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供塑膠杯2023詳解!內含不提供塑膠杯絕密資料

Posted by Dave on March 14, 2019

不提供塑膠杯

TPASS通勤月票7月上路,台鐵近日也宣布有10個縣市推出的社福卡同步於7月起開放扣點搭乘火車,方便銀髮族與身障者使用。 新竹縣關西鎮鳳山溪6月間因遭鄰岸艾斯巴達公司涉嫌違法污染,新竹縣政府環保局今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該公司960萬6千元... 謝和霖也呼籲政府及民眾從「源頭減量」做起,政府應訂定禁限用各種材質免洗杯時程,建議民眾養成攜帶自備杯的習慣,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分解需要不少時間,然而全台僅有苗栗一家專門處理淋膜紙容器的處理廠[1]。 謝和霖進一步解釋,由於散漿的時間較久,紙纖維會因此變短,再生紙的品質就會較差,只能做成衛生紙或其他一次性紙品,且處理時間較久,也相對耗能。 根據財政部統計,全國飲料店家數在2020年10月首度突破2萬家,直到今年4月已成長至2.2萬家,創下歷史新高;至於營業額部分,2021年整年度就高達620億元,2022年1至4月則有207億元,也不難看出為何飲料店能一家開過一家。

歸零生活zerolife推出的無塑環保紙杯【森態杯】,無毒、無淋膜,使用竹漿/甘蔗漿/木漿材質,紙材料表面具有生物降解水性塗層,耐熱防水不滲漏,丟棄後在土壤中只需要40天即可降解為有機肥料,對地球不會造成負擔,又符合 ESG 永續環保的概念,無塑環保紙杯,是你生意上的好幫手。 為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政策,環保署2021年頒布「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去年起推動試辦、今年起正式上路。 環保署副署長王雅玢表示,試辦期間已使用28.4萬個循環容器盛裝供...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環保署日前要求各縣市飲料店最遲需於2024年底前,全面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台中市府公告今年10月1日起全市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之PLA杯),違反規定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不過,當初「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沒有把生物可分解塑膠排除、限制使用,考量到近年來業者多以生物可分解塑膠作為限塑後的替代材質,而此材質除必須在特定條件環境才能快速分解,國內也沒有合適的再利用方式及堆肥設施做處理,其外觀又跟保麗龍杯等相似,回收處理時會產生混淆,衍生環境問題。 期待未來全臺灣的餐飲店逐步淘汰免洗杯,以消費者自備環保杯、業者提供循環杯或內用杯取代,從源頭減少垃圾。

不提供塑膠杯: 禁塑令擴大!免洗餐具不能用了,「生物可分解」塑膠也禁用…新制8/1起上路,違反可連續罰

反觀較晚宣布禁塑目標的韓國,曾在一年內減少 14.4% 的一次性飲料杯用量,並規劃在 2022 年減少 35% 含飲料杯在內的一次性塑膠。 法國則是 2021 年 7 月起禁用一次性塑膠杯,而泰國也預計 2022 年禁用,比臺灣積極許多。 PVC 對環境和身體健康的危害,使全球有越來越多國家宣布淘汰 PVC 食品包裝,如韓國、紐西蘭。 而臺灣的飲料杯、火鍋料包裝盤、奶球盒等食品包裝,仍有部分使用 PVC 容器。 因此環保署於 2022 年 4 月公告,自 2023 年 7 月起,不得製造、輸入及販賣含有 PVC 的食品包裝,預計每年可減少 79 噸 PVC 包裝的食品容器。 生活中出現的塑膠很多種,像是 PP、PET、PVC、HDPE 等,根據不同材質特性製做成各種塑膠容器,如寶特瓶、牛奶罐、塑膠袋、保麗龍、熟食盛裝盒等。

不提供塑膠杯

環保署於 2023 年 2 月 3 日預告:8 月起八大場所禁用 不提供塑膠杯 PLA 材質的免洗餐具,為源頭減塑跨出一步,不過若要確實減塑,積極推廣「重複使用」才是解決方案。 縣府環保局表示,目前各縣市已陸續限制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材質一次用飲料杯,新竹縣也積極輔導業者,為讓業者能提早因應,環保局在4月邀請轄內業者參加「限制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說明會」,並在說明會上針對實施方式與業者溝通研商。 環保局說,自從今(2022)年7月1日起,實施四大連鎖業者應該提供民眾自備飲料杯並享有5元以上的優惠後,民眾的自備杯比率從過去的6%提高到16%,有部分連鎖超級市場更自主提高至8元的優惠,有效提供消費者自備飲料杯的誘因,有助於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用量。

