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例假日的規定較為嚴格,因此連續出勤 6 日的第 6 日應挪用休息日,且時薪制不適用彈性工時(亦稱變形工時),所以第 7 日不可要求勞工出勤、至少須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日,所以時薪制勞工不應有例假日出勤的情形發生。 2月5日和2月6日是屬於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老闆只能要求員工於2月5日(初五)上班,由於初六的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過年工讀生薪水 另外,由於除夕到除三共有4天國定假日,不少公司會用「國定假日調移」的方式來節省人力成本,這時必須先和員工協調,「經同意並明確指出對調工作天」,則對調後的國定假日就可不需支付加班費。
民國112年(公元2023年)的元旦連假為民國111年(公元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112年1月1日(星期日)及112年1月2日(星期一)。 因民國112年開國紀念日(1月1日)適逢星期日,於1月2日(星期一)補假。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1],「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俗稱:元旦)為應放假之日(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該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這週六因為客戶受到國際事件影響,急需公關公司協助處理,主管在徵得 Kate 的同意下安排他週六進公司幫忙,比照平日一樣出勤 4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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崴爺就分享,自己人生中好幾次薪水翻倍,或是事業的境界的增長,全部都是靠職場人脈而來。 當時的第一個案子,就是他過去在蘋果日報工作時負責的客戶,因為對方相當肯定過去合作時的經驗與成果,所以直接提供崴爺一整年的預算讓他開廣告公司。 ◆註1: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加班(勞基法§40),只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才算合法,須在事後24小時內報備當地主管機關並於7天內補假1天。 日前就有一位 25 歲超商直營店女店長透露,自己是因為實習接觸到便利商店這塊,畢業後轉正職月薪 45K,加上輪班、加班和年終考績,年薪約有 70 萬元,雖然薪水看似比一般年齡高出許多,但所需要承擔的責任大也需輪班。 答:按時計酬者係以其約定之每小時工資額(以不低於176元)為基礎,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
另一方面,也因為超商店員的工作內容真的是包山包海,不論是在超商短期打工還是擔任正職的門市店員,無可避免的就是要面對無法「見紅就休」的輪班生活,甚至還會碰到親友們用酸言酸語質疑你。 而若參照底下網友的眾多留言,則可歸内成這個大原則:首先,超商共分成「直營店」及「加盟店」兩種營運模式。 一般來說,直營店都會給員工年終獎金,無論是正職還是工讀生;而若是加盟店基本上是沒有年終獎金的,主要還是要看這家店的店長會不會給,有些店長會給、但也有些是完全不會給。 (3) 1月21日休息日、1月22日例假日分別遇到除夕及大年除一國定假日,依法應補假,補假日期為1月25日及1月26日。 因此,1/27~1/30這四天的春節應於假日,時薪制人員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如没有出勤則不必發給工資。 講白話點,員工旅遊如果是不強制參加的 那麼雇主可以與勞工協議要排特休或是排事假,但不可以強制排休或直接強制以事假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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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一律折入現行12日國定休假日後,將使無出勤義務者額外取得工資;國定休假日當天出勤者卻無取得加倍工資,對勞工權益反有減損,有失衡平。 簡而言之,排班制的勞工,1月應休假13天:其中5天是例假日,非必要不可加班;剩下9天是休息日、國定假日,如果雇主要求勞工出勤,必須經過勞工同意,並應依照勞基法規定,給付額外的工資金額。 📍 舉例:小馬在10月1日到職,老闆和他約定好每月薪水為36,000元,上班時間是週一到週五,休假日則為週六、日,且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出勤見紅就休。 然而,小馬突然因為母親生重病須辭去工作返鄉照顧母親,提出想要做到10月20日離職,則小馬離職時共可領到2,4000元。 因為先前 Ben 已經和老闆約定好這四天要上班,是所謂的「工作日」,若他不能出勤,應該按照正常的請假程序辦理,老闆也可依照 勞基法第 43 條 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相關規定,減發 Ben 未出勤的工資。 |其他規定:以下將詳細說明當國定假日撞到其他假日、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彈性放假當日需要出勤時的解決方式與規定。
所以結論是,1/27~1/30才是時薪制人員的國定假日,出勤應有加倍工資。 如果連續工作六天,那勢必要有一天是以休息日加班的狀況給薪。 3.另補充說明,時薪人員如連續工作5天(無論每日工時是否達正常工時8小時),第6天(不論是否為週六)出勤工資需以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標準核算工資,且第7天(不論是否為週日)係為例假,除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外均應休息,不得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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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於月薪人員即一般所稱全職人員,薪資涵蓋全月之日數,因此無論是休息日、例假日或國定假日,沒有出勤也是有工資的。 許多公司會將月薪總額拆解成許多項目,例如:本薪、全勤獎金、交通補助、職務津貼、三節獎金等,而在人資實務領域中,這些項目又可區分為「固定薪資」與「變動薪資」,若雇主因為員工離職當月只做幾天,而只用底薪、本薪做計算離職薪水,恐怕會有少算薪資的可能。 彈性工時的勞工:如果工時已經分配到其他工作日,又恰好在空班這天遇上國定假日,因為空班日的性質屬於免出勤日而非假日,所以雇主不需給予勞工補假。 除了採用 4 過年工讀生薪水2023 週彈性工時制度可安排連續出勤日多達 過年工讀生薪水 12 日,其他不管是固定工時或是 2 週彈性工時、8 週彈性工時的雇主都須每 7 日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僅可彈性調整休息日。 若1月29日上班的話,雇主只需給付休息日加班費即可;不過,1月30日當天因為是例假日,原則上是不可以要求員工出勤上班的,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因為這次 1/30 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因此不像以往可按照「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要比較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暑假期間,許多人都會去打工賺一點零用錢,而不少人都會選擇加油站,而不論是國營還是民營的加油站許多都祭出超高時薪來吸引人才,對此,就有網友在 過年工讀生薪水2023 PTT 詢問「看很多人都去加油站打工,是真的比其他工作好賺嗎?」