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算國定假日嗎7大優勢2023!內含過年算國定假日嗎絕密資料

Posted by Eric on July 7, 2023

過年算國定假日嗎

不只越來越多硬體、服務導入AI運算、流程機器人(RPA)等引發產業創新,過去未曾想像的產業應用也接連開發。 不過,技術革新並非無中生有,產學各界的開發者與技術人才,才是促成技術突破的根基。 台灣政府其他部門曾經發佈過一次性法定假日,通常在發生緊急狀況時發佈,比如颱風襲擊,政府有權利以任何原因發佈一次性法定假日。 2023 年中秋節為 9/29(五),與 9/30(六)、10/1(日)合併連休 3 天。

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應放假之日(俗稱國定假日,但不包括選舉罷免投票日),如遇到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例假及休息日者,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 另外,由於國曆2月8日如果比照公務機關行事曆調整休假,當天也會是屬休息日的性質,如果有出勤的話加班費也會是一樣的計算方式。 人事行政局已公佈~2022行事曆【民國111年行事曆】連假中包含元旦,春節過年,228紀念日,清明連假,勞動節連假,端午連假,中秋連假,雙十連假..共有9個國定假日,總放假天為116天。 但不管是補假還是調移,國定假日最終都會落在「工作日」上,換句話說,如果是月薪制勞工,已經有一倍的工作日工資會隨著月薪發給。 所以所謂的「加倍發給」,其實就是除了月薪以外再「加給一倍工資」。 不過依照不同的狀況,還會有些微不同,底下直接整理成表格,方便夥伴們參考(如下表)。

過年算國定假日嗎: 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為法定休假日,雇主要求勞工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休假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違者將依法查處。

只是不可忘了,在補休入法以前,主管機關對補休就已經要求「加班費權利不可事先拋棄」,必須是在加班「後」才能由勞工選擇補休。 3.調移除了必須經勞工「個人」同意之外(建議不要用一次性概括性同意取代),還須讓勞工或主管機關能夠檢視國定假日的天數並未減少,因此在班表或行事曆上必須可以明確看到國定假日調移後的放假日期。 一、1月23日(星期四)及1月25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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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人事總處說明,此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相關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人事總處說,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國防部規定辦理。 農曆除夕及春節因為遇到一個週末,也就是1 月 21 日(星期六)至 1 月 24 日(星期二)期間含有 2 個例假日,所以補假日是 1 月 25 日至 26 日(星期三、四),1 月 27 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 2 月 4 日(星期六)要補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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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雇傭合同中可能會給調休員工提供帶薪休假,有些雇主也會在國定假日內提供帶薪休假的福利。 跟例假日一樣,國定假日停休,勞工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日工資,或給一日補假(二擇一)。 人事總處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111年2月3日農曆初三適逢星期四,將調整2月4日為放假日,並於1月22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在雙週84工時的時期,部份企業將國定假日分割,調移至每二週多出來的半天(4小時),以提早實施週休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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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主辦單位更打造「全場域沈浸式學習」,不只持續舉辦每年備受歡迎的Hands on Lab實戰工作坊課程,也把整個會場打造成開發者的學習聖殿,不管是主要議程還是場邊交流,會場內每個轉角都藏有技術彩蛋等你解鎖。 最特別的是,今年還特別新增「開發者Lounge聊天吧」,讓開發者與經理人盡情交流洞察與趨勢。 另一方面,當「技術」成為最大化商業應用與人才價值的關鍵,不只開發者與技術人才成為世界趨勢的造浪者,企業之間的合作、應用也牽動著整體大局的走向,於是,本次年會也將在台北、高雄兩地,現場展示新創與企業實際落地的商業案例。 台灣的許多慶祝活動會持續多日,因此員工擁有第二次機會參加活動。 這些補回假期也被列為每年國定假日的一部分,有些補回假期也會碰上週末。 2023 年國慶日為 10/10(二),行政院安排原上班日 10/9(一)彈性放假,10/7(六)~10/10(二)連休 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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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此措施可讓勞工實際免出勤的天數增加,因此主管機關曾允許這樣的分割調移給假。 自從單週40工時以後,這個分割給假的理由已經不存在,若再將國定假日分割給假,則有相當大的機會損及勞工權益(尤其若分割得細,甚至可能被認為未給國定假日),不建議再如此操作。 關於國定假日出勤、關於國定假日出勤、調移,還有加班費計算,你都清楚嗎? 本文將就相關概念進行重點整理,讓勞資更了解法令規定及實務;也讓HR面對出勤管理議題時,可以更加從容應對。 此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記錄了公職人員上班日、放假日,非公務員之上班族也可自行列印,畫上勞動節放假日、軍人放假日,自製個人適用月曆、年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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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部份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可能維持一段期間,則由勞工於期間內擇一天放假。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民國 111 年 6 月 7 日公布「112 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各月放假日為下圖紅底。 2023年因過年而需要補班的日期是於 1 月 7 日補行。 因為112 年 1 月 20 日(小年夜)適逢星期五,調整為放假日,原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1 月 14 日)補行上班,考量 1 月 14 日適逢 112 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若該日補行上班恐因高中補課日數需增加 1 日,借考場更為困難,才調整為1月7日。 2.表二:出勤時數不固定的時薪制勞工,因為「一日」的工時並不固定,因此直接按「實際」出勤時數加倍發給工資。 2023 年除了春節放 3 天,其餘如開國紀念日、除夕、228和平紀念日、國慶日、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兒童節均放假 1 天,部分配合假期彈性放假,共計補班日 6 天。

