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勞基法好唔好2023!(持續更新)

Posted by Tommy on November 25, 2021

過年勞基法

而有關特別休假,請參照勞基法第38條以及本書「特休(年假)怎麼算?」乙文。 不過,小編也聽過員工配置充足的公司,有些可讓員工自行排假,休假彈性程度並不比一般上班族低。 另外,百貨零售等行業雖然會規定國定假日、過年期間禁休,但好處是公司通常也會在這幾天加發獎金、紅包來鼓勵員工出勤。 服務業勞工多半需配合產業性質,沒辦法在特定日期排例假、休息日,但其實也有例外的狀況,假如你有合理理由並且依法向雇主「請假」,像是特休假因為是由員工來排定,雇主如果因此人力調度不過來,也只能嘗試和員工協商調整特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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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一季因為目標達成,老闆特別給予分紅 $20,000,那麼此時阿明的加班費計算基礎為「底薪」+「全勤獎金」+「伙食津貼」+「交通補助」四項加總計算,$39,000 ÷ 每月 30 天 ÷ 每天 8 小時 = $163(四捨五入),也就是他的加班費時薪。 特休(Annual Leave),是勞基法 §38 明文規定的一種能領薪水休假福利制度。 有別於病假、事假可能遭到公司扣薪、扣績效,特休的決定權完全取決於員工,公司不得拒絕或給予任何不利處分。 近年來因產業變遷,經濟活動愈趨複雜多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之類型日益增加,與傳統或固定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場所提供勞務之型態不同,常有工作時間認定或出勤紀錄記載等爭議情事。 如果在過年期間出勤,遇到雇主不肯給付額外工資的情況時,可以向勞動部諮詢,或是尋求「台灣勞工陣線」或「法律扶助會」協助。

過年勞基法: 約定好上班的日期,工作時間一旦超過正常工時8小時以後都要算加班。

其中2月10日與2月20日換班,20日當天雖然為休息日,仍然需要補班,上班族要注意。 加班費是以勞工的每小時平均工資為基準,而根據勞基法 §2 第 3 項,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經常性給與」指的是有明訂發放標準,每個月都領得到的錢(如:底薪、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績效獎金等)。 上班族朋友們在過年期間,多少都需要發紅包給長輩、親戚和小孩們,因此小編這裡也建議雇主、人資們提早結算薪資,或是發放部分薪水、允許員工預支等,讓大家都能過個好年。 根據北市勞動局的建議,如果公司發放薪水是銀行自動轉帳撥入員工銀行戶頭,可以直接聯繫銀行,線上預先設定轉錢日期,這樣就可以在銀行沒營業的假日期間,仍在原定發薪日撥款讓薪水入帳。 一、1月23日(星期四)及1月25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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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勞動基準法規定,女性受雇者分娩前後,雇主應停止其工作並給予產假8個星期;如果是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的女性受雇者,雇主也應停止其工作,並給予產假4星期。 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勞基法第30條第3項參照)。 此時勞工每7 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8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16日。

過年勞基法: 加班費要怎麼計算?

