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白編輯,現正就讀台大國發所的劉珞亦,對於法白是否能被完整規劃的商轉模式承接,也同樣不抱樂觀。 對此,總編輯李柏翰也指出,「確實內部對於商業化有共識,但執行細節則是莫衷一是」。 架設網站,伺服器要錢;舉辦線下活動,租借場地要錢;經營品牌視覺,設計要錢。 這些支出林林總總,計算起來也是一筆費用,在媒體上開設專欄,說實在的稿費也無法打平這些經常支出,更多時候,自我壓榨與剝削似成必然。 王鼎棫指出,法白在任務分工上以刑法、民法、公法與國際法等四法為經,文字編輯、社群經營與行銷為緯。 除了依成員的專業細部劃分,也讓成員瞭解自己在團隊中可擔任甚麼樣的具體角色,不至於因定位模糊而使人力閒置。
李柏翰也提出同樣的觀察「他想休息又走不久、想離開又捨不得、想擺爛又放不下、想抱怨又怕傷人、想全力衝又怕衝太快」,楊貴智面臨的不僅是法律科普的社會運動,也逼得自己必須面對那些複雜又不得不面對的課題——經營網站以外,更多的是如何經營一段關係。 他說,成員們都能理解「義工性質」的工作模式很難長久,同時若無營收支持積極參與的編輯與作者也說不過去。 然而他也表示,「對我來說,法白的規模不是最重要的事」,他認為同伴可以把法白視為累積自己「資本」的平台,但也自承,或許這是作為「學界人」的一廂情願。 從此議題上便可看出法白的可貴之處:它維持開放對話,沒有堅持一定得如何,而是大家願意一起嘗試,甚至一同折衷與妥協。 面對成員志趣有別,專攻的法學領域也各異其趣,當團隊發展到一定規模時,進行組織化與任務分工才能使法白更上軌道。 「雖然我們的議事規則條列編輯都可就議題進行提案,成員間也是平行的關係,但太過扁平化的組織有時會顯得鬆散與能量不足」,楊貴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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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典型」的法律人,楊貴智也許有些非典型,當上執業律師還不久,經手的案件也不多,經營法律白話文比當執業律師還要有心得。 對架網站、寫語法、埋參數追蹤數據,或是運用線上軟體資源作為工作聯繫、議題規劃等工作,反而更像是他的主業。 攤開法白十月份在集資訂閱平台SOSreader的數據,訂閱人數六十多人,訂閱金額六千多元,的確,這樣的集資情況也還未成熟。 而另外,劉珞亦也提到目前法白團隊的隱憂:現階段不少人成員正要展開新工作、當受雇律師,這個節骨眼也是對法白的考驗。
這些當然很重要,但是除了料理本身,一個有理想的主廚應該具備更多的知識與內涵,帶領大家透過料理,學習更多人文、社會和創業的能力。 目前,法白約有2/3讀者是一般民眾,臉書專頁有6.8萬名粉絲,能見度日益提升,就連教科書出版社南一書局,也找上法白,參與編寫高中公民課的教師手冊;今年6月,法白也與網路媒體《報導者》合作,推出華航罷工二週年專題。 「現在依然覺得他們執行力、企圖心很高。他們在網路媒體的曝光率、寫專欄(的速度)其實是很快的。」李進文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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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不會有⻑篇⼤論的法律深究(因為Yt也會聽不下去咳咳咳),只有輕鬆有趣的有料對談。 法白楊貴智 法律有沒有那麼難,「法科!輕鬆點!」 歡迎與我們分享您的收聽感想,無論是⿎勵、建議,或節⽬主題的許願,請填寫給製作團隊的⼩紙條,將您的想法都告訴我們吧! 數位轉型的浪潮已經不可逆,作為法治國家,台灣能做的就是建構一套合理的遊戲規則,促進數位市場的健全發展。 這套遊戲規則,不僅要能保護個人或社會免於傷害、保障使用者接受數位服務的權益,也要促進數位市場的公平競爭。 數位中介服務法等與言論自由有關的爭議,一次次檢驗著我們對國家未來應有樣貌的期待。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
