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薪意思12大優勢2023!內含不支薪意思絕密資料

Posted by Ben on September 16, 2018

不支薪意思

A3:根據法例,僱主是不得支付工資,代替年假,即所謂「買假」;但如僱員同意,是可選擇接受僱主支付款項,代替部分年假,而這「部分」只限於超過10天的年假部分。 A2:根據俗稱「4.18條例」的《連續性僱傭合約》,僱員只要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就有權享有有薪假期、法定假日及休息日,所以,但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員工,即使是兼職或臨時工,同樣受到如長工的保障。 不過,在員工同意下,僱主是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的指定休假。 如要另定休息日,日子必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此外,僱主並必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 不支薪意思2023 #3 如果法定假日撞正休息日:有些僱主誤以為,如法定假日碰巧是員工的休息日(即按照《僱傭條例》,僱員每工作7天,可享最少1天的假期),法定假日將凌駕於休息日之上,僱主只需給予法定假日就可。 現行規定下只要確診者完成「居家隔離7天」即可解隔離、可外出、工作,因此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身體不適,則可請病假,以未住院傷病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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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勞工因臨時有事須連請事假多天,剛好碰到國定假日或例休假日的日期可以扣除嗎? 根據內政部74年4月27日(74)台內勞字第302665號函釋,勞工請事假期間遇到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都應不計入請假天數內,也就是說遇到這些天數可以扣除事假天數,雇主也要照給薪。 🔸 案例二:也有法官認為事假並非是法律強制規定的例假或休假日,因此要判斷請事假是否合法,除了要考慮這件事情是否需要勞工親自處理,也要綜合考量勞工的工作性質、有無代理人以及是否會影響到公司的運作(註4)。 實務上有許多判決案例都認為家人生病親自照顧是正當合理請事假的理由(註1),因此,本文開頭單親媽媽的案例,如果小孩身體不適需要這位媽媽親自照顧,雇主又沒有合理理由拒絕她,就不能拒絕員工請事假,若拒絕員工請假或刻意刁難記曠職,都將涉及違反勞基法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一定要吃營養品才能攝取到均衡的營養嗎?」很多人都有類似的疑問,但問題並非使不使用營養品,而是你願意為「均衡營養」這件事情付出多少心力。

不支薪意思: 行政院通過2024總預算 一張圖看2.8兆史上最高歲出做哪些事

舉例來說,台灣每年都會有颱風,依照中央氣象局的資料統計,台灣每年平均放2-3天颱風假,雇主其實可以預見並評估颱風帶來的風險,在規劃企業經營時,事先將將颱風天停止出勤衍生的成本算進去。 以長榮空服員請天災假為例,作為國際型的航空公司,應該事先規劃天災期間妥善調度空服員的方法;百貨公司也應該將颱風期間無法營業的損失,事先列為可能發生的營業成本,而不是為了賺錢,將出勤的危險轉嫁給勞工承擔。 如果超過一年14天的事假天數,內政部曾有函釋指出,超過部分14天的事假,可以勞工的「特別休假」(特休)來抵充,如果勞工沒有特休可以休,那各事業單位可以明定在「工作規則」後,報准主管機關實施,並公開揭示給員工。 Q:依工作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是否屬工資疑義A:事業單位依勞工居住地距上班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如非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並經與勞工協商同意,則非屬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工資,於計算延長工時工資時無庸計入。 根據勞動部制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只有提到:如果勞工因為發生天災而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雇主「宜」加發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的協助。

另母公司與子公司為個別權利義務主體,若該勞工係基於借調關係,由母公司調往子公司工作,勞雇關係仍存在於母公司。 若非基於借調關係,而係與母公司合意終止原約,再與子公司成立新的契約,則屬另一勞動契約之履行。 不支薪意思 不支薪意思 Q:有關雇主發給之夜點費及誤餐費是否為工資,應依勞基法第2條第3款規定個案認定。 A: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事業單位發給之夜點費如係雇主為體恤夜間輪班工作之勞工,給與購買點心之費用,誤餐費如係因耽誤勞工用餐所提供之餐費,則非屬該法所稱之工資。

不支薪意思: 公司可否以防疫或輪流出勤為由放無薪假?

