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勞動部也曾發布函釋表示,週休二日的民間企業若要配合人事行政總處行事曆放連假,前提必須是《勞基法》第 30 條第 3 項規定(8週變形工時)指定行業別,並通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同意,完成8週變形工時的程序,調整後勞工在補班日上班,公司便不需付加班費。 勞動部澄清:《勞動基準法》新制並未規定勞工於國定假日或天然災害發生時照常出勤,必須同時給付加班費及補休之規定。 爾後因社會發展,國定假日當天反成為許多行業之營業日,雇主乃有使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之必要,即與勞工休假之權利產生衝突。 依《勞基法》第 37 條規定,清明節(民族掃墓節)和兒童節皆是國定假日,勞工朋友只要是在適用勞基法的公司行號上班,都有權利放假一天,且雇主必須照給當天薪資。 反之,國定假日當天員工若必須出勤上班,薪水就必須加倍發給。
(六)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勞動節之補假及軍人節之放假或補假規定,由各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排班制的勞工朋友,由於出勤班表並沒有按照政府辦公行事曆,雇主也需要和員工約定每天的工作工作日、休息日及例假日,也就是俗稱的班表,則當天出勤薪水、加班費就必須依照當天排班的性質來計算。 從事服務業、餐廳工作的勞工朋友,因為工作為排班制,要看10月10日星期一當天的出勤班表來計算薪資和是否有補休。
國定假日上班: 國慶日(10/ 為法定休假日,出勤應加倍工資
若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餘工作日放假(當天為上班出勤日),則無須支付雙倍薪水,否則應比照辦理。 雇主排班時需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國定假日當天遇到休息日、例假,應讓勞工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若國定假日當天為免出勤日(空班),則不用補假。 國定假日上班2023 但不管是補假還是調移,國定假日最終都會落在「工作日」上,換句話說,如果是月薪制勞工,已經有一倍的工作日工資會隨著月薪發給。 所以所謂的「加倍發給」,其實就是除了月薪以外再「加給一倍工資」。
台灣的勞動節與世界其他地區一樣落在每年的5月1日。 國定假日上班 這僅限於私營部門的假日慶祝工人對經濟和社會的貢獻,而其也同時強調為員工提供公平和安全的工作條件與環境仍然還有發展與進步空間。 第五-2條 第二條、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以外具特殊意義,有慶祝或舉辦活動必要之日,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實施之。
國定假日上班: (112年) 國定假日一次看
至於雇主要求勞工於「休息日」上班者,依據新修勞基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等同「加班」(即延長工時,但費率較一般加班高),前2小時加給工資1又3分之1, 之後每小時加給工資1又3分之2,並計入每月加班總時數46小時之上限內。 但如勞資雙方同意,也可以補休同等時數代替之(勞基法第32條之1參照)。 而這三種勞工休假期間(即「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依前述勞基法第39條規定應照給工資,如果雇主要求勞工於這三種休假期間上班,是否可以? 應視何種類別而定,如果是例假的話,是不可以要求勞工上班的,因為這是保障勞工原則上每週均可至少休息1日之強制性休假。 國定假日上班2023 國慶日為國定假日,適用勞基法的朋友們依法都能放假一天,但連假期間要上班的朋友們也別難過,小編整理了這篇有關國慶日加班、補假等勞工的權益,讓週休二日或排班制的你們都能一次搞懂。
2023 年端午節為 6/22 (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安排原上班日 6/23(五) 彈性放假,6/22(四)~6/25(日) 放假 4 天,需於 6/17(六) 補班 1 天。 1 月 7 日是補小年夜 1 月 20 日星期五原上班天的彈性放假,最初訂於 1 月 14 日補班,後因逢 112 年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而提前進行。 總經理和董事長不合,輸的當然是總經理,總經理被迫提早退休。 氣氛有點僵,集團老闆沒有找這位總經理話別,總經理一時之間有點賭氣,也沒打算去找老闆聊聊。 他原本在某集團的子公司擔任總經理,上面有一個董事長,董、總都是法人代表(都不是自己的持股,都是專業經理人),彼此不對盤。 董事長希望每年繳出漂亮的盈餘數字,用盡所有方法,有些方法不利於公司長期發展。
國定假日上班: 國定假日
3.調移除了必須經勞工「個人」同意之外(建議不要用一次性概括性同意取代),還須讓勞工或主管機關能夠檢視國定假日的天數並未減少,因此在班表或行事曆上必須可以明確看到國定假日調移後的放假日期。 第五-1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 計算加班費之前,請先搞清楚假期的類別 例假、休假、還是休息日? 一例一休2016年立法攻防、沸沸揚揚,修法後依勞工假期類別不 同,加班費計算方式就不同。
