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時薪計算2023詳細懶人包!(小編貼心推薦)

Posted by Tommy on November 20, 2019

打工時薪計算

如果公司聘請的多是外勞或是較為底層的勞工,則會有較大的影響,在接下來的第三、四節將談到對人事成本的影響和企業該如何調整相關的支出費用。 勞工因雇主有違反勞動契約致有損害其權益之虞者,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並依法請求資遣費。 在您知道權益受損之日起,30日內可以提出終止勞動契約及要求雇主發給資遣費。 (一)資遣預告期間,依勞動基準法第 打工時薪計算2023 16 條規定辦理:1、勞工接到資遣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請假外出(謀職假),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舉例:小虎平均工資為30,000元,工作3年6個月15天,資遣費為30,000元×0.5×=30,000元× (1又37/48) ≒53,12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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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勞工在年度終結時尚未休完特休假,勞基法第 38 條 規定以折為工資發給勞工為優先,或是可在勞資雙方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延續到下一年實施。 但若是推延過一次仍然沒有休完特休假,雇主應該要將特休假折為工資發給勞工。 除了不能禁止請特休假,雇主也不可要求勞工「在特定的時間請特休假」。

打工時薪計算: 排班制每天工作4小時、月領15K,這樣符合「基本工資」規定嗎?|勞動部百問百答

♦民國83年8月19日發布,自8月20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4,010元,每日467元,每小時58.5元。 ♦民國82年8月13日發布,自8月16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3,350元,每日445元,每小時55.5元。 打工時薪計算2023 ♦民國81年8月13日發布,自8月1日起實施,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2,365元,每日412元,每小時51.5元。

小編劃重點:以每小時工資額150元為例計算,228和平紀念日當天出勤的員工除原薪資外,可額外再獲得:(每小時工資)150元×8小時=1,200元,等於「原薪資+1,200元」的單日薪水。 打工時薪計算 但不管是補假還是調移,國定假日最終都會落在「工作日」上,換句話說,如果是月薪制勞工,已經有一倍的工作日工資會隨著月薪發給。 不過依照不同的狀況,還會有些微不同,底下直接整理成表格,方便夥伴們參考(如下表)。 所以,在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等團體所要求下,獲得重大改變,基本工資的時薪,將「例假日」與「工時縮短6小時」的部分折入計算。 時薪制多運用在部分工時,樣態非常多,可能每天出勤但都不足八小時,也可能每週只有出勤不到五日,或是排班方式不固定,原則上都低於每週40小時。 因此,月薪制的每小時工資,就是月薪除以30再除以8,舉例2021年基本工資為24,000元,每個小時的工資就是24000除以240=100元,這個100元,就是所謂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它是計算請假與加班費的基礎。

打工時薪計算: 對照上圖「工作日加班」薪水算法:加班第 9-10 小時薪水 = 時薪 x 1.34、第 11-12 小時加班 = 時薪 x 1.67。

要派單位應自前項派遣勞工意思表示到達之日起十日內,與其協商訂定勞動契約。 勞基法大夜班時薪2020 逾期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立者,視為雙方自期滿翌日成立勞動契約,並以派遣勞工於要派單位工作期間之勞動條件為勞動契約內容。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基本工資立法目的在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維持其必需的購買力。 工資是勞工提供勞務的對價,其數額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凡是目前工資未達前開調整後金額之事業單位,屆時均應調高工資給與,對於按月計酬勞工不得低於24,000元,按時計酬者不得低於160元,按日計酬者之日薪,在法定正常工作時數內,不得低於160元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

舉例:每月固定領30,000元,個人業績獎金3,000元,都在正常工時內售出,則平均時薪為「(工資30,000元 + 獎金3,000元)÷ 每月30日 ÷ 每日8小時=138元」。 如果公司是發個人績效獎金,先確認有多少業績是在正常工時內銷售,須將這部分的業績獎金也算進工資所得後,再以上方步驟算出平均時薪,最後得出加班費。 1.按時薪制勞工之每小時工資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而現行每小時基本工資為150元,並為法定最低標準。 勞委會版與九五聯盟版足足落差了8元,大約是9.1%;而且勞委會版法定月工時在基本月薪調整過後,計算出來的基本時薪數額剛好等於基本月薪調整之前,九五聯盟版法定月工時所計算出來的基本時薪。 工讀生既然有機會被認定為屬於勞工,則工讀生的法律關係自然會受到勞基法的規範,所以部分老闆或雇主認為工讀生不適用勞基法,這樣的觀念是錯誤的。

