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日)元旦凌晨,2人也都寫下長文各自向粉絲說明,交往關鍵也隨之曝光,當中還有粉絲發現,李鍾碩似乎已默默愛了IU將近10年,再次掀起熱議。 答:工作日遇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時,仍應依現行規定,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月薪制勞工已內含於月薪中)放假一日,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投保級距 勞保普通事故、就業保險級距由部分工時最低薪資11,100元到45,800元, 職業災害保險由正職基本工資26,400元到72,800元(112年)。
- 小編舉個例子以2022年1月最新基本工資調漲結果為例子,計算給您了解。
- 《聯合報》報導,據了解,勞資雙方上午對調幅僵持不下,中間一度各自帶開討論,勞方希望調幅5%,資方則只提月薪增加300元、也就是調升1.29%,學者專家則建議3%。
- 疫苗的安全性往往需要透過大型的臨床試驗來測試,通常在第三期臨床試驗會有較多受試者參與,因此,疫苗的安全性可以透過「第三期臨床試驗結果」來了解。
- 而調整後單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但必須要有1個例假,而且週期內要有2天例假日與2天休息日,且不能使勞工連續出勤逾6日。
- 至於按日計酬約定之日薪,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如不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數額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比照按時計酬者辦理。
- 打個比方,每個月領 8,800 的部分工時人員,投保時直接寫 8,800 就好;但每月薪資 32,000 元的勞工,雇主在申請加保時,要填寫的金額會是月投保薪資 33,000。
這位媽媽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當初女兒想在暑假打工賺學費,便到了一家連鎖飲料店工作,當初店家告知這個職位為正職,所以應該能領到2萬3800元,但女兒在沒有「遲到、早退」的情況下,最後竟然僅領到1萬多元。 從老闆手寫的薪資單中可見,該店正職規定要上225個小時,但女兒8月只上了146個小時,所以2萬3800元除以225小時,時薪為106元,她上了146小時只能領到1萬5476元,加上補貼的勞健保500元,總共領了1萬5976元。 健保署承保組行政科代理科長游千慧表示,重複投保健保並不會帶來額外效益,只是增加保費負擔而已,因此民眾只須按照適當身分,選擇一個單位投保就好。 若有 2份以上工作,應以「主要工作」(工時最長)的受雇公司為投保單位,其餘兼職單位不須再投保;若每項工作的工時都差不多,則以薪資最高的工作為主要工作。
正職薪資: 正職卻領工讀薪水!慣老闆「神奇算法」曝…網怒檢舉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明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除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發工資,且勞雇雙方縱另有約定,該約定亦不得違背法令,否則仍屬無效之約定。 復查,勞動基準法所謂按月給付工資者(按月計薪、月薪制),除勞雇雙方已有約定外,原則上當月所有日數(非僅有實際工作日)均應給付工資;又例假、休假及特別休假均為行為時勞動基準法第39條明文規定雇主應給付工資之假日。 是訴願人雖主張業於105年1月13日員工作業職務規定中與周君約定「工作試用期間3個月,試用期間離職假日不計薪」,惟該約定顯與前開勞動基準法規定相悖,自屬無效之約定。 正職薪資2023 兼職勞工如需在平日工時外再加班時,例如平日工時是4小時,若加班4小時以內,合計總工時還不到法定正常工時8小時的話,薪資則由勞資雙方來議定,但是無論如何,都不能低於時薪158元。
另一方面,也因為超商店員的工作內容真的是包山包海,不論是在超商短期打工還是擔任正職的門市店員,無可避免的就是要面對無法「見紅就休」的輪班生活,甚至還會碰到親友們用酸言酸語質疑你。 陳一二要計算加班費,則要以「底薪」、「午餐補助」與「全勤獎金」這三項加總計算,他的工資就是 43,000 元。 雖然企業會調薪,但是減少正職人數、增加錄用非典型就業人數,就會讓更多上班族失去保障性,以及享受福利,結果是低薪化。
正職薪資: 工資
本網站所提供之股價與市場資訊來源為:TEJ 台灣經濟新報、EOD Historical Data、公開資訊觀測站等。 本網站不對資料之正確性與即時性負任何責任,所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無推介買賣之意。 所以,提供自己的期望薪資是很重要的,不論是履歷上的數字呈現,或是面試中的回應,都是在替自己爭取符合期望的薪資。