貼文引發熱議。 2020年即將過完,不少人辛苦工作一整年,期待的就是領年終獎金。 對此,有網友好奇詢問「超商工作有年終獎金嗎」,問題曝光掀起一陣熱議,更釣出過來人解答判斷標準。 建議您保存薪資匯款紀錄、打卡紀錄或排班表,還有出勤工作的文字證明,如信件、LINE訊息,作為申訴、進行訴訟時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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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4] 《勞動基準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 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若是餐飲業、服務業類型的企業,通常會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上班,這些員工春節期間上班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 過年工讀生薪水2023 除此之外,為了不侵害到勞工朋友的休假權益,如果老闆當天有人力需求,需要調移國定假日,除了必須事先經過員工同意並簽訂書面契約,也請記得在班表上註明國定假日調移後的日期,並讓員工簽名紀錄。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黄維琛表示,今年除夕至初三,4天均為國定假日,但因初一、初二(1月25、26日),剛好遇到星期六、日,故多數公司經勞雇雙方協商,於1月28、29日補假,並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行事曆」,採1月23日休假,2月15日補班方式,調整為7天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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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要知道春節期間的國定假日是哪幾天,依內政部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我們知道多數上班族將配合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因此今年(2023年)過年能連放10天,將從1月20日(星期五)一路放假到1月29日(星期日)。 過年工讀生薪水2023 2023過年長達10天連假,你有計畫兼職打工幫自己賺紅包錢嗎? 在大缺工時代,不少店家都若面臨春節期間正職人手不足,需要請打工族、PT人員或工讀生來幫忙,尤其年貨大街、百貨賣場、餐廳、電影院這段時間更是忙碌。 員工因生理日導致工作困難,可依法要請生理假且不需要附證明,雇主千萬不能因此刁難或要求改請病假、特休,否則可能會涉及就業歧視! 而依法每月可請1天生理假,也就是全年最多可請12天;至於薪水計算方式,當年度請生理假的前3天不併入病假計算,請第4-12天才須併入病假計算。
《商業周刊》提醒,在農曆春節出勤,皆有相關的額外工資給付,以及換休、補休規定。 有需要的讀者,可以透過本文看懂春節出勤薪酬相關資訊,保障自身權益。 但參照 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日及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均應休假,亦即勞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如適逢國定假日,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 雖然《勞基法施行細則》第9條有規定離職時薪水應立即結清付給員工,但實際上多半企業都會在離職月薪水發薪日發給員工,因此,雇主應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在到職日就和員工約好發薪日、計算方式及給付時間,員工離職時也應該在約定時間內結清離職薪水。 勞動部強調,2022年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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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費率又將雙漲,勞工需付擔費用會增加多少? [1]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 但按月計酬者,不得低於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每月基本工資;按時計酬者,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且其工資不宜約定一部以實物給付;按日計酬者,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乘以工作時數後之金額。
以2022年的春節連假為例,1月29日、2月4日和2月5日都屬於「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倍;第3到第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倍來計算。 再者,由於農曆春節前,上班族需於1月22日星期六事先補班一天,並和2月4日進行調移,才能達成過年放9天連假的權益。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黄維琛解釋,勞工獲得的「補假」,原則上,要在造成「例假」延後的因素結束後實施;假設1月26日,有個勞工臨時被要求出勤,他的「補假」時間,會是2月27日,因此,其他國定假日,就會往後挪,讓該勞工從1月27日,一路休假至1月30日。 甚至有些工作在應徵時的勞動契約上,老闆訂有離職交接的規定,若未完成交接會有相關違約賠償責任,因此若要離職仍應清楚並遵守公司的相關規定。 過年工讀生薪水2023 不過享有的特別休假天數則需以比例計算,例如工讀生小鹿每週打工時數為 20 小時,已經在老闆那打工滿半年,依法享有 20/40 (二分之一)的特休假,也就是 1.5 天(1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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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均應休假,亦即勞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如適逢國定假日,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是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所稱「加倍發給」,係指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之外,再加發1日工資。 惟如事業單位業經勞雇雙方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放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者,該等經調移後之「國定假日」當日,即成為正常工作日,該日出勤雇主得不必加倍給付當日工資。 2023年過年上班族雖能放長達10天連假,但春假前、放完假後仍有2天周六(1月7日、2月4日)得補班,公司若比照「政府行事曆」直接要求員工補班,就不用給加班費嗎?
