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林男宣告放棄蘇打綠商標所有權,被視為雙方和解,青峰等人終於拿回蘇打綠團名。 同年5月,入圍第22屆金曲獎最佳作詞人(吳青峰〈十年一刻〉)、最佳單曲製作人(林暐哲〈十年一刻〉及最佳專輯包裝設計(謝富琇《十年一刻》)。 曾擔任名模Akemi香月明美及俄羅斯女藝人安妮經紀人趙崇伶,2017年到2018年間,四處向親友佯稱,邀請韓國偶像團體「VIXX」來台舉行演唱會,詐得投資款共約1600萬元,趙崇伶3度被起訴詐欺等罪之後,拿出一份獲得演唱會授權的協議書自清,卻被法院查出協議書造假,台北地檢署16日再起訴趙涉偽造文書罪嫌。 林暐哲主張自己擁有「蘇打綠」商標,並控告青峰未經授權,就公開演唱、出版專輯《太空人》內單曲「歌頌者」、「巴別塔慶典」等12首歌,蘇打綠為此一度改名「魚丁糸」,青峰也因此被檢察官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
[3][4][5]2022年5月30日,林暐哲發布聲明宣布放棄蘇打綠商標[6]。 不過法官最後認為蘇打綠團員雖然與林暐哲公司的經紀合約已經終止,不過蘇打綠的註冊商標仍屬於林暐哲公司,「基於合法有效之合約取得商標權利」,蘇打綠團員最後敗訴,林暐哲更狠酸團員改名魚丁糸是「自知理虧」,不過6人也決定會再繼續上訴,爭取把團名要回來,不過短期內只能以「魚丁糸」的名字繼續活動。 「蘇打綠」吳青峰等6位團員因與前經紀人林暐哲鬧翻,只能改名「魚丁糸」重新出發,魚丁糸向林所屬公司提告要求返還「蘇打綠」商標,官司纏訟多時,但本月中二審仍敗訴。 林暐哲昨(30)日突然宣布:「我決定放棄商標的所有權,並祝福這個名字有更好的未來」讓外界相當震驚,律師林智群則認為,林暐哲做出漂亮的決定。 該案法院認定的事實是,蘇打綠於93年4月27日與「林暐哲音樂社」簽屬經紀合約,由「林暐哲音樂社」擔任蘇打綠經紀人,並於96年12月6日續約,合約期間延長至103年12月31日止。
林暐哲蘇打綠: 魚丁糸奪回「蘇打綠」順啦!敲金鐘噴淚心境全說了
因此6名團員請求法院確認,蘇打綠與林暐哲音樂社的經紀關係已不存在,且林暐哲音樂社應將由吳青峰手寫創作的「蘇打綠Soda green」商標轉讓返還。 不過林暐哲音樂社則辯稱,蘇打綠並不否認曾與其簽署經紀合約,甚至知情「蘇打綠Soda green」商標在2017年被註冊,尤其林暐哲在2018年還申請延展獲准,因此應該持續擁有「蘇打綠」的商標到2028年,音樂界各樂團的商標也都由經紀公司擁有。 「蘇打綠」樂團主唱吳青峰與恩師林暐哲因「歌曲著作權問題」對簿公堂,遭求償800萬元侵權損失和刊登判決結果,刑事部分,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青峰以及其唱片公司哈里坤的狂歡公司;民事部分,智慧財產法院今(16)宣判「林暐哲敗訴」,全案仍可上訴,至於青峰在民事能夠勝訴的原因,全是因為「這份聲明」。 《蘇打綠》是台灣獨立音樂樂團蘇打綠於2005年9月3日發行的第一張正式專輯,音樂類型主要為搖滾及抒情歌,在這之前,蘇打綠已經發表了三張單曲。 由於是蘇打綠第一張完整的專輯作品,所以不少人認為此張是最能代表蘇打綠風格的專輯,而蘇打綠也靠此張專輯入圍第17屆金曲獎最佳樂團獎,但並未獲得該獎項。 另外,專輯中不乏許多蘇打綠出道前即創作出來的歌曲,因此其中就有作品在出道前曝光及得獎,例如〈窺〉是主唱青峯人生中所寫下的第一首歌曲,此曲在專輯發行前就曾在2001年參加《少年ㄞ國》合輯。
