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日電)營建署今天說,今年度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自8月1日受理申請,申請民眾須符合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家庭動產限額與家庭不動產限額4項條件,弱勢家庭等可享有較低優惠利率。 內政部表示,預估第一批符合資格的自用住宅貸款戶,在7月初就能獲得一筆定額3萬元支持金,實質幫忙減輕生活壓力。 民眾如要另外申請核定函,可到原申請網站「進度查詢」自行下載;若是資格不符,也會收到正式紙本公文通知的「駁回函」。 (一)申請人為申請支持金,須同意審核單位查調申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貸款、戶籍、年所得、財產及其他資格審核必要文件,由內政部營建署依查調結果辦理資格審核。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說明,行政院院長陳建仁提到,為因應三年多來疫情及升息壓力,對中產家庭帶來的衝擊,政府將運用疫後特別條例規劃房貸補貼方案,針對一定家戶所得以下、僅持有一戶自用住宅的貸款且一定核貸金額以下者,提供每戶一次性 3 萬元的支持。
第二十四條 申請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案件之審查,以申請日所具備之資格與提出之文件為審查依據及計算基準。 但審查期間持有住宅狀況、戶籍之記載資料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之相關文件經審查不符申請條件或有異動致不符申請條件者,應予以駁回。 三、核定戶以配偶持有之住宅為抵押擔保品者,應檢具配偶間約定為共同財產之證明文件及住宅所有權人之同意書,向承貸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並不受第一款有關抵押擔保品應為申請人持有或其與第二條第四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家庭成員共同持有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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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貸金融機構基於業務自主、相關資金運用、成本考量及契約自主等因素,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核貸與否、貸款額度及償還方式,由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核定戶與承貸金融機構協議定之。 三、承貸金融機構如依本辦法及因徵信、授信規定等因素駁回核定戶之申請時,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核定戶並副知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前項第七款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無居留證、居留入出境證或出入國(境)相關資料,或出入國(境)相關證明文件顯示未曾入境者,視為無該家庭成員。 (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相關證明,如保護令影本、判決書影本、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出具之證明文件;以警察處理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報案單、政府立案之醫療院所開立之驗傷診斷證明書證明者,應同時出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轉介證明單(函)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二、補正項目為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第一類優惠利率適用對象之證明文件者:續予審查,適用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目第二類優惠利率。
目前「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線上申請網站」已開放,打算申請補貼的朋友自 6 月 1 日上午 9 點起,可至內政部線上申請系統申請。 針對受疫情影響的中低薪房貸族,內政部規劃自用住宅房貸補貼方案,即「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方案(草案)」來減輕房貸族經濟壓力。 符合年收入在一定金額以下、原始核貸總額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得申請房貸補貼。 內政部房貸補貼「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方案」出爐,申請條件、補助名額、補助金額搶先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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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償還年限:由申請人與承貸金融機構協議定之;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五年。 但無法依限還款者,經該承貸金融機構同意後,可再展延寬限期,展延期限由申請人與承貸金融機構協議定之。 一、優惠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依擔保品所在地覈實決定,臺北市最高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新北市最高為新臺幣二百三十萬元、其餘直轄市、縣(市)最高為新臺幣二百十萬元。 3.申請期限: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自用住宅補助申請2023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表示,為降低購屋人壓力採取3萬元定額補助,雖然已限縮範圍至接近自用,但仍不免會有收入高卻所得低的富二代或自營業者符合資格,真正需要的可能看得到吃不到,公平性是一大問號。
