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公式2023詳細介紹!(持續更新)

Posted by Dave on April 1, 2020

特休公式

因兩週合計工時達到法定上限 80 特休公式 特休公式2023 小時,週五的工時已挪移到週一至週四完成,因此週五成為免出勤日。 E.g. 阿明任職的公司去年薪資45000元整(月薪制),今年薪情好加薪3000元變48000元整,在遞延特休截止日後仍有5天未休完,則這未休完的天數換成工資的計算為「45000元除以30日再乘以5天」,換成工資等於7500元整。 此問題即成網友近期熱議焦點,每年也不乏看見諸多工作者提出「特休折現」相關疑問,那麼當前勞基法是如何規定?

一般而言,離職預告期又分為定期契約離職和不定期契約離職,其中要注意的是定期契約提前離職可能會被雇主要求求償!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舉例:A依照勞基法請事假,從週一請到週五,但週三剛好是中秋節,所以A實際請的事假天數是4天(週一、二、四、五),事假休完剛好碰上六、日,是公司的休假日與例假日,那麼A可以繼續休下去,隔週一在上班。

特休公式: 勞工請特休,雇主一定要照准嗎?

員工去年申請7天特休未休完遞延,今年度有新產生特休假且尚未使用,故在去年申請遞延特休截止日後尚有5天未休假。 若以領月薪制來說,則公司工資計算基準,則是以去年度薪資除以30天,再乘以5天發放。 一零四人資法務前輩:員工與公司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者,則按原特別休假年度終結時應發給工資基準計發。 也就是,特休假的工資基準,那一年的特休假,就以當年度的薪資折成工資發給。 勞工提供勞務,雇主提供薪資,而特別休假(通常簡稱「特休」)目的在於消除勞工一整年工作產生之生心理勞累,在國定假日、假日及休假日外,規定雇主應給予達一定年資的勞工一定天數的特別休假。 學年度制為教育事業單位使用,與歷年制相同依據年資會分段給予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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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年制的計算則是以每位員工自己的到職日作為計算週期的起始,到隔年到職日期的前一天(也就是說如果珊迪是在 2022 年 7 月 1 日到職,那她這一年的週期就是計算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常言道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一起來檢查勞工還有哪些權益可以爭取。 如果想知道 特休公式2023 2023 又哪些值得令人期待的連假以及相應的補班措施,也可以 點這裡 立即查看。 西門子數位工業提供全面性的服務,不只是資安,更包含永續 ESG 的推進。

特休公式: 例假日(一例一休)

如果是非自願離職,每周有2天帶薪謀職假,詳情請見此篇報導「非自願離職篇》被公司開除怎麼辦?3步驟守住你的資遣費、失業補助」。 不過,雇主若能提出因勞工未交接完整而導致損失,例如致使雇主無法和合作廠商履行合約事項等,雇主可舉證並以民事訴訟求償,不可作為預扣薪資的理由。 原則上,若依照現行勞基法規規定,勞工是可以自行排定特休且雇主不能拒絕,即便你要一次把累積十幾天的特休休完,雇主都不能不批准你的假單;倘若雇主有人力上的需求,也僅能透過溝通協調處理。

但部分工時勞工每週工作日數與該事業單位之全時勞工相同,僅每日工作時數較短者,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規定給予休假日數。 特休公式 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76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將這兩個假日視為「有給薪休假」,因此時薪制勞工比照月薪制勞工,在休息日出勤時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不過,對於這樣的規定,可能也會造成不少雇主、主管在人力調派上的困擾,特別是需要排班的企業更怕遇到這樣的情況。 因此,針對員工請大量天數的特休假,雇主可於工作規則上規範,請3天以上的特休假需於30天前或60天前提出,並送勞動局核備及公開揭示即可,雖非完全保障雇主,但仍有拘束勞工與雇主雙方的效力。

特休公式: 曆年制特休離職時要怎麼算?

