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退保後生產者為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 (1)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前最近6個月(含當月)之月投保薪資合計額除以6計算;加保未滿6個月者,按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生產前請父母先跟各自的公司或查看薪資單確認每月健保扣繳費用,看哪一位比較便宜,就讓孩子的健保掛在誰的名下,通常可由該父母的公司一起每月扣繳,可與人資詢問相關事宜。
(一)新生兒父母之一方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本市滿180天(含)以上(設籍時間之計算,以新生兒出生日往前推算滿180天),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 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申請時得自行辦理。 各縣市生育津貼2023 一、本人或其配偶之一方現設籍本縣達一年以上者(居住期間未中途遷出者;中途遷出又遷入者,應重新起算。),並完成新生兒戶籍出生登記為本縣縣民者。 各縣市生育津貼 (B) 請領資格一、凡父或母設籍滿一年於本鎮而生育者。 二、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三個月內,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第二、選擇公辦托嬰中心或公共托育家園,一般家庭每月可領3000元托育補助,中低收入最高5000元,低收入最高7000元。
各縣市生育津貼: 服務
雖然勞保局生育給付、各縣市生育津貼看似複雜而且繁冗,但大多可以在戶政事務所等地方直接完成全部流程,因此在辦理新生兒的出生登記時,可以同時申請各項補助。 其餘關於生育補助的資訊可詢問各縣市負責單位,或是1957免費諮詢專線。 1.產婦或申請人於產婦生產後攜帶產婦私章、出生證明,向設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報出生戶籍登記時一併辦理登記請領。 第一胎補助新台幣一萬元、第二胎一萬五千元、第三胎新臺幣二萬元、第四胎獎勵新臺幣五萬元、第五胎 (含)以上獎勵新臺幣十萬元。 受理之戶政所於申請當日將生育獎勵金以「現金」方式發放。 2.臺中市生育津貼與到宅坐月子服務津貼 各縣市生育津貼 (到宅坐月子服務津貼最高補助2 萬元)僅能擇一申領。
二、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讀一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就學補助之幼兒為「學齡滿5歲」至「學齡未滿6歲」的我國籍幼兒(111學年度為105年9月2日(含)至106年9月1日間出生,即尚未就讀國民小學)。 新生兒雙親之一方設籍並繼續居住新竹縣(以下簡稱本縣)滿一年以上(以新生兒出生日期回溯計算),且新生兒在本縣辦妥出生登記者(含國外出生在本縣初設戶籍者,其新生兒年齡不得超過一足歲)。 此外,新竹縣除了8月即將開學的新豐、竹東自強非營利幼兒園,竹北市兩所非營利幼兒園正在興建中,預計明年可招收約600名學童,未來將持續利用現有學校空間增加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以提升新竹縣教保服務供應量,減輕家長負擔。 能申請的是生產後的生育給付與生育津貼,0-3歲的育嬰留停津貼半年,2-5歲幼兒園托育補助與5歲幼兒免學費補助。 申請資格:父母之一方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苗栗縣達 1 年以上、新生兒需於苗栗縣各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各縣市生育津貼: 個人申報及查詢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依畫面指示登入系統)/申辦作業 ─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辦(輸入各項欄位資料),點選「申請」按鍵傳送資料,就完成申請國保生育給付的請領手續。
但曾設籍本鎮五年以上,遷出再遷入者僅須連續設籍滿六個月即符資格。 2.未婚生子者,新生兒母親須符合第一款設籍規定。 申請育兒津貼需要到幼兒戶籍地的鄉鎮市公所,備好申請單、身分證文件、申請人的郵局或地方政府指定銀行的帳戶封面影本,以及其他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或第3名以上子女證明文件〉等,通過審核後則可按月給付。 除了勞保局提供的生育給付,各縣市政府也都有提供一定額度的生育津貼,津貼的額度會依照各縣市政府公告而有所不同,且對於流產或其他情況下亦提供部分補助。 另外,不只可以申請政府提供的生育津貼,通常各鄉鎮市區公所也會有額外的獎勵金,有些會額外提供6000至10000元不等的加碼津貼,詳細金額可以洽詢各地區公所或戶政事務所。
送托合作聯盟暨準公共化托嬰中心者,每月增額補助3,000元;送托合作聯盟暨準公共化保母,每月增額補助2,000元。 今年8月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3,0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免費就讀,2胎繳費再少繳1,000元、3胎繳費再少繳2,000元。 今年8月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2,0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免費就讀,2胎繳費再少繳1,000元、3胎的就學費用再降低後也免費了。 今(2022)年8月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1,0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免費就讀,2胎、3胎的就學費用再降低後也免費了。 各縣市生育津貼2023 於懷孕4個月到生產前1個月,可攜帶孕婦健康手冊、身分證明及相關福利核定文件,郵寄或親自到「新北市弱勢家庭坐月子到宅服務平台」辦理。
各縣市生育津貼: 台北市(112.03.26修)
申請的金額目前以「一般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發放金額,第一胎為 5,000 元。 這邊要特別注意的是,未滿 2 歲的兒童,是向「衛福部」申請育兒津貼,而 2 歲以上的兒童,申請單位則為「教育部」。 2023年新制:新生兒出生日期為111年12月25日(含當日)以後 第一名子女發放3萬元。 第三名子女(含)以上,每名發放5萬元 倘若為多胞胎,則另加碼補助,每名1萬元,詳見桃園市政府公告。 少部分縣市額外發放加碼育兒津貼,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連江縣(馬祖),其中連江縣還額外發給奶粉尿布補助每名每月 1,500 元。
