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瑞珍2023必看攻略!內含洪瑞珍絕密資料

Posted by Jack on August 1, 2022

洪瑞珍

案例二中水波紋圖樣,產品外觀有明顯清晰、與系爭水波紋商標相同的圖樣,且被告主觀上也有將水波紋圖樣作為商標使用之意,當然構成商標法上的使用,違反商標法之規定。 奶油及沙律醬由員工每朝花2小時親手製作,亦是使用台灣的配方、原材料及技術,必須要掌握好打醬的時間及速度。 其中,新莊店部分,招牌、店內牆上、店內公告、各類產品包裝、發票、名片、外送網頁、網路地圖照片、看板,都有使用「洪瑞珍」或「HUNG RUI 洪瑞珍2023 CHEN」等字樣。 判決書指出,2018年7月,蔡、洪2人曾因商標權爭議,與洪峻聲簽立和解書,知道未獲同意或授權,已無法再使用關於與「洪瑞珍」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權利。

洪瑞珍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洪瑞珍二代經營者洪峻聲對堂妹洪毓姍所開設的「洪瑞珍傳世有限公司」提出民事訴訟,指對方以「洪瑞珍二代店」等名稱攀附洪瑞珍商標,求償500萬元等,一審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判決洪瑞珍傳世公司、洪毓姍與其丈夫蔡志明賠償80萬元,並禁止使用「洪瑞珍」作為公司名稱。 據上下游記者了解,北斗的洪瑞珍確是洪宜杉的創始店,而洪宜杉在家中排行老五,現店面已交由第二代洪峻聲經營,並在台南有直營分店;至於台中中山店,則為第一代老大的兒子,即家族長孫的洪泰雄經營,台中自由店則是洪泰雄的親弟弟洪幸雄經營。 第一代洪宜杉在1940年代擔任麵包學徒,學成出師後就在彰化北斗開「瑞珍商號」。 日後親兄弟合資、展店,才正式以「洪瑞珍」的招牌闖蕩糕餅商場。 而代理洪瑞珍三明治的老闆,其實就是韓國「魷魚大叔」的老闆,他透露其實是台灣友人買給他的伴手禮,一吃驚為天人,立即就想引進韓國。

洪瑞珍: 草莓卡士達三明治$50

她又提醒,三文治最多只能存放3天,如果曾放入雪櫃,最好解凍20分鐘才進食。 士多啤梨和藍莓果醬中有果肉,花生醬由新竹出產,絕對是真材實料。 洪瑞珍新概念店插旗三重,首賣「三明治套餐」、附設內用座位搶攻三重人的午茶時光。

  • 港版洪瑞珍跟足台灣總店配方,就連食材也從台灣運到,「洪家手作」的老闆及員工亦有到工場監督。
  • 日後親兄弟合資、展店,才正式以「洪瑞珍」的招牌闖蕩糕餅商場。
  • 整體而言,除彰化北斗和台南店有明確的「總店-分店」關係外,其餘「洪瑞珍」多互相獨立,且招牌三明治也都有自己的製作方式、管理流程,僅部分商品像蜂巢肉餅、花生糖,統一由北斗工廠生產製造。
  • 跳脫以往台式傳統餅舖的風格,洪瑞珍韓國門市換上簡約俐落的LOGO與門市裝潢,並為三明治重新設計包裝、外帶盒,儘管賣的仍是洪瑞珍的古早味,但從外觀看去,它更像間時尚的輕食點心店。
  • 其中最厲害的應該就是它的夾層,中間應該是鮮奶油,另外則是美乃滋,所以吃起來口味不單一,也才不會覺得膩口。
  • 事實上這種簡單的火腿蛋皮美乃滋組合配上白吐司,便是很單純的美味。
  • 口味上,在韓國的台灣人說,吐司和台灣比較乾,美乃滋則偏甜帶有砂糖顆粒感,但還是相當好吃,算是原汁原味呈現台灣三明治的風味。

