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民眾在收到確診者、衛生單位或任職單位防疫長等通知為密切接觸者時,就可以開始執行居家隔離並快篩,以與確診者最後一次接觸起算三天居家隔離,第四天起快篩陰性可以出門。 Q13:有家長來電表示,小孩居家被隔離10日,家長雙方各請5天無薪假來照顧小孩,請問是否只有1位家長可申請5天照顧者補償金,或可2個家長各申請5日天照顧者補償金? 3+4隔離 A13:兩位家長均可提出申請照顧者補償(各五天)。 照顧同1位受隔離或檢疫者,每日補償1人為限,不能1天好幾人同時申請防疫補償。 Q22:軍公教人員(公教保險者),是否能申請隔離檢疫者本人防疫補償金?
- (三) 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入境時由國際港埠現場工作人員向2歲以上旅客發放2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提供檢疫期間有症狀時及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
- 照顧同1位受隔離或檢疫者,每日補償1人為限,不能1天好幾人同時申請防疫補償。
- Q16:請問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確診者之家屬,可以領照顧者防疫補償嗎?
- A15:防疫補償適用對象,是持有各級衛生、民政主管機關所發給的居家隔離或檢疫通知書者。
羅秉成說,下午蘇貞昌召集相關部會,就下一階段居家隔離天數,以及匡列範圍進行討論。 會中指揮中心提出「3+4」新制,以及相關匡列範圍的調整規劃,蘇貞昌原則上同意朝縮短隔離天數及縮小匡列範圍的政策方向。 每天外出不限次數,台北市政府建議,防疫旅館可以請旅客在每次外出時,事先簽立切結書並勾選外出原因、預計返回時間等,旅客應遵守同一檢疫地點之規定,原則不得在外過夜,建議防疫旅館可納入定型化契約內容,以避免消費爭議。 同住者指於國外具共同生活者,也包括固定提供生活照護的看謢人員。 3+4隔離 若選擇入住防疫旅館,可依意願同住一室,但建議以不超過2名成年人為原則,也可於自宅或親友住所一人一室,但仍須儘量減少不必要接觸。
3+4隔離: 台灣「居家隔離3+4」新制4/26上路!即起取消第3天快篩 第4天陰性可外出
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 Q7:有關隔離或檢疫通知書上的日期有疑義,可以向誰詢問? 提醒:當地衛生局開立之居家檢疫通知書,名冊皆會送至疾病管制署核對、確認,若有不正確或不實,疾管署將會撤銷或修正。 A2:得於接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自111年5月17日起, COVID-19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已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可免居家隔離,改進行7天自主防疫。 Q5:如果我1人照顧多位受隔離(或檢疫)者,我可以申請幾份補償金?
Q7:民眾如遭2次檢疫,是否2次皆可申請補償? A7:若是民眾因居家檢疫或隔離期滿後,接觸感染者致應居家隔離,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兩者為不同事由,得按次處理,民眾得按次請領防疫補償。 如果民眾在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因為不遵守規定,而被政府規定接受集中隔離或檢疫,則無法領取。 因為已經違反規定的行為在前,政府為了保護大家安全,採用較為強制手段是有必要的喔。
3+4隔離: COVID-19/3+4 居家隔離流程圖 一次看懂快篩與隔離時機
Q17:因為簽證到期,出國辦理簽證事宜是否可請領防疫補償? Q17:依本部109年9月21日函:「出國辦理延長簽證事宜,尚非指揮中心所稱「必要出國」態樣,故返國後接受檢疫,不得領取防疫補償。 」因此處理簽證護照相關事宜,並非指揮中心所訂之「必要出國」,故不得領取防疫補償。 快篩陽性者,則禁止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自行開車、騎車、或家人親友載送(雙方全程佩戴口罩)前往社區採檢院所進行PCR採檢,倘若採檢地點較近,亦可步行前往,無須透過衛生單位。 或依地方政府衛生局訂定快篩陽性就醫流程辦理。 而記者會上開放提問時,有媒體問到,是否有數據支撐「3+4」?
