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政府的心態是在一定會通過的前提下,制定更高的審查標準,只是增加日後菸商宣傳的籌碼而已,因為指定菸品「已通過健康風險評估」。 而WHO報告中提到,菸商會使用各式香味、時尚感、科技潮流等產品設計與廣告方式吸引年輕族群或是從未吸菸的族群,所以部分國家在規範加熱菸時,甚至會採取禁止加味菸的銷售限制,以降低吸引力。 為此,郭醫師強調:「目前雖然廠商有繳交20歲以下青少年成癮的資料,但是並未列入駁核條件,也就是說,即使廠商所提的資料證明會吸引青少年使用,一樣可以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為了保護青少年,不要讓我們下一代繼續尼古丁成癮,這是醫師和反菸團體最強烈的請求。
- 二、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僅禁止於「投票日」11/24當天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鍰。
- 因此,WHO特別呼籲世界各國,對於加熱菸品的審查務必更加謹慎,WHO亦提供 TobLabNet 標準測量模式供各國政府主動審查參考。
- 由於LINE、臉書等社交訊息都會註明發文日期時間,很容易成為被檢舉的重要利器。
-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16)日指出,未來公投將比照選舉當天禁止宣傳,九合一選舉擬用延長投票時間方式讓受防疫管制者也能投票。
- Facebook官員表示,當廣告客戶在Facebook上購買廣告或「贊助信息」時,廣告商可以指定廣告的投放日期。
對此,台灣拒菸聯盟及國內醫學專家發出憂心的呼籲,期望台灣政府重新審視加熱菸的管理和防治政策。 選舉投票日前 10 日起,以今年來說為 11 月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16 日零時起,「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形式的選舉民調」,違者將面臨 50 萬以上、 500 萬元以下罰鍰。 對這次公民投票的投票權人年齡資格,中選會表示,依法仍以原法定公投日(110年8月28日)前一日已滿18歲以上者為限,也就是民國92年8月28日以前(包括當日)出生的人有公投投票權。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相關連结
中選會表示,任何人均不得從事競(助)選活動,公職候選人亦不得藉由公投宣傳活動達到實質競(助)選之目的。 李進勇回應對於時間沒辦法符合民眾期待,「這點感覺很抱歉」,但考量資安問題,中選會不斷尋求專家協助,目前已委託第三方廠商完成系統資安檢測、修正及複測,行政院資通安全處並進行4次系統資安檢測。 今年6月前也會配合《資通安全管理法》各項子法所要求新增的防護措施,再提到中選會會議報告。 另李進勇在今日口頭報告指出,公投電子連署系統預計於4月與行政院資安處做最後確認,6月前提到中選會委員會會議報告。 據《中央社》報導,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質詢時指出,日前有台派社團到監察院抗議,指電子連署系統遲未上路是中選會怠惰瀆職,要求糾正中選會、彈劾李進勇。 中選會指出,110年8月9日(含當日)以後遷出戶籍者,仍應在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行為。 林志潔說,《反滲透法》必須是敵對勢力的委託,且「敵對勢力」必須是跟台灣處於有武力對峙狀態,加上必須要有跟《公民投票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政治獻金法》或《遊說法》裡面的違法行為,才有可能構成《反滲透法》。 如果沒有收受敵對勢力的資金或接受指示,只是單純傳一些選舉的言論圖片的行為,跟《反滲透法》無關。 二、法規規定,「投票日」當天不得助選或宣傳;在投票日之前(即起至2020年1月10日)仍可以傳遞跟候選人或選舉有關的訊息圖片。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2023 (中央社網站17日電)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三接遷離公投案12月18日登場,除了須攜帶「投票三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保持社交距離排隊投票,還有哪些該注意的呢?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中選會提修法在公投日當天禁止宣傳,九合一選舉擬延長投票時間給確診或隔離者投票
中選會表示,投票所場地消毒、動線規劃及選舉人、投票人、選務人員安全防護,均採取高規格防疫措施,請民眾安心投票。 中選會因應防疫列出投票7步驟,包括:1.先測量體溫、酒精消毒雙手;二、暫時脫下口罩讓選務人員確認身分;三、領取選舉票;四、領取修憲複決票;五、進入圈票處圈票;六、將選票投入指定票匭;七、投票完成。 中選會表示,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人資格部分,須為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未受監護宣告,並在該選舉區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 有部分訊息還搭配圖卡,圖卡內容為「中選會公告 11/26投票日!禁止候選人口罩!