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的話,依照《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民投票案通過的話,主管的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結果,且立法院應咨請總統公布「憲法複決案」。 再來,《公民投票法》規定,普通公投的投票年齡是 18 歲,可是對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憲法》本文,修憲公投的投票年齡則為 20 歲。 依據《公民投票法》規定,普通公投只要「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 1/4 以上」,就會通過;比起修憲公投要累積965 萬票,來得簡單許多。 去(2021)12月18日舉行的公投,台灣民眾否決了國民黨提出的「公投綁大選」,當時民進黨為了反制國民黨提案,以鋪天蓋地的方式宣傳「公投綁大選」是絕對「弊大於利」。 公投結果才剛出爐,如今民進黨又使出「時空環境不同之術」,力拚修憲複決綁九合一大選,無論對其選情或修憲主張來說,可收相互拉抬之效、無往不利。 2005年第七次修憲,一舉拉高修憲門檻,須經立委四分之一以上提議,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以上決議,公告半年後交由公民複決,其中有效同意票還要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才算通過,門檻比蔡英文2020年獲得破紀錄的817萬票還高。
降低投票年齡運動又稱18歲公民權運動是指臺灣自1994年起至今,由各不同的政黨、公民團體、青年組織或個人,推動下修選舉權與公民投票20歲的投票年齡門檻的政治及社會運動,後衍伸包括:被選舉權年齡、集會遊行發起人年齡、人民團體發起人年齡等涉及公民權利的年齡門檻。 因多數運動的主張皆為將年齡門檻從20歲下修至18歲,故又被稱為18歲公民權運動。 台灣的設計與日本相近,必須經過四分之一立委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才能正式提出憲法修正案;送交公投時,有效同意票需超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才能通過。 換言之,只要國會裡有超過四分之一的立委反對,憲法修正案將無法跨出立法院大門。 長期倡議18歲公民權的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指出,儘管主要政黨皆已明確表態支持修憲,但就他觀察,965萬票仍舊是極高難度的挑戰,因為許多民眾並不清楚年底選舉同時要進行公民複決。
修憲門檻: 民進黨再倡修憲 趙少康:台獨黨應推「台灣共和國」才對
畢竟,事實就是,現在在台灣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誕生於1946年的南京,由當時來自全中華民國各省份的制憲國大代表產出,經歷了各種顛簸,包括遭到戒嚴與動勘體制的凍結,再終於隨著修憲過程緩步調整。 過去,是由「國民大會」在擔任修憲職責,但現在修憲,改需經全民投票複決。 第一次修憲是 1991 年,響應了野百合運動推翻萬年國大的訴求,終於開始全面改選中央民代,並且讓《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走向末日。 1999年第五次修憲時,因為國大代表們「自肥」延任自己的任期,後來被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讓那次修憲失效而不算入修憲次數。
若本案不通過,選舉、罷免、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公民複決投票權行使年齡仍維持為20歲,其他公民投票投票權行使年齡為18歲。 青年要參政,卻面臨修憲高門檻,目前立法院各黨團對議題有高度共識,上會期便陸續送版本,預計這會期就會處理。 游錫堃日前也在臉書發文,表示立法院院會已通過成立修憲委員會的提案,並預告委員會名單將於9月30日出爐。 修憲門檻2023 立法院開放國會成員、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指出,2005年修憲時,世界許多國家年輕人,都和台灣一樣,18歲不能投票,但到了今年,全球76個完全民主、部分民主國家中,僅剩台灣、突尼西亞與新加坡3個國家,投票年齡維持在20歲以上。
修憲門檻: 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
在學務實務方面,關注學生品格教育、服務學習、社團輔導、學生自治與權利。 現任中華學生事務學會副理事長、臺灣服務學習學會理事(曾任秘書長)、中華學生社團教育學會監事。 修改憲法的過程一般都是先由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修憲建議(具體的修憲提議內容會在報紙上向社會公布),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後,以常委會的名義提出憲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全體會議審議,最後由全國人大正式表決。 由於美國是聯邦制國家,為了充分尊重各個州的主權,憲法的修正必須獲得國會參眾二院2/3以上議員同意後,經超過3/4的州議會(目前為38州)批准,憲法修正案才正式在全國生效。 而前述這些都是由國大代表來決定,但就在 2022 年 修憲門檻 11 月 26 日,這次憲法修正案就可以讓全民(只是,確診者似乎被排除在所謂全民之外了)一起投票決定,真的是非常有意義的時刻,也是很多人和團體非常長期努力推動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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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憲複決讓社會重新審視憲政改革以及青年參政議題,不論結果是否通過,都將在台灣的政治史上留下重要的意義。 葉大華表示,我國年滿十八歲就須負完全的刑事責任、服兵役,滿十六歲可合法工作並繳稅,但要到二十歲才有投票權,這是權利與義務不對等。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曾為文表示,《刑法》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保護兒少的法規,多以十八歲為分界;公務員與司法官考試也以十八歲為應考年齡,為何足以擔任司法官的人,還沒有投票權?
