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人士來台10大好處2023!內含商務人士來台絕密資料

Posted by Eric on September 20, 2020

商務人士來台

八、以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服務之大陸地區人民,不得轉任或兼任該跨國企業以外之職務,其有轉任、兼任或離職者,應於十日內離境。 (一)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有效期間自核發之翌日起算六個月;必要時得予縮短效期。 未能於有效期間入境者,得於該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線上申請延期一次,有效期間自原證效期屆滿之翌日起,比照原許可效期。 二、申請文件不符或欠缺,應於經通知二個月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駁回其申請;不能補正者,逕駁回其申請。

(二)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十六條至第二十八條。 (三)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以下簡稱外國人才專法)第二十四條準用同法第五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六條、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條至第十條。 商務人士來台 商務人士來台2023 二、適用對象:符合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香港澳門居民。

商務人士來台: 大陸地區人民

七、經許可進入之大陸地區人民,入境時應備有回程或前往第三地之機(船)票。 二、申請人在第三地區者:申請人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政府授權機構申請,邀請單位另檢具所有應備文件,代向本署網站線上申辦。 完整接種疫苗的機組員,檢疫同步鬆綁,3月7日起打滿3劑COVID-19疫苗滿14天的機組員,長程航班入境檢疫從5+9改為5+5,短程航班則從7天自主健康管理改為自我健康監測。 一、居家隔離天數為 10 天,以最後接觸日為第 0 天,開始計算居家隔離至滿 10 天(非以匡列日計算),隔離期滿前檢驗陰性者,解除隔離,並自第 11 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 7 天。 國人及外籍人士在國內外取得的文件欲持往國外或國內使用時,得透過我國及各該國文件驗證程序,使該等文件產生一定公信力而被要證機關接受。

一、 全面恢復簽證便捷措施:  符合資格的外籍人士得以落地簽證方式來臺,或事先申請電子簽證及內政部移民署「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憑證。 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臺觀光(觀宏專案)相關申請事宜,將按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所訂開放程期受理。 在3月7日最新外籍商務人士入境措施公布以前,鑒於去年5月開始國內COVID-19疫情較不穩定,針對外籍員工來台工作,主管機關遂要求雇主須為外籍員工個別以專案方式申請入台許可,成為除工作許可之外,駐外館處核發外籍員工緊急入台簽證之額外條件。

商務人士來台: 外交部 「武漢肺炎(COVID- 」資訊專區【請由此進】

由於國際疫情持續升高,各國續採取國境及飛航限制,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再自動延長30天,毋需另行申請。 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 雖然國際疫情近來有趨緩跡象,但各國所採取之國境及飛航限制多未解除,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第3次自動延長30天(共計延長90天),毋需另行申請。 邇來國際疫情發展狀況雖有趨緩跡象,惟各國仍普遍維持邊境嚴管,國際航班亦未恢復正常,國際旅行難度仍高。

三、經許可居留,在臺灣地區居留一定期間,仍具備原居留條件者(親屬關係因結婚或收養發生者,應存續三年以上。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已生產子女者,不在此限),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四、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臺就學者畢業後(HF168),依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經許可居留連續滿五年,每年在臺灣地區居住一百八十三日以上,且最近一年於臺灣地區平均每月收入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二倍以上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應於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有效期間屆滿前三十日內,備齊下列文件:1.申請書、2.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商務人士來台2023 六、依外國人才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許可居留,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得申請延期居留,延期居留期間如下:1.準用同法第八條規定者:每次最長為五年,其隨同申請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亦同。

