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另於不同地 點營業,應否辦理分公司登記,則應視其是否具備公司法第3條所稱分公司之性質而斷,如該地點之營業確具分公司性質者,自宜辦理分 公司登記,如非屬分公司性質者,則無需辦理分公司登記,俾符實際。 商業登記核准函 1、所在地應以戶政機關編訂門牌號碼登記,勿擅自加註00室。 2、戶政機關雖編訂門牌但未編訂各樓層之門牌,可於商業登記所在地門牌加註所在樓層。 3、商業所在地為商業法律關係之中心地域,原則上以一處為限,至於另於不同地點營業,如屬分支機構性質(有設帳計算盈餘虧損,財務會計獨立者),應辦理分支機構登記。 4、同一地址設立2個以上商業之主事務所,不問其業務性質是否相同,商業登記法均無禁止之規定。 商業負責人轉換或合夥出資轉讓須檢附轉讓契約書,轉讓契約書上轉換(讓)前之負責人(或合夥人)請核蓋原登記使用印章;申請案毋需檢附房屋租賃契約或或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
第一次設立公司的創業家,與公家機關打交道時難免會因為不熟法規,或搞錯繳交文件而覺得勞心勞力,還沒完成營業登記就想打退堂鼓。 十方廣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一條龍服務,擁有會計師、律師和專利分析師等專家組成的顧問團隊,協助新創辦理營業登記、記帳、報稅等相關服務,用25年以上的資深經歷為您省去大量時間成本。 查臺中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並無「英文版抄錄變更登記事項卡」的申請項目,只有英文版的公司證明書可以申請 。 2.變更組織、名稱、所營事業、經理人、遷址、改選董監事等變更登記及分公司設立、變更、撤銷登記申請案,處理期限及 領件時間2日。
商業登記核准函: 商業法規行政函釋檢索
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備妥應附文件而至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完成設立或變更登記,除另有變更登記事項外,免至台中市政府再重 覆辦理公司登記設立及變更登記。 1、商業登記係指商業登記法第3條所稱「以營利為目的,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依該法辦理之登記。 商業或商業負責人申請登記時所使用之印章,非商業登記法第9條規定商業應登記事項,是無印章證明書之核發。 如確有業務需用,建議申請影印最新一次商業登記申請書使用。
依公司法第108條規定,有限公司改推董事,應經三分之二股東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如涉及出資轉讓則依公司法第111條規定,股東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 董事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 繼承登記是指繼承被繼承之商業出資額及包含該商業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在內之商業整體,因此分支機構無須另為分支機構繼承登記,惟繼承登記後,分支機構經理人欲變更,應由商業負責人辦理分支機構經理人變更登記。 合夥契約係證明合夥人之出資種類及數額等事項之登記文件而非登記事項,倘合夥契約異動無涉商業登記是項變更,則無須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為依公司法組織設立之法人,而獨資、合夥之商業則係依商業登記法組織設立之事業,二者設立之法律依據不同,為不同之權利義務主體,無生變更問題。
商業登記核准函: 營業登記費用如何計算?
有關總公司與分公司設在同一地址,及同一地址申請二個以上同業務性質之公司登記,查公司法尚無禁止之規定。 公司、利害關係人或任何人可跨單位就近向申登機關申請核發公司登記表、公司章程、核准函抄件及證明書(中文)等登記資 料,前項跨轄區機關係依工商電子閘門系統光碟影像所取得的登記資料為核發基礎,除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外均可受理。 未滿7歲之未成年人及受監護宣告人因行為能力不足不得為商業之負責人及合夥人,至於重度智障者得否為商業登記負責人,應審酌其是否為法院受監護宣告為斷。 如合夥組織不同意歇業者僅有1人,商業因欠缺合夥要件,應辦理歇業,如不同意者為負責人,由負責人以外之其他合夥人申請商業歇業;如不同意者為非負責人,則由負責人提出申請。 經營以自動販賣機出售各種商品之業者,其營業項目之登記須視販賣何種商品而定,請上經濟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另開視窗)查詢使用。
商業登記法規定之所在地係商業法律關係之中心地域,舉凡債務之清償、訴訟之管轄及書狀之送達均以所在地為依據,不必然為營業行為發生之營業場所,實際營業行為發生地仍應符合土地使用、建築管理、環保、衛生等法令規範。 商業登記核准函 登記使用的商業或負責人印章遺失,請於辦理變更登記時併案申請印章變更;至於註銷登記,則以負責人親簽或任一印章併附最新身分證明提出申請。 當搜尋工廠登記資料,請輸入工廠登記編號,工廠設立許可案號,工廠名稱,工廠之公司或商業統一編號,或工廠地址。
商業登記核准函: 公司登記 財稅務簽證 記帳服務
2、大陸地區人民得擔任本國商業負責人,惟需檢附經濟部投審會核准函或許可函。 3、限制行為能力(未成年人)擔任負責人時,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商業所營事業應依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細類代碼及業務類別填寫。 經濟部已建置完成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另開視窗)供民眾查詢使用。 商業登記機關受理商業由他縣市遷入之遷址變更登記申請,會審查其商業名稱是否與本縣市已登記之商業相同,倘有同名情形將通知該擬遷入之商業補正,商業始須辦理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申請。 商業登記核准函2023 雖然設立登記採用線上繳交申請資料可以省較多規費,不過需要有讀卡機、自然人憑證或掃描文件的工具才能夠傳輸資料,且到時發放的核准函上不會有公司大小章。