不提供塑膠杯: 飲料杯

若台北市飲料店商家,違反一次性塑膠杯禁用的規定,將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卻未完成者,可按日連續處罰。 至於台南美食多、飲料店更超過5000家,塑膠杯的使用數量想見非常可觀,因此台南市也計畫推廣可重複使用的循環杯,盼從源頭減量,目前台南市約40家超商、麥當勞響應循環杯租借。 台北市預估,每年可減少7600萬以上的一次性塑膠杯,約912噸塑膠使用量。 連鎖及非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包括清心福全、路易莎、7-11、全家、麥當勞、丹丹漢堡、全聯、家樂福等都是此次規範限制的對象。 本次主要規範以塑膠製成的一次用飲料杯,材質除了包括石化基塑膠,生物基塑膠及生物可分解塑膠PLA也算在內。

  • 經過密集掃街性宣傳以及連鎖飲料店加盟體系的內部溝通,以轄內2,704間飲料店計算,新北環保局預估政策上路後,1年可減少3億6,80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
  • 唐安則表示,雖然不再優先限用保麗龍杯,環保署也明定地方政府最晚需提報實施日期,「相信保麗龍杯這個東西會被慢慢淘汰」。
  • 然而,禁令並不包括紙杯,可能導致店家轉向使用拋棄式紙杯,以及更難回收的塑膠淋膜。
  • 自7月1日起民眾到連鎖飲料店、超商、速食店、超市等通路,自備環保杯購買飲料,業者就必須提供至少5元價差,若未依規定執行的門市,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
  •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表示,據統計,2020年全台使用約40億個一次用飲料杯;聯合國將在2024年正式落實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塑膠公約」,減塑勢在必行。

6號PS(聚苯乙烯):保麗龍,很難分解的塑膠,也很難再製成其他有用的產品。 在借用循環杯前,消費者需註冊個人帳號(無論是業者專屬的 app 或透過 Line),有些需先支付押金,因此即使是免費借用也仍有很高的歸還率。 此外,環保署也要求各業者給予消費者至少 3 天的期限,讓使用上更加友善。 對循環杯較陌生的民眾來說,首先擔心的應該是衛生問題,尤其在疫情爆發後更是神經緊繃。 其實就像是平時在餐廳內用一樣,碗盤杯具皆是經過店家清洗後重複使用,並沒有太大的疑慮。

不提供塑膠杯: 店家提供環保外帶杯,循環經濟正崛起

下次您購買手搖飲、咖啡、或早餐豆漿時,不妨勇敢拿出環保杯,在享用療癒飲品的同時,也能響應環保,為地球減少負擔。 因為軟質 PVC 添加大量塑化劑,若回收會影響再生塑膠的品質,而在裂解過程中也會產生鹽酸,容易腐蝕設備;而硬質 PVC 可回收的次數有限,最終還是會面臨掩埋或焚燒的命運,而無論是焚燒或掩埋,都會導致污染環境等問題。 香港辦公室自 2019 年起在當地積極倡議超市減塑,並與 24,000 位參與連署的民眾一同要求百佳超市減塑。 2021 年 3 月,百佳超市母公司屈臣氏集團終於作出進一步減塑承諾,具體目標包括增加 10 倍裸賣站、擴展減塑蔬果區至更多分店,與提供優惠給自帶容器的民眾等。

不提供塑膠杯

隨後即在 2022 年 12 月 22 日推動「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為符合循環杯服務標準的業者認證標誌,讓民眾輕鬆辨識、安心借用。 循環容器難以普及的原因之一,就是可借用和歸還的定點不夠多,導致消費者使用後還須特地跑一趟距離。 但謝和霖指出,為達防水、防油的目的,植物纖維容器表面可能會添加「全氟烷化物」(PFAS)塗層。 全氟烷化物無法分解、且具毒性,若進入環境、在食物鏈中被擴散,可能影響人體內分泌,更可能提高致癌風險,但環保署、衛福部目前均未要求植物纖維製品不得含有全氟烷化物。