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轉述,行政院長陳建仁說,為因應3年多來疫情升息壓力,對中產階級帶來壓力、衝擊,政府規劃房貸補貼方案,提供每戶一次性3萬元支持,預估減輕55萬房貸戶負擔。 自度住宅補貼自購住宅貸款之承貸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以及壽險公司,Money101列出各家銀行給大家參考,詳細承貸單位可以點擊👉這裡。 申請內政部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也可同時申請財政部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想了解財政部購屋貸款可點選:《2023年各家銀行安心成家青年購屋貸款優惠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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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敬德根據聯徵中心統計說明,去年前3季30至40歲購屋的族群,銀行授信額度北市平均為1530萬元,新北市為1016萬元,新竹縣982萬元,新竹市929萬元,都明顯高於補貼標準;較容易符合條件的是桃園市751萬元,台中市813萬元,台南市688萬元,高雄市713萬元。 她從8成房貸金額回推總價,台北市須在總價1062.5萬元內,其他縣市總價875萬元以下,才有機會達標;落在這樣總價帶的物件,多是兩房以下產品,因此現成的小資小宅屋主,可能是這波最大受惠族群。 另外,林右昌表示,有房子的人不代表是有錢人,為減輕中低薪房貸族壓力,目前特別條例在立法院審議中,為了回應民眾需求,同步進行規劃,會在立法院通過後再實際推動。 政策重點是減輕中低薪房貸族居住負擔,不是鼓勵未來要買房子的人,也不適用於購買高房價民眾,不會補助到出租房子的房東。 林右昌重申,本政策的重點是要照顧過去3年受到疫情影響的中低薪房貸族,正視他們所面臨的生活困境與負擔,政府幫忙這群人一同面對後疫情時代的生活。
一次性 3 萬元的房貸補貼採一次性撥付,第一批房貸族 7 月 10 日起就能陸續領到,方式採直接入帳。 林右昌強調,中產以下支持專案開放申請迄今,民眾申請件數已累計逾63萬,已有42萬件完成審查,部分案件因案件複雜、申請貸款時間久遠、須確認家庭成員有無房貸等情形,要花較長時間審認。 吳文彥指出,住宅補貼資格審核採「評點制」,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可加分,不是先申請的就先獲得補貼,評點分數會核定序位;超過計畫戶數時即不予核定,如有可加分條件的民眾,申請時可勾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申請人得提出切結,不併入計算或審查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相對人及其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年所得、財產、接受之政府住宅補貼及評點權重。 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相對人與受害者為同一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申請案之家庭成員,且同一受理期間提出申請時,僅受理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受害者之申請案件。 (四)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其他租金補貼、為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承租戶,應檢附該家庭成員放棄原租金補貼、承租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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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領租金補貼返還期限最長為一年;補貼機關得依溢領租金補貼者之經濟狀況協議分期返還或延長返還期限,其延長返還期限合計不得逾一年。 家庭成員溢領租金補貼者應先行返還或協議分期返還後,方得申請或接受以後年度之租金補貼。 二、受補貼戶逾前款規定期限未檢附新租賃契約,自出租人死亡屆滿六個月之日起不予核撥租金補貼。 前項受查核對象有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之停止補貼情事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撤銷或廢止原補貼之處分,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溢領之補貼,由承貸金融機構通知原核定戶限期返還。 前項面積之計算,以建築改良物(以下簡稱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物登記簿之登記為準;受租金補貼者,居住面積之認定,得以租賃契約或切結書為準。
因此,不適用未來要買房子的人,並透過規範原始核貸金額,讓買高價房的人無法適用。 三、原始核貸金額,位於臺北市住宅為新臺幣850萬元以內;位於其他直轄市、縣(市)住宅為新臺幣700萬元以內。 3、原始核貸金額,位於台北市住宅為新台幣850萬元以內;位於其他直轄市、縣市住宅為新台幣700萬元以內。 此次規劃主要是因為疫情後房貸、物價上漲,房貸族壓力大而給予的支持,以減輕他們生活上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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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始核貸金額以金融機構保存之核貸金額資料為準,由金融機構查調借款人購置住宅申辦貸款時原始核貸金額或自其他金融機構轉入後之核貸金額。 自用住宅補助申請 4、合計持有房屋一戶以內不包括無持有房屋,或持有1戶以外之其他共有房屋,如屬無持有房屋,或持有一戶以外之其他共有房屋者不符合申請條件。 分析可能的原因包括規定基準日2月28日前貸款已結清、無貸款,或是屬於理財型房貸及周轉金貸款等,而非屬於購置住宅貸款。 溢領補貼者返還溢領之利息補貼予承貸金融機構,不計算利息;承貸金融機構將溢領之利息補貼返還予補貼機關,亦同。 核定戶應自與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契約日起二個月內完成撥款手續且不得分次撥貸。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分析,基於保障弱勢的原則,內政部房貸補貼勢必得排富;然而雙北房價高,在雙門檻限制下,要拿到補貼受惠人數少,大多數房貸族看得到吃不到。