在上述三點前提下,可知在家上班仍必須有「工時紀錄」,目的是為了確實計算勞工每日的工作時間,並作為核算勞工工資的具體依據。 舉例:阿信剛到職一個月左右,就因為有更好的工作機會而自提離職,他預計做到10月底離職,公司固定休假日為週六、日。 而10月最後一天為週六休息日,公司如果認為離職日期不合適只能和阿信協調,倘若阿信不答應,公司也不能擅自將離職日更改為週五10月30日,且薪水也應給付到10月31日。 以上案例先不論是否員工因態度問題讓雇主怒將薪水換硬幣,但以法令而言,其實員工一旦明確向雇主提出離職(無論口頭或書面),在法令上屬於形成權,意即只要員工單方面說了就算,不用獲得雇主同意(《民法》§94),且離職日可以是員工自行決定的,雇主若要調整只能協商。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 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 更重要的是做好離職面談,畢竟人將離職、其言也真,能夠聽取參考離職員工建議,並進一步判斷是否該修正團隊、公司,懂得換位思考才能做好員工管理、留住良才。
  • 在上述三點前提下,可知在家上班仍必須有「工時紀錄」,目的是為了確實計算勞工每日的工作時間,並作為核算勞工工資的具體依據。
  •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6項規定,受雇者於產檢假以及陪產假期間,雇主仍須照常發給產檢假薪資(勞保產檢假沒有給付喔!)。
  • 為使財會人員及相關從業人員了解勞資關係相關法令修訂、注意事項及實務分析,爰舉辦此課程提升相關專業智能,協助財會人員及從業人員執業及工作順利。
  • 依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可以知道薪資總額對應的投保薪資,再依現行法規來計算雇主負擔費用、員工自付保險費用。
  • 西門子也鼓勵內部每個人提供各種減碳發想,以「創新孵化器」的概念,找到更多永續的可能性。
  • 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若是時薪制勞工朋友,國定假日當天就依出勤時數直接給予雙倍薪(例如:時薪180元,出勤4小時=180元×4小時×2倍=1440元);若為月薪制員工,則可參照下面這張表計算出勤薪水。 過年勞基法2023 若是餐飲業、服務業類型的企業,通常會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上班,這些員工春節期間上班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 根據勞動部於 2021 年 11 月 10 日說明,未感染新型冠狀肺炎但是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特別休假」,或是與雇主協調工作時間。 而勞動部於 2022 年 5 月 16 日也宣布,COVID-19 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已完成 3 劑疫苗接種者,可免居家隔離,改進行 7 天自主防疫,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 2 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過年勞基法: 過年還要上班?春節加班費、薪水一次看懂,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對西門子來說,資安方針的第一步是完整的觀念,產品與技術反而是最後一塊。 范栩分享,西門子本身也同時是製造商,十分了解製造商的需求,有能力提供全方面的軟體與硬體,但這都是屬於技術的範疇。 在推廣資安概念時,首先讓客戶有完整觀念,思考「假如要落實資安,要從什麼角度著手?」重盤考慮之後,依循概念,再訂定執行策略方針,最後才是套用相對應的技術。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打造一個讓大家安心發表言論、交流想法的環境,讓網路上的理性討論成為可能,藉由觀點的激盪碰撞,更加理解彼此的想法,同時也創造更有價值的公共討論,所以我們推出TNL網路沙龍這項服務。 過年勞基法 為使財會人員及相關從業人員了解勞資關係相關法令修訂、注意事項及實務分析,爰舉辦此課程提升相關專業智能,協助財會人員及從業人員執業及工作順利。

可能因為傳統家庭觀念,又或是讓外人照顧家人的罪惡感,台灣很多照顧者寧願把一切艱苦與壓力往肚裡吞;但事實上,這種「非我不可」的心態反而更容易陷入負面循環,甚至衍生照顧創傷,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 請永遠記得,照顧身障者是所有人的事,像阿廣大姊和家人那樣,適時察覺自我狀態、接受甚至尋求幫助,才是解決家庭長照困境的最佳方法。 數十年前,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造成阿廣右眼接近失明,認知能力與部分肢體受限,無論吃藥、回診,阿廣都得倚靠父母親照顧。

過年勞基法: 離職

勞動基準法第59條以下規定雇主之補償責任,此係課予雇主無過失補償責任,像是一種社會責任。 雇主如果有錯,會另負損害賠償責任,不過兩者會扣抵,不會重複賠償或補償。 但是如果第三人對於勞工之職災應負責任時(例如上下班途中之交通事故),第三人對勞工亦負損害賠償責任。 目前實務上勞工可以兼得雇主之補償與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而獲得損害之「雙份填補」。

但近年來,產業結構變遷,部分事業單位或因行業特性,需員工於休假日出勤,如勞工同意配合於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這幾個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外,需再加發一日工資。 雇主如欲將休假調移至其他工作日,仍須經勞資雙方協商合意後始得為之。 勞動部說明,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109)年1月25日及26日(農曆初一、初二)適逢休息日與例假,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 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1月28日及29日(農曆初四、初五)補假,以形成6天春節連假,因為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因此,勞工如於1月28日及29日出勤者,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

過年勞基法: 農曆過年薪水怎麼算?哪幾天能領兩倍加班費?