修憲門檻: 修憲
以德國修憲程序為例,雖須國會兩院三分之二同意,但不用經過公民複決。 而日本修憲門檻也須國會兩院三分之二同意,搭配簡單多數的公民複決即可,並未設下同意票數門檻。 在民意及輿論的壓力下,2004年8月23日立法院通過修憲案,增訂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任務型國大則在2005年6月7日複決完成。 此次修憲案綁的是地方選舉,投票率普遍會比中央選舉低,且中選會今年11月22日公布修憲複決案投票權人數近1924萬人,公民複決須有約962萬人以上同意才能成立,能否順利過關是一大挑戰。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也說,台灣將在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對於年輕人來說,在政治的結構上面,反映自己的權利是刻不容緩。 贊同修正第9條的理由,59%主張應在憲法中明確規定自衛能力、19%認為應可允許參與以聯合國為主的軍事活動,也有約8%認為應明定放棄包括自衛隊在內的軍事能力。 NHK於4月23日起進行3天民調,結果顯示,日本民眾有33%認為有必要修憲,20%認為不必修,42%沒有意見。 與去年同期相較,贊同修憲比例幾乎沒有變化,認為不必修憲的比例下降4個百分點。 日本共同社報導,首相菅義偉率領的執政黨自民黨有意修憲,包括在憲法第9條明白記載自衛隊相關規定。 菅義偉曾在3月的自民黨大會上說,修憲是自民黨的基本方針,不過與積極訴求修憲的前首相安倍晉三不同,菅義偉並未訂出完成修憲的期限。
修憲門檻: 韓國瑜表態了! 支持18歲公民權
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案前6次修憲案,立法院及國民大會皆具有修憲提案權,但僅有國民大會有複決權。 第6次修憲案時,立法院成為唯一可以發動修憲的提案機關,但仍須經由國民大會複決。 此次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是台灣憲政史上首次進入公民複決程序的修憲案。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在2019年10月指出,第9屆立法院仍有8個18歲投票權相關修憲案躺平,遲遲未組修憲委員會。 且認為總統蔡英文若維持2017年的主張,把18歲修憲案與總統制及內閣制議題綁住,將會走上2015年修憲失敗的回頭路。 2014年3月許多未滿20歲者參與太陽花學運,展現出青年的公民意識及政治參與,讓調降投票年齡的修憲議題再度於政黨間掀起討論。
可能很多人聽過「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那麼,如果這個保障書可以輕易修改,這樣的保障就不大可靠了。 許多國家的憲法是從三輪馬車時代,用到現在有自駕車的時代,除了技術進步也有觀念變遷,隨著時代變遷,很可能會有一些社會現況的變化需要反映在憲法的內容之中,那麼,憲法就可能有修正的必要,例如與時俱進地新增權利。 修憲門檻之所以訂定這麼高,原因之一就是避免重蹈浮濫修憲的覆轍,必須是台灣朝野與社會有高度共識的議題,才可能通過修憲關卡。 若非如此,非但修憲一再成為台灣政黨惡鬥的標靶,同時在民粹催化和民意變化的情形下,牽涉法理台獨的領土、國號變更等敏感性議題,勢必成為政客操弄的對象,一旦跨過了台海紅線,更將陷入萬劫不復的危機之中。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於1月22日,在國民黨立委持續缺席情況下,將初審通過的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送出委員會,提請院會討論。
修憲門檻: 社會與公眾
然而,這些青少年卻未被賦予完整的參政權,「權責不相符」成了部分人的疑慮,也形成具公投權、能服公職,但尚未有選舉與被選舉權的矛盾局面。 她說,18歲公民權是攸關世代正義的關鍵問題,現在所決定的每件事與政策,都會對未來10年、20年甚至50年的世代產生重大影響;然而政策擬定過程,最有可能被影響的未來世代,卻彷彿被消音一樣消聲匿跡。 謝衣鳯呼籲,18歲公民權已是世界潮流不可抵擋,台灣已經落後世界太久了,不應該再等,各黨此次宣傳與動員更須齊心協力,不能打假球。 多年的服務經驗也讓伊甸深刻理解,唯有以「家」為核心去了解、去協助,才能提供照顧者與身心障礙朋友適切的服務。
然而,基於二戰結束的歷史經驗,國際社會對日本軍國主義仍有疑慮,而所謂的國防力量,依舊是受制於以防禦為優先的自衛地位;換言之,在憲法上的規範,日本沒有發動戰爭權,被動防衛不利於國安,讓安倍及自民黨相當憂心。 修憲門檻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今天是行憲74週年,為修憲鋪路的國民投票法修正案已在國會審議中,是否會在黃金週連假後的本月6日進行表決,成為關注焦點。 不過假如未來修憲委員採取「包裹表決」,也就是所有修正的內容必須「一起決定改或不改」,假設某黨要修A提案,但就必須答應另外一黨的B提案。 這樣下去到最後,可能因為各黨都因為自己想要的議題沒取得共識,反而連有共識的議題都修不了,最後就是都什麼都沒修成。 時代力量也同樣主張18歲公民權、廢考監院、降低修憲門檻3個修憲訴求。 黨團呼籲《憲法》應該與時俱進,將修憲權還給選民;立委邱顯智透露,修憲的機會很腩得,應該務實一點先做能做的。
