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指引2023詳解!(持續更新)

Posted by Tommy on October 22, 2018

理賠指引

明確留抵稅額的兩種處理方式,包括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和退還納稅人;明確規定納稅人有權自主選擇留抵稅額的處理方式,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也可以申請退還等。 索賠時應提供的單證主要包括: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正本、已繳納保險費的憑證、有關能證明保險標的或當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賠清單、出險檢驗證明、其他根據保險合同規定應當提供的文件。 保險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核,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保範圍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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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同樣可以從數位證明平台下載電子版的隔離書,不再需要前往衛生所辦理。 產險公會表示,民眾若臨櫃申請時,保險公司如發現有缺漏或形式不符宜請申請人補正,如保戶無法立即補正,請當面告知並退回申請人。 如民眾非臨櫃申請,保險公司在第一時間以申請書上被保險人聯繫方式和被保險人聯絡並寄發補全通知,請其於限期內進行補全。 產險公會指出,該項指引內容是經發行防疫保單的產險公司,委派理賠單位權責主管共同討論,針對通案性質問題作成例示建議,經產險公會常務理監事會准予核備後,依程序陳報主管機關。 第三是「住院審查重點」,其中原應住院治療,但因醫療滿載無法入院治療,而於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等地治療視同住院,須檢視有無檢附診斷證明書與隔離通知。

理賠指引: 癌友怨自費新藥請商保「路被封死」 健保署釋善意:暫不查短期住院

然而,疫情擴散迅速,確診與隔離人數增加,如今面對高額的理賠金,保險公司宣布拒賠條件例如拒絕重複投保、規定需要指定用藥等,為此金管會與壽險公會、產險公會都公告相關理賠標準,規定保險公司只要核保就要理賠,符合保險資格的民眾一定可以獲得理賠金。 本篇整理2022年COVID-19防疫保單之理賠規定、資格條件、應準備文件、理賠申請流程,不過實際理賠細節仍然要依據當初簽訂保險條款,需依照保險公司規定。 二、若保戶經上開程序快篩陽性確診後,可依保險法規定於確診日起2年內檢具下列證明文件提出相關保險金理賠申請: 理賠指引 (一)診斷證明書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記載快篩陽性之紀錄。 各該公司對於上開文件內容如有疑義,得經受益人授權同意後向疾病管制署或醫療院所驗證查閱相關內容。 由於政府防疫政策在5月17日起作了修正,如為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且已接種完三劑疫苗,若保戶提供「3+4」之隔離通知書而且「有隔離事實」時,產險公會表示,保險業者應理賠隔離保險金。

  • 保戶若有第二家防疫險待申請,理賠人員審核完隔離通知通知書正本後,可歸還保戶再向他家保險公司申請隔離保險金。
  • 各該公司對於上開文件內容如有疑義,得經受益人授權同意後向疾病管制署或醫療院所驗證查閱相關內容。
  • 賠償與財產保險對應,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財產出險時的受損情況,在保險額的基礎上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的賠償。
  • 根據產險公會的防疫保單理賠實質審查指引指出,保險業應採取合理措施以進行理賠實質審查,並解決民眾防疫保單理賠問題。
  • 如民眾非臨櫃申請,保險公司在第一時間以申請書上被保險人聯繫方式和被保險人聯絡並寄發補全通知,請其於限期內進行補全。
  • 第三,保戶若有第2家防疫險理賠待申請,理賠人員審核完隔離通知書正本後,可歸還保戶,保戶再向其他家保險公司申請隔離保險金。

壽險公會指出,其次,保險商品是依據民眾多元需求而設計相關給付項目,並依約提供對應保障;民眾若想要獲得癌症治療保障,如標靶藥物治療,則應購買罹癌即給付的癌症保險、或有提供標靶藥物治療保障的相關商品。 不過病友也坦言,這幾年來醫界和保險業界有個「沒有說破的默契」,讓雙方可以藉由住院來申請保險理賠,獲得自費用藥,因為住院才能獲得保險理賠,但若這措施沒了,病患減輕醫療負擔的一條路也沒了。 台灣全癌症病友連線於臉書發布訊息指出,有癌友接獲醫院通知健保署將盤查癌症病人短期健保住院,有這樣情況將核刪給付,並由醫師支付還款予健保署,所以即起必需用自費身份住院。

