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7)除此之外,還有許多企業都是因為勞檢時查到未確認調移後休假日期而受罰(註8)。 例如:老闆在工讀生A君到職時便約定好每周二、四為工作日,日薪為800元,但星期四遇到中秋節國定假日,老闆希望中秋節當天A君能配合上班支援門市工作,於是和A君協商調移國定假日。 知名交通運輸業者曾被勞檢發現,未經員工同意就調移國定假日,且國定假日當天上班也未加倍發給工資,被裁罰20萬元,雖然後續業者提出訴願甚至行政訴訟都被主管機關駁回(註1)。 2023 年休假天數為 116 天,包含紀念日、節日及週末 2 天;勞工整年多勞動節 1 天,共放 調整放假2023 117 天。
若對照2023年行事曆可知,明年度將於1月7日、2月4日、2月18日、3月25日、6月17日、9月23日進行週六補班,分別補農曆春節、228紀念日、清明節、端午節、國慶日的連續假期。 根據202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2月8日至14日是農曆春節連假,2月17日(六)彈性補班,教育部說,為了讓親子作息同步,全台高中、國中及國小112學年第2學期開學日延到2月16日(五),代表寒假將有27天,但2月17日需補課。 2023年有這麼多「補班日」的原因,主要是多數許多企業參考每年6月所公佈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上班日。 2023 年除了春節放 3 天,其餘如開國紀念日、除夕、228和平紀念日、國慶日、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兒童節均放假 1 天,部分配合假期彈性放假,共計補班日 6 天。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民國 111 年 6 月 7 日公布「112 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各月放假日為下圖紅底。 2023 年端午節為 6/22 (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安排原上班日 6/23(五) 彈性放假,6/22(四)~6/25(日) 放假 4 天,需於 6/17(六) 補班 1 天。
調整放假: 事曆連假4個 明年起僅小年夜、清明彈性放假需補班
部分事業主為求簡便,而概以全年排班總休假日數足夠,為「確明」之論據;更多情形,則因排班主管疏忽、或將排班權利交由勞工自行排定,導致未指明調移後的國定假日放假日期而遭罰,即便傳訊勞工,仍常因勞工不了解排班規則,而難為有利之陳述。 嗣後爭訟亦為漫漫長路,不如未雨綢繆,在鄰近國定假日之月份,詳細檢視排班狀況,並使國定假日當天排班出勤之員工盡早確定調移後之放假日期,方為正路。 另外,人事總處表示,補行上班原則由現行「提前於前一週星期六」,調整為「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以落實週休二日意旨。 因為112 年 1 月 20 日(小年夜)適逢星期五,調整為放假日,原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1 月 14 日)補行上班,考量 1 月 14 日適逢 112 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若該日補行上班恐因高中補課日數需增加 1 日,借考場更為困難,才調整為1月7日。 例如:百貨業者每年度有幾天為周年慶旺季,商家如果採用事前排休,經員工同意將國定假日挪到別天就沒有問題,然而要注意的事,勞工全年度法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天數原則上不少於12天(註5)。 事實上,勞基法規會設立「特休假」的初衷就是希望讓所有的勞工朋友充分休息、恢復勞動力,因此當你進入公司後,待滿一定年資就能享有法定的特休天數,甚至有的幸福企業還會開出比《勞基法》更優渥的休假天數,譬如:一到職就享有7天年假。
112年1月20日(小年夜)適逢星期五,依上開規定,調整為放假日,原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1月14日)補行上班,考量1月14日適逢112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如於該日補行上班恐因高中補課日數需增加1日,洽借考場更為困難,爰於1月7日補行上班。 又農曆除夕及春節(1月21日【星期六】至1月24日【星期二】),因含2日例假日,於1月25日至26日(星期三、四)補假,1月27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2月4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調整放假2023 因為許多公司企業會遵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行事曆來安排上班日和放假日,每逢年末或隔年初,許多人便會開始關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每一年度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依下一年度的連假安排個人的連假攻略。 如果國定假日在週二或週四,人事行政總處的行事曆通常會在週一或週五「調整放假[2]」,也就是平常大家習慣說的「彈性放假」,並在前一個禮拜六以補上班的方式處理[3],讓民眾享有更完整的連假假期。
調整放假: 明年補班補課5方案明天拍板 政院:往最少影響的方向調整
