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對薪資市場想要更多的了解,薪資情報統整了幾大熱門主題,幫助你快速掌握。 3月因為不只沒有連假,還因應清明節補班,只有7天休假,等於上班24天,2023年是上班族最累的月份,也被戲稱為「補班大魔王」。 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抱怨,表示在元旦後的第一個假日就需要補班補課,讓他覺得莫名其妙,更覺得給民眾放連續假期卻搞得像是借錢還錢似的,「補班補課我想全球應該只有台灣是首創的」。 弟子(信女)______誠心率(公司員工____________)等等。 農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良辰吉日由眾家眷誠心誠意敬備飯菜便當及金銀財寶等禮,請地基主前來公司現場享用及領收。
有了可以幫企業在地圖上建構資訊的工具,還有完成各式行銷素材的好幫手,餐旅業者仍有一個潛在的挑戰:客服。 正因為面對到人力短缺的窘境,第一線服務人員該如何在前線協助解決顧客疑問的同時,兼顧線上需求? 近日有一名網友在社群上發問問題引發網友熱烈回應討論,他表示在現職工作做了一個半月想要離職,提早半個月跟老闆預告做到2月底,但沒想到老闆要求他做到3月中,不曉得是否該答應。 舉例:阿信剛到職一個月左右,就因為有更好的工作機會而自提離職,他預計做到10月底離職,公司固定休假日為週六、日。
年後上班日期: 第一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依本辦法之規定。
其實人事行政總處在新聞稿中說得很清楚,這個行事曆只適用在政府機關公務人員及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至於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許多公司行號在排年度行事曆時,都會直接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行事曆來安排,而這幾年政府政策會儘量讓國定假日形成連續假期,特別是農曆春節,還有便利國人返鄉團圓、紓解交通車流的政策目的。 烏克蘭法律明文規定僱員(包括非政府工從業員在內的非特定行業),其標準工作時間每星期不得超過40小時,並且規定每星期僱員的勞工假必須相連。 烏克蘭政府亦規定一般行業僱主不能迫使僱員加班,只有特定行業(如醫護)且需通過工會委員會許可後僱主才能讓僱員加班,而加班時間每星期只准許連續兩天加4小時以及需要給僱員額外20%超時工作獎金。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2023年辦公室行事曆,春節假期長達十天,但必須在1月7日、2月4日週六補上班,本公司如此公告後,卻有員工反映強迫他們補班違法,難道照著政府行事曆出勤也會違法嗎?」 一位人資主管訝異不解地問我這個問題。 土耳其政府立法規定每星期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5小時,而放飯時間最少要有1小時。 另外僱主不能要求孕婦、兼職、患有任有長期病患人士超時工作,其餘非指定工種僱主均須徵求僱員同意才可超時工作。 在一般的星期六(非節慶日)假期若僱主希望僱員工作需要得到工會過半數成員支持才能進行且需給予額外50%星期六上班獎金;而在所有法定假期日子僱主絕不能未得到僱員同意就強迫僱員上班(包括輪班制),即使僱員願意在法定假期日子上班也要給予額外100%獎金。 年後上班日期 由於這次過年比較早,2022年的農曆春節假期中,除了既有國定假日、例假日、休假日以外,又有補班日實施彈性放假的情況,因此也讓整體排班狀況顯得較為複雜,即便你是按照政府行事曆出勤的上班族,2月排班表也都隱藏不少細節要留意。 根據勞動部網站上的 勞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的勞動權益,「雇主如果對確診而沒有症狀的勞工有所疑慮,而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年後上班日期: 薪水卡到過年連假,公司人資該如何作業?
民間企業完成上述程序後,即得合法依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安排工時及例休假,仍須注意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例假,且勞工不得連續出勤超過6日,每8週內至少應有16日的例假加休息日。 於情上我們能夠理解,公司會希望員工若要離職都能早點告知以便安排工作交接、徵人遞補,但其實雇主和人資朋友們都該清楚法令上的規定,年資還不滿三個月的勞工要離職,沒有事先告知並「不違法」。 但要特別注意,「免補班」如是公司直接要求免服勞務則無爭議,但若要求員工應強制扣除「特休」來休假,則會有違法之虞,因為根據法律規範,特休的發動使用權應在勞工身上,雇主不得強行要求(或統一規定特定日期)員工特休,此舉將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很多企業是在「未取得勞工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施行,等於未合法完成「變形工時」程序。
為因應各行各業不同之營運型態,另訂有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規定。 經本部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2週)、第30條第3項(8週)、第30條之1(4週)規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依各該規定實施彈性工時。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年後上班日期: 彈性放假前後的到/離職,到底該如何計算?
