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玉事件6大優勢2023!(小編貼心推薦)

Posted by Eric on June 21, 2023

小玉事件

所謂硬蕊就是,涉及含有暴力、性虐待、人獸性交等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的猥褻物品,只要有散布、播送、販賣這種素材的行為,都會成立本罪。 事情爆發後立刻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認為放火是遭到女方設局「仙人跳」,在社群上更創造出「擄火純青」、「青青草原」等時事流行語。 目前雙方針對這起事件均已做出回應,後續也有不少網紅出面聲援、表態,風波至今仍持續延燒,青青則在事發超過半年後寫下長文還原事件真相。 尊最近在Youtube頻道「人生魯宅x尊-第2頻道」上傳了新片,影片中有粉絲詢問他「小玉本人對於放火或是其他人做的那些小玉迷因、消費小玉言論或行為,有什麼反應或想法嗎?小玉會去看自己被消費的影片嗎?」尊看完之後,覺得非常難回答這些問題,決定立刻打電話給小玉本人,打算聽聽小玉本人怎麼說。 簡單來說,如果把人臉搭上女優身體是侮辱,是否也意味著在指稱「A片女優」一職是端不上檯面的職業? 在現行法規範不足情況,相關處罰可能還是要借重處罰重製A片一途,如果高舉保護大旗,卻意外貶低了A片女優,不也諷刺。

小玉事件

最近在抖音訂閱達到100萬粉絲的她則在IG透露自己目前從事設計事助理的工作,偶爾會跟老闆去打高爾夫球,更自爆目前的收入比之前開直播更好,並感慨「這就是酸民幫我關了小門,但上帝幫我開了落地窗的感覺吧」,逐漸走出低潮。 不過,瑩真律師還是很鼓勵受害者提告,因為日前才有媒體報導查扣小玉4百多萬的現金,且小玉屬於高收入,民事賠償最怕勝訴拿不到,但因為小玉的很多錢目前被扣押,基本是可以拿到的,她推估名譽損害賠償,大概可以拿到50萬左右,不過付費觀眾如果是線上觀看沒什麼責任,要真的有下載或傳送出去才會有散布猥褻物品的問題。 今有媒體詢問如何看待小玉用換臉謎片不法牟利,蘇貞昌今天表示,科技進步但有人藉此犯罪,對於任何人的不肖行為都必須依法制裁,法律若有不足的地方要盡快補足,呼籲國人同胞盡量對這一種行為,不要轉傳、不要購買、不要使用,來減少不肖之徒的獲利。 在最近一次修法中,雖然《刑法》第222條加入「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該影像、聲音、電磁紀錄」的加重規定,符合上述情況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這款加重規定僅適用在對被害人實施強暴、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方法的這種「強制型」的性暴力類型。 針對判決結果,同是被害人的立法委員高嘉瑜受訪表示:影片已在網路上永久流傳,對於被害人來說是一輩子的傷痛,但法官僅判小玉五年半徒刑,相較於國外案例顯得太輕,表示會積極推動相關修法。 判決認定,小玉和莊姓助理製作並上傳影片(有被害人臉部特徵)到Google雲端,供會員或購買者付費瀏覽的行為,已構成數項犯罪。

小玉事件: 數位性暴力被害人保護程序的缺失

雖現今社會性別不平等之社會問題逐漸受到重視,然而多數的「平等」建立在「看得到」的時刻,在倡議及公共討論時彰顯出來,然而私下的對談中卻不盡然。 事實上,小玉去年4月時,就已經在使用換臉軟體,本站昨日報導《去年就換臉韓國瑜!小玉曝「花150人民幣」買軟體 網驚:犯罪證據》,小玉去年愚人節曾用AI換臉技術「Deep Fake」自製韓國瑜篇影片,並透露該體是在某個QQ群組上購買的,只花了150人民幣(約新台幣652元)。 ▲YouTuber小玉今年4月宣布引退,警方懷疑他以「Deep Fake」合成名人的臉製作謎片販售,將他和公司成員共3人逮捕。 刑事一審判決並不是結束,目前檢察官已上訴,小玉在二審法院有可能被判得更重,另外還有一百多名被害人有權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目前已有23件刑事附帶民事的損害賠償訴訟提出),小玉必須為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而這將是一條漫漫長路。 判決確定後,受刑人需要再向檢察官聲請,如果檢察官認為易科罰金很難矯正受刑人的行為,就可能不准易科罰金,那小玉就還是需要進監獄服刑。 「法定刑」就是法條本身規定的刑度,每個案件的狀況都不一樣,法院在審理案件後,會在法定刑的範圍內,定出「宣告刑」,也就是最後判決主文的記載。