2022 年已經過一半了,2023 年(112 年)的人事行政院行事曆也出爐了!最多人關心的就是 2023 年(112 年)有哪些假期?有哪些連假?該如何安排休假?今天這篇就要跟大家聊聊 2023 年(112 年)行事曆出爐後,假期該怎麼安排可以玩最久的的請假攻略懶人包。 我們可發現:2024年3天以上的連假共4個,分別為開國紀念日(3天)、農曆春節連假(7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天)、端午節(3天)。 今年農曆春節是 1 月 21 日至 1 月 24 日,其中有 2 天在例假日,故在 25 日、26 日補放,又 27 日逢週五,故彈性放假一天。 2023農曆除夕為 1/21(六),春節為 1/22(日)、1/23(一)、1/24(二)。 因除夕、農曆初一逢例假日需於下個上班日補假,加上 1/20(五)、1/27(五)彈性放假,春節連假為 1/20(五)~1/29(日)共放 10 天假,需於 1/7(六)、2/4(六)補班 2 天。 綜上可知,國定假日調移之法定要件,除應徵得勞工個人之同意外,事業主仍須「確明」勞工在調移後的休假日期,惟「確明」之程度究竟如何,是否需要在班表上指出特定日期,屢生爭議。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例假旨在合理中斷勞工連續多日工作以避免過勞,對於例假之安排,應以每1週期內至少應有1日例假,但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為原則,勞動部早已於105年9月10日令釋明定。 調整放假2023 媒體報導勞動部於105年12月28日函文關於例假及休息日排定原則,係應地方政府之詢問,進一步明確申明「不得使勞工連續工作逾6日」令釋之意旨,並非發布新函釋。 因此,公司企業最安全的方法,就是召開勞資會議,並做成決議:「公司員工同意依據勞基法第30條第3項規定適用變形工時之規定,並同意於○○日彈性上班日上班。」等類似文句,同時為避免日後爭議,作成決議後亦應通知全體員工,或公告於公司明顯之處。 然而,大多公司企業不知道的是,這樣遵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行事曆來安排上班日和放假日,可能涉及以下問題。 私人雇傭合同中可能會給調休員工提供帶薪休假,有些雇主也會在國定假日內提供帶薪休假的福利。 台灣目前有19個國定假日,每個國定假日都由勞工部通過《勞動標準法》及相關施行細則訂定。
調整放假: 的「連續假期」總列表
行政院周四召開院會,會中人事行政總處陳報「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含彈性調整放假及連假規劃)」報告案,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會後轉述指出,陳建仁聽取人總報告後,表示予以核准備查。 根據「中華民國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以及上文段落的整理,可知道2024年不會發生「一年6天補班」的狀況,僅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和清明連假需補班。 此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記錄了公職人員上班日、放假日,非公務員之上班族也可自行列印,畫上勞動節放假日、軍人放假日,自製個人適用月曆、年曆。
農曆除夕及春節因為遇到一個週末,也就是1 月 21 日(星期六)至 1 月 24 日(星期二)期間含有 2 個例假日,所以補假日是 1 調整放假 月 25 日至 26 日(星期三、四),1 月 27 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 2 月 4 日(星期六)要補上班。 112 年農曆除夕及春節(1月21日【星期六】至1月24日【星期二】),因包含 2 天例假日,於1月25日至26日(星期三、四)補假,1月27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2月4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相信雇主們都已知道,依勞基法規定,國定假日安排員工上班,月薪制人員須「加倍給薪」,時薪制人員則發給「雙倍薪水」(勞基法§38),因此會增加公司人力支出成本。
調整放假: 國定假日、過年連續假期天數及補班日期
113年(西元202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4個,分別為開國紀念日(3日)、農曆春節假期(7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及端午節(3日)等。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 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補班天數共 6 天,均為星期六,2023 年 1 月 7 日、2 月 4 日、2 月 18 日、3 月 25 日、6 月 17 日、9 月 23 日為補班日,公職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人員都要在補班日到辦公室上班;民營企業若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公司須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調整員工工作日。 勞動部強調,依現行規定,例假及休息日之安排,仍然必須以每7日為1週期,除彈性工時之情況外,每1週期內應有1日例假、1日休息日。 各該「例假」及「休息日」,本得由勞雇雙方於不違反該法相關規定情形下,依照事業單位營運特性及勞工之需求自行約定,非僅限於星期六、日實施,如果事業單位有輪班的情形,全體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期日未必一致。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民國 111 年 6 月 7 日公布「112 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各月放假日為下圖紅底。
- 2023 年 51 勞動節為 5/1(一),適用勞基法之勞工享放假 1 天,與 4/29(六)、4/30(日)合併連休 3 天。
- 正確的是,當雇主和員工已約定好班表,如果安排工作日當天遇到國定假日放假,或臨時不需要員工上班,雇主還是要給予當日原約定薪資,否則可能違反薪水未全額給付勞工的規定(勞基法§22Ⅱ)。
- 我們可發現:2024年3天以上的連假共4個,分別為開國紀念日(3天)、農曆春節連假(7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天)、端午節(3天)。
- 綜上可知,國定假日調移之法定要件,除應徵得勞工個人之同意外,事業主仍須「確明」勞工在調移後的休假日期,惟「確明」之程度究竟如何,是否需要在班表上指出特定日期,屢生爭議。