打工時薪計算: 除了時薪制,打工時老闆也可能和你談好月領、日領,甚至按件算薪水等,這些差別只在於計算薪水的方式,無論是哪一種計薪方式,都記得要符合「基本最低薪資」的規定。

這篇文章主要是談論現在隨著物價上漲,基本薪資也有可能調漲,但同時也引起了人們對於兼職工作的重視,因為這種工作可以彈性調配時間,還能讓人們有更多的收入來源。 文章以一位斜槓青年奎哥的例子來說明,他除了正職還做兼職工作,讓他每週的工作時數不過度繁重,同時還能維持相當的收入。 但是,文章也提到了兼職工作所需要付出的責任較少,而且收入也會由工作時數而定,這些因素都需要人們仔細評估自己的需求。 總結來說,兼職工作對於彈性時間和增加收入都具有一定的優勢,但也需要人們在做出自己選擇時仔細思考所需的責任和所得的報酬。

惟倘提供勞務之時數逾法定正常工時或使其於休息日出勤者,則超出之加班費計算標準仍應依第24條規計算之。 又例如,倘勞動契約約定部分工時之勞工上班時間為上午9時至11時,故無午餐津貼。 此際,雇主即存有對全時勞工、部分工時勞工二者勞動條件為差別待遇之正當性基礎。 基本工資是指勞雇雙方約定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勞務所給予的最低報酬,分為每月基本工資及每小時基本工資。 每月基本工資是指每週40小時工時(法定工時)以內能領到的最低報酬、每小時基本工資則是約定每一小時單位可領到的最低報酬,兩者都不包含加班或休息、休假日時間的工作報酬。

打工時薪計算: 基本工資

勞工局說明,類似阿德的案例不少,問題出在老闆阿德核算這2小時加班費,只用「本薪」換算(30000元/30日/8小時)出時薪,然後加成1又3分之1倍計算,而忽略了加班費計算基礎「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重要概念。 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60%者,以60%計。 打工時薪計算2023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勞工適用勞退新制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給與標準,依該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資遣費。 工讀生的特休假也適用於勞基法的規定,不過由於工讀生的打工時數和正職員工不同,因此通常雇主會以「特休時數」的方式給假。 勞動基準法中有關特休的規定,並沒有對不同薪資制度的勞工有差別對待,因此不論是領時薪、週薪、月薪,勞工都享有特休的權利。

另一種情況是長期打工,像是應徵7-11長期打工,或是和餐廳打工談好每月固定排班X小時等,通常會在上班前一周或前一個月事先排好班表,班表明確計算薪水也比較沒問題。 A:基本工資調漲,就意味著資方的成本提高,因此雇主也必須從其他地方節約開銷,或者是轉嫁成本,例如漲價、包裝縮水。 其實,在先前的工作經驗中我們有跟部分的人資朋友討論過,不見得是公司不願以平均工資來計算上述的各項權益,而是根本不清楚該怎麼計算才適當,或甚至打電話給勞政機關,都會得到不同的答案,而會有這樣的情形,主要還是因為行政機關與法院之間的見解不同所導致。 雇主「資遣通報」的對象是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最後,希望雇主或人資應該會更了解熟悉要怎麼去遵循勞動法規,而工讀生也可以多去注意哪些是應該要有的權利,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2)前開規定之適用前提為「工作性質」屬非繼續性之工作且其「工作時間」在6個月內者。

打工時薪計算: 雇主不可禁止勞工請特休假,也不可要求檢附證明

2023年1月1日起勞工每月最低1工資從25250元,調漲為26400元,增1150元;工讀生最低時薪也由168元調整為176元,一次調漲8元。 違反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三項或第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央主管機關,為貫徹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之執行,設勞工檢查機構或授權直轄市主管機關專設檢查機構辦理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亦得派員實施檢查。 稱技術生者,指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技術生訓練職類中以學習技能為目的,依本章之規定而接受雇主訓練之人。 勞工或其遺屬依本法規定受領職業災害補償金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職業災害補償金之用。