商務人士來台: 商務人士來台相關資訊

一、在大陸、海外地區或港澳製作之文書,應經海基會、駐外館處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澳門)驗證。 依規定繳附之文件為外文者,應經駐外館處驗證(委託申請延期居留者,委託書免經驗證),並檢附經駐外館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譯本;預防接種證明為外文者,應至該管衛生所轉譯登錄。 但依外國人才專法第二十四條準用同法第九條規定申請就業金卡者,免附。 二、居留一定期間之計算方式:自定居申請日往前推算,在臺連續居留滿一年(一年內得出境三十日,出境次數不予限制)或連續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在臺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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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首座完整認證的智慧城市,就是新北!」新北市榮獲ICF國際組織智慧城市論壇頒發智慧城市,市府代表團於6月21日出席於加拿大舉行的合作備忘錄交換儀式,宣布2024年承接論壇活動,屆時將有多國智慧城市入圍者齊聚新北市,提升新北市全球知名度。 另外自由行部分,大陸早在2019年8月,也就是疫情尚未出現前就暫停,希望大家能了解事情先後順序;這段談話,也暗示目前陷入僵局,對岸才是主要因素。 對此,台中區域立委同時也是立法院副院長的蔡其昌給出的說法是「前瞻計畫 是競爭性的預算,市府必須提出完整計畫爭取補助。」弔詭的是,關於台中捷運藍線綜合規劃已送至交通部審查,卻六度被退回! 從 110 年至今,就已延宕兩年的時間不只,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對此回應:「台中捷運藍線路線大改, 經費暴增新台幣 633 億元,中央本來就要更加審慎。」對於公共建設的預算發 放審慎評估,無可厚非! 然而反觀高雄市的前鎮漁港原先爭取 3,000 萬的改建 經費卻徒增至 81 億以及新竹市的新竹棒球場原先是 3,700 萬元整建計畫,後續卻增加預算直至 12 億元,甚至工程有所瑕疵導致選手受傷,都是中央審慎評估之後的決策嗎? 康寧大學同意接受這些學生入學就讀後,仲介朱啟屏就和聯華食品約好,這些外籍學生不上學,而是到食品工廠工作,每週在聯華工作40小時,期間為4年,1個月工作20多天,入住聯華公司宿舍。

商務人士來台: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邊境嚴管」措施,外交部駐外館處在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將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

去(2023)年10月政府組織的電動車國家隊,格斯科技就是其中一員。 當時在美國辦形象展,格斯的科技引起了美國議員的注意,甚至邀請董事長張忠傑單獨會談,盼能夠促成更多的合作。 張忠傑說,格斯有核心技術,未來將以高階與客製化的研發能力,讓台灣在國際能源市場中可以佔領關鍵地位,世界將看到台灣電池研發創新力及製造實力。

申請方式詳請參照依親居留(居留證持有者之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說明,「被依親人身分證明」得以「聘僱許可函」代替之。 簽證審核: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本處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 提出簽證申請者不論是否獲發簽證,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 二、14天內無「重點高風險國家」旅遊史之入境旅客,自空港或海港入境時皆須配合採深喉唾液及進行PCR檢測,並搭乘防疫車隊前往防疫旅宿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場所接續完成14天檢疫,且於檢疫期滿前(檢疫第12至14天)PCR檢測,另增加第10至12天以「家用快篩」採檢一次。 三、所有入境旅客,檢驗為陽性者,均進行病毒基因定序。 指揮中心強調,邊境管制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入境旅客抵臺時應主動配合邊境加強監測措施,並依指揮中心規定的交通方式前往檢疫地點及配合後續防疫相關措施。

商務人士來台: (10/5更新) 因應「武漢肺炎(COVID- 」疫情 外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專區

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駱炫宏認為,台北至香港線航班非常多,而且港澳民眾都喜歡來台自由行,但過去這段期間只能用團體旅遊的方式,降低很多人來台意願,未來開放後相信對整體旅遊產業會有正面助益。 梁文傑強調,陸委會過去都是根據疫情的判斷,做漸進式開放,其中港澳部分已經研議很久了,原本開放的時間會更早,但中間因為大陸突然完全解封,造成我方對疫情判斷出現不確定性,所以才到現在宣布。 綜上所述,一再遭遇退件的台中捷運藍線以及台中市在前瞻預算僅分配到總預算的 4%更是僅有高雄的五分之一,再再顯示了前瞻預算分配之荒謬,然而身為 區域的立法委員如蔡其昌、林靜儀之流,沒有幫助其所該服務的台中爭取,反 而矛頭對內,更顯荒誕!

