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台88線快速公路鳳山交流道車多壅塞,公路總局第三養護工程處將於今夜10時起至隔日清晨6時封路施工4天,現場有人員進行交通疏導,並以紐澤西護欄、交通錐警示,請民眾配合通行、小心駕駛。 三工處將於8月21日至24日施工4天,夜間8時至隔日上午6時封閉鳳山交流道,進行路面修整,並劃設標誌、標線等交通工程,只要天氣狀況良好,完工後即能上路,若下雨將修正,預計8月底前上路,施工期間請民眾改走大寮交流道,行駛台88線橋下平面道路,經鳳山到高雄市區,或再上鳳山交流道,銜接國道一號到高雄市區。 幸好國道員警在地磅站附近執勤,恰巧看到李女騎機車經過,還騎在內側車道,員警趕緊鳴警笛示意停車,將其引導至路肩停下,查驗身分後隨即將其護送下交流道,李女也才了解到原來台灣的高速公路不能騎機車,同時被警方依法開單,將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而且,就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甫於12月7日修法通過限縮民眾檢舉事項,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行駛開放路肩還是可以受理民眾檢舉的事項,也無法依照行政罰法「從新從輕」原則提起申訴,請求撤銷罰單。 另外,部分開放路肩終點是銜接交流道的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為避免行駛路肩車輛欲切回主線卻與下交流道車輛交雜,而發生危險,因此規定行駛路肩之車輛於出口前 500 公尺不得再駛回主線車道,同時會新增一個 500 公尺的標示,以「路肩限行小車/禁止變換車道」標誌作為分界,過了該標誌之後仍行駛於路肩,就不得再切入主線,否則將受罰。 而針對部份利用開放路肩超車的車輛,已有相關規定與罰則,但本次新增修正部分開放路肩終點銜接交流道之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為減少交流道區路肩與主線車道之車流交織並維持行車秩序,原則規定行駛路肩之車輛於出口前 500 公尺不得再駛回主線車道,並以「路肩限行小車/禁止變換車道」標誌作為分界,原行駛路肩車輛應續行路肩,後於「路肩通行終點」標誌切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 為了提醒用路人避免在接近出口處變換車道與欲下交流道的車流交織,高公局在開放路肩路段終點前方的500公尺處設立有「路肩限行小型車禁止變換車道」告示牌,並且採用紅色牌面作為警示之用,表示跨越這塊告示牌面即禁止變換車道,如果無視牌面就有可能受到處罰。 不僅如此,還會在開放路肩終點前700公尺設立黃色牌面的「前方路肩通行禁止變換車道」預告標誌,以提醒用路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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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部分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6,000元罰鍰、大型車部分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罰鍰。 據了解,這名李女持觀光簽證來台自由行,本來人在基隆市區,但因為導航設定錯誤,導成「汽車行駛路線」,女子跟著導航騎就騎上了國道1號,但李女也不覺得奇怪,就一路騎到了汐止。 市調顯示,潮州燒冷冰圓環商圈,帶動假日大量觀光人潮與周圍商機,讓潮州生活機能也位居屏東縣前端,陸續吸引屏東與高雄品牌建商前往潮州購地推案,鄰近燒冷冰圓環商圈,也出現百坪莊園別墅產品,總價帶多介於2500~3000萬元,在商圈成熟與快速路網效應,陸續吸引高市鳳山、前鎮一帶的多金換屋族前來潮州置產。