雲端服務就好比是 AI 的基礎建設,不只提供大量的數據存儲和處理能力,對於 AI 模型的訓練與運行至關重要;同時,藉由雲端供應商預先建構的服務及 API ,開發者能夠享有擴展彈性及服務整合等優勢,小至原型開發、大至大規模部署,都可以隨需求調整所需資源,輕鬆整合各項 AI 功能。 網路上同樣也出現許多其他的YouTuber探討此現象, 身為Youtuber「達爾 黃羿傑」也發布一支名為「如何用眼淚換點閱」影片,隨後拿出生理食鹽水,有樣學樣地苦訴,諷刺意味十足。 小玉作秀的影片現象引發熱議,不僅有台灣的名嘴跳出來遏止歪風,並且在個人臉書上發表意見,下令禁止兒子繼續看YouTuber小玉。 台灣知名 Youtuber 小玉(朱玉宸),近日砸錢到超商購買產品的做愛心影片,大鬧超商行徑遭店家抗議打算提告,隔日在影片淚崩,痛哭流涕質疑粉絲問「為什麼這麼討厭我」,有粉絲質疑假哭作秀,引發外界熱議。

小玉事件: 網友留言

校園生活中男同學對於女性同儕的「顏值排行榜」,對於身材好壞的戲謔與嘲諷,社群媒體上亦流竄社團將女性之身材照片截圖進行票選,樣樣與性別歧視無法脫節。 而身旁大部分的女性一笑了之,感到不適者也假裝沒聽到或沈默不語助長此風,而為自己的不適感發聲之女性則被冠上「不解風情」、「開不起玩笑」、「沒幽默感」等罪名。 百萬YouTuber小玉(朱玉宸)18日被爆出利用AI換臉技術,將各界的男女名人換成AV成人影片的主角,賺取暴利。

小玉事件

專為雲端小白量身打造的課程架構,加上資深講師深入淺出的示範,相信不管你是否擁有雲端基礎,結訓後都能獲得適當的基礎雲端能力,並擁有對 小玉事件2023 AWS 旗下 小玉事件 200 小玉事件 多種服務的初步認識,了解如何活用雲端、掌握 AI 。 除此之外,課程結束後參與者還會獲得 AWS 提供的培訓證書,為個人求職或是部門競爭帶來正面的影響。 知名網路紅人小玉常做各種挑戰影片,也不計成本購買拍攝要用的道具,繼先前他公布收入細節,而遭到國稅局盯上後,這次他的新影片又再度引發爭議;花了2500元買了一罐春藥,親身實測喝下後會有什麼反應,沒想到他才喝了不到5分鐘,就全身發燙且暈頭轉向,讓一旁的好友看傻了眼。 2018年1月12日,發佈《精神崩壞!吃了效果超強的催情春藥!?》開箱影片,被許多家長質疑其影片尺度過大,怕年紀小的孩童會因影片產生不良影響,也有家長因此禁止孩子觀看小玉的影片[23][24]。

小玉事件: 法律熱門新聞

而放火上傳道歉影片後,雖然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沒有對事情進行詳細的說明,但也有網友力大讚他冒著裸照被公開的風險,硬起來報警的行為是「做了很好的示範」,認為絕對不能因為害怕就對威脅拍裸照的人姑息養奸,也獲得不少網友認同。 事件爆發後網友普遍認為放火遭到「仙人跳」,以「擄火純青」、「青青草原」等詞彙諷刺此事。 放火的裸照外流後,有網友在PTT發文表示:「放火這樣算社會性死亡了吧?」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不少人認為事件退燒後就沒有人會記得,但也有人表示因為受害者是男性,大家就把裸照外流當作玩笑來嘲笑,但放火的心情可能早就崩潰了。

