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過年薪資計算 除此之外,為了不侵害到勞工朋友的休假權益,如果老闆當天有人力需求,需要調移國定假日,除了必須事先經過員工同意並簽訂書面契約,也請記得在班表上註明國定假日調移後的日期,並讓員工簽名紀錄。 過年薪資計算 以2022年的春節連假為例,1月29日、2月4日和2月5日都屬於「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倍;第3到第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倍來計算。 但今年由於除夕和大年初一剛好碰上週休二日的例假日,因此原本除夕、大年初一的國定假日則改至初四、初五補假,形成「初二、初三、初四、初五」這4日按規定性質屬國定假日,如員工出勤應給兩倍薪。 另外,由於除夕到除三共有4天國定假日,不少公司會用「國定假日調移」的方式來節省人力成本,這時必須先和員工協調,「經同意並明確指出對調工作天」,則對調後的國定假日就可不需支付加班費。
1、分次發放:先發放固定薪資,加班費、請休假扣薪、全勤獎金等薪資項目,可以等過完年再結算補發給員工或要求返還。 (3) 1月21日休息日、1月22日例假日分別遇到除夕及大年除一國定假日,依法應補假,補假日期為1月25日及1月26日。 為化解勞保破產危機,政府未來勢必提出改革方案,年改方向不外乎「多繳、少領、晚退」,包括投保薪資計算期間拉長、合併勞退等,無論結果如何,基於社會趨勢、政治考量等,政府應不至於讓勞工一毛都拿不到,不過退休族到手的年金縮水恐怕在所難免。
過年薪資計算: 過年採用八週彈性工時行不行?
舉例來說,月薪3萬6000元的勞工,若是在除夕到初三這四天出勤上工的話,那他這個月的薪資就能多領到4800千,也就是共可領到4萬800元薪資。 同樣地,因為2月5日和2月6日也都屬於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一般來說,在沒有實施變形工時的情況下,老闆只能要求員工於2月5日上班、2月6日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今年的2月10日為農曆除夕前一日(俗稱的小年夜),因功能性調整放假而與2月20日的休息日互換工作日,勞工應於過年後的2月20日(六)出勤上班,若雇主要求2月10日(三)需工作,則需比照一般的休息日,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目前法律規定勞工共有4種假,其中一種為「例假日」,也就是僱主必須給勞工放假休息的日子,例假日可能是假日,也可能是根據勞資雙方共同協定的特定日,若要特別出勤只能是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否則僱主是不可以要求僱員上班! 所以在「例假日」出勤上班,按照歸地雇主必須給予「一日工資」和「一日補假」,兩者缺一不可,需注意的是就算只有出勤幾分鐘也要以「一日」計算。
勞動部強調,2022年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 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一)1月31日至2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四):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也就是每天除了原本的1200元日薪外,還可以多拿到1200元,等於2400元日薪。 因為這次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1 過年薪資計算 月 30 日),因此不像以往「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比較「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因為這次1月30日小年夜恰逢行事曆上的星期日,因此不像以往可按照「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的規定;而是要比較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 由於調整休息日的關係,今年春節的10連假中共有4日的屬性為「休息日」,分別為1/20、1/21、1/27、1/28,這4天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資。
過年薪資計算: 薪水卡到過年連假,老闆應提前發放薪資或和員工協商延後發薪
(1) 將1月7日和1月20日對調,對調後1月7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0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建議您保存薪資匯款紀錄、打卡紀錄或排班表,還有出勤工作的文字證明,如信件、LINE訊息,作為申訴、進行訴訟時的證據。 (2) 2月4日可和1月27日對調,對調後2月4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7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1) 將1月7日和1月20日對調,對調後1月7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0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商業周刊》提醒,在農曆春節出勤,皆有相關的額外工資給付,以及換休、補休規定。 另外,按照《民法》第122條的規定,如果雇主和員工約定發薪日當天遇到「星期例假日」或「國定假日」,順延到休息日結束的隔天再發放,並不違法。 例如以明年2023年為例,假設公司配合行政機關行事曆上班,和員工約定的發薪日是每月25日,因過年期間為連續假期,延至連假放完第一天上班日1月30日才發薪是沒有問題的。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2月必須排入包括4個例假日、4個休假日,以及5個國定假日(除夕、初一、初四、初五、二二八紀念日)。
