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權18歲9大著數2023!(持續更新)

Posted by Jason on March 16, 2022

投票權18歲

因本次修憲案聚集起來的力量,會回到各地耕耘;面對這個結果,倡議團體不會放棄任何可能的行動方案,仍會透過提案、法律解釋、修法等管道繼續嘗試,讓青年和世代正義的議題成為未來政策討論的重要面向。 今晚,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和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也在中正紀念堂舉辦複決開票活動,現場點起燭光、排成18的圖形,希望修憲順利過關,但最後眾人只能彼此打氣安慰,集氣喊出「世代同行,繼續努力」的口號。 雖然中選會過去已有4次舉辦全國性公民投票的經驗,但本次領票、投票流程中仍出現若干瑕疵。 倡議下修投票年齡的台灣青年民主協會(青民協)在Facebook發文指出,部分投票所傳出選務人員未主動發給複決選票,而是民眾詢問後才提供;或有民眾以為投完候選人之後才領公投票,致動線過程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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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都是立法委員制定,但18歲以上未滿20歲的公民卻無法透過投票表達意見,等同於他們的權利義務完全掌握在他人手上,形成權利義務上的不公平。 投票權18歲2023 因此修憲的意義並不僅僅在於取得投票權,而是將青年納入社會政策的討論體系中,深化民主。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公投票以白色印製,公投票刊印有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編號、複決事項、同意及不同意等欄,其中,「複決事項欄」刊登立法院提出交由公民複決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全文,由投票權人在公投票圈選欄圈選「同意」或「不同意」。

投票權18歲: 奪命路口!三寶媽遭輾亡 民眾放白色花束致哀...

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在臉書發文批評,「台灣人凡年滿十八歲就可以參選立委,參選各級民意代表。」游盈隆認為,現在的宣傳多強調「選舉權」,他個人也贊同此事,但他無法接受「被選舉權」也跟著調降。 ▌被選舉權:目前是23歲才有被選舉權,依法可參選立委等民代公職。 「民進黨並非輸給國民黨、輸給中國因素,而是在長期執政中沒有向主要支持者們給出滿意的答案。」長期觀察兩岸三地政治情勢的野島剛,從外媒角度分析此次大選勝敗關鍵。 對此,青民協質疑中選會未完善選務人員的教育訓練,違反選舉公告的「領、領、投」流程,也可能降低複決的整體投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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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擴充《憲法》第17條有關「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等權利的意涵? 2013年開始聯合關注青少年權利的NGO、青少年團體、青年團體、學生團體、教師團體、家長團體、青少年與 社會公民組成青少年議題陣線,關注公投法 人團法等投票年齡及發起人年齡門檻降至十八歲議題。 隨著我們面對的議題愈來愈複雜,單一議案可能牽涉到不同領域,像是能源、食安公投。 不僅青年,連有社會歷練的人都需要花時間精力去了解,提早了解社會的複雜、學習分辨是非,對青年以及台灣的未來都有正面助益。 投票權18歲2023 因此在這個時代下,全民都需要更多民主、人權等公民教育,來幫助我們做出正確選擇,與跟自己不同立場的人溝通。 在台灣,日前於立法院所進行的朝野協商修憲提案上,雖然兩大黨對下降投票年齡的修法已形成初步共識,但由於中國國民黨堅持要將「18歲投票權」與「不在籍投票」等法案綁在一起,最後導致選舉權修法未順利通過,使台灣社會各界皆相當失望。

投票權18歲: 公民複決是什麼?

也就是說,當立法院再提出憲法修正案後,經公告半年後,應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 公投法也規定,立法院依憲法規定提出的複決案,經公告半年後,應於10日內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 選舉、罷免、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公民複決的投票權維持20歲,而一般公民投票的投票權年齡維持18歲,被選舉權23歲。 不過,如果「參與」真的指向「防禦性公投」的情形,那老問題又來了:17歲以下的國民為何不能參與? 而且「參與」公民投票從未出現在《憲法》第二章所定人民權利的規定中,那麼修憲者到底是有意在增修條文創設原先憲法未明文規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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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包括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核四存廢等重大政策的變動,都直接影響青少年的未來,他們卻因沒有投票權,而無權置喙。 而在高齡化社會,政黨為討好選民,往往競相提出包括年金、津貼等買票式的政策,導致債留子孫,這是世代不正義。 正當台灣今年為了要開放18歲公民權,而挑戰高門檻的修憲複決之時,日本在2015年修改《公職選舉法》,將選舉權從20歲調降至18歲,早台灣一步實現了18歲公民權。 該次修法的目的,除了符合國際潮流,並讓政治更加反映青年民意之外,更重要的是以推動修憲為目標的執政黨自由民主黨,將修憲公投的投票年齡訂在18歲,與《公職選舉法》間出現了不一致,因此決定連帶調降選舉權年齡。 當年美國能通過憲法增修條文第廿六條,保障十八歲以上國民投票權,是從二戰「十八歲徵兵」就開始醞釀「降低投票權」聲浪,加上越戰徵兵,累積社會普遍支持能量:要我們(與我們孩子)為國赴死,難道不該賦予其公民權決定國家政治?

投票權18歲: 通過門檻?

原因很多,例如:各黨一致同意,欠缺政治爭議,無法引起關注;它也無法造成各個年齡層的「共感」,因為十八歲投票權對這次選舉人(滿廿歲)沒直接影響,而十八歲到廿歲青年不能投票(且他們也未必支持);部分選民懷疑本案只是民進黨催票工具,有利民進黨,使他們不支持或欠缺興趣。 投票權18歲 由此可知普遍18歲青年對政治實在提不起興趣,現階段將投票年齡下修實在沒有意義。 投票權18歲2023 十八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公投未通過,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理事長林月琴說,反對者認為孩子不夠成熟、憂心被選舉權的問題,是...