整體而言,各縣市政府生育獎勵金請領資格和條件均有所差異,建議可至各縣市政府官網查詢相關細節。 為了提高生育率,政府目前也積極推動少子化對策計畫〈2018年至2022年〉,預計將從托育準公共化、擴大發放育兒津貼等面向提出具體策略。 而現階段,若年輕人、上班族有生育計劃的話,其實也可以善用政府現有的勞保生育給付、生育獎勵金、育兒津貼和托育補助等資源。 至於這些補助該怎麼領、領的時候又該注意哪些事項? 生育給付是就業保險給付項目,會依照媽媽職業的投保類型(勞保/國保/農保),而有不同的給付金額,必須在新生兒出生 5 年內提出申請,逾期將不予給付。
各縣市生育津貼: 各縣(市)鄉鎮 生育津貼一覽表
在申請各縣市的生育津貼時,需要注意各縣市的生育津貼申請條件,多數縣市皆要求父母必須擁有一定的設籍時間,例如台北市要求父母須在台北市設籍1年以上,並且將新生兒設籍至台北市才能夠符合申請條件。 全台各縣對於「增產報國」也有不同獎勵補助,對於生產第二胎以上及多胞胎,也有相關加碼補助,以雙胞胎為例,補助最高為桃園市,每胎發35,000元,共可領到70,000元;而澎湖縣及連江縣則是按照生產胎次,倍數發給。 今年7月沒有領取育兒津貼補助者:家長可以線上申請,或採「郵寄」或「親送」到幼兒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核定後次月撥入家長帳戶。 新制也擴大補助對象,取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弱勢兒童生活類補助不得同時領取的規定。 如果家長正在領取軍保、公保、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其他弱勢兒童少年生活類補助,自110年8月1日起就可以申請育兒津貼。
未來也將持續布建金融防護網的面向與韌性,展現國泰世華打擊詐騙的行動力與決心,持續與公部門緊密交流合作,一同捍衛民眾財產安全。 縣議員呂惠卿說,中央這七年多來施政有感,陳俊宇提出政策升級,不僅能改善年輕人、父母、長輩者的擔憂,也可以提升台灣育兒、買房、養老環境。 陳俊宇指出,少子化已成國安問題,他若能進入國會,將爭取增列「生育特別扣除額」,從第三胎起,媽媽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得每年扣除12萬元,減輕爸爸媽媽育兒負擔。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民進黨宜蘭縣立委參選人陳俊宇,今推出「三生有幸福─樂活生養」政策,為解決少子化問題,他主張增列「生育特別扣除額」,從第三胎起,媽媽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得每年扣除12萬元,減輕爸爸、媽媽育兒負擔。 郭台銘笑著回應,他有一個「安養天年」政見,他如果當選總統,會發放每個月老人生活補助津貼,在排富的前提下,每個月1萬5000元,感謝所有老人在年輕時為國家經濟所做的貢獻。
各縣市生育津貼: 補助金額
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日起六個月內,至辦理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郵政儲金簿封面影本,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文件有欠缺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得駁回其申請。 款項由社會局採「全額匯款」方式辦理,並於申請後30日內撥入指定帳戶。
- 0~3歲前可領取托育補助,但不能重複領取育兒津貼;滿3歲後若繼續送托未就學,3~5歲即是領育兒津貼。
- ② 家戶所得50至70萬,一年補助最高12,000元。
- 今年4月4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都可以受惠新規定,大幅加碼後生育獎勵金後,第1胎發放金額為全國最高。
- 萬一媽媽不符合各項保險給付的規定,且爸爸是公教人員時,可改由爸爸請領「軍公教生育補助」,而媽媽的生育給付金額較軍公教生育補助低時,則可以額外請領其差額。
二、新生兒於本縣各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5足歲以上的孩童就針對經濟弱勢的家庭則有其他的補助:公立幼兒園:① 免學費。 ② 家戶所得50至70萬,一年補助最高12,000元。 ③ 家戶所得50萬以下及中低收入戶,一年補助最高20,000元。 非營利、私立幼兒園:① 每年補助最高30,000元。 ② 家戶所得50至70萬,一年加碼補助最高10,000元。
各縣市生育津貼: 申請書填寫範例
同一父或母所生之第一名新生兒發給生育津貼新臺幣二萬元(10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維持一萬元);第二名新生兒發給生育津貼新臺幣二萬元;第三名以後之新生兒,每一新生兒發給生育津貼新臺幣三萬元。 符合申請規定者,產婦生產之第一名及第二名新生兒發給新臺幣二萬元;第三名及第四名新生兒發給新臺幣三萬元,第五名以後之新生兒每名發給新臺幣五萬元。 婦女生育補助費第一胎補助新臺幣一萬二千元,第二胎補助新臺幣二萬四千元,第三胎補助三萬六千元,第四胎以上補助十萬元;雙胞胎補助新臺幣三萬六千元,三胞胎補助新臺幣七萬二千元。 每生育一胎補助新臺幣(以下同)八千元,雙胞胎一萬八千元,三胞胎(含)以上三萬元。 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6個月內,持申請人之身分證、印章至新生兒設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本津貼採申請制,申請人需於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6個月內至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或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前項申請經戶政事務所審查合格者,應於完成戶籍登記後核發生育津貼。 1.新生兒父母之一方設籍並繼續居住雲林縣一年以上,並在雲林縣辦妥戶籍登記者。 新生兒每胎8,800元(110年1月1號實施)之生育津貼;設籍苗栗縣七個月以上之婦女懷胎滿二十週因死胎或自然流產,持有合法證明文件者,得申領新臺幣8,800元津貼。 各縣市生育津貼 (新生兒營養補助 修改新制)第一胎補助新台幣一萬元、第二胎二萬元、第三胎以上五萬元,該胎次為雙胞胎補助新台幣三萬元、三胞胎以上補助新台幣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