兩者不同的地方在獎金部分,代理教師不受年終考核[15],因此無1個月的考核獎金。 正職薪資2023 至於年終獎金部分,則按聘期依比例調整,現行中央法規對於代理教師並無聘期規定,代理教師原則上為一年一聘,聘期在不同地方政府下有不同規定,多半為扣除暑假時間的10個月,亦有部分地方政府為11個月或12個月[16]。 不過,深受台灣人喜愛的連鎖咖啡品牌「星巴克」,近日就有網友分享,自己一名在星巴克工作10年的友人,月薪竟高達6萬元,雖然與科技業的高薪族群不能比,但比起很多上班族、服務業好很多了,該則貼文也立即引起網友熱烈討論。 正職薪資2023 這種方式常見於能力較為特殊的或在境內無法招募得到的專業人員、或是相同的人員在境外聘請可省下可觀的費用。
正職薪資: 投保薪資調整申報作業
又雇主如僱用臨時工、工讀生、部分工時人員或兼職人員工作時,亦應依規定為勞工申報參加勞、就保,以符規定並避免受罰。 但月薪制勞工工資不得低於每月25,250元,是指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基準者,如果勞工同樣是每7日休息2日,但每日工時未滿8小時之情形,則可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 相關規定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3條「勞工工作時間每日少於8小時者,除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法令規定者外,其基本工資得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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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職薪資: 勞基法「離職前預告」的規定
76年4月3日台76內勞字第486544號函所稱「並不影響該勞工當年度特別休假之權利…」係指並不影響該勞工最後在職當年因基於上年服務滿一定期間之特別休假,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之規定辦理。 至勞工於服務滿一定期間之日即因退休而終止勞動契約,因毋須出勤自無特別休假工資。 另外也有人提及現實面,「月薪有年終」、「月薪放颱風假不扣錢,請特休不扣錢,整體還是比較划算啦」、「等你打工時數多到會比正職領的多時,老闆就會請你當正職了」、「正職贏在有三節吧」。 員工到離職時,除了薪水計算要注意,勞健保退保、轉出的時間點也是,以免影響到保險費用計算。 雇主沒有在員工離職日當天退保,比如提早退保的話,將會影響到員工保險效力,如果員工有損失也需要由雇主負責賠償! 以下分享有關破月薪資計算、勞健保退保方式,透過3個常見QA為你解答。
- 原PO在PTT貼文,表示朋友擔任正職月領25K,派遣員工則是領時薪,而正職加班1小時可領139元,派遣人員加班1小時則可領210元,足足比正職多了71元,因此若是常加班的話,兩者的差距會更加可觀。
- 因此如果老闆算月薪給你時,如上述案例每日只做4小時的話,依法來說(等同每日工時8小時為基準的一半比例),只要給付12,625元即可符合基本工資規定。
- 當一個任務要完成,不管是長期短期,這個時候就需要派遣任用了,之後如果一個派遣工作人員長期工作後,讓企業決定編入正職,企業也有足夠的時間處理完相關轉正職的流程。
- 而專業的人力派遣公司,有專責部門在分工作業,能夠讓企業客戶HR更能專注在核心業務。
這類型的服務,價值非常的高,因活動最怕的是找不到人開天窗,而專業的人力公司,能夠整合北中南各區的需求,甚至是專案執行的績效管理。 兼職勞工的薪資一樣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23,800元,每小時為158元[2])。 所以按時計酬者,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按日計酬者,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乘以工作時數後的金額;按月計酬者,不得低於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的每月基本工資。 經濟不景氣薪水凍漲,很多人除了正職工作以外,會再多從事一份兼職工作,又或者是找不到正職工作,只好從事一份或多份兼職工作。 過去社會上不少慣老闆時常以兼職工作與正職工作不同,勞動基準法沒有明文規定兼職勞工也一體適用為由,任意剝削兼職勞工的勞動權益;兼職勞工也因為經濟上的弱勢,不知道或不敢爭取自己的權益,而白白蒙受損失。 全勤獎金必須在員工全勤時方能領取,並不能算在固定薪資的一部份,因此若一位員工,在扣除全勤獎金後實領金額低於基本工資,則違反了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的計算也不能納入全勤獎金。
正職薪資: 時間魔術
A: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故凡適用該法之各事業單位受僱勞工,不論是否屬於計件或計日工人,均應享有上開法定權利。 又第36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為該法第39條所明定,故事業單位應依法發給其所僱計件工例假、休息日及休假日之工資。 Q:勞工請假被扣全勤獎金,致當月所得低於基本工資疑義A: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勞工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故勞工每月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
