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颱風天,因為工作性質的不同,若有外務出勤的必要,企業也需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加強勞工的防護與安全措施,除了基本工資外,也可以補貼員工的交通津貼,至於是否加給工資則是依照勞資雙方的約定。 最近台灣疫情迎來新一波高峰,各企業員工確診或需要居家隔離案例時有所聞,企業為了因應指揮中心規定及維持營運持續,必須採取如居家工作、要求員工接種疫苗、進行快篩等措施,但這些措施很多涉及勞資雙方權利義務事項,必須要確認是否符合勞動法令規定,以免為了防疫而違法就不好了。 疫情發生至今,政府因應變措施而辦頒布許多新的假別和法令,企業若沒有即時跟進或將影響勞雇雙方權益,嚴重的話甚至觸法需繳納罰款,而根據不同法令,是否納入勞工的年度考績也不相同。 而在疫情期間,許多人在家庭和工作之間難以取得平衡,甚至因為居家辦公一邊工作一邊照顧家中孩童而影響到工作效率,對此政府也頒布的特別措施,只要家中有 12 歲以下的孩童,家長都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雇主為因應新冠病毒疫情,基於企業經營上之需要而暫時變更員工原來約定的工作場所,改以在家上班提供勞務,如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調動五原則規定,縱然未經員工同意,因為屬於合法調動員工工作地點,員工仍應依照雙方約定的工作時間居家工作提供勞務。
減班休息通常以三個月為原則,且須注意這三個月勞保、健保、勞退的投保等級是不能任意調降。 依法勞工必須接受資方的指派提供勞務,因疫情影響造成勞務減少、工作內容改變,可以透過減班休息的方式進行協議討論,全職領月薪的勞工進行減班休息後,其月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居家辦公薪水2023 若是因為雇主原因則需隔離者,雇主因給付薪水,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發布回國民眾需隔離,雇主依然指派勞工至當地出差,返台隔離期間雇主應給付薪水(延伸閱讀:後疫情差旅風險管理:出差族國內外保險不能少)。 居家辦公也不能少了打卡制度,根據勞基法第 30 條,企業要保存五年勞工之出勤紀錄,即使是居家辦公也需要出勤紀錄,其紀錄方式不受限制,出勤簽到卡、打卡機、門禁卡、雲端紀錄⋯等等。
居家辦公薪水: 眉角2》工時紀錄不能缺 加班費依據從這裡來
此外,陳業鑫也強調,若公司程序上不方便另訂增補條款,至少以工作規則方式,公告讓所有員工知曉,以便在家上班的員工能有所遵循。 如確診康復的勞工已經向雇主提出主管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依法就應該確認他已經治療康復且已無傳染之虞,雇主及企業主管不得拒絕其銷假返回工作之請求。 要特別警告的是,雇主不得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如果勞工有接種新冠疫苗需求,符合請疫苗接種假規定者,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得請疫苗接種假,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至於雇主如係依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所訂指引規定要求勞工配合,勞工拒絕致無法出勤工作時,雇主可不發給工資;勞工亦得與雇主協議約定留職停薪,但雇主不得強迫勞工為之。 惟如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未對特定行業之從業人員為相關要求者,雇主即不得強迫勞工施打疫苗或進行快篩、PCR檢驗,亦不得因勞工未配合而拒絕其提供勞務及拒絕給付工資或強迫其留職停薪。 至於疫苗接種假是否要給薪,勞動部表示因接種疫苗不可歸責於雇主,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請假期間之薪資,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是否給薪。 建議根據「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規定,由勞工與雇主簽訂書面協議,約定在家工作的員工依照原定出缺勤,若有加班,要事先經雇主或可以代表資方的主管同意,才能由公司給予加班費。 依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1款規定,勞動契約本來就應該具體約定工作場所的地點。 因此,若要居家工作,屬於工作場所地點變更,原則上並非員工要求,雇主就有義務同意。
居家辦公薪水: 緯創新竹湖口二廠下午火警意外 公司回應了
任職法官時,曾為民間司改會評鑑為裁判品質及法庭態度優良法官,並有成功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紀錄,推動修正繼承法制,解救許多無辜的揹債兒。 現為執業律師,以勞動法為主要執業領域,擔任多家國內上市櫃公司、外商、中小企業、人民團體及工會法律顧問。 同時擔任台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委、陽明大學EMBA副教授級專技人員教師及臺灣高等法院調解委員、臺北、士林、基隆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並曾在司法院法官學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及桃園、雲林、高雄、橋頭地方法院講授勞動法議題。 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經驗的律師,100年度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傑出公務員獎學金及經理人雜誌2014年度百大MVP經理人得主。
