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指出,曾主持「娛樂百分百」的男子偶像團體GTM,陣中三位成員Wish(朱宇謀)、AJ(賴昱哲)、加樂(鄧加樂),因為與經紀公司(使徒音樂公司)發生終止合約糾紛,使徒音樂提告求償,第一審法院判決三人各應賠償使徒音樂80萬元,本案仍可上訴。 換句話說,縱然經紀合約中有約定「不得提前終止」的條款,但如果藝人或網紅與經紀方間的信賴關係已經動搖或蕩然無存,則任一方都可以行使隨時終止合約的權利,不必繼續受合約拘束或委屈容忍類似賣身契情境。 過往就曾經有藝人以酬勞有爭議、經紀方未積極規劃演藝工作等理由,成功終止經紀合約的案例。
在競爭激烈的演藝圈,新出道藝人除自身應具備才華亮點外,如能找到對的經紀公司願意提供業界資源、投資培訓並為藝人量身規劃、包裝和行銷,其曝光度及成功機率自然相對提高。 即使是成名藝人,已有人脈及知名度,專案邀約自動上門,但如果能與具備專業經營能力及國際視野之經紀公司合作,也能讓藝人更上一層樓並擴大其事業版圖。 消費者請求退、換票者,企業經營者收取之手續費不得逾____元(超過票面金額百分之十者,以百分之十為限)。
演藝合約: 合約範本下載專區
未依前項規定通知或公告者,於表演結束後,消費者仍得要求全額退費。 藝文表演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於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時,企業經營者應即以適當方式通知消費者並以明顯方式公告之。 企業經營者之廣告中就表演內容所為之說明或保證,消費者得據此而為主張。 企業經營者應以適當方式,向消費者說明藝文表演票券之票價、演出時間、演出地點、座次、節目名稱、銷售方式、預售期間、優惠方案及其他票券銷售上消費者所應知悉之事項。 好的經紀人能讓演藝人員上天堂,無良經紀人可能讓旗下藝苦不堪言。 但是,經紀人與演藝人員之間必須存在一種非常信任的關係,才能和諧發展,否則無法愉快合作;例如經紀人若有私心,偏袒旗下特定藝人,而對其他藝人較不關注或較少投入資源,會造成不信任而終止合作;換個角度講,有的藝人紅人就忘了飲水思源,甚至立馬擇木而棲,對經紀人來說並非公平。
- 甲乙雙方茲就甲方擁有智慧財產權(或經合法授權得為再授權)之作品,授權乙方進行商品化及生產銷售特定產品,經甲乙雙方協商,簽署本「商品化授權合約書」。
- 企業經營者依前項規定通知並公告者,消費者得於演出前要求全額退費。
- 應注意,契約即令有不得任意終止之約款,仍不排除民法第549條第1項之適用,當事人自均得隨時終止契約。
- 這意味著,未來數年市場對擁有數位技能的員工的需求將保持強勁,且擁有越高階的數位技能,在招募市場中就越佔據主動權與優勢;不過,隨著 Gen AI 等新興技術崛起,企業對於基礎數位技能的需求也逐步擴大,成為眾人踏入雲端領域的絕佳機會。
- 7.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嚴格按照合約規定,全面實施為自己進行的經紀業務活動;並且乙方須遵守本合同關於經紀和演藝的約定及甲方為履行本合同進行的相應安排。
LuLu展現了她對黃子佼的支持和祝福,同時也表達了對他和全家的關心。 讀者可能希望看到更多相關資訊,例如黃子佼的回應和可能的復出計劃。 演出日前第三日至第十日以內請求退、換票者,企業經營者收取之手續費不得逾____元(超過票面金額百分之五十者,以百分之五十為限)。 演出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三十日內請求退、換票者,企業經營者收取之手續費不得逾____元(超過票面金額百分之三十者,以百分之三十為限)。 演出日前第三十一日前請求退、換票者,企業經營者收取之手續費不得逾____元(超過票面金額百分之十者,以百分之十為限)。