美食旅遊部落客,巨蟹座A型,今年是寫部落格第17年,採訪國內外超過5000間店家,最喜歡吃麵,著有「剎有其食!在地人的台中隱藏版美食」一書。 麵包類就像其他傳統麵包店,不少小時侯愛吃的口味,像是克林姆麵包、蔥麵包、花生夾心等等,價格也都蠻平實的。 ▲ 洪瑞珍三明治的口味有原味、芝士、全麥、黑芝士、滿漢、草莓、桔子、藍莓、花生等,也可以買盒裝,有10入、12入、16入、24入等,全都可以自由配。 洪瑞珍推出全新「生吐司」台味國民吐司,手撕好吃、口感鬆軟、抹醬更香,搶攻台味國民生吐司必吃清單。 全新「洪瑞珍」概念店打造「內用」三明治套餐、國民吐司體驗套餐,要用食安三部曲、台式元素,再次認識洪瑞珍三明治。 另外,法官認為,由於洪峻聲未能證明對方現今仍有繼續侵害商標權行為,且部分使用含有「洪瑞珍」行為,符合「指示性合理使用」、「描述性合理使用」,不為商標權效力所及,故其訴請對方禁用「洪瑞珍」並未准許;全案可上訴。

洪瑞珍: 招牌核桃酥(8入)

其中台中中山店更打著「中山路本舖僅此一家別無分號」的行銷口號,更讓消費者摸不著頭緒。 若情況反轉,是外國的散裝、「無品牌」三明治來台販售而出現食物中毒情況,「現有機制有辦法將各起食安事件串聯嗎?」因此他建議疾病管制署(簡稱疾管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應共同建立監測機制,才能全面性的把關食品安全。 「洪瑞珍三明治」在香港引起46人食物中毒,為此香港食安中心宣布禁止台灣的洪瑞珍三明治進口,並呼籲港人不要以網購、攜帶方式將三明治帶入香港。

洪峻聲指,對方後來改以「洪瑞珍」第二代女兒創立、二代或概念店、洪家手作等名稱繼續營業,使消費者誤認有授權等關係,藉由攀附以增加商品營業額與市場佔有率,因此求償500萬元,並要求禁用「洪瑞珍」商標及將公司改名等。 原來洪家共有七兄弟,排行老五的 洪宜杉先生是洪瑞珍的創辦人(目前傳給第二代),於16歲開始投入糕餅業,與洪家兄弟們共同打拼在烘培業漸漸打響名號,第一家洪瑞珍也是於1947年創立於彰化縣北斗鎮,而後陸續在台中、新竹,台北、台南各店也都是由洪家家族成員各自所開設的分店。 每天趕上班、上課時,早餐店裡隨手可拿的三明治,吐司裡面夾入起司片、火腿、蛋、美乃滋,台灣人眼裡在平凡不過的早餐文化。 現在,成為韓國最火紅的話題,甚至成為網紅們的拍照聖品,它就是開業近40年的「洪瑞珍」, 首次進軍海外,就選定年輕人聚集的弘大商圈,就連包裝也揮別傳統素雅外型,繽紛可愛的形象,讓人驚呼「洪瑞珍變時尚了!」。 洪瑞珍董事長洪峻聲提到,「從與韓國代理商合作的過程中,獲益良多。」看著韓國洪瑞珍轉型的成功經驗,讓他從中看見未來台灣洪瑞珍的發展方向,因此台灣也開始積極開設新型概念店,擺上冷藏櫃販售三明治外,也加入茶飲選擇,一步步改頭換面。

