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不分男女只要滿18歲即可結婚,也可以獨立租屋、開銀行帳戶、辦信用卡等。 因事涉民眾權益且相關法令眾多,至少需2年緩衝期,施行日期暫定為112年1月1日。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18歲公民權已是國人高度共識,修憲的提議也正在進行;目前全世界已有110餘個國家採18歲成年制,近年來也有為數眾多的學者、民間團體、學生代表主張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這次修法是回應民意。 《今周刊》關心青年與社會發展,長期推動民法成年下修18歲,如今行政院也已拍板定案。 以下懶人包原文帶讀者看懂差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法成年下修18歲 未來不論是辦手機、辦學貸、開戶,都無須請家長陪同辦理,18歲就等同於成年!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因保險業務員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過去法規規定保險業務員須年滿20歲,保險局2021年已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改為要求保險業務員應成年。 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金管會銀行局已在2021年分別修正「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21條及「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第5點。 個人持有的房屋如符合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要件,即得按自住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自112年起,年滿18歲之成年子女名下之房屋就可以獨立計算自住房屋之戶數,高資產家族將提早解套3戶之束縛,得以適用房屋稅自住之房屋稅率。
民法成年下修18歲: 民法成年下修18歲懶人包/租屋、開戶、辦手機不用家長陪同!12張圖表一次看懂
在稅務上,針對房地合一自住優惠、綜合所得稅扶養或是遺產稅,都會因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而有變動。 以遺產稅為例,原規定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免稅,若未滿20歲,每差一歲還可多扣50萬,但後續民法成年年齡少了2歲,原本遺產稅扣除額可享有150萬、100萬的額度,未來都只有50萬。 而地價稅則是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並辦理戶籍的登記,因此滿18歲的青年可以自行申報,等同於放寬了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限制。 像是買手機、租房子、簽契約、開銀行帳戶、辦信用卡、貸款、申辦行動支付、電子支付等商業行為,過去以往限制行為能力人都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才能進行。
滿18歲,將可獨立發起集會、遊行、人民團體,可被選舉為工會理事、監事,可擔任保全人員、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也可被證券商僱用為有價證券營業行為直接有關的業務人員,還能擔任公司會員代表、負責人或董事等。 我國結婚的年齡,則原本的規定是男生須滿18歲、女生須滿16歲,但因為修正成年為18歲的關係,修法後的最低結婚年齡為雙方都年滿18歲後,才可以結婚。 有關訂婚、結婚年齡相關規定之修正,直接影響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女性結婚之權利,且間接影響未成年人因結婚而具行為能力之年齡,涉及民眾生活規劃及社會觀念之改變,宜設有緩衝期間二年,以維護法安定性及人民之信賴利益,另配合民法總則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關於成年年齡之修正及其施行法第三條之一修正,將本次修正規定之施行日期訂於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爰為第一項規定。 根據現行房地合一稅法(所得稅法第4條之5及第14條之8)規定,「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六年,且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亦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款規定,符合該等條件之自用住宅房地交易所得在400萬元以下得享免稅優惠,超過400萬元部分得按10%優惠稅率課徵所得稅。 隨著民法成年年齡的下修,如112年出售房地時,該房地僅由子女設籍,且該子女於出售時已滿18歲,因其已為成年,而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尚未設籍,且無其他未成年子女將戶籍遷入,該房地將不符合自住房地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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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表示,成年年齡制度,攸關自然人完全行為能力之取得,以獨立行使負擔民法上之權利及義務,對於社會生活影響深遠。 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社會各界亦迭有調降民法成年年齡為18 歲之倡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3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現行的20歲下修至18歲,且基於男女平等,男女訂婚年齡皆為17歲,結婚年齡均調整為18歲,並設有兩年緩衝期,暫定民國112年元旦實施。
