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論義務論8大優點2023!(持續更新)

Posted by Jack on May 1, 2019

效益論義務論

每個人都有正義的概念 (concept of justice),把這種概念運用在思考社會制度時,人們會同意各種制度對於權利義務或資源的分配應該平等對待每個人,適當平衡公民提出的各種要求。 對此將呈現出不同的正義觀 (conception of justice)。 正義觀包含正義的概念以及用來判斷上述問題的一些原則或標準(TJ, 10; PL, 14.註 15)。 例如,當我們把「社會制度應該平等待人」這個正義概念運用在賦稅制度時,有些人會認為應該採單一稅率,有些人則認為應該採累進稅率(所得高的人多繳稅),才是平等對待每個人。

效益論義務論

哲學新媒體 Philosophy Medium 是由一群哲學人組成的新創團隊,目標是結合哲學專業與網路新媒體,用富有創意的方式在社會上傳播哲學內容和推廣哲學教育。 我們提供哲學課程、服務與產品,​以期​點燃人們對智識和思辨的熱情,滿足大眾對哲學的需求與想望。 如果我因為理由 S 而素食,你們也應該因為理由 S 而素食。 有些人拒絕回答這個問題,他們說自己從來沒到過浮冰上面,所以沒辦法知道。 要是調查者不死心,強調答案就在問題裡面,只要把問題再唸一次就會知道,他們也不願意。

效益論義務論: 正義論

自由主義式的民族有三個基本特徵:首先,在制度方面,它有合理、正義的憲政民主政府,能保障其憲法規定的各種基本利益。 其次,在文化方面,它的成員是由密爾稱為「共同的同感」(common sympathies) 所結合起來的。 這樣的道德情感使得人們願意彼此合作,想要生活在同一個政府的治理下。 最後一個特徵是,它擁有合理和理性的道德本性,對於一種政治(道德)的「對」的觀念和正義觀擁有堅定的歸屬感,願意對其他民族提出並尊重公平的合作條件 (LP, 23-25)。

效益論義務論

佛教基於教理及護生原則認為生命不該扼殺,而保留生命下的原生家庭隨之而來的種種困境與難關卻無有效解決之路。 自然,生命的價值讓我們必須對其生命之扼殺、保留作種種考量,但生命不只是看到未成形的生命,也必須注意已成形之眾生,因此,一昧針對眾生,要求「戒殺」而不理會也看不到眾生背後的苦,也是不可取的態度,但也不能因此就輕易開放扼殺生命。 當父母面對此殘缺生命而選擇墮胎時,必須去看父母選擇「殺生」的背後因緣,在可以改善或解決的前提下,給予救援。 當危害到父母生命下而必須選擇「殺生」,且在無法轉圜的餘地下,也不必太過苛責。

效益論義務論: 動物 權益 More... 哲學家 義務論 功利主義 彼德.辛格 湯姆.雷根 Peter Singer Tom Regan 自主權 靈魂 生物 界門綱目科屬種 分類 價值 道德 人類 普列希特 松澤哲郎 善待 愛護 利益 權利

在義務論者看來,只要出於好心即使產生了壞的結果,也是道德的。 而在功利主義者看來,即使出於壞心但是產生了好的結果,也是道德的。 道德義務論的是正當優先於善,遵守道德規範是絕對和非功利的,是無條件的。 此外,(Goodin, 1985) 所隱含的「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極度等差性,可謂少之又少。 更常見的是關懷等差性所強調的推己及人,由近及遠的溫和等差性,亦即從「自然關懷」的潛移默化中孕育了對陌生人的移情心,主張家庭才是培養具有關懷道德人格的溫床,奠定良好公民與政治秩序的起點。 效益論義務論 可見,在互相依靠關係中,自願加諸己身的義務的適用範圍相當有限,易受傷害模型適用範圍廣泛外,解釋性更為周延。

效益論義務論

它採取「政治的人觀」(political conception of the person),要求政治權力的行使必須滿足「自由主義的正當性原則」(liberal principle of legitimacy)。 第 4 到第 6 節探討羅爾斯的社會正義理論的三個重要主張,分別是:對的優先性 (the 效益論義務論 priority of right)、穩定性 (stability) 和公共理性 (public reason)。 第 7 節介紹羅爾斯的國際正義理論,他探討不同性質的社會之間適當對待的規範原則和容忍界線。 第 8 節將簡介研究羅爾斯理論的一些專書和論文集,作為進階閱讀的參考。

效益論義務論: beneficence Deontology More... Non-maleficence Utilitarianism 健保 國賠 山難國賠 效益論 楊坤仁 白姑大山 緊急醫療救護法 義務論 行善 賴清德 醫生 醫療 醫療法 醫糾法