洪瑞珍: 生活熱門新聞

鬆軟的吐司夾上特製火腿及薄薄的蛋皮,再搭配上特調微酸的沙拉醬及香滑帶甜的奶油,此完美的組合讓看似平凡的 三明治 有著不平凡的味蕾頗能滿足現今社會輕食的飲食習慣,也顛覆了傳統麵包冷藏後還需再烘烤才能食用到鬆軟口感的苛板印象. 口味上,在韓國的台灣人說,吐司和台灣比較乾,美乃滋則偏甜帶有砂糖顆粒感,但還是相當好吃,算是原汁原味呈現台灣三明治的風味。 便宜好吃的三明治加上時髦可愛的店舖外觀與包裝造型,讓韓國洪瑞珍現在每天是排隊的盛況,往往不到下午6點就陸續售完,下次到韓國玩不妨來試試吧。 此文一出,立刻引起大家熱烈討論,有部分網友大推食用方法「一定要吃冰的啦」,但也有其他人認為「超普通,貴到爆炸」、「太貴,沒人吃飽」、「不好吃」,網友紛紛留言「冰起來超好吃」、「我賣的是一種精神」、「不排除起司火腿奶油分開賣」、「韓國賣到快50元」、「韓國開了三百多分店,賺到流湯」、「口味越來越多,都還不錯啊」。 2015年事件之後,讓洪峻聲重新省思「洪瑞珍」的品牌整合,2018年以簽約授權方式,開放既有洪瑞珍門市的家族成員使用商標,也禁止各店再以代購和經銷的方式把三明治賣到海外去。

洪瑞珍

為了周全保護商標,商標權人應儘早在各種可能會使用之商品上申請註冊商標,取得商標專用權後才能對他人提起侵害商標權之訴訟,以保護自己品牌的權益。 判斷兩者商標指定使用之商品是否構成近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出版了”商品或服務分類”做為參考。 但實際上仍須參酌一般社會通念及市場交易情形,就商品或服務之各種相關因素決定是否屬於類似商品或服務。 依現行智慧財產權法院實務,假如法院認定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功能、行銷管道、銷售場所及消費族群等因素不具有共同或關聯性。 法院還是會認定兩商標所指定使用之商品類別並非同一或類似商品,並不會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訂定之商品或服務分類所拘束。

洪瑞珍: 彰化八卦山/福泉布丁豆花

法官審理後認為,洪女所指稱的使用行為,並非商標權效力所及,洪男要求銷毀相關招牌與包裝並不合理。 但法官也認定洪女使用含「洪瑞珍」之公司名稱確實違反商標法,判決「洪瑞珍傳世有限公司」及「洪瑞珍三明治店」應去除「洪瑞珍」3字,洪瑞珍傳世有限公司及洪毓姍夫妻應連帶賠償80萬元。 堂妹洪毓珊辯稱,當年她的父親洪明照6兄弟合夥經營「洪瑞珍餅店」,推派洪宜杉擔任商號登記負責人,當時並無共有商標,6兄弟約定「家族成員」可無償使用「洪瑞珍」商標。 且強調,目前使用「洪家手作」或「洪家」商標,並非「洪瑞珍」,宣傳僅為說明歷史淵源,並無混淆消費者。

洪瑞珍

洪瑞珍三文治官方Facebook近期發出聲明指鑑於最近網路上出現不少網店提供洪瑞珍代購服務,洪瑞珍從沒有跟任何第三方合作有關代購,或團購服務;更沒有提供台灣空運直送產品服務,而以上皆非本公司所提供的正式購買途徑。 台灣洪瑞珍三明治創始店早前在Facebook官方網站發出嚴正聲明洪瑞珍品牌遭受惡意仿冒,在台灣及香港地區以「洪家手作洪瑞珍三明治」,或「洪家手作洪瑞珍二代店」為名開設店舖,仿冒洪瑞珍品牌,本公司在2020年初已在台灣及香港提起告訴,並已取得台灣智慧財產法院的判決命令,仿冒者不得再仿冒使用洪瑞珍相同或相似的商標。 洪瑞珍第二代經營者、董事長洪峻聲,因為仿冒品牌「洪家手作洪瑞珍三明治 」在香港引發近百人食物中毒事件,首次大陣仗召開記者會澄清。 從2015年有民眾將洪瑞珍三明治帶到香港引發搶購熱潮,卻因代購的保存不當、引發食安事件開始,洪峻聲就亟思品牌轉型的腳步應該加快,如今除了大動作提告仿冒品牌,還進軍韓國取得好成績,一天可賣出15萬個三明治。 洪峻聲提告主張,父親洪宜杉於1947年以「瑞珍商店」經營菓子店與兄弟打拚,後更名為「洪瑞珍」,且於1969年註冊名稱及圖形商標至今。 判決書指出,洪峻聲之堂妹洪毓珊、蔡志明夫妻於2018年起以「洪瑞珍」商標開店、販賣三明治。

洪瑞珍: 此洪瑞珍非彼洪瑞珍 三明治引發的食安盲點帶來什麼啟示?