2006年,第二張錄音專輯《小宇宙》於10月20日發行,並於同年12月在簡單生活節活動於天空舞台演出,之後與阿霈樂團在自由時報演唱會表演,隨後於12月15日與同唱片公司的阿霈樂團推出《我的未來不是夢》公益單曲。 2001年4月,蘇打綠由主唱吳青峰(青峰)、貝斯手謝馨儀(馨儀)和第一任吉他手新哥組成,鼓手史俊威(小威)是馨儀泳隊的學長,聽了青峰的demo決定加入。 隨後由於報名金旋獎的關係,由鼓手小威認為符合樂團音樂特質的「蘇打」(舒爽氣泡的清新感)和青峰所喜歡的「綠」決定了團名「蘇打綠」。 [11] 同年5月參加了政大第18屆金旋獎,以當時唯一練習的創作曲〈窺〉演出,獲得樂團組最佳人氣獎,6月被第18屆金旋獎評審應蔚民挖掘,參與角頭音樂《少年ㄞ國》合輯,收錄的歌曲即為〈窺〉。
林暐哲蘇打綠: 魚丁糸拿回「蘇打綠」!律師親曝好消息「名字是重要的啊」
據悉,蘇打綠2015年和德國指揮家Bernd Ruf所率領的交響樂團跨國合作,沒想到效果出奇好,不僅讓青峰與國際接軌,也讓團員們因此收入暴增,因此休團仍有足夠的安家費用。 但法官審酌蘇打綠歷經諸多團員變動,及「蘇打綠的其他團員現在在想什麼」、「有人可以不GOOGLE講出蘇打綠全部成員嘛」等網路文章可證,大多數消費者無法將6名團員與蘇打綠產生連結,因此6名團員主張共有姓名權,並非事實。 有了商標、專利、版權的專享權便有了主動權,面對侵權者便有有效的證明進行控告,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最大程度降低自身的損失。 但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版權不在自己手裡,再用S.H.E團名進行演出的話,就會引來侵權糾紛了。 為何要拋棄原本如日中天的「蘇打綠」名稱,去打造一個全新的名稱呢?
- 2004年5月,於政大的School Rock活動時發行了第一張單曲《空氣中的視聽與幻覺》,從此開始活躍於華語流行樂壇。
- 至於林暐哲主張吳青峰在臉書批評他而請求商譽受損賠償部分,法官認為,林暐哲所主張受批評對象是他個人,而非公司,自不應由公司出面請求賠償;且公司是法人組織,實務上認公司名譽受損,無精神上的痛苦可言,不能因青峰批評林暐哲,即據此推定林暐哲的公司商譽受損。
- 隨著知識產權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高,我們需要從長遠角度上做好商標布局,一定不要忽視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以免日後因惡意搶注或是侵權而造成不可衡量的損失。
- 案經上訴二審,智財法院今天(4月1日) 指出,二審合議庭見解維持原審結果,認為吳青峰與林暐哲之間,在107年12月31日便已合意終止版權合約,吳青峰並未侵害林暐哲的著作財產權,上午9時25分宣判駁回林暐哲的上訴。
- 我一心只想透過法律就合約本身進行討論,所以過去這幾年對媒體不發一言,希望原本是公司內部的家務事,能夠透過法律以協商的方式解決。
11月17日,發行第三張單曲《Believe in Music》,該單曲為the Stage表演時的錄音專輯,並於11月、12月先後參加硬地音樂展及政大School Rock II演唱會。 法院亦於判決中表示,縱不論合約資格主體問題,依照續約之約定,雙方對周邊商品及蘇打綠團名等使用獲利之分配有詳細約定,可知「林暐哲音樂社」或「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取得商標之目的在於獲得一己之商業利益,而非為蘇打綠取得商標,故無民法第541條第2 林暐哲蘇打綠 項之適用。 因此,蘇打綠請求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將商標移轉為蘇打綠團員共有並無理由。
林暐哲蘇打綠: 演唱會製作