演藝合約: 生活法律 簽署演藝經紀合約的重要觀念
藝人繞過經紀合約自行私接演出工作是常見的經紀違約類型,不時有藝人因此被求償高額違約金、甚至中斷演藝事業的新聞。 經紀合約一般具有「委任」或「類似委任」的性質,由藝人或網紅委託經紀方處理演藝事務,經紀方則於授權範圍內得為藝人或網紅處理經紀事務。 因此處理經紀合約糾紛時,通常以民法關於「委任契約」的規定作為判斷依據。
報導引述台灣民意基金會最新民調,指出距離總統大選剩下5個月,賴清德的支持度輕鬆領先,勝過國民黨參選人侯友宜、民眾黨參選人柯文哲,分析家表示,台灣政治變動快速,投票前是否出現變數有待觀察。 報導寫道,總統蔡英文2016年當選後,台灣與美國建立日趨緊密的關係、與中國保持距離,北京加強對台文攻武嚇,近乎每日出動軍機擾台。 蔡總統提出的明年度國防總體預算創下歷史新高,以此強化對中國的嚇阻力。 華爾街日報報導,賴清德4月獲民進黨正式提名後,於8月25日首次與國際媒體茶敘。 饒慶鈴強調,臺東絕對不是藝術的偏鄉,4年來積極打造全縣成為大美術館,讓藝術下鄉,營造臺東成為沒有圍牆的美術館,落實藝術就是生活。 同時,鼓勵縣內藝文團隊到國內外觀摩交流演出,杵音文化藝術團就是最好的例子,深耕部落藝文生命力,並積極與世界接軌,名符其實的「臺東之光」。
演藝合約: 相關新聞
8.1甲乙雙方分別向對方聲明、承諾和保證,雙方同時向對方聲明和承諾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與任何雙方已經簽署的協議或需承擔的任何義務相衝突,並且也不會對協議外的第三方形成任何法律和商業上的衝突。 5.2在甲方推薦、提供演出機會的同時,乙方亦可通過其自身資源、途徑尋找演出任務,向甲方通報有關演藝信息或其他邀請信息,甲方與有關演藝組織方、邀請方商談和安排演藝條件、簽署有關演出協議。 5.1甲方通過其各種資源、途徑向乙方推薦、提供演出機會,並以口頭、書面、電子郵件等形式通報乙方,經乙方同意接受或願意承擔演出任務后,再由甲方與有關方簽署協議,乙方按照甲方所簽署協議的約定完成演出任務。 4.3甲方作為乙方的經經人並且代表乙方與有關演出接受方或邀請方簽署演出協議時,甲乙雙方確定報酬和演出條件后再簽署演出協議。 1.2甲方作為乙方的獨家經紀方,經營乙方的文化演藝活動,積極向有關演藝經營方、唱片公司及影視機構等推薦乙方,爭取乙方承擔相應演出任務。
無論是初試啼聲或是已具知名度的藝人或網紅,簽訂演藝經紀合約的目的,無非是信賴經紀方能提供培訓、包裝宣傳、爭取演出機會、媒介與管理演藝事務等,同時經紀方則因提供經紀服務而取得報酬。 8.2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內容以及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相關的一切法律、商業、合作業務的所有資訊,雙方均有義務保守秘密,未經許可不得向雙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 6.1.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從乙方的演藝收益(包括因演藝事業而獲取之酬金、各種形式的饋贈、獎金或權益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一切利益)中提取其經紀報酬:甲方提取傭金的比例為各項演藝事務報酬金額的_%;扣除甲方傭金及相關費用后,其餘收入全部歸乙方。 藝術經紀展覽合約意見箱 為促進藝術市場健全交易機制,防範畫廊與藝術家產生合約糾紛,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 台北產經研究室與臺灣文化法學會、藝創工會合作,共同擬出四份藝術經紀契約範本,包含經紀、展覽、寄售、授權等四類合約。 您若有任何四類合約範本及相關合約上的問題 (可刪除敏感部分) 演藝合約2023 都可以提供給我們,以作為擬約考量。
