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隔離單2023懶人包!(持續更新)

Posted by Eric on February 27, 2023

申請隔離單

一、由於我國政府已於本年2月5日將中國大陸全境(含香港、澳門)列為重疫區「二級以上流行地區」,外籍人士只要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暫緩入境我國。 外交部針對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已在本(2020)年3月21日宣布延長外籍人士在臺合法停留期間的措施。 外交部針對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已分別在本(2020)年3月21日及4月17日2次宣布延長在臺合法停留期間30天的措施。 外交部針對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已分別在本(2020)年3月21日、4月17日及5月18日3次宣布延長在臺合法停留期間30天的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韓國近期病例數大幅增加已達763例,出現教會及醫院大型群聚,已進入社區傳播階段;另已指定大邱市、慶尚北道清道郡為特別管理地區。 鑒於國人至當地感染的風險提高,故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提升該國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 指揮中心指出,東歐、中東、中亞及北非各國與申根區國家往來密切,多國已現疫情,且位居歐亞非大陸交界,為進入亞洲之交通樞紐,雖已加強邊境管制及檢疫措施,仍持續輸出病例至其他國家;我國已發生多起該區移入之病例。 指揮中心將嚴密監控疫情變化,隨時調整旅遊建議範圍。

申請隔離單: 自主疫調用戶補填同住親友及下載居隔證明

問題5: 外國人是否可向我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函? 外籍人士可向我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函,惟其來臺事由必須符合「外交公務、商務履約,或是其他經特別許可者」,否則仍無法入境。 為因應世界各國針對「武漢肺炎(COVID-19)」分別採取國境及飛航限制,外交部宣布: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自動延長30日,毋需另行申請。 由於國際疫情持續升高,各國續採取國境及飛航限制,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再自動延長30天,毋需另行申請。 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 邇來國際疫情發展狀況雖有趨緩跡象,惟各國仍普遍維持邊境嚴管,國際航班亦未恢復正常,國際旅行難度仍高。

  • 目前「重點高風險國家」為巴西(巴西變異株)、印度,含本次新增英國、秘魯、以色列、印尼及孟加拉等共7國。
  • 相關外籍移工引進防疫應備文件、接種疫苗與PCR檢驗規定,以及入境後的檢疫隔離等措施,均依指揮中心及勞動部規劃辦理。
  • 問題8: 可入境我國者,是否仍須配合相關檢疫措施?

自2022年8月1日起已結束法國疫情緊急狀態,全面取消封城、宵禁、強制戴口罩及健康通行證(PASS SANITAIRE)等COVID-19疫情相關之入境限制。 簽證等比照疫情前方式,持有臺灣護照,且護照載有其身份證字號者,如欲前往歐洲一個或多個申根協議簽署國觀光,探親或洽商,時間不超過90天,不需申請簽證。 ①無論是否已接種COVID-19疫苗,觀光入境旅客皆不需隔離。 ②若入境韓國後PCR檢測為陽性,須於預定地點進行「居家治療」(檢體採取日起7天),依據症狀輕重程度給予治療協助。 問題4: 國人或在臺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其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沒有居留證,還可以入境嗎? 以免簽證或持停、居留簽證入境者,必須持有符合上述條件的證明文件,由移民署國境線上查驗人員認定是否准予入境。

申請隔離單: 居家隔離通知書如何申請?一次搞懂居家隔離補助、規定重點

問題8: 這個措施是比照哪個國家的做法,或根據什麼標準訂定出來的? 答案: 相關規範是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疫情訊息,以及歐美和鄰近國家所採取的入境管制措施所訂定的,並將視疫情發展隨時調整。 指揮中心指出,歐洲疫情快速上升,病例數已逾3萬例,國內亦發生多起歐洲境外移入病例。 歐洲疾病預防控制中心(ECDC)日前評估歐盟地區及英國的感染風險為中至高,醫療照護量能超載風險高,且迅速朝社區持續傳播的階段發展。 此外,美國除上述3州外,其他州之旅遊疫情建議則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提醒民眾前往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返國後需落實14天自主健康管理。 需經特別許可者,除可持憑相關證明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外,也可自行持憑相關證明,經移民署國境人員查驗通過後入境。