對此,蘇打綠的委任律師表示,仍會繼續代表6位團員,幫他們爭取取回「蘇打綠」的商標。 蘇打綠樂團2003年在貢寮海洋音樂祭被林暐哲挖掘,隔年發片後開始活躍於華語流行樂壇。 林暐哲蘇打綠2023 青峰曾獲得金曲獎「最佳作曲人獎」「最佳作詞人獎」等獎,出色歌藝與創作才華更獲陳奕迅、張惠妹、蔡依林等天王天后青睞。 報導稱,吳青峰所屬唱片公司回應:「2人已於去年12月31日結束合作,也發表過共同聲明,提告應是一場誤會,希望能趕緊把誤會釐清。」而林暐哲未接電話。 而目前蘇打綠商標被註冊項目多達41項,因此不一定每一個項目都有使用;若「蘇打綠」真的提出申請的話,則法規規定,商標權人(林暐哲音樂社)負有證明使用商標的舉證責任,如果註冊商標權人沒有對廢止申請進行答辯,其商標註冊將會被廢止。
林暐哲指出,蘇打綠官方網站的網域是他委請馨儀從國外網站買來的,帳號密碼均由馨儀保管,但在青峰單飛後,馨儀未經他同意即擅自更改帳號密碼。 而商標法也有規定,註冊商標若持續3年未使用,就有被廢止註冊的風險,且「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廢止沒有使用的註冊商標,因此蘇打綠可以提出「廢止」主張。 如今傳出蘇打綠將解散,蘇打綠經紀人林暐哲表示,團員們現在都有自己想做的事,青峰持續在寫歌,也不諱言,團員們的音樂素養的確有高低落差,但都有基本實力,只是努力的方向不同。 吉他手家凱結束冰島的旅程,就到美國短期進修吉他,而貝斯手馨儀目前則忙著,協助阿龔將在3月舉辦的音樂會,在此之前阿龔人在德國一圓留學夢。 木吉他手阿福則積極推動「華山站貨場」,打造都市樂園承接燈會活動;鼓手小威舉辦個人攝影展、投資髮品,投注許多金錢和心力,曾自豪表示:「收到的回應都很好」,當爸的他近期也宣布即將迎來第二胎。 他們成軍13年粉絲無數,休團至今1年人氣不減,6日卻爆出背後另有內幕,其實團員早已各奔東西,主唱青峰也將單飛推出個人專輯,還有唱片圈人士爆料,蘇打綠合體遙遙無期,消息曝光震驚娛樂圈。
林暐哲蘇打綠: 林暐哲棄「蘇打綠」商標權,不代表魚丁糸獲全勝?律師指1處值得玩味
2015年9月23日,蘇打綠宣布將於同年11月4日發表韋瓦第計畫最後一張專輯《冬 未了》。 製作人林暐哲並在金曲獎頒獎結束後宣布,蘇打綠將休團三年,追逐各自的夢想。 2007年11月2日,蘇打綠發行第三張專輯《無與倫比的美麗》,並在隔日(11月3日)舉辦的《無與倫比的美麗》小巨蛋演唱會中連唱5小時刷新小巨蛋的演唱紀錄,並成為第一個在小巨蛋開唱的獨立音樂藝人。 同時發行演唱會周邊商品:「無與倫比的美麗T-Shirt」、「蘇打曆」、「蘇打誌3(Sodazine 3)」。 12月8日,蘇打誌3發行(Sodazine 3)(內含《無與倫比的美麗absolutely beautiful version》單曲),12月18日,出席香港Wild Day Out Pub 林暐哲蘇打綠2023 Party演出。 蘇打綠主唱青峰(吳青峰)在1998年8月,和恩師林暐哲音樂社公司簽下演出經紀等3份合約,青峰的詞曲創作等音樂著作都專屬林暐哲所有,2018年底,2人發布共同聲明表示將要分家,但雙方其實早就針對青峰多年來創作的275首歌曲版稅收益發生嫌隙。
- 早先蘇打綠主唱吳青峰被昔日經紀人林暐哲控告,雙方為了歌曲著作權以及合約問題走上官司,求償800萬元,去年6月青峰獲判無罪,林暐哲也決定撤告,不過由於「蘇打綠」正名商標權還在林暐哲手上,因此而後6人改以「魚丁糸」繼續活動。
- 蘇打綠(粵拼:sou1 daa2 luk6;英文:Sodagreen,分身樂團魚丁糸)係2001年成立嘅臺灣樂團。
- 此外,6名團員主張蘇打綠是由團員共同發想、定名而成,並作為藝名及團名使用,持續投入時間、心力,已使蘇打綠等同於上訴人,形成密不可分的關係。
- 林暐哲於9月1日放棄對吳青峰一案的上訴,同時撤告對謝馨儀的指控。