(二)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明文件(身份證及護照)正本、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三)保證人親自簽名之保證書一份及保證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正本驗畢歸還>;保證人非二親等內血親或配偶者,加附保證人之在職證明。 但身分代碼為HF168、HF192、HF193、HF198 或HF199者,免附。 (四)最近五年內香港或澳門警察紀錄證明書(三個月內有效)。

商務人士來台: 商務人士

(一) 由經核准設立有案且領有工商憑證之邀請單位以網際網路至本署「大陸、港、澳地區短期入臺線上申請暨發證管理系統」之子系統「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商務活動交流線上申辦」(以下簡稱線上系統)代為申請。 首次使用線上系統之邀請單位,須以工商憑證登入進行註冊。 一、大陸地區人民申請資格及邀請單位資格,請參閱本辦法附表四(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商務活動交流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審查表)。 梁文傑指出,第一階段先恢復受理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也就是俗稱的「網簽」,若符合資格的民眾,馬上就可以透過網簽的方式申請來台;此外也可向內政部移民署「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雲端申請停留)申請入出境證。

  • 問題5: 政府要如何確認外籍人士在過去14天到過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
  • 研考會舉例,市府推動的諸多智慧城市應用,包括利用智慧社區App加強市政、社區消息的傳播;經由智能衛生所、遠距防疫虛擬病房平台達成居家照護等遠距醫療;通過網路投票系統平台,提高民眾對公共事務的參與度。
  • 在PCR檢測方面,所有旅客在入境時(第0天)、檢疫期滿前(檢疫第10天)須進行PCR採檢,檢測結果陰性者,期滿解除檢疫列管,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
  • 鑒於國人至當地感染的風險提高,故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提升該國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

台中地理位置坐落在台灣中心,更是南北的重要樞紐,對於人口已然不堪負荷的雙北,台中誠然會是移居、宜居的其中一個選擇,這也是為何唯獨台中市、桃園市人口還在正向成長的原因,考量各個地區均衡發展,完善台中交 通網絡,增加人口移入的誘因並改善台中交通問題將更有助於國家發展。 二審高等法院合議庭則認為,一審未清楚說明朱、蕭、張等3人規避《就業服務法》中,關於聘僱外國人工作的範圍、期間等限制規定,依意圖營利而違反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之規定,判朱男1年徒刑、蕭8月徒刑及張6月徒刑;協會因其代表人執行業務違法,判罰金10萬元。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時,依《就業服務法》中,規定營利而違反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之規定,判朱等3人6月至1年不等徒刑,時任校長黃宜純和校方主管則判無罪。 檢方和被告皆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改判,不過刑度相同,其中張永隆得易科罰金。 移民署接獲各方查詢,一時間也搞不清楚狀況,後來查證官網,才知是因網站後台調整作業,導致原有相關公告被重新上架,並非更新政策資訊。 指揮中心指出機組員檢疫放寬的大方向為,長程航班可一人一戶,但仍需經過評估確定適合一人一戶檢疫規定,另外也必須接種第三劑疫苗滿14天,才適用5+5的檢疫措施。

商務人士來台: 開放各類人士來臺一覽表

一、申請書:於線上系統登錄申請人資料,中文姓名及相關資料須以正(繁)體字填寫,英文姓名須與其護照或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之英文姓名相同。 (五)隨行人員可與申請人同時入出臺灣地區、亦得較申請人晚入境、早出境,惟不得較申請人先行進入臺灣地區,如無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ㄧ須延後出境,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亦不得較申請人延後出境。 (二)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從事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者,得同時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且無法自理生活之已成年未婚子女同行或隨行。 所有旅客在入境時須進行PCR採檢,檢疫期間以家用快篩檢測5次,並於檢疫期滿前再採檢1次PCR,陰性者可解除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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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1人1戶」必須具備「獨立的門牌和地址」、「獨立對外出入口」,且檢疫期間,「屋內沒有其他非居家檢疫的人」。 我們提供乾淨整潔、平穩舒適的接送服務,防疫期間更要求司機全程配戴口罩,每趟服務前後都以酒精消毒車內座位及車外把手,讓您擁有最安全的防護。 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英國疫情自本(109)年11月中過第二波高峰趨緩後,12月初起再度回升,近1週平均每日新增逾2萬9千例創新高,截至12月21日累計逾207萬例,其中逾6萬7千例死亡。 該國已於12月20日起將倫敦及英格蘭東南部地區防疫等級提升至第4級。 指揮中心指出,目前全臺有49處集中檢疫所,分布於北、中、南等三區,包括各類公務人員訓練中心、軍營、停招的學校宿舍、旅館等,每人每日新臺幣2,000元整,12歲以下幼童與父或母同住一室者,不另外收費。 指揮中心指出,現行「重點高風險國家」為巴西(Gamma巴西變異株)、印度、英國、秘魯、以色列、印尼、孟加拉及本次新增之緬甸(Delta印度變異株)等,共8國。