請問莫瑞斯,我日前有面試到一份工作,約定為3/4日到職,因HR有事先說明該公司適用期第一個月工作未足月的話,薪資會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也就是第一個月上班幾天就領幾天的薪水,假日不計薪。 過了幾天我再問HR,因為我預定3/4到職,但3/1-3/3都是假日,所以薪資是領28天的薪資還是連3/4後面的假日還有8天都不計薪,也就是20天的薪資,結果HR回答我只能領20天。 我覺得這樣很不合理,所以想問這樣該公司是否府合勞基法的規範,如果違法的話,我就考慮不到職了。 以清明連假來說,4月4日兒童節、4月5日民族掃墓節是國定假日,這2天上班兼職計時工有雙倍薪;領月薪、排班制的員工,如果雇主硬性要求出勤,才能要兩倍薪水或多休假。 但通常排班都是勞資雙方協議好,把假期挪到別天休,就沒法要求補假或雙倍薪。 樂園計時人員督導吳霈承:「大家會比較想說,連續假日的時候就來出勤,一方面他們可以多領雙倍薪,另外也可以說增加園區人力部分。」計時工讀生上班也甘願,因為能領兩倍薪水,不過換作是粉色制服這幾位負責操作機台的正職員工,因為是排班制就沒有這好處。
正職薪資: 正職薪水2020: 工資認定與給付原則
該條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雇主於勞動檢查時,固常引用「勞雇雙方另有約定,不在此限。」的但書規定,做為不給付工資或扣減工資的抗辯,表明新進勞工亦同意此一約定。 正職薪資2023 不過,要提醒雇主的是,因新進勞工已在雇主指揮監督之下提供勞務,雇主即有給付工資之義務,故該等約定牴觸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而無效。 總結上述,不難發現其實派遣員工有最後的工作決定權,就業市場還是取決供需原則。
詳細計算方法如下: 健保計算公式:投保級距 × 費率 × 負擔比例 × (1+眷屬數量) 對投保單位來說,眷屬數量為全台平均眷屬數,112年是0.57人。 此外,因為受訪者家中有超過一半比例的孩童曾經歷過腸病毒感染,考量到腸病毒有極高比例是在學校等群聚場合感染. 進而造成幼兒園及托嬰中心等學前教托育機構需採取停課等相關措施,對於家長也可能帶來生活上的不便,如工作上需要請假或須配合停課措施並待在家照顧孩子等,因此對於即將有疫苗上市的消息,多數家長也抱持樂觀的態度。 在民國96年以前,月薪與時薪是還沒有脫勾的,也就是說,當時基本工資的時薪,就是最低工資,假設是15,840元,直接除以240=66元,年輕打工族當時的基本工資時薪就是66元。
正職薪資: 約定好上班的日期,工作時間一旦超過正常工時8小時以後都要算加班。
正式教師的薪水是依據教師待遇條例的規定,其待遇分為本薪、加給及獎金[11]。 教師法並未規定正式教師的工時,但聘任辦法有規定,代理教師是以「全部時間」擔任編制內教師所遺留的課務[6],依此反面推論,編制內的正式教師的工時,亦應採相同的「全部時間」的解釋。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5條,雇主若未依規定扣繳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健保局可限期令其補繳,如於限期內補繳者,處1倍之罰鍰。 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表示,他原本以為應該不會有雇主「時薪轉月薪」規避時薪調漲,但最近看到一家日式餐廳打出每天工時5小時、月薪18,000元條件,可見的確有雇主將本求利,藉此規避時薪調漲增加的支出。 但另一方面,也有民眾點出星巴克員工需要克服的工作挑戰,包括:「星巴克連工讀都有業績壓力,我朋友很多都受不了」、「星巴克每次都要賣禮盒、賣蛋糕、賣月餅,工讀也要背業績」。 但同時也有網友補充,「餐飲業基本上都會有業績壓力,尤其有賣額外商品的品牌,門市主管一定會被要求」。
事實上,目前由統一持股40%、統一超商持股60%的台灣星巴克(悠旅生活事業公司),在今年第1季獲利就高達2.2億元,年增42%,可見在疫情下,星巴克營收仍可維持穩定發展,甚至超越去年營收。 KPMG提醒,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產業皆適合混合式的工作模式,最常見的是資訊與軟體開發產業,而現在最火紅的則是設計相關,如時尚、平面、數位、廣告文案等。 我覺得試吃蛋糕、輕食與咖啡配方表真的是需要天份,有好的學長姐教你撇步,實在會幫助你很大,幸好星巴克真的像一個大家庭,同事之間真的都很友愛,讓你在新人時期一點都不會不安或是害怕哪裡做不好,現在就算離開了,我還是會常回去找星巴克的同事們聊天。 等到面試當天,我是直接去門市,是由那天電話通知我的主管和我一對一面試,整個面試時間印象中是30分鐘左右,問的問題不算太困難,就依當下想到的來回答就好。 職缺廣告若提供之資訊簡陋、不清楚,或是詢問時四兩撥千金,含糊帶過甚至說是祕密,請小心這類型的打工職缺。
正職薪資: 台灣許多服務業的打工族、工讀生、兼職人員、部分工時人員大多數都是領時薪,我們很常說時薪人員就是「有做有錢拿、沒做沒錢拿」,但其實這樣的說法不盡然正確!為什麼呢?後面地雞主談到國定假日薪水計算會再揭曉答案喔!
