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美國除上述3州外,其他州之旅遊疫情建議則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提醒民眾前往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返國後需落實14天自主健康管理。 問題4: 國人或在臺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其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沒有居留證,還可以入境嗎? 答案: 可向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 外籍人士自臺北時間3月19日起,需符合上述事由才能入境我國(啓程地起飛時間為臺北時間3月19日零時前,倘扺達臺灣前曾在第三國轉機過境者,仍可入境)。
指揮中心說明,邊境管制為防範COVID-19疫情之重要關鍵,指揮中心已全面提升入境人士檢疫措施、持續監測境外移入檢出變異株情形,同時籲請入境人士抵臺時應主動配合邊境檢疫措施,並依指揮中心規定之交通方式前往檢疫地點及配合後續防疫措施,落實全民共同抗疫,將疫情阻絕於境外。 另針對「邊境嚴管」措施期間非本國籍人士所持「特別入境許可」簽證效期屆滿者,外交部將待指揮中心調整「邊境嚴管」措施時,採行相關配套措施。 配合指揮中心邊境管制措施,外交部駐外館處自即日起將依現行國人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依親、探親簽證規定受理此類案件簽證申請。 至於當事人入境檢疫措施應依指揮中心現行隔離檢疫作業辦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考量目前國內疫情已較為穩定,為兼顧產業及照顧人力需求,在落實相關防疫措施前提下,自今天(11月11日)起開放移工專案引進。 另由於印尼防疫準備工作完備並承諾嚴格監督國外仲介公司落實防疫措施,我國同意首批先開放印尼移工。
國人返台入境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110)4月16日修訂「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
指揮中心表示,依國際相關研究文獻及過往案例經驗,無症狀感染者經14天檢疫後之採檢結果即使為陽性,其檢體幾已無法培養出病毒,顯示個案已不具傳染力。 但若為檢疫期滿後將至醫療機構、長照機構等提供第一線照護服務者,仍須配合規定接受採檢。 勞動部於本(12)月30日公告,經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確認泰國相關防疫措施已就緒,將自今日(12月30日)起開放泰國籍移工入境。 指揮中心再次強調,邊境檢疫措施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請民眾務必遵守檢疫期間相關事項,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三) 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入境時由國際港埠現場工作人員向2歲以上旅客發放2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提供檢疫期間有症狀時及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 指揮中心重申,邊境檢疫措施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籲請民眾務必遵守檢疫期間相關事項,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二) 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入境時由國際港埠現場工作人員向2歲以上旅客發放2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提供檢疫期間有症狀時及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 為了配合大陸海關對疫情防控作業要求,所有旅客均須完成中國海關出入境電子健康申報,可使用「海關指尖(使用微信掃碼)」或「掃碼網頁版」。
國人返台入境規定: 「居家檢疫」跟「居家隔離」有什麼不同?我從國外入境台灣是哪一種?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表示,我國今(2020)年9月24日起實施自菲律賓入境旅客皆於集中檢疫場所完成檢疫,並於檢疫期滿前再進行採檢之措施。 截至11月3日,已採集1,294位旅客檢體,其中1,268位無症狀者,有9名於檢疫期滿前採檢後確診。 一、邀請廠商於申請時應簽立「確保短期商務人士受邀來臺期間執行各項防疫措施承諾書」,課予其確實履行防疫計畫或邀請商務人士違反檢疫、隔離、自主健康管理規定之責任。
