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楊姓男子在學校實驗室當眾,指一名女同學「有跟我做愛」、知道自己「很大」,檢方依誹謗、性騷擾罪起訴楊;楊認罪,台北地院審理,2罪各判楊拘役20日、有期徒刑2月。 刑事暨家事法律師蔡育霖則指出,若像是一般討債、一般狗仔追逐采訪的行為,便不在這個跟騷法的處罰範圍之內。 至於社會秩序維護法中,雖然有限制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的條款,卻無法約束訊息等騷擾行為,私訊更是逃脫妨害名譽或是強制罪的規範之外。 「有的時候把它關靜音的時候,早上起來發現大概就是一千多通的私訊。」余秀芷說,留言慢慢的成為每一天晚上的騷擾,而她也決定封鎖對方,只不過封鎖不但沒有效果,甚至反而讓對方跨越網路進入余秀芷的真實生活。 過去,這些情形除非行為符合恐嚇罪、強制罪、誹謗或公然侮辱罪,不然大概只能夠透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由警察來加以裁罰。 究竟哪些行為是合理的,哪些會被認定違法,10個QA一次整理給你。
- 本專欄「娛樂文創與IP的距離」:是由威律法律事務所的周律師及魯律師組成。
- 歷時多年的研擬跟修訂,《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確有了更明確的方向,針對跟蹤及騷擾行為有了更具體的定義及罰則,甚至對後續被害人的保護也有所擬定。
- 還有,依據本法第4、5條規定,在符合一定要件下,可以依據這部法律向法官聲請保護令,如果行為人違反保護令,那麼依據第19規定,也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這個也是不需要告訴乃論的。
-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偶爾會聽到或遇到,身邊的朋友,被愛慕追求者、不名人士跟追的情況,從上班、上課地點,一路跟蹤到回家。
- 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規定,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八類行為,包括監視、跟蹤、盯梢、守候、威脅、辱罵、以電子通訊、網路干擾、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等,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才是這部法律要禁止,並且加以處罰的行為。
- 同事的糾纏大概持續一個多月,她在7月報警,同時提告跟騷、性騷擾和妨害名譽,並從公司離職。
- 跟蹤騷擾防制法今天經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明定跟蹤騷擾有8種樣態,包括盯梢、要求約會、網路騷擾等都納入規範,且行為須與性或性別有關,足以影響受害者日常生活,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三、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
草案規定,警察調查後,跟騷行為人若有犯罪嫌疑,警察機關應給予「書面告誡」,此告誡有2年效力,行為人如果再犯,被害人、警察、檢察官皆可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跟騷屬於非告訴乃論罪,實行跟騷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行為人如果有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指出,跟蹤騷擾行為具反覆或持續性,再犯率高,因此檢方若認為行為人罪嫌重大,有反覆實施跟騷犯罪之虞,可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 被害人之權益保障及機關所提供之必要協助諸如,保密原則可辨識當事人的原始資料須保密、封存,對外製作之文書以代號為之。
跟騷法刑法: 政院版「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將出爐 最重刑責5年
草案規定,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案件,應即開始調查、製作書面紀錄,並告知被害人得行使的權利及服務措施,而經調查後認為行為人有犯罪嫌疑,應予書面告誡。 書面告誡有2年的效力,行為人若再犯,被害人、警察或檢察官都可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保護被害人。 跟騷法刑法2023 草案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8類行為,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另外,跟騷受害者若想申請保護令,需要符合「警察機關已對跟騷行為人為書面告誡」、「書面告誡兩年內仍有跟騷行為」等兩項要件,王婉諭認為,如此將造成長達兩年的執法空窗期,讓加害者有機可趁。 為防治性騷擾及保護被害人之權益,國內特別制定《性騷擾防治法》於二○○五年二月五日公布,立法目的是為了補足當時《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不足,全面防治性騷擾,保護各場所的被害人。 例如,《性別工作平等法》處理雇主與受僱者之間的關係,《性別平等教育法》則是處理校園內的性騷擾、性侵害問題。 整體來看,按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6736號刑事判決意旨,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所規定之「性騷擾」,係指帶有性暗示之動作,具有調戲之含意,讓人有不舒服之感覺,行為人具有性暗示而調戲被害人之意,以滿足調戲對方之目的,屬性騷擾之犯意。 又臀部非他人所得任意碰觸之身體部位,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臀部之行為罪。 勞工於職場遭遇性騷擾,雇主若沒有遵守性騷擾防治義務,勞工可依法請求雇主與性騷擾行為人連帶賠償,可以請求的賠償除了財產上的損害,也包含精神損害慰撫金在內。