依照勞基法第 36 條第 1 項,勞工工作期間,每 7 天當中要包含 1 天休息日以及 1 天例假,也就是說如果公司要採用政府機關的行事曆,勢必會遇到不符合勞基法規的時候。 但有種人是直接轉型,原本打算下個工作之間休息個一陣子,因為各種人事物導致自己徹底轉型換產業,近期因為自媒體蓬勃,周遭非常多朋友直接變成健身教練、生涯規劃師、網拍達人或Airbnb,有人回家裡幫忙後找到轉型的樂趣,這群人發現自己的人生目標,找到個人價值,而不是職涯目標了。 很多人決定轉職,多半是想追求更好的薪資待遇,如何跟新公司談薪水是一門學問,在談薪水之前,切記一定要「做足功課,掌握市場平均薪資行情狀況」。 轉職可能是轉換產業或職務,如果完全不了解行情,可能會被面試官留下「獅子大開口」的負面印象,更何況,掌握資訊也有助於幫自己談出更好的身價。
3.協助主管執行生產目標(月 / 季 / 年),並達成各項生產標準。 2.指導國小學生課業,如:幫孩童複習國語、數學、自然等。 3.輔導學生行為,校正不良生活習慣、衛生習慣,如:東西用畢需歸位、有禮貌的溝通、保持座位附近的清潔等。
年後上班日期: 過年想賺雙倍加班費?只有這4天才能拿到加倍薪水
此外《104職場力》的專欄文章〈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一般公司企業都能一體適用嗎? |法律小教室〉也提醒各大企業人資,民間企業的放假還需要符合勞基法或其他法令,正確作法應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特別是常出現的「需要補班」情況很容易誤觸違法延長工時的議題,雇主不可不慎。 目前已有許多企業開出可接受〔可年後上班〕的職缺,顧名思義就是在農曆年前完成面試及確認聘用事宜,春節假期結束後,錄取者再依約定時間報到。
若按現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機制,其實以往一年頂多只會有3次補班,不過今年正巧碰到10年一遇、多達6個補班日的現象,包括補農曆春節的1/7與2/4,補228紀念日的2/18,補清明連假的3/25,捕端午連假的6/17,以及補國慶日的9/23。 根據2013年人事總處訂定的「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如周二及周四遇到必須放假的紀念日、假日,將一率調整為放假。 至於小年夜若是上班日也會調整為放假日,並以放假前一周六補上班為原則。
年後上班日期: 國定假日被公司要求上班,薪資該怎麼算?中秋節連假加班費、補班、排班規定一次看!