他們的麵包使用台灣的配方、原材料及技術,每天在香港工廠新鮮製造。 為了保持麵包的濕度,麵包會整條存放,到使用時才切開,而且一切完就立即加工。 製作三文治的首步是煎蛋,放涼後再將每塊蛋切至相同大小,約3吋乘3吋大。 另一邊的員工就在製作招牌的滿漢三文治,先在麵包塗上奶油及沙律醬,再放蛋、火腿和芝士等材料。 洪瑞珍餅店(洪瑞珍三明治),於-1947 年創立,古都北斗早年在台灣素有一府二鹿三艋舺四寶斗 之稱,酥糖、肉圓、肉乾被稱做是北斗三大名產,而酥糖的起源可追溯到日治 時代,最富盛名的果子店當屬代表字號的『洪瑞珍』餅店,洪家兄弟聯手創辦 洪瑞珍,打響名氣,至今近一甲子,仍屹立不墜。 法官認為,2人為牟個人私利,在與洪峻聲和解後,仍繼續使用「洪瑞珍」或「HUNG RUI CHEN」用以行銷其等商品或服務,顯有欲攀附「洪瑞珍」商譽情事,其所為非但使消費者產生誤認混淆,亦間接危害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制度與政策,加上2人侵害商標權期間達1年以上,犯後均否認犯行,迄今尚未能和解或賠償,判刑各6個月。

文化總會自2018年起舉辦「TAIWAN PLUS生活節」,將台灣的文化、美食、景色⋯等直送日本東京,連續2年在當地掀起台灣熱潮,除了活動吸引滿滿人潮之外,也讓大批日本人對台灣產生更大興趣和熱愛。 不過受到疫情影響,如今睽違3年再度舉行,以「台灣吉日」為主題,象徵祝福以及台日友誼。 而洪瑞珍這塊招牌,最早是由洪家排行老五的洪宜杉,也就是洪峻聲父親在1947年創立,當初叫「瑞珍商店」,因為姓洪後來改為「洪瑞珍」餅店,2010年轉移給兒子洪峻聲,很多人不知道以為創辦人叫洪瑞珍,其實並非真有此人,目前全台27家洪瑞珍門市,都是家族成員各自經營。 法官則認為,2人是將自身店家與「洪瑞珍」作為連結,對外傳達內涵實為「洪瑞珍」所經營或授權的店家,表彰自己販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出於「洪瑞珍」,就是作為商標使用,且2人未能證明有商標共有一事。 葉彥伯舉例,「如果反過來,是香港的散裝三明治,完全沒有品牌,進到台灣來,那各地的食物中毒事件有可能被串在一起嗎?」因此他建議疾管署和食藥署應合作,建立共同監測機制,才能在食安事件發生時即時找出原因。 「洪瑞珍」為專賣三明治的老字號品牌,起源為彰化,其三明治特別之處就是白色的美乃滋(蛋黃醬),用甜味做變化而出名,不僅成為國內伴手禮首選,更拓展至國外成為不少老饕與觀光客的最愛。