因此,為了調和名譽權的保障以及言論自由,法律必須在兩者之間找到界線。 他說,經濟系帶給他的是一種可量化與可計算的數字觀點,但法律所凝塑的世界觀,卻又不是那麼純然的數字計算,更有不可量化的「價值」存在——例如人權、法治與民主。 這樣類似學術論文的審查方式,往往不僅雙軌審查,更是多軌並行,擔心的就是錯引法條,或是錯誤詮釋,那麼不僅傷害法條的立法精神,更令因錯誤而來的傷害,隨著網路的擴散而難以收拾。
法白楊貴智: 什麼是誹謗罪
法白現階段靠稿費、粉絲訂閱的費用做為收入,仍未找到長期獲利來源,支撐網站營運,然而,楊貴智從未後悔。 「法律是所有人都要用的東西,大家都要有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識)水準,才是法治社會。」楊貴智的這項目標,短時間內或許無法實現,但可以確定的是,他們正默默為社會帶來一些改變,當民眾懂法律,也就能被法律保護。 今年29歲的他,四年前就讀東吳大學法研所國際法組時,碰上太陽花學運。 那時候,各式「懶人包」在網路上流傳,解釋何謂「服貿」(《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但他認為,這些資訊不僅片段,脈絡也不完整,找了兩名所上好友,以「服貿科普文」名義發表文章,試圖以一般人能理解的語彙,解釋當時的爭議問題。
而人人享有名譽權的法律意義即在於每個人按照自己努力所贏得的尊敬或評價應該獲得法律保護,不允許其他人任意破壞。 法白楊貴智2023 儘管這群法律人繼續燃燒殆盡,前景也如這日的天色般晦澀不明,然而,我想明天來臨時,他還是會換掉身上那件「to do list:nothing!」的T恤,繼續在這經緯所建築的世界裡,一項一項地完成法白未解的待辦事項,並讓這場法律白話文運動越走越遠。 法白楊貴智2023 一旁的王鼎棫連忙追問甚麼時候有這回事了,楊貴智才連忙改口說,「講講的啦」。 然而要維持一個義務性質的團隊,又要顧及文章的產量及品質穩定,這樣怎麼算都是划不來的「工作」。 近年來,台灣誕生許多新的線上媒體,有些媒體以標案、贊助或是專殊的商業模式營運至今;有些則是慘淡經營,或者,已從臉書的塗鴉牆上被一道又一道的瀑布流淹沒。 「就像你們(指編輯)在意文字與句構,甚至連標點符號的半形全形都可以拿身家去拚一樣」,楊貴智露出一臉「這還好吧」的表情,想說服我們就算法白未營利也是義務性質,但法律依然落實在日常中,連開會也要嚴守議事規則與程序正義。
法白楊貴智: S3EP07︱重量級法普律師的不藏私諮詢指南ft. 法白楊貴智、喆律雷皓明
行為人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如在客觀上未使用偏激不堪之言詞而為意見表達,可認係善意發表適當評論者。 但是如果要被告能夠證明那件事情是真的才不會被處罰,反而會變成要被告要證明自己無罪,因此大法官在釋字第509號中表示,只要根據被告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被告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就不能處罰被告了。 從條文上來看,只要是會傷害別人名譽的事情都不能講,似乎會變成只能說別人好的,不可以說別人壞的,那不是很奇怪嗎?
此項轉變所反映的,正是隨著行動通訊技術的進步,數位平台能將更多原本零散、閒置、未充分使用的資源,以更有效率的方式予以聚合,將「零工經濟」轉型為「數位媒合經濟」。 正因為數位媒合經濟現今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法規調適議題,已經成為不容忽視的重要課題。 法白楊貴智 楊貴智認為,這些支出目前由團隊成員共同負擔,每個月從媒體專欄收到的稿費撥出少許做為公基金,並且財務公開透明,也都會將款項用途與流向對團隊成員匯報。
法白楊貴智: 法客電台 BY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Radio
沒必要為選擇想原因,也沒必要為興趣找修辭,如果生活離不開法律,法律卻已如方糖融於生活這杯無色無味的水中。 法白楊貴智 只是,法律讓生活更為方正有規則,彷彿以法律作為經緯,事事都有程序,而程序也都有依據。 換句話說,打官司不是免費的:原告起訴後,法院會按照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根據原告起訴的事由以及請求的財產價值定出本次訴訟的訴訟費用。