理賠指引: 健康 熱門新聞

金管會也將持續協助業者順利轉型,積極接軌國際,期待證券業能結合自身企業文化,發展出完整的永續發展管理制度。 有癌友指出,近年醫界與保險業界有「沒有說破的默契」,可以藉由健保短期住院來申請保險理賠,獲得自費用藥,但此舉已引起官方關注。 但他指出,癌症新藥因健保總額不足,納保初期多採限縮給付,有3分之2的癌症病友「只能自費治療」,才必須尋求商業醫療保險,補足高昂的自費新藥支出。 由於保險範圍內的火災具有特定性質──失去控制的異常性燃燒造成經濟損失的才為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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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天牧回應,在防疫險的保單條款並沒有「居家照護」,理論上可以不用賠,但考量到防疫政策希望讓輕症確診者可以留在家裡治療,減輕醫院體系負擔,因此,金管會與保險業者達成共識,居家照護可比照住院理賠,不過,有關於理賠條件,產、壽公會還在訂指引。 產險公會也表示,若在國外確診者返國理賠申請應比照國內提供理賠應備文件,倘因故無法提供診斷證明書得改以PCR陽性證明替代。 審查如有疑義,保險公司應經照會補件程序,請客戶依保單約定提供病歷或相關證明,亦可授權保險公司進行調閱或向權責單位查詢確認。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31日電)產、壽險公會防疫險理賠指引和問答集正式出爐,根據指引,保戶若輕症居家照護,住院日額理賠並不以特定用藥設限,而是回到各公司,依自身商品內容、保單條款、醫療行為內容、理賠內部規範與相關法令判斷是否理賠。 他表示,癌友為申請商保給付而要求住院實屬不得已,健保希望可以有效給付醫療需求也可諒解,但癌症治療未來恐怕會有愈來愈多「高度替代性醫療」被核定要理賠,如何透過政策解決理賠規範等問題才是根本之道。

理賠指引: 服務

「這種作法其實是錯的!」健保署長石崇良說,不能為了申請商業保險理賠,明明不需要住院,卻要求醫師和醫院用健保身分住院。 多年前癌症治療的確幾乎都得住院,但如今醫療已進步,商保沒有與時俱進跟進醫療發展,現在許多標靶藥物進步到只需口服、現場注射後即可返家休息,不需要住院。 全癌連表示,台灣健保因財務衝擊限縮藥品給付條件,跟不上醫療科技發展,以及國際癌症治療指引,不少癌症病友因而無法獲得適當的治療。 理賠指引2023 這幾年來,還好醫界與保險業界有個沒有說破的默契,可以藉由住院來申請保險理賠,獲得自費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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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公會已於第八屆常務理(監)事會111年5月24日第22次會議核備「防疫保單理賠實質審查指引」,後續將函報金管會保險局。 黃天牧承諾,本週就會要求產、壽險公會訂出指引,就算無法訂出統一的理賠指引,也希望各公司能公布相關方案,讓民眾掌握,也希望產壽險公會盡快公布讓民眾清楚。 第七,審查若有疑義,應經照會補件程序,請客戶依保單約定提供相關證明,也可授權保險公司進行調閱或向權責單位查詢確認。

理賠指引: 癌友商保理賠受阻 癌症希望基金會籲設「健保補位險」

教育局依據衛福部今年8月15日起施行COVID-19防疫新制,開學後除學校健康中心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應戴口罩外,取消校園內及校車強制戴口罩的規定。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將於8月30日開學,教育局今公布新指引,除學校健康中心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應戴口罩,取消校園內及校車強制戴口罩的規定,並開放家長入校,但仍建議若有症狀在家休息,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 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視為放棄權利。 保險人在核定責任的基礎上,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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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商業醫療保險的保單設計未跟上醫療科技、治療方法及新藥進步,規定必須住院才能給付,導致可門診治療的癌友,需被迫住院才能就自費藥物申請保險理賠,造成健保、癌友與醫院三輸的局面。 另外,也有病患爆料,指出商業保險公司也發現類似問題,因此向健保署申訴、要求健保署稽查,認為部分病患是「非必要住院」卻住院,只為了申請保險理賠,因此導致健保署依申訴規定去稽查醫院。 健保署近期針對自費用藥癌症病友的短期健保住院進行盤查核刪,恐使癌友因而喪失商業保險給付,直嘆「減輕醫療負擔的一條路封死了」。

理賠指引: 防疫險之亂 保險局:早在1月就向產險公司提出警告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6日電)報載癌友的商業保險保單不理賠門診費,健保署應保險業者要求稽查不必要住院,加重癌友經濟負擔。 壽險公會今天提出4點澄清,指保險商品是依民眾多元需求而設計給付項目,並依約提供對應保障,若想獲癌症治療保障,應購買罹癌即給付相關商品。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癌症病友的商業保險保單不理賠或部分理賠癌症門診費、健保署也應保險業者要求稽查不必要住院,導致部分癌友經濟負擔更重;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新光醫院行政副院長洪子仁指出,這事和去年因新冠疫情導致防疫險理賠亂象如出一轍。 而若是快篩陽性之確診者,則同樣可以透過快篩陽性證明文件作為檢附資料,也可以透過視訊看診由醫師開立相關證明文件。 A3:保戶如屬新冠肺炎確診者,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目前規定得採取居家照護方式處理,有上開情事之保戶可依保險法規定於確診日起2年內檢附所投保公司公告之文件申請相關保險金。

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合同對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而在新制推出之後,產險業者認為將會對產險業保單市場帶來改變,未來再推保單時,市場競爭比較不會脫離學理太多,業者也都會配合;至於是否還會推出定額補償型保單,業者說還是會繼續推,因為這是為了「理賠實務便利性」,但定額理賠額度不會訂太高。

