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部分佛心公司會有額外的特休作為員工福利的一部分,如果你的公司有這樣的福利,計算時別忘了額外加上去。 舉例來說,Jerry 在新公司到職滿半年,在 6 個月到 1 年的這個期間,他有 3 天的特休假;等到他任職滿 1 年後,1 年到 2 年的這個區間,他又可享有 7 天的特休假。 舉個例子,某月給予8天排休,1日為第1天,28日為4週的最後一天,但員工用排休的,把其中兩天假排到第29、30日了,那麼前面的28天內,休假日一定不夠,就會觸法了。
然法律規範經常更迭,企業可能一時未察或疏忽新制、勞工未能及時獲得保障資訊等,而誤觸法網、失去該有的權益。 依此,勞動部特別製作《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規之常見疑問集,透過情境式帶入勞資雙方可能遇之爭議,更加清楚明瞭的解釋法律規定。 為因應各行各業不同之營運型態,另訂有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規定。 經本部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2週)、第30條第3項(8週)、第30條之1(4週)規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依各該規定實施彈性工時。 根據勞動部於 2021 年 11 月 10 日說明,未感染新型冠狀肺炎但是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特別休假」,或是與雇主協調工作時間。
月休幾天: 變形工時
下文將整理元旦連假、農曆過年、兒童及清明節連假、勞動節放假、端午節連假、中秋節連假、國慶雙十連假天數及補班日期,還有行政院行事曆可免費下載。 根據公職王官網顯示,四等監所管理員採輪班制,每月休假天數約17天,月薪48K~54K(本俸、專業加給及值勤津貼等),且任滿六年後可轉任一般行政單位。 1.依照行政院公布的2022年行事曆,包括距離現在最近的元旦連假,明年3天以上的連續假期共有8個,包含4月的清明連假、5月的勞動節連假、6月的端午連假等。 週年制是採到職日開始計算,一旦勞工工作滿 6 個月就能擁有 3 天假,不過需要在滿 1 年前用完,此後以此類推,工作滿 1 年有7天假,滿 2 年前要用完。 相對於病假或事假,特休決定權在於員工,公司不得拒絕勞工的特休請求,也能不能因為員工請特休而有任何不利處分,更不能扣全勤績效。
- 中國財政部昨天下午發布「關於減半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公告」,公告內容指出,為了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證券交易印花稅實施減半徵收。
- 但若是推延過一次仍然沒有休完特休假,雇主應該要將特休假折為工資發給勞工。
- 長遠來說,兩個制度可享有的特休天數是相同的,但是對於兩個同樣時間入職的員工來說,可以使用特休的區間不同。
- 一旦特休因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沒休完,沒休完的天數,雇主要依法發對應天數的工資。
- 上述的其他制度僅是對於所謂的年資「一年」有不同的起始與終止日的定義,但是計算的方式與邏輯和曆年制是相同的。
因此,若雇主要求勞工連續工作超過五天,在第六天(換句話說,就是要求勞工在他的休息日上班)時應以加班費計算,算法同月薪制勞工。 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76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將這兩個假日視為「有給薪休假」,因此時薪制勞工比照月薪制勞工,在休息日出勤時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為使勞雇雙方能進一步瞭解工時制度,提供相關法令規定、數種工作時間安排型態,現行工時制度下產生之相關問題解釋,本部製作「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期盼對於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均有所助益。 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曾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76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因此時薪制的勞工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除了採用 4 週彈性工時制度可安排連續出勤日多達 12 日,其他不管是固定工時或是 2 週彈性工時、8 週彈性工時的雇主都須每 7 日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僅可彈性調整休息日。 根據台灣勞基法規定,每年勞工除了例假日、國定假日可以放假之外,還有針對年資計算的「特休假日」,簡稱為「特休」。
月休幾天: 相關新聞
一名網友近來在PTT「八卦板」以「考公務員要考哪個CP值才高」為題發文,說他看朋友考上公務員後也想去考,想問哪種類組公務員CP值最高? 條件是「最好是好考,不用輪班跟加班,離家近,錢多,不用第一線面對刁民,辦公室女生又很多一直香香的」。 其中最多人提及監獄相關職缺,「CP值最高就監所管理員啊!四等錢最多,休假又多,習慣作息的話也沒啥事。不然就法警,錢少一點點,事更少」、「監獄,再轉作業導師」、「監所」。 工作百百種,要找到適合自己的並不容易,也有許多人會選擇有穩定收入的公家機關。 不過一名網友表示,他看朋友考上公務員後,也想去考,但不知道考哪種類組的公務員cp值較高,因此詢問大家意見。 家庭照顧假為常態假別,與一開始介紹的「防疫照顧假」不同;家庭照顧假可為廣泛的原因且不支薪、防疫照顧假則僅限於受到 covid-19 影響的勞工,且雇主可自由決定是否支薪。