公司之股東如僅為一法人股東時,公司法第128之1規定,由法人股東逕行指派之,尚不發生股東會選任情形。 查閱公司登記資料,每查閱一家公司應繳規費400元,查閱時間超過2小時者,每超過1小時加收 100元;不足1小時者,以1 小時計算。 商業登記所在地係為商業法律關係之中心地域, 舉凡債務清償、訴訟之管轄及書狀之送達均以所在地為依據,應以戶政機關編訂之門牌為依歸,私人土地上未經編訂門牌號碼之違建,無法做為商業登記所在地。 商業名稱標明地區名者,其地區名,應置於商業特取名稱之前,並以本商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名為限。 採郵寄方式申辦商業登記,除商業登記應備文件外,請加附新臺幣1000元整擡頭為新北市政府之郵政匯票,以為規費繳納之用。
商業登記核准函: 步驟1.公司登記
需特別注意的是,完成商業登記後,依據《稅籍登記規則》第3條規定,稅籍登記會由主管稽徵機關依據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主管機關提供的登記基本資料辦理,否則營業人在開店營業前,應先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 想要以營利為目的開店做生意,除了《商業登記法》第5條所規定的小規模商業,皆需申請「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 若決定成立獨資或合夥的商業行號,需參照商業登記法辦理;若要成立有獨立法人格的公司,則根據《公司法》辦理公司登記。
應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若可確定係遭冒用登記者,依公司法第9條第4項規定公司之設立或其他登記事項有偽造、變造文書 ,經裁判確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撤銷或廢止其公司登記。 公司經理人係依公司法第2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委任之,得依章程規定設置經理人,經理人有二人以上時,其職稱由公司自行 決定,公司法無強制之規定。 又同法第31條規定,「經理人之職權,除章程規定外,並得依契約之訂定。經理人在公司章程或契約規定 授權範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 公司(或負責人)印章遺失,申請人無需登報聲明作廢,僅須由代表公司負責人(或負責人)切結聲明,備妥申請書、印鑑 遺失切結書(或新舊印鑑變更對照表)及登記表一式2份,即可申請辦理公司(或負責人)印鑑變更報備(免規費)。 依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之董事係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選任之,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 又依 民法規定滿20歲為成年人,即有行為能力之人,另未成年人已結婚者,亦為有行為能力之人。
商業登記核准函: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可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公司基本資料」
二者除了名稱不同之外,所依據之法源、組成分子之責任負擔亦不相同。 民法第29條規定:「法人以其主事務所之所在地為住所。」又公司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司以其本公司所在地為住所。」 商業登記核准函 公司及商業登記之所在地係為法律關係之中心地域,舉凡債務之清償、訴訟之管轄及書狀之送達均以所在地為依據,尚非為營業行為之 發生地。 是以公司之住所為公司法律關係之準據點,亦為公司業務中樞,故公司主事務所之所在地,自應以一處為限。
商業負責人經廢止登記後,其負責人即屬缺位,惟其仍屬商業出資人或合夥人。 是以,合夥組織者應由全體合夥人同意另選符合當舖業法之負責人;獨資者,可轉讓出資額變更為合夥組織或轉讓與他人,再產生符合當舖業法之負責人。 商業繼承登記,應於繼承開始後6個月內,由全體合法繼承人檢具下列文件申請之: 1、申請書。
商業登記核准函: 商業登記
公司申請設立登記檢送之存摺戶名,尚無要求一定要加註負責人姓名,存摺戶名可為「○○公司」、「○○公司+負責人姓 名」、「○○公司籌備處」、「○○公司籌備處+負責人姓名」。 (惟需另調卷者,須視調卷時間辦理,以不超過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公告期間5日為原則)。 同意書及租賃契約均係所有權人始得為之,至房屋稅單納稅義務人註明之使用人或管理人,若非所有權人者仍不得出具同意書或與商業簽訂租賃契約。 ※83年4月28日以前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3,000萬以上未達1億元已解散或撤銷之公司、83年4月29日至92年5月31日以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億元以上至未達5億元已解散或撤銷之公司,其查閱及由經濟部商業司辦理。 本國公司已無外籍人士不得擔任董事之限制,至監察人依同法第216條第1項仍訂定有「公司監察人中至少須有一人在國內有 住所」之規定。
華僑、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投資獨資或合夥商業,應分別依「華僑回國投資條例」、「外國人投資條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之規定,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核准或許可,且其投資計畫變更時亦須經該會之核准或許可。 商業登記核准函 所以,商業登記如涉及下列事項者,請檢附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核准函或許可函,並依核准函或許可函核定之僑、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之出資額及投資事業之所營業務登記:(1)華僑、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投資設立獨資或合夥事業。 (2)華僑、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投資現有獨資或合夥事業。