根據勞基法第79條第3項、第4項,勞工要求離職證明,企業雇主有提供離職證明之義務,若違反則可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有些勞工會想在月初提離職,並且把剩下的所有特休假集中「休到離職」、「休到畢業」,並等待下個月月初的新公司入職,這部分是沒問題的,但請假時勞工身分依舊屬於該企業之受雇者身分,須按照企業請假手續進行。 但雇主不得因為交接不完整而擅自預扣薪資,否則雇主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所述「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企業可能面臨2萬至100萬元的罰鍰。 勞基法雖然沒有提及勞工離職時需要做哪些事情,但根據1999年9月2日勞委會(現已為獨立部會「勞動部」)函釋,勞工離職交接為勞動契約的附隨義務,也就是勞工離職前有交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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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2.請假期間是否列入平均工資計算(註6):「平均工資」會影響到資遣費、舊制退休金和職災補償費用,如果員工請家庭照顧假,則請假期間須扣除、不會列入平均工資計算,事假則相反。 答案:小晴同樣可依性平法§16Ⅰ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2年,直到女兒滿3歲為止,且請假方式和正職員工沒有差別,不因工時較短而依比例扣減(註5)。 日前小編曾分享員工組織家庭後,在懷孕、生產時(或配偶懷孕、生產)依法可申請的假別。

特休公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因此,若雇主要求勞工連續工作超過五天,在第六天(換句話說,就是要求勞工在他的休息日上班)時應以加班費計算,算法同月薪制勞工。 如果網友所服務的公司要在107年由曆年制轉換為以到職日計算的個人週年制,那麼最好的方式,就是在107年的「到職日期」為基準來結清前面的特休,但因為前面有申請了留職停薪,因此該日期也會往後遞延。 根據 勞基法第38條第4項 規定,當年度未休完的特休天數/時數,雇主應該折算薪水發給員工,如果沒有折現就應該遞延到隔一年,讓員工有休假延長的權益。

以這個案例而言,如果選擇曆年制,勞工可以自由決定這6.5天特休在明年元旦到12月底之間使用,不能限制滿半年、未滿一年的3日特休只能用到6月30日,「滿1年、未滿2年」按比例切割出來的3.5年也必須跟隨曆年提前從1月起就可使用,其後每年也都一樣。 (2) 週日為例假日,2 週內應該休到的 2 日休息日統一於第 2 週實施,所以可安排連續 3 日的免出勤日(2 休息日+1 例假日)。 西門子具備強大的整合能力,不只優化能源供應器以及硬體設備,再加上聯網、AI 大數據的分析,盡可能結合各個部門團隊,幫助客戶把耗能降到最低。 外部因應永續議題在全球各地的發酵,許多客戶都像西門子提出自己企業內部的改變需求。 西門子提供完善的數位軟體管理平台,縮短客戶在節能減碳數據應用的過渡期,更能監視並分析廠房人員的操作習慣與狀態,透過這些收集的數據,由內至外提升設備的節能與人員的效率。

特休公式: 休息日(一例一休)

而生下孩子後,家庭成員多了一位,也多了份責任,加上現今家庭多是雙薪家庭,如果夫妻倆沒有其他人的協助和幫忙,回到工作崗位要兼顧工作與家庭,其實都會比單身員工花更多心力,也因此,雇主在僱用員工時,必須承擔僱用一個家庭的責任,依法讓員工有照顧家庭的時間。 根據518職場熊報此篇報導內容「曆年制、週年制特休天數怎麼算?3個QA告訴你選這種較好」,如果是採用特休曆年制的企業,則要「改用週年制」來確認勞工朋友的實際特休天數合計,因為曆年制會在勞工入職第一年開始便有遞延給假的狀況,因此使用周年制作為特休折算薪資才是正確的。 另一方面,若小晴到今年年底還沒有把「補休」休完,雇主則應依當時延長的工作時間或是休息日工作當日的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小晴加班費工資。 「特休」是所有勞工朋友享有的權利,雇主都不能擅自取消或縮短天數。 但須留意的是,有法定基本天數的「特休」和加班換來的「補休」,卻並非都能遞延至下一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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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包含公司的方針、結合數據後的解決策略,以及不斷期的行動方案,一條龍內容如同企業量身的健康檢查清單。 西門子數位工業在資安與永續議題上,提供客戶通盤觀念到具體執行的解決方案。 客戶的疑難雜症,由客戶服務部門負責排除,甚至還提供客戶 0800 的電話諮詢,第一線解決問題。 舉例來說,西門子數位工業的「客戶審視服務」就能協助客戶了解企業大方向的資安現況,以及未來可以著重的管理作為,整體審視之後,客戶在考量現有的人力與財力資源,決定使用西門子的哪些軟硬體產品線,以實現未來的發展藍圖、面對資安風險。 根據新版勞基法,特休假的算法已經十分複雜,若加上育嬰假或留職停薪的狀況,計算狀況也略有不同,聽起來複雜,但只要搞懂邏輯,就不會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週年制是採「到職日」的方法來計算,當勞工工作滿6個月,即享有3天的特休假期,若是工作滿1年,即享有7天的特休。

特休公式: 工資的計算方式?