請帶完全素面無花紋口罩(無LOGO,無姓名,無號碼,無文宣)違規罰款50-500萬元 確保每一個人知道,請轉傳謝謝」。 4、禁止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違反者,會被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禁止於圈選後將選舉票圈選內容出示他人(亮票),違反者,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投票所設立的防疫專用通道,是給有呼吸道症狀或發燒的民眾使用,並不是開放確診者外出投票。 投票時間是周六11月26日上午8點起,到當天下午4點截止,下午4點準時抵達的人,還是可以完成投票。 【張翠蘭/綜合外電】南美洲國家厄瓜多總統候選人比利亞維森西奧(Fernando Villavicencio)遭到暗殺! 根據當地電視台報導,他周三(8/09)在一場競選活動上遭殺害身亡。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民進黨九合一選舉大敗,綠大老還有資深媒體人都開砲蔡英文,也有人點名高層四人,戀棧之餘,未來權力大位也面臨挑戰。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選舉要帶什麼?投票「熱門QA」快速看懂:小心勿犯5禁忌
中選會請全國公職候選人於投票日當天勿進行公投宣傳活動,以免誤觸法網。 中選會進一步呼籲,因今年公投議題關乎全國性立法及影響重大政策,候選人對公投案的態度無論如何,皆屬其競選活動之一,無論候選人是否為公投案之領導人,只要在投票當天宣傳,皆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處置,更再次強調全國候選人不要在當天觸犯規定。 投票所周圍30公尺內,禁止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而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行為,也可能違反刑法妨害投票秩序罪。 11月24日將舉行九合一大選及公投,為預防投票日可能出現藉公投宣傳之名,行競、助選之實,中選會29日開會決定,候選人在投票日禁止宣傳公投活動,違者將依照《選罷法》開罰,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據《中央社》報導,國民黨立委李維德質詢時指出,《公投法》未規定公投當天禁止宣傳和引述民調,《選罷法》則明定不能在投票日宣傳和引述民調,詢問未來兩法是否會適用統一標準。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5日電)中選會今天說,公投當天並未禁止宣傳,但若在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外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投票權的不法行為,仍可能違反刑法妨害投票秩序罪。 另外根據中選會明文規定,選舉日當天禁止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包括拉票、散發傳單、傳送簡訊、重新張貼、懸掛或豎立標語、旗幟、使用宣傳車輛或擴音器、提供選民茶水服務、穿著候選人競選背心於投票所附近徘徊不去等情事,而配戴「候選人口罩」同樣有違法疑慮,呼籲民眾須特別留意。 中選會表示,11月26日是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日,任何人均不得從事競(助)選活動,但是公投當天仍可進行宣傳公投之活動,但不能宣傳候選人的相關資訊,避免觸法。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違反者,依同法第11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1、民眾應佩戴口罩進入投票所,口罩上勿有政黨或候選人相關標誌、圖像或文字,也不能有候選人的姓名、號次、競選口號。 2、禁止任何競助選行為,投票時不能穿戴或標示與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有關的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 3、依公投法規定,勿佩帶與公投案有關的文字、符號或圖像的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進入投票所。 4、禁止攜帶機及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投票所外會提供暫放手機的地方)。 5、禁止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不可撕毀選票,不能干擾他人投票,禁止將選票帶出投票所或向他人出示。
此外,過去曾有買票要拍照存證的疑慮,因此投票不拍照、攝影也可維護選務公正。 蘇彥圖提醒,選前可能會有傳言想方設法要誤導民眾做出違法或被判定廢票(如在選票上簽名)的行為,不僅影響選務,也會擾動民眾對選務公平性的信賴。 目前國際都會關注這些有目的的政治操作,運用反民主的方式破壞大眾對選舉的信任。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今年九合一選舉將在11月24日(週六)投票,當天零時開始,不能有競、助選活動,中選會今天上午表示,投票當天候選人與民眾都不得透過LINE、臉書拉票,違規者將裁罰50萬元罰鍰。 一、禁止政府機關不得利用機關名義來從事與競選宣傳有關活動 二、不得於道路、橋梁、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廣告物 三、投票日前10日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中選會提案修法 公投投票日比照選舉「禁止宣傳」