- 檢方表示,吳青峰於107年10月26日以存證信函通知林暐哲音樂社將不續約,林暐哲音樂社在去年4月2日、4月9日以存證信函告知吳青峰,因為吳青峰未在合約屆滿前3個月前提出反對,合約仍然有效。
- 法院指出蘇打綠於93年4月27日係與「林暐哲音樂社」簽署經紀合約,被告公司與「林暐哲音樂社」為不同法律主體,「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並未承繼「林暐哲音樂社」之經紀合約之權利義務,被告公司與蘇打綠間並無經紀契約法律關係。
法院指出,6人的名字分別為何景揚、史俊威、吳青峰、謝馨儀、龔鈺祺、劉家凱,無一人名為「蘇打綠Sodagreen」,且至今仍未見具體說明究竟渠等以何種法律依據如何共有「蘇打綠Sodagreen」此一名詞,故無法採信6人享有團體之姓名權、人格權。 林暐哲反駁,註冊「蘇打綠Sodagreen」商標公告至今已超過十餘年,均由自己申請及維護,況商標之註冊均已超過評定之法定5年期限,不得再行爭執不可註冊商標或應予撤銷事由。 檢方認定,吳青峰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第91之1第2項及第3項、第92條等罪嫌,請法院分論併罰。
林暐哲蘇打綠: 蘇打綠
根據《聯合報》報導,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向北檢提起告訴,指控蘇打綠已將所有創作歌曲的著作財產權,全都讓給他,但青峰卻在未獲得他及所屬的公司同意下公開演唱,因此對吳青峰、哈里坤的狂歡有限公司及公司負責人廖碧珍提告。 林暐哲蘇打綠2023 也就是說只要林暐哲不同意,吳青峰就不能唱自己所創作包括〈小情歌〉等逾270首的歌,此舉讓11月23、24日青峰在高雄巨蛋演唱會面臨無歌可唱危機,蘇打綠明年復出的計畫恐都成泡影。 蘇打綠復團計畫恐面臨無歌可唱困境外,未來也有可能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 經濟部智慧局商標系統顯示,「蘇打綠」商標已被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註冊,註冊項目高達41種,幾乎涵蓋大部分商品及商業行為。
而「蘇打綠」另在台北地院提告林暐哲「返還商標」、「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法官今(8)日認定雙方經紀關係不存在,但「蘇打綠」商標部分,判原蘇打綠成員敗訴。 金曲樂團「蘇打綠」與前經紀人林暐哲師徒決裂,林暐哲認定擁有蘇打綠多首歌曲著作權及商標權,因此吳青峰「唱自己的歌」挨告違反著作權法,刑事部份一審正在進行,民事日前二審勝訴免賠。 蘇打綠另在台北地院提告林暐哲音樂社請求「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返還商標」,法官今也判決確認前者成立但其餘駁回,商標權沒有移轉返還,6名團員仍舊要不回「蘇打綠」團名。
林暐哲蘇打綠: 蘇打綠討商標再吞敗 二審維持原判決
由主唱青峰領軍成立的天團「蘇打綠」在2018年與前經紀人林暐哲決裂,改名「魚丁糸」重新出發。 團員6人也向林暐哲經紀公司提告,請求返還商標團名「蘇打綠Sodagreen」。 智財法院認為有網友提出「有人可以不GOOGLE講出蘇打綠全部成員嘛」,認定大多數消費者無法連結6人與「蘇打綠Sodagreen」,二審再判6人敗訴。 根據中央社,全案緣於,青峰前經紀人林暐哲不滿青峰違反「詞曲版權授權合約」,公開演唱已授權的音樂著作,到台北地檢署提告。