- 因應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只要年滿18歲以上已具行為能力,就可以獨立為之許多過去有年齡限制的事。
- 法務部表示,鑑於近年來許多國家陸續將青年公民權下修至18歲,為順應國際潮流,並強化青年權益保障,法務部等14部會爰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法案。
- 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各種法律行為都需要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才生效,但是成年後,像是簽署契約、辦信用卡等,都可以自己決定。
- 蘇院長強調,青年為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是國家的未來,目前全世界已有110餘個國家採18歲成年制,近年來也有為數眾多的學者、民間團體、學生代表主張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這也是回應民意。
一個現年19歲的台大學生接受訪問時表示,自己曾經要和同學一起參加三天兩夜的營隊,但因為自己未滿20歲,所以還得先簽過「家長同意書」,才能順利出遊;另外一位台科大的學生也指出,她觀察發現,許多選擇技職體系出身的同學,需要打工,卻受到20歲才能開戶的年齡限制,還得特別回家辦開戶,明顯增加不便。 據統計指出,台灣約有57.8萬名青少年介於18至20歲的年齡,因《民法》尚未修法前對於成年年齡的訂定為20歲,使得這群青少年做任何事都「綁手綁腳」。 每一會員為一權;另會員的權利與義務應基於均等原則,會員依法應享之權利,不得於章程任意予以限制或剝奪。
民法成年下修18歲: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及其稅務影響
《今周刊》是台灣最具影響力的財經媒體,2018、2019年蟬聯金鼎獎「最佳財經時事雜誌」、屢獲亞洲卓越新聞獎(SOPA)等大獎肯定。 9.請提早教育與規劃孩子對於詐騙集團的承受度,成年雖然有自主權,但是自主權意味著也是要承擔更多義務的,請在成長過程中不斷培養他成為一個負責任的成年人,而不是突然要他蛻變成一個成熟的大人,逼迫他一夜長大。 家族辦公室專欄提供家族傳承接班與治理相關議題及KPMG的觀點等,使讀者(尤其是家族企業的成員)能夠思考這些重大議題的影響,並盡早規劃準備。 定期出版家族企業相關議題、趨勢及時事等,協助讀者(尤其是家族企業的成員)能夠思考這些重大議題的影響,並盡早規劃準備。
其實18歲大多屬於高中三年級與大學一年級之間,不少學生在地就學打工,卻無法自行辦理租屋契約、開銀行帳戶、辦手機門號與信用卡等等,再加上《刑法》中約定成年的年齡與《民法》不同,以致現行的各項法律及行政規則的參照標準也不一。 立法院近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並設有2年緩衝期,預計2023年元旦起正式實施。 此外,也因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許多法律必須跟進修正及行政配套,因此草案訂有「日出條款」,施行日由立法院審議決定。 事實上,根據各國立法例,像是英國、德國、日本,皆以18歲作為成年年齡,法務部回應社會需求,並衡量當今台灣青年身心發展現況、與國際接軌,因此認為有修正民法第12條成年年齡規定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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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秉成指出,現行男女結婚年齡不一,從落實性別平權角度來看應該一致化,國際人權公約也指台灣現在的法律,女性18歲以下可結婚,是違反國際公約相關規定,等於承認童婚,有必要終結這樣的現象,太早結婚對青年就學、就業都有影響。 羅秉成表示,民國18年在大陸時期訂定的民法,這91年來,不管教育普及、青年心智成熟程度等,都無法相提並論,時空環境不同也要符合國際潮流,加上青年參政權、選舉罷免年齡是20歲,立法院朝野有高度共識應該修憲下修,在國際潮流及國內共識下,行政院有責任在政策上統合處理。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這次是包裹式提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後,相關主管機關主管的法規也要配合民法調降;世界主要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等有110國家採用成年年齡都是18歲,日本在2018年也將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為18歲,並設有4年過渡期。 2023年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金管會已配合修訂6項法規,明年起年滿18歲即可申辦信用卡正卡或現金卡、擔任保險業務員等,但考量期貨交易操作風險偏高,期貨開戶仍須年滿20歲。 至於開戶或申辦貸款等規定,林志吉表示,因相關法規並無年滿20歲的相關文字要求,將回歸民法規定,若民眾具完全行為能力,即可依相關規定辦理。