補行上班原則由現行「提前於前一週星期六」,調整為「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以落實週休二日意旨。 人事總處指出,未來將由現行「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調整為「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補行上班原則由現行「提前於前一週星期六」,調整為「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以落實週休二日意旨。 各界對於「例假」及「休息日」得在週期內「任意」更動之疑慮,勞動部重申,例假及休息日並非得由雇主「任意」調整,如果勞雇雙方任一方認為有調整之必要,必須經過協商合意才能變更,又即使變動,仍應嚴守「不得使勞工連續工作逾6日」之原則,妥善安排。 下次有要補上班的情形,如果公司只是公告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行事曆安排上班休假,可能不符合現行法規定。 由現行「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調整為「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補行上班原則由現行「提前於前一週星期六」,調整為「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以落實週休二日意旨。
調整放假: 數位身分證續推與否 行政院:由獨立專責機關評估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在行政院會報告「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含彈性調整放假及連假規劃)」,會中核定明年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4個,分別為開國紀念日(3日)、農曆春節假期(7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及端午節(3日)等。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將2024年(民國113年)的行事曆相關規劃公佈於網路上,實際總放假日為115天,並且行政院依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核定民國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根據上述調整,人事總處指出,行政院已經核定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3日以上的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4個,分別為開國紀念日為3天、農曆春節假期7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天及端午節3天等。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行政院核定113年(西元202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4個,分別為開國紀念日(3日)、農曆春節假期(7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及端午節(3日)等。 人事總處並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農曆除夕前一日(小年夜)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除特殊情形外,以前一週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人總先前研擬的方案,以補班日多寡排序,包括有「維持現狀」、「三節加上清明與兒童節彈性放假」、「三節(春節、端午、中秋)彈性放假」、「小年夜與清明節彈性放假」以及「僅小年夜彈性放假」等5種。 以上就是 2023 年(112 年)台灣行事曆的請休假、連假攻略,112年請假最划算的就是清明節連假了,只需要請休假 2 天,就能連放 9 天呢!雖然現在還不能出國,但是大家還是可以規劃個長假期,讓自己好好的放鬆、休閒一下,在國內旅遊也是蠻不錯的。 若假期週末,則會在週一補放假,若週一仍然是假期則改為週二,依此類推,下表也為大家整理了 8 個假期的日期,放假天數,此外,這裡的假期也已經包含了補假的日子。 許多服務業者,會因應市場及營運狀況,事先挪移國定假日並排好員工假表,以安排特定期間有足夠的人力支援。
調整放假: 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要注意哪些規定避免違法呢?|法律小教室
換句話說,一旦遇到要補上班的情況,為了避免違反勞基法正常工時的相關規定,一般公司企業必須經過勞資雙方協商才能決定有否要與政府機關一致。 如果省略這個步驟直接要求員工於補上班,就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每週工時上限的規定,會被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8]。 以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例,農曆除夕前一日(2/8)適逢星期四,調整為放假日,於2/17(星期六)補行上班,農曆除夕及春節2/9(五)至2/12(一),因含2日例假日,於2/13(二)-2/14(三)補假,又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毋須調整。