- 但勞動部也曾發布函釋表示,週休二日的民間企業若要配合人事行政總處行事曆放連假,前提必須是《勞基法》第 30 條第 3 項規定(8週變形工時)指定行業別,並通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同意,完成8週變形工時的程序,調整後勞工在補班日上班,公司便不需付加班費。
- 月薪制勞工的「休息日」與「例假日」是有給薪的(有薪假的概念)因此「休息日」出勤不需另給本薪,只要給加班費。
- 如無該等法定原因,即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工作。
- 二、民俗節日:(一)春節(農曆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
- 2023 年休假天數為 116 天,包含紀念日、節日及週末 2 天;勞工整年多勞動節 1 天,共放 117 天。
設立國定假日的目的,除了讓勞工能夠有基本的休息時間之外,也是為了能夠符合四時節氣、慶祝民俗慶典,或是緬懷先民、紀念特別事件......等。 1984年的《勞工標準法》是台灣勞工改革的支柱,而總的來說,其條件和標準相對公平。 雖然台灣面積小,其員工每年的總工作時數卻是全球最高之一。 2023 年國慶日為 10/10(二),行政院安排原上班日 10/9(一)彈性放假,10/7(六)~10/10(二)連休 4 天。 2023 年 228 和平紀念日為 2/28 (二),原上班日1/27(一)彈性放假,2/25(六)~2/28(二) 放假 4 天,需於 2/18(六) 補班 1 天。 今年的國慶日(10/10)適逢週日,因此若事業單位參考「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於週一(10/11)補假,將會形成3天連假。
國定假日上班: 國定假日出勤—加班費計算
休息日在 2016 年 12 月 6 國定假日上班 日《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後正式入法,12 月 23 日起實施。 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法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違法受罰。 台灣政府其他部門曾經發佈過一次性法定假日,通常在發生緊急狀況時發佈,比如颱風襲擊,政府有權利以任何原因發佈一次性法定假日。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民國 111 年 6 月 7 日公布「112 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各月放假日為下圖紅底。
若國慶日未調移,當天安排工作日則可放假一天,薪資照給;但如果當天遇到休息日或例假日,老闆就必須另外安排一天補假(在工作日)給你,若雇主沒給勞工補假,可被裁罰2-100萬元,你也可以主動爭取自己的休假權益。 當天為「法定休假日」(國慶日),原則上應放假,若上班則以「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雇主要加發員工一天薪水。 加班費計算方式=150元×8小時=1200元(除了月薪照領,這天出勤雇主要額外發給1200元加班費)。 因兒童節、清明節這兩天為國定假日,原本應放假,員工若出勤上班,出勤8小時以內都必須加發一天工資。
國定假日上班: 國慶日被雇主調移可以嗎?必須符合2要件
但為民服務機關(構)、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構)、學校及軍事單位,其上班日期之調整,得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依權責處理。 民間企業之放假,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 四、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六、人事行政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一、紀念日:(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 二、民俗節日:(一)春節(農曆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
嗣後爭訟亦為漫漫長路,不如未雨綢繆,在鄰近國定假日之月份,詳細檢視排班狀況,並使國定假日當天排班出勤之員工盡早確定調移後之放假日期,方為正路。 比較值得一提的是在變形工時中操作「時變形」的狀況。 遇到時變形的工作日,不管一日正常工時為9小時或10小時,均免除一日出勤義務,且不用補時數(所以建議國定假日當天就不要再操作變形工時了);遇到「空班」,則既無補假問題、當日也無工資(工資已隨工時調移至其他工作日)。 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原本已約定出勤的工作日(不論全時勞工或部分工時勞工),則放假工資照給;除非針對時薪制工作者,國定假日當天本來就未排班約定出勤,方不會有工資。 今年清明連假假期為4月1日(六)至4月5日(三),上班族能享有連休5天的小確幸,是因為行事曆已將4月3日(一)上班日和3月25日(六)休假日(彈性放假日)對調,經過合法程序調整後,3月25日(六)補班日上班就沒有加班費。
國定假日上班: 國定假日遇例假或休息日是否仍須補假?