法白資深編輯,也是東吳法律系兼任講師的王鼎棫一旁補充,「法律白話文開會還有議事規則,總共四章十七條,不僅有明訂規範還有罰責。」正當我們覺得未免也太認真時,楊貴智低眉的臉龐閃現亮光,他點開一整頁的議事規則作為檢證的材料,供我們細閱稱奇。 人們常說,法律是用來保護好人;但究其實,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畢業於東吳法律系的楊貴智,在校所受的訓練以及個人際會,對此更了然於心。 2014年,執政的國民黨推行兩岸服貿協議,因著對國民黨政府的不信任,以及服貿協議在程序上的瑕疵,又或是中國因素,臺灣社會爆發了大規模的學運——太陽花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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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開始付諸行動,在臉書聊天視窗一個一個發出訊息,獲得李濬勳、蔡孟翰按讚支持;爾後,他們一同創立了「服貿科普文計畫」的粉絲團,希望能以法律人的視框解釋服貿爭議,並讓讀者深入思考與發展論述的能力。 那天鋒面過境,雨勢忽大忽小,楊貴智T恤、短褲輕裝已在咖啡館滑著平板等待採訪。 他T恤上印著「to do list」的字樣,見我盯著他上衣瞧,他嘴角牽出一抹包青天般的彎月,比著胸前的文字說,「nothing啦!」這日雖無待辦事項,但法律白話文的臉書專頁可也沒停擺,當日還是貼了則關於「偵探長」的短文,工作即是生活,生活即是法律。 就算這堂課,讓學生們發現這些太複雜、太繁瑣、太困難,嚇得他們不敢去創業,冷酷戳破他們夢想的泡泡,我覺得都是一件好事,至少不用等到他們真的跌倒、挫折、失敗之後,甚至賠掉許多錢,才學到「原來我還沒準備好開店」。 這當然是個不錯的夢想,然而,當我進一步追問他們:「你們的咖啡廳或貝果店,要用哪一種商業模式?怎麼經營品牌,做出差異化?」但多數學生都沒有任何概念。 然而,當愈來愈多衣裝整潔、談吐得宜、思路清晰的廚師在媒體上曝光,大家開始感覺到原來廚師也可以是體面、技術含量高、帶給別人幸福感的工作。
最早的時候,台灣人刻板印象中的廚師,就是壯碩的中年大叔,在滿是油煙的廚房中工作,衣服沾黏汙漬,甚至有點不修邊幅,讓不少人覺得「成為廚師」並不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 有人問我:「為什麼不拍攝做菜影片?大眾都想看名廚親手做菜啊!」正是因為幾乎所有時下有關廚師的電視節目或影片,都是旅遊、吃美食、做菜、廚藝競技,所以我決定不做這件事。 除了用字,法白也因應數位閱讀的趨勢,調整文章架構,在前300字就拋出結論,改變法律系學生答題時,逐一鋪陳前提、涵攝事實、適用法條,才得出結論的方式。 「事實陳述」有真實與否之問題,具可證明性,因此在法院多半認為,說話的人至少也要先去合理查證一下,而不是隨意信口開河,例如說如主席台上到底是太陽花還是香蕉、陳致中到底有沒有撥電話給妮可 。 因此,若要構成誹謗罪,加害人必須明確、具體地指摘被害人,不能只是空泛地亂罵人。 舉例來說,加害人到處說某藝人劈腿、偷吃,是個爛人,此時因為具體提出了該藝人可能從事的不良行為,而劈腿、偷吃確實是會讓民眾討厭他、因為毀損了名譽,所以這樣就會構成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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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法白成員不僅有自行設計的名片,也有自己所屬的「職稱」,如站長、總編輯、編輯、資深編輯、社群經理等編制。 打官司要支出的費用分為三種:律師酬金、裁判費、訴訟必要費用。 申請人所需負擔的費用必須視法律扶助基金會給予的扶助屬於「全部扶助」與「部份扶助」來判斷。 按照法律扶助法第31條規定,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應獲得全部扶助。 其他則按照「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申請人分擔酬金及費用審查辦法」及「受法律扶助者無資力認定標準」之規定給予部份扶助。