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受理期間屆滿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完成全部審查作業;必要時,得延長二個月。 根據內政部提供的資料顯示,「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方案」草案部分,疫情期間很多民眾生活都受影響,面對民眾的辛苦,政府嚴肅認真地在面對,後疫情時代,有一群廣大的中低薪房貸族,跟租屋族一樣需要政府的幫忙,以減輕生活負擔。 房貸補貼主要是希望能協助受疫情衝擊的中低薪房貸民眾,以落實居住正義,因此申請上仍所有限制。 申請者須符合房屋貸款金額及家戶所得條件,台北市房屋原始貸款金額在 850 萬元以下,其他縣市房屋在 7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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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租金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同一年度申請人僅得擇一種申請,並以一件為限,同時申請二種或二件以上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限期申請人擇一申請,屆期未擇一者,得全部駁回。 同一家庭以一人提出申請為限,有二人以上申請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限期請申請人協調由一人提出申請,屆期協調不成者,得全部駁回。 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案件後,應併同戶政機關、財稅機關及相關單位提供之資料予以審查,對資料不全者,應通知限期補正。
前項第二款租賃契約影本所載出租人非所有權人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通知限期檢附所有權人同意證明文件。 申請時尚未租賃住宅者,免檢附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書件,並應於核發租金補貼核定函之次日起三個月內補件。 二、以配偶或直系親屬持有之住宅辦理貸款者,原申請人應向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申請人變更;申請人變更後仍應符合家庭成員不得擁有二戶以上住宅及不得重複接受二種以上住宅補貼之規定。 取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於接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前或後死亡,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原申請書表所列符合申請條件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於收受通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申請辦理變更取得利息補貼證明者、接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以下簡稱受補貼者)。 第五條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申請人提出申請後死亡,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原申請書表所列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於收受通知之次日起二個月內申請辦理變更申請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變更後申請人之條件予以審查。 「中產以下房貸族支持金專案」將於6月1日上午9點開放申請,只要貸款狀況、財產符合申請規定,於官網填寫基本資料,第一批符合資格的自用住宅貸款戶,內政部預估7月初就能獲得一筆定額新台幣3萬元支持金,實質減輕生活壓力;專案上路前,如果不了解房貸補貼細節,內政部也開放免費諮詢專線服務,歡迎民眾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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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物登記資料登記原因欄應登記為買賣;如登記為第一次登記,應提出買賣之證明文件(如經公證之建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建物登記原因為拍賣者,得視為買賣。 (二)申請人持有、其配偶持有或其與第二條第四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家庭成員共同持有之二年內自建或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家庭成員均無其他自有住宅。 第六條 接受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者居住之住宅,每戶最大建築總樓地板面積,應符合各地區都市計畫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農舍面積規定。 四、二年內自購住宅:指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購買之住宅,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在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日前二年內。 林右昌特別提醒,詐騙手法常結合時事議題,本專案線上申請通過審查後,支持金會透過原貸款金融機構,直接存入借款人約定繳納貸款本息的帳戶內。
- 申請者須符合房屋貸款金額及家戶所得條件,台北市房屋原始貸款金額在 850 萬元以下,其他縣市房屋在 700 萬元。
- 二、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建物登記資料,其主要用途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 符合年收入在一定金額以下、原始核貸總額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得申請房貸補貼。
- 4、合計持有房屋一戶以內不包括無持有房屋,或持有1戶以外之其他共有房屋,如屬無持有房屋,或持有一戶以外之其他共有房屋者不符合申請條件。
-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總監郎美囡指出,依據政府總金額規劃,台北市比較有機會的物件,大約是單價每坪60萬元以下、坪數約20坪住宅,並且以屋齡20年以上中古大樓華廈或老公寓機會較大;若以區域來看,文山、萬華及北投是台北市較低價的區域。