相關外籍移工引進防疫應備文件、順位、接種疫苗與PCR檢驗規定,以及入境後的檢疫隔離等措施,均依指揮中心及勞動部規劃辦理。 為配合勞動部前項開放泰國籍移工入境政策,外交部駐外館處自今日(12月30日)起依據「勞動部因應COVID-19我國邊境嚴管措施移工專案引進計畫」及現行移工簽證規定,受理泰國籍移工簽證申請。 為配合勞動部前項開放越南及菲律賓籍移工入境政策,外交部駐外館處自本(111)年2月15日起依據「勞動部因應COVID-19我國邊境嚴管措施移工專案引進計畫」及現行移工簽證規定,受理越南及菲律賓籍移工簽證申請。 相關外籍移工引進防疫應備文件、接種疫苗與PCR檢驗規定,以及入境後的檢疫隔離等措施,均依指揮中心及勞動部規劃辦理。 同時,有關來臺旅客應持有表定航班時間搭機前2日內PCR報告,自7月14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先行放寬國人及持有效居留證、以及所有來臺轉機者,搭機前得免持該項報告,惟境外篩檢陽性者,自採檢日起7日內應暫緩搭機,以維護航空及社區防疫安全;指揮中心將持續監測境外變異株及旅客入境篩檢確診情形等,滾動檢討,並於必要時修正重啟此措施。
國人返台入境規定: 台灣入境限制
航班抵達台灣48小時以前填寫的資料將屬於無效,故不建議太早填寫。 外交部提醒您,在防疫期間,國人應避免不必要之海外旅行,倘有旅行之必要性,應於行前妥善查詢各國相關邊境及防疫措施;於海外旅行期間,應遵守當地防疫規定,並注意自身衛生健康安全。 問題1: 國人返台入境規定 外籍人士如果過去14天內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即使適用免簽、落地簽證、電子簽證待遇,或已持有有效簽證,是否仍無法入境我國? 過去14天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的外籍人士,均不適用以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來臺,亦無法持有效簽證入境我國。
- 為了配合大陸海關對疫情防控作業要求,所有旅客均須完成中國海關出入境電子健康申報,可使用「海關指尖(使用微信掃碼)」或「掃碼網頁版」。
- 指揮中心表示,依據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英國、南非共和國及史瓦帝尼王國等3個國家之疫情已過高峰且呈明顯下降,加上我國已超過2個月未檢出自該些國家境外移入之COVID-19病毒變異株案例,故調整自該3個國家入境旅客之檢疫措施。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8)日表示,全球疫情持續擴大,其中美國近期每日新增病例數逾千例,並有4州發生社區傳播;加拿大及澳洲每日新增病例數近百例,紐西蘭則與澳洲往來密切。
- 丹麥司法部長胡默爾高(Peter Hummelgaard)解釋,此法律會被歸入「禁止褻瀆其他國家國旗」的法規中。
- 以美國為例,如果從美國出發回台灣、過一陣子還是要從台灣返美時,記得要先帶好當初施打的疫苗卡,因為接下來入境美國時可能會用上。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17)日宣布,鑒於國際及國內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5月19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至6月18日止,暫緩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入境;緊急或人道考量等經專案許可者除外。
- 鑒於印度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自 2021 年 5 月 4 日零時起(抵臺時間),過去 14 天內曾有巴西、印度、英國、秘魯、以色列、印尼、孟加拉及緬甸旅遊史(含在當地轉機)之本國籍與持有我國居留證之旅客,入境後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且配合採檢,並於檢疫期滿前再次配合採檢,並於檢驗陰性後,返家接續完成7天自主健康管理。
- 此外,丹麥、冰島、義大利、荷蘭、澳洲亦已報告該變異株感染病例,我國亦將對來自該些國家的境外移入病例加強監控。
三、國籍航空公司機組員,自「重點高風險國家」航線航班返臺後,應居家檢疫14天及檢疫期滿進行PCR檢測,且應入住防疫旅宿或符合規定之公司宿舍。 現鑒於世界各國逐步解封,並陸續重啟經濟活動與國際人員交流,為激發國家經濟動力,並重建國人正常生活環境,外交部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及所定標準,逐步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自本年6月29日起,外籍人士除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外,因其他事由欲來臺者,得備妥相關應備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但學生、研習中文等就學相關事由的來臺申請,將按教育部所定開放程期受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1)日表示,今(2021)年5月17日考量國內及國際COVID-19疫情升溫,宣布自5月19日開始,暫停未持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因此教育部配合指揮中心邊境嚴管措施,暫停境外學生入境申請作業。 