過年薪資計算: 過年上班薪水怎麼算? 老闆注意!這4天可領雙倍薪
在大缺工時代,不少店家都若面臨春節期間正職人手不足,需要請打工族、PT人員或工讀生來幫忙,尤其年貨大街、百貨賣場、餐廳、電影院這段時間更是忙碌。 過年薪資計算 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給加班費,為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關鍵就在這裡,無固定雇主的勞工,薪資無法核實,主管機關也無從查核, 讓某部分的人長期以「基本工資」投保,等到要退休前五年,再逐年調高投保薪資級距。
換言之,無論你當天加班幾小時,只要在1到8小時以內,統一都要多給你1天工資。 換言之,無論你當天加班幾小時,只要在1~8小時以內,統一都要多給你一天工資。 過年放完10天連假,緊接著2月就有2天週六得補班(2月4日、2月18日),公司若比照「政府行事曆」直接要求員工補班,就不用給加班費嗎? 若是排班制、實施變形工時的餐飲、零售服務業,公司通常會要求員工在連續假期期間配合出勤上班,春節連假期間加班費如何計算才正確? 《518職場熊報》整理過年期間出勤薪水及排班、補班規定,一起守護你的權益。
過年薪資計算: 公司年收破億卻拒發年終!電商女王只做1件事,讓員工不怒反而超開心
在職業工會加保的勞工,包括小吃店、咖啡店、手搖茶、市場、夜市、攤販、網購業者、在家工作、兼職、臨時工等從業人員,這些工作性質都不是固定固主所聘雇的勞工,就必須在職業工會投保勞健保。 職業工會的投保資格必須是「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的身分,才可以向職業工會申請投保。 無一定雇主:在3個月內受雇於2個以上雇主、受雇單位非勞保強制納保對象,且工作機會、工作時間、工作量、工作場所和工作報酬都不固定的勞工。
勞動部昨(10)天公布春節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因農曆除夕、春節(大年初一至初三)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 該等假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 勞動部在新聞稿內提到,農曆除夕、春節(大年初一至初三)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 2月5日和2月6日是屬於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老闆只能要求員工於2月5日(初五)上班,由於初六的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勞動部指出,1月31日(除夕)、2月1日(初一)、2月2日(初二)、2月3日(初三)的放假性質均為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若在這4天出勤應加倍發給工資。
過年薪資計算: 過年上班薪水怎麼算?年節出勤加班費一次看懂
工作性質為時薪制的讀者則要注意,國定假日的薪資是以當天出勤時數,直接給予兩倍工資的。 例如時薪 160 元,當日出勤 8 小時,可獲得:160 元 × 8 小時 × 2 倍 = 2560 元。 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之行業的讀者注意,因您的公司並非參考政府的辦公日曆表出勤,仍要依照勞工和雇主之間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及例假出勤與休假。
- 同樣地,因為2月5日和2月6日也都屬於正常的「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的出勤模式,一般來說,在沒有實施變形工時的情況下,老闆只能要求員工於2月5日上班、2月6日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合法加班。
- 除此之外,為了不侵害到勞工朋友的休假權益,如果老闆當天有人力需求,需要調移國定假日,除了必須事先經過員工同意並簽訂書面契約,也請記得在班表上註明國定假日調移後的日期,並讓員工簽名紀錄。
- 小編劃重點:勞動部說明,以每小時工資額150元為例計算,在這4天出勤的員工除原薪資外,可額外再獲得:(每小時工資)150元×8小時=1,200元。
- 勞工未來申領老年年金受到兩個變數影響,平均月投保薪資、保險年資,其中月投保薪資以退休前五年投保薪資計算,因此,只要在退休前五年提高投保額,就可以達到「繳得少、領得多」目的。
- 建議您保存薪資匯款紀錄、打卡紀錄或排班表,還有出勤工作的文字證明,如信件、LINE訊息,作為申訴、進行訴訟時的證據。