那麼根據彌爾的效益論,我們只要去評估怎樣可以為社會帶來最大的幸福,那就是好的。 假設我們每個人都能透過製播節目製造出「快樂」,但質量不同,因此我們要傾向去尋找能製造最多快樂「質量」的人,給他們發送節目的衛星訊號(也就是證照),以達成這個社會最大的幸福。 因此NCC透過審查、發放執照的方式,去「理性」、「有效率」的分配衛星訊號。 在理性的審查過程中,就必須要考量其製播出來的成果,提出具體、客觀、可測量的科學證據,作為判斷。 效益論對於解決實際的問題,甚至對於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都有極大的吸引力和影響力。

  • 當然這只是一個表面主張,因為 (i) 可能不同地區不同文化會對「人道地對待動物」有不同的把握、和 (ii) 這概念本身就沒有清晰的界線。
  • 他著有《政府論片簡》(1776年),在其中對英國憲法進行了探討。
  • 當然,素食/非素食討論存在不少的爭論空間,即使以上支持素食主義的理由未能說服非素者轉為素食者,但我認為如果你是效益主義者,我希望你會考慮吃少一點肉,如果你是義務論者的話,希望你會反省我們現在對待動物方式。
  • 它的內容和證成不來自任何宗教、道德或哲學的全面性學說主張,本身也不是一種全面性學說。

履行公民性義務對基本政治問題的討論相當重要,除了能維持相互尊重,也有助於縮小彼此的歧見。 (1) 以母子(女)依靠模式為法政理論出發點,不同於以兄弟為中心的雙邊協定與契約模式。 (2) 公民的道德能力相應於正義三原則,根據平等原則而來的公正感、差異原則所蘊含的實現其價值概念的自由、與照顧原則所要培養的關懷。 (3) 在鞏固照顧正義的社會中,個人密切與各種團體接觸與合作,綿密的構築起以群體為基本單位的協力團體,以團體間的協力合作以推展社會積極責任,從事社區服務,包括醫院、安養院、孤兒院等等,發揚人道關懷。

效益論義務論: 效益主義

以台灣目前法律觀之,民國88年12月22日修正,優生保健法第三章人工流產及結紮手術: 第9條: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除此之外,我認為還可以利用彌爾效益論、康德義務論來討論「言論自由」與「親中媒體(中天新聞台)對台灣民主的影響」。 此外,從彌爾的角度,他看的是「結果」而非「動機」,因此這裡還不涉及中天新聞台製播這些內容的動機是否基於言論自由或其他意圖,僅就表現上的科學數據來做判斷。 戴華(2001)〈不同的道德聲音:姬莉根(Carol Gilligan)的關懷倫理與康德的道德觀點〉,台灣哲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

效益論義務論

動物權利論則認為,「人類使用非人類動物在原則上即屬不當」、「既然原本便不應該用這些方式使用動物,任何程度的痛苦與死亡,當然都屬於非必要」。 同時,「權利論還主張,在我們判斷應該如何對待動物的時候,人類的利益根本不應該列入考慮」,無論使用動物的方式為何,會帶給人類甚麼好處,均非正道。 另外,從康德義務論來看,他關心的是有沒有符合道德行為,以及是否把新聞當作「工具」。 中國一直以來的目標就是統一台灣,因此他用各種方式收買台灣媒體,使其成為親中媒體的目的就是為了統一,而在統一之後我們就將失去現有的自由民主社會,言論自由也隨之消失。 由於衛星訊號的頻率是有限的,因此無法每個人都分到,每個人都可以隨心所欲的去製播節目,因此該怎麼分就成為第一個難題。

效益論義務論: 義務論

同樣地,如果社會制度不正義,那麼無論它多麼有效率,仍必須廢除或改良(TJ, 3)。 以下介紹羅爾斯的社會正義理論──「作為公平的正義」──之探討主題、正義原則和一些基本概念。 效益論義務論2023 這是帶義務論的觀點,所謂的「尊重動物生命、人道對待動物」在此理解為一道德金律(下稱「人道原則」),並且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例外(不然就說不上是金律、規則)。 換句話說,我們不應該非人道地對待(如虐待)動物,不是因為這樣做會帶來不好的後果(雖然真的會),而是這行為違犯了人道原則,所以是道德上不對的。 所謂的「規矩就是規矩」:這是以規則來理解道德倫理的進路。