需簽訂勞雇雙方減少工時同意書(一式三份),若員工有異議可以透過勞資會議進行溝通。 因法院、勞動部皆認為資方營運困難,相較於資遣員工,減班休息是彈性、可接受的折衷方案,如果經多次勞資溝通未果,企業再採協議資遣的方式處理。 如果不是因為雇主原因,不強迫雇主給薪,但若是企業給薪可以加倍扣掉所得稅之稅額。 居家辦公薪水 除此之外,若員工沒有感染新冠肺炎或不是由衛生主管機關所認定的隔離,雇主不可以自行要求員工請防疫相關假別,如果雇主因為怕員工來回公司途中有感染風險,而要求不用上班,不可以強迫員工用自己的假來請,而且仍要照付工資。
居家辦公薪水: 因應疫情升溫,勞動部加強職場防疫監督
因應近年來的產業變化及工作型態轉變,勞動部在106年已訂定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 其中的「電傳勞動者」,就是指不用到公司上班,可以用電腦、網路等通訊設備軟體完成約定工作,並透過電子科技回覆工作的人,像是目前的政務委員唐鳳就是一位20年的資深遠距(在家)工作者。 近日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再度加溫,許多企業基於防疫考量,均啟動「居家遠端辦公」模式,勞動部特別針對疫情而採行遠端作業模式的企業,提出幾項有關工時、出勤認定的小提醒,請看《104職場力》的相關整理。 此外,該期間如遇原約定的例假及休息日或休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特別注意,因疫情減薪降工時,需和員工進行勞資協商,若資方片面宣布減班休息,調降員工的勞動條件,可能會遭罰2至100萬元,目前政府有給予停業期間不課徵娛樂稅的紓困方案,這方面可以多關注政府每天公告的減稅與補助消息。 企業普遍會將交通津貼計入員工薪酬給付,如果是定額的交通津貼,通常被認定為工作對價的經常性薪資。 勞動部有解釋雇主不能因員工在家辦公而變更對勞工不利的勞動條件,因此員工在家辦公,雇住仍應繼續給付交通津貼科目。 賴素玄表示,因為員工在家辦公,沒有支出通勤費用之需求,建議企業在不違反工作規則及勞動契約的前提下,可免給付相關的補貼或費用。 居家辦公薪水 以下提供 傑報輔導的企業中,針對交通津貼科目建議的二種模式設計,供人資朋友參考。
居家辦公薪水: 居家辦公「出勤紀錄」很重要! 扣薪、不給加班費恐罰百萬
衛生主管機關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及第45條規定,經治療、評估結果認為新冠肺炎確診者無繼續隔離治療必要時,自解除之次日起3日內會作成「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
多數歐盟國家的最低工資均以稅後(粗)月薪形式定義的,愛爾蘭則以小時的形式定義。 27個歐盟國家中有20個國家已確立法定最低工資,如:最低的保加利亞(148歐元/月)、盧森堡(1801歐元/月)。 居家辦公薪水 現行聯邦最低工資於2009年7月24日起生效,為每小時7.25美元,但多數州另有規定州立基本工資,部分州也採取逐年提升的制度,截至2020年1月1日,區間約為每小時7.25美元到15.00美元美元不等。
居家辦公薪水: 居家辦公有哪些要注意?
根據發言人的說法,在紐約辦公室工作的員工將與在紐約其他地方遠程工作的員工獲得相同的工資。 谷歌薪酬方案一直是由地點決定的,其總是根據員工的工作地點,按照當地市場的最高水平支付薪酬,不同城市和州會有所不同。 居家辦公薪水 又如果雇主平時已定額給付交通津貼作為工資,也應該照給,除非是補貼性質的車資,才可讓員工檢附收據核銷。 出勤紀錄的記載方式並非以打卡為限,任何可用來檢驗、查核員工出勤時間的工具都可以當作出勤紀錄。
- 但若員工所居住的地方有災情影響工作,如:停水、停電、淹水..等等因天然災害導致無法工作的情況產生,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雇主也不得扣薪資或列入年度考績。
- 原PO在PTT提到,近日和大學同學、學弟聚餐,有位私立大學碩士的學弟在竹科某間系統廠擔任韌體工程師,向學長炫耀說「他們公司超爽,工程師大多可以準時上下班」,還說上班可以慢跑、睡覺、看影片,甚至連廁所隨時都是滿的,說「有人一蹲就是兩、三小時起跳」。
- 試用期為勞資雙方公平而設,資方可以判定員工是否適格,勞工可以感受該環境是否適應,雙方可以在試用期內決定勞動契約的存續與否。
- 104目前也是全體員工居家上班,也花了相當長的時間提早佈局,才能快速因應疫情而採取相關防疫措施。
- 「領80萬叫爽?我看你格局太小了,沒見過世面,拿150萬的都有」,有經驗的網友紛紛分享所聞,「這種很多啊!不用去公司的也有」、「系統廠日常吧」、「韌體工程師事情做得快,很多時候都在裝忙」、「我聽過可以出去吃下午茶和看電影的」、「更多工程師年薪300萬,一天工作2小時」。
- 出勤紀錄的記載方式並非以打卡為限,任何可用來檢驗、查核員工出勤時間的工具都可以當作出勤紀錄。
- 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經驗的律師,100年度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傑出公務員獎學金及經理人雜誌2014年度百大MVP經理人得主。
至於非屬指揮中心或經地方政府要求停業之特定場所,但雇主自主停業,停業期間仍要依照原約定的工資給付勞工。 居家辦公薪水 另外就防疫照顧假是否要給薪部分,因防疫照顧假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勞動部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是否有薪得由勞資協商議定。 近期疫情反撲,許多企業已啟動居家辦公等措施,為了降低員工染疫風險,勞動局建議實施居家辦公的雇主,須牢記以下三要二不的要訣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