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前述所提「勞工離職前有工作交接之義務」,因此建議先確認好自己的職務內容都已經交接完畢,屆時再和公司提出特休,避免離職後還和前公司有多項事務未解決。 本網站結合我們所徵選的榮譽諮詢律師、一系列淺顯易懂及生活化筆觸的法規個案手冊、固定推出的法律專欄、培訓課程等訊息,一一在網站上找到您所需要的答案。 如果你的獎金是屬於經常性給予,例如每月的績效獎金,那公司就該依法核發獎金給員工。 但如果是年節獎金、年終獎金這類非經常性獎金,除非當初在契約內有明定保障年薪幾個月,否則不發放年節獎金、年終獎金是合法的。 勞工請事假的規範跟其他假別一樣都適用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說明請假理由及天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可以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事實上,當初特別休假立法的用意,就是希望能讓所有的勞工充分休息,因此,要安排哪一天休特休都應由勞工本人自行排定,公司不能在年初就要求員工將當年度的特休日期全部排好,更不能要求只能在指定日期才能排休。 看完之後你是否也覺得,自己計算員工特休假、特休換錢好麻煩、心很累..,1HR差勤系統能省下46%差勤作業,提供自動化差勤管理作業,透過手機就能「打卡、請假、簽核、排班、體溫/工作回報」,讓你輕鬆管理人事作業。 ※另外,若雇主要求勞工在已排定的「特休」假日工作,要事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且工資應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9條規定)。 每天管理出缺勤就已經夠忙了,還要費時計算同仁特休、特休換錢,別再人工作業累壞自己,你需要的是系統化的管理,「1HR差勤系統」提供自動化差勤管理作業,出勤異常即時通知,透過手機就能「打卡、請假、簽核、排班、體溫/工作回報」。 在這之中,如果勞工想解除契約、提出離職,就必須提出員工離職預告,讓雇主有「離職預告期」可以緩衝。 以下表格列出,入職後年資達到多少時間可以取得的特休天數對照圖。

特休公式: 月薪制勞工的休息日加班費計算

就算勞工不是1月1日到職,他的年資也會按照比例來計算特休天數。 平均工資指的是前6個月的工資總和除以前6個月的天數,但因為平均工資和績效獎金、公司分紅相關,有相關問題建議還是直接詢問公司的人資、財務部門,才不會把爭議留到離職之後。 離職預告期間的工資計算是按照最近1個月的工資等比例給付,但如果該金額低於平均工資,就會按照平均工資給付。 離職員工需要交接業務給其他同事,如果你的資歷越深,交接所需時間通常越長,離職預告期也會需要更久。 雖然勞基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協議,但不能低於基本工資,不過這是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範圍內應得的工資」。

從事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在歐美國家占有相當比率,近年國內由於產業型態變遷,勞務給付型態日趨多元化,部分時間工作者亦逐漸增加。 為保障是類勞工之勞動權益,特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 ,以利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舉例來說:小陳在今年端午節當天出勤上班,並和雇主約定改換為「補休」一天,加上小陳公司在特休年度上是約定採「曆年制」,則小陳的「補休」最後期限為今年12月31日;倘若小陳到年底仍未休完「補休」,雇主就要補給他加班費。

特休公式: 「月薪制」特休天數

依照勞基法第38條第4項規定: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答:勞動基準法有關國定假日規定之意旨在保障有出勤義務之勞工當日免於出勤而雇主工資應照給之權益,至原約定無出勤義務者,自無工資請求權。 當天出勤者依現行法令本可取得加發一倍之工資,如一律折入現行12日國定假日後,將使無出勤義務者額外取得工資;國定假日當天出勤者卻無取得加倍工資,對勞工權益反有減損,有失衡平。 根據勞動部於 2021 年 11 月 10 日說明,未感染新型冠狀肺炎但是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特別休假」,或是與雇主協調工作時間。 而勞動部於 2022 年 5 月 16 日也宣布,COVID-19 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已完成 3 劑疫苗接種者,可免居家隔離,改進行 7 天自主防疫,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 2 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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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第三週,勞工將在週四達到每 4 週的 160 小時工時上限,因此從第三週的週五開始,因為休息日、例假日以及免出勤日合計,總共可有 10 日連續免出勤。 三、因106年2月有2天特別休假當天出勤,故雇主依法應加倍發給之2天特別休假工資,應全數計入平均工資計算。 意即,特休休假與否及時間由勞工自行決定,然雇主在工作業務上如有急迫需求,或勞工又因個人因素調整,這時候則可「雙方協商調整」,因此也並非雇主單方決定。 有關於特休能否以半天為單位,在法律上無明文規定,相當仰賴勞資雙方的協調。