原定於蘇打綠日(5月30日)舉辦成軍演唱會,受疫情升溫影響,故而取消。 6月25日推出單曲〈終點起點〉YouTube上的《終點起點》;7月30日公佈首張專輯名稱為《池堂怪談》。 [49]9月1日,前經紀人林暐哲對青峰的官司放棄上訴以及對馨儀撤告[50],但蘇打綠商標權仍在前東家身上。 鼓手史俊威創立「樂沐, LeMood(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洗沐品牌[31],成為第56屆金馬獎合作指定髮品。 除此之外,阿福也成立「福桑娛樂」培育新人,旗下有鹿洐人樂團[38]。 鋼琴與中提琴手阿龔與貝斯手馨儀合作,籌辦阿龔個人音樂會《預期未來》、《人工幻境》等。
林暐哲蘇打綠: 魚丁糸爭「蘇打綠」商標吞二連敗 網友「一句話」成關鍵
法官另依據商標法規定,林暐哲取得註冊商標權時無須6人同意,縱使6人不同意,只要超出5年評定時間,便不得再爭執註冊商標的權力歸屬,因此認定「蘇打綠」並不為吳青峰等6人所擁有姓名權,且觀看六人簽屬合約,上頭皆是簽署「吳青峰」等名,並非簽署「蘇打綠」因此駁回吳青峰等6人上訴。 林暐哲(英語:Will Lin,1965年6月6日—),台灣流行音樂製作人、詞曲創作人、編曲家、歌手,Bones & Teeth樂團的主唱,Baboo樂團的主唱兼吉他手,黑名單工作室前成員。 這意味著,未來數年市場對擁有數位技能的員工的需求將保持強勁,且擁有越高階的數位技能,在招募市場中就越佔據主動權與優勢;不過,隨著Gen AI等新興技術崛起,企業對於基礎數位技能的需求也逐步擴大,成為眾人踏入雲端領域的絕佳機會。 蘇打誌(Sodazine)為蘇打綠至今主要的發行書籍,描述蘇打綠各專輯中歌曲的意境還有編曲過程及參與的樂器、曲風,也會穿插一些照片,或者成為演唱會的現場攝影書。
然而,此並不表示蘇打綠有意就此放棄「蘇打綠」之商標權,自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查詢可知,該案系爭六個「蘇打綠Sodagreen」商標皆已被提出廢止申請,其中四個商標業經智慧財產局依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之三年未使用規定為廢止商標之處分,廢止申請人即為蘇打綠有限公司。 全案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近日以消費者無法將6名團員與蘇打綠連結等理由,維持原判決,駁回上訴。 樂團蘇打綠控告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並請求商標返還。
林暐哲蘇打綠: 後續發展:蘇打綠團名「商標權」敗訴!只能用「魚丁糸」當團名
此外,6名團員主張蘇打綠是由團員共同發想、定名而成,並作為藝名及團名使用,持續投入時間、心力,已使蘇打綠等同於上訴人,形成密不可分的關係。 整起蘇打綠樂團商標的爭議事件,到這裡即告了一個段落,今日筆者也想要藉著這次商標案的回顧,來和大家一起談談「同意他人註冊商標」和「商標代理註冊的所有權歸屬」,以供日後有需要適用的時候,在概念上可以有所注意和釐清。 換一個角度講,為了避免再和原經紀公司有版權糾紛和商標權歸屬等問題,吳青峰等人捨棄了「蘇打綠」這塊好不容易打響的金字招牌,一切重新出發。
民事部分,智慧財產法院一審認為,吳青峰與林暐哲於107年12月6日簽訂「合約終止同意書」,並在同年12月31日發表的共同聲明中,已明確合意表示吳青峰將自主獨立決定行使著作財產權,不是林暐哲主張的「討論」而已。 青峰坦言自己本來不想浪費時間在官司上,甚至想用錢解決,不過隨著事態發展越來越嚴重,甚至波及到蘇打綠其他成員,律師也勸他「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因此決定為了團員和音樂人奮鬥到底,痛訴心境後也獲得眾多歌手、網友們的支持鼓勵。 