將涉及性手段的行為獨立出來保護固然有其意義,但是在制定這樣的法規範同時,也要注意會不會在性的除魅上添加障礙,不管是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或是DeepFake為例,唯有人們不會因為影像涉及性,而給予影片當事人負面的評價,進而譴責加害者未尊重影片當事人意願,相關受害者也才不會因為羞赧或自責,進而承擔那些來自社會的負擔。 事實上,按照現行法都只能用散布猥褻物品予以評價,也就是這些涉及侵害個人性隱私以及人格權、肖像權的行為,被評價為與「轉傳A片」相同,個人受到的損害在性暴力相關的法制規範並沒有被評價。 以DeepFake為例,僅能往妨害名譽、甚或是《著作權法》中擅自重製罪的方向去思考(註2)。

小玉事件: 影片製作教學

數位女力聯盟指出,雖然換臉A片並非真實影像,但仍會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傷害,加上不少網友分享到境外色情網站,等同對無辜被害人多重傷害,希望衛福部對被害人提供必要心理衛生諮商,並呼籲政府提升網路業者規範,立法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嚴審、移除相關換臉情色影片、避免受害效應持續擴散。 小玉事件 奎丁26日在社群限時動態轉發小玉二審的相關報導,對於小玉聲稱已和1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希望法官從輕發落,奎丁表示:「不知道那和解的17人是誰,不過我沒有談和解,目前也沒有拿到任何判賠的賠償金。」喊話希望「法律不要令人民失望」。 百萬YouTuber小玉(朱玉宸)2021年因涉嫌利用AI換臉技術,將女民代、網紅與直播主的容貌換成AV女優,遭判刑5年6個月。 小玉事件2023 他昨(25日)出席高院二審,透露已與17名受害者達成和解,不過,受害人之一的網紅奎丁26日強調自己沒有談和解,更表示沒拿到判賠的賠償金。 YouTuber小玉(朱玉宸)涉嫌利用AI換臉技術,將各界男女名人變成A片主角,藉此獲利粗估超過千萬,18日被警方上銬逮捕,當日晚間被移送新北地檢,因為財產被凍結,檢方最後准予降至30萬交保候傳。

小玉去年2月起另在YouTube建立「盜臉駭客」頻道,放上不同長度的換臉謎片,並向註冊者收取800到1900元不等會員費,許多粉絲為了觀看更多網紅的性愛片,甚至加入小玉經營的私密聊天群組,透過「票選」、「集資」活動,小玉再與莊男合成影片牟利。 若影片涉及兒童及少年的私密影像,無論是將兒童的臉合成到成年人身上,或將成年人的臉合成到兒童身上,都屬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的拍攝、製造、散布、播送兒童及少年性交、猥褻行為的圖畫影音行為。 依照前述條例的規定,拍攝、製造的行為可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下罰金;散布、播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下罰金。

小玉事件: 網路輿論

AV女優出於自願展露身體成為他人慾望對象,這是AV女優的性自主權;同理,換臉片的被害人也有權利決定,自己要不要成為他人的慾望對象、裸照的主角也有權利決定自己的裸體要給誰觀看,任何人都有權利決定要不要成為他人的性慾對象。 這些聲音聽起來是不是很像性騷擾常見的迷思「只是摸一下而已又不會怎樣」、「只是開個黃色笑話又沒有摸到」、「有人願意性騷擾妳已經不錯了」? 或許有人認為換臉不是性騷擾,但當一個人的臉被拿去製作成色情影片並公開散布時,意味著這個人「非自願地成為了不特定多數人的性慾對象」。 蔡英文總統18日晚也強力譴責科技犯罪,強調「我們不能坐視這樣的事情發生」,將會重新盤點法規,研擬推動修法工作。 過後也有網友發文猜測目前形象大跌的青青跟放火「誰會先敗部復活?」有網友認為:「台女永遠都是贏家,青青那個奶那個臉會輸鬼才信」,不過也有人覺得放火在這件事是受害者,事態的發展也對他比較有利,引發兩極的回應。 網紅賴鴻麟在臉書上傳了一張自己光著上半身,蹲在地上把手放到腦後的照片,疑似在調侃放火的裸照風波,引起放火好友小玉、尊十分不滿,在IG限時動態怒嗆「發文蹭這種熱度,嘴臉真噁心」,沒想到反而讓放火裸照的事件越鬧越大,兩人過後已將限時動態刪除,尊也對賴鴻麟表示歉意,但仍然無法認同他的調侃行為。