至於一般民營企業,自110年7月1日起自111年1月17日期間,如有優於法令給予超過5日產檢假之部分,因優於法令之規定或約定非屬依「法令」之義務,其屬給予受僱者第6日、第7日之產檢假範圍內者,於照給全額薪資後,仍可向本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薪資補助。 如上,該要點的用字為「宜不扣發工資」、「宜加給勞工工資」,意思就是都不發也可以(誤)。 Q:奉派至國外或大陸之子公司工作,發生資方積欠勞工工資情事,國內之行政機關管轄權疑義A:查勞動契約為諾成契約,勞資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成立,其契約內容(薪資給付方式、工作地點、勞務提供對象等)可由雙方約定之。

  • 公司發現因員工不實之出勤紀錄導致會計溢發薪水,便對2名員工提告,法院判其涉犯詐欺取財罪拘役得易科罰金。
  • 雇主如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致有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之必要時,因涉及勞動契約內容變更,應取得個別勞工同意,勞工亦可不同意。
  • 當然不是,有關颱風、地震或其他天然災害,勞工的出勤及薪資該如何管理與計算,勞動部制訂了《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作為約束雇主的依據,其中第六點便提到,在何種情況下勞工可以依據上述停班停課的情況不出勤。
  • 三多的補體康®C經典營養配方經臨床實驗研究證明,每日使用6罐、持續使用8週能夠顯著提升營養狀況指標(白蛋白、前蛋白指標數值),其中的豌豆蛋白、大豆蛋白及酪蛋白能夠幫助蛋白質指數顯著提升;此外,補體康含有30種以上的定量營養素,營養均勻。
  • 的確,牛奶PDCAAS值為一,同時含有80%的酪蛋白與20%的乳清蛋白,絕對是蛋白質補充的好選擇。
  • 而不同於薪資,發放獎金不是公司的義務,且金額的高低難有標準,所以獎金發放程序應該比薪資更嚴格(表1)。

也就是當公務人員僅請7天家庭照顧假,而沒有其它事假申請,則此7日可併入有薪事假天數。 基本上「家庭照顧假」等同於「事假」處理,兩者不同處僅在於「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影響全勤與考績。 故若需要申請家庭照顧假,是不需要經過主管同意但雇主亦可要求提出證明文件。

不支薪意思: Q9:「病假」達請假天數上限仍未痊癒?還可續請嗎?會因此被資遣嗎?

《518職場熊報》列出5個常見的計算薪水的錯誤觀念,請負責薪水的雇主、人資們特別留意。 不支薪意思 孕媽咪從懷孕開始,就必須產檢,因此有產檢假,如果胎氣不穩,有安胎假可以申請,要分娩時,媽媽可以請產假,爸爸可以請陪產假,一起迎接寶寶的到來,生產完後在寶寶滿三歲以前可以輪流請育嬰假照顧寶寶。 如果在懷孕的過程中,寶寶不幸流產了,孕媽咪也是需要休息恢復身心靈,政府也有根據週數不同給予流產假的申請。

因應疫情,立法院其實已於2020年2月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其中明確規範有「防疫隔離假」,只要勞工經衛生機關認定須隔離或檢疫、且符合相關條件者,即可申請。 勞動部也舉例,已今年2023年為例,勞工若請事假一天,其當月薪資不得低於25,520元(即26,400元-880元)。 🔸 案例一:曾經有勞工依正當理由請事假,但沒有完成公司的請假手續,法官認為勞工有請假的權利,就有依法辦理請假手續的義務,因此認為勞工沒有完成請假程序,雇主記曠職是合法的(註3)。 💡 答案:文章開頭的案例,主管說勞基法規定要提前三天請事假是錯的! 事實上,《勞基法》中並沒有事假應幾天前申請的相關規定,若員工真若遇到緊急、臨時的事件應斟酌准假。 隨著年紀漸長,肌肉流失、體力不足的問題難以避免,連帶導致樂齡族運動量減低;而能坐就不站、能躺就不坐的生活習慣,也造成新陳代謝緩慢、排便不順暢、保護力不足等問題。