地價稅、房屋稅、遺產稅也都會有影響,因為18歲以後就可以獨立成戶,這部分就自行斟酌了。 遺產稅扣除額之計算,係以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 隨著民法之修正,其在計算未屆滿成年之年數時得增加扣除年數自112年起將減少2年。 民法修正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於112年開始實施,當你發現「我的小孩已不是小孩」時,許多租稅權益也會跟著改變,在負擔最合理的稅負成本前提下,建議家族資產的傳承宜妥善規劃以為因應。 另外,修法前男女最低結婚年齡不一致,原本可結婚年齡女性為16歲,男性18歲,依照「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法律要有最低結婚年齡的規定,法務部因此也將民法980條的結婚年齡,統一修訂男女性結婚年齡為18歲;訂婚年齡則是1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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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修正另依照「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法律要有最低結婚年齡的規定,明定「男女未滿17歲者,不得訂定婚約」、「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 民法成年下修18歲 《民法》自1929年5月23日公布,並自同年10月10日施行,其中第12條有關成年年齡為20歲之規定,迄今未曾修正,已施行逾91年。 配合政府組織改造,本部自102年7月23日以後,原主管之全國社會福利業務劃歸衛生福利部權責,前本部社會司所屬社會團體科、職業團體科、合作行政管理科及合作事業輔導科,則整併成立「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掌理有關全國性人民團體及合作事業之規劃、推行、指導與監督等事項。 目前人民團體及合作社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地方則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之主管機關指導及監督。
行政院今(13)日通過法務部等14部會擬具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18歲法案。 在蔡英文總統領導下,政府有鑑於相關38項法案,尤其是91年前開始實施的民法所訂的年齡等,已和現實社會情況大相逕庭,整體人民成熟度、教育程度及相關運作也已不同於往昔。 蘇院長指出,感謝羅秉成政務委員,經過深思熟慮,邀請各部會,配合現行社會情狀及國民成熟程度及民情等各方面,研擬相關法案修訂。 蘇院長強調,青年為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是國家的未來,目前全世界已有110餘個國家採18歲成年制,近年來也有為數眾多的學者、民間團體、學生代表主張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這也是回應民意。 涉及民眾及相關權益等的衝擊,都有緩衝期,草案中也有規定,未來將視立法院的立法進程配合實施。 民法成年下修18歲2023 蘇院長表示,因事涉民眾權益且相關法令眾多,至少需2年緩衝期,施行日期原則定為「自立法院修正通過滿2年後之第一個元旦」(暫定為112年1月1日),後續視法案審議進度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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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為保障兒童權益及男女平等,以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15條、第16條等規定,爰修正民法第973條、第980條規定,將男女最低訂婚及結婚年齡調整為一致,分別修正為17歲及18歲,並增修相關配套規定,俾落實婚姻性別平權及符合國際公約。 三、修正其他以民法成年為門檻之法律規定:現行法律中,多有參考民法成年年齡,而將「年滿20歲」、「成年」或「未成年」等設定為相關資格或要件等法定門檻,本次修正民法調降成年年齡,將連動影響此類法律規定,經本院請所屬相關部會盤點主管法令、評估是否研修相關規定,並經多次召開會議研議後,就其中配合民法調降成年年齡而須併同修正之相關法律,擬具修正草案提經院會通過。 編按:行政院今(13)日通過法務部等14部會擬具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18歲法案。
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之適用要件,係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並於起徵日前40日提出申請(即當年度9月22日,如逾期申請,即自次年度方得開始適用),即可依適用2‰之優惠稅率,相較於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10‰,並隨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所有土地地價總額之高低,適用累進稅率課徵15‰至55‰,差異至少4倍以上。 惟現行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本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用地只限一處,隨著成年年齡之下修,對於高資產家族而言相當於提前兩年解禁,在子女年滿18歲成年時,即多一處得適用自用住宅之優惠稅率。 