這週六因為客戶受到國際事件影響,急需公關公司協助處理,主管在徵得 Kate 的同意下安排他週六進公司幫忙,比照平日一樣出勤 4 小時。 雖然 Kate 平常的工作時數每週只有 20 小時,但因為他已連續上班五日,週六出勤對他而言已是額外利用休息日上班,所以以加班辦理,Kate 的週六出勤將可獲得 176 x 2 x 1.34+176 x 2 x 1.67=約 1060 元。 雖然時薪制勞工通常一週工作時數不會多達法定的 40 小時,但雇主仍須讓勞工每 7 日有 1 日的例假日+1 日的休息日。
月休幾天: 月薪制勞工 — 國定假日雙倍薪資&加班費計算方式
只要把握同樣的原則計算即可,同樣也建議在到職時雙方要有明確的共識,往後才不會衍生紛爭。 Anna 和 Nancy 都在同一間超商上班滿兩年,雖然年資相同,但因為勞動時數的差異,特休計算的方式也不同。 如果公司排休能夠不違反「七休一」,則利用八週變形操作「月休N天」會是不錯的選擇;反之,若公司有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6天的需求,則只能透過四週變形操作「月休N天」。 惟基於健康考量,每日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且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五、從附表範例來看,七月排班時發現下半月排休過少,即可預期八月排休將必須在8/10前(A循環內)至少排休5天,但如此將影響B1~B3週的排休天數也過少、甚至連帶影響九月排休。 可在七月發現排班過少時,就先在七月份指定一個工作日,變更為休息日加班;最遲可等八月排班時,發現難以在8/10前排滿5天再行指定。
特休的優點在於能夠領全薪,且休假不需說明請假事由、不需提供證明文件,相較於病假、事假更為彈性。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意旨在使部分工作性質特殊者,與雇主間有合理協商工作時間之彈性,非可使勞工之工作時間完全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及不另給予延時工資。 四、如引言所述,持續「月休8天」,整年度會少8個休息日,所以計給加班費是必然結果。
月休幾天: 工時(休息、休假、請假)
因為每 2 週應至少有 2 日的例假日,所以第 2 週的週六、週日必須為 2 日的例假日,勞工在第 1 週與第 2 週最多可連續出勤 12 日。 而在第三週,勞工將在週四達到 4 週內的總工時 160 小時的上限,因此從第三週的週五開始,合計休息日、例假日以及免出勤日,總共可有 10 日連續免出勤。 3.根據現行勞基法規定,排定特休日期是勞工的權利,雇主不得強制規定勞工特休假要排哪幾天;若有急迫人力需求,可經雙方協調後調整。 時薪勞工的特休規定,與月薪勞工基本上是相同的,不過雇主可以根據「雇用部分時間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由勞資雙方協議,依勞工的實際上班時數,按比例計算特休天數。 明年民國111年休假日包含農曆新年、二二八紀念日、清明節、中秋節等一共有八個連續假期。 以下統整「五大請假攻略」建議,請一次最多可以休到九天,讓2022能夠有完善的休息假期。
有關於特休能否以半天為單位,在法律上無明文規定,相當仰賴勞資雙方的協調。 月休幾天 有些公司能以半小時或小時為單位,不過由於歷年制的關係出現,0.5 日的特休是相當常見的,原則上以半天為單位應是合理可行的。 週年制的計算方式雖然對勞工來說清楚明瞭,但對人資來說卻較為麻煩。
月休幾天: Time.is - 提供所有時區的準確時間
其實一例一休新法實施後,確實有些地方需要改變,建議如果在公司上下理解能接受的範圍內,盡量改成以週的方式去排班吧。 這是最不會有爭議的,每28天之中,可由公司先指定例假日的範圍,其他休息日就可以由員工或勞資協商來排班。 2 月 4 日是補過年期間 1 月 27 日星期五原上班日的調整放假。 今年農曆春節是 1 月 21 日至 1 月 24 日,其中有 2 天在例假日,故在 25 日、26 日補放,又 27 日逢週五,故彈性放假一天。
- (2) 週日為例假日,2 週內應該休到的 2 日休息日統一於第 2 週實施,所以可安排連續 3 日的免出勤日(2 休息日+1 例假日)。
- 時薪勞工的特休規定,與月薪勞工基本上是相同的,不過雇主可以根據「雇用部分時間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由勞資雙方協議,依勞工的實際上班時數,按比例計算特休天數。
- 其實一例一休新法實施後,確實有些地方需要改變,建議如果在公司上下理解能接受的範圍內,盡量改成以週的方式去排班吧。
- 另一方面,國定假日的放假規則其實有2大原則:第一,補假方式「如遇到週六就往前補週五休假一天、遇到週日就往後補週一休假一天」;第二,彈性補班方式「放假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
- 特別是春節、元旦有兩日逢例假日補休加上彈性放假,這次年假長達 10 天。
為了能從排班階段就符合法令規定,主管/人資/排班人員不可不了解變形工時。 根據勞基法 §38 第 4 項規定,雇主與勞工雙方可以協商遞延到隔一年再休,但如果隔年還是沒有休完或勞動契約終止時(例如:自行離職、被資遣或退休等),無論是勞工自己不休或雇主不讓員工休假,只要有還沒用完的天數,都應折算成未休工資。 因為先前 Ben 已經和老闆約定好這四天要上班,是所謂的「工作日」,若他不能出勤,應該按照正常的請假程序辦理,老闆也可依照 勞基法第 43 條 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相關規定,減發 Ben 未出勤的工資。 在一般的狀況下,勞基法規定每 7 日應有 1 日的例假日加上 1 日的休息日,且勞工連續出勤應以 6 日為限。 其中例假日的規定較為嚴格,因此連續出勤 6 日的第 6 日應挪用休息日,且時薪制不適用彈性工時(亦稱變形工時),所以第 7 日不可要求勞工出勤、至少須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日,所以時薪制勞工不應有例假日出勤的情形發生。
月休幾天: 上班族努力跳槽加薪 才趕得上通膨?