洪瑞珍: 【港版洪瑞珍】直擊洪瑞珍香港工場 三文治好味秘訣在於自家製沙律醬【有片】

近日一名網友在論壇上提出疑惑,「有洪瑞河(洪瑞珍)三明治的八卦嗎?」他認為食材簡單,非常平價的食物,在早餐店也才賣15元,為什麼洪瑞珍可以賣到將近兩倍的價錢,此文一出,立刻讓大家熱烈討論。 看來簡單、代表台灣古早味的洪瑞珍三明治,是很多外國旅客來台旅遊時會去尋覓的台灣代表食物,2015年時更因為香港藝人唐詩詠將洪瑞珍三明治帶回香港銷售而引發搶購熱潮,但也因為民眾代購、分銷運輸保存不完善,導致三明治品質變質,在香港引起46人食物中毒。 別於一般早餐店傳統素雅外型,先前「洪瑞珍全新概念店」永和門市,換上繽紛可愛的形象,再搭上紅、黃背板及粉色LED燈光,光復門市則採取較明亮的木紋與燈光設計,帶點文青氣息;桃園門市則是掛上大大的招牌紅色三明治,為簡約空間營造清新時髦視覺。 TAIWAN PLUS 台灣吉日特別邀請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策劃「台灣自由式」音樂活動,邀請滅火器、吳汶芳、舒米恩、黃玠、吾橋有水、舞思愛、羅文裕、米莎一起赴日演出,展現台灣高度且多元的自由樣貌,並邀請到「雷昇傳藝劇團」,帶來台灣傳統技藝戰鼓與台灣醒獅。

2019年開始,洪峻聲便開始建立符合HACCP與ISO22000的中央工廠,並自建全程7度C的冷鏈物流系統,目前開設的新型態店型也都導入低溫冷藏櫃,不再常溫銷售,確保食品安全。 文總指出,因疫情影響大家都許久未出國,此次獲邀參與活動都非常興奮及期待,創作者們各個更是興奮不已,為演出做足準備,包括正在學日文的黃玠,加強練習日文,只為了跟現場的日本朋友互動;吳汶芳也將歌曲改編成日文版,期待讓日本朋友以熟悉的語言欣賞歌曲;首次前往日本演出的吾橋有水,更是在一個月前就換好日幣。 三文治目前售價統一為$22一件,如購買6件以上就$20一件,比台灣的價格貴不少,Yandy指價格之後或會再作調整。

洪瑞珍: 招牌火腿三明治(12入)

系爭產品上雖有標示「2R」商標,對於非直接交易之其他消費者而言,僅憑產品外觀全以水波紋圖樣覆蓋之情形觀之,在未接觸其價格、品質及其他商品標識時,仍有可能誤認系爭產品係來自商標權人或其所授權之人,此情形仍應該當於「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違反商標法規定。 Yandy解釋,洪瑞珍的台灣分店由7個兄弟姐妹所開,他們一直都為商標問題起爭執,而與Yandy合作的洪毓姍小姐的確是洪氏二代,只是洪瑞珍對於商標註冊權有傳統的「傳男不傳女」思想,因此她最後自立門戶及改名「洪家手作」。 麥類火腿三明治和招牌的火腿三明治的差別是使用的麵包不同,內容物完全相同,夾層是火腿、蛋皮,再搭配獨家的沙拉醬味道很簡單卻又會忍不住想一吃再吃。 另外就是心得來說,這家北斗本店的味道並沒有像台中自由路的三明治般讓我驚豔,有可能是配料與比例些微不同導致的吧? 每家店自己打的沙拉、加的美乃滋比例不同,以及顧客在不同濕度溫度下食用,所感受到的美味也不同囉!

洪瑞珍

怎料,2人卻從2019年1月起至2020年4月間,仍在「洪家手作三明治」新莊店、台北車站店、中壢環北店、南港車站店、桃園龜山店、新興店、亞東店、松山店,使用「洪瑞珍」、「HUNG RUI CHEN」字樣與「洪瑞珍」置於圓圈內的圖案。 洪瑞珍三明治的吐司邊都去掉了,白吐司口感還蠻軟Q的,如果放冰箱一夜的話,我覺得口感還是有變硬一點,建議從冰箱拿出來回溫幾分鐘再吃會更好。 洪瑞珍推出冬季限定「可可脆脆三明治」,瑞士巧克力抹醬打造最濃郁三明治新口味。 他進一步解釋,食安事件可粗分兩類,一類是不當使用添加物,稽查人員可以很明確從生產環節就查出問題;但「食物中毒」類的事件,涉及生產、運銷、保存等環節,非常複雜、不易釐清。 而我國目前針對食物中毒的事件,並無「整體性」的機制,因此容易產生「事件彼此獨立」的錯覺。