理賠指引: 防疫險「超額理賠」成絕響 產險業這樣說

各會員公司得依據自身之商品內容、保單條款、被保險人接受醫師診察診斷結果以治療為目的執行之醫療業務行為內容(例如處方、用藥、施術、處置)、理賠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與相關法令規定判斷是否理賠或融通給付。 至於「實質審查」的部份,產險公會在理賠指引中指出,實質審查內容包括確診審查、隔離審查及住院日額審查。 另對於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代替醫療診斷書之理賠審理,先進行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真偽查驗,需要時,產險公司仍會查核或請保戶提供其他證明。

短時間的明火,不救自滅的,因烘、烤、燙、烙而造成焦糊變質損失的,電機、電器設備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熱所造成其本身損毀的,均不屬火災。 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現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另一家產險業者坦言,當初防疫險是只要「隔離」或「確診」就定額理賠,各家產險吸引保戶,紛紛推出高理賠金額的防疫險,單一保單隔離加確診最高一度喊到15萬元,已經脫離學理太多,多數民眾因隔離或確診出現的實際經濟損失並沒有這麼多。 為避免防疫險「超額理賠」再重出江湖,金管會敲定修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其中,明定產險業的費用補償設計以損害填補為限,最快明年上路。

理賠指引: 保險理賠的方式

健保署長石崇良今(25)日受訪表示,能理解癌友困境已經決定暫時不針對這部分清查。 但他也說,健保住院都是依照病情需求,不會因為保險需要,這仍是不對的事情,應正本清源,將針對商保蒐集癌友意見,再與金管會商討尋求解決之道。 因此,民眾若事後申請數位證明,證明上即會有快篩陽性記載,保戶可依保險法規定於確診日起2年內檢具診斷證明書或數位證明快篩陽性紀錄、檢疫或隔離通知書、其他理賠所需文件提出保險理賠申請。 外界最關注的輕症居家照護住院日額理賠方面,產、壽險公會明定,保戶若確診COVID-19並採居家照護,保戶可依保險法規定於確診日起2年內檢附所投保公司公告的文件申請相關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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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審查如有疑義,保險公司應經照會補件程序,並請客戶依保單約定提供相關證明,亦可授權保險公司進行調閱或向權責單位查詢確。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有癌症病患近日被醫院通知,因健保署稽查不須住院卻用使用健保給付住院者,須改以「自費住院」,但病患的商業保險卻不理賠自費住院,也就不理賠癌症用藥,加重病患經濟負擔。 健保署署長石崇良指出,不須住院卻用健保來申請理賠是不對的,但會先暫緩稽查,並和保險局、商業保險業者討論改善方式。 產險公會進一步指出,民眾在申請理賠時除了須備全保險契約上所要求的文件外,要詳載「事故日、事故原因、事故經過」,保險公司應針對申請書所載明的敘述,比對醫療診斷書、居隔通知書或隔離證明等文件作初步形式審查。

理賠指引: 防疫險已賠付11億 富邦金:不會「輸不起」

曾銘宗及林奕華則批評,今年3、4月產險業拼命賣防疫險,鄰國像是新加坡、韓國疫情這麼嚴重,國外再保公司根本不敢承保,業者根本沒做好風險控管;他抨擊,這些保險公司應該「不保險公司」。 第四,隔離事實須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 由於這項原則引起外界關注產險公會是否暗示「陪同隔離」不理賠,金管會官員表示,陪同隔離理賠原則,產險公會還在研議中。 “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關係到億萬兒童健康成長。 近年來,我們的學前教育得到了快速發展,但總體上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還比較突出,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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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公會今(24)日下午公布「防疫保單理賠實質審查指引」三大重點,其中「住院審查重點」中堅持因醫療滿載無法入院治療,需有隔離通知加「診斷證明」,令民眾大為震驚。 理賠指引2023 理賠指引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今日下午在金管會例會中表示,產險公會今日出具的指引,其中住院日額給付,指的是實際需要去住院的情形,居家照護理賠的指引部份仍在研議跟溝通當中。 在COVID-19疫情爆發初期,各家保險公司都推出「防疫保單」,如果被保險人染疫確診、或是需要居家隔離,可以通過保險獲得一定的補償。

理賠指引: 中壽宣布 防疫險確診居家照護 住院給付不限特定抗病毒藥物

對此,產險業者指出,未來有關費用補償保險,會以符合損害填補原則的精神設計保單。 確診人數上升,保險公司的理賠金額已經超過防疫保單收入,金管會表示,尚未核保的保單最晚會在6月底前完成,也將協助保險公司進行後續的增資規劃。 防疫保單之理賠申請估計會在6月、7月達到高峰,不過如今仍然有許多爭議尚未解決,被保險人可以追蹤金管會和保險公司的最新消息。 如果是確診者,可以使用快篩或PCR陽性證明作為檢附資料,如果尚未收到隔離書,也可以前往數位證明平台下載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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