過年算國定假日嗎: 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因除夕、農曆初一逢例假日需於下個上班日補假,加上 1/20(五)、1/27(五)彈性放假,春節連假為 1/20(五)~1/29(日)共放 10 天假,需於 1/7(六)、2/4(六)補班 2 天。 例假日停休,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倍工資,事後也必須再給一天補假。 在勞動節休假的人可能會在假日當天到鎮里逛逛、參觀自然保護區或公園,或者與家人聚在一起吃東西、享受彼此的陪伴。 由於勞動節落在5月1日,這段時間也是種植蔬菜或花園的極好時機。

  • 法律並無規定員工在國定假日內享有帶薪休假,只提到每逢假日都要休息一天。
  • 月薪制勞工的「休息日」與「例假日」是有給薪的(有薪假的概念)因此「休息日」出勤不需另給本薪,只要給加班費。
  • 人事行政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民間企業放假涉及勞基法相關事項,應依勞動部規定辦理。
  • 放眼全球高科技產業趨勢與脈動,生成式AI、5G、物聯網,種種頂流技術的迭代,掀起撼動世界的大浪。
  • 今年農曆春節是 1 月 21 日至 1 月 24 日,其中有 2 天在例假日,故在 25 日、26 日補放,又 27 日逢週五,故彈性放假一天。
  • 2023元旦時間為1/1(日),逢假日於 1/2(一) 補休,兩日與 12/31 (六)合併,放假 3 天。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農曆春節是我國傳統且重要的節日,具感恩及全家團圓的重要意義,大部分的民眾多利用此假期返鄉與家人、朋友團聚及聯繫感情。 過年算國定假日嗎 但近年來,產業結構變遷,部分事業單位或因行業特性,需員工於休假日出勤,如勞工同意配合於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這幾個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外,需再加發一日工資。 勞工於休假日出勤後,如依其意願並經雇主同意換取補休,亦屬可行。 雇主如欲將休假調移至其他工作日,仍須經勞資雙方協商合意後始得為之。 勞動部補充說明,民間企業如欲比照本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為7天春節連假,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規定,於完備「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程序後,將110年2月20日的休息日與2月10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 調整後的2月10日已成為休息日,雇主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過年算國定假日嗎: 行事曆(民國112年)