不提供塑膠杯: 環保政策的因應對策

陳世偉提到,今年1月起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皆有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目前桃園市共計有241家門市加入行列,呼籲民眾購買手搖飲時可自行攜帶環保容器盛裝或選擇使用桃園循環杯, 一起為減塑及環保努力。 環保局指出,自7/1起實施4大連鎖業者應提供民眾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享5元以上價差優惠後,讓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有更大的誘因,選購環保杯的熱度也因此上升,自備杯比率更從過去的6%提高到16%,有部分連鎖超級市場自主提高至8元的優惠,進一步吸引消費者自備杯具消費,都有助減少一次性飲料杯用量。 此外,環保局說,循環杯新制也將於民國112年元旦上路,規範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業者至少須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環保署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確保循環杯服務系統的衛生及品質。 在法規尚未正式生效前,環保署提醒業者應儘速配合法規的公告實施期程,做好因應措施,調整結帳系統,並建立方便易用且符合食安規範的循環杯借用系統,透過鼓勵消費者自備及循環杯借用,響應全民綠生活。

報導指出,自1950年代起,全球已經產生63億噸的塑膠垃圾,其中大多需要450年以上的時間才能分解。 不提供塑膠杯2023 世界上的塑膠製品,一半以上是在晚近13年生產的,其中大半是一次性的塑膠袋、塑膠杯或吸管。 市府派出調查員巡視大街小巷,取締仍舊使用一次性塑膠袋與塑膠容器的商家和個人。 麥當勞與星巴克等商家,都已被開罰;當地人紛紛以WhatsApp傳送某某人使用一次性塑膠用品被罰款的消息。 環保署計劃逐年提高循環杯服務的門市比率,以 2024 年 10%、2025 不提供塑膠杯 年 30% 的速度,漸漸普及,並且要求有提供循環杯服務的門市,必須逐年達到 15%、18%、25% 的減量率。

不提供塑膠杯: 自備環保杯比率提高

昨天一間雞排名店貼出公告,指因為成本考量,不得不調漲雞排和雞米花的價錢,也導致一片雞排的價格來到「100元」的三位數字。 值得注意的是,連鎖早餐店如麥味登以及提供隨餐飲料的餐飲業,目前還未列入管制範圍,預計未來也有可能一併納入。 陳其邁指出,高市府號召知名咖啡店及飲料店業者組成「飲料店減塑大聯盟」,共有12家品牌加入,包括多那之及星巴客咖啡、良杯、麻古、迷客夏、烏弄、鮮茶道、三分春色、水巷茶弄、八曜和茶、佐私茶及抒嗜。 台北市8月1日起會依法針對轄內列管的八大類場所共計1萬1,144家業者進行現場稽查輔導作業,違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落實源頭減塑。 人們對於一座城市的印象經常取決於街道衛生,近日有網友分享了一張位在台北市區的照片,點出台北民眾丟垃圾有一大壞習慣,就是即便垃圾桶已經滿到裝不下,也要硬把垃圾塞到滿出來,或是堆在垃圾桶上面,他見此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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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廢棄的 PVC 也因為含有「氯」的成分,在燃燒時,易產生戴奧辛,增加罹癌風險。 PVC 受到廣泛使用的優點是不易燃、穩定,可以抵抗強酸,也不易損壞,而且價格低廉。 但其實我們為這便宜且看似無害的 PVC 製品所付出的各種代價,比想像中的高。 日前有一名網友發文表示,爸媽一直問她有多少存款,讓她深感壓力,表示自己並不想告訴他們,但又不知該怎麼辦? 許多人減肥時為減少澱粉量,會選擇以水果、果汁代餐,不過要注意了,水果雖富含膳食纖維,但若挑選到糖分過高的水果,也不利於控制體重。

不提供塑膠杯: 自備環保杯適用於「買一送一活動」嗎?