Q14:請問1個照顧者同時照顧2個居隔的小朋友,照顧者可以同時申請2份防疫補償嗎? A14:同1位照顧者只能申請1份照顧者防疫補償。 不過,其中較特別的是,陳時中說,經過專家討論,認為學校上課的風險較高,因此自主防疫期間,以不到學校上課為原則,但基本行動仍是允許的。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5日電)今年中秋節連假有3天,國慶連假為4天,只相隔5天。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公布2個連假的國道疏導措施,0至5時皆免通行費,假期中都會實施高乘載及封閉匝道等管制。 由於本土疫情升溫,台北市長柯文哲拋出了「軟性封城」的做法,卻被質疑先前說要共存、恢復正常生活,現在又搞這套,也有議員27日備詢時嗆聲「SOP根本沒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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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不可外出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違者處以罰款,對人身自由的限制及規範程度不同。 Q6:非本國籍者(外國人)被隔離或檢疫可以領防疫補償嗎? A6:政府為了鼓勵人民配合防疫,且在隔離或檢疫期間,不分本國人、外國人,人身自由受到同等限制,原則上防疫補償也是適用於非本國籍者(外國人),但要有居留證,而且居留證有效期間跟隔離或檢疫期間重疊,且符合相關規定,就可以申請。 居家隔離3+4天、簡訊實聯制取消、快篩實名制上路、地方政府實施「重點疫調」及匡列密切接觸者,疫情變化迅速,防疫措施也得適時調整。 然相關防疫細節難以一時掌握,1922防疫專線整理民眾常問5大問題,替您解決疑惑。
至於居家隔離天數縮短,邊境的居家檢疫是否將一併縮短? 陳時中表示,居家檢疫天數仍維持「10+7」,雖然未來會漸次放鬆,不過現在是疫情剛剛開始的時候,我們仍要嚴密監測國外變異株的情況,是否還會有其他變異株出現。 媒體報導,蘇貞昌今天召開會議,拍板定案將居家隔離縮短為「3+4」,3天居家隔離,第4天快篩陰性就可出門,但必須全程戴口罩、不能在餐廳內用、參加大型活動等。 若PCR檢驗結果爲陽性,不論是透過健保快易通APP或探檢院所告知,但尚未接獲衛生單位連繫,請先留在家中不要離開,等候公衛人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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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說明,完成接觸者匡列後,即安排1次快篩,如為快篩陽性則以PCR確認,而如果3天的居隔期間有症狀及第3天(或期滿)進行快篩,陽性者持續隔離,陰性者則開始進行4天自主防疫,第7天快篩陰性解除自主防疫。 居家隔離縮短至「3+4」天(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第0天為最後接觸日,接續進行3天居家隔離,第4天開始進行自主防疫4天,每天都需要快篩。 陳時中公布上路時間,自今天開始,居隔天數就以「3+4」為原則,而適用對象為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並非確診者。
因是補償照顧者造成的損失,所以即使1人同時照顧多位被隔離(檢疫)者,但只有1人損失,所以仍只發給1人補償。 無法從事工作,指的是非屬受雇而須實際工作以維持生計,因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致無法工作之情形。 3+4隔離2023 快篩陽性後,可預約視訊診療或前往社區篩檢站、醫療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若民眾與醫師對評估結果未有共識,可前往鄰近採檢站PCR。 5月26日起實施新制,民眾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不分年齡及族群,經醫事人員確認,或由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結果陽性者,即可研判為確定病例。 若是目前正在進行居家隔離,且已超過三天,自4/27開始可解除隔離,陳時中說明,延一天的原因是需要行政程序上的轉換,希望4/27起,超過三天的居家隔離者就開始解除隔離,有些人可直接解除,有些人則需要進行自主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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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過的探檢器材須以塑膠袋密封包好,一併攜帶至醫療採檢院所或社區採深檢站,交予院所或採檢站人員。 3+4隔離2023 「居家隔離3+4天要如何計算?」、「被通知是密切接觸者但尚未收到居隔通知書該如何是好?」,因疫情進展變化快速,防疫政策也得不斷作出調整。 近日1922 防疫專線收到民眾之五大問題與解答,一次整理好替您消除當前疑惑。
(二)出國奔喪:參加或處理三親等內之直系血親或姻親、配偶、兄弟姊妹之喪葬事宜。 (三)親屬病危或罹患重大傷病需進行手術有出國探視之緊急需求:因三等親內之直系血親或姻親、配偶、兄弟姊妹病危或罹患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認定重大傷病,且需進行手術,有出國探視之緊急需求。 (四)罹患重大傷病需進行手術有出國探親之緊急需求及經醫療專業認定,國內無任何可使用之治療且該病情有危及生命之虞致需出國就醫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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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育嬰留停期間所支領之津貼並非薪資性質,如符合其他申請條件,可提出防疫補償申請。 A20:留職停薪期間無薪資收入,如符合其他申請條件,可提出防疫補償申請。 A5:私立學校教、職員則要看學校在隔離或檢疫期間,學校是否給薪,如果有支領薪資的話,不符合申請資格。
A5:請您放心,本部防疫補償線上申辦系統上線前皆會經過弱點掃描、原始碼掃描檢測,通過資安規定後方能上線。 另外,系統採用 SSL安全憑證(安全資料傳輸層 Secure Socket Layer),此加密技術會將網路瀏覽器和網路伺服器之間傳輸的資料進行加密,保障資料安全。 Q7:家長照顧預防性放假的國小學童而請假,可以領照顧者防疫補償嗎? A7:不可以,只有照顧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才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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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未就業之新移民、觀光客、僑生(外國籍學生)、來台探親遭檢疫或隔離之外國人,可否申請防疫補償? A10:接受隔離或檢疫期間,不分本國人、外國人,人身自由受到同等限制,原則上防疫補償適用於非本國籍者(外國人),要有居留證而且居留證期間跟隔離或檢疫期間重疊,而且符合相關規定,就可以申請。 Q7:大老闆被隔離或檢疫可以申請防疫補償嗎?