法規上工讀生是不能採用變形工時制度的,仍應安排每7天就要有一天例假日、一天休息日(即使連續五天每日只工作1小時,也須給完整曆日的一例一休),少於2天休息日表示有加班要給加班費;且不管是否跨週,最多只能連六天工作,否則就是違法喔! 遇到國定假日按規定應該休假,除非勞雇雙方約定國定假日打工,須依照規定給予加班薪資。 明年過年上班族雖能放長達10天連假,但春假前、放完假後仍有2天週六(1月7日、2月4日)得補班,公司若比照「政府行事曆」直接要求員工補班,就不用給加班費嗎? 若是排班制、實施變形工時的餐飲、零售服務業,公司通常會要求員工在連續假期期間配合出勤上班,春節連假期間加班費如何計算才正確? 若按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過年期間,除夕至初三性質均屬於「國定假日」。

  • 但若對於違法情況較嚴重之大型企業,因為執法能力不足,仍然缺乏能真正有效嚇阻的法規。
  • 因應臺北市高齡化社會,都發局試辦社會住宅青銀換居計畫,為住處需要攀爬樓梯才能進出的長者釋出多處適合友善居住的社宅空間,長者原有公寓就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提供一定所得以下市民或在當地就學就業的青年承租,銀髮族安心安老、青年安家減輕負擔都有了出路,創造雙贏。
  • 雇主如要讓勞工於休息日工作,將付出高額加班費,且受加班上限之限制,各種變形工時仍須為主管機關指定之特殊行業,並須勞資會議同意才能施行。
  • 若該名勞工在2月11日至12日及15日至16日的「國定假日」出勤,雇主就必須加倍發給工資,得出一天的工資含加班費為2000元。
  • 農曆春節腳步將至,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除夕及農曆春節(初一至初三)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薪給假,若徵得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又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日,勞資雙方應協商另行安排其他工作日補休。

依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今年春節連假為2月10日(星期三)至2月16日(星期二),共計七天。 而 Eric 的時薪就是 38,000 ÷ 每月 30 日 ÷ 每日工作時數上限 8 小時=38,000 ÷ 240=158.33 元/時。 舉例來說,Eric 是一名業務,他的底薪是 33,000 元,每個月有交通補助 3,000 元、全勤獎金 2,000 元,在勞基法中討論到工資時,他的月薪應為 38,000 元。

過年勞基法: 打工族必知權益|你知道工讀生也有加班費、特休嗎?

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不可以在女性勞工依法請產假的停止工作期間終止勞雇契約,並且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規定,公司的工作規則以及與勞工簽訂的勞動契約,不可以約定受僱者如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等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也不可以作為解僱理由。 雇主如要讓勞工於休息日工作,將付出高額加班費,且受加班上限之限制,各種變形工時仍須為主管機關指定之特殊行業,並須勞資會議同意才能施行。 而題示案例,該司機連續工作22天,以最彈性的14休2標準,也已違法,另加班超過12小時,也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規定。 至於雇主要求勞工於「休息日」上班者,依據新修勞基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等同「加班」(即延長工時,但費率較一般加班高),前2小時加給工資1又3分之1, 之後每小時加給工資1又3分之2,並計入每月加班總時數46小時之上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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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把握同樣的原則計算即可,同樣也建議在到職時雙方要有明確的共識,往後才不會衍生紛爭。 也就是無論加入時間點為何,一律以完整的一個曆年(1 月 1 日 到 12 月 31 日)來計算年資。 如果不是在 1 月 1 日開始就加入的員工,會依照比例來計算特休的天數。 《104職場力》 提醒您:獎金的重點並非「名稱」而是「發放要件」,因此不能擅以員工是否提供勤務作為標準。 民國七十四年(1985年)2月27日,中華民國內政部「(75)台內勞字第298124號令」訂定發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分十一章共五十一條。