綠色和平自 2017 年與數個在地公民團體合作,偕同環保署成立「臺灣海廢治理平臺」,定期檢討減塑政策並給予建議和討論,並於 2018 年催生環保署宣布「2030 年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製品的目標」,但顯然政策與規範成效不彰,也缺乏宣導和實施說明。 臺北市政府頒布 12 月起實施的塑膠飲料杯禁令,明確規範市內約 2,206 家飲料店,每年可望減少 7,600 萬個以上的一次用塑膠飲料杯、共約 912 公噸塑膠使用量,為減塑目標向前邁進。 然而,禁令並不包括紙杯,可能導致店家轉向使用拋棄式紙杯,以及更難回收的塑膠淋膜。 台北市環保局在今年6月、8月份都有派員至轄內列管飲料店業者進行宣導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11月中旬再進行第三輪逐店宣導,目前已有9成以上列管業者備貨完成,可在12月1日依法配合實施。 環保局指出,生物可分解塑膠(PLA)主要是由植物澱粉如玉米、馬鈴薯等碳水化合物作為原料發酵製成,必須在適當濕度、環境溫度下,才能被微生物有效代謝分解,在一般海洋、土壤環境難以分解。 目前國內並無相應的堆肥處理設施,無法處理,其材質製品及外觀上與塑膠相似,較難區分,更使得PLA分類上較為困難,因此,最終只能以焚化處理,無法再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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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總說明」,針對所有一次性塑膠杯提出管制政策,各式連鎖飲料店(包含夜市攤商)、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連鎖超級市場(如全聯、家樂福)等,業者都不得提供一次性塑膠杯。 經審慎評估後,環保局提報環保署公告實施縣內各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PLA杯,為確保業者及民眾都能了解本項政策規定,環保局規劃於廣播電台及電視牆託播政策內容加強宣導,並派員至飲料店輔導店家,呼籲業者提早盤點庫存與替代材質備貨。 而關於這次主要規範的一次用飲料杯材質,除了包含石化基塑膠以外,生物基塑膠、生物可分解塑膠也都是不能使用的材質。

不提供塑膠杯: 禁用保麗龍杯111年7月上路 自備杯至少要便宜5元

環保署呼籲,民眾在購買手搖飲或咖啡時,盡量能自備飲料杯,除可對環境盡一份心力外,還可享受一定的折扣,若是臨時想喝飲料又忘了帶杯子,也可以借用循環杯來使我們的生活更加環保。 民眾可以「自備環保杯」,享有最低5元優惠;或者「租借循環杯」,明年元旦開始循環杯新制上路,全台連鎖便利商店和速食店至少需有5%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讓消費者可以押金免費借取循環杯。 2023 年 2 月 3 日,環保署公告:2023 年 8 月起,公部門、公立與私立學校、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的餐飲業等 8 大場所,將不得提供 PLA 材質的杯、碗、盤、碟、餐盒等免洗餐具。 環保署表示此次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是禁用和限用 PLA 的第一步。 六都繼台北市與新北市宣布禁用一次性塑膠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的PLA杯)之後,桃園市和高雄市預計7月1日也開始執行,台中市10月1日起實施,台南市則預計最快10月上路。 限塑政策擴大執行,影響最大就屬飲料業者,違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組長連奕偉告訴中央社記者,草案包含2大部分,一是民國111年7月起禁用發泡塑膠材質的一次用飲料杯;另外是針對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要求112年起需提供循環杯,一次用飲料杯年度減量率至少須達15%。 為了提供更友善、更方便的環保杯使用方式,還有一種「循環杯」服務,讓人就算不帶杯子出門也可以。 循環杯的用作方式就像「共享單車、共享機車」一樣,透過專屬機台「租借」環保杯,飲料控使用完之後歸還,再由業者專業清洗,提供重複租借使用。 其中,統一超商在2022年起,就攜手統奕包裝、星巴克推出「OPEN iECO循環杯還杯機」,在台北共50家星巴克門市提供「循環杯服務」。

不提供塑膠杯: 六都飲料店禁「一次性塑膠杯」,何時上路一次看!違規最高罰6千...推循環杯有用?民眾最擔心這問題

環保團體對此表示樂觀其成,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議題中心組長陳姿蓉就說,顯示循環容器的推動已成為我國限塑政策的趨勢。 綠色和平減塑主任唐安也表示,台灣的消費型態有望轉向循環模式,而此次環保署將自備環保杯優惠價差提高至5元,也可有效提高消費者自備杯具的意願。 而台北市將搶先全台縣市,在 2022 年 7 月正式實施,禁止使用塑膠杯之後,外帶飲料除了自備容器外,還有取代一次性塑膠杯的選擇嗎?