因 4 月 4 日兒童節、4 月 5 日清明節連假逢週二、週三,4 月 3 日改為彈性休假日,因此 3 月 25 日需進行補班。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在會中說明春節期間的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這僅限於私營部門的假日慶祝工人對經濟和社會的貢獻,而其也同時強調為員工提供公平和安全的工作條件與環境仍然還有發展與進步空間。 過年算國定假日嗎 今年度年會主軸定為「AI聚能轉新局,生成造浪創未來」,邀請30位以上美國微軟總部的頂尖開發者及經理人,針對「年度重磅議題」、「AI雲端技術」、「產業新局賦能」、「前中後台連結」四大議題,分別開設超過80場的主題議程。 細節主題含括如生成式AI、5G與物聯網應用、低代碼開發當今最有價值的技術創新領域;以及商務流程優化、資安法遵甚至企業永續等營運實務,幫助來賓掌握最新的技術趨勢與開發框架,獲得最具商業潛力的技術能力。 如果還是有些困惑,可以參考以下的圖例,當然這是適用於比照公務機關行事曆的公司,如果是排班制的事業單位,雖然不同於下列的圖示,但概念也是相同的。

2023年9月,一年一度的「DevDays Asia亞太技術年會」即將於台北、高雄盛大舉辦,邀請美國微軟總部的頂尖專家、相關產業高階經理人以及各行各業的資深開發者共襄盛舉。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打造一個讓大家安心發表言論、交流想法的環境,讓網路上的理性討論成為可能,藉由觀點的激盪碰撞,更加理解彼此的想法,同時也創造更有價值的公共討論,所以我們推出TNL網路沙龍這項服務。 1 月 7 日是補小年夜 1 月 20 日星期五原上班天的彈性放假,最初訂於 1 月 14 日補班,後因逢 112 年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而提前進行。 2023元旦時間為1/1(日),逢假日於 1/2(一) 補休,兩日與 12/31 (六)合併,放假 3 天。 休息日在 2016 年 12 月 6 日《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後正式入法,12 月 23 日起實施。 放眼全球高科技產業趨勢與脈動,生成式AI、5G、物聯網,種種頂流技術的迭代,掀起撼動世界的大浪。

過年算國定假日嗎: 開發盛會

2023 年兒童節為 4/4(二),清明節為 4/5(三),原上班日 4/3(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安排彈性放假,4/1(六)~4/5(三)放假 5 天,需於 3/25(六) 補班 1 天。 2023 年休假天數為 116 天,包含紀念日、節日及週末 2 天;勞工整年多勞動節 1 天,共放 117 天。 舉例來說,你在休息日加班了 3 小時,加班的計算時數要算足 8 小時;加班 9 小時,要算足 12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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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所定之產假旨在保護母性之健康,該假期內如遇星期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包括在內無庸扣除。 一、2月10日(星期三)及2月13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人事總處指出,其中3天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7個,分別為開國紀念日有3天、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9天、和平紀念日3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天、端午節3天、中秋節3天及國慶日3天。 其實,我們在去年的時候就寫過類似的文章,解釋2018年的春節假期是如何放假(延伸閱讀:「新年快樂!2018年春節年假到底該怎麼放呢?」),由於去年的除夕是2月15日(週四),而剛好初二與初三遇到週六及週日,因此補假在週一及週二,也產生了連續6天的連續假期。 4.國定假日出勤,不屬於「延長工時」,但還是可以由勞工在加班後從加班費與補休之間二擇一。