三工處今起至24日施工4天,於夜間10時封閉鳳山交流道,直到隔日清晨6時開放通行,期間進行路面修整,並劃設標誌、標線等交通工程。 由於每段路肩都有不同的開放時間,行駛前還是要看清楚路邊的告示牌,才不會莫名收到罰款,速限方面並不是所有的路肩都是60公里,國道一號林口段南向36k+220至40k+400開放的路肩速限為80公里,而桃園到林口B(北上)48K+080至42K+560路段速限則為100公里,也需要特別留意速度,以免變成路隊長。 ▲ 高工局認為,高速公路車道寬度約 3.5 至 3.75 公尺,較外側路肩 3 公尺為寬,開放路肩速限降低有其必要。 一名女駕駛8月17日下午3點9分駕車行經國道一號北上222.5公里北斗路段,前方突飛過來一塊鐵片,把其前方擋風玻璃都砸破... 三工處表示,施工期間請民眾改走大寮交流道,行駛台88橋下平面道路,經鳳山到高雄市區,或再上鳳山交流道,銜接國道1號到高雄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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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7隊提醒民眾,開車行經國道路段,請注意車前狀況,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確保有足夠反應距離與時間;如裝載貨物應捆紮牢固及嚴密覆蓋,以免釀成事故;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如遇掉落物應撥打1968專線或通知警方協助排除,切勿自己進入車道,以免發生危險。 因應現行高速公路實施開放路肩措施路段漸增,高公局發布「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以利行駛開放路肩路段之用路人遵循,該規定將於明天109年2月17日正式實施,屆時請用路人於通行路段行駛路肩時遵守前揭規定,以免受罰。 開放路肩 外界關注台88線鳳山交流道調整車道而降速後,是否造成台88線整體車行速度變慢?
- 若行駛於開放通行且得變換車道之路肩路段,變換至路肩、減速車道或主線車道,或於加減速車道及路肩通行起點/終點間變換車道,均須先顯示方向燈,告示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減少事故發生機率,以維高速公路整體行車秩序與安全。
- 潮州鎮中心的建基圓環,由6條道路匯集而成,因附近有兩間燒冷冰店,因此又有燒冷冰圓環的稱譽,由於圓環平日車流繁忙,假日觀光人潮聚集,屏縣府於今年5月完成圓環標線改造,藉此改善長期以來的交通亂象,提升行人與車輛的用路安全。
- 高公局提到,高速公路外側路肩係為供公務巡邏、道路救援及緊急事故處理車輛使用;但在尖峰時段交通壅塞時,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19 條,必要時得實施開放路肩措施,於短時間增加道路容量,紓緩尖峰時段交通壅塞。
- 台88線快速公路車流量大,每日車流量達3萬至4萬,以鳳山交流道最壅塞,公路總局第三養護工程處將於台88線2.5公里鳳山交流道前方600公尺處,調寬路肩變成減速車道,以利下匝道車輛行駛。
- 不過,行駛路肩並非完全自由,能夠依照個人喜好行駛,高公局制定有《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包含速限、變換車道等都有明文規定。
- 惟獨桃園至林口北上路段的路肩,是利用既有車道設置為路肩,車道寬為 3.5 公尺,因此路肩開放通行時仍可以速限 100 公里行駛。
三工處表示,事前已經過專業評估,降速段僅600公尺,應不影響整體車行速度,且外側減速車道有助於改善回堵車流,尤其上下班交通尖峰時段,大幅提高行車安全性、交通順暢性。 在109年2月,交通部高公局宣布,包括路肩行駛速限最高60公里,以及距離出口終點前500公尺的路段,禁止變換車道,無論是超速或違規變換車道,小型車皆會開罰新台幣4000元~6000元罰鍰。 三工處依據交通法規縮減車道調降速限,將於台88線2.5公里鳳山交流道前方600公尺處,從限速90公里調降為70公里,車行通過鳳山交流道後恢復限速90公里,轉彎匯入國道一號段維持限速60不變。 而「國道間路段」的路肩開放,主要是指未銜接匝道出口的路段、或是出口匝道前500公尺的路段,以下圖告示牌為標誌,此時的路肩開放,比較像「多一道一般車道」來紓解車潮,因此可以變換車道,原則上速限為60km/h,以現場標誌速限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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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路路線設計規範」,高速公路速限大於80公里者,車道寬度應為3.5至3.75公尺,惟高速公路外側路肩寬度原則為3公尺,基於行車安全,高公局綜合考量路肩使用車種限制、路肩寬度及主線行車速率,訂定路肩速限以60公里為原則之規定。 