- 從此議題上便可看出法白的可貴之處:它維持開放對話,沒有堅持一定得如何,而是大家願意一起嘗試,甚至一同折衷與妥協。
- 如果那件事是真的,而且是一件涉及公共利益而有受公共評論的必要,就不會被處罰。
- 一旁的王鼎棫連忙追問甚麼時候有這回事了,楊貴智才連忙改口說,「講講的啦」。
- 申請人所需負擔的費用必須視法律扶助基金會給予的扶助屬於「全部扶助」與「部份扶助」來判斷。
訴訟必要費用則是聲請費、執行費、證人日費旅費、鑑定費、政府規費、借提費及等經法院裁定須支出之費用。 料理不只是技術面的打磨而已,身為一個主廚,應該發展自己的料理哲學,同時能清楚形諸語言,向外闡述你的洞見與獨到的思考。 2016年12月,法白發起在四大報頭版購買半版廣告,支持婚姻平權的集資活動,本希望四天募得165萬,沒想到,三小時內就募得300萬。 「意見表達」則為表示自己之見解或立場,屬主觀價值判斷,無真實與否可言,例如板橋劉德華比三重金城武帥、波卡很好。
法白楊貴智: 法律可以白話一點嗎?這群人正在打破傳統窠臼
然而,「法白始終找不到商業模式,這也是我們一直傷透腦筋的事。」大學還雙主修經濟系的楊貴智苦惱著,關於法白的未來,他其實也還不曉得該怎麼辦。 人們常以為律師應該就是西裝筆挺,提著一貫的手提包,裝著訴訟資料準備進法庭進行辯護工作。 若天氣再冷些,西裝外套外還會罩上一件長大衣,像《麻醉風暴》的蕭醫師一樣走在法院廊間。 與熱門法律科普網站《法律白話文》(下稱法白)的站長,也是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楊貴智約在咖啡店碰頭時,才發現原先的預想其實只是掉入常民式的刻板印象而已。 映後論壇以「難說的秘密」為題,邀請精神科醫師鄧惠文、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法律白話文站長、執業律師楊貴智與談,並與本片導演越洋連線;在場多位公民來賓也相繼分享自身人工流產或陪伴他人面對時的經歷與感受。
另外,如果申請法律扶助的當事人最後敗訴了,法扶基金會不扶助部份的裁判費須由當事人自行負擔。 基於法律扶助之目的,舊法原來只允許中低收入戶可直接獲得法律扶助而不用審查其經濟能力(資力),但是考量社會上存在許多特殊境遇家庭,其經濟情況雖不符合中低收入戶規定,但仍難以自力聘請律師進行司法程序。 法律扶助法第 1 條即規定:「為保障人民權益,對於無資力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特制定本法。」法律扶助法並要求國家成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其資金來源除鼓勵民間捐助外,亦由政府逐年編列預算捐助。 數位媒合平台因聚合大量自營工作者及勞務需求者,進而成為「數位媒合平台經濟」,但現行法律規範不明確,導致自營工作者與數位媒合平台間的法律關係出現不穩定的狀況,因此要求法規順應時勢予以修正的浪潮,從未停歇。 面對新時代的全新風險,全盤仰賴個別數位服務提供者的自律已經不符實際,也與國際趨勢有違。 可是當國家主權重新介入網際網路,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言論自由與私法自治,又不讓數位環境成為法外之地,顯然是當代最具挑戰性的考驗。
法白楊貴智: 法律扶助的項目
這幾年,就算工作非常忙,我依然堅持每季抽空去不同的大學擔任講座教授、講師,開設「台灣味一百年」課程,教授體制外的內容,從日據時代的「阿舍菜」和「酒家菜」、國民政府帶來的眷村菜、中國八大菜系、客家料理到近年興盛的原住民飲食文化等等,補足學生對台灣飲食文化起源的知識。 但是,經營一家餐廳,除了料理之外,還要具備人事、管理、財務、品牌、行銷等知識,這些能力遠比「會烹飪」複雜許多。 但是即使廚師的形象變得美好、風光了,可是樣貌還是集中在「會做料理的技術專家」而已,教大家怎麼挑食材、烹飪,傳授做菜的獨門訣竅。 不僅如此,去年擔任聯合文學出版社總編輯的李進文(現為臺灣商務印書館總編輯),也在那陣子結識法白,主動提案為法白出書,開了一次會,就拍板定案。