商務人士來台: 入境相關費用

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之一:1.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以下簡稱海基會)驗證之在大陸地區未設籍證明書正本。。 商務人士來台 2.有效之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正本、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十三)有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情形者,須另檢附書面說明書,以敘明其任職內容及期間(格式不拘)。 (十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居留地址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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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經指揮中心專案核定、地方政府報經指揮中心同意或經地方政府衛生單位評估家中環境不適合者,如居家隔離者無法有獨立的房間及廁所、住家環境有受病毒污染虞且難以即時確實清消,可能有環境污染造成疾病傳播之風險等,可公費送集中檢疫所隔離。 《中央社》報導,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今天受訪時表示,因為經濟泡泡有各種不同的樣態,所以衛福部和經濟部有很多的討論,要核准經濟泡泡,首先要由主管機關對必要性做審核,衛福部則負責對防疫計畫進行審核與協助,且主管單位要有人做完全的監督,也要寫防疫計畫以負起法律責任。 ◆ 大陸地區所發護照及各項證明文件均需繳驗正本,除國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申請書背面外,其他正本驗畢連同申請書發還申請人。 這一家位在南港展覽館附近的連鎖商旅所屬集團,旗下八家旅館都位在交通樞紐地段,過去大部分的客人都是來台商務人士,但疫情延燒至今兩年,已經有七家都轉為防疫旅館,不過指揮中心鬆口,國門可望分階段打開,第一步就是開放商務客來台,時間點,預計落在三月以後。 但梁文傑特別提醒大家,對岸在今年1月20日恢復旅遊團出境試點,當時開放的20個國家中,也沒有台灣。 他強調,政府考慮的只有一點,那就是對疫情的判斷與掌握,目前台灣方面對香港、澳門比較有把握,但大陸這邊還是相對不確定,所以未來就是按照指揮中心對疫情的判斷,來做後續處理。

商務人士來台: 中網瘋傳「開放中國人民來台自由行」移民署回應了

2.邀請單位屬於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之自由港區事業或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所定之區內事業或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所定之園區事業。 經濟部官員進一步說明,該廠為一家美商電子廠,來台人數為個位數、層級非常高,預計在台待3天,動線單純,多在飯店或辦公室,全程不用隔離,期間會面的所有人員也已登記,經濟部也會派人全程陪同。 她也向現場所有出席頒獎典禮的廠商喊話,若認為投資、採購或商業合作有上述所提的面向,歡迎向經濟部工業局、投資處申請,經部絕對樂意協助。 ◆ 台灣地區旅行社應組團辦理,並以團進團出之方式為之,每團人數限七人以上。 作為全球首座獲得ICF完整認證的智慧城市,新北市將不斷努力,以更加開放和包容的態度,促進數位化轉型,推動智慧城市建設,讓市民充滿光榮感,讓新北成為與國際接軌的首善城市,為全球城市發展提供更多有價值的經驗和寶貴的智慧結晶,侯友宜市長念茲在茲,轉動智慧城市之鑰。 此外,市府為縮短城鄉差距及數位落差,也善用網路帶動資訊共享,設立「新北數位樂學網」,提供免費電腦課程等,持續著力於民眾生活品質的提升,運用最新科技為全體市民服務,點亮最溫暖的光輝,全面提升新北市便民服務與治理機制,邁向安居樂業的願景。

三十五、(身分代碼HF196) 在臺灣地區以創新創業事由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 三十六、(身分代碼HF197) 在臺灣地區以創新創業事由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 三十七、(身分代碼HF198)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四條準用同法第九條規定申請就業金卡者。 三十八、(身分代碼HF199)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二十四條準用同法第九條規定申請就業金卡者,申請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申請。 三十九、(身分代碼HF14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之專業人才。 四十、(身分代碼HF144)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之專業人才,申請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申請。