效益論義務論

在《政治自由主義》裡,羅爾斯以「政治的」人觀取代康德學說的哲學性人觀,指涉的主體是當代憲政民主社會的「公民」。 由於康德的自主概念和道德觀點適用於人生各面向的行為和價值觀,所以是全面性的道德學說。 於是,「作為公平的正義」的康德式詮釋將跟合理多元的事實相互衝突:並非所有公民都接受康德的道德學說,願意出於自主的理由而遵守正義原則。 當用來規範社會主要制度的正義觀(「作為公平的正義」)預設全面性學說時,將無法得到社會成員的普遍支持。 培養人的德行或品格以實施道德教育,使能知善、樂善與行善,進而得以善盡職責並營造幸福人生,相信關心人類教育者當能接受這類教育的重要性,即使當代品格教育也圍繞著這些重要議題。 問題是德行或品格、幸福、善等概念不易掌握其根本奧義,因此也難以順利開展以德行或品格為本的道德教育。

效益論義務論: 倫理兩難議題

他們認為靠抽象原則,不能有效幫助我們做出正確的道德判斷。 效益論義務論2023 對比於「道德個別主義」,「義務論」或「效益主義」可視為「道德原則主義」,因為兩者都主張原則才是決定行為是非對錯的唯一核心考量。 根據公共理性的限制,在討論基本政治問題時不能訴諸全面性學說的觀點。

  • 至少,我們發現持以上理由去支持素食主義的人與素食行為不一定劃上等號。
  • 這個階段的任務在於確定政治義務和責任的根據及限制,判斷什麼時候要遵守,什麼時候不要遵守法律。
  • 第 1 節介紹他的生平和著作,第2到第6節聚焦在他的社會正義理論。
  • 如果把正義奠基在公平,則「對」將擁有優先於「好」的地位。
  • 首先,先就將由公入私美化為道德最高標準而言,同樣屢見不鮮的批評是因為無法「視病如親」、「視如己出」、「感同身受」,以至於「草菅人命」、「置若罔聞」與「見死不救」的種種批評。
  • 根據這些論點,大家該做的就是把好事最大化,或把壞事最小化,至於什麼是好事、壞事,那是另一個問題。

在人們抱持不同正義觀的情況下,決定要採取哪種正義觀的最合理作法就是透過一個公平的程序,得出所有人都能同意的正義原則。 根據基本結構的概念,我們可以瞭解到羅爾斯為什麼強調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 這是因為,構成基本結構的各種制度對每個社會成員的生活與福祉產生重要的影響,權利、義務和社會合作利益的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人們追求美好生活的機會和期望。 從羅爾斯秉承的自由主義觀點而言,每個人都有相同的價值,唯有在正義的社會制度之下,人們才可能在平等的基礎上,自由追求美好人生。 「作為公平的正義」屬於理想理論,針對的是嚴格遵守正義原則的情況。 非理想理論則是沒有嚴格遵守正義原則,於是可能出現不正義的情況,涉及探討懲罰、正義戰爭、公民不服從 (civil disobedience) 等議題的學說。

效益論義務論: 效益論

對羅爾斯而言,社會正義理論的任務就在於為良序社會建構出用來規範基本結構的正義原則。 面對非同一性問題,我們面對以下的困境:我們無法同時 1)認為效益主義者的傷害原則是對的,並且 2)主張肉食者阿強和無良母親阿麗的行為是不對的。 我們似乎要放棄其中一個,可是一般來講,我們(至少筆者是)都認為兩者都是對的。

效益論義務論

它既不適用於所有後果論,又不符合古典目的論的結構,剩下的大概只有效益主義才算得上是目的論。 由此,試把「所有不是目的論的,都是義務論」一語,代換為「所有不是效益主義的,都是義務論」,便明白這是難以接受的分類。 效益論義務論2023 從廣義而言,(二分法下)目的論這種只適用於某種特定理論的界定,不足以有效地對各種理論分門別類。

效益論義務論: 規範的優先順序

訴諸個人品味是比較常見的非素食理由,消極素食主義者原則上沒有反對這立場的舉證責任,甚至可以是出於相同的理由才素食。 但是積極素食者則需要指出個人品味或主觀判斷,在素食/非素食的議題下,是不相關或不是重點。 我希望透過以下的思想實驗——不可能漢堡——來指出這一點。 此外,素食者會認為素食行為是應該的,但對非素食者的看法上也有不同。 效益論義務論 消極素食者認為自己應該素食,但不能約束其他人;積極素食則認為其他人也應該如自己一樣素食。

互相關懷與體諒既非施恩望報的利益交換,也非基於斤斤計較的公平邏輯,而是從終生浸淫的自然關懷中學習設身處地的移情心,進而發展為具備同理與同情心的關懷倫理者。 相對的,「關心」遠在天邊的天災與人禍,雙方往往無法交換設身處地的移情心,也不能展開雙向擁抱接納的圓滿關係。 此故,當個人面對「關切」的義務與「關心」義務衝突時,Noddings (2010:104) 主張個人要先善盡「關切」的義務,「關心」義務應該從集體社會責任來推展。 例如施事者是應該根據其可能的結果選擇行為 (行為功利主義),還是應該遵守效用最大化的規則(規則功利主義)。

效益論義務論: 孩子在學校被排擠 家長該怎麼辦?