跟騷法刑法: 服務項目
經過一連串的調查,還有調取許多監視錄影器之後,終於在加害者家中附近的空屋找到可疑拖痕,藉此發現被害者。 射箭世界盃巴黎站今天進行反曲弓混雙賽事,台灣組合蘇宇洋、彭家楙在4強賽以6比2擊敗墨西哥,挺進金牌戰,這也是台灣隊在巴黎... 秦世敏指出,今年1月底蘇聖芳以身體因素為由退訓後,後續就再也無法聯繫上蘇聖芳,他昨天在接獲消息後,協會已啟動調查。
不過,司法院代表昨天在協商會議中表示,在目前「跟騷法」架構下,沒有另設保護令的必要,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是從家暴法延伸出來,因為家庭成員間,常常24小時相處比較有急迫性,與「跟騷法」中規範的陌生當事人關係不同,加上進入刑事偵查,警方就可以即時介入。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每年約發生高達8,000件跟蹤騷擾案件,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其祿更指出,被糾纏的案件更高達25,000件,其中將近一半當事人被騷擾長達一年,遭騷擾長達三年者則占了兩成。 根據跟騷法草案,做了跟騷行為的人,有可能要吃上三年以下的牢飯,且併科最多30萬元的罰金。 而如果是攜帶凶器做出跟騷行為的話,更要處上看五年的有期徒刑,且併科最多50萬元的罰金。
跟騷法刑法: 性騷擾認定極其寬鬆 雇主負連帶責任
各界期盼的《跟蹤騷擾防治草案》,行政院會22日通過草案,除了明確定義「跟蹤騷擾」範疇,跟蹤騷擾行為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犯者攜帶凶器,更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或併科50萬以下罰金。 性騷擾涵蓋範圍相當廣泛,其中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之乘人不及抗拒觸摸罪是有2年以下刑責的,且因為與刑法妨害性自主規範的強制猥褻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從行為外觀來看非常相近,若不慎觸犯相關案件,建議先法律諮詢專業律師釐清事實。 《性騷擾防治法》主要是強制規範機關、學校、僱用人等,課予防治義務來預防性騷擾的發生,且對事件發生後應行立即的改善及有效的補救措施來防止傷害持續擴大;同時,應詳定申訴及調解的管道、處置辦法,目的是讓受害者能透過於此完善的解決性騷擾問題,免於為此虛耗心力進行訴訟。
但因為跟騷法草案版本高達 20 多個,為提升議事效率,立法院黨團日前決議將整合含行政院版最多 4 個版本,再進行決議。 但事實上卻是暗地緊緊相連,因為在每個案件裡,那些被害者都曾經被跟騷,也甚至都對外尋求過協助,這些一個個看似可以避免的悲劇,到頭來卻反覆發生在你我身邊。 這不禁使人想起近年在台灣發生過的其他類似案例,包括發生在台大──被稱作「台大宅王」的情殺案件,以及前幾年發生在世新大學的持刀傷人案、還有另一個發生在高雄,因為女兒被騷擾,由父親憤而持刀殺死騷擾者的故事。 2021年4月8日晚間,屏東警方接獲民眾報案發生車禍,但抵達現場之後,卻發現相關車禍的當事人都不在現場。 警方詢問了目擊者與附近居民,才知道肇事者已將受傷的被害人載離現場,但是當進一步到各醫院探詢就醫情況的時候,卻遍尋不到傷者。
跟騷法刑法: ‧ 徐巧芯批賴勁麟創協會赴陸賺中國錢 台灣服協打臉:當時賴已卸任
官員進一步解釋,將跟騷行為犯罪化,警方接受報案後立即介入,直接進行刑事調查,並須製作書面記錄,若認為行為人確有嫌疑,應以書面告誡行為人,書面告誡有2年的效力,行為人若再犯,被害人、警察或檢察官都可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保護被害人。 同時要告知被害人可以行使的權利,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較即時有效。 跟騷者如攜帶凶器、危險物品或違反保護令,有反覆實行之虞者,法院得預防性羈押。 另對特定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特定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以前項之方法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無關之各款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也被視為此法所稱之跟蹤騷擾行為。 不過,婦團指出,仍有部分重要關鍵內容被行政與立法單位忽視,像是法案仍將跟蹤騷擾行為受限於與「性或性別」有關的範圍、保護令聲請仍以取得警察書面告誡為要件、以及警察「書面告誡」欠缺即時性、明確性與效果,令人感到遺憾。