針對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有關受扶養親屬免稅額規定,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成年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而列報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得享有免稅額減除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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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表示,因涉及民眾權益的法令非常多,至少需要兩年緩衝期,相關法規命令、行政規則、配套措施,請各機關及早因應準備,並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明年元月民法修正案正式生效後,【民法】成年降為18歲與【刑法】第18及63條認定18歲以上應負「完全行為責任」一致。 不過,台灣滿18歲大多是無經濟能力的高中畢業生,雖然法律上將賦予完全行為能力與責任,但務必量力而為,才不致誤入歧途,最後還是要家長協助收拾善後,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至於新法施行後,如申報遺產稅時,如該名子女為18歲,因18歲已是成年人,則無法再有扣除額;換言之,遺產計算上減少扣除150萬的情形【計算式:50萬+50萬 ×(20-18)=150萬】。 立法院於民國109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今年1月13日公布的民法第12條修正條文內容:「滿十八歲為成年」,相關條文一併修正。 (一)有關本處全國性人民團體(社會團體、職業團體)籌組申請案,承辦人針對人民團體發起人之年齡進行審查,檢視是否符合「民法」及「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所有發起人應檢具其身分證影本作為證明)。 (二)有關本處合作社籌組申請案,承辦人亦針對發起人之年齡及章程社員資格進行審查,檢視其是否符合「民法」及「合作社法」規定(所有發起人應檢具其身分證影本作為證明)。 (三)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配合已分別於110年9月6日及110年7月30日完成「儲蓄互助社設立輔導管理與監督辦法」第4條及「儲蓄互助社選舉罷免辦法」第6條規定之修訂。
民法成年下修18歲: 民法成年下修!明年起18歲可辦卡、期貨開戶仍要20歲
除結婚之外,未來年滿18歲可獨立辦手機、租屋、簽契約、開戶、辦信用卡、貸款、申辦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或擔任公司發起人或董事,另外也可提起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在例行記者會說明,2項法規修正後,信用卡正卡申請人及現金卡申請人從須年滿20歲修正為應為成年人;意味明年起民眾年滿18歲即可申辦信用卡正卡及現金卡。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2項法規修正後,信用卡正卡申請人及現金卡申請人從須年滿20歲修正為應為成年人;意味明年起民眾年滿18歲即可申辦信用卡正卡及現金卡。 編按:2023年即將到來,許多新制將在元旦上路,其中一項是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律師呂秋遠在個人臉書發文,提醒民眾新制將帶來哪些影響。 除此之外,修法通過後,能力充分的年輕人18歲就可以擔任公司之發起人、董事。
2020年12年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確定將民法成年年齡從原本的 20歲下修至18歲,並訂於 2023 年1年1日施行。 三讀通過條文重點,除規定民法滿18歲為成年,另也通過多項配套條文,例如原訂婚年齡為「男未滿17歲,女未滿15歲者,不得訂定婚約」,改為「男女未滿17歲者,不得訂定婚約」。 民間團體多年來不斷倡議,希望民法成年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為18歲,朝野立委也分別提出修法版本,呼應社會期待。 民法成年下修18歲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證交法原規定證券商業務人員須滿20歲,現已配合修正為應成年,另「證券金融事業申請設立及核發營業執照審核要點」針對證券金融事業業務人員年齡規定,已從年滿20歲修正為應成年。 保險局則配合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及「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 5.18歲的子女,往後就可以自己決定簽定所有契約,辦手機門號、銀行開戶、辦理信用卡、租房子等等都可以。
民法成年下修18歲: 成年下修到 18 歲,對日常生活有什麼影響呢?
隨著民法之修訂,前揭受扶養親屬在112年如年滿18歲且未有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之情況,即不得列報為受扶養親屬,就無法列報免稅額;相關的「列舉扣除額」項目及「特別扣除額」項目亦不得認列。 但雖已成年而尚在校就學,一樣得因有受扶養親屬免稅額減除,相關的「列舉扣除額」項目及「特別扣除額」項目亦得認列。 且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 18 歲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所以將成年年齡修正為18歲。 此外,為降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的社會衝擊,這次也三讀修正通過民法親屬編施行法、民法總則施行法,增訂相關緩衝期條文,明定上述條文從112年1月1日施行,而屆時未滿20歲者,已享有至20歲或成年的權利、利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繼續享有到20歲。 未來不論是辦手機、辦學貸、開戶,都無須請家長陪同辦理,18歲就等同於成年!