基於國人至當地有感染風險,指揮中心宣布除已公布列第三級之美國華盛頓州、紐約州及加利福尼亞州外,自3月19日零時起提升美國、加拿大、澳洲及紐西蘭共4國(皆含轉機)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國人應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自第三級國家及地區入境者,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另於台灣時間3月19日零時起,所有入境者需居家檢疫14天。 指揮中心截至今日已宣布(含未來生效)列入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之國家共計97國1地區,包括中國大陸(含港澳)、中國大陸以外亞洲20國、中亞9國、申根國家26國、英國、愛爾蘭、東歐14國、中東16國及1地區、北非5國、美國、加拿大、紐西蘭及澳洲,另列入第三級國家係包括其海外屬地。 答案: 外交部宣布的措施是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擴大。 非本國籍人士,除非符合特定事由,不得以免簽證或持簽證入境我國。 符合特定條件的非本國籍人士應備妥相關文件,由移民署國境線上查驗人員認定是否准予入境。

申請隔離單: 我國自本(109)年2月7日起,針對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的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0)日表示,鑒於國際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明(2021)年1月1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並自明年1月15日零時起強化入境旅客檢疫措施。 為配合勞動部前項開放泰國籍移工入境政策,外交部駐外館處自今日(12月30日)起依據「勞動部因應COVID-19我國邊境嚴管措施移工專案引進計畫」及現行移工簽證規定,受理泰國籍移工簽證申請。 為配合勞動部前項開放越南及菲律賓籍移工入境政策,外交部駐外館處自本(111)年2月15日起依據「勞動部因應COVID-19我國邊境嚴管措施移工專案引進計畫」及現行移工簽證規定,受理越南及菲律賓籍移工簽證申請。 相關外籍移工引進防疫應備文件、接種疫苗與PCR檢驗規定,以及入境後的檢疫隔離等措施,均依指揮中心及勞動部規劃辦理。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今(2022)年7月25日起,除現行指揮中心開放入境事由(探親、依親、就學、研習中文、商務考察、投資、履約、應聘、緊急人道及經指揮中心專案許可者)外,放寬外籍人士得以志工、傳教弘法、研習(宗教教義)、實習、國際交流及度假打工(青年交流)事由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來臺灣。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8)日表示,全球疫情持續擴大,其中美國近期每日新增病例數逾千例,並有4州發生社區傳播;加拿大及澳洲每日新增病例數近百例,紐西蘭則與澳洲往來密切。

申請隔離單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考量國內疫情現況已較趨緩,而國人家庭團聚需求殷切,為保障國人家庭團聚權,自即日(9月13日)起開放已完成結婚程序的國人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於邊境嚴管期間申請入境我國。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2022)年3月7日起放寬非本國籍商務人士來台灣從事商務考察、投資、履約及應聘等商務活動,外交部相應調整外籍商務人士申請來台規範。 (二)於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範: 1.非必要不可外出。

申請隔離單: 勾選「接觸者隔離證明」

若已完成下列疫苗接種,並檢具相關證明,簽證便比照疫情前規定。 旅客欲以免簽證計畫(VWP)入境美國,須先透過 申請隔離單 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 取得授權許可,並繳交14 美元的費用。 所有入境日本的旅客,皆須出示上述第3劑疫苗疫苗接種證明,若無法提出證明文件,則須搭機前72小時以內之新冠肺炎篩檢陰性證明:建議使用日本政府準備的規定表格提交檢驗證書。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已與該外籍航空公司聯繫,該公司表達可能係新制實施第1、2個航班,部分人員對作業細節仍不熟悉,該航空公司總公司已重新布達相關單位,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指揮中心說明,民眾入住之檢疫所地點須由指揮中心分派,房內皆有網路、電視等相關設備,入住民眾亦可使用自己的手機電話與外界聯繫;集中檢疫場所均有提供三餐,餐飲會於固定時間送到檢疫房間外,再由民眾自行取用至自己的檢疫房間內用餐。 1.新生及未持有效簽證/居留證/中華民國入境許可證之學生,由學校先行造冊送部函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內政部移民署受理學生辦理簽證或入出境許可證。

申請隔離單: 居家隔離通知書如何申請?