修憲門檻: 修憲複決投票指南QA:九合一不只選公職,還有一項「18歲公民權」投票到底是什麼?
而且國民黨亦有人指此舉為時任總統李登輝發表特殊兩國論的開端,為國民黨在2000年總統選舉中分裂種下遠因。 至今憲法七次增修皆由國民大會通過;依照2005年(民國94年)所完成之第七次增修,往後之憲法修正及領土變更程序改為由立法院提出並經過半數自由地區的選舉人投票同意生效[2]。 「這是唯一一個在這麼高的修憲門檻下,最有共識的議題(18歲公民權),如果連這個議題,都無法通過,那代表我們的憲法,已是一個僵固到無法修改的憲法了。」張育萌說。 11月26日的投票除了選出縣市長、議員、里長等,還有一個18歲公民權修憲公投,目的是要下修選舉年齡門檻,讓未來滿18歲能投票和參選公職。 公民投票法107年修正時,已將公民投票權的年齡下修為18歲;民法110年修正公布也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與應負刑事責任、行政罰責任的完全責任、兵役法起役年齡均同。
「候選人大多不會針對青少年權益提出政策,端出來的牛肉大多是托育政策、老人長照或是交通建設。」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理事長林月琴指出,下修投票年齡不僅順應國際趨勢,台灣社會的年齡結構也正在轉變,需要讓更多年輕人有機會在政治上表態、反映自身權益。 「如果我們同意他成家立業、使用危險交通工具,那為什麼不覺得他可以投票?」台灣在2020年通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2023年正式實施後,《民法》、《刑法》成年年齡統一訂為18歲。 林月琴認為,未來18歲公民須承擔納稅、服兵役等義務,同時在法律上也須負完全的刑事與民事責任,卻獨漏投票參政的權利,實為壓抑了青年族群的聲音。
修憲門檻: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現在的門檻就是修憲修出來的(註二),且既然叫《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那變動的方式,就不會直接增刪本文,而以採用「增修條文」的模式,指明《憲法》本文哪些條文被凍結、不再適用。 修憲門檻 有效同意票要過選舉人的半數,也就是所有可以投票的人裡面,要有一半以上的人去投同意。 嗨,2022年的選舉將至,但似乎很多人都不知道這次也要投修憲案──甚至,不清楚這是台灣史上第一次的修憲公投。 婦女新知基金會也支持於憲法中加入防衛條款,希望能藉此預防保守團體的反動,藉由修憲導致性別平等、人權的倒退。 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也呼籲,立法院在憲改上應重視性別平等及人權相關條文,期待憲法條文能更加明確界定性別平等原則的意涵,揭示所有因性別、性傾向及其他因素交織的歧視或不利益皆應被禁止,並規範國家應有積極作為,來消除所有歧視、促進實質平等。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不是滿20歲才可以有,因為憲法是『賦予權利』的,所以憲法沒說18歲不可以喔!以憲法的進步精神來講,這並沒有違憲。」林于聖強調。
中選會說明,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辦理投票期限,憲法增修文第1條第1項已明定,應於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公告半年後,於3個月內辦理複決投票,係屬憲法特別規定,不受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1項有關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每2年舉行1次規定之限制。 洪申翰表示,相信還是有部分人質疑18歲是否有能力投票,但去年台灣桌球好手林昀儒19歲首次參加奧運,就拿下桌球混雙銅牌、男子單打第4名;過去拿下國際知名的「英特爾青年科學家獎」的蘇意涵,當年也僅17歲。 他說,兩人當時都還年輕,就已推著台灣大步向前走;另外,回頭看台灣民主轉型重要時刻,青年世代也未缺席,包含野百合學運、太陽花學運,及後來的反課綱運動,除大學生投入,也看到高中生驚人的行動力。 2022年4月15日中選會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日期,訂於2022年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17][18]。 此次「18歲公民權」是台灣政治史上首次有修憲案走到公民複決程序,雖未通若,仍具有指標性意義。
修憲門檻: 修憲有多難?8次修憲首次公民複決?