以今年春節為例:110年2月10日至110年2月16日為春節假期,員工如於110年2月10日到、離職,投保單位可於110年2月17日(假日結束後第一個上班日)填具加、退保表,於表內註明到、離職日適逢假日,並檢附員工到、離職證明文件寄送本局,本局將據以更正其自110年2月10日到、離職當日加、退保。 另經統計,未來5年(至117年),除了115年無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情形外,其餘年度皆只有1次調整,且均為除夕前一日。 調整過後的春節連假日數分別為:114年為9天、115年為6天、116年為7天、117年為9天。 104履歷範本與轉寫建議,手把手助你完成履歷每個部份,從最基本的個人資料與學經歷,希望之求職條件及職務內容,到你擁有的技能專長,自傳展現你符合企業職缺的需求,一步步呈現出最好的履歷資料。 轉職季來臨,關乎人生道路的抉擇,這次我們透過時事討論以及《104職場力》及《職涯診所》相關文章,我們為您追蹤這個議題。
10連假當中的1月22日(大年初一、週日)和1月29日(初八、週日)均為例假,依據法規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是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的。 年後上班日期 104人力銀行【可年後上班】的搜尋方式,當前將近兩萬個職缺,年前面試年後上班,幫你快速找到理想工作。 因此也有不少網友熱議著「領完年終後,年後報到好?」還是「乾脆不領年終,年前立刻報到?」,特別是近幾年疫情改變了你我生活,當然影響了產業發展與求職市場,沒有前例可循下,問題油然而生。 教育部表示,基於假期連續性,以及便於家長照顧學生的考量,將113年2月15日(四)開學日的課務,調整至2月17日(六)補班日實施,112學年第2學期開始上課日改為113年2月16日(五)。 任職法官時,曾為民間司改會評鑑為裁判品質及法庭態度優良法官,並有成功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紀錄,推動修正繼承法制,解救許多無辜的揹債兒。
年後上班日期: ✅ 1. 勞工確診請假方式:
事實上,2023第一周周六(1月7日)會需要補班補課,是為了配合1月20日小年夜的彈性調整放假,因為1月14日為112學年度的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故往前移一周變為第一周周六(1月7日)進行補班補課。 2023年總放假天數為116天,也有許多3天以上的連續假期,但卻有民眾發現今年有6個補班、補課日的殘酷事實。 2023年第一個周六便需要上班上課,網路上更是哀聲連連,而其實不僅一月第一周假日需補班補課,二月整整一個月內更有兩周需要連上六天班,變相成為「隔周休二日」,後續許多周六也要補班補課。
年底到了,想轉職的上班族開始蠢蠢欲動,盤算著距離農曆過年還剩一個月,忍耐一下等年終獎金入袋,年後再提辭呈走人,到時候職缺選擇多,再找下一個去處也不遲;另一方面煩惱變種病毒Omicron在國外現蹤,新冠肺炎尚未被壓制,萬一年後有波動,影響企業開缺意願,可能讓求職陷入苦戰,拉長待業期。 儘管如此,仔細看2023行事曆仍可發現,2月竟有兩周需要上6天班,其中包含2月4日及2月18日兩個周六,變相成為隔周休二日的情景。 年後上班日期 其補班補課原因分別為,2月4日補1月27日春節連假初六的調整放假,而2月18日則為因應2月28日和平紀念日於周二,補2月27日的調整放假,後續的3、6、9月也各有一次的補班補課。 (二)農曆除夕及春節連假為1月29日(星期六)至2月6日(星期日):農曆初三(2月3日)為星期四,2月4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1月22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年後上班日期: 過年放10天,要求員工週六補班恐違反一例一休...公司照政府行事曆出勤也會違法嗎?
特別要注意,經此調整後,1月20日、1月27日兩日轉變為休息日,雇主如於這兩日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而1月7日、2月4日兩個星期六則變成補上班日)。 看了職缺雖然心動但裹足不前,很大原因是「履歷」不知道該怎麼寫得更好,有的公司更要求「英文履歷」,令人難以行動。 畢竟履歷是讓新公司認識你的第一眼,如何抓住企業人資的目光,取得面試門票,脫穎而出。 根據北市勞動局的建議,如果公司發放薪水是銀行自動轉帳撥入員工銀行戶頭,可以直接聯繫銀行,線上預先設定轉錢日期,這樣就可以在銀行沒營業的假日期間,仍在原定發薪日撥款讓薪水入帳。
- 有些人是一個工作銜接下一個新的,在還沒有喘息的空間就直接無縫接軌,似乎要讓別人知道自己是個「好的工作者」 盡忠職守,但這在21世紀好像沒有特別的用處,久了你自己心裡累得跟狗一樣,發現其實真的沒人特別感謝你的這種犧牲。
- 然PO對於人資的作法及態度不甚滿意,認為過年用錢有需求,且過去待過幾間公司幾乎都會提早發,問了身邊朋友也都是過年前發當月薪水,也詢問網友公司的發薪日如果卡到過年,都是怎麼發的。
