,需要調移國定假日,除了必須事先經過員工同意並簽訂書面契約,也請記得在班表上註明國定假日調移後的日期,並讓員工簽名紀錄。
- 另外,勞資雙方如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該協商調移內容應明確且須經勞工同意。
- 因為這次1月30日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因此,不像以往可按照「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要比照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在大缺工時代,不少店家都若面臨春節期間正職人手不足,需要請打工族、PT人員或工讀生來幫忙,尤其年貨大街、百貨賣場、餐廳、電影院這段時間更是忙碌。 亦即10天假期中,「休息日」為1月20日、1月21日、1月27日與1月28日;「國定假日」為1月23日、1月24日、1月25日、1月26日;「例假日」為1月22日與1 月29日。 小編劃重點:2/10(三)、2/13(六)為休息日,如上班需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日圓匯率貶值,彰銀今(30)日舉辦今年第二季法說會,彰銀主管表示,日圓兌美元匯價到150元匯價之前,日本央行應不會進場干預,由於彰銀在東京設有分行,日圓匯率貶值會吸引個人或企業海外置產,將持續爭取日圓貶值所帶動的新商機。 (2) 2月4日可和1月27日對調,對調後2月4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7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1) 將1月7日和1月20日對調,對調後1月7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0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過年出勤薪資: 春節出勤加班 薪資算法一次看
黃維琛指出,農曆除夕、春節(農曆初一至初三)這4天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果剛好遇到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果徵得勞工在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為內政部指定的應放國定假日,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在這段期間出勤,不論上班幾小時,必須給加倍工資,舉例來說,這名勞工日薪是1400元,加倍工資就是需再另加給1400元。 同樣地,因為2月5日和2月6日也都屬於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一般來說,在沒有實施變形工時的情況下,老闆只能要求員工於2月5日上班、2月6日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為了支援過年連假業務,春節出勤通常會採排班制,因此「國定假日」出勤應給予雙倍薪的制度(每小時基本工資× 2以上)。 試算:前兩小時150元× 1⅓+後6小時150元× 1⅔=1,900元。 1.2022春節9天連假,1月31日至2月3日(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1月30日及2月6日為例假日,1月29日、2月4日、2月5日為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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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說明,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110)年2月13日及14日(農曆初二、初三)適逢休息日與例假,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 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2月15日及16日(農曆初四、初五)補假,以形成6天春節連假,因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因此,雇主如使勞工於2月15日及16日出勤者,應加倍發給工資;如於2月13日出勤者,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部說明,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109)年1月25日及26日(農曆初一、初二)適逢休息日與例假,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 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1月28日及29日(農曆初四、初五)補假,以形成6天春節連假,因為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因此,勞工如於1月28日及29日出勤者,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農曆春節是我國傳統且重要的節日,具感恩及全家團圓的重要意義,大部分的民眾多利用此假期返鄉與家人、朋友團聚及聯繫感情。 但近年來,產業結構變遷,部分事業單位或因行業特性,需員工於休假日出勤,如勞工同意配合於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這幾個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外,需再加發一日工資。
首先企業應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1月7日之原定休息日與1月20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2月4日之原定休息日再與1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 因為這次1月30日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因此不像以往可按照「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要比較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二、2月11日至12日(星期四至星期五)及15日至16日(星期一至星期二):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過年出勤薪資: 春節僱用臨時工如何休假計薪?
又到一年最重要的農曆春節了,雖然家家戶戶都期待過年可以一家團聚、好好休息。 《商業周刊》提醒,在農曆春節出勤,皆有相關的額外工資給付,以及換休、補休規定。 另外,勞資雙方如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該協商調移內容應明確且須經勞工同意。 勞動部呼籲,春節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絕不容許有違規脫法情事。 雇主如違法,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社會局(處)申訴,經查證屬實者,除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外,雇主仍應補付工資。
中國大型房地產不斷爆出財務危機,外界關注我國金融業曝險狀況,開發金今(30)日下午舉行今年第2季度法人說明會,總經理龐德明表示,金控大陸總曝險金額為1320億元,僅占總資產的3.67%;其中,中國房地產整體曝險,金額僅為79億元,該公司在恒大、碧桂園、中植系等全避雷。 建議您保存薪資匯款紀錄、打卡紀錄或排班表,還有出勤工作的文字證明,如信件、LINE訊息,作為申訴、進行訴訟時的證據。 陳智菡今日接受網路節目《觀點芹爆戰》直播專訪,還原昨晚計程車工會餐會上的尷尬情況。 她說,台北市計程車工會本來只邀請柯文哲參加普渡餐會,因為工會內部調查有9成運將朋友挺柯,因此透過北市黨部主委林國成安排,且行程並未公開;原本副總統賴清德陣營也表達出席意願,最終並未成行。
過年出勤薪資: 春節哪些幾天放假?