因為監所管理員需要輪班,所以休假天數也會比較多,堪稱為休假最多的公務人員,休假天數可達17天,其薪資約48,000~54,000元(本俸、專業加給及值勤津貼等)。 這邊將介紹兩種不同的時薪制勞工的休息日加班費算法,一位是全職、一位是兼職,兩者的差異主要是因為出勤日上限的規定而影響到加班費的計算,其他皆相同。 除此之外,也因為《勞基法》在105年底修法後,已將特別休假的日期排定權交給員工,因此,屬於「有薪假」的特休假,如果雇主限制你只能請休哪幾天,又或者拒絕讓你連假前休特休,將可處2萬~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
對於這樣調整的企業來說,原先的休息日 12/27 變成了工作日、工作日 1/2 變成了休息日。 如果雇主要求員工在彈性放假的這天,也就是休息日 1/2 出勤,應該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休息日支付勞工加班費;若是勞工不同意出勤,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 根據 勞基法第 39 條,雇主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要求在國定假日出勤,如果勞工不同意,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 雇主除了支付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班費以外,也可在勞資雙方協調同意後,將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以下規定不限於月薪制或是時薪制的勞工。 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公司單位持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就該依年資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因此特休也被稱之為「年假」,也就是公司每年(的特定時間段)會給予的假期。 首先,如我們上面所提及的,勞基法是以「週」為單位排定一例一休,如果以月來排定休假,乍看之下總休假天數沒問題,但卻有可能導致某幾週因為週期內例休不足,而使企業需要額外給付休息日加班費,甚至也可能導致有連續出勤超過六天的情況產生而違反法令規定。
月休幾天: 休息日(一例一休)
2023 年中秋節為 9/29(五),與 9/30(六)、10/1(日)合併連休 3 天。 2023元旦時間為1/1(日),逢假日於 1/2(一) 補休,兩日與 12/31 (六)合併,放假 3 天。
此頁面除了請假攻略,讓你知道怎樣請假可以放最多天,並提供補班日資訊。 二、二週、八週變形,都不能違反「七休一」原則,如果公司排休能夠不違反「七休一」,則利用八週變形操作「月休N天」會是不錯的選擇;反之,若公司有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6天的需求,則只能透過四週變形操作「月休N天」。 特休(Annual Leave),是勞基法 §38 明文規定的一種能領薪水休假福利制度。 有別於病假、事假可能遭到公司扣薪、扣績效,特休的決定權完全取決於員工,公司不得拒絕或給予任何不利處分。
月休幾天: 勞動法-解析-討論
基本上,時薪制勞工的特休假相關規定與月薪制勞工無異,但是雇主可以根據勞動部所制定的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依照時薪制勞工的工作時數按比例計算特休。 月休幾天 不少中小企業在排班表時,可能只依「月休N天」的習慣給假(N=4~10),不理會已經符合法令的「月休8天」制度,甚至不知道何謂「變形工時」! 即使是「月休8天」,在不計國定假日的前提下,一年例假日及休息日僅96天,距離法定的104天,還少了8天。
週年制為最常見的特休計算方式之一,以勞工受僱日當日開始計算每週年的時間,不論到職時間是何年、何月、何日,到職時間一滿六個月,即有3天的特休,滿一年即有7天特休。 如果在搞懂勞基法特休之前,就急於想要知道自己的特休天數,可以上政府官方的「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網站來計算。 不過Glints還是會建議大家務必搞懂計算邏輯,避免過度依賴外在工具。 包含因元旦1/1 正逢星期六、原先就是休息日,因此今年 12/31(五)補假一天,不需要上班,另外因明年中秋節9/10也是星期六,因此 9/9(五)也補假一日;而需要補班的日子則是1/22(六),需要補一天春節連假。 《104職場力》小編特別精選企業人資、勞工朋友經常詢問的問題,讓每個人都能更加熟悉法規,落實法令規定、職場不吃悶虧。 若是以全年總週六日的日數,做為可排班放假的天數,這樣的方式不是不可行,但是如此做法,雖然總休假天數是夠了,但是很可能仍然會違反休假周期的原則。