台灣面臨了少子化,未來選民結構將改變,目前制度將讓青年的意見難以透過民主選舉機制實現,為避免資源分配傾斜,也為符合世代正義、保障參政權,有必要下修公民權年齡。 政治人物年輕化也是世界新趨勢,像是法國總統馬克宏39歲當選總統、智利總統柏瑞克(Gabriel Boric)則是35歲贏得總統大選。 張育萌表示,修憲通過只是降低被選舉權到18歲,但主文中已經寫清楚「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的例外條款,仍可透過法律將被選舉權年齡訂比較高,不用擔心未來國家從上到下,都是18歲的人在擔任公職。 曾銘宗表示,雖然有成員質疑民進黨修憲是為了一黨之私,但審慎評估後支持。
- 拜登就任美國總統後,美方促談壓力更大,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最近除要求北京不要在軍事上對台灣施壓之外,也呼籲大陸與台灣「民選代表」(democratically elected representative) 展開對話。
- 根據壯闊台灣聯盟今年8月23日發布的民調,支持18歲公民權修憲案且願意去投票的比例為39.5%,距離通過門檻還差了10.5%,相當於200萬票以上的差距。
-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台灣公民須年滿20歲才享有選舉權,這與全球近9成國家──包含中國在內──將投票法定年齡定為18歲,存在明顯落差。
- 台灣在2017年成功推動18歲公投權,並於2020年底通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訂於2023年元旦正式實施,唯獨18歲公民權入憲礙於修憲門檻高,而難以達成。
- 在經歷「文化大革命」時期,包括廢除國家主席的兩次修憲後,現行的八二憲法於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以3037票贊成、3票棄權表決通過,並於當日公布施行。
- 要通過這兩道程序高檻頗為不易,民調結果指出有50.7%過半數的民眾認為不會太高,僅31.6%的民眾認為修憲門檻太高。
- 又國民大會所欲增修之條文,雖與憲法本文屬同一位階,然而大法官指出憲法中有些基礎價值係整部憲法之所以存在的根基,若容許修憲者予以修改,將造成整部憲法的崩解,不再是原本的中華民國憲法。
黃嵩立重申符合聯合國《巴黎原則》的 NHRC 應為功能獨立之機關,其委員應反映社會之多元組成,而委員行使職權之獨立性與有效性應受保障,包括合適之任命程序、任期保障、充足資源、獨立研究問題及提出建言之權力。 關於原民選制,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 Yapasuoyngu Akuyana 指出現行選舉結構,原住民選民只能投票給全國不分區的原住民籍立法委員。 而原住民籍立法委員礙於選民需求之現實與選票壓力,將主要心力放在族人陳情、爭取經費、基礎建設等工作上,使針對實踐原住民族集體權之立法修法工作幾乎停滯不前達 20 年,嚴重侵害原住民族人之權利。 雖然朝野對下修投票年齡皆樂觀其成,但民眾對於18歲青少年心智是否成熟、能否為自己所做的決定負責,意見仍存在分歧。 根據台少盟調查,1960年代起英國、德國及美國等西方國家基於權利與義務應對等的主張,陸續將投票年齡從21歲降至18歲。 但是若詢及憲法第9條要不要修,則只有28%認為應該要修,32%認為不用修,36%沒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