演藝合約: 演藝經紀/宣傳人員的下一份工作
在經紀合約約定期間內,合約既然尚未被終止,相關條款也沒有顯失公平等無效情形的話,藝人與經紀方自然有遵守合約的義務。 如有違約情形,他方當然可以行使合約權利,進行求償,此種情形並無須多言。 進一步分析,委任契約是以信賴關係為基礎所成立的契約類型,高度重視委任人與受任人的信賴關係。
但是,在藝人終止經紀合約之前,如果經紀方已經進行規劃、製作新唱片專輯,則經紀方所投入的製作費、宣傳費等成本損害,以及因合約被終止導致新唱片無法銷售的所失利益,則經紀方自然可以進行舉證並對該名藝人進行求償。 9.3合同一方在獲知合同對方違約后可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改正。 違約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3日內未能改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要求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追究違約方的責任,同時要求賠償損失。
演藝合約: 相關
7.2.9甲方實施本合同有需要時,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和充分的個人資訊,並服從甲方對本人在言行舉止方面的監督和指正。 (2)潛在危險性較高,可能會對乙方造成身體傷害,乙方無法承擔的活動。 7.1.9甲方應盡全力維護和捍衛雙方的榮譽,當乙方名譽受到損毀時,甲方應盡全力維護乙方名譽,並提供相應的協助,儘可能保護乙方不受侵害。 演藝合約 另外,據彭博報導,賴清德針對中國暫停進口台灣芒果指出,此事件凸顯台灣必須深化與民主國家關係,減少對中國的依賴。 賴清德表示,台灣必須推動經濟多元化、降低經濟和貿易風險、在兩岸挑戰升高的情勢下參與全球供應鏈安全討論,並增強產業韌性。 (中央社記者張欣瑜舊金山25日專電)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與國際媒體茶敘,華爾街日報今天報導聚焦台海局勢和總統選舉。
- 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 品牌社長表示,自己也是來自單親家庭,麻衣的辛苦和壓力他完全理解,也知道她堅持給孩子最好的生活環境,因此促成這次合作。
- 此處所稱「藝人」,是指演藝娛樂事業的表演者,例如:歌手、演員、模特兒、主持人等,隨著科技發展,社群媒體平台之直播主、網紅也多納入藝人行列。
- 消費者請求退票之時限為該票券所載演出日前____ 日(不得多於二十日);企業經營者收取之手續費不得逾____元(超過票面金額百分之十者,以百分之十為限)。
- 本契約所稱藝文表演票券,指針對現場演出之音樂、戲劇、舞蹈或其他形式之藝文表演活動所公開販售並向消費者收取對價之無記名式(或記名式)證券。
曾以《菜頭梗的滋味》榮獲金鐘視帝的資深藝人龍劭華,在多部戲劇都能看到他精湛的演出,代表作像是《花甲男孩轉大人》裡他飾演態度強硬的宮廟主委鄭光煌,與兒子鄭花亮的一番激烈的父子對談,逼哭一票影迷。 7.1.10甲方承諾乙方所披露個人資訊的秘密,未經協商同意,不得隨意披露乙方資訊,但為宣傳目的而披露之情況除外。
演藝合約: 演藝經紀合約