洪瑞珍: 洪瑞珍三明治 2020 11/29再訪

更與誠品書店,希望將洪瑞珍這個70年老品牌的滋味,以更年輕的方式,走進消費者的生活。 文總表示,「TAIWAN PLUS 2022台灣吉日」除了在東京上野恩賜公園、第二主場誠品生活日本橋舉行,活動前更是串連各知名品牌,預先為活動加熱。 像是於東京日本橋CITAN 搶先登場的「CITAN TAIWAN DAY~始端的台灣日和~」活動,日籍主廚打造台灣專屬的創意料理,使用代表台日友好的台灣龍膽石斑魚入菜,搭配台灣啤酒,此次更是於上野恩賜公園展售當季水果及相關製品,包含文旦、水果乾、頂級咖啡豆,還有由台灣水果製成的果汁及冰品。 為促進台日友誼及文化交流,文化總會暌違3年,再度前往東京上野公園舉辦「TAIWAN PLUS 生活節」! 除了有多組台灣優秀音樂人演出,也率超過70個台灣品牌前往,包括洪瑞珍、眠豆腐等都是首度參與;還有日人超愛的台灣咖啡、文旦等農產品,預計再度於日本掀起一波台灣熱。

洪瑞珍三文治(英語:Hung Rui Chen Sandwich)是台灣彰化由「洪瑞珍餅店」專賣的三文治,吸引不少旅客購買用作送禮。 [1]「洪瑞珍餅店」於1947年由洪宜杉創立,首先在台灣彰化北斗開了一家「果子店」,後取為「洪瑞珍」。 洪瑞珍三明治(英語:Hung Rui Chen Sandwich)是台灣彰化由「洪瑞珍餅店」專賣的三明治,吸引不少旅客購買用作送禮。 洪毓姍等則主張,洪瑞珍餅店是其父洪明照等6兄弟一起經營,並推派洪宜杉擔任商號登記負責人,經營日漸上軌後註冊商標,但因無共有規定故協議形式上以「洪瑞珍餅店」登記,實際上仍為6兄弟共有,且約定日後家族成員皆可無償使用,怎料,洪宜杉卻逕自辦理移轉登記,商標移轉不生效力。 另外還有像最右邊這種以海鮮蛋糕為基底的三明治,這些就都是以甜口味為主,有紅豆、抹茶、草莓、巧克力、芒果、藍莓…等,大多也是以季節口味為主。 儘管各家都掛上「洪瑞珍」的招牌,但就和「太陽餅」一樣,消費者始終分不清哪家才是「創始店」。

洪瑞珍: 洪瑞珍登陸鑽石山!日賣3,000份 8款口味齊上架 招牌滿漢+士多啤梨芝士+朱古力脆脆|區區搵食

Yandy指他們是授權於「洪家手作」,創辨人洪毓姍是洪瑞珍的後人,在總店工作逾20年。 港版洪瑞珍跟足台灣總店配方,就連食材也從台灣運到,「洪家手作」的老闆及員工亦有到工場監督。 說起『洪瑞珍』之字,在北斗鎮可說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尤其老一輩人家,更 是津津樂道,若說大部份的北斗人都是吃洪瑞珍長大的,一點也不為過,招牌響 叮噹的老店鋪洪瑞珍,代表著北斗鎮食品工業的一頁發展史,幾乎成了北斗鎮的 代名詞,公司的招牌北斗名產、酥糖、口酥餅、肉乾、酥餅等,訂婚傳統喜餅更 是有口皆碑,遠近馳名。