不過由於新制剛上路,相關規定還會再與指揮中心確認後公布。 民眾倘受公務機關或雇主指派出國,或雇主指派履約,非個人自願行為,且必親自前往者,應屬必要出國事由。 另依勞動部公告,本中心已宣布特定地區返臺民眾均須接受檢疫後,雇主仍然指派勞工前往該特定地區出差,由於雇主已可預見勞工返臺後將被實施檢疫,無法出勤,其不能提供勞務,已屬於可歸責雇主之事由,因此,雇主仍應照給勞工接受檢疫期間之工資。 隔離和檢疫期間領有薪資者,不得領取防疫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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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民眾若至醫院進行篩檢,於篩檢期間遭隔離,未取得隔離通知書,僅有解除隔離證明或在診斷書上註記隔離此事,是否可申請防疫補償? A11:持有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所發給的居家隔離或檢疫通知書者,才是防疫補償的適用對象。 Q6:有民眾反映隔離通知簡訊超過3日則無法再開啟,另民眾聯繫當地衛生局時,卻告知無法補開隔離通知書,針對這類民眾申請防疫補償金,但缺少居家隔離通知書,是否有其他協助措施或處理方式?
A: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由於目前國外出現新變種病毒,為避免剛回國民眾與家人長時間接觸,因此須在防疫旅館或自宅一人一戶,未來會視疫情進行滾動式調整。 若民眾家裡若符「一人一戶」規定,後4天可返家自主防疫,在填寫入境檢疫系統時,檢疫地點只需要填前3天的旅館地址。 A.若為居家隔離者,請聯絡衛生單位解除電子圍離,請佩戴好口罩、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速至鄰近的醫療探檢院所或社區探檢站進一步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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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防疫補償是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只要在被隔離或檢疫期間遵守防疫規範,且沒有支領薪資,就可以申請。 指揮中心強調,因應Omicron變異株威脅,國內本土疫情尚未平息,存在社區傳播風險,隔離及自主防疫措施與快篩檢測皆是控制疫情的重要方法,請民眾務必配合、遵守相關規範,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中央社網站25日電)COVID-19本土案例增加快速,但99.6%皆為輕症或無症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調整策略,地方政府改做「重點疫調」,原則上不再公布確診者足跡,4月26日起居家隔離改為「3+4方案」。
又照顧者需符合請假或無從事工作且符合家屬定義。 陳時中說明,居家隔離期間,須待在家中以一人一室為原則,不得外出。 3+4隔離 至於自主防疫期間,每日進行快篩,快篩陰性者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也可以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但須全程配戴口罩,同時也禁止在餐廳內用餐、聚餐、聚會、前往人潮擁擠場所及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3+4隔離: 入境台灣檢測措施
邊境檢疫措施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請民眾務必遵守檢疫期間相關事項,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Q5:防疫補償預定於3月23日開始受理,在此之前被隔離或檢疫結束的人,可以申請嗎? A5:防疫補償追溯到109年1月15日生效,在1月15日到3月23日期間的都可以申請。 Q3:如果我們親屬是輪流照顧受隔離或檢疫者,誰可以申請? (多人照顧1人情形) A3:照顧同1位受隔離或檢疫者,每日補償1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