- 前者係指按月計酬者,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現為40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
- 每年基本工資調整,最直接受影響的是領基本工資的勞工和本國外籍勞工,尤其時薪工作者過去調幅多高於月薪。
- 崴爺就分享,自己人生中好幾次薪水翻倍,或是事業的境界的增長,全部都是靠職場人脈而來。
- 如「2週彈性工時」,雇主與勞工協議後,將2週內2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到其他工作日。
- 雇主應依規定申報員工加保,以保障暑期工讀生的工作生活安全,切勿因學生已以眷屬身分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享有醫療照護,而誤以為可不必參加勞(就、職)保。
- 正因為理解心態建立的重要性,錠嵂保經非常重視新人培訓與職涯輔導,用三個月的「CEO培訓」提供新人專業訓練與態度,更推出「月領五萬」專案,讓新人在六個月內逐步考取各項證照資格,學習優異的銷售技巧,協助新鮮人平穩渡過育成期,也讓想踏入保經業的新鮮人不受初期收入不穩定影響,而排斥嘗試業務性質的工作。
- 另一方面,也因為超商店員的工作內容真的是包山包海,不論是在超商短期打工還是擔任正職的門市店員,無可避免的就是要面對無法「見紅就休」的輪班生活,甚至還會碰到親友們用酸言酸語質疑你。
過年期間徵臨時計時人員,因涵蓋到國定假日,薪水計算方式會有不同;而保險的部分,即便是臨時、短期的人力,也要依法投保勞保、就保、提撥勞退金,至於健保的部分則依照工作期間長短而有不同狀況,小編製作了下表供老闆人資們對照。 2.我今天才剛打去勞動部問如果依行事曆上班的部分工時人員,國定假日休假是否應拿到當日工資? 他們回答是說國定假日是"屬工作日、但免除勞務"的一種概念,才會有工作日如遇國定假日應休假並工資照給以及勞工上班應加倍發給薪資的規定。
過年工讀生薪水: 對照上圖「工作日加班」薪水算法:加班第 9-10 小時薪水 = 時薪 x 1.34、第 11-12 小時加班 = 時薪 x 1.67。
雖然時薪制勞工通常一週工作時數不會多達法定的 40 小時,但雇主仍須讓勞工每 7 日有 1 日的例假日+1 日的休息日。 因此,若雇主要求勞工連續工作超過五天,在第六天(換句話說,就是要求勞工在他的休息日上班)時應以加班費計算,算法同月薪制勞工。 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76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將這兩個假日視為「有給薪休假」,因此時薪制勞工比照月薪制勞工,在休息日出勤時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 註2:雇主僱用短期臨時人力,應按照約定時薪及時數給雙倍薪,且國定假日不能調移(若是正職員工,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上班,因員工已無法完整運用假日,即使上班1小時也要給發給8小時薪水)。 另外在加班費部分,連續排工作日超過第6天,就要按照「休息日加班費」標準計算當天薪水(勞基法§36Ⅰ),即使工作日出勤只有安排幾個小時,也算出勤一天。 🔹註2:雇主僱用短期臨時人力,應按照約定時薪及時數給雙倍薪,且國定假日不能調移(若是正職員工,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上班,因員工已無法完整運用假日,即使上班1小時也要給發給8小時薪水)。
雇主應依規定申報員工加保,以保障暑期工讀生的工作生活安全,切勿因學生已以眷屬身分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享有醫療照護,而誤以為可不必參加勞(就、職)保。 提醒雇主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及提繳退休金,又如所僱用之工讀生為部分工時人員,請務必於加保(提繳)申報表或申報系統上勾選或註明「部分工時」,以利正確計收勞(就、職)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 另外,職涯前輩特別提醒,請務必保留上下班的出勤紀錄,若日後發生工時或薪資等相關爭議時,才能拿相關證明舉證。 而仍有不符法律規定之事、權益受損時,主動向各地勞動主管機關申訴,捍衛個人應有的權利。
過年工讀生薪水: 服務總覽