商業登記核准函: 公司登記主題網
商業登記法並無規定獨資合夥商業之資本額上、下限,惟資本額新臺幣25萬元(含)以上者,需附資本證明文件(存摺、銀行對帳單或查詢單);增加資本額後總資本額達新臺幣25萬元者,適用前項規定。 1、「設立登記」時︰以將來設立登記時,獨資組織之商業負責人;合夥組織之合夥人。 役男應征召服役,即為現役軍人,既無法親自營業自不宜為營利事業主體人之登記,惟並非不可投資經營營利事業,可基於自己意思參加合夥組織為合夥人申請登記。 商業他遷不明者,房屋所有權人可以檢附申請書、身分證影本以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到局,本局將依商業登記法、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處理。 是以,未能檢附商業登記抄本者,建議以提供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代之 1,毋再要求商業向登記機關申請核發證明書,以免招致民怨,並達簡政便民之效。 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1。
公司登記之所在地為公司法律關係之準據點,應以戶政機關編訂之門牌為依歸。 公司主事務所之所在地,自應以一處為限, 惟因公司於同一地址使用不同樓層之情形頗為普遍或同一棟大樓相互毗鄰分屬不同地址,如公司認定皆為公司之主事務所所在地而申請 登記者,於法自屬可行。 公司抄錄本公司或分公司資料,應由本公司及代表公司負責人(董事、董事長)具名申請,應送達本公司登記地址;公司或 利害關係人申請抄錄,如有檢送委託書(不限會計師或律師)可送達被委託人及其地址。 公司設立前,不論「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均應至「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完成「名稱預查」程序後,至臺中市政府辦理公司登記。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地址:南投市省府路4號,電話:(049) #2322、2323。 商業負責人之住所經戶政事務所依戶籍法規定將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係基於公權力所為之行政行為,商業登記機關可配合變更登記,並副知商業。
商業登記核准函: 公司登記常見問答
又已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申報核備者,毋庸重複辦理。 依公司法第195條及第217條規定,董事、監察人任期不得逾三年。 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 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監察人就任時為止。 但主管機關得依職權限期令公司改選;屆期仍不改選者,自限期屆滿時,當然解任。 商業登記所在地之建物為數人公同共有者,其出租行為屬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公司(或負責人)印章遺失,申請人無需登報聲明作廢,僅須由代表公司負責人(或負責人)切結聲明,備妥申請書、印鑑 遺失切結書及登記表一式2份,即可申請辦理公司(或負責人)印鑑變更報備(免規費)。 公司法第195條及第217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任期不得逾三年。 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 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監察人就任時為止。 股東會選任董事、監察人之決議依公司法第174條規定,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 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商業登記核准函: 營業登記申請文件有哪些?5分鐘看完營業登記流程、費用懶人包
依公司法第27條第2項規定當選者應加附法人股東指派書《含原任者》,涉及外國文件者,應另檢附中譯本並蓋公司及代表 公司負責人章。 依公司法第208條第1項規定,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副董事長一人,應由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 商業登記核准函2023 之同意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 若檢附建物所有權人與承租人之租賃契約內容載明「出租人(即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承租人再轉(分)租所出租之建物,供他人使用」之意思表示,另檢附承租人與商業簽訂之租賃契約者,可免附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 商業於他直轄市或縣(市)設立分支機構,應於總機構之商業名稱後,附記足以表示其為分支機構之明確字樣,無須辦理商業名稱預查。
- 公司申請設立登記檢送之存摺戶名,尚無要求一定要加註負責人姓名,存摺戶名可為「○○公司」、「○○公司+負責人姓 名」、「○○公司籌備處」、「○○公司籌備處+負責人姓名」。
- 協會、基金會、財團法人非為商業登記法所規範之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無需辦理商業登記,應逕洽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各主管法令規定辦理。
- (惟需另調卷者,須視調卷時間辦理,以不超過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公告期間5日為原則)。