2.開放路肩終點銜接輔助車道、一般車道或地方道路(如國道端點),開放路肩起點標誌為「路肩通行起點/限小型車」,行駛路肩車輛得變換車道,終點設置「路肩通行/終點」標誌。 行駛路肩車輛應依現場標誌及「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行駛,另若行駛於開放通行且得變換車道之路肩路段,變換至路肩、減速車道或主線車道,或於加減速車道及路肩通行起點/終點間變換車道,均須先顯示方向燈,告示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減少事故發生機率,以維高速公路整體行車秩序與安全。
依照《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第3條第1項規「路肩開放通行時,開放通行之路肩速限原則為60公里,惟個別開放路肩路段最小路肩寬度若達3.5m(含)以上,且線型及視距均符合「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標準,則速限可評估調整為80公里以上。 」原則上行駛速限為60km/h,目前也只有國道1號北上南崁至林口開放路肩路段符合80km/h以上標準,就算於開放路肩時段行駛,還是需要多加留意。 根據《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規定,「開放路肩路段連接出口減速車道者,自開放路肩終點向上游溯源至500公尺這段範圍禁止變換車道至主線車道。」國道1號汐五高架北上環北至濱江街段開放路肩路段正好就連接濱江街出口的減速車道,而21.4公里處正好是該開放路肩路段終點上游500公尺範圍當中,依照規定,禁止變換車道回到主線路段。 開放路肩2023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台88線快速公路車流量大,以鳳山交流道最壅塞,公路總局第三養護工程處將於台88線2.5公里鳳山交流道前方600公尺處,調寬路肩變成減速車道,以利下匝道車輛行駛,主線車道調降限速為70公里,車行通過鳳山交流道後恢復限速90公里,預計8月底前上路。 路肩開放為主線交通壅塞下的權宜措施,然而高速公路外側路肩寬度原則為 3 公尺,較諸主車道寬度的 3.5 至 3.75 公尺稍窄,加上路肩本身已無足夠閃避空間,部份路段設計又有曲率及障礙物,若維持與主車道相同限速,可能增加行駛安全疑慮;另一項潛在危險,就是變換車道時,已出現壅塞的主線車輛,在切換車道時容易造成高速行駛的路肩車輛緊急煞車衍生危險。 台88線全長22公里,每日車流量達3萬至4萬車次,以鳳山交流道車流回堵嚴重,經常大排長龍,影響主線道通行,三工處為改善下匝道車多壅塞,將於台88線2.5公里鳳山交流道前方600公尺處,縮減主線2車道寬度各25公分,並調寬路肩從2.2公尺,變成減速車道2.75公尺。
開放路肩: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依據「公路路線設計規範」,高速公路速限大於80公里者,車道寬度應為3.5至3.75公尺,不過高速公路外側路肩寬度原則為3公尺,基於行車安全,高公局綜合考量路肩使用車種限制、路肩寬度及主線行車速率,訂定路肩速限以60公里為原則之規定。 另部分開放路肩終點銜接交流道之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為減少交流道區路肩與主線車道之車流交織並維持行車秩序,原則規定行駛路肩之車輛於出口前500公尺不得再駛回主線車道,並以「路肩限行小車/禁止變換車道」標誌作為分界,爰行駛路肩車輛應續行路肩,後於「路肩通行終點」標誌切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實施開放路肩措施,為紓緩國道尖峰時段交通壅塞之權宜作法,故行駛於開放路肩路段之用路人,務必依照國道現場標誌內容行駛。 若行駛於開放通行且得變換車道之路肩路段,變換至路肩、減速車道或主線車道,或於加減速車道及路肩通行起點/終點間變換車道,均須先顯示方向燈,告示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減少事故發生機率,以維高速公路整體行車秩序與安全。 以國道1號汐五高架北上環北至濱江街路段來說,21.7公里處就設立有黃色「前方路肩通行禁止變換車道」標誌,並在21.5公里處設置紅色「路肩限行小型車禁止變換車道」告示牌。 這位上班族被拍攝到從路肩回到主線車道的位置落在21.4公里處,已經過21.5公里處「路肩限行小型車禁止變換車道」告示牌牌面,違規事證相當明確,裁罰有禮!