  • 根據《鏡周刊》報導,青青受訪時表示自己之所以會隔了那麼久才發聲是因為之前被陳男威脅,目前已申請保護令,才決定替自己說話。
  • 同樣也是換臉影片受害者的白癡公主、理科太太也曾接受鏡週刊採訪,來探討 Deepfake 技術未經當事人同意被應用在各種造假影片的狀況以及因應方式。
  • 也有受訪者表示「看過影片後,在路上只要看到有人交頭接耳,就會想說他們是不是看過影片」,這些恐懼恐怕男性很難感同身受,也是一種對女性的「間接歧視」,即便表面看來沒有針對特定性別做差別待遇,但運作的結果,卻往往對特定性別有所不利。
  • 「巴毛律師混酥團」昨(19日)臉書表示:「比較驚訝的是這個人還在啊...」,也分析了小玉犯罪後應該要受的處罰,「用deepface軟體把A片中女生的臉換成女星,再販售營利,應該是觸犯了誹謗跟散播猥褻物等罪嫌,但兩條罪都不重,最後應該是緩刑或是易科罰金」,認為最後小玉根本不會受到教訓。

青青在12月9日重新創了新的IG帳號(@in141319),並改名叫「櫻櫻」,舊IG的「青青」名稱也已刪除。 換新帳號後貼出多張性感辣照,其中也有許多「抖胸晃乳」求分享、追蹤的影片,遭到許多網友狠酸:「青青跳、青青跳,換個帳號繼續跳」、「換個地方跳嗎」。 小玉事件 民眾普遍認為放火遭到青青設局「仙人跳」,就連9月在烤肉趴拍影片的瘋男也無辜捲入,被懷疑是始作俑者之一。

小玉事件: 網紅呱吉正式參選北市議員!YouTuber影響力能順利換得選票嗎?

許多家庭為了兼顧工作與照顧長輩,經常會聘請外籍女傭協助照看家中事務,日子久了雙方相處猶便如親人一般緊密。 新加坡1名雇主家中的1位48歲女傭阿妮(化名),8月時被發現倒臥在廚房,頭部因遭受撞擊使得鮮血直流,緊急送醫後才發現,阿妮罹患腦動脈瘤爆裂,雇主二話不說,一肩扛下所有醫藥費。 刑事局17日手持搜索票,前往小玉的住處與工作室執行搜索,並拘捕小玉與2名共犯,查扣現金458萬5000元、金融帳戶存簿13本、電腦2台、硬碟2顆、手機2支、BENZ自小客車1台等證物,並由法院裁定扣押不法金流共3筆。

  • 有人涉嫌利用科技軟體,製作換臉不雅影片在網路上牟利,造成許多人受害,使用的就是這種科技。
  • 百萬YouTuber(YT)小玉(26歲)今年4月間宣布引退,讓許多學生粉絲扼腕,警方卻查出他悄悄變身為販售換臉謎片的「台灣網紅挖面」群組幕後首腦,今天上午已循線逮捕小玉等3人,而小玉過去發布的許多影片均充滿爭議,還曾因「母乳事件」下跪道歉。
  • 在小玉的DeepFake新聞事件爆發後,多數人都會提到法規範的不足,其原因在於現行保護成年人的法律中,不管是未經拍攝者同意而散布的性私密影像,或是並未真實發生性行為的移花接木性影像,在現行的性暴力相關法制規範中並沒有特別規範。
  • 刑事局呼籲,AI Deepfake技術是透過人工智慧與模型重建追蹤等方式,將他人圖像的表情替換到指定影片上,而達成影片特效之製作,若不當使用合成於色情影片上,卻會造成網路性暴力,應避免以身試法。
  • 母乳爭議延燒2個多月,小玉選在26歲生日當天,上傳道歉影片,並且在鏡頭前下跪,「我想要在我生日的這一天,向全台灣、向全天下的媽媽們道歉。」他的道歉聲明中寫道,「不僅要向媽媽們再次說聲對不起,也要向所有女性道歉。」他承諾今後影片企畫題材會更加小心,但是隨後就沒有再更新影片,並且在2021年4月宣布引退。