不過依照不同的狀況,還會有些微不同,底下直接整理成表格,方便夥伴們參考(如下表)。 也就是將用來對調的日子,必須是有工資且有出勤義務的日子。 若是工作日不固定的時薪制工作者,將國定假日與沒有出勤義務的日子對調,則對調後之國定假日既未出勤,自不會發放當日工資(蓋時薪制計薪乃以出勤為前提),屬無意義的對調,故建議針對時薪制工作者,就不要再操作國定假日調移,凡國定假日出勤即計給雙倍工資。
但上述3種變形工時,仍需政府機關指定之行業,並有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當天約定為「休息日」,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除了月薪照領,當天出勤可多領1900元加班費)。 2023 年除了春節放 3 天,其餘如開國紀念日、除夕、228和平紀念日、國慶日、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兒童節均放假 1 天,部分配合假期彈性放假,共計補班日 6 天。 3/25 是補 4/3 星期一原上班日的調整放假。 因 4 月 4 日兒童節、4 月 5 日清明節連假逢週二、週三,4 月 3 日改為彈性休假日,因此 3 月 25 日需進行補班。
國定假日上班: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條文(103年6月11日台內民字第1030182404號令修正)
加班費的支出,無形中增加企業營運成本,許多企業老闆會思考,是否能用補休來取代加班費 給付,或是用調班的方式來處理。 補休權益在勞工:按 《勞基法》39條, 勞工國定假日加班,企業不得強制規定加班換 補休,但可經由勞工向雇主申請同意後,以補休取代發給加班費,補休期限則由勞資 雙方約定好即可。 調整休假日:若企業因人力因素有調整挪移國定假日需求,必須徵得員工同意,並, 契約明定調整休假日期,若約定休假日仍須上班,依舊得依上述規定發給加班費。 國定假日加班,除了假期種類要能分辨、加班費計算正確,雇主還要特別留意,確實紀錄出勤 才能保障雙方權益,加班費計算一五一十,照實發給,當難免有調假或補休需與員工商議之時 ,才能保有更友善的彈性空間,凡是按照規定,就不怕勞檢找上門。 會有補班及彈性放假日,其實是依據《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規定,當上班日為週一或週五,前後碰到國定假日時,就會將週一、週五調整放假(彈性放假),形成連續假期,並提前一週星期六補班,因此清明連假就是用「一日換一日」的方式來調整休假日以形成連假。
上開規定除了「勞動節」即5月1日之外,所稱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所指為何? 工作日遇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時,仍應依現行規定,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月薪制勞工已內含於月薪中)放假一日,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如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要注意必須依照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和例假出勤與休假,在10月的31天內需要排入4個例假日與5個休假日,以及本次的國慶日國定假日補假。 勞動部說明,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工作時,工資應加倍發給,即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天工資。 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前開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補休日期可由勞資雙方協議。
國定假日上班: 清明節、兒童節都是國定假日需給假給薪,出勤上班應加倍給薪(或給雙倍薪)