  • 環保局說,經過三輪的訪查結果,台北市目前已有9成以上列管業者均已備貨完成,可依法配合實施。
  • 金門縣環保局表示,為落實減塑行動,自明年9月1日起金門縣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51 條第 3 項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希望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生產與廢棄處理對環境的衝擊。
  • 為了提供更友善、更方便的環保杯使用方式,還有一種「循環杯」服務,讓人就算不帶杯子出門也可以。
  • 貼文底下吸引大量回應,不少網友紛紛表示,「很容易軟掉,還會滿嘴紙味」、「感覺放在包包裡很容易破掉」、「紙杯成本更高,然後沒人會回收,更不環保」、「紙杯有一種味道,真的不好喝」、「紙杯的淋膜是塑膠,反而不好回收」、「有整隻蟑螂就看不到了」、「紙容器不洗發臭爛掉,最後沒回收價值就是燒掉」。
  • 根據統計,循環杯的實際使用率可能不到1%,主要原因是多數人有衛生疑慮不敢借用。
  • 當然,限塑的範圍不應只針對飲料杯,政府應積極擴大管制範圍,並規劃配套措施,讓業者與民眾有更明確的法規可循。
  • 環保署於2002年7月開始規範八大類管制對象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部分業者以生物可分解塑膠(PLA)作為替代的材質,多被用來製做免洗餐具、包裝盒、生鮮托盤等塑膠替代品,塑膠材質編號為「7」並標註是PLA。
  • 依據公告規定,提供循環杯服務現有15個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統計至112年1月至6月,實際提供服務門市共計1,326家,加計非管制業者星巴全數門市主動導入循環杯服務計算,合計約有1,844家門市提供,經初步統計半年共借出循環杯計10萬3,343杯。

環保局表示,禁用的一次性塑膠杯,材質包括石化基塑膠、生物基塑膠及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局指出,市府自去年底就著手規畫禁用一次性塑膠杯實施日期,期間多次與轄內飲料業者進行溝通、電訪及現場調查,掌握業者塑膠杯庫存去化及政策期程預告,並召開研商會議說明及討論,業者皆表示願意配合減塑政策推動。 2022 年 11 月 1 日更新: 環保署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發布「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 6 大面向規範,並計劃 2023 年起,各便利商店須有至少 5% 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2日電)環保署今天發布規範草案,明年7月起不得使用發泡塑膠材質(如保麗龍)飲料杯;連鎖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應進一步提供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飲料杯至少應有新台幣5元價差優惠,並得不免費提供一次用飲料杯。 經審慎評估後,環保局提報環保署公告實施縣內各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PLA杯,為確保業者及民眾都能了解政策規定,環保局規劃於廣播電台及電視牆推播政策內容加強宣導,並派員至飲料店輔導店家,呼籲業者提早盤點庫存與替代材質備貨。 民眾可以自備環保杯,享有最低5元的優惠,或是可以租借循環杯(台連鎖便利商店和速食店至少有5%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消費者可以押金免費借取循環杯),以及用其他材質替代,如紙類(包括內部有塑膠淋膜及塑膠封膜密封)或用甘蔗、麥桿、稻殼等植物纖維為主要材質,都未列在禁令。 除了消費者可自備環保杯,明(112)年元旦起循環杯新制上路,環保局已規範連鎖便利商店及速食店至少需有5%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讓消費者用押金的方式免費借取循環杯。

不提供塑膠杯: 不是「自備飲料杯」就折5元!環保署:帶「這4種材質」沒有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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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早在2013年就實施連鎖飲料店業者禁用保麗龍杯,台中市也於2021年起禁止連鎖飲料店業者使用保麗龍及其複合材質之飲料杯。 材質易破碎的特性,更常造成嚴重海洋污染,國際上早已陸續祭出保麗龍禁用政策。 澳洲「國家塑膠計畫」(National Plastics Plan)計畫2022年12月起,完全禁止發泡塑膠的食物與飲料包裝。 不提供塑膠杯 泰國也規定在2022年底前,會禁用保麗龍餐具、塑膠吸管和塑膠飲料杯。 國際上為減少塑膠衍生之環境污染,聯合國西元2019年環境大會170國共同承諾,將採取措施以2030年前大幅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歐盟規劃於2021年禁用已有適合替代品的一次用塑膠產品;G20環境會議中達成共識,同意履行「藍色海洋願景」協議,在2050年以前,將海洋塑膠垃圾歸零。 國內淨灘調查結果則顯示廢棄飲料杯仍為十大常見海灘廢棄物,除耗用大量資源外,部分使用後之空杯遭隨意丟棄影響環境及海洋,已引起社會各界關注。