- 為化解勞保破產危機,政府未來勢必提出改革方案,年改方向不外乎「多繳、少領、晚退」,包括投保薪資計算期間拉長、合併勞退等,無論結果如何,基於社會趨勢、政治考量等,政府應不至於讓勞工一毛都拿不到,不過退休族到手的年金縮水恐怕在所難免。
雇主注意事項雇主需特別注意,1月29日、2月4日和2月5日都屬於「休息日」的性質,加班費計算方式為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倍;第3到第8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倍來計算。 另外,1月30日、2月6日這2天,雇主不可要求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依據法規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 過年薪資計算 如有需要出勤工作,或是雇主與勞工額外另作約定,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於事後需給予補假休息,因此計算薪資方式需比照前文的「雙倍薪水」支付。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農曆春節是我國傳統且重要的節日,具感恩及全家團圓的重要意義,大部分的民眾多利用此假期返鄉與家人、朋友團聚及聯繫感情。
過年薪資計算: 20、1/21、1/27、1/28性質為「休息日」,請留意出勤加給規定
另外,也有些公司因作業延宕、遇周末等狀況延無法準時發給薪水,延後發薪是否合法? 勞動部呼籲,春節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絕不容許有違規脫法情事。 雇主如違法,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社會局(處)申訴,經查證屬實者,除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外,雇主仍應補付工資。 另,各該違法事業單位,將由主管機關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以維勞工權益。 今年的2月14日(初三)為例假,勞動部指出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
但近年來,產業結構變遷,部分事業單位或因行業特性,需員工於休假日出勤,如勞工同意配合於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這幾個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外,需再加發一日工資。 勞動部指出,根據規定,今年的農春節期間為除夕(1月31日)至初三(2月3日)共4天屬於國定假日,若在這段時間出勤工作,雇主須依法加倍給工資;初四、初五則是休息日,勞工出勤的話,雇主則須按照休息日的計算方式給予加班費。 而若按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過年期間,除夕至初三性質均屬於「國定假日」,因此,若這四天員工出勤上班,依法規定,除了當天原有的工資以外,雇主都要加倍發放工資給你。 換言之,無論你當天加班幾小時,只要在1~8小時以內,統一都要多給你一天工資。 若按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過年期間,除夕至初三性質均屬於「國定假日」。 因此,若這4天員工出勤上班,依法規定,除了當天原有的工資以外,雇主都要加倍發放工資給你。
過年薪資計算: 過年上班薪水怎麼算? 年節出勤加班費一次看懂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進一步指出,金融機構若有中國子行,最大損失就是投資金額,而非在中國槓桿多少倍,那是屬於子公司資本承擔的損失,此種風險管理方式並無不當。 高嘉瑜並質疑,富邦金位於中國的子公司富邦華一銀行今年4月買下花旗中國房貸業務,卻遲至近日宣布;高嘉瑜呼籲金管會,針對國銀對中國曝險占淨值比重的監控,應將中國子行的放款曝險納入評估,而非僅計算國銀原始投資成本。 勞工未來申領老年年金受到兩個變數影響,平均月投保薪資、保險年資,其中月投保薪資以退休前五年投保薪資計算,因此,只要在退休前五年提高投保額,就可以達到「繳得少、領得多」目的。 一名日廠高層今年3月在北京失蹤後證實因涉間諜活動被中國當局拘,加上「反間諜法」帶來的高度不確定感,當地日企員工目前回國時據指公司都會派員機場相送,以防莫名其妙就不見蹤影。 (2) 2月4日可和1月27日對調,對調後2月4日為上班日(補班),1月27日則為休息日(彈性放假)。
1.2022春節9天連假,1月31日至2月3日(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1月30日及2月6日為例假日,1月29日、2月4日、2月5日為休息日。 依勞基法第39條規定,出勤要加倍發給工資,為150元×8小時=1200元。 2022年春節連假共9天,1月31日至2月3日(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1月30日及2月6日為例假日,1月29日、2月4日、2月5日則為休息日。 (二)2月4日(星期五)及2月5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10連假當中的1月22日(大年初一、週日)和1月29日(初八、週日)均為例假,依據法規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