國人返台入境規定 現經評估國內疫情趨緩,且110學年度開學在即,教育部專案簽請指揮中心8月20日同意,重新開放110學年度境外學位生及華語受獎生等申請入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 2021 年 1 月 14 日零時起(抵臺時間),14天內曾有南非共和國或史瓦帝尼王國旅遊史(含在當地轉機)之旅客,將比照自英國入境或 14 天內具英國旅遊史者,入境後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且採檢,並於檢疫期滿前再次採檢,檢驗結果陰性後,返家接續完成7天自主健康管理,旅客不需支付集中檢疫場所費用。
國人返台入境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同意於邊境嚴管期間首批移工專案引進,外交部駐外館處配合受理相關簽證申請
指揮中心表示,自印度入境旅客不需支付集中檢疫場所費用,請旅客誠實申報14天內健康狀況及旅遊史,以確保自身健康,共同維護國內防疫安全。 指揮中心表示,緬甸近1個多月疫情再度遽升,近1週日增確診數由50例以下,上升至逾4,000例,新增確診及死亡數均續創新高,檢驗陽性率已逾30%;迄今累計逾20萬例確診病例,逾4千例死亡,致死率2%。 此波疫情初期病例多來自鄰近印度邊境之實皆省(Sagaing)及欽邦(Chin),爾後與印度接壤之多個社區陸續爆發疫情,並監測到Delta變異株。 該國已於部分地區實施居家令,因醫療體系之篩檢量及檢測能力不足,實際疫情可能比官方公布更為嚴峻。 指揮中心說明,旅客所持「2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請符合下列規範: 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表示,英國近期COVID-19疫情嚴峻,尤其自本(109)年9月發現首例病毒變異株後,感染變異株病例自11月快速增加,截至12月13日累計1,108例,英國當局表示傳播力可能較原病毒株增加7成,刻正評估對疫苗效力影響性。 此外,丹麥、冰島、義大利、荷蘭、澳洲亦已報告該變異株感染病例,我國亦將對來自該些國家的境外移入病例加強監控。 指揮中心表示,我國案813史瓦帝尼籍個案,經實驗室於1月12日確認為南非變異病毒株感染者(自2020年10月以來,累計已定序38株;其中英國變異株5株,南非變異株1株)。
國人返台入境規定: ▷ 航班開放情況
此外,指揮中心亦同時宣布,自2月25日零時起,自韓國入境(不含轉機)的外籍人士,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本國籍人士於2月25日、26日自韓國入境者,須落實14天自主健康管理,另自27日零時起入境之本國籍人士則實施14天居家檢疫。 指揮中心提醒,國人應避免至上述國家及地區進行所有非必要旅遊;另於台灣時間3月17日16時起,已登機者加強自主健康管理14天,尚未登機者入境後需居家檢疫14天。 邇來國際疫情發展狀況雖有趨緩跡象,惟各國仍普遍維持邊境嚴管,國際航班亦未恢復正常,國際旅行難度仍高。 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第4次自動延長30天(共計延長120天),毋需另行申請。 國人返台入境規定 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
問題4: 入境限制相關規定中,「14天」應如何計算? 例如:2月15日入境,計算範圍則為2月1日至2月14日,共14天。 問題6: 單純來臺洽商者(僅洽辦工商事務,非履約)是否可以入境? 答案: 倘無法出示企業履約的證明,或是主管機關核發的應聘/履約許可函,則無法入境。 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英國疫情自本(109)年11月中過第二波高峰趨緩後,12月初起再度回升,近1週平均每日新增逾2萬9千例創新高,截至12月21日累計逾207萬例,其中逾6萬7千例死亡。
國人返台入境規定: 外交部配合開放邊境管制措施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雖然國際疫情近來有趨緩跡象,但各國所採取之國境及飛航限制多未解除,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第3次自動延長30天(共計延長90天),毋需另行申請。 指揮中心表示,依據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英國、南非共和國及史瓦帝尼王國等3個國家之疫情已過高峰且呈明顯下降,加上我國已超過2個月未檢出自該些國家境外移入之COVID-19病毒變異株案例,故調整自該3個國家入境旅客之檢疫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表示,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目前全球已有逾85個國家出現Delta變異株(印度變異株)病例,歐洲疾控中心(ECDC)評估其傳播力較Alpha(英國變異株)高40-60%。 國際間部分疫苗接種率較佳的國家包括以色列及英國等,近期病例數回升,且發現Delta變異株病例佔比達七成以上。