不過,行駛路肩並非完全自由,能夠依照個人喜好行駛,高公局制定有《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包含速限、變換車道等都有明文規定。 如果,未依規定行駛路肩,除了可能遭到國道警察或者其他用路人檢舉,還可能吃下4,000元罰單讓荷包失守。 開放路肩 國道路肩是為供公務巡邏、道路救援及緊急事故處理車輛使用,但在許多壅塞路段,為了舒緩交通會開放行駛,雖然可以提升行車效率、改善交通壅塞的情況,但行駛時還是要遵照現場標誌、及交通部所公佈的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才不會收到紅單,一名網友發現許多人因較少行駛國道,導致不了解行駛路肩的規定,便整理了開放路肩的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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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國道3號北向202.6公里(彰化路段),發生一起洗手台掉落物的事件,疑因貨車駕駛沒有把洗手台捆紮牢固,行經案發地時,洗手台掉落國道中線車道,車輛紛紛閃避,1名用路人逕自停車後,冒險跑進車道,將該座洗手台拖移到外側路肩,過程險象環生,還好未釀輾壓與交通意外。 三工處依據交通法規縮減車道調降速限,主線車道從限速90公里調降為70公里,車行通過鳳山交流道後恢復限速90公里,預計8月底前上路。 潮州鎮中心的建基圓環,由6條道路匯集而成,因附近有兩間燒冷冰店,因此又有燒冷冰圓環的稱譽,由於圓環平日車流繁忙,假日觀光人潮聚集,屏縣府於今年5月完成圓環標線改造,藉此改善長期以來的交通亂象,提升行人與車輛的用路安全。 國道三號北上,202.6公里,彰化路段,上午九點多,有一個塑膠製的洗手台掉落,及時影像看到,掉落物在路中央,車流量很大,非常危險,一輛小貨車,在路肩倒車靠近,駕駛下車撿到路邊,他是熱心路人,不是掉落物品的人,但是實在太危險,警方也不建議這樣做,應該打1968或110通報。
當地山下里長許仁宗說,有里民逕行檢舉,但行車紀錄器影片並未錄下該車駕駛或乘客有向外丟垃圾行為,無法確認行為人,根本難以告發。 他說,經查詢附近大樓管委會指出,該車主並非住戶,有里民發現該跑車都是短暫未熄火停留,出現時間也不固定,前天是上午、昨天是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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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匝道前路段」的路肩開放,主要是指直接銜接匝道出口的路段,駕駛人可以把此路肩開放視為「提前下交流道的車道」,因此看到限往出口小車/禁止變換車道(下圖告示牌)時,就不得再變換車道,只能沿著匝道出口方向駛出;如果沒有要下匝道的駕駛,務必在看到告示牌之前,先變換回主線車道。 為改善圓環的交通亂象,圓環內原有2車道配置,整併為1混合車道,減少車輛變換車道所造成的交織行為,另藉由道路標線重繪,建立車輛停讓的秩序,提升行人和行車安全,而原本被車輛違停佔用的路肩空間,也透過設置標線型人行道,將人車空間進行區隔,串聯整體人行空間。 開放路肩2023 屏縣府工務處指出,過去建基圓環尚未進行改善前,路口的主要肇事型態包含同向直行擦撞、右轉匯入側撞及右轉側撞,三者共佔據整體事故件數71%,主要原因包括:一、圓環半徑較小,變換車道過程中易與其他車道車輛衝突交織、二、車輛進出圓環未依用路規則禮讓環內車輛先行、三、圓環違規停車導致行車動線混亂及行人通行問題。