另一方面,國定假日的放假規則其實有2大原則:第一,補假方式「如遇到週六就往前補週五休假一天、遇到週日就往後補週一休假一天」;第二,彈性補班方式「放假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 教育部指出,112學年第2學期開學日原訂113年2月12日(一),配合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2月12日至14日調整成放假日,因此第2學期開學日為113年2月15日(四)。 行政院人事總處拍板2024年最新的行事曆,因應今年「補班日太多」提出修正,未來除了小年夜、清明連假將不執行補班,因此全年3日以上連假剩4個,僅過年連假需「彈性休假」。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僅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可放假」的「五一勞動節」雖並未出現在行事曆上,但當天只要您是符合放假條件的勞工,是統一不用上班的唷! 2023 年國慶日為 10/10(二),行政院安排原上班日 10/9(一)彈性放假,10/7(六)~10/10(二)連休 4 天。
調整放假: 一、「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適用一般公司企業嗎?(見圖1)
2023 年(112 年)的國慶假期為 10/07(六)~ 10/10(二),如果把之後的 10/11(三)~ 10/13(五)請休假,再加上緊接而來的週末,這樣就能請 3 天休 9 天。 2023 年(112 年)的中秋節假期為 09/29(五)~ 10/01(日),如果把前面的 09/25(一)~ 09/28(四)請掉休假,再加上前一個週末,這樣就能請 4 天休 9 天。 2023 年(112 年)的端午節假期為 06/22(四)~ 06/25(日),可以再多請 06/19(一)~ 06/21(三),再加上前一個週末,這樣就能請 4 天休 9 天。
- (四)但在勞動檢查實務中,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國定假日出勤應加倍發給工資」者仍屬大宗。
-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5日電)行政院調整彈性連假補班原則,同時公布民國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總放假日天數115日,其中3天以上的連續假期計有4個。
- 行政院人事總處日前公布明年度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除了總放假天數116天,3天以上連續假期更多達8個,特別是農曆春節還能一口氣連休10天。
- 媒體報導勞動部於105年12月28日函文關於例假及休息日排定原則,係應地方政府之詢問,進一步明確申明「不得使勞工連續工作逾6日」令釋之意旨,並非發布新函釋。
- 行政院周四召開院會,會中人事行政總處陳報「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含彈性調整放假及連假規劃)」報告案,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會後轉述指出,陳建仁聽取人總報告後,表示予以核准備查。
- 人總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
- 知名交通運輸業者曾被勞檢發現,未經員工同意就調移國定假日,且國定假日當天上班也未加倍發給工資,被裁罰20萬元,雖然後續業者提出訴願甚至行政訴訟都被主管機關駁回(註1)。
根據行政院人事總處的公告,在2024年(民國113年)的總放假日(共115天)中,3日以上的連續假期共有4個,假期數最長的為「農曆除夕及春節」共7天,其次為「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俗稱清明連假)共4天,因此常見的「請假攻略」會舉例:若請2/5-7三天,即可直接獲得「請三休十二、12天連假」。 人總表示,今年因彈性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次數達6次,各界多所討論,贊成及反對意見兼具,經徵詢相關機關及參酌各界所提意見後,考量農曆除夕及春節係國人最重視的民俗節日,民族掃墓節具有慎終追遠之特殊意涵。 根據新的補班原則,自明年起僅「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彈性調整放假及補班。 人事總處也統計,未來5年,除115年無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情形外,其餘年度均調整1次,且均為除夕前一日。 正確的是,當雇主和員工已約定好班表,如果安排工作日當天遇到國定假日放假,或臨時不需要員工上班,雇主還是要給予當日原約定薪資,否則可能違反薪水未全額給付勞工的規定(勞基法§22Ⅱ)。
調整放假: 行事曆(民國112年)
而如果是僱用工作日不固定的臨時人員,雇主只要國定假日當天不安排人員上班,就沒有工資加倍發給的問題。 若按現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機制,其實以往一年頂多只會有3次補班,不過今年正巧碰到10年一遇、多達6個補班日的現象,包括補農曆春節的1/7與2/4,補228紀念日的2/18,補清明連假的3/25,捕端午連假的6/17,以及補國慶日的9/23。 根據2013年人事總處訂定的「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如周二及周四遇到必須放假的紀念日、假日,將一率調整為放假。
228 連假的放假為 02/25(六)~ 02/28(二),如果把後面的 03/01 ~ 03/03 的週三到週五請休假,就會再接著一個週末,就可以放到 9 天連假。 2023 年中秋節為 9/29(五),與 9/30(六)、10/1(日)合併連休 3 天。
調整放假: 放假通知来了!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连休8天
◆ 五一勞動節:4/29 (六)、4/30 (日)、5/1 (一),連休3天,只限於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朋友才能放假。 2023 年 51 勞動節為 5/1(一),適用勞基法之勞工享放假 1 天,與 4/29(六)、4/30(日)合併連休 3 天。 2023 年 228 和平紀念日為 2/28 (二),原上班日1/27(一)彈性放假,2/25(六)~2/28(二) 放假 4 天,需於 2/18(六) 補班 1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