過年勞基法: 加班補休規定

💡每七天的週循環中,因到職或離職當週只工作五天(含)以下者,未給例假或休息日則不造成違法,但跨週仍然不可連七天工作。 備註: 1.例假日為強制規定,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即使勞工同意亦不得停止例假。 3.2週變形及8週變形行業,例假日為7休1,經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一4週變形之行業,例假日可依該規定調整為14休2。 由於法律並無明文規定公司應舉辦尾牙、春酒等餐會抽獎的「福利項目」,因此多由公司以自訂辦法實施,並未強制要求企業雇主應提供相關獎金。

當然有,依勞基法的規定不管任職多久,工讀生每一年也有30天半薪病假的權利,除了病假也有請事假、公假、婚假、喪假的權利,請假時數也依勞基法規定比例計算。 過年勞基法 ✎假設托托每週打工時數20小時,是正職40小時的一半,托托每年會有15天的半薪病假。 另外,僱用部分工時人員,如果已事先約定好固定工作日,也適用國定假日調移規定(註6)。

過年勞基法: 工讀生有年終獎金嗎?

而2月4日性質上是休息日,按照法規規定,若這天要上班的話,加班費是依照週六出勤的加班費率計算。 休假日是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休息日(通常為週六)。 另外,由於除夕到除三共有4天國定假日,不少公司會用「國定假日調移」的方式來節省人力成本,這時必須先和員工協調,「經同意並明確指出對調工作天」,則對調後的國定假日就可不需支付加班費。 因為每 2 週應至少有 2 日的例假日,所以第 2 週的週六、週日必須為 2 日的例假日,勞工在第 1 週與第 2 週最多可連續出勤 12 日。 而在第三週,勞工將在週四達到 4 週內的總工時 160 小時的上限,因此從第三週的週五開始,合計休息日、例假日以及免出勤日,總共可有 10 日連續免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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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子也鼓勵內部每個人提供各種減碳發想,以「創新孵化器」的概念,找到更多永續的可能性。 如針對西門子自家工廠產品,進行碳量計算,以利努力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內部的創意發想,也實踐到紐約的海上太陽能發電,是最直接的成功案例。 外部因應永續議題在全球各地的發酵,許多客戶都像西門子提出自己企業內部的改變需求。 西門子提供完善的數位軟體管理平台,縮短客戶在節能減碳數據應用的過渡期,更能監視並分析廠房人員的操作習慣與狀態,透過這些收集的數據,由內至外提升設備的節能與人員的效率。

過年勞基法: 過年上班別讓權益睡著!勞工局:應依法給薪給假

「福利」的定義應屬勞基法不保證的範圍,像是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免費供餐、治裝費等。 部分工時:較為彈性,有可能每天出勤,也可能每週出勤≤5天,每日工作時數≤8小時。 過年勞基法2023 實務上其實不同獎金有不同的作法,《104職場力》小編為您整理相關法令權益,不論是企業雇主還是勞工,都請注意。

25日和26日為除夕和初一的補假(國定假日在週六和週日會做此調整)、20日和27日則屬於夾在星期四和星期六之間的星期五彈性放假。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1月必須排入包括5個例假、4個休假日,以及4個國定假日(原本的除夕、初一、初二、初三)。 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26,400元,上開基本工資係以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週40小時之上限為計算基礎。

過年勞基法: 勞基法「離職前預告」的規定

另外,考量長者不宜反覆搬家,因此都發局也在112年6月20日調整計畫由6年租期延長為12年。 近年新興的電子商務、網路行銷或網頁製作等部分工作可透過網路就可執行、不受限場所與工作時間限制,勞工在雇主指揮下,以電腦或電子通信設備異地辦公。 朱軒逸副協理表示,西門子數位工業同仁有 過年勞基法 ISO 的認證,有能力用一天的時間,完成到場評估客戶工廠的資安現況;西門子總部亦提供工具掃描、找出漏洞,以提供客戶完整報告。 報告包含公司的方針、結合數據後的解決策略,以及不斷期的行動方案,一條龍內容如同企業量身的健康檢查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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