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民眾要發揮高度的公共衛生的意識做好自我個人的健康管理及監測這樣才能夠順利再往下一個鬆綁的階段前進。 洪子仁提醒,3月20日開始免隔離免通報並不是代表確診後可以到處趴趴走,而是應該要比照過去流感或感冒時一樣自己在家休息3到5天盡量避免外出以免將病毒又傳播到社區,這需要民眾高度公共衞生意識。 勞動部也解釋,快篩陽性勞工如有症狀,身體不適無法出勤,可持「快篩陽性證明的照片」,向雇主請未住院之普通傷病假,病假日數1年內未超過30日的部分,雇主應發給半薪。 另外,快篩陽性的勞工請病假者,自篩檢陽性日及次日起5日內,雇主不得扣發全勤奬金。 Q14:請問1個照顧者同時照顧2個居隔的小朋友,照顧者可以同時申請2份防疫補償嗎?
至各部會之紓困、扶助措施或薪資補助,係政府因應疫情影響致特定企業或行業遭致困難,而給予特定企業、行業或個人之補助,非屬薪資性質,亦非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所給予之補償,故非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1項之「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 Q11:我需要請假照顧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的身心障礙家人,我需要提供什麼資料給雇主,來證明家人是屬於生活不能自理的身心障礙者? A7:若是民眾因居家檢疫或隔離期滿後,接觸感染者致應居家隔離,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兩者為不同事由,得按次處理,民眾得按次請領防疫補償。 如果民眾在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因為不遵守規定,而被政府規定接受集中隔離或檢疫,則無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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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說明,針對「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今天更新新的查詢頁面,提供地方政府轄區可針對需特殊照護的高風險對象,如懷孕、洗腎、高齡獨居者匯出清單,以利優先評估收治情形。 指揮中心強調,確診民眾於送出資料前,務必謹慎檢查後再發送,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確診民眾可透過「手機簡訊」或「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多元管道,點選專屬網址進入系統,自行填報確診者及同住者相關資料。 從收到健保快易通PCR陽性通知,到中央系統上傳顯示確診需至少3天的時間,目前中央的法傳系統尚無法正確自動發送隔離通知書。 Q1:如果我的生活是因為防疫措施,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致影響生計者,政府有什麼扶助措施?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天)後可安心外出。 指揮中心指出,輕症者建議「0+n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確診後出現併發症(中重症)才須通報,且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新冠相關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醫事人員才須通報。 A:系統中會提醒大家,需要居家隔離相關的守則,並在確診後到台灣社交距離APP,上傳隨機ID,可讓接觸者收到相關訊息。 A:莊人祥強調,身分使用一次性是為了資安考量,若不是使用疾管署發送簡訊所提供的網址,而是自行在網頁打上網址登入,就會出現類似情況。 民眾應使用簡訊所收到的網址點入填寫,請不要自行填打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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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開放民眾至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平臺申請或下載的數位接觸者隔離證明,是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發行機構,和目前地方政府開立的隔離通知書資訊相同,可作為隔離理賠的證明文件。 電子居家隔離通知書可透過以下2種管道申請,但都需要密切接觸者(被匡列居家隔離對象)提供本人資料如身分證字號、健保卡號及戶號(或護照號碼)等正確資料,就能申請到電子檔接觸者隔離證明。 因每日確診人數遽增,許多民眾被確診者通報匡列居隔,但接觸者隔離出來後卻仍未收到居隔單,使得民眾請假、保險、防疫補償金申請都受到影響,指揮中心因此在25日開放讓確診者線上申請接觸者隔離證明。 STEP①登入APP後點進「COVID-19疫苗接種/病毒檢測結果」。
A:民眾PCR確診後,為免各縣市政府疫調的人力調度困難,請確診者以該系統「主動回報密切接觸者資料」,而獲得系統方式有2種。 ANS:快篩陽性證明、接觸者隔離證明及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非國際通用格式,不支援一鍵加入手機功能。 A8:原則上採檢後一周內,結果會出來,當地衛生局會主動打電話告知,如未收到通知,再洽衛生局詢問。 自主通報修改2023 A4:若您的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通知書不見了,請聯繫原開立之衛生單位,或撥打1922詢問。 自111年5月17日起, COVID-19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已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可免居家隔離,改進行7天自主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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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因其屬生活不能自理者,衛生單位會指定一名家屬為照顧者(同室隔離者),並依實際隔離天數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家屬可請領隔離者防疫補償。 自主通報修改 A4:不一定要同住,需實際上有照顧受隔離或檢疫者之親屬(須為二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或民法第1123條所定之家長、家屬)。 且期間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才能未支領薪資,才能申請。 註:考量實務上民眾未與親屬(如子女)同住,為鼓勵其配合防疫措施,接受隔離或檢疫,而有親屬照顧,照顧者之範圍不宜過窄。 自主通報修改2023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Q6:不可同步領取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請問有包含縣市政府自辦的嗎?