由於「洪瑞珍」的15家店面彼此多無從屬關係,招牌三明治也各自生產,因此學者建議業者應制定標準流程,以把關生產、製造、運銷各環節,確保品質無虞。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他的材料都不特別,但他就是有本事比人家做得好吃」、「比早餐店的好吃很多,光是土司就差很多了」、「比例拿捏得恰到好處,吐司本身很好吃」、「要把簡單的東西做好吃反而是最難的,再說也沒賣多貴」、「吐司好吃,美乃滋不會有一種快壞快壞的油膩感」、「我家以前做早餐的 他能做到吐司濕潤不乾有他厲害的地方」。 有網友在PTT上發文詢問,洪瑞珍三明治一個二十五元,除了中間的夾料薄之外,味道方面也偏淡,好奇「這家三明治到底紅在哪?好吃在哪?」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社群網站打卡用的」、「台灣盤子很多」。 之前在台中的話,我個人比較常買的是中山店,不過有一次聽長輩說她個人都吃自由店,因為自由店的吐司是自己做的。 跳脫以往台式傳統餅舖的風格,洪瑞珍韓國門市換上簡約俐落的LOGO與門市裝潢,並為三明治重新設計包裝、外帶盒,儘管賣的仍是洪瑞珍的古早味,但從外觀看去,它更像間時尚的輕食點心店。 而由「初耳/ hatsumimi」策劃的台灣市集,更是邀請了逾70家品牌進駐,集結了洪瑞珍、郭元益、眠豆腐、圓山大飯店等多家知名品牌,而台北市、高雄市政府、台南市政府觀光局也一同共襄盛舉。

洪瑞珍: 洪瑞珍自由店

而洪瑞珍在台灣總共擁有11種口味之多,韓國則是引進最經典的起士火腿(韓名:滿漢口味)、起士口味、火腿口味(韓名:招牌口味)3種,價格則是落在1,600~1,800韓圜, 合台幣約40~50元,在韓國可說是非常親民的價格,難怪會成為新一代排隊名店。 從台中發跡的洪瑞珍三明治,被韓國人稱為「台灣國民美食」,是許多民眾去台中玩必買的伴手禮之一,然而,為了讓更多人吃到,店家也陸續在北部、南部開起分店。 不過,有網友就發問,洪瑞珍三明治一個25元並不便宜,好奇究竟「好吃在哪?」貼文曝光後引起許多網友討論,甚至還釣出洪瑞珍親戚出來說明三明治的特點。 在台中,每家洪瑞珍都是不同老闆、獨立經營,三明治在香江引發熱潮,港客都是直接來台灣買,或是先從網路訂購,由店家冷藏宅配到旅客住的飯店去,有業者表示,三明治在香港有代售商店,也都是透過空運冷藏出貨,確保新鮮品質,三明治不僅香港民眾超愛,就連大明星陳奕迅、鐘鎮濤、劉德華、吳君如也愛這一味,意外讓香港人,為這小小三明治瘋狂。

洪瑞珍

當初吃到的是從冰箱拿出的三明治,這次我則是放在車上沒冰,所以吃起來感覺有差吧? 法官則判定,洪毓姍等使用「洪家手作或洪家」等並無問題,但他們有部分使用「洪瑞珍」等,並非善意,足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又無法證明有商標共有情形存在,判賠80萬元,並禁止他們使用「洪瑞珍」作為公司名稱。 面對「洪瑞珍」這樣「單一招牌,各自營業」的模式,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簡稱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說,的確和一般加盟情況不同。 他解釋,一般發生大規模的食安事件,消費者可以明確找到加盟店的「總公司」釐清責任、求償,像50嵐、美而美等;但各自獨立的「洪瑞珍」,缺乏單一窗口,且部分商品還是「各自品管」,因此在責任釐清上會有一定的複雜性。 整體而言,除彰化北斗和台南店有明確的「總店-分店」關係外,其餘「洪瑞珍」多互相獨立,且招牌三明治也都有自己的製作方式、管理流程,僅部分商品像蜂巢肉餅、花生糖,統一由北斗工廠生產製造。 另外,台北、板橋、新竹的「洪瑞珍」雖不知其經營者是誰,但不願具名的相關人員透露「全部都是第二代在經營,要不是親兄弟,就是堂兄弟。」可以確定的是,板橋環球店、車站店同屬一系,台北忠孝店、國光店又屬一脈,新竹、彰化二林則分屬兩人。