放火與青青、瘋男等30多名網紅在W Hotel舉行中秋烤肉趴,派對結束後放火到青青家過夜,沒想到在凌晨時一名自稱是青青男友的陳姓男子闖入她家,並帶了另外4名壯漢持刀械進門叫囂,強迫放火脫光衣服描述事情經過、跳體操,並將過程拍成影片。 放火為了不讓影片外流,當場簽了一張30萬的本票,並請友人把錢帶到現場,但當時手頭上只有25萬,最後雙方以25萬達成和解,並刪除影片內容。 更遑論此次「換臉事件」為人刻意為之,若對於性別平等之意識無法真正深植人心,AI將成為助長「凝視女性」之幫兇。 DeepFake等換臉軟體遊走在法律邊緣,不只有侵害肖像權之嫌,更使事件受害者被受侵犯。 爾今爆出換臉之視頻事件,若不當處理及立法管制若類似案件被應用在AR與VR上,其造成之傷害難以評估。

小玉事件: 台灣女孩mei mei「日本AV出道」! 豪乳蛇腰...日網友暴動了

法務部在日前也表示,為了遏止「Deepfake」技術帶來的危害,將修法加重相關行為的刑事責任。 不過要注意的是,《刑法》有所謂「不溯及既往原則」,一個行為是不是犯罪,必須以行為時有沒有法律規定處罰而定,即使日後法務部完成修法,仍無法用來處罰現過去已經發生的傷害,但仍期待法律至少能亡羊補牢,遏止未來可能發生的犯罪。 小玉事件2023 註5:草案的文字規範為「侵害」,假設男友A未經其成年女友B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於網路,網友C再為散布,亦應當評價為相侵害行為,應課予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倘若網友C再為散布的影片內容為未成年的兒童及少年,卻僅課予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法定刑上恐有商榷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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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小玉涉嫌將女性名人換臉製成色情影像牟利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法務部長也積極表示啟動修法,然而輿論卻不乏「又不是真的去演,只是換臉而已」、「只有意淫而已,已經很紳士了」、「所以AV女優也很噁心很髒嗎?」、「不就是二創」等等聲音。 律師呂秋遠日前PO文指出,小玉涉嫌「散佈猥褻物品罪」與「妨害名譽罪」,就司法實務上來說,「觸犯這兩項罪嫌,非常少有判決入獄服刑的情況」,民事賠償也很少超過50萬元,所以小玉到最後很有可能被易科罰金而已,不會有太大刑責。 「AWS 線上雲端培訓日」由 AWS 資深業務發展經理 KC Liang,以及 AWS 技術培訓師  Stanley Huang 共同帶領,課程內容從雲端趨勢、運算儲存等核心服務開始,漸漸延伸至資料庫、網路架構、資安概念等概念,最後聚焦 AI、物連網、機器學習等 AWS 的焦點服務,為您開啟個人或企業的雲端創新之旅。 檢警調查,小玉為吸引更多粉絲或追蹤者關注,增加網路流量,從2020年7月起在「台灣網紅挖面」推特帳號及粉絲團,多次上傳並播放約30秒的合成換臉謎片,招攬網友加入粉絲團。 小玉也表示這一陣子才恍然大悟,自己真的做錯了,當初自己拍影片,只是想讓大家看得開心,但是開心是有一條界限,如果超過了,就變成噁心,他也強調影片的腳本是他一個人想的,所以請大家不要怪罪團隊裡的任何人,他會一人負責,最後也希望經由他的下跪道歉,事情能到此為止,大家能重新再給他一個機會。 Youtuber小玉4月時拍了一支影片,從網路上購買了母乳來品嘗,結果形容母乳喝起有「有吉娃娃味」,還邊喝邊吐,這樣的舉動立刻引發網友砲轟,如今事隔兩個月小玉發出道歉影片,並表示「向全台灣的媽媽下跪道歉」。

小玉事件: 相關新聞

另外,由於是透過散布影片來減損名譽,也就是用《刑法》第 310 條第 2 項所稱「散布文字、圖畫」的方式犯下誹謗罪,屬於「加重」誹謗罪,應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如同《刑法》第 310 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可以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挖面製作色情影片,對「被挖面」的人來說,相關流出的影片會貶損自己的名譽;對製作者來說,即使一開始是出於盈利、出於欲望等動機,但從常理上應該也可預見,這樣的影片散播出去,會對影片主角的名譽造成相當程度的影響。 與此同時,放火雙手背在腦後青蛙蹲的裸照在網路上開始瘋傳,雖然原本雙方到案時都聲稱已刪除裸照,但不知為何卻遭到外流。 警方則表示當事人雖然尚未報案,但散布裸照已涉嫌妨害秘密以及散布猥褻物品罪,呼籲民眾切勿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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