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第2項,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違者可依同法第 67條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表示,依據國際已發表之隨機對照試驗,以Paxlovid治療發病5天內之COVID-19門診病患,住院或死亡率下降88%。 由多位喜好並擅長各種科技知識的朋友共同創立的「科技新報」。 參與成員各有專精,網站內容涵蓋各式新科技訊息,從行動運算、醫療生技、網路,到科技產業、技術等多樣領域,期盼以自身的知識與經驗,帶給所有讀者未來市場與科技生活更多的啟發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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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同1位受隔離或檢疫者,每日補償1人為限,不能1天好幾人同時申請防疫補償。 自主通報修改2023 Q10:隔離者領有長照失能等級,但目前沒有使用長照服務,其照顧者是否可申請防疫補償? A10:隔離者如有長照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即為「生活不能自理」者。 倘隔離者無接受本部之長照服務但領有失能等級,其照顧者仍可領取照顧者防疫補償。 Q22:軍公教人員(公教保險者),是否能申請隔離檢疫者本人防疫補償金? A22:軍公教人員於隔離檢疫期間依規定都有支領薪資,所以不具請領防疫補償資格。
Q15:自主健康管理者已被要求自主量體溫、醫生也提醒不要外出、不要上班等,卻不能領防疫補償,不公平? A15:防疫補償適用對象,是持有各級衛生、民政主管機關所發給的居家隔離或檢疫通知書者。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不可外出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違者處以罰款,對人身自由的限制及規範程度不同。 Q14:民眾為領防疫補償刻意出國前往疫區,回國申請補償,可以發給補償嗎? A14:發放防疫補償是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例如: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自109年3月17日起非必要前往該等國家或地區,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不得領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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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若確診當天沒收到簡訊通知,可能當時留存電話有誤,會請衛生局協助後續疫調追蹤。 或是登入「健康存摺」後,查看「PCR檢測結果」時,若是陽性個案,可直接點選「COVID-19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系統」連結,前往填寫資料。 Q6:有民眾反映隔離通知簡訊超過3日則無法再開啟,另民眾聯繫當地衛生局時,卻告知無法補開隔離通知書,針對這類民眾申請防疫補償金,但缺少居家隔離通知書,是否有其他協助措施或處理方式? A6:經與疾管署確認,因涉及個資保護,電子隔離通知書簡訊連結保留3天,逾期將刪除資料並且無法補發,請民眾收到簡訊時妥善保存。 王必勝指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調整後,其他因自行使用家用快篩檢測陽性、或因配合醫療院所相關感染管制等相關措施篩檢陽性的輕症或無症狀的輕症民眾,不用通報也不需強制隔離,更不會收到隔離通知書及簡訊。
STEP④填寫個人詳細資料,包括手機號碼、居住地、個人職業或身分別、就學地或工作地、指定訊息代收人或法定代理人,因確診者可能是未成年,若有問題,衛生局會同步通知此人。 配合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新政策,採檢日112年3月20日(含)以後者,本平台已無資料,故不核發檢驗結果數位證明、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 自主通報修改2023 若自主填寫疫調單內容有誤,如密切接觸者的聯絡電話、地址等,如果要進行修正,請確診者致電現居地衛生所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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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自主防疫對象其人身自由未受限,非屬受檢疫或隔離者,故不得請領照顧者防疫補償。 Q8:只要照顧被隔離或檢疫的「身心障礙者」,都可以領取補償嗎? 自主通報修改2023 A8:只有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身心障礙者,包含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或是五年制專科學校三年級之身心障礙者。 Q18:於109年3月17日後出國留學念書,返台後防疫隔離是否可領取防疫補償? Q18:因出國念書出國非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訂必要出國態樣,所以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不得領取防疫補償。 Q13:於中國就業,沒有投勞保,投保國民年金者遭隔離或檢疫,可以申請防疫補償嗎?
針對疫調回報系統,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有衛生局遇到確診民眾的同住家人原本填0+7,但過了7天突然跟衛生局申請要改3+4的居家隔離證明,但根據規定,24小時內修改,只能編輯1次,且無法再修改或跟衛生局修改。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再度說明「確診者自主疫調回報系統」修改規定,強調填報上傳後24小時內可至原連結進行編輯1次。 但編輯1次後或超過初次填報24小時後,就無法再以至連結或由衛生單位編輯方式修改。 指揮中心表示,因應國內疫情,即時蒐集確診民眾與其密切接觸者資訊,簡化地方衛生局疫調作業流程,今天邀集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所共同溝通及交流意見,期使透過地方政府操作系統實務經驗,提供優化資訊系統建議,解決公衛端量能嚴重不足現況。 Q16:請問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確診者之家屬,可以領照顧者防疫補償嗎? A16:因照顧對象非屬受檢疫或隔離者,故無法申領照顧者防疫補償。
自主通報修改: Q2.我要補開紙本或修改錯誤的「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接觸者居家隔離書」資料該如何做?
Q4:我跟我女兒一起被居家隔離,既是受隔離、檢疫者,又是照顧者? 照顧者如同時為受隔離或檢疫者,於同一照顧期間或同一受隔離或檢疫期間,防疫補償僅得擇一請領。 有關陪同照顧家長的隔離天數,係依照「確診者隔離天數」及「3+4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原則開立,例如現行確診者隔離天數是7天,再加上確診者隔離結束後照顧家長仍須再隔離3天,故照顧家長可領自己的隔離防疫補償,共10日;但後4天自主防疫部份,則不得領防疫補償。 Q17:請問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自主防疫家人,可以領照顧者防疫補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