不提供塑膠杯: 保麗龍管制轉彎 基管會:因緩衝時間不足、業者需1~2年轉型期

也有網友提到,「自己帶杯子啊」、「自己帶杯子沒煩惱,還可以折5元」、「可以自己帶杯子,真的很讚」、「自己帶杯子比較環保」、「買個冰霸杯,保溫好攜帶又省錢」、「我都自帶杯子,家裡垃圾少很多,而且還有折扣」、「為了省5元,已經習慣帶環保杯買手搖飲」、「我個人是幾乎都用環保杯了」。 如果違反規定,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之3,處店家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印度每年每人消費的塑膠用品約11公斤,與美國每年每人消費109公斤相較之下,顯得小巫見大巫。 然而根據2015年的1項研究顯示,印度的塑膠垃圾問題居全球第12位(最嚴重的是中國,其次是印尼、菲律賓、越南、斯里蘭卡等國)。 手搖杯初韻「酪梨優格、酪梨布丁」酪梨控開喝,連續三天「酪梨手搖杯」買一送一搶先喝。 TEA TOP推出新品「白月光下的甜蜜約定」情人節限定特調,白月光QQ咀嚼出手搖杯新高度。

現時咖啡店的外賣餐具全由環保物料製成,例如外賣杯使用環保紙混合粟米膠的可分解杯,每隻杯成本2元,但下雨天時1.5小時內會自行溶解,因此有時候需提供兩隻紙杯。 至於飲管方面,咖啡店則向顧客提供越南製的蒲草飲管,或616級別不鏽鋼飲管。 這個被喻為「自《巴黎氣候協定》以來最重要的國際環境協議」,目前已於 2022 年 12 月完成第一次協商,並預計在 2023 年 5 月展開第二次協商會議,逐步具體制定公約框架和細部條文。 綠色和平將派出團隊出席協商會議,持續關注與倡議,確保公約得以積極地限制塑膠生產、淘汰一次性塑膠、引導重複使用及公正轉型,同時阻止石化產業等利害關係者阻礙、拖延立法及約束力。 然而,目前相關服務尚未拓展至全臺所有門市,而且由於循環杯服務系統均來自不同廠商,因此各個業者的規範也不太一樣。 例如有些需要下載專屬的 app 申請會員才能借用,有些是透過 Line 帳號借用,各自能使用的期限和押金制度不盡相同,歸還方式也各有流程,建議先詢問相關業者。

根據環保署統計,國內一年至少使用15億個塑膠杯和含塑淋膜紙杯,疊起來的高度可以達到4萬4千座101大樓,製造了大量無法回收再利用的塑膠垃圾,甚至威脅生態環境,造成地球永久性的傷害。 未來的環保紙杯,又稱為無塑紙杯,採用的是生物降解水性塗層的專利,防水耐熱,無淋膜、無塑料、可回收、自然降解(分解),讓一次性飲料杯有更環保的選擇。 當然,限塑的範圍不應只針對飲料杯,政府應積極擴大管制範圍,並規劃配套措施,讓業者與民眾有更明確的法規可循。 例如傳統市場、夜市、外送平臺可搭配租借購物袋和循環容器,取代免洗餐具和一次性塑膠袋;超市超商的食品採取裸賣、重複填裝的形式銷售。 臺灣珍珠奶茶等手搖飲享譽全球,卻也導致每年一次用飲料杯的用量高達近 40 億個! 經過綠色和平與多個在地團體的積極推動,促使環保署於 2022 年 4 月公告一次用飲料杯的限用措施,而臺北市也在 8 月 6 日宣布:12 月起禁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成為地方政府提報減塑期程的第一棒。

環保局也指出,環保署為引導業者提供循環服務,培養民眾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生活習慣,111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並授權地方政府研議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並提報環保署核准後另行發布實施。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今年12月1日起,台北市轄內飲料店將不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環保局今表示,9成以上店家都已備貨完成,屆時可順利配合上路,多會改用紙杯盛裝飲料,業者未配合最高可開罰6000元。 循環杯新制也將在明年元旦上路,連鎖便利商店業與連鎖速食店業者至少要有5%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 環保局指出,為減少塑膠垃圾對環境造成污染,縣府也積極宣導少用一次用飲料杯,民眾可自備飲料杯享用折5元優惠,若忘記帶環保杯也可使用店家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目前縣內已有部份便利商店及飲料店有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善用。 一次用飲料杯長期為淨灘常見廢棄物,為推動源頭減量,減少對環境造成之影響,環保署訂定「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並於111年7月1日正式實施。 管制方向共三大重點,包含自備飲料杯享5元優惠、循環杯免費借用服務及授權地方政府提報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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