為此指揮中心也在5/20(五)宣布確診者、接觸者「電子通知」新方案:民眾只要登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申請專區,填寫相關資料,就可以立即申請隔離證明。 《橘世代》也特別整理如何使用數位證明平台進行申請流程。 莊副署長進一步指出,「指定處所(居家)隔離通知書」屬於行政處分書,對相關資料填報有嚴格規定,而部分民眾在「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填報的資料不完整,例如手機號碼或住址格式有誤,導致系統無法順利開立隔離通知書。 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上週已責成唐鳳政務委員與指揮中心合作,針對5月1日起確診,於3日內未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的民眾,能利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申請補發,以降低第一線行政人員的負擔。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表示,伊朗近期COVID-19(武漢肺炎)病例數及死亡病例快速增加,鑒於國人至當地感染的風險提高,指揮中心宣布今日起提升伊朗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非必要勿前往。 此外,指揮中心亦同時宣布,自台灣時間3月2日零時起,14天內有該國旅遊史者(不含轉機),入境後需居家檢疫14天。

申請隔離單

現經評估國內疫情趨緩,且110學年度開學在即,教育部專案簽請指揮中心8月20日同意,重新開放110學年度境外學位生及華語受獎生等申請入境。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提醒,居家檢疫通知書載明,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58 條規定,民眾應詳實填寫通知書,並配合居家檢疫措施。 拒絕、規避、妨礙、填寫不實者或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將處以罰鍰,且不得申請防疫補償。 另依109年3月16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自3月17日起,民眾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國家或地區,亦不得申領防疫補償。 申請隔離單 本土確診病例已突破百萬例,許多確診者與密切接觸者因保險理賠或工作請假而需要隔離證明,但由於案件數量過於龐大仍有許多民眾無法及時收到隔離通知單。

申請隔離單: 外交部配合邊境管制措施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截至3月18日,受隔離或檢疫人數約4萬8,000餘人。 衛福部今(23日)發布防疫補償申辦網址、申請書表格式、應備文件及受理窗口,並自即日起開放受隔離或檢疫者的防疫補償申請。 民眾可採線上、郵寄或臨櫃等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依需求選擇「檢驗結果數位證明」(快篩陽性視同確診也適用)或「接觸者隔離證明」,兩者可複選,並填入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隔離地址等資料。 上方將記載確診者姓名、身分證字號、連絡電話及指定處所隔離地址,並註明隔離時間及應遵守的事項。 確診前 7 天請待在家中,不得外出,並維持「1 人 1 室」(單獨房間和衛浴設備)。

(二) 病毒核酸(PCR)檢測:入境時(第0天),於機場/港口配合採集深喉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 (三) 檢疫處所維持1人1戶或入住防疫旅宿,並以於同一檢疫地點完成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為原則。 此外,考量移工、漁工及學生係採共同生活模式,群聚感染風險較高,由目的事業主管部會督導於原檢疫處所完成自主防疫,且於自主防疫期間不得到校上課、工作,非必要不得外出。 (一) 病毒核酸(PCR)檢測:入境時(第0天),於機場/港口配合採集深喉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

申請隔離單: 外交部配合開放邊境管制措施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另持有駐外館處核發特別入境許可者,或是有效居留證(官員證),可逕由移民署查驗後入境。 現鑒於世界各國逐步解封,並陸續重啟經濟活動與國際人員交流,為激發國家經濟動力,並重建國人正常生活環境,外交部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及所定標準,逐步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自本年6月29日起,外籍人士除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外,因其他事由欲來臺者,得備妥相關應備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但學生、研習中文等就學相關事由的來臺申請,將按教育部所定開放程期受理。

申請隔離單

外交部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第4次自動延長30天(共計延長120天),毋需另行申請。 指揮中心強調,在展現優質醫療服務及回饋貢獻國際的同時,我國將仍秉持邊境風險嚴管原則,針對申請入台就醫者,規劃完善防疫管理措施,降低外來人士入境後發生社區及醫院內感染的風險,持續為國人健康安全把關。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表示,我國今(2020)年9月24日起實施自菲律賓入境旅客皆於集中檢疫場所完成檢疫,並於檢疫期滿前再進行採檢之措施。 截至11月3日,已採集1,294位旅客檢體,其中1,268位無症狀者,有9名於檢疫期滿前採檢後確診。 指揮中心表示,我國案813史瓦帝尼籍個案,經實驗室於1月12日確認為南非變異病毒株感染者(自2020年10月以來,累計已定序38株;其中英國變異株5株,南非變異株1株)。