近來她受訪時表示,疫情期間因為工作停擺,愈來愈學會跟自己相處,透過寫日記持續和自己對話,記住當下的感受。 例如程序上,被害人向派出所報案後,得經分局調查,接下來究竟由派出所或分局發書面告誡令尚未定。 杜瑛秋認為,應由派出所發,速度才最快,保護令究竟由民事法庭或刑事法庭核發也還未定。 杜瑛秋說,這將協助許多受害者,例如近來高鐵女員工遭同事跟騷案,依照性騷擾防治法,受害人向警方報案後,須由被告公司調查該人究竟有無跟騷,結果因高鐵說沒有,導致受害人持續遭騷擾,產生心理恐懼。 應注意的是,依《刑事訴訟法》第 237 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有時受到性騷擾的人在申訴後等待很久才發現可以提告,卻錯過告訴期間的問題,檢察官只好不起訴。
跟騷法刑法: 反覆持續的輕度事件,堆疊成巨大精神壓力
該法明定,跟蹤騷擾行為為告訴乃論,得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如有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加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性騷擾防治法提供調解制度,讓被害人除了申訴跟訴訟之外有其他選擇,依本法第 16 條,性騷擾事件雙方當事人得以書面或言詞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調解;其以言詞申請者,應製作筆錄。 但性侵害依中華民國法律,性侵害為非告訴乃論,為刑事案件,被害人無處分權,故不能申請調解。 《性騷擾防治法》是一部中華民國法律,於2005年2月5日公布,自公布後一年施行,立法目的是為了補足《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不足,全面防治性騷擾,保護各場所的被害人。
余啟豪先後於2019年6月、2020年1月起經營「specsaddicted 跟騷法刑法2023 」「tumblrland」色情網站,前者為單片銷售,後者採會員制,會員可透過網站播放器觀看不詳人士竊錄的被害人隱私影像。 而這些被害人不僅面貌、身體特徵被列在銷售頁面上,上頭還註明姓名、學校、職業、社會活動等。 男子余啟豪經營兩情色網站,一個單片銷售,另一個則讓加入的會員看偷拍來的生殖器照,網站頁面也顯示被害人全臉和特徵,標註學校、職業,受害者包括籃球運動員。 一審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余2年10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新加坡幣31萬餘元,二審刑期加重為3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跟騷法刑法2023 近年繼2020年台南長榮大學女大學生遭強擄殺害後,2021年4月初,屏東縣又發生通訊行女店員遭跟蹤騷擾而後慘遭殺害的悲劇。
跟騷法刑法: 社會與公眾
王道銀行(O-Bank)即日起推出「O for YOU扶助存款」專案,提供經濟弱勢族群新台幣階梯活儲,年利率最高5%,期善盡金融業的企業社會責任,鼓勵弱勢族群儲蓄並給予優惠利率。 此外,王道銀行南京復興分行也於本月1日開幕營運,並預計於今年9月擴大舉辦開幕活動,為王道銀行於台北市的全功能分行,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更推出開幕優惠,凡於南京復興分行臨櫃透過理專申購王道銀行銷售的全系列基金及海外債,皆享申購零手續費的優惠。 「如果她不是女人,還會因拒絕見面而被殘酷殺害嗎?」在跟騷案一審宣判前夕,28歲女性被害者在韓國首爾地鐵新堂站,遭長期跟蹤騷擾她的31歲男性凶手埋伏砍殺身亡,在韓國掀起厭女殺人的輿論巨浪,也暴露出《反跟騷法》等相關制度的不足。
- 另Tjaden and Thoennes(1998)發現,在NVAWS中,被現任或前任丈夫或同居伴侣纏擾的女性中,有81%遭到該伴侣的身體歐打,有31%遭到了該伴侣的强姦(Michele C.Black等,2011)。
- 余啟豪先後於2019年6月、2020年1月起經營「specsaddicted 」「tumblrland」色情網站,前者為單片銷售,後者採會員制,會員可透過網站播放器觀看不詳人士竊錄的被害人隱私影像。
- 三讀條文明定跟騷行為的定義,以人員、車輛、網路等方式,持續或反覆違反特定人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進行監視跟蹤、盯梢尾隨接近、威脅辱罵、通訊網路騷擾、不當追求、寄送文字影像或其他物品、妨害名譽、冒用個資訂購貨物等8類行為,使受害者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 近年發生多起被害人遭長期跟蹤,最終被殘暴殺害的社會案件,震驚全台。
- 法務部指出,跟蹤騷擾行「為告訴乃論」,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如有攜帶凶器,加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 而這些被害人不僅面貌、身體特徵被列在銷售頁面上,上頭還註明姓名、學校、職業、社會活動等。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月初審通過跟騷法草案,並須經黨團協商,但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數次協商均未達成共識。 跟騷行為罪法定刑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本不在可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及通訊紀錄之範圍。 另為周延保護被害人,本法就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實行跟騷行為罪及違反保護令罪,當法官訊問後認行為人有反覆實行之虞,得為預防性羈押。 蘇貞昌院長亦指示,就法務部提送行政院審查之「刑法妨害秘密及性隱私罪章」修正案,協調跨部會研商,針對預防性防止、減少損害擴大,及對犯罪者嚴厲懲處等,尤其私密影片一定要盡快截斷、截止,避免流傳,對「色情報復」之處罰亦將一併納入討論,以達到即時保護之效果。