這種措施限制了所有特定的政府部門的權力,以避免民選的代議士改變政府的本質。 要改變憲法則相當複雜,例如要求在選舉裡有三分之二的多數支持才能進行改變,不同的憲法制度也有不同的規定。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大多數現代的民主政體都固定舉行選舉,但並非所有選舉都是由真正的民主政體進行的。 一些政府使用其他「幕後進行」的手段來選定候選人,但仍組織一些貌似真正選舉競爭的演戲過程,以製造外表上的人民同意和支持。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華爾街股市9日開高走低,開盤後一小時內全線轉跌,道瓊工業指數近尾盤時段隨短暫翻紅,終場仍收黑。 受到美股科技股影響,台股今開盤也不斷下挫,跌逾百點,最低1萬6724點。 另外,印泥沾到其它候選人也沒關係,只要能夠辨識圈選的是何候選人,即使選票上有折疊造成的反印或沾染污泥辨識所圈選的是何候選人,仍為有效票。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時間表
而是「投票前十日起」不得發布、報導、評論或引述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的「民意調查」內容。 1、查核中心檢視謠言提供之新聞連結,發現其內容乃在說明「投票日當天不能有任何競、助選活動,以Line或臉書拉票,構成競、助選行為,可能遭罰新台幣50萬到500萬元。」新聞報導明確指出是「投票日當天」,而非11/14日起。 二、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僅禁止於「投票日」11/24當天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鍰。 使用LINE 、Facebook等社群網站、社交軟體助選、拉票,亦在禁止之列。 中選會進一步請今年參與各項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候選人注意,由於今年公投議題涉及全國性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候選人對各項公投議題無論持贊成或反對態度,皆屬其競選活動一部分。 於投票日當天,候選人無論其是否為特定公投提案之領銜人,凡宣傳公投提案者,皆為選罷法第56條第2款所禁止。
在兩種情況裡,政府都會使用恐嚇或作票的方式來確保只有政府認可的候選人能夠當選。 更嚴格的監控情況是,選票上不僅只有一個候選人,且只印有反對或者棄權兩個選項,則候選人只要提筆書寫,即可證明其投非贊成票[3]。 徐國勇提及,候選人以外的任何人,投票日當天雖可以從事公民投票宣傳,但不能穿插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標語、旗幟、看板、號次等相關影像、聲音及文字。 徐國勇報告指出,依選罷法及公投法規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擾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仍繼續,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不行哦~「投票日當天」不能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也不能使用Line 、Facebook等社群網站、社交軟體助選、拉票,也就是說,過了午夜12點後,到了投票日當天,就不能再LINE、IG或其它平台幫候選人拉票了。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今年11月24日投票當天,政黨、候選人當天不得做競、助選活動,當日任何人也不得從事競、助選活動。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民進黨慘敗呂秀蓮開砲!長文批蔡英文4因素失民心 諷「謙卑說」幕僚寫的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4日電)中選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依據選罷法,民國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日當天,可宣傳修憲複決公投,但不得從事競選、助選活動,也不能藉由公投宣傳候選人的相關資訊。 中選會表示,關於在投票日公投宣傳活動,如穿插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標語、旗幟、看板、號次等相關之影像,聲音及文字,「依通常一般人經驗,一看即知者」,就屬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 該行為地點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即有構成《公職選罷法》第108條第2項及公投法第42條之違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如果是在30公尺以外,即可構成《公職選罷法》第56條第2款之違反,可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11月24日公投綁大選,不只有九合一選舉的票要投,還有十個公投案也要投票,中決會昨(29日)決議,預防在投票日假藉公投宣傳之名;行競助選之實造成爭議,中選會要求候選人在投票日當天,不得進行公投宣傳活動,違者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在投票日當天,任何人不得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違反者可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查核中心諮詢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蘇彥圖,選罷法為什麼會有上述這些規定。 