特休公式: 留職停薪復職後之特別休假計算

范栩更直接點出,工業網路安全不是只有技術方面,而是要從企業管理的大方向思考 —— 包含流程與人員都必須全面考慮,一切都是環環相扣。 對西門子來說,資安方針的第一步是完整的觀念,產品與技術反而是最後一塊。 范栩分享,西門子本身也同時是製造商,十分了解製造商的需求,有能力提供全方面的軟體與硬體,但這都是屬於技術的範疇。 特休公式 在推廣資安概念時,首先讓客戶有完整觀念,思考「假如要落實資安,要從什麼角度著手?」重盤考慮之後,依循概念,再訂定執行策略方針,最後才是套用相對應的技術。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打造一個讓大家安心發表言論、交流想法的環境,讓網路上的理性討論成為可能,藉由觀點的激盪碰撞,更加理解彼此的想法,同時也創造更有價值的公共討論,所以我們推出TNL網路沙龍這項服務。 2.性平法§21:員工依法請家庭照顧假時,雇主不能拒絕或視為缺勤,也不能扣全勤獎金、影響考績或有其他不利處分。

  • 至於勞工沒有排定之特別休假日數,在「年度終結」時雇主發給之未休日數工資,因為是屬於勞工全年度未休假而工作之報酬,在計算平均工資時,究竟有多少工資屬於平均工資之計算期間內,法無明定,由勞雇雙方協議決定之。
  • 答案:前面有提到家庭成員的定義不限縮,只要有親自照顧家庭成員的需求就可以申請家庭照顧假,不需要登記在同一戶籍為認定標準(註8)。
  • 只要你的年資達到特定日期,就可以另外「取得」對應的特休天數,並不會因為你先前取得的特休天數有所影響。
  • 學年度制為教育事業單位使用,與歷年制相同依據年資會分段給予特休。
  • 因此,小昕可向老闆要求在職半年期間的表現,爭取符合自己的年終獎金比例。
  • 每天管理出缺勤就已經夠忙了,還要費時計算同仁特休、特休換錢,別再人工作業累壞自己,你需要的是系統化的管理,「1HR差勤系統」提供自動化差勤管理作業,出勤異常即時通知,透過手機就能「打卡、請假、簽核、排班、體溫/工作回報」。

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曾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76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因此時薪制的勞工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因為先前 Ben 已經和老闆約定好這四天要上班,是所謂的「工作日」,若他不能出勤,應該按照正常的請假程序辦理,老闆也可依照 勞基法第 43 條 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相關規定,減發 Ben 未出勤的工資。 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曾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60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因此時薪制的勞工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根據勞動部於 2020 年 1 月 22 日的說明,未感染新型冠狀肺炎但是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特別休假」,或是與雇主協調工作時間。

特休公式: 員工請育嬰假、家庭照顧假,天數和薪水如何計算?

● 第20條: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其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但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及依第20條規定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應予併計。 ● 施行細則第5條: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僱當日起算。 適用本法前已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之年資合併計算(但特休、資遣費、退休金等,則在適法後才受到保障)。 另有其他特殊情況者,年資該如何認定併計為: ● 留職停薪:復職後前後年資應併計,但應扣除留職停薪之期間。

  • 日前面板大廠「群創」遭爆強制員工休假,且須使用自己的特休,甚至沒有假可扣還可以先跟公司預支。
  • 對此,勞動部也出面回應,群創此舉已經違反《勞基法》,並建議若真的公司有困難,應該先和員工進行協商。
  • 根據勞基法第38條,特休的排定是以勞工為原則,雇主不能因為不想付預告期間的薪水就要求員工放假到最後1天。
  • 在推廣資安概念時,首先讓客戶有完整觀念,思考「假如要落實資安,要從什麼角度著手?」重盤考慮之後,依循概念,再訂定執行策略方針,最後才是套用相對應的技術。
  • 過去年度終結時勞工特休假未休完,企業大多作廢,今年起必須折算成日薪發給勞工,因此特休假計算方式引起企業關注。
  • 答:按時計酬者係以其約定之每小時工資額(以不低於176元)為基礎,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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