申請隔離單: 點選「申請」,即可進行下載/列印。

臨床醫師應提高警覺加強通報採檢,強化社區監測疑似個案通報或轉介;同時並請地方政府持續督導所轄醫療院所,鞏固醫療院所防疫陣線。 指揮中心指出,國際疫情持續嚴峻,臺灣防疫得以有效控制,有賴邊境檢疫人員、醫療院所、醫療照護人員持續堅守崗位,以及政府、民間攜手合作,守護國人健康;請民眾持續配合政府各項防疫措施,共同確保這得來不易的防疫成果。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17)日宣布,鑒於國際及國內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我國自5月19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至6月18日止,暫緩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入境;緊急或人道考量等經專案許可者除外。 為配合指揮中心前項邊境管制措施調整及勞動部政策,外交部駐外館處自即日(11日)起依據「勞動部因應COVID-19我國邊境嚴管措施移工專案引進計畫」及現行移工簽證規定,受理印尼籍移工簽證申請。 申請隔離單2023 相關外籍移工引進防疫應備文件、順位、接種疫苗與PCR檢驗規定,以及入境後的檢疫隔離等措施,均依指揮中心及勞動部規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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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已於三月中旬取消所有COVID-19入境限制規定,簽證等比照疫情前方式,持有臺灣護照並內載有其身份證字號,且效期在六個月以上者,赴英旅遊、探親、遊學、參加會議、洽辦商務,於12個月內停留不超過六個月,均可享免簽證入境待遇。 赴泰國旅遊前宜預先辦妥簽證,但也可於入境時辦理落地簽證(僅能停留15日且不得延簽)。 所有入境日本的旅客,皆須出示上述證明文件之外,手機上也需安裝日本政府指定之APP:MySOS與COCOA以及填寫填寫健康申報表。 問題7: 申請隔離單2023 若航空公司一時不查,讓過去14天內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的外籍人士登機,或外籍人士根本不知道有相關規定,到我國境線上會不會被遣返? 答案: 外籍人士若未遵守我國規定,則於抵達我國境時將會被原機遣返;至於是否會被遣送至第三地,則視各航空公司航班情形及當事人得前往的國家而定。

申請隔離單: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邊境嚴管」措施,外交部駐外館處在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將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

指揮中心提醒,為配合新增功能,數位證明系統預計於今年5月29日晚上6時至次(30)日上午0時暫時停止服務,進行版本更新,有急需使用者,請先提前下載。 一、確認身分:民眾可透過本系統之多元身分驗證登入,亦可使用健康存摺APP,先點選「申請COVID-19數位證明」功能,再點選「COVID-19數位證明申請系統」。 申請隔離單2023 目前德國境內取消大部分的防疫限制,僅保留在醫護機構與大眾交通工具上佩戴口罩之義務,且無須在進入餐廳等公共場所時提供任何證明。 目前新加坡規定,除於大眾運輸及醫療機構仍須佩戴口罩之外,其他室內場所僅須保持1公尺之社交距離,無須佩戴口罩。 唐政委提醒,勞動部已在5月20日宣布,勞工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可於所請假期結束後30日內補提。 由於衛生主管機關處理舊案需時,5月20日前尚未收到隔離通知書者,可於6月19日前提供雇主,因此只要在6月19日前補上隔離通知書證明都不算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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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經確診COVID-19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亦須負相關刑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表示,英國近期COVID-19疫情嚴峻,尤其自本(109)年9月發現首例病毒變異株後,感染變異株病例自11月快速增加,截至12月13日累計1,108例,英國當局表示傳播力可能較原病毒株增加7成,刻正評估對疫苗效力影響性。 此外,丹麥、冰島、義大利、荷蘭、澳洲亦已報告該變異株感染病例,我國亦將對來自該些國家的境外移入病例加強監控。 一、邀請廠商於申請時應簽立「確保短期商務人士受邀來臺期間執行各項防疫措施承諾書」,課予其確實履行防疫計畫或邀請商務人士違反檢疫、隔離、自主健康管理規定之責任。