♦民國86年10月16日發布,自10月16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5,840元,每日528元,每小時66元。 ♦民國85年8月31日發布,自9月1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5,360元,每日512元,每小時64元。 正職薪資2023 ♦民國84年7月17日發布,自8月1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4,880元,每日 496元,每小時62元。
部分工時人員,因為工作時數較全工時人員較少,月薪在 1,500 以下或是 1501~23,100的範圍內,就可以用下面這個「部分工時」人員的勞保級距投保。 以每月領 9,901~11,100 元的人來講,勞保費用需要繳納 266 元;雇主部分則需繳納 933 元。 Headcount不夠就是在外商及大型企業常見的情況了,這類企業需要增加一個Headcount,往往需要跑流程到高階主管,而外商高階主管常常在國外,這個流程就會延伸非常的長,因此外商在國外分公司使用派遣人力是非常一般的。 當一個任務要完成,不管是長期短期,這個時候就需要派遣任用了,之後如果一個派遣工作人員長期工作後,讓企業決定編入正職,企業也有足夠的時間處理完相關轉正職的流程。 因此,在這類企業,從基層的Key-in工讀生,至高階的專業人才(如IT採購主管),都有可能是以派遣方式任用。
正職薪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正確來說,計算加班費的基準是每小時平均工資,而根據勞基法第 2 條第 3 款的規定,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勞基法第 30 條就規定,除了每天不能工作超過 8 小時之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也不能超過 40 個小時。 根據《勞動基準法》中指的工資,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 另外,也由於最低時薪將在 2023 年調整,分別增加為基本時薪 176 元和月薪 26,400 元,雇主也需注意以此標準給薪。 劉鴻徵指出,門市人員起薪2萬6千元在零售業、百貨業來講,這樣的薪水其實還算不錯。 另外,若是大學畢業有專長,並通過考試的儲備幹部,則會有2萬9千到3萬多的起薪,雖然在零售業中不算是最好,但也有中等以上程度,像是區經理工作1、2年後的年薪就將近百萬。
另外,「就業保險」也是受雇者的強制保險之一,而且即使公司只雇用 1名員工,仍然必須投保,但勞工有 2份以上工作時,可以選擇在其中一個單位加保就好。 為全面保障兼職勞工的勞動權益,勞動部於2014年1月27日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1]」(最新修正於2018年5月17日),將工作時間較「全部時間工作勞工」縮短的勞工稱為「部分工時勞工」,開始有了明文保障規定。 因此,無論是超商的時薪人員、餐飲業的計時人員,或是服飾百貨業的兼職店員,打工族們的勞動權益都受到明文保障。 Q:奉派至國外或大陸之子公司工作,發生資方積欠勞工工資情事,國內之行政機關管轄權疑義A:查勞動契約為諾成契約,勞資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成立,其契約內容(薪資給付方式、工作地點、勞務提供對象等)可由雙方約定之。 Q:有關雇主發給之夜點費及誤餐費是否為工資,應依勞基法第2條第3款規定個案認定。 A: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正職薪資: 加班費時薪怎麼計算?一張圖表解決 6 大加班費計算問題
故勞工假日出勤工作於8小時內,應依前開規定辦理;超過8小時部分,應依同法第24條規定辦理。 在進入正題之前,要先提一個多數人常搞混的概念,那就是「約定薪資給付」的方式。 找工作的時候,除了要注意心屬企業是否有相關的配對措施,也要注意雇主對於工作時間、給付加班費等這些事項是否有紀錄和管理的明確機制。
因法規或是稅務的問題,除非較突發性的狀況,一般企業會選擇其他的方式。 這種方式一般是介於20~90天,讓正職員工可因出差/探親抑是其他原因短期處在國外,但也可以同時處理公事(約佔受訪企業的22%)。 英國市調公司「Voices」在今年度報告中指出,2021年綜整在各大「零工經濟」平台上有著245%的會員成長率,且有75%的「零工」他們的薪資並無因為這種工作模式而減少,而68%的「零工」表示,「自由」與「彈性」是最大的誘因。 依照勞工請假規則規定,事假是勞工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所使用的假別,一年內最多14天,而且「事假期間不給工資[6]」。