如果工作型態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在1月23日~1月26日(初二至初四)期間出勤,皆需比照勞基法規定,給予雙倍工資。 然而這10天並非都是國定假日,根據《勞動基準法》的定義,其中包含休息日4天、例假日2天、國定假日4天。 🔹註1: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加班(勞基法§40),只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才算合法,須在事後24小時內報備當地主管機關並於7天內補假1天。 特別要注意,經此調整後,1月20日、1月27日兩日轉變為休息日,雇主如於這兩日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而1月7日、2月4日兩個星期六則變成補上班日)。 如果在過年期間出勤,遇到雇主不肯給付額外工資的情況時,可以向勞動部諮詢,或是尋求「台灣勞工陣線」或「法律扶助會」協助。
該等假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 勞動部指出,1月31日(除夕)、2月1日(初一)、2月2日(初二)、2月3日(初三)的放假性質均為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若在這4天出勤應加倍發給工資。 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春節(農曆初一至初三)這4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雇主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過年出勤薪資: 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該如何自救?
另外,由於除夕到除三共有4天國定假日,不少公司會用「國定假日調移」的方式來節省人力成本,這時必須先和員工協調,「經同意並明確指出對調工作天」,則對調後的國定假日就可不需支付加班費。 例假日是強制雇主讓勞工休息的日子,每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例假日(週日)。 小編劃重點:勞動部說明,以每小時工資額150元為例計算,在這4天出勤的員工除原薪資外,可額外再獲得:(每小時工資)150元×8小時=1,200元。 勞動部提醒,今年的春節連假,可能適逢部分事業單位的發薪日(例如:2月5日),勞動部也呼籲雇主在可能的範圍內,儘量在假期前提前發放薪資,至少,也要按照原定的日期,準時轉帳入戶,才符合法令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2023的農曆年即將到來,今年的春節連假如果企業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加例假日、調整上班日共有10天連假。 過年出勤薪資 以2022年的春節連假為例,1月29日、2月4日和2月5日都屬於「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倍;第3到第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倍來計算。
過年出勤薪資: 假別不同 出勤工資如何算?
勞動部表示,除夕(2月11日)至初三(2月14日)共4天屬於國定假日,若在這段時間出勤工作,雇主須依法加倍給工資;初四、初五則是休息日,勞工出勤的話,雇主則須按照休息日的計算方式給予加班費。 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欲比照本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為10天春節連假,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規定,於完備「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程序後,將「休息日」與「工作日」調整互換。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 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為內政部指定的應放國定假日,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在這段期間出勤,不論上班幾小時,必須給加倍工資,舉例來說,這名勞工日薪是1400元,加倍工資就是需再另加給1400元,或是補休就要給予兩天。 農曆除夕及春節為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 若按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過年期間,除夕至初三性質均屬於「國定假日」。
至於1月21日(星期六) 農曆除夕與1月22日(星期日)大年初一,由於適逢原本的休息日及例假,依法應行補假,補假日期為1月25日及1月26日。 農曆春節有7天連假,除了已有出遊計畫的民眾,也有不少勞工仍得堅守崗位,薪資究竟怎麼算才不會被慣老闆坑? 勞動部表示,除夕(1月24日)至初三(1月27日)共4天屬於國定假日,若在這段時間出勤工作,雇主須依法加倍給工資;初四、初五則是休息日,勞工出勤的話,雇主則須按照休息日的計算方式給予加班費。
過年出勤薪資: 過年出勤加班費一次看懂! 農曆除夕到大年初三上班...工資加倍
黃維琛說,假設一名勞工其所屬事業是以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且補假日也經協商約定為2月15日及16日,並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運用「8週彈性工時」形成7天春節連假。 2月5日和2月6日是屬於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老闆只能要求員工於2月5日(初五)上班,由於初六的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由於1月31日(一)至2月3日(四)為國定假日,若這4天員工有出勤上班,當天若出勤在1到8小時內,除原有工資之外,都應統一再給予一日工資,作為「加倍發給」。 勞動部也提供試算薪資,如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
- 今年的2月10日為農曆除夕前一日(俗稱的小年夜),因功能性調整放假而與2月20日的休息日互換工作日,勞工應於過年後的2月20日(六)出勤上班,若雇主要求2月10日(三)需工作,則需比照一般的休息日,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 貼文一出,有網友透露「這種很多,還有不用去公司的」、「更多工程師年薪300萬一天工作2小時的」、「很多系統廠都這樣吧!FW事情做得快,很多時候都在裝忙,一周認真工作不知道有沒有八小時」、「系統廠日常啊!做太快人家覺得你沒事,會塞一堆案子」、「其實8成系統廠都這個樣,不投資會窮死,會投資可以待著演戲」。