- 作為Google多年的合作夥伴,同時也致力於提供科技服務與雲端顧問諮詢的思想科技(Master Concept),擁有強大的團隊能為各產業的客戶提供專業雲端策略、技術導入與整合支援、專業培訓以及平台升級。
- 「我有一位親近的長輩在家摔倒,原本健康的人迅速衰老,長時間臥床對每個家庭而言都是沉重的負擔,如果能做到健康老化、在家安老,長期而言,既可以幫助長者活出安全自主,也能減少長照支出費用。」臺北市長蔣萬安強調,家家都有父母、長輩,將心比心,幫助老人家健康老化,上任以來已擴大預防照顧的服務能量與範圍在做。
- 一、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1規定略以,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
- 不過也因為當時我很想要這份工作,倒也沒有在薪資上計較太多。
- 學校的週休二日制亦是由新竹市開始試行,1995年8月起新竹市各小學每週上課五日[7]。
-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出勤工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給,其工作時數不受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其中最大的影響,是企業應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1月7日之原定休息日與1月20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2月4日之原定休息日再與1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 至於1月21日(星期六) 農曆除夕與1月22日(星期日)大年初一,由於適逢原本的休息日及例假,依法應行補假,補假日期為1月25日及1月26日。 同樣的疑問也出現在網路論壇當中,許多網友都認為既然1月27日的彈性休假日仍未到職,自然沒有2月4日要求新進員工「補」上班的道理,但也有人指出這是「用詞不當」所導致的誤會,不應該用「補」上班來形容公司調整上班日的政策,如果公司是按照法規的規範調整上班日,則是屬於公司的上班行事曆,並不是「補上班」。
年後上班日期: 行事曆出爐!過年放7天、連假剩4個都在上半年 補班日只有1天
端午節連假期間,銀行業依規定在 6/22(四)放假;6/23(五) 則配合調整為連假,並會在 6/17 (六)提前補班。 228連假期間,銀行業會在2/27(一)調整放假,並提前在2/18(六)補班。 春節連續假期期間,則會在 1/22(日)~1/27(五)配合調整休假,並在 2/4 (六)補班營業。 其中核心概念為「在疫情嚴峻期間,勞動部保障勞工請確診隔離假或病假的權益,運用行政規則的法令,規範企業雇主不得扣除勞工的全勤獎金」,但在疫情趨緩、免隔離的時空背景,勞動部「恢復」原有規範,即勞工請病假可能會被雇主扣除全勤獎金。 徵才常會看到希望應徵者「吃苦耐勞」、「抗壓性高」,不過通常這樣的職位,薪水也很苦,通常就是要你加班加好加滿,更有許多網友認為,職位描述寫到這些關鍵字,是代表老闆想找「奴性堅強」的員工。
- 此外《104職場力》的專欄文章〈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一般公司企業都能一體適用嗎?
- 超過上述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
- 我們以為年輕就要趕快衝,畢業後就要趕快讓自己有一個新身分,忙著增加自己的收入所以可以支付生活,反而被所謂的薪資收入而有所侷限。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將2024年(民國113年)的行事曆相關規劃公佈於網路上,實際總放假日為115天,並且行政院依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核定民國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 近年來因產業變遷,經濟活動愈趨複雜多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之類型日益增加,與傳統或固定於雇主之設施內或指定場所提供勞務之型態不同,常有工作時間認定或出勤紀錄記載等爭議情事。
- 轉職可能是轉換產業或職務,如果完全不了解行情,可能會被面試官留下「獅子大開口」的負面印象,更何況,掌握資訊也有助於幫自己談出更好的身價。
- 根據104【員工C.E.O.】員工工作價值認知調查研究,工作者轉換工作前三大原因分別為「薪水太低」、「不喜歡主管的領導風格」、「同事間人際問題」。