跟騷法刑法: 跟蹤騷擾行為防制相關法制立法公聽會報告
林子倫表示,後續相關法制工作跟配套,行政院也請國科會、法務部與相關部會妥適規劃施行期,加速作業。 未來如有外國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法院可依本法加重刑期,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安全。 記者追問,國安法是去年6月8日修正通過,拖了超過1年是卡在什麼問題? 國科會則解釋,國安法通過後,授權該會進行子法訂定,但由於其中涉及到很多產官學問題,必須蒐集意見。
行為人經核發書面告誡後兩年內再為跟騷行為者,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此外,檢察官或警察機關亦得依職權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且不受前述兩年內行為人須再為跟騷行為之限制。 保護令案件之審理不公開、得隔別訊問,必要時並得於法庭外或以視訊為之,且相關必須公示之文書均不得揭露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 警察機關受理跟騷案件時,應即時調查、製作書面記錄,經調查有跟騷犯罪嫌疑時,應依職權或被害人之請求核發書面告誡予行為人,並於必要時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之適當措施。 行為人或被害人對警察機關核發或不核發書面告誡不服時,得於收受該決定之十日內,經原警察機關向其上級警察機關表示異議。 內政部表示,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行為人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依同條第2項規定,加重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違反保護令,依同法第19條規定,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跟騷法刑法: 內容—
YouTuber團體「這群人」成員尼克,先前帶老婆Ashly與妹妹遊日本,沒想到妹妹在大庭廣眾下,竟被當地人掀裙抓臀部,對方犯案後還嘻皮笑臉,氣得尼克一群人急忙報警、錄下嫌犯模樣,希望網友讓事件燒上國際。 不過,案件似乎沒有達到大家想要的效果,為此就有網友討論:「為什麼尼克事件日本燒不起來」? 去年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宜蘭縣議員、被認為是「天道盟太陽會宜蘭分會長」的魯秀傑,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遭檢方起訴,宜蘭地... 前黑澀會美眉「大牙」(周宜霈)日前指控「黑人」陳建州11年前對她性騷,黑人原提告民事損害賠償又撤回,後聽從律師建議,改提刑事加重誹謗告訴。
甚而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 或諸如以電子郵件騷擾、簡訊或Line騷擾、跟監、分手報復等。 另以校園適用的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指符合下列情形,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跟騷法刑法: 告誡
如今跟騷法已在今年6月1日上路,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則雖未立專法,但將修刑法相關條文,杜瑛秋說,這是刑法極大變革,不過她將繼續爭取立專法。 被害女子指出,但前男友仍未停止上述行為,1日竟再度傳送騷擾、恐嚇簡訊給她,為維護自身權益才向警方報案,同時提出跟蹤騷擾告訴和請求警方核發書面告誡約制前男友。 另外台北市警方日前接獲被害人報案,稱遭前男友長期傳送騷擾簡訊,6月1日又收到對方的騷擾、恐嚇簡訊,警方除依跟騷法核發書面告誡,另就違反家暴保護令續辦。 台中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3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於6月1日上路,中市警局至今已受理4件跟騷報案,其中3件經警方調查後,因構成要件不符或屬家暴案件等因素,不成立一般跟蹤騷擾案件;另1件,台中首張跟騷法告誡書3日開立。 警方表示,女子因彼此認識,不想把事情鬧大,只希望警方能勸顏男不要再來糾纏,協助完成民事家暴令聲請,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4條開出屏東首張告誡書,並通知顏男至分局簽收、執行書面告誡警告約制,若再有不當跟監、盯梢、騷擾,即可能觸法。 結論:「跟蹤騷擾防制法」在今天生效上路,希望法律可以提供民眾更周全的保護,讓民眾有多一份法律規定來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