蘇彥圖說,選罷法的相關規定是為了確保選舉制度受到信任,讓民眾在一個自由、沒有壓力、不受干預的環境下投票,因此規定選舉政黨或任何人不能在選舉當天進行選舉宣傳、助選,在選舉當日回歸冷靜,在環境與社會氛圍上盡量保持中立。 因此在投票所當場亮票、穿與特定候選人或政黨有關的服飾、飾品或在投票所內與其他人討論候選人,不僅有違法之虞,也可能對其他在場投票者產生壓力。 蘇彥圖說,很多國家對於選舉宣傳都有明文規定,不是只有台灣禁止投票當日投開票所的口號或標語,雖然限制宣傳是對言論自由表達的限制,但在美國,相關規定都有通過法院的違憲審查,意即針對特定時間、空間限制選舉宣傳的公共利益,營造一個平靜、冷靜、中立的投票環境的利益,大於言論表意的需求。 此次選舉,依據中選會的規定,11月14日凌晨0時起至24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於候選人或選舉民調,若違反將會開罰5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的罰鍰。 投票當日,投開票所禁制區禁止從事任何活動,包含公投;而禁制區外則是不能有選舉活動,候選人之外的人可以宣傳公投,但是不得藉機替候選人競助選。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民進黨輸慘後宅神揭贏家是「這群人」! 喊話國民黨:麻煩不要自爽
二、北市選委會表示,在實務上,民眾若不慎佩戴候選人口罩或使用候選人贈送面紙時,選務人員會先勸導、制止,只要民眾拿掉或脫下這些物品,不涉及競助選,即可進入投票所內投票。 3、投票不小心蓋錯,不能夠換選票或重新領票再投,若不小心蓋錯選票,仍請投入票匭,請勿撕毀選票,或將選票攜出。 撕毀選舉票,將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攜出選舉票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記者黃子暘、林欣漢/綜合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昨天發布兩支關公宣傳影片,訴求「重然諾」,被認為劍指有意參選總統的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 侯辦發言人黃子哲回應,影片與特定人士無關,沒有針對性,外界不用過度聯想。
中選會日前強調,投票當天未禁止宣傳,但仍有部分限制,中央社整理投票當天禁忌事項,提醒民眾避免觸法。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WHO報告中也提到,目前加熱菸的相關研究依然存在著六大空白領域,包括「產品吸引力」、「成癮性與吸菸者行為」、「實驗室內分析與調查」、「產品成分含量與排放分析」、「監理及監控機制」與「法規健全管理」。 倘若主管機關無法訂定有效的監管政策,不僅無法及時識別和回應健康問題,更有可能使加熱菸成為菸害防制的漏洞,導致消費者的健康受到損傷,並使青少年和其他脆弱群體處於風險之中。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選舉形式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16)日指出,未來公投將比照選舉當天禁止宣傳,九合一選舉擬用延長投票時間方式讓受防疫管制者也能投票。 在民主的選舉中,為了維持公平和競爭性,反對派政黨和候選人必須享有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和社會運動的權利,以使他們能公開發表對政府的批評,並讓選民有機會了解不同的政策和候選人。 如果一個國家的選舉裡沒有給予這些自由,或者反對派的政黨或政治家遭受騷擾和阻撓,那這些選舉在人民看來可能就不具有正當性了。 這樣的國家之一是辛巴威,辛巴威長期以來充斥著政治暴力及不公正的選舉,聯合國時常派遣國際性組織和護衛選舉的外國部隊前往辛巴威,以確保選舉公平進行。 而公民投票則是選民投票決定某件特定提議、法案或政策的一種民主手段,公民投票通常不會涉及一般的政策或特定的候選人和政黨。 公民投票可能會與一般選舉一起或是分開進行,也可能是約束性的或諮詢性的,通常依據憲法而定。
另一種形式則是差額的做戲選舉,在這種形式下可能會有幾名候選人,而所有候選人中,執政黨候選人在選前預測都顯示取得明顯多數的支持。 掌控了選舉的政府也會控制傳播媒體,大眾便不可能因此獲得正確情報,如埃及和俄羅斯等。 更為明顯的做戲選舉則是在選舉之前即已公布選舉結果並開始提前行使職權,例如2008年3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部長楊潔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選舉三天之前即宣布胡錦濤兩個月後訪問日本[4]。 2004年9月,胡錦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選舉半年前即行使憲法中中央軍委主席的權力,授予他人上將軍階(實際行使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的職權,但只以中央軍委主席的籠統名義)[5]。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謠言終結站》對學歷排序動手腳? 中選會:候選人自行決定