- 1.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依資本總額增加之數額每4千元1元計算,不足新台幣1千元者,以1千元 計收;僅發行新股者(資本總額不變)應繳納規費1千元。
- 取得商業登記核准函後,再洽登記所在地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所屬稽徵所(分局)辦理營業登記。
- 負責人委託他人辦理商業登記,除準備商業登記應備文件外,應加附負責人最新身分證明影本、委託書,並請受託人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以供核對。
申請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可以臨櫃、郵寄(檢附已填妥的預查申請書以及新臺幣300元整擡頭為新北市政府之郵政匯票)或經由經濟部建置之公司及商業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另開視窗)均可送件辦理。 新設商業應先辦理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預查申請案經核准者,可參閱本局局網資訊,自預查核准日起算2個月內,備妥商業登記應備文件後,以臨櫃、郵寄,或經由經濟部一站式網站,皆可送件申辦商業登記。 取得商業登記核准函後,再洽登記所在地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所屬稽徵所(分局)辦理營業登記。 當搜尋公司(分公司)/商業(分支機構)/有限合夥(分支機構)之登記資料,請輸入統一編號,公司(分公司)/商業(分支機構)/有限合夥(分支機構)名稱,外國公司/外國有限合夥(分支機構)英文名稱,或地址。 請選擇搜尋資料種類:(1)名稱、統一編號及工廠登記編號 (2)地址 (3)公司代表人 (4)公司董事或監察人或經理人 (5)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6)跨域查詢 (7)舊公司名稱或舊公司統一編號。
商業登記核准函: 業務焦點
董事、監察人人數為公司章程必要記載事項,其人數變更應召開股東會修正公司章程,股東會召集屬董事會職權,股東常會 之召集,應於20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10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得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並不限於公司之股東。 商業登記核准函2023 97年6月6日修正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免附核准之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惟請申書件 上填列預查編號。 依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第10條規定,公司有暫停營業1個月以上者應辦理停業登記,每次最長不得超過1年,於期滿後15日 內續辦停業登記。
- 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備妥應附文件而至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完成設立或變更登記,除另有變更登記事項外,免至台中市政府再重 覆辦理公司登記設立及變更登記。
- 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 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監察人就任時為止。
- 而未涉及華僑、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增加投資事業之出資額及所營業務增加者,如僑外投資事業或陸資投資事業登記所在地變更,或外縣市遷入、或分支機構設立等之登記,則無需檢附投資審議委員會之核准函或許可函。
- 公司(或負責人)印章遺失,申請人無需登報聲明作廢,僅須由代表公司負責人(或負責人)切結聲明,備妥申請書、印鑑 遺失切結書(或新舊印鑑變更對照表)及登記表一式2份,即可申請辦理公司(或負責人)印鑑變更報備(免規費)。
- 十方廣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一條龍服務,擁有會計師、律師和專利分析師等專家組成的顧問團隊,協助新創辦理營業登記、記帳、報稅等相關服務,用25年以上的資深經歷為您省去大量時間成本。
- ※公司法第30條規定:1、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五年者。
設立營業登記時需要先開設公司籌備戶,提供負責人雙證件、負責人私人印章及公司名稱預查核定書。 開設籌備戶前可先參考各家銀行的文件、設立規定,有助於順利將公司籌備戶轉為正式帳戶,以便接續營業登記的接續流程。 申請影印公司登記表、章程、董事會議事錄、股東會議事錄、董事同意書、股東同意書、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其附件等文件之影本者,每份新臺幣十元。
經濟部已於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屆滿時(即98年4月13日起),公告原領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失其效力,嗣後辦理任何變更登記均無需繳回。 商業登記所在地為商業法律關係之中心地域,舉凡債務之清償、訴訟之管轄及書狀之送達均以所在地為依據,應以戶政機關編訂之門牌為之。 而營業所在地則為實際經營業務的地點,不以商業登記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為限。 如全體合夥人退夥在先,則涉合夥關係之消滅,應依法辦理歇業及清算程序;倘於新合夥人入夥後,原全體合夥人始退夥,且退夥後仍屬合夥組織者,則無合夥關係消滅之情形,辦理程序同合夥人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