位於淺草、東京車站、惠比壽、表參道等熱門觀光地都有素食餐廳! 雖然日本素食沒有像台灣一樣普遍,但現在健康飲食風氣漸漸抬頭,身為日本首都的東京也跟著這個潮流,開了許多時尚又健康,不使用動物性食材,堅持使... 如果短期居留日本(90天內)是不需要辦理簽證的喔。 其他熱門海外地區像是韓國、美國、新加坡、英國等也是短期免簽證。
國人返台入境規定: ▷ 台灣人出境規定
問題8: 這個措施是比照哪個國家的做法,或根據什麼標準訂定出來的? 答案: 相關規範是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疫情訊息,以及歐美和鄰近國家所採取的入境管制措施所訂定的,並將視疫情發展隨時調整。 國人返台入境規定 問題7: 國人返台入境規定2023 外籍移工是否屬於「經特別許可」的範圍? 答案: 外籍移工經勞動部核發許可者,可持駐外館處核發的移工簽證入境我國。 需經特別許可者,除可持憑相關證明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外,也可自行持憑相關證明,經移民署國境人員查驗通過後入境。
檢疫措施的詳細說明,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告的「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答案: 駐外館處受理特別入境許可事由除符合公告特殊入境條件的事由外,尚包括重大緊急人道考量,以及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許可等,確有必要急需來臺者。 一、持我國居留證者; 二、來台事由為「外交公務」、「商務履約」或「人道考量」者; 三、國人及持我國居留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四、其他特別許可者。 2.學生取得簽證後,訂妥班機及檢疫場所後,通知學校透過線上申請取得同意函,並於登機前應檢具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二) 於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範: 1.
國人返台入境規定: 不滿我槍決死囚 英國會議員來台拜會司法首長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本(2022)年9月29日起全面恢復免簽證國家國民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從事商務、參展、考察、國際交流、探親、觀光、社會訪問等無須申請許可的活動。 惟其他擬從事依國內機關法令須經許可活動者,仍須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因應中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近日累積確診病例數持續快速上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2月10日00時00分起所有旅客經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轉機」得入境臺灣者,一律居家檢疫14天。
- (三) 檢疫處所維持1人1戶或入住防疫旅宿,並以於同一檢疫地點完成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為原則。
- 指揮中心說明,邊境管制為防範COVID-19疫情之重要關鍵,指揮中心已全面提升入境人士檢疫措施、持續監測境外移入檢出變異株情形,同時籲請入境人士抵臺時應主動配合邊境檢疫措施,並依指揮中心規定之交通方式前往檢疫地點及配合後續防疫措施,落實全民共同抗疫,將疫情阻絕於境外。
- 自 2021 年 1 月 15 日零時起,入境旅客除須依原規定檢附登機前3日內檢驗報告外,亦須提供檢疫居所證明(以集中檢疫或防疫旅宿為原則,若選擇居家檢疫者,則須1人1戶且經切結)。
- 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臺觀光(觀宏專案)相關申請事宜,將按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所訂開放程期受理。
- 問題7: 外籍移工是否屬於「經特別許可」的範圍?
- 指揮中心截至今日已宣布(含未來生效)列入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之國家共計97國1地區,包括中國大陸(含港澳)、中國大陸以外亞洲20國、中亞9國、申根國家26國、英國、愛爾蘭、東歐14國、中東16國及1地區、北非5國、美國、加拿大、紐西蘭及澳洲,另列入第三級國家係包括其海外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