同時,投票日當天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也不得有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之行為。 中選會表示,如選舉人、投票權人將領取之選舉票或公投票攜出投開票所外,或於圈票後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進入投開票所、將選票以外之其他異物投入票匭,或是有其他干擾、勸誘及影響他人投票等,都會觸犯刑法、公職選罷法及公投法等規定。 中選會強調,候選人對各項公投議題無論持贊成或反對,皆屬競選活動一部分;投票日當天,候選人無論其是否為特定公投提案之領銜人,凡宣傳公投提案者,皆為《公職選罷法》第56條第2款所禁止。 其次,中選會說,公投當日仍可進行宣傳公投之活動,但不能宣傳候選人的相關資訊,包含穿插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標語、旗幟、看板、號次等相關影像、聲音及文字。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020總統大選在6日後即將登場,為使選民能順利投出手中一票,中選會也在選前多次提醒選民當日可備齊「投票3寶」,同時也針對選民常見問題做出解答。 除此之外,針對部分選民擔憂選「沒帶、遺失投票通知單」可能導致投票權力受損的疑問,中選會也為選民解惑,並提供了投票所查詢功能,以便選民當日順利找到投票所。
網傳「11/14開始禁止用(line),臉書,傳任何選舉有關之訊息。切勿觸法。 請大家注意。 罰500萬」此為「錯誤」訊息。 外界也相當關心前立委黃國昌的未來動向,以及是否投入2024選戰,對此,李兆立表示,黨慶餐會當天一定會邀請黃國昌,非常希望黃能到場。 媒體追問,大選階段性任務結束後,陳國君是否會回到台北市府繼續擔任顧問,或可能因大選成敗影響未來動向? 陳國君表示,自己對未來的工作一向隨遇而安,這題要到明年1月13日後才能回答,他也相信一定會成功。 此外,陳國君首度公開現身競辦,在場記者提問影片發想人是否為陳國君? 他回應,沒有特別「發想」,侯友宜本身就是關公信徒,台灣也有許多人都信奉關公。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投票耗時久!網揭「這5件事」塞爆
大選將至,今年選舉由於公投案綁大選,中選會昨(29)日開會決議,在投票日當天,任何對於公投的宣傳活動,舉凡穿插候選人姓名到旗幟看板等影像,只要有讓人一看即知者,就違反選罷法,將依法開罰。 中選會今指出,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當日(11月26日),選罷法對於宣傳活動有相關規範,請大家務必遵守,避免觸法。 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三接遷離公投案18日投票,苗栗縣選舉委員會提醒,當天雖仍可進行宣傳,但若配戴具宣傳性質口罩,不得進入投票所,經制止不聽將涉及刑責。 中選會指出,投票方面,民眾可以參考「五不四要」的口訣,「五不」是「不可帶手機及攝影器材」、「不可撕毀或攜出選票和公投票」、「不可蓋私章或按指印圈選」、「不可將異物投入票匭」及「不可出示選票及公投票」。 「四要」是「要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要用投票所提供的圈選工具」、「18歲以上國民要記得11月24日參加公投」、「20歲以上國民要記得11月24日參加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和公投」。 若從事攝錄影或有其他監控選舉人、投票權人之行為,或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等行為,將違反《刑法》妨害投票秩序罪、《選罷法》、《公投法》等規定。
選舉當天禁止宣傳: 民調中心
時代力量今公布新任發言人林易瑩,李兆立說明,時代力量因應 2024 選戰需求,將增設一位發言人,由現任新竹市議員暨提名小組成員廖子齊、前台南市議員暨中央黨部政策部主任林易瑩、以及新聞部主任余佳蒨共同擔任發言人。 拍照現場氣氛輕鬆歡樂,台北市立委參選人羅智強和侯友宜討論位置怎麼站,更能符合之後的文宣設計。 徐巧芯則幽默表示,自己用「一號表情」闖天下,所以都可以很迅速完成拍攝。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今(9)日下午與黨籍立委參選人拍第2波定裝照,今天輪到的是陳玉珍、徐巧芯、羅智強、呂玉玲、張智倫,其中有人準備創意道具,還有人現場教學時下流行拍照手勢。 侯辦文宣組召集人陳國君說,侯一向以關公精神自我期許,對人「義薄雲天」、對事「盡忠職守」,期勉大家發揮關公精神,一起做關公的分身;競辦預計八月中旬公布競選標誌、口號與募款帳號,傳達侯的競選理念與主軸。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打造一個讓大家安心發表言論、交流想法的環境,讓網路上的理性討論成為可能,藉由觀點的激盪碰撞,更加理解彼此的想法,同時也創造更有價值的公共討論,所以我們推出TNL網路沙龍這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