不支薪意思: 勞工休假制度有4種: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假

這兩種人如果沒有領到薪水,沒有違反隔離/檢疫相關規定,就能申請防疫補償。 但勞動部提醒,一旦雇主有支付薪水,或依其他法令規定領取過性質相同的補助者,就不能重複領取。 雖然勞基法沒有特別規定,但根據契約自由原則,以及勞委會86台勞資二字第035588號函認定「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合理的試用期是允許的」,也就是勞動部認為,有沒有試用期、試用期多久,都可以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 再者各行各業工作、業務性質不同,工時、工資、休息日等甚至勞保與職業災害之認定,易因出勤紀錄與時間產生認定落差,為避免爭議,透過法律強制規定雇主負有紀錄勞工出勤紀錄之義務。

惟事業單位如事前並未取得勞方同意,而片面施行減薪、無薪假,係屬單方面變更契約,未經勞資雙方同意,或雖勞資雙方同意但協議書內容違反法令強制規定,皆屬於無效變更,沒有效力。 除此之外,「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訂有「退避權」,勞工如果認為在颱風天出門上班,會有危害生命身體健康安全的風險,可以在向僱主說明後,行使「退避權」,自行停止工作,並退避到安全場所。 一旦勞工行使「退避權」,僱主就不可以強迫員工出勤,當然相對的,雇主也可不給付這段時間的工資。 因此颱風假本質上不屬於「假期」,而是「因不可抗力而暫停工作」,因此在法律上,雇主不需要對颱風天出勤的勞工加發津貼或加班費,如果勞工不出勤,雇主則可以扣發當天工資。

不支薪意思: 營養補充品

原則上,目前提供的COVID-19疫苗都並未含有雞蛋或牛奶的成份,因此若對雞蛋或牛奶過敏的民眾,仍可照常接種疫苗。 不過,接種疫苗前,都需要先經過醫師評估身體狀況,若有過敏體質的民眾,建議先在施打前告知醫師,由醫師評估是否施打疫苗。 對此,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從接種日到隔天24時止都可申請,無需附上就診或檢附證明。 休息日在 2016 年 12 月 6 日《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後正式入法,12 月 23 日起實施。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 不支薪意思2023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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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身體不舒服,就應該請假在家好好休息,養足精神才能繼續勇往直前。 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逐步擴大,考量接種後有一定比例出現發燒等不適症狀,勞動部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研議祭出疫苗接種假。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為強化民眾接種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苗,即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 放假規矩雖有白紙黑字列明,但大多數公司仍是容許僱員彈性安排自己的有薪年假。 而有一點僱主是不能越雷池半步,就是不可不讓僱員放年假,否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HK$50,000。 今年冬節為12月22日星期日,如僱主選擇以冬節為法定假日,而某員工的休息日是星期日,適逢冬節,僱主就應讓員工於翌日(即12月23日)補假。

不支薪意思: 請假、補假、生理假的英文怎麼說?Leave跟day off有什麼差別?

上開情形之勞工,其雇主如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而影響其生活之維持時,自有該款之適用。 在《勞基法》所規範的的假期,其目的是為了讓勞工休養生息、促進家庭與社會生活為目的,而颱風假則是因為「不可抗力」而暫停出勤。 勞動部指出:應視情況而定,如果染疫或接受隔離的原因歸究於雇主或公務,則應給薪;反之若不可歸責雇主,則視勞資雙方協議,並未強制給薪。 雞精其實是一種從雞肉中萃取出來的營養品,透過雞隻蒸煮、脫油、真空濃縮、過濾等手續後製作出的液體,主要成分是蛋白質中的小分子胜肽及胺基酸。 也因為小分子的特性,讓雞精更有利人體吸收,能夠短時間帶來幫助消除疲勞、增加體力的感受。 「補體素」也是時常在電視中出現的營養品品牌之一,這款優蛋白高鈣配方主打「優質蛋白質」和「高鈣」,蛋白質由牛奶中的動物性蛋白「酪蛋白」、「乳清蛋白」組成,總蛋白質含量12.8公克,屬於營養補充品的前段班。

A:「特休」是所有勞工朋友享有的權利,雇主都不能擅自取消或縮短天數。 但須留意的是,有法定基本天數的「特休」和加班換來的「補休」,卻並非都能遞延至下一個年度。 原則上,員工當年沒休完的「特休」,可經由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補休」則必須以勞雇雙方特休假約定年度最後一天為限,作為最終期限,不可遞延。 勞工實際所得薪資總額如有降低,事業單位如為保障勞工權益,可約定不調降勞保投保薪資,或本覈實申報原則(欲申請充電再出發訓練課程者建請覈實調整),填具投保薪資調整表並檢附相關證明,申報調降其勞保投保薪資,但最低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其調整均自申報之次月1日生效。 且如採書面申報,並應於勞保、勞退合一薪調表註明「勞工退休金約定維持原提繳工資,不予調降」。

不支薪意思: (一) 試用期提離職要提前告知嗎?