- 但近年來,產業結構變遷,部分事業單位或因行業特性,需員工於休假日出勤,如勞工同意配合於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這幾個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外,需再加發一日工資。
- 簡而言之,排班制的勞工,1月應休假13天:其中5天是例假日,非必要不可加班;剩下9天是休息日、國定假日,如果雇主要求勞工出勤,必須經過勞工同意,並應依照勞基法規定,給付額外的工資金額。
- 而2月4日性質上是休息日,按照法規規定,若這天要上班的話,加班費是依照週六出勤的加班費率計算。
- 若1月29日上班的話,雇主只需給付休息日加班費即可;不過,1月30日當天因為是例假日,原則上是不可以要求員工出勤上班的,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按照上述規則,B老闆可和新人妹約定1月20日-1月24日為平日出勤、1月25日為休息日、1月26日為例假日、1月27日-1月2日再接續排平日出勤,這樣的排班方式就不會有問題。 首先,我們要知道春節期間的國定假日是哪幾天,依內政部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我們知道多數上班族將配合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因此今年(2023年)過年能連放10天,將從1月20日(星期五)一路放假到1月29日(星期日)。 過年出勤薪資2023 另外在加班費部分,連續排工作日超過第6天,就要按照「休息日加班費」標準計算當天薪水(勞基法§36Ⅰ),即使工作日出勤只有安排幾個小時,也算出勤一天。 僱用臨時工時,也要遵守《勞基法》規定,和臨時工約定「休息日」與「例假日」,也就是排班每7天應給予1天休息日、1天例假日,且不能排連續上班超過6天;如果連續上班7天,等於讓員工在例假日出勤,就算違法。
過年出勤薪資: 緯創新竹湖口二廠下午火警意外 公司回應了
揚秦表示,下半年進入旺季,將持續展店,麥味登預計至少再開60家、力拚2025上半年達1000家水準;炸雞大師今年則至少展店15家;全新火鍋品牌最快9月底加入。 前雲豹能源董座賴勁麟日前於臉書發文,表示為避免政黨身分和過去的政治資歷,成為特定政黨和政治人物的鬥爭材料,宣布辭去雲豹能源董事長及所有子公司職務,雲豹能源今日也發布重訊表示,新任董座由廖福生接任。
雇主注意事項雇主需特別注意,1月29日、2月4日和2月5日都屬於「休息日」的性質,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倍;第3到第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倍來計算。 另外,1月30日、2月6日這2天,雇主不可要求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依據法規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 如有需要出勤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 過年出勤薪資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本(105)年度為2月7日至2月10日)為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前開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過年出勤薪資: 春節10天假怎麼放?
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過年出勤薪資2023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1月必須排入包括5個例假、4個休假日,以及4個國定假日(原本的除夕、初一、初二、初三)。 換句話說,1月29日員工上班,雇主只需要給付休息日加班費即可;但須留意的是,1月30日當天因為是例假日,原則上是不可以要求員工出勤上班的,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以明年(2023年)春節連假舉例,公司如果比照政府行政機關出勤,安排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為休息日、周日為例假日,實施8周變形工時就能按照上圖調整班表。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2月必須排入包括4個例假日、4個休假日,以及5個國定假日(除夕、初一、初四、初五、二二八紀念日)。
由於這次過年比較早,2022年的農曆春節假期中,除了既有國定假日、例假日、休假日以外,又有補班日實施彈性放假的情況,因此也讓整體排班狀況顯得較為複雜,即便你是按照政府行事曆出勤的上班族,2月排班表也都隱藏不少細節要留意。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6日電)農曆春節腳步近,勞動部今天說,除夕至初三是國定假日,雇主應給假給薪,若遇到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日必須擇日補假,雇主若徵得勞工出勤,根據當日特性,薪資計算方式也不同。 勞動部強調,112年春節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過年出勤薪資: 過年想賺雙倍加班費?只有這4天才能拿到加倍薪水
勞動部指出,2月11日(除夕)、2月12日(初一)、2月15日(初四)、2月16日(初五)的放假性質均為國定假日,因此若在這4天出勤,按法令規定,雇主應支付勞工雙倍薪水。 若公司屬於固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日為例假日的出勤模式,由於2021年的2月13日(初二)、2月14日(初三)適逢例假日,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的擇日補假原則,企業多半會選擇直接順延至2月15日(初四)、2月16日(初五)補假。 勞動部也同步提醒事業單位,請注意春節連假若適逢企業的發薪日(如常見的每月5日),呼籲雇主應在可能範圍內,儘量在假期開始前就提前發放薪資,如確定要按照原定日期發放,也務必注意準時轉帳入戶,避免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也能讓勞資雙方都能好好過年。 由於調整休息日的關係,今年春節的10連假中共有4日的屬性為「休息日」,分別為1/20、1/21、1/27、1/28,這4天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