過年算國定假日嗎: 行事曆(一月)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另外,勞資雙方如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該協商調移內容應明確且須經勞工同意。 經過調移後的國定假日當日,即成為正常工作日,該日出勤,不必加給工資。 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是比照公務機關行事曆調整連假,那麼就得依法定程序召開勞資會議約定8週變形工時制度,或是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在1月19日採休息日加班補休,並在2月8日排定補休假,才能調整成為連假。 但我們要強調的是,該調假方式是人事行政總處規範各級機關與學校的行事曆,並未限制一般的事業單位也一定要比照辦理,因此如果公司不調整休息日致成連假,要求員工在2月8日要來開工(當然,1月19日也得休假),於法也並無不妥之處(只是員工可能會怨恨公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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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勞資雙方也可以協商約定採用補休的方式取代以上的加班費,至於要補在哪一天,就建議要有明確的約定或是紀錄,避免後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原住民勞工每年多一天的國定假日,各族歲時祭儀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為準。 只要確認勞工的原住民身份與族別(可憑戶籍資料判斷),雇主就應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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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務機關便調整了原本在國曆1月19日的休息日,與國曆2月8日的上班日對調,形成了9天的連續假期。 工作日遇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時,仍應依現行規定,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月薪制勞工已內含於月薪中)放假一日,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目前法律規定勞工共有4種假,其中一種為「例假日」,也就是僱主必須給勞工放假休息的日子,例假日可能是假日,也可能是根據勞資雙方共同協定的特定日,若要特別出勤只能是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否則僱主是不可以要求僱員上班! 所以在「例假日」出勤上班,按照歸地雇主必須給予「一日工資」和「一日補假」,兩者缺一不可,需注意的是就算只有出勤幾分鐘也要以「一日」計算。 勞資雙方可另外約定一天補放國定假日;若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行事曆出勤,則會在例假/休息日的後一天或前一天補假。 勞動部強調,110年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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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對部分的人來說是夢想的實踐,但對更多人來說,是家庭的支柱。 許多人大半人生時間都如同在勞動市場的一葉扁舟,對於法令,你怎麼能不在乎? Workforce,我們是一群有人力資源、職業訓練及勞動檢查員經驗的團體,希望透過以往的實務經驗,用文字與圖解試著摒除複雜的勞動法令所致生之迷霧,讓勞資雙方都能了解這份國家制定的說明書。 1.調移(如上述1/3)或補假後的國定假日,如果又再使勞工出勤,則仍要依國定假日規格,加給一倍工資。 2023 年端午節為 6/22 (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安排原上班日 6/23(五) 彈性放假,6/22(四)~6/25(日) 放假 4 天,需於 6/17(六) 補班 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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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春節(農曆初一至初三)這4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雇主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過年算國定假日嗎2023 過年算國定假日嗎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6日電)農曆春節腳步近,勞動部今天說,除夕至初三是國定假日,雇主應給假給薪,若遇到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日必須擇日補假,雇主若徵得勞工出勤,根據當日特性,薪資計算方式也不同。 今年的農曆除夕剛好遇到週一,再加上上面提到的元月初一至初三期間,可以看到從前一週的休息日(週六)到下一週初三的國定假日(週四)都是放假的,只有週五為正常的出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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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說明,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109)年1月25日及26日(農曆初一、初二)適逢休息日與例假,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 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1月28日及29日(農曆初四、初五)補假,以形成6天春節連假,因為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因此,勞工如於1月28日及29日出勤者,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 黃維琛說,假設一名勞工其所屬事業是以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且補假日也經協商約定為2月15日及16日,並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運用「8週彈性工時」形成7天春節連假。 黃維琛指出,農曆除夕、春節(農曆初一至初三)這4天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果剛好遇到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果徵得勞工在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春節(農曆初一至初三)這4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過年算國定假日嗎: 國定假日遇例假或休息日是否仍須補假?

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原本已約定出勤的工作日(不論全時勞工或部分工時勞工),則放假工資照給;除非針對時薪制工作者,國定假日當天本來就未排班約定出勤,方不會有工資。 法律並無規定員工在國定假日內享有帶薪休假,只提到每逢假日都要休息一天。 但由於員工的職位不同,他們需要按照計畫完成工作,因此他們會有調休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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