註1: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加班(勞基法§40),只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才算合法,須在事後24小時內報備當地主管機關並於7天內補假1天。 因此,崴爺也鼓勵年輕人,如果你的個性樂於接受挑戰,其實可以試著嘗試業務工作,因為這份工作不只有推銷,還要具備邏輯、說服、組織力,可以帶給人很多的成長,不必急著排斥。 「很多有成就的大老闆都是業務出生,可以說是必要的磨練。」同時,他也建議看待工作要看長遠,有些人喜歡平穩的工作,像公務人員,他們的人生的確很平穩,但長遠來看並沒有爆發力,天花板就在那裡;有些工作一開始可能薪水比較低,或是比較辛苦,但天花板是高到看不見的。
📍 舉例:小新領月薪30,000元,預計10月底離職,但在當月又請了10天事假,則10月份可領到薪水為20,000元。 Amanda 準備在 2023 年的 7 月 17 日登記結婚,法律保障他可在 7/7(登記前 10 日)到 10/7 這段期間請 8 天的婚假,但在徵得老闆的同意下,Amanda 可自由選擇在 2023 年的 7/7 到 2024 年的 7/7 一年間視個人需求請完這 8 天的假。 Kate 是就讀傳播學院的大四學生,他每週一到五的早上都會花 4 個小時到公關公司擔任媒體監測的工讀生,時薪為 176 元。 舉例來說,Eric 是一名業務,他的底薪是 33,000 元,每個月有交通補助 3,000 元、全勤獎金 2,000 元,在勞基法中討論到工資時,他的月薪應為 38,000 元。
過年工讀生薪水: 工讀的「加班費」怎麼算?
至於按日計酬約定之日薪,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如不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數額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比照按時計酬者辦理。 基本工資是指勞雇雙方約定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勞務所給予的最低報酬,分為每月基本工資及每小時基本工資。 每月基本工資是指每週40小時工時(法定工時)以內能領到的最低報酬、每小時基本工資則是約定每一小時單位可領到的最低報酬,兩者都不包含加班或休息、休假日時間的工作報酬。 簡單來說,就是勞雇雙方約定薪水時,雇主給薪不能低於基本工資的規定。 那個...你知道時薪133裏頭只包含"休假日及例假日"的薪資,並不包含國定假日嗎?
相信大家在學生時期或多或少都有打工的經驗,但身為工讀生,其實很多時候並沒有好好了解自己的權益;而若你身為雇主,可能也經常因為複雜的法律規範感到頭痛,對於工讀生、兼職人員的雇用細節也不完全清楚。 🔹註1: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加班(勞基法§40),只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才算合法,須在事後24小時內報備當地主管機關並於7天內補假1天。 1.勞基法是規範勞雇關係的「基本水準」、「最低條件」 如果您已熟悉自己依法享有的權利義務,然後確認「沒少給薪水、應有的假也照放」 那麼,這是您店裡依法辦理的結果 是您依法該有的權利,不是雇主給的福利。 幫信眾盛起一碗碗的平安麵,旁邊還有人忙著煮麵,信眾春節期間來廟宇拜拜求平安,不少大學生搶著來打工,因為時薪雙倍很好賺。 面板大廠友達(2409)上周關台南2廠,優離近百人,但現在傳出有員工抱怨,公司說不簽自願離職就沒優退,但對此友達重申聲明,表示感謝台南廠區同仁貢獻,自年初產能調降以來,從今年3月至7月,已啟動為期5個月的媒合計劃,公司尊重員工意願,協助安排媒合至其他廠區任職,以延續同仁職涯與專業發展。
過年工讀生薪水: 對照上圖「國定假日加班」薪水算法:加班8小時以內薪水 = 時薪 x 2,第 9-10 小時薪水 = 時薪 x 1.34、第 11-12 小時加班 = 時薪 x 1.67。
另外在加班費部分,連續排工作日超過第6天,就要按照「休息日加班費」標準計算當天薪水(勞基法§36Ⅰ),即使工作日出勤只有安排幾個小時,也算出勤一天。 每年基本工資調升,勞保、健保、勞退投保級距表也會配合修正,雇主須配合員工的月薪資總額來申報調整金額和投保級距,以免申報不實觸法! 而基本工資調整時,通常勞保局都會協助企業逕行調整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為基本工資的被保險人,雇主就不需要另外再申報。 再者,事業單位應保障勞工休假權利,如需勞工於元旦期間出勤,應該要依法給薪或另行議定調移給假。 每逢過年學生最期待的除了領紅包外,也有不少人會趁春節薪水雙倍到尋求打工。 而春節期間大家最常去的宮廟,更是15天就能賺4萬元,薪資相當優渥,成為不少打工族群打工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