自○五年開始推動十八歲有投票權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表示,世界上多數國家從一九六○年代起,陸續將投票年齡下修至十八歲;甚至在人口老化之後,相繼推動降低投票年齡至十六歲,以維持不同世代發聲的平衡。 台灣一旦下修投票年齡至十八歲,馬上多出六十四萬張選票,政治人物就須正視青少年權益。 由於《憲法》一三○條明文規定「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過去修憲曾有下修投票年齡到十八歲的提案,但皆不了了之。 不分黨派立委也先後在立法院提案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相關法案,中選會與內政部皆堅持必須修憲。 不過,我國修憲門檻非常高,修憲案須經四分之一立委提議,經四分之三立委出席、且出席立委四分之三投票通過後,再經公民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須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才行。

投票權18歲: 修憲高門檻,18歲公民權下一步怎麼走?

它指的是修改憲法中20歲才有選舉權的規定,將年齡限制下到18歲。 投票權18歲 這是立法院各政黨唯一有共識的修憲案,且在2020年,立法院已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將民法上的成年下降至18歲,預計在明年生效。 多年前內政部也曾指出,18歲是公民權行使的世界潮流,但如今台灣社會卻時常出現反對的聲音,理由包含了:年輕人思想不健全、教育程度不夠、沒有繳稅憑甚麼投票等等。 如果,這些真的構成不能投票的理由,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制定一條法律規定「智力測驗100受過大(專)學以上教育且有在繳稅的人才有投票權」呢? 我們可以很清楚制定這樣的法律是有多麼不合理,但卻用這些理由來剝奪年輕人的公民權。

因此,如果僅著眼於選舉的年齡,或許並無修憲的必要性;但從經由修憲取得憲法正當性,並將18歲的意義定錨於憲法中這兩點觀察,修憲實有其積極作用,並非毫無必要。 投票權18歲2023 設計年齡的意義在於,法律預設符合年齡者已具備足夠的能力,可以行使權利,同時也可以負擔義務。 反過來說,對於未達年齡者,固然會限制行使權利,但會相對減輕所要負擔的義務。 「不成熟就會太相信別人是朋友不會害他,然後對別人推心置腹;成熟就是要能辨別是非,不要人云亦云。」除了社會經驗可以加強看人的眼光外,在現代辨別資訊真假的能力也非常重要。

投票權18歲: 修憲複決通過門檻是什麼?

從國中一路開始在校爭取服儀、校園民主,坦言老師對她另眼相待,負面的那種。 「也就是傳統的想法,啊你就是學生,你不能好好念書嗎?搞這些幹嘛?」但她話鋒一轉,談到聯盟一位友人,跟家人決裂,還未開始和解的歷程,好像又顯得自己比較幸運些。 根據104人力銀行最新出具的《民生消費產業人才白皮書》中可以發現,五大民生消費產業今年第一季平均每月短缺38.2萬人,創歷史新高,其中餐飲業每月短少17.1萬人位居第一,而住宿服務業每月短少2.7萬人也緊追在後。

若以2020年總統大選的選舉人數換算,也就是說必須超過965萬有效票才能通過。 投票權18歲 投票權18歲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須經立法委員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才算通過。 修憲重點是下修選舉年齡門檻,讓18歲以上的國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民投票、參選公職人員等權利。

投票權18歲: 公民權修憲複決 投票資格、年齡、通過門檻一次看

而近年,國會黨團之間也開始有意修法,將投票權下修,也引起了廣泛的論。 6月下旬開始,每周至少3天,高雄學生民主聯盟(下稱高學盟)成員會帶上手板、麥克風等簡單器材,頂著豔陽站在高雄市各主要幹道交會處,呼籲路過行人與車輛,能在今年11月26日九合一選舉當天,對攸關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案,投下同意票。 「我們要盡最大的力量,爭取我們本應擁有的權利。」今年初才滿十八歲、但倡議十八歲公民權已超過兩年的高學盟副理事長洪羽臻說。 NGO與公民社會針對「選舉權、被選舉權、修憲門檻」及「未成年/限制行為能力」價值共同商議研討,為民主的台灣、正義的未來尋找出路,並針對各主題討論提出的方案選項,進行投票表態。

  • 長期從事人權研究的台大公衛所助理教授兼法律白話文資深編輯李柏翰表示,台灣的人權教育尚未落普及,除了人權教育外,情感教育也公民養成非常重要的一部份。
  • 管碧玲也強調,民進黨沒有多數暴力,限期是為了年底的複決,讓18歲、19歲成年人下次有投票權,限議題是現在只有18歲公民權,是唯一有四黨共識。
  • 我們相信追求獨立必定可以作為一種左翼價值來實現,亦即解決當前體制肇因於政權外來性與不合理性所帶來的種種分配不正義、文化壓迫與在地視野之極端匱乏。
  • 在網路上常見的反對意見包括「18歲青年大多未經社會歷練、心智不夠成熟、決策力不足」;就算不是直接反對「18歲公民權」,也認為現階段的「學校公民教育不完善」,青年在投票前沒辦法獲得深入的知識及對公民權的認知,認為「應該以先推動公民教育為首要任務,而非直接修憲」。
  • 她不斷向我道謝,我可能是她交手的長輩當中暖心的那一掛,我想著。
  • 憲法學者、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胡博硯觀察,因本屆選情冷,投票率低在選前就可預見,且18歲公民權為單一題目修憲案,過於單純導致沒刺激感和驚爆點,社會討論度極低,民眾也不在乎一個只下修2歲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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