今年5月11日,青峰在個人平台寫下4千字的長文解釋了事件經過以及自己2年多來的心境,他表示2019年10月的一次開庭,林暐哲提出的和解條件竟然是「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讓檢察官也感到強人所難。 原本只是針對青峰個人的創作,如今卻連蘇打綠過去和未來近百首歌曲都想納為己有,讓青峰懷疑林暐哲的目的就是想要到蘇打綠所有的歌曲授權。 〔記者陽昕翰/台北報導〕金曲樂團「蘇打綠」與前經紀人林暐哲纏訟兩年多的商標權之爭終於落幕,據智財局的商標檢索系統,智財局今天(1日)發出公告,「蘇打綠」團名將由蘇打綠有限公司取得、為期10年,6名成員確定取回本來的團名。
林暐哲蘇打綠: 台北畫刊
北檢於去年(109年) 2月間認定青峰違反著作權法,將他及所屬「哈里坤的狂歡公司」起訴。 早先蘇打綠主唱吳青峰被昔日經紀人林暐哲控告,雙方為了歌曲著作權以及合約問題走上官司,求償800萬元,去年6月青峰獲判無罪,林暐哲也決定撤告,不過由於「蘇打綠」正名商標權還在林暐哲手上,因此而後6人改以「魚丁糸」繼續活動。 蘇打綠2019年底和前經紀人林暐哲因團名商標問題翻臉,一審法院判吳青峰等6名團員敗訴,駁回移轉商標聲請。
今年在中國北京工人體育場舉行「二○一五『再遇見』世界巡迴演唱會」開演前,當地正在下暴風雨,我在手上寫no rain please(別下雨)。 每次演出前,如果有想講的話,我也會寫在手上;一句祝福也好、一個祈求也罷,我用一種曖昧的方式向台下歌迷表達,沒想到我的手寫字,會變成蘇打綠無法取代的樣子,也成為蘇打綠專屬的字型。 成長過程所經歷的一切,都是我的創作養分,即使有些經歷是壞死的,不過對我來說,壞死也是養分。 在我的作品中,總會看到人性脆弱的部分,因為所謂的「不脆弱」,就是「面對脆弱」,才會使我們更堅韌。 纖弱的蘇打綠主唱青峰不到五十公斤,腦袋卻可以爆發出上千首的創作能量。 兩歲翻辭典,迷戀字的幽微奧祕;歌詞上了國中教科書,成為古典流行顯學。
林暐哲蘇打綠: 魚丁糸拿回「蘇打綠」 發文巧妙安排
當時吳青峰說著內心憤怒,其母還因為心疼兒子當眾落淚,更要法院還她們清白,後來雙方仍是不歡而散。 稍早,吳青峰透過近4千字長文首度發聲,認為自己在此事件上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林暐哲蘇打綠 小麥了解到,此次改名背後的真相卻是如此殘酷,蘇打綠樂隊之前所有創作歌曲的版權受到了著作權糾紛的影響,自身樂隊的名字「蘇打綠」的商標專用權在前經紀公司手上。 林暐哲蘇打綠2023 團員們表示,「蘇打綠Sodagreen」是由主唱吳青峰,將「蘇打」(對應味覺之氣泡感)及「綠」(對應視覺之顏色)連結在一起,考量清新活潑年輕之寓目印象,特別安排中英文及各文字位置,以手寫之方式形成之創作,由原告6人為著作人。 與林暐哲建立經紀關係前,就使用「蘇打綠Sodagreen」為藝名並成名受矚,此為眾所周知之事實,請求林暐哲返還商標。
1987年組織 Bones & Teeth 樂團,任主唱,參與水晶唱片舉辦的第一屆台北新音樂節。 1989年因參與黑名單工作室《抓狂歌》專輯而進入台灣的流行樂壇,推動新臺語歌運動。 2002年與朋友成立風和日麗合作社,引進西班牙特殊音樂品牌Siesta。 2004年除了"蘇打綠",當時旗下亦有夢露、范曉萱,以及由鍾成虎及陳建騏組成的電音二人組合"the Voice"。 2018年成立大房小山音樂有限公司,同年亦成立小啼大作兒童音樂有限公司,投入於兒童音樂製作。 在2月2日獲KKBOX數位風雲獎最佳獨立精神獎及2007年國際書展代言,應邀演出「書展之歌-隱形翅膀」演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