不過,對於這樣的規定,可能也會造成不少雇主、主管在人力調派上的困擾,特別是需要排班的企業更怕遇到這樣的情況。 因此,針對員工請大量天數的特休假,雇主可於工作規則上規範,請3天以上的特休假需於30天前或60天前提出,並送勞動局核備及公開揭示即可,雖非完全保障雇主,但仍有拘束勞工與雇主雙方的效力。 事業單位如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與勞工協議實施無薪休假期間,雇主仍應依「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約定,按勞工原領薪資提繳勞工退休金維持原提繳工資,不得調降。

Q:事業單位因停電致雇主宣佈停工休息,工資如何發給疑義A:勞工赴事業單位工作,因台電公司停電致雇主宣布停工休息,該日停工因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故工資如何發給,可由勞資雙方協商。 Q:事業單位以品質扣款、盤損等名目扣發績效獎金作為賠償之用,是否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疑義A: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同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所稱「預扣勞工工資」,係指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Q:全勤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A: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定義,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故全勤獎金若係以勞工出勤狀況而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則屬工資範疇。

不支薪意思: 法律白話文運動:聽懂勞動法

的確,牛奶PDCAAS值為一,同時含有80%的酪蛋白與20%的乳清蛋白,絕對是蛋白質補充的好選擇。 但是相對的,儘管還含有豐富的乳脂肪及鈣質,對於人體來說牛奶的營養成分依然不夠全面,所以營養均衡和多樣化的重要性依然是第一位,攝取時也必須注重植物性、動物性的蛋白質配比。 不過話說回來,單論營養補充品的話,對於蛋白質、鈣質的補充,牛奶絕對是非常好的選擇之一。 三多的補體康®C經典營養配方經臨床實驗研究證明,每日使用6罐、持續使用8週能夠顯著提升營養狀況指標(白蛋白、前蛋白指標數值),其中的豌豆蛋白、大豆蛋白及酪蛋白能夠幫助蛋白質指數顯著提升;此外,補體康含有30種以上的定量營養素,營養均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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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足以證明需要親自照顧家人的文件內容,例如:掛號單、住院單、接種疫苗證明等等,皆可當成請假之依據。 A1:雇主在給予受僱者第6日、第7日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發給全額薪資「後」,即可向本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薪資補助。 A5: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受僱者依法申請「陪產檢及陪產假」時,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有關證明文件之形式法無明文,「孕婦健康手冊」(媽媽手冊)、醫療院所開立之證明、出生證明等,均可作為請假之合理證明。 另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5項新規定所稱其「配偶」定義與民法規定相同。

不支薪意思: 公司企業到底用什麼標準給薪水?專業人資現身說法為您解惑!

完善的公司治理可以提升企業經營的效率及整體利益,而公司法也基於這樣的理念,設計出一套制度,裡頭詳細規定董事領取薪資、獎金、車馬費等業務執行費用的程序,以避免董事利用他們的決策地位,向公司恣意索取不合理的高額費用,甚至成為坐領高薪卻沒做事的「肥貓董事」。 依照勞工請假規則,事假的原因須為「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 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 6% 勞工退休金。 勞工亦得在每月工資 6% 範圍內,個人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勞工個人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因應武漢肺炎(2019 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立法院院會於去(2020)年 2 月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明確定義出「防疫隔離假」相關規範,經衛生機關認定須隔離或檢疫、且符合相關條件者,可以申請「防疫補償」。