  • 時薪制多運用在部分工時,樣態非常多,可能每天出勤但都不足八小時,也可能每週只有出勤不到五日,或是排班方式不固定,原則上都低於每週40小時。
  • 陳一二要計算加班費,則要以「底薪」、「午餐補助」與「全勤獎金」這三項加總計算,他的工資就是 43,000 元。
  • 雇主如使勞工於約定之正常工時外延時工作(加班),即應依該法24條規定給付延時工資(加班費)。
  • 雇主所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應由勞工與雇主共同組織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之。
  • 緊盯著螢幕,認真敲打鍵盤、打資料,一下又得接電話,部分企業會安排假日和夜間要有值班人員,過去這樣的額外工作,常常被要求做功德,現在勞動部宣布到2022年元旦為止,通通要給津貼。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原本已約定出勤的工作日(不論全時勞工或部分工時勞工),則放假工資照給;除非針對時薪制工作者,國定假日當天本來就未排班約定出勤,方不會有工資。

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基上,提供外勞之膳宿費用自可由勞雇雙方自行於契約約定納入工資給付之項目。 Q:依工作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是否屬工資疑義A:事業單位依勞工居住地距上班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如非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並經與勞工協商同意,則非屬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工資,於計算延長工時工資時無庸計入。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在4月的30天內需要排入4 個例假日與 4 個休假日,以及本次勞動節國定假日。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第2種情況,當天屬於勞工的休息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臨時來公司支援),勞工同意出勤,先去投票,再到公司工作6小時,以月薪3萬6000元為例,當日薪資計算方式如下。

打工時薪計算: 工資

對於這樣調整的企業來說,原先的休息日 12/29 變成了工作日、工作日 12/31 變成了休息日。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受僱於5人以上廠、場、公司、行號及交通、公用、新聞、文化、公益、合作等事業單位暨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之工讀生,投保單位應依同條例第11條規定於工讀生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加保。 在國定假日工作:在勞工同意且符合薪資加倍的前提下(國定假日的薪資介紹詳見下一段),雇主可安排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 在一般的狀況下,勞基法規定每 7 日應有 1 日的例假日加上 勞基法時薪計算 1 日的休息日,且勞工連續出勤應以 6 日為限。 其中例假日的規定較為嚴格,因此連續出勤 6 日應以休息日調整,且時薪制不適用彈性工時(亦稱變形工時),所以第 7 日不可要求員工出勤,至少須給予員工 1 日的例假日,也因此時薪制勞工不應有例假日出勤的情形發生。 根據勞基法第 2 條,勞工的工資是指所有因為工作所獲得的「經常性報酬」,包括工資、薪金,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支付的獎金、津貼、任何其他名義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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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文章第一段落所提到的,一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2 小時,因此以一天正常上班 8 小時來說,加班時數不可以超過 4 小時。 而勞工在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國定假日與特休)加班,則分別有不同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不過,假若雇主和你約定的每日工作時間本來就低於 8 小時,那麽只要加班時數沒有超過 8 小時的工時,就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

打工時薪計算: 四、基本工資 3 規定要清楚!

我們用一個範例來說明:小林和老闆約定好「每個月的月薪是 28,000元」,這就代表只要勞工該月「全月在職」,雇主就必須給付小林 28,000元的薪水,不論那個月有幾天。 目前台灣的勞保費率是 11.5%,且勞工需要負擔勞保費用的 打工時薪計算2023 20%,而這又能分為員工自付及雇主應負擔。 正確來說,計算加班費的基準是每小時平均工資,而根據勞基法第 2 條第 3 款的規定,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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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第三十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二、依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 雇主依前項但書規定變更休息時間者,應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始得為之。 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請員工在連假期間出勤加班,該怎麼給假、給薪呢? 此外,由於時薪制無法採用「變形工時」制度,所以仍應依照《勞基法》第36 … 僅勘勘符合2018年勞動部規定的最低基本薪資,而每月固定加班88小時、6500元的加班費,換算下來平均時薪只有7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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