舉例而言,曾有經紀方因不滿藝人提前終止合約,就在沒有任何其他舉證下,直接以合約預定經紀酬勞金額進行求償,遭到法院駁回案例。 積極安排演出的準備活動並儘力完成甲方經紀的演出任務,但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以下要求或安排:_(1)色情的、違法的及違背社會公德等性質的活動。 演藝合約 在合同期內,如甲方發現乙方有任何嚴重損害乙方自身名譽或者形象的違法行為,乙方應自負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合同。 6.2.2如某項演藝經紀未成交或未取得演藝收益,乙方無須就甲方已付出的經紀活動、相應服務另外支付報酬,即甲方承擔能否取得經紀報酬及其多少的風險。
關於藝人經紀合約之法律性質,法院通常從個別合約內容及用語判定之,惟以目前常見之經紀合約,多約定藝人委任經紀公司為其提供演藝事業之經營管理、收取報酬收益等約款,故實務見解多認定此合約性質為委任契約、或是類似委任性質之勞務給付契約而類推適用委任之規定。 此影響所及,係於雙方已無信賴關係時,任一方可依民法第549條第1項規定終止合約。 7.1.5乙方在工作期間(指經甲方經紀簽約參加有關演出活動和劇組、攝製方等提出的工作時間)因傷或病請假,須按照演出協議的約定提供醫院證明(有關演出活動的協議有不同,按照其約定執行)。
演藝合約: 經紀合約並非不得終止
在雙方著手合約談判的事前準備工作,可先建立有條不紊的談判順序,方可在合約談判時,進退有度及攻守兼備,將談判內容精準落實為合約文字,並且需要學習瞭解合約關鍵字及合約基礎結構,審閱合約關鍵點。 縱使交付給法律顧問協助撰擬審閱合約,自身也需要對前述事項瞭解清晰和高度掌握,因為真正在經營事業的是你自己不是法律顧問,產生任何的結果,自己都必須要百分百承擔。 無論是企業或資訊主管、開發團隊的技術人員,還是對雲端服務有興趣的工作者,AWS 線上雲端培訓日都能為您建立雲端技術概念、拓展應用視野,千萬別錯過由 AWS 專家帶來的培訓課程。 此外,若您是第一次接觸 AWS 的用戶,只要在活動前註冊 AWS 演藝合約 免費帳號,還能獲得「AWS 藍芽喇叭」,歡迎點此了解更詳細活動規範。 其次,對於不履行可能導致求償風險的合約義務應積極履行,例如已排定的演唱會等演出工作。
為了避免發生過河拆橋情況,經紀合約通常會有「不得提前終止」的特約,以確保經紀方在藝人身上的投資能夠獲得回收,防止大紅大紫後被任意終止合約。 但是,如果一方違約或已無信賴關係,如果仍要求當事人受「不得終止」特約拘束而不能脫離合約,則經紀合約豈不成了賣身契或緊箍咒? 近日知名香港歌手在臉書上聲明因經紀方違約而終止經紀合約的消息,喧騰一時。
演藝合約: 演藝經紀合約可否單方終止?
2.2.2如境外有關國家、地區對演藝經紀的法律規定對本合同的履行造成限制或障礙時,甲方可通過轉委託等方式,簽署和履行有關演藝協議或演藝任務。 14甲方在推薦和經紀乙方演出時,以甲方名義與有關接受或遨請方簽署演藝方面的協議,但乙方應遵守以甲方名義簽署的演出協議的約定並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本契約所稱藝文表演票券,指針對現場演出之音樂、戲劇、舞蹈或其他形式之藝文表演活動所公開販售並向消費者收取對價之無記名式(或記名式)證券。 演藝合約 演藝合約2023 無論是經紀公司或藝人方,都需要做好知彼知己的合約談判過程,理性表達想法意見,將談判內容落實為合約重點條款,以及掌握審閱合約關鍵點,權利義務清清楚楚,雙方分工明確,在合作過程中維護彼此權益,避免事後紛爭發生浪費時間、金錢及人力,雙方是利益共享互利合作夥伴。 然而,在藝人與經紀方間的信賴關係已經動搖的狀況下,藝人經常迫於收入不豐的無奈或被冷凍、封殺等因素,而必須自行接演出機會。 如果原本的專屬經紀合約並沒有及時終止,則藝人自行接演的行為極可能被認定屬違約行為,將導致藝人被求償的法律風險,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