指揮官陳時中指出,適用對象包括所有勞工和公務人員,接種疫苗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均得申請疫苗接種假。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在記者會中宣布此消息,他表示,勞工或公務人員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當日起至次日24時止,均得申請疫苗接種假;請假者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申請即可,無需就診或其他證明。 勞工或公務人員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日起到接種次日24時止,可申請疫苗接種假。 簡言之,本次疫情雖勞動部定義為「事變」,自難以期待雇主預期、迴避,或透過一己之力改變,惟雇主仍有權使勞工避免出差至疫區,倘雇主確因經營之上必須,而無法使勞工進行迴避,則雇主當應負起相關給付義務。 承第一點,是否可歸責於雇主,係應以「可預知」或「可得知」為前提,畢竟在「可預知」或「可得知」的狀況下,雇主即有迴避之可能,倘雇主明明可迴避卻不迴避,則自然應屬於雇主之責任。 反之,本件倘於外派時並未有隔離規範,此時雇主尚難以「預知」或「得知」,本次出差會額外增加14日之隔離期間,因此雇主並無法提早因應或者「迴避」,因此尚難認此外派可歸責於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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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雇主要在員工離職當天辦理退保,但勞保局表示,員工離職日如果遇到週六、日、國定假日、紀念日等放假日,雇主可在放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上班日辦理退保。 📍 舉例:小新領月薪30,000元,預計10月底離職,但在當月又請了10天事假,則10月份可領到薪水為20,000元。 多數的企業都會問(要求填寫)求職者的期望薪資,因為這是核薪很大的一個參考值,求職者開出來的薪水,相當於對自己的信心,有信心在市場上能拿到這樣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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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時間,是指員工不被監督指揮,可以自由利用的時間(註1),一般公司的午休時間等同休息時間,員工可以自由用餐、上廁所。 但是,公司如果把下午的休息時間挪到中午,形成先休息30分鐘、再工作5小時,或是將30分鐘拆解成3次10分鐘休息,這兩種作法皆是違背法令意旨的,因為勞動部曾函釋「休息時間是讓勞工在工作一定時間後,給予休息以恢復體力,如果先休息再工作,則和法規的意義不符(註2)」。 指揮中心表示,為保障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者權益,已邀集勞動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及法務部等機關研商並形成共識。 疫苗接種假是給予勞工或公務人員接種疫苗或產生不良反應時請假多一種選項,雇主或機關不能對受僱者或公務人員有任何不利之處分或對待。 由於疫情指揮中心於疫情爆發後,即已陸續規範部分海外返台者需隔離14日(3月19日起為入境者全面隔離),故雇主於此時仍指派勞工出差海外,必「可預知」或「可得知」勞工返台時將有14日隔離期,而無法提供勞務。 不支薪意思 既雇主明知有此限制,仍執意外派員工至海外出差,則勞工因此無法提供勞務,顯係由雇主決定所導致,故勞工有停止提供勞務之事實,顯屬可歸責雇主是由,因此隔離期間,工資仍應照給。

不支薪意思: 「防疫隔離假」的常見7大QA總整理:隔離假支薪嗎?和「照顧假」不一樣嗎?

許多公司會將月薪總額拆解成許多項目,例如:本薪、全勤獎金、交通補助、職務津貼、三節獎金等,而在人資實務領域中,這些項目又可區分為「固定薪資」與「變動薪資」,若雇主因為員工離職當月只做幾天,而只用底薪、本薪做計算離職薪水,恐怕會有少算薪資的可能。 📍 舉例:小馬在10月1日到職,老闆和他約定好每月薪水為36,000元,上班時間是週一到週五,休假日則為週六、日,且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出勤見紅就休。 然而,小馬突然因為母親生重病須辭去工作返鄉照顧母親,提出想要做到10月20日離職,則小馬離職時共可領到2,4000元。 雖然《勞基法施行細則》第9條有規定離職時薪水應立即結清付給員工,但實際上多半企業都會在離職月薪水發薪日發給員工,因此,雇主應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在到職日就和員工約好發薪日、計算方式及給付時間,員工離職時也應該在約定時間內結清離職薪水。

目前未規定事業單位需幾天前辦理通報作業,惟仍建議事業單位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後盡速辦理通報,俾利確協議書是否符合「因應景氣影與勞工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 事業單位如僅係因一般淡季所致訂單減少、減產,本屬可歸責於雇主之經營風險,工資本應依約照付,不得未經勞工同意,逕自排定「無薪休假(減班休息)」。 第14條規定,如果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每月可以請生理假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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