至於職業團體是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為目的,由同一行業之單位、團體或同一職業之從業人員組成之團體,包括工業、商業、自由職業、農民、漁民、勞工等團體。
民法成年下修18歲: 民法成年下修 明年起18歲可辦卡、期貨開戶仍要20歲
至於適用期間,則是配合民法本次部分條文修正上路,將自112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合於民法規定之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成年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 如子女於112年度中滿19歲(18歲成年當年度仍可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若未符合在校就學或無謀生能力等條件,納稅義務人113年5月份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不得申報扶養該子女。 我國立法院於中華民國(下同)109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將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
但當上帝為你關了一扇門,同時會幫你開一扇窗,因為子女成年需要獨立申報,資產不高的族群幫子女買的基金、置產,將會有較多元的申報組合,且海外所得是以「戶」為單位,也意味著多了670萬元的免稅額可以使用。 此外,法律事務司長鍾瑞蘭指出,由於觀察到參與商業活動的年輕人越來越多,下修後將有助於商業活動更蓬勃發展。 檢警調查,江生當時報案指稱,被一群人強押至民宅內,以及被持棍棒圍毆搶走機車與現金,總損失約10萬元後揚長而去,檢警查出,16人全數是竹聯幫信堂承信會成員,僅有1女成年(18歲)及1名未成年人責付外,其餘14人由桃園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及收容獲准,桃園地檢署日前已對涉案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25日併案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初審通過朝野立委與行政院、司法院所提版本,將民法第12條「滿20歲為成年」規定,改為「滿18歲為成年」。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5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會後轉述,會中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18歲公民權是全民高度共識,相關修憲也在進行,但修憲需要全民共識,程序較多、時間較長,91年前所制定的民法跟現在社會大不相同,政府因應趨勢先對年齡權益規範不一的法律盤點後,一次到位來修正,希望在修憲前,讓民眾認為政府已經做好準備。 另「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原規定要保人須年滿20歲,保險局2021年1月已修正為應成年,即回歸民法對成年的年齡規定。
合作社是基於共同所有並且民主管理的企業體,為滿足共同的經濟、社會、文化需求與願望,而自願結合的自治團體。 我國各類合作社依其業務性質,主要包括生產、運銷、供給、利用、勞動、消費、公用、運輸、信用、保險等10類業務,其中信用合作社於59年移由金融主管機關代管,82年單獨立法。 我國人民團體分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政治團體(含政黨)三種,其中社會團體及職業團體由發起人向各級人民團體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立案後成立,而政治團體(含政黨)於政黨法在106年12月6日公布施行後,依該法第3條規定成立之團體均稱政黨,並採備案制;另依該法第43條規定,已立案之全國性政治團體應於2年內轉換為政黨,屆期未轉換,則廢止其立案許可。 KPMG家族辦公室以豐富的實務經驗及獨立的角度,協助家族成員思考家族與事業傳承接班相關的重大議題,凝聚家族共識、發展傳承策略。 社會團體係指人民基於志趣、信仰、地緣或血緣之相同而組成之團體,其主要是以個人或團體會員的聚集為基礎,並以個人興趣之滿足或理想之實現為目的,性質較著重於社會層面,種類包括學術文化、醫療衛生、宗教、體育運動、社會服務及慈善、國際、經濟、環保、宗親會、同鄉會及同學校友會等,或其他以公益為目的之團體。
法務部正準備推動《民法》修正案,將完全責任的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現已送行政院,待院會審查通過,將與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完成修法程序。 民法成年下修18歲 因應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只要年滿18歲以上已具行為能力,就可以獨立為之許多過去有年齡限制的事。 譬如購買手機、租房子、訂契約、到銀行開戶、辦信用卡等,無須再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未來要擔任公司發起人、董事、成立社團等,18歲就可自行辦理。
民法成年下修18歲: 配合民法112年1月1日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 行政院院會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根據新法規定,18歲以上即視為有行為能力人,理論上年滿18歲以上的人就可以獨立行使契約簽訂事宜,無須法定代理人同意。 不過,民法成年年齡已下修至18歲,但是否可以適用,需視行業的主管單位(如金管會…)通過修法或是各家業者依據風險評估自行決定是否放寬年齡限制。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法務部等14部會擬具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18歲法案,將成年年齡由20歲修正為18歲,並齊一男女結(訂)婚年齡,原規定女性訂婚年齡為15歲,修正後男女訂婚年齡均為17歲;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修正後男女結婚年齡均為18歲。 K先生預計於訂定買賣契約出售土地及房屋並申請適用一生一屋課徵土地增值稅,如K先生出售房地時,僅有年滿18歲的兒子連續居住滿6年,因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其兒子已為成年,不符合前揭「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規定,將不能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