短期工作人員,指未全月在職,不定時到工者(例如臨時工短暫受僱幾天),這類勞工朋友必須在到職當日申報加保,離職當日申報退保,並以同一工作等級員工之月薪資總額申報勞保投保薪資。 根據勞動部制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只有提到:如果勞工因為發生天災而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雇主「宜」加發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的協助。 「工資」,也就是一般所說的「薪資[1]」,依照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的定義,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2]。 然而勞工相對於雇主,往往處於比較弱勢的地位,所以勞基法規定,雖然由勞工與雇主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3]」。 勞工提供勞務,雇主提供薪資,而特別休假(通常簡稱「特休」)目的在於消除勞工一整年工作產生之生心理勞累,在國定假日、假日及休假日外,規定雇主應給予達一定年資的勞工一定天數的特別休假。
正職薪資: 正職外場人員
因為從雇主的角度來看:如果是勞動契約,就有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須遵守。 接著,需要了解公司約定之休息日、例假日及休假日,勞動基準法§36 中規定,勞工七日內應有一日例假,一日休息日(變形工時除外)。 但例休假日可以依勞資雙方同意後調整,只要符合七日內有一例一休,且勞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兩大原則即可。 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專門委員王昭卿指出,勞工不論受雇於幾家公司,每家公司的雇主都要按規定替勞工提撥退休金,就算公司只雇用 1名員工也一樣。 勞保局普通事故給付組專門委員陳連才指出,當勞工生產,或是因疾病、意外而住院,而要請領給付時,其平均月投保薪資可將正職與兼職的收入合併計算,但兩份工作都必須連續加保超過 30天,且加總後的月投保薪資不能超過最高級距的 45,800元。 由以上薪資計算結果來看,若在平日僱用部分工時人員且每週工時為20小時,對雇主而言約定基本工資「月薪」較「時薪」划算;反之,當兼職人力的排班時數越高,以基本工資時薪來約定薪水,薪資成本都會遠高於用基本工資月薪來約定給薪。
計時人員時薪則最高可達204元,還可享彈性排班以及每兩週領薪,最能符合打工族群的需求。 正職薪資2023 A:查勞動契約為諾成契約,勞資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成立,其契約內容(薪資給付方式、工作地點、勞務提供對象等)可由雙方約定之。 另母公司與子公司為個別權利義務主體,若該勞工係基於借調關係,由母公司調往子公司工作,勞雇關係仍存在於母公司。 本案事業單位為激發勞工工作士氣,獎勵工作績效所發放之「團體獎金」,難謂與勞工工作無關,如係經常性按月而非臨時性之發給,已符上開工資定義,應屬勞動基準法上工資。
但與正職勞工不同的是,如果兼職勞工是按時計酬,而且時薪不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的話,因為按時計酬者享有例假及休息日照給工資的權利,該工資已分別折算到每小時基本工資中,所以遇到例假日或休息日未出勤的話,雇主是可以不用另外給付工資的[4]。 A:查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至於勞工應否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應屬於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 Q:提供外勞之膳宿可否約定為工資給付項目疑義A: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 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基上,提供外勞之膳宿費用自可由勞雇雙方自行於契約約定納入工資給付之項目。 根據勞動部的定義,部分工時勞工指的是工時比企業內部的全時勞工(通常是法定工作時間)工作時數短的人員,因此,只要每週工作時數少於40小時就算部分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