- 2.開放路肩終點銜接輔助車道、一般車道或地方道路(如國道端點),開放路肩起點標誌為「路肩通行起點/限小型車」,行駛路肩車輛得變換車道,終點設置「路肩通行/終點」標誌。
- 由於每段路肩都有不同的開放時間,行駛前還是要看清楚路邊的告示牌,才不會莫名收到罰款,速限方面並不是所有的路肩都是60公里,國道一號林口段南向36k+220至40k+400開放的路肩速限為80公里,而桃園到林口B(北上)48K+080至42K+560路段速限則為100公里,也需要特別留意速度,以免變成路隊長。
- 依據「公路路線設計規範」,高速公路速限大於80公里者,車道寬度應為3.5至3.75公尺,惟高速公路外側路肩寬度原則為3公尺,基於行車安全,高公局綜合考量路肩使用車種限制、路肩寬度及主線行車速率,訂定路肩速限以60公里為原則之規定。
- 三工處指出,台88沿線設有電子看板,將同步提醒民眾留意,鳳山交流道封閉現場,將以紐澤西護欄、交通錐警示,並有交管人員進行交通疏導,提醒民眾改道通行。
- 今日中午12時許,國道1號北上汐止段地磅站附近突然出現1部Gogoro奔馳在內側車道,恰巧國道警在附近巡邏,趕緊上前將其攔下停在路肩,細查發現,原來是韓國籍25歲李姓女子來台旅遊租車,但不熟路況誤闖,隨後護送其下交流道。
- 為了提醒用路人避免在接近出口處變換車道與欲下交流道的車流交織,高公局在開放路肩路段終點前方的500公尺處設立有「路肩限行小型車禁止變換車道」告示牌,並且採用紅色牌面作為警示之用,表示跨越這塊告示牌面即禁止變換車道,如果無視牌面就有可能受到處罰。
- 行駛路肩車輛應依現場標誌及「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行駛,另若行駛於開放通行且得變換車道之路肩路段,變換至路肩、減速車道或主線車道,或於加減速車道及路肩通行起點/終點間變換車道,均須先顯示方向燈,告示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減少事故發生機率,以維高速公路整體行車秩序與安全。
不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掉落物的肇事車輛依法將對駕駛開處3000至18000元罰鍰。 國道7隊將調閱CCTV、ETC等相關影像追查掉落物品的車輛,並通知掉落物車主到案說明。 位於屏東縣潮州鎮中心的建基圓環,由6條道路匯集而成,因附近有兩間燒冷冰店,因此又有燒冷冰圓環的稱譽,由於圓環平日車流繁忙,假日觀光人潮聚集,該路口也名列潮州鎮易肇事路口第1名,因此為改善路口交通事故,屏東縣政府工務處與縣警局交通隊於今年5月完成圓環標線改造,藉此改善長期以來的交通亂象,提升行人與車輛的用路安全,改造後已成為全新的拍照打卡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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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針對高速公路的路肩速限,過往大家都會以如同主線的速限行駛,但高公局表示,依據「公路路線設計規範」,高速公路速限若要大於 80 公者,車道寬度應為 3.5~3.75 公尺;但高速公路外側路肩寬度標準設計為 3 公尺,基於行車安全且考量路肩使用車種限制、路肩寬度及主線行車速率,訂定路肩速限以 60 公里為原則。 惟獨桃園至林口北上路段的路肩,是利用既有車道設置為路肩,車道寬為 3.5 公尺,因此路肩開放通行時仍可以速限 100 公里行駛。 「路肩開放通行」對於高速公路車多擁塞的時候,能多一個車道緩解車流,讓欲下交流道的車輛能更快的離開高速公路。 