商務人士來台: 商務

自3月7日凌晨0時起,入境居家檢疫天數將縮短為10天,第11天起繼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居家檢疫以1人1戶為原則,無法落實則須入住防疫旅館,同日入境的家屬或同住者可同住。 詹志宏指出,陸籍人士由於探病、探親、商務履約或是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等理由需要專案申請來台,過去由於疫情關係,需要多一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審核程序;現在疫情告一段落了,這個流程簡化,不用再送審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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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斯董事長張忠傑表示,格斯以Made in Taiwan(MIT)為自豪,此座台灣首座GWh的鋰電池超級工廠從設計、製造流程以及場地規劃都是在地。 格斯科技於典禮上宣布,與多家國際夥伴簽署合作備忘錄,分別有英國Echion Technologies、挪威Beyonder及印度Midwest Energy Pvt. 未來,格斯將與這些國際夥伴在電池芯負極材料、儲能設備及原物料等不同面向展開合作。 格斯科技鋰電池新創團隊原先專注於各式材料與電池的開發。

商務人士來台: 超完整!短期「商務人士」來台,入境居家檢疫、相關規範

問題4: 入境限制相關規定中,「14天」應如何計算? 例如:2月15日入境,計算範圍則為2月1日至2月14日,共14天。 交通部亦依據臺灣衛生福利部防疫要求,自臺北時間109年2月10日00時00分至109年4月29日23時59分,兩岸客運航線除往返北京首都機場、上海浦東及虹橋機場、廈門高崎機場及成都雙流機場之航線外,其餘大陸城市往返臺灣之客運航班暫停飛航。 備註:自12月27日起,自英國入境旅客及過去14天有英國旅遊史者(含轉機),入境後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並採檢,於檢疫期滿前再次採檢。 (二) 病毒核酸(PCR)檢測:入境時(第0天),於機場/港口配合採集深喉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

至於因緊急或人道考量,如奔喪、探視病危親屬等重大事由急需來台,經報獲指揮中心專案許可後,才能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1)日表示,今(2021)年5月17日考量國內及國際COVID-19疫情升溫,宣布自5月19日開始,暫停未持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因此教育部配合指揮中心邊境嚴管措施,暫停境外學生入境申請作業。 現經評估國內疫情趨緩,且110學年度開學在即,教育部專案簽請指揮中心8月20日同意,重新開放110學年度境外學位生及華語受獎生等申請入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即日起開放持我國有效居留證非本國籍學位生(含外籍生、僑生、陸港澳生等)之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來臺依親,外交部配合調整申請相應依親簽證規範。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本(2022)年9月29日起全面恢復免簽證國家國民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從事商務、參展、考察、國際交流、探親、觀光、社會訪問等無須申請許可的活動。

問題6: 具有雙重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過去14天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如果持用外國護照返臺,可以入境嗎? 倘持外國護照且無外僑居留證,過去14天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不得入境我國。 答案: 商務人士來台 駐外館處受理特別入境許可事由除符合公告特殊入境條件的事由外,尚包括重大緊急人道考量,以及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許可等,確有必要急需來臺者。 需經特別許可者,除可持憑相關證明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外,也可自行持憑相關證明,經移民署國境人員查驗通過後入境。 駐外館處受理特別許可,除符合前述事由外,尚包括重大緊急人道考量,以及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等,確有必要急需來臺者。 外籍人士自臺北時間3月19日起,需符合上述事由才能入境我國(啓程地起飛時間為臺北時間3月19日零時前,倘扺達臺灣前曾在第三國轉機過境者,仍可入境)。

商務人士來台: 入境簽證相關文章

王美花會前受訪時也強調,不應再講「經濟泡泡」一詞,因為「經濟泡泡」是國家對國家的層級,而經濟部傾向走專案申請。 經濟部官員指出,經濟部目前想法是以個案申請方式累積案例,最後形成通案。 《聯合報》報導,官員指出,由於本案外商有明確投資意向、且來訪者達到老闆級,在動向方面很單純,來台接洽人員名單也都已經呈報,全程也將會有經濟部官員陪同,符合專案申請要素,因此獲指揮官同意。 在本案之前,也曾有本土業者由於設備需求,申請讓外國技師來台停留一日,但是以投資為目的的專案,本案還是第一件。 《ETtoday》報導,莊人祥晚間受訪證實此事,表示這專案將比照外交泡泡模式,依循此模式入台者可免除居家檢疫14天隔離,但要提供登機前3天內的陰性證明,且入住的旅宿必須出入分開、電梯管制,且行程間必須專人陪伴、專車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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