洪毓姍等並強調,他們使用「洪家手作或洪家,非洪瑞珍」,不會混淆誤認,而其父是合夥創始人之一,故以「洪瑞珍之第二代」等語來自稱,僅是描述、說明自己商品本身源淵,且「洪瑞珍」並非著名商標,且本件並無減損商標識別性或信譽之虞。 洪峻聲指出,「洪瑞珍」商標使用迄今超過60年,範圍遍布全台甚至達韓國、香港等,享譽海內外,儼然成為台灣三明治代名詞,但洪毓姍及蔡志明2人從2018年起以「洪瑞珍」商標開設店鋪、販賣三明治等,被告後承諾不再侵害商標。 洪峻聲提訴指出,其父洪宜杉於1947年以「瑞珍商店」名稱,在彰化北斗經營菓子店,並與其他洪家兄弟打拼,之後冠上「洪姓」改名為「洪瑞珍」,並陸續申請註冊各類別商標獲准,2010年間父親將商標移轉給他繼續經營。

智慧財產法院審結後判處堂妹所有公司禁止再使用「洪瑞珍」名稱,且洪毓珊夫妻需連帶賠償80萬元。 洪瑞珍二代經營者對堂妹洪毓姍夫妻成立的洪瑞珍三明治店、洪瑞珍傳世公司,對外以「洪家手作」、「洪家」、「洪瑞珍」、「HUNG RUI CHEN 洪瑞珍2023 」、「洪瑞珍」置於圓圈的圖案作為商標使用,提告禁止使用洪瑞珍作為商標、公司名稱,並請求賠償。 有人質疑「洪家手作」不是由正版洪瑞珍授權,台灣彰化北斗的「洪瑞珍餅店」亦發聲明指「洪家手作」不是合法授權,但其實洪瑞珍的商標故事就如香港的譚仔一樣複雜。 2人均否認犯行,並一一反駁,例如:2人辯稱:「使用洪瑞珍第二代等用語,只是在描述經營者第二代身分,向消費者說明相關淵源,符合描述性合理使用」、「部分商標是洪毓姍的父親與洪家其他兄弟共有」等。 事實上這種簡單的火腿蛋皮美乃滋組合配上白吐司,便是很單純的美味。 幾年前第一次吃便留下深刻印象,當時隱約記得朋友和我說這是「來自台中的洪瑞珍三明治」。

在已經出過兩次相關的食安事件後,雖然都不是「洪瑞珍」本店犯的錯,但消費者仍會更加希望「洪瑞珍」對於商標授權與品質管理有更高規格的掌控。 畢竟,消費者認的是「洪瑞珍」三個字,如何讓消費者不再混淆,是做出好的三明治之後,更應該做好的品牌維護。 經比對系爭產品上所使用之水波紋圖樣,與系爭水波紋商標圖樣,兩商標圖樣屬相同或高度近似,又兩者指定使用商品為相同商品,構成現行商標法第 68 條第 1 款商標之侵害。 且系爭水波紋 商標為著名商標,他人稍一攀附即會使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之虞。

2019年10月對於仿冒的「洪家手作洪瑞珍三明治 洪瑞珍 洪瑞珍 」提起告訴,禁止其冒用商標。 在過去幾年時間裡,在韓國爆紅的「台灣國民美食」除了珍珠奶茶、雞排之外,其實「洪瑞珍三明治」也名列榜上。 2018年,洪瑞珍在韓國弘大商圈開設了第一家海外分店,不僅至今已展店320間、建設4間中央工廠,一天賣出近15萬個三明治, 2020年4月更找上《寄生上游》演員崔宇植作為品牌首位代言人。 擁有74年歷史的三明治名店洪瑞珍,第二代爆發商標權官司,老店二代經營者堂哥洪峻聲提告堂妹洪毓珊,指堂妹經營的「洪瑞珍傳世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