而相信有些駕駛朋友看見「路肩開放通行」的告示牌或燈號,往往會想透過行駛路肩來超越慢車,甚至也把路肩當成一般主線的以最高速限 100 或 110 公里行駛。 然而,自 2020 年 2 月 17 日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路肩通行的規範做出調整,包含速限只能以 60 公里行駛、距離出口 500 公尺內不得再駛回主線。 為舒緩尖峰時段車流,高公局在各易壅塞路段大多會採取「開放路肩」措施,於特定時段允許小型車或者大客車行駛路肩,以暫時提升道路容量,期盼可以減少壅塞程度。
這名網友分享到,原本路肩開放牌上「僅限出口小型車」已經很罕見,但是需注意大約出口前1公里,會有紅牌提醒前方禁止換回主線道,2公里出口牌就好找機會換回來了,不然就會違規或只能下交流道,而現在開放路肩牌不是跟號誌同位置了,為了車流順暢度,在上交流道匯流口就已經立牌,公告開放路肩、時段、車種等。 另外路肩限速確實是只有60,如果前方龜車也多包容,其實他們才是對的,假日車手就請張大眼睛看清楚燈號看板,以免錯過臨時開放路肩的路段。 高公局提到,高速公路外側路肩係為供公務巡邏、道路救援及緊急事故處理車輛使用;但在尖峰時段交通壅塞時,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19 條,必要時得實施開放路肩措施,於短時間增加道路容量,紓緩尖峰時段交通壅塞。 台88線快速公路車流量大,每日車流量達3萬至4萬,以鳳山交流道最壅塞,公路總局第三養護工程處將於台88線2.5公里鳳山交流道前方600公尺處,調寬路肩變成減速車道,以利下匝道車輛行駛。 高速公路外側路肩係為供公務巡邏、道路救援及緊急事故處理車輛使用;但在尖峰時段交通壅塞時,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九條,高公局於必要時,得實施開放路肩措施,於短時間增加道路容量,紓緩尖峰時段交通壅塞,並於離峰時段恢復路肩功能。 國道警呼籲,民眾騎乘機車應注意道路標誌、標線,不可任意違規,應遵守交通規則,設定導航時要特別注意避開國道,如不小心誤上國道,應立即停靠路肩撥打1968或110求援,警方會立即到場協助,另用路人如發現有機車違規上國道時,在安全不違規的前提下,利用110或高速公路「1968警政報案」通報爭取時效,以確保國道行車秩序與安全。
開放路肩: 國道路肩行駛新規定 2/17 上路,原則限速 60 公里,出口前 500 公尺不得變換車道
三工處指出,台88沿線設有電子看板,將同步提醒民眾留意,鳳山交流道封閉現場,將以紐澤西護欄、交通錐警示,並有交管人員進行交通疏導,提醒民眾改道通行。 今日中午12時許,國道1號北上汐止段地磅站附近突然出現1部Gogoro奔馳在內側車道,恰巧國道警在附近巡邏,趕緊上前將其攔下停在路肩,細查發現,原來是韓國籍25歲李姓女子來台旅遊租車,但不熟路況誤闖,隨後護送其下交流道。 國道7隊於今天上午9點21分許,接獲通報有掉落物即派遣巡邏車前往處理,9點30分抵達案發地,洗手台已被移到外側路肩,沒有衍生交通事故。 今(23)日上午9點30分,在國道三號發生一起物品散落的案件,有一個塑膠洗手台掉在中線中道,許多車子緊急繞開,相當危險,此時一名熱心的小貨車駕駛,先將車子停在路肩,趁車少的時候,緊急下車將洗手台抱到路肩,後續國道警方將調閱相關影像,追查掉落物的失主,並依法開罰。 除非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得在路肩暫停,並應顯示危險警告燈,視線清晰時,應即恢復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