刑法誹謗罪禁止人們到處散播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如果那件事情足以使被罵的人被一般社會大眾奚落、給予負面評價,就可以被認為構成「足以毀損他人名譽」;同時,被害者的個人條件、社會地位也應該受到考量。 楊貴智的回答毫不熱血,即未有因不正義而燃起的勝負心,父母也對他的教育開明不多做干預。 「就對法律有興趣」,他像談起某件普通無奇的事一樣,平凡未有矯飾但卻堅定,這樣的追問彷彿顯得冒失。
法白楊貴智: S3EP07︱重量級法普律師的不藏私諮詢指南ft. 法白楊貴智、喆律雷皓明
籌備半年的著作《江湖在走,法律要懂》自去年11月出版至今,銷量已突破5000本。 「他們非常熱血,不是從現實面(稿費多寡)去考慮,而是從理想中(推廣法律科普化)著手。」李進文對法白很是讚許。 因為多元民主社會應包容各種價值觀,藉由大眾充分討論,使真理越辯越明,因此縱使講話尖酸刻薄、不留餘地,但激烈的言語可能是發言者爭取認同、引起對話題漠不關心者興趣的方式,因此仍然允許此種言論存在。 2015年下半年加入法白團隊的劉珞亦表示,楊貴智在他眼中是個「很會利用線上資源組織團隊,學習能力強大,企圖心很強」的人,也認為這兩年來加入法白的經驗,讓他在學識上與團隊經營上皆有所成長。 然而,這些專業所學目前依然仍不足以為法白未來的不踏實感鋪磚。
兩位深耕智財領域,從過去服務影視、音樂、動畫、遊戲、設計、出版、媒體行銷、演藝、體育、授權、藝術、數位內容等娛樂及文創產業的經驗,體認並倡導IP議題的實用性與重要性。 太陽花學運在學生佔領立法院二十三天後宣告落幕,服貿協議也在朝野協商下先冷凍議案,儘管服貿熱潮逐漸降溫,但臺灣社會仍有諸多議題脫離不了法律。 從2013年洪仲丘事件以降,接續2014年的太陽花運動,重大公共爭議頻繁出現在日常視野,而「服貿科普計畫」也隨著學生退出立法院開始思考未來營運的方向,要留著長草? 這也正是為什麼我在很多場合,談的不是怎麼做料理,而是品牌設定、商業模式、財務計算、美學設計、社會責任等議題,因為這些都是學生未來進入社會後,在「廚藝」之外同樣迫切需要的能力。 為了以更全面的視野看待該草案,法白邀請到前 NCC 委員、銘傳大學新媒體暨傳播管理學系所何吉森副教授與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葉志良助理教授,針對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背後的網路治理相關問題提供專業觀點。 「零工經濟」並非新鮮事,早年自營工作者利用報紙的廣告欄位找工作,現在則利用數位平台接工。
法白以自家網站為平台,所有成員都是兼職,文章上線前,得由總編輯、擅長該領域(如民法、刑法)的資深編輯審稿;主題則多與時事相扣,除了單篇文章,每個月也會規劃大型專題。 「我相信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理著一頭短髮,現為執業律師,也是「法律白話文運動」(下稱「法白」)創辦人暨站長的楊貴智語氣堅定。 法白楊貴智 12/21舉辦數位媒合經濟白皮書發布會,白皮書內搜集了一些具代表性的案例來點出目前平台與勞工遇到的困難之處,並邀請相關單位的研究人員、學者、平台業者們來一同進行討論。 問到法白如何維持文章品質的穩定輸出,尤其是法律分析文章,有其一定的依據基礎,一旦出了差錯,不僅讓網站被留言洗版,也對以法律作為公共形象的團隊專業度蒙上一層陰影。 然而不論是諮詢或是委任律師均須支付費用,以台北律師公會訂定之律師收費一覽表為例,律師與當事人討論案情之費用為每小時新台幣八千元以下。
也就是說,只有經法扶基金會審查後給予「全部扶助」的申請人才能完全免除律師酬金及裁判費、訴訟必要費用。 若是法扶基金會經審查後給予「部份扶助」,申請人仍必須分擔整體費用的1/2~1/3之費用。 因此除涉嫌犯本刑三年以上之罪之人外,新法特別加入原住民以及精障人士:只要涉入刑事程序,不分涉案犯罪為何,均得申請法律扶助。 且不僅在審判程序得請求法律扶助,更可請求法扶律師陪同參與檢察官、司法警察等偵查程序,以免因不諳法律做出不當陳述,導致冤獄或損害自身權益。 另外,由於一般國人不諳法律,若使其獨自面對刑事程序,常因不知如何應對,可能會在警察會檢察官面前講錯話,甚至當檢察官、法官以不合法的方式進行司法程序時,國人更可能因欠缺法律知識及經驗而無法即時提出救濟,最終損害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