陳建仁表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實施至今,各級政府的行政運作,社會大眾生活作息,以及民間工商企業的工作時間,多已參照排定,希望本次調整放假及補班制度,更能回應各界所需,與國際接軌。 然而,法令並沒有明訂「預告期」和「預告期工資」的計算標準,導致勞資雙方常對於預告期的起訖日計算有爭議。 但勞動部在2020年10月29日發布了新解釋令,清楚說明了這2項規定的計算方式,並要求雇主計算的預告工資要從優給勞工。 年後上班日期 公司新人做沒幾天不適任,老闆可能會請他早點走人,找更適合員工來縮短培訓時間;也有公司因為營運不佳須縮編,不得資遣員工。 無論解僱員工的原因為何,只要選擇「資遣」的方式,就必須遵守「預告期」才算合法,而如果沒有給足預告期,雇主也必須將預告期折算成工資做為補償。 此種狀況如發生時,以2023年的春節連假為例:2月4日星期六為補上班日,公司若要求員工此日也得「補班」,則視同休息日加班,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的規定給付加班費。
年後上班日期: 國定假日怎麼請假?特休天數計算整理表
不過五天工作制盛行的國家不代表一定有法律強制規定雇主必須這麼做。 為使勞雇雙方能進一步瞭解工時制度,提供相關法令規定、數種工作時間安排型態,現行工時制度下產生之相關問題解釋,本部製作「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期盼對於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均有所助益。 年後上班日期2023 這部分乃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規定:「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若違反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 除此之外,為了不侵害到勞工朋友的休假權益,如果老闆當天有人力需求,需要調移國定假日,除了必須事先經過員工同意並簽訂書面契約,也請記得在班表上註明國定假日調移後的日期,並讓員工簽名紀錄。 心裡想好好休息一陣子,但是面試的公司給的上班日期就是這麼緊湊,最慢一個月,最快希望你把年假也都請一請,趕快提早上班,或是抓個年後上班。
一般上班日為早班及午班,一個月有兩~三天需輪值大夜班(有夜班津貼)。 4.提供當地旅遊諮詢,並協助安排旅行計畫、交通工具租用、接送等事宜。 5.接待客人,並提供相關服務(如:行李運送、車輛引導、泊車、開正門)。 謝瑞珊,政大資管所畢業,五年多獵頭(headhunter)經驗,看盡上萬封履歷,也看盡產業盛衰,於是成立部落格警世,因為太愛台灣,希望讓更多人洞察職場的真相:「為自己奮鬥,不是為老闆」。
年後上班日期: 彈性放假、補班怎麼算?
而若你是剛好有排到除夕、初一、初二、初三這4天上班的朋友,因為當天性質都屬於「國定假日」,依照規定雇主應加倍發薪水給你。 即使公司招募寫明年業務拓展需要新夥伴,也不見得能等到年後,除非您是行業熟手,十分值得下一個雇主等待您。 不然一般企業招募人才後無論哪種職銜都需要有培訓期、觀察期、適應期,假若我真是明年就須要有團隊可以因應市場的擴大,又豈會等待您這一個沒經驗的年後來報到呢? 就業市場上的招募,除非是特別求才的狀況,不然都不是很容易接受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報到期,畢竟,變數太大。 假設真可以找到好的職涯發展機會,因為不多的年終獎金而失去機會豈不可惜.....
現代勞工多半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因此遇到連假時常會在假期前(後)安排個人特休,延長自己的假期做更彈性的休閒規劃,但雇主則會擔心此舉衝擊公司營運,造成假期前後人手吃緊、無人可用的狀況。 由於考量補班日的效率、加上合作夥伴或其他事業單位可能也會休假,因此部分雇主會直接要求員工該日可不出勤,直接「免補班」。 年後上班日期 由於「彈性放假日」和「補班日」其實多數是將「工作日」和「休息日」對調,因此薪水計算模式則比照日常作法即可。 網路上意見相當分歧,多數人認為「到職前的彈性放假並非正式員工,當然不用補上班」,但也有人指出這是「用詞不當」所導致的誤會,不應該用「補」上班來形容公司調整上班日的政策,如果公司是按照法規的規範調整上班日,則是屬於公司的上班行事曆,性質是正常的上班日,並非一般所理解的「補」上班。
到職一年後,又有下一家電視台跟我談,這次我沒想太多,展現高度配合,脫口明說我的工作合約是幾月幾號到期,到期之後不用休假了,馬上就能過去,再加上主播的工作是今日事今日畢,沒有什麼前後交接線路的問題。 如果你現在沒有工作,這自然也瞞不了新公司和同事,當人資已經確定你是待業狀態好一陣子,亟需一份薪水,這本來就已經讓你的談判優勢少了一些,剛好可以趁機用相對低廉的薪水納入你。 2008年,取消勞動節黃金週(即五一黃金週),勞動節只放假一天,同時把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列為假期,同時開設年休制,使得中國大陸的實際法定休息日超過1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