(台灣英文新聞/政治組 綜合報導)行政院會今天(16日) 通過內政部提出「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方案」草案,針對僅有1筆自用住宅貸款、家戶所得合計新台幣120萬元以下,且原始核貸金額台北市850萬元以下者,一次撥付3萬元。 營建署說,住宅補貼採取評點排定補貼優先順序,對於弱勢家庭及特殊經濟需求的申請者,會額外評點加分或享有較低的優惠利率,第一類優惠利率為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減0.533%、第二類優惠利率為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加0.042%;另外,兩類補貼也可搭配財政部轄下8大公股銀行辦理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 申請人提出申請後,主管機關會在受理期間屆滿後 2 個月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延長 2 個月;經審查合格者,由主管機關按年度辦理戶數於審查完成後 1 個月內依評點基準評定點數高低、順序及計畫辦理戶數發給。 若申請最低評分相同致超過年度辦理戶數時,將就評分相同者以公開或公平、公正之方式辦理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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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發租金補貼核定函時已附齊第十七條規定文件,且其租賃契約仍為有效者,自核定函之日所屬月份或次月起,按月核發租金補貼一年。 但承租人間不具直系親屬關係且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認符合基本居住水準者,得酌予增加補貼戶數。 申請人承租之建築物屬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者,免檢附第一項第三款文件,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認定之。
此外,不合格戶後續將依本專案作業規定,透過中華郵政寄送紙本駁回函予民眾,請多留意。 內政部長林右昌今(7)日表示,「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第2期合格戶約10萬戶,目前已累計核定超過35萬戶。 這次核定戶3萬元支持金,將於8月10日由金融機構陸續撥款,民眾即日起可至「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線上申請網站」查詢或自行下載核定函。 自用住宅補助申請2023 前項租金補貼遷移申請案件,經遷移後租賃住宅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符合資格且審酌經費可支應者,以遷移後之直轄市、縣(市)租金補貼金額為準,核發租金補貼遷移核定函並續撥租金補貼至補貼期間期滿;經審查未符資格或遷移後無經費支應者,駁回遷移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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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自購住宅貸款戶」無論新舊貸款戶均比照青年安心成家貸款2.0版,也可自今年8月起享有貸款利率多1碼的補貼,期限至115年7月底止。 內政部營建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今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為1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項目包含「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營建署表示,會於受理申請後3個月內核發核定函或駁回函,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延長。 其中,核定函由申請人自行於線上申請網站下載;駁回函則會由營建署採紙本郵寄方式通知申請人。 (七)其他事項悉依「內政部對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辦法」及「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作業須知」辦理。 結果若顯示「審查中」,則代表你已成功送出申請,請靜候審核結果通知。
但因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信託登記,或以權利變換方式參加都市更新而辦理信託登記,於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不在此限。 一、經核定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以下簡稱核定戶),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之日起一年內,檢附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與承貸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契約。 四、申請人持有、其配偶持有或其與第二條第四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家庭成員共同持有之二年內自建或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自建或購屋貸款者,檢附該住宅之貸款餘額證明(如附表一)影本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影本。 三、家庭成員僅持有未保存登記,申請前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住宅,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 林右昌補充,「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開放申請至今已累計逾63萬件數、其中有42萬件完成審查,部分則因案件複雜、申請貸款時間久遠、尚需確認家庭成員有無房貸等情形,仍得花費較長時間審核,請正於審查中或尚未收到公文通知者務必耐心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