申請隔離單: 外籍商務人士持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ABTC)入境規定

指揮中心指出,現行「重點高風險國家」為巴西(Gamma巴西變異株)、印度、英國、秘魯、以色列、印尼、孟加拉及本次新增之緬甸(Delta印度變異株)等,共8國。 另有關照顧者的防疫補償,預計3月31日開放受理申請。 打滿三劑的確診者密切接觸者可選擇「0+7」,因為免隔離,如果確診者勾選此項,接觸者就不會收到居隔單,只有居隔「3+4」方案的接觸者才會有居隔單。

配合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新政策,採檢日112年3月20日(含)以後者,本平台已無資料,故不核發檢驗結果數位證明、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 目前針對確診者,除了各縣市政府發放關懷包或防疫包,提供物資上的協助;另外針對居家隔離密切接觸者,衛福部提供「1000 元防疫補償金」;在家隔離無法工作之勞工,可申請勞動部勞保局傷病給付,更多消息可前往以下文章。 從海外地區、台灣登機來港人士登機前的檢測,已改為預定起飛時間前24小時內進行的快速抗原測試(可自行採樣或專人採樣進行),並透過下述健康及檢疫資訊申報表申報。 短期入境新加坡的旅客,無論是否已施打COVID-19疫苗,僅需提供下述證明文件之規定,即可免簽證、免落地簽入境。

申請隔離單: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5月19日至6月18日暫緩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入境,外交部將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

旅客入境時無須提交出發日前採檢之COVID-19 PCR檢測陰性證明,惟入境韓國後24小時內仍須接受PCR採檢。 問題6: 具有雙重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過去14天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如果持用外國護照返臺,可以入境嗎? 倘持外國護照且無外僑居留證,過去14天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不得入境我國。

申請隔離單: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新增「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功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6)日表示,為因應6月27日起,自COVID-19變異株「重點高風險7國(巴西、印度、英國、祕魯、以色列、印尼及孟加拉)」以外之國家入境旅客(過去14天旅遊史、含轉機)住宿需要,將開放集中檢疫所供民眾自費使用,於今日晚間8時開放訂房。 指揮中心表示,緬甸近1個多月疫情再度遽升,近1週日增確診數由50例以下,上升至逾4,000例,新增確診及死亡數均續創新高,檢驗陽性率已逾30%;迄今累計逾20萬例確診病例,逾4千例死亡,致死率2%。 此波疫情初期病例多來自鄰近印度邊境之實皆省(Sagaing)及欽邦(Chin),爾後與印度接壤之多個社區陸續爆發疫情,並監測到Delta變異株。

因史瓦帝尼王國與南非共和國交通往來密切,且南非共和國近期COVID-19疫情嚴峻,該國迄今累計確診已達1,259,748 例(22,014例/百萬人)病例,34,334例(600例/百萬人)死亡,近兩週平均每日新增17,021例,占非洲區逾7成。 此外,截至目前為止,全球至少12國已報告檢出具南非變異株病毒感染者,WHO推估變異株傳播能力相較於非變異株約1.5倍,惟目前資料有限,其對於傳播風險、檢驗診斷、臨床症狀及疫苗的影響仍有待研究證實。 指揮中心表示,依據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英國、南非共和國及史瓦帝尼王國等3個國家之疫情已過高峰且呈明顯下降,加上我國已超過2個月未檢出自該些國家境外移入之COVID-19病毒變異株案例,故調整自該3個國家入境旅客之檢疫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表示,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目前全球已有逾85個國家出現Delta變異株(印度變異株)病例,歐洲疾控中心(ECDC)評估其傳播力較Alpha(英國變異株)高40-60%。 國際間部分疫苗接種率較佳的國家包括以色列及英國等,近期病例數回升,且發現Delta變異株病例佔比達七成以上。

有關簽證應備文件及申請手續,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有關內政部移民署「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憑證申請資訊,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公告。 另目前入境人數仍採總量管制,當事人入境應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 一、 全面恢復簽證便捷措施:  符合資格的外籍人士得以落地簽證方式來臺,或事先申請電子簽證及內政部移民署「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憑證。 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臺觀光(觀宏專案)相關申請事宜,將按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所訂開放程期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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