月休幾天: 公務員領50K以為自己高人一等!去女友家一聽家境,想找地洞鑽進去:有夠丟臉
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許多人認為只要能考上公務員,獲得「鐵飯碗」就能有安穩生活,不過究竟哪種類組CP值才高? 一名網友近來看到朋友考上後也心癢癢,詢問哪種類組「錢多事少離家近」又好考,掀起鄉民紛紛留言,其中「監所管理員」被點名最多次,據悉雖採輪班制,但休假天數達17天,薪資可達48-54K。 「懂一點法律,才不會讓自己吃虧」,勞工在簽訂勞動契約時,也是捍衛自身權益非常重要的時刻,如果還沒有頭緒,可以參考Glints文章「勞動契約簽訂太重要了,求職者該注意的3大重點!」。 歷年制也是常見的特休計算方式,不論勞工到職日為何,統一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期間為計算單位。
除了不能禁止請特休假,雇主也不可要求勞工「在特定的時間請特休假」。 這樣的狀況常見於號稱「補班日不用上班,但是卻要求員工當天要請特休假」的企業,不需補班應是企業主動提供的福利,不能要求勞工用自己的權益來交換。 特別休假是勞工的權益,就算有營運上的急迫需求,雇主也須取得勞工同意才可要求其加班,所以基本上雇主不可干預勞工請特休假的意願,也不能要求附上任何證明。 也就是說,特休假是勞工可以「完全自由運用」的假,雇主無權干涉請假的原因。 根據 勞基法第 38 條,如果雇主需要勞工在已經排定的特休日出勤,需要事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國定假日支付 加班費。
月休幾天: 勞動法解析 工時篇 – 『月休N天』如何合法操作?
另外,也有許多人推薦監所管理員,「CP值最高四等監所管理員,每年報考人數都破兩三千,錄取率也有快50%喔,薪水也不差」、「監所管理員CP值最高,四等錢最多,休假又多,習慣作息的話也沒啥事。不然就法警,錢少一點點、事更少」、「監獄,再轉作業導師」。 月休幾天2023 原PO心想,「警消感覺很累,行政大概會一堆刁民又窮,技術類一堆肥宅,一日土木終生土城,國營難考,除非技術類賣命」,詢問網友建議考哪比較好。 依據中央氣象局資料顯示,8月30日至31日為蘇拉颱風最接近臺灣時間,預估南部山區有局部大雨或豪雨產生,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考量檜谷山屋位處偏遠山區且海警已發佈,因此於今(29)日零時起預警性封閉至8月31日。 至於檜谷山屋暫停開放期間,核准住宿山友,園方全額退費,相關訊息請上”檜谷山屋申請網站”查詢。 中國財政部昨天下午發布「關於減半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公告」,公告內容指出,為了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證券交易印花稅實施減半徵收。
原PO表示,他想考公務員,最好是那種好考、不用輪班跟加班、離家近、錢多、不用第一線面對刁民、辦公室女生又很多的。 他也說,「警消感覺很累,行政大概一堆刁民又窮,技術類一堆肥宅,一日土木終生土城,而國營難考,除非技術類賣命」,不知道大家建議他考哪種。 有網友近日在PTT詢問,看朋友考上公職後也想跟進,希望錢多、離家近、不用加班。 月休幾天2023 不過綜觀網友推薦,最多人點名的是「監獄」及「監所管理員」,網友說明「CP值最高就監所管理員啊!四等錢最多,休假又多,習慣作息的話也沒啥事, 不然就法警,錢少一點點,事更少」、「監獄」、「監獄,再轉作業導師」。
台灣職場環境中,不乏慣老闆這樣的角色,任性妄為,以為老闆就是至高無上的代表。 看完此篇文章,相信大家已經學會如何計算「今年特休有幾天」,熟知「特休能否換成工資」以及「工資如何計算」。 雖多數公司採週年制或是曆年制,但仍有公司對於「一年」的定義有不同的起始、結束時間。 不論公司如何計算,最重要的是勞資雙方在到職日時,需確保雙方擁有相同的共識,避免勞資糾紛。 勞工排完想休的日子,先鎖定單週完全未休者,檢查其所屬的二週內(四週週期的前二週或後二週),是否排休二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