因除夕、農曆初一逢例假日需於下個上班日補假,加上 1/20(五)、1/27(五)彈性放假,春節連假為 1/20(五)~1/29(日)共放 10 天假,需於 1/7(六)、2/4(六)補班 2 天。 關於國定假日出勤、關於國定假日出勤、調移,還有加班費計算,你都清楚嗎? 本文將就相關概念進行重點整理,讓勞資更了解法令規定及實務;也讓HR面對出勤管理議題時,可以更加從容應對。
- 依據《勞基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應放假日,例如紀念日、 重要節日及勞動節,即所謂國定假日,是屬於「休假日」。
- 遇到時變形的工作日,不管一日正常工時為9小時或10小時,均免除一日出勤義務,且不用補時數(所以建議國定假日當天就不要再操作變形工時了);遇到「空班」,則既無補假問題、當日也無工資(工資已隨工時調移至其他工作日)。
- 因兒童節、清明節這兩天為國定假日,原本應放假,員工若出勤上班,出勤8小時以內都必須加發一天工資。
2023 年中秋節為 9/29(五),與 9/30(六)、10/1(日)合併連休 3 天。 配合雙十彈性放假,需於 9/23(六)補班 1 天。 2023元旦時間為1/1(日),逢假日於 1/2(一) 補休,兩日與 12/31 (六)合併,放假 3 天。
國定假日上班: 變形工時是什麼,可以吃嗎?
台灣的許多慶祝活動會持續多日,因此員工擁有第二次機會參加活動。 於是,全體員工為了完成計畫工作,他們會選擇補回假期。 這些補回假期也被列為每年國定假日的一部分,有些補回假期也會碰上週末。 此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記錄了公職人員上班日、放假日,非公務員之上班族也可自行列印,畫上勞動節放假日、軍人放假日,自製個人適用月曆、年曆。
雇主調移員工國定假日的做法並不違法,但必須事先和你「協商取得你同意」,還必須「明確指出和哪一個工作天對調」,有些公司也會讓員工簽署「國定假日調移同意書」,避免後續少給假衍生爭議。 因 2023 年國定假日多在平日加上彈性放假,連續假期可達 7、8 週。 特別是春節、元旦有兩日逢例假日補休加上彈性放假,這次年假長達 10 天。 打算做年度計劃的朋友,現在即可上網查看行事曆,或免費下載自用。 2023 連假共 37 天,補班日 6 天,有 5 個月週六需上班。
國定假日上班: 國定假日加班未超過 8 小時
也因為國慶日屬於法定休假日,實務上的薪資計算雇主除須依法給假之外,若萬不得已需要員工於當日(或補假日)出勤,該如何給付薪水? 相關計薪和給假注意事項,《104職場力》參考勞動部公告訊息,為您整理如下。 例如:雇主經勞工同意,將1/1元旦與1/3工作日對調,則對調以後,1/1性質變成工作日,出勤不須支付加班費;1/3性質變成國定假日,勞工不用出勤且工資照給。 勞工局進一步指出,事業單位如採排班制,可經勞工同意將上述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但應確實將調移實施的休假日讓勞工知悉,並於排班表上載明例假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之性質,以免造成勞工誤解。 勞工局說明,若國定假日出勤工作時數於8小時以內,月薪制勞工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至於超過8小時部分,無論為月薪制或時薪制,皆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給加班費。
在勞動節休假的人可能會在假日當天到鎮里逛逛、參觀自然保護區或公園,或者與家人聚在一起吃東西、享受彼此的陪伴。 由於勞動節落在5月1日,這段時間也是種植蔬菜或花園的極好時機。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企業工作,依累積年資給予的特休假,亦屬於「休假日」。 工作滿6 個月有3天特休,1年以上未滿2年有7天;2年以上未滿3年有10天;3年以上未滿5年有 14天;5年以上未滿10年有15天,10年以上每多1年多1天,最多加至30天為止。 至於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本為46小時,《勞動基準法》新制施行前後並未曾調整更動,部分人士認為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從70小時調降為46小時,係對於法令有所誤解,特予澄明。 國定假日上班 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勞基法第30條第3項參照)。