處於死亡和再生狀態之間的中陰身,雖然沒有了生前的血肉軀體,但仍是一種微細的物質存在,並像生前一樣具有神識、情感和認知能力。 因為宿世業力的牽引,中陰身入住生母的受精卵,從而住胎轉生。 在母體子宮中,由於神識對色身的執取,胎兒各臟器和四肢漸漸發育成形,並在出生以後繼續成長。

讓我們嘗試重構小欣的想法,小欣的理由似乎是:吃素的話會減少人類對食用動物的需求,從而令食用動物在食品製作過程中受到更少的痛苦。 針對前提 1,這很大程度是經驗問題,如假若我現在吃素的話,就真的能令某動物帶來更少的痛苦嗎? 這之間涉及到肉類製品實際上的市場運作、消費者表現、供應商對策等等,這後果未必如想像中一樣,吃素就會少一些動物受苦,說不定還可能有反效果。 不管你有哪一個道德直覺,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你不能以被實驗排除了的個人主觀因素去解釋你的直覺。 所以,實驗的第一個結論是:在素食/不素食的選擇上,個人主觀因素不是選擇背後的基本理由。

效益論義務論: 為了避免屠殺,可以處死一個無辜的人嗎?道德哲學的「義務論」與「後果論」

勞動部的職場幸福感調查顯示,快樂工作比優渥薪資待遇更加重要。 快樂的工作通常是指工作本身是有意義的工作、職場上的人際關係融洽。 台灣的福利發展歷史較短,法令上難免會有些不周延、不完備的地方,或法令無法落實的問題,這些問題有可能影響到實務工作,也可能彼此矛盾,社工員必須處理這類的議題。 由此可以顯然地得出人可能問及並期待追求任何一者的原因:現在詰問任何一種行為的原因,只是窮究它的目的,但是期待最終目的的原因或目的就無疑是荒謬的。 追問為什麼我追求快樂,得到的答案只能是對快樂這一術語本身的解釋。

第 3.2 節將說明第一個特點裡的「政治正義觀」,後二個特點涉及「穩定性問題」和「公共理性」的概念,將分別在第 5 節和第 6 節做討論。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羅爾斯修正《正義論》裡跟康德學說有關的論點,明確地把「作為公平的正義」定位成「政治的」正義觀。 政治的正義觀有三種特徵:(1) 適用主題是憲政民主體制的社會基本結構,不適用個人行為或國際關係。 (2) 呈現模式是獨立自恃的 (freestanding) 觀點。 它的內容和證成不來自任何宗教、道德或哲學的全面性學說主張,本身也不是一種全面性學說。

效益論義務論: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仁慈絕對主義的社會尊重多數人權,採君主專制政體,沒有賦予社會成員參與政治決策的機會。 但只要它們對外無意侵略其他社會,對內尊重人權,那麼良序的民族應予以容忍,讓其保有特殊的精神生活與文化 (LP, 92)。 效益論義務論2023 前文曾指出,對羅爾斯來說,社會正義的核心要義是「公平」。 用來規範社會基本結構的正義原則是在公平的選擇情境裡,得到所有立約者一致同意的原則。

效益論義務論: 倫理兩難之類型

國家將確保所有公民擁有平等的機會,來促進那些符合正義原則的價值觀 (PL, 193)。 但必須澄清的是,正義原則限制的是特殊價值觀的「範圍」,卻沒有因而限定價值觀的「內容」。 只要不違反正義原則,個人享有相當大的空間,可自由追求不同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 羅爾斯把這種全面性學說及相應價值觀的多樣現象稱為「合理多元的事實」,並視之為民主社會公共文化的一個主要特徵。 這個事實不僅肯定社會裡存在多種全面性學說,還肯定在這些學說之中,很多都是合理的 (PL, 36)。

效益論義務論: 道德上敏感性,可透過細讀具倫理意涵的經典小說培養

狹義來說,由於效益主義是後果論的一種,所以效益主義只是後果論而不屬於目的論。 因此,不論是目的論的定義,還是將效益主義界定為目的論,都不恰當。 如果這就是論證,那麼它還滿清楚的,但是我得說,我不覺得它有什麼說服力。 效益論義務論 它的意思確實是指,如果駕駛決定救1個人而不是10個人,並不能說他做錯了,他的行為沒有任何爭議,甚至沒什麼好討論的。 要是有人起了疑問,那人的心靈可能「腐化」了,因為他用數字來考慮道德處境。